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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与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条件和环境11、生产企业应符合GB50161规定,满足其生产的品种及生产规模的建(构)筑物,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2、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设备应经检测(或验收)合格;消防器材方便取用。3、危险性作业场所、库区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烟火药采用新材料或改变组成成分时,应经检测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方可使用。5、工房应配置适合操作人员的设备设施,配备保护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具。6、粉尘较大的工序应设更衣室。一、生产条件和环境典型案例:2013年6月21日,江西省抚州市金山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在强对流天气雷雨中,因雷击引发
2、仓库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5人受伤。2012年2月17日,河北省赵县沙河店镇赵县礼花二厂制药车间在进行混药、筛药操作时,因静电积聚过高产生电火花引发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四防”设施不达标典型案例一、生产条件和环境江西抚州“621”事故:被炸毁的工厂围墙一、生产条件和环境一、生产条件和环境如此面罩!如此面罩!7、在有药工序的作业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时应停止生产:A、电源线路发生漏电、短路和机器运转不正常。B、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雨天气。C、发现药物温度异常升高或产生异味。D、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摄氏度或低于0摄氏度时;其它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摄氏度或低于0摄氏度时。E
3、、工作人员身体状况不佳或情绪异常。一、生产条件和环境8、应建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物资,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9、工房和仓库应经常清扫(洗)、整理,应保持整洁、干净。10、在清扫(洗)有药工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清扫(洗)前,应将药物、半成品等搬走。B、药物粉尘小的工房可采用湿法清扫,粉尘大的工房应用水冲洗,不应使用铁器清理。C、搬动物件时,应轻抬轻放,不应拖拉、摔打一、生产条件和环境2009年7月19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农业开发区文会路爱好笔业有限公司厂区突发火灾,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令人心悬的是,与火灾现场仅一墙之隔的是一家化工厂温州
4、宏得利树脂有限公司。该公司厂区内放有数百桶共400多吨易燃易爆的树脂,旁边还有7个总容量为600吨的化工原料储存罐(未满装),若遇大火后果不堪设想。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温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集13个消防中队、1个专职队共28辆车、200余名消防官兵到场,经过10多个小时紧急扑救,化工厂险情基本被排除,火势得到控制。一、生产条件和环境11、含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废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排水系统应有相应的沉淀池,并及时清理。B、排水系统应保持光洁,保证废水排放顺畅。12、含有易燃易爆废渣和垃圾等固体物质不应埋入地层或排入水体,应到指定地点销毁。13、厂区宜种植阔叶绿化植物,不应影响疏
5、散通道;危险品生产区、库区不应种植庄稼、蔬菜。14、应有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的措施,有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15、不应将危险品存放在非规定场所或擅自带离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一、生产条件和环境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2008年3月26日19时发生在吐鲁番市的烟花爆竹意外爆炸事故,死亡人数为29人,其中包括7名警察1名记者。事故还造成8人受伤,9辆汽车损毁、1辆车受损。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急赴现场展开救援行动。至当晚20时10分,现场火势全部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集中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及生产烟花爆竹用的黑
6、火药等原料时,在销毁地点卸车时因碰撞或摩擦引起原材料(含氯酸钾)混合爆炸,继而引起已经卸放到沟壑里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由于爆炸发生在卸车过程中,周围没有阻拦,因而威力巨大,造成现场大量人员伤亡。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二、经营条件和环境1、经营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批发企业应有符合GB50161规定的仓库及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并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仓库保管、守护员。3、批发企业宜分设办公区、样品陈列区和商品存放(仓库)区,样品陈列区陈列的样品应是无药样品。从业人员安全须知从业人员安全须知安全警示标志像一个烦人的管家婆,只有发生事故,
7、才发现她的可贵!4、批发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物资,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5、零售点宜专店销售,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店内不应吸烟、生火。6、零售点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及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7、零售点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药量,但最大不宜超过300千克。8、产品销售过程中应提示并指导消费者按燃放说明燃放。二、经营条件和环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节录第十六条节录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
8、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二、经营条件和环境消防技能比武二、经营条件和环境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与管理烟花爆竹许可证分为三种类型:烟花爆竹许可证分为三种类型:1 1、批发批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3 3年年2 2、零售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2 2年年3 3、季节性零售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单位零售单位消费者消费者第一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程序等。(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9、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作出规定。(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65号,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审查以及监督管理作出规定。(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4、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规定了本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要求。(2010年1月1日起施行)5、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1178号),针对本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一)资格条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物、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
10、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并由评价机构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外来
11、人员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监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检验操作规程;搬运、装卸操作规程;保管和销售操作规程测温、测湿操作规程(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操作规程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最伟大的力量:责任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一)应具备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烟花爆竹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应是封闭的厢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符合省局确定的批发经营网点布设要求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
12、二)许可申请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法人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急预案和制度程序清单;考核合格证书;保管员、仓库守护员储存场所的平面布置图及周边区域的平面图;有明确合格结论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确认意见书;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或者委托运输合同及委托运输单位的情况说明;其他材料。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四)经营许可证申
13、报程序申请受理后,由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市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组的意见,省安监局在受理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不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书面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现在是3年!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三、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安全管理(一)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和丢失报告制度(二)销售限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报告总的要求是: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在这一总体要求的同
14、时,还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1.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四、事故管理2.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规范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
15、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4.建立值班制度。四、事故管理四不放过1.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组成的原则、组成单位以及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事故调查组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四、事故
16、管理2.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及其在事故调查中的职权。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包括:(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四、事故管理1、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例如:对发生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惩。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职责的,一般事故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较大事故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重大事故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以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到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新安法的总体把握五厉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与加大处罚力度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惩。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