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与竞争法律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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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市场准入和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第二章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教学要点教学要点2.1.1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概述2.1.2一般市场准入制度一般市场准入制度2.1.3特殊市场准入制度特殊市场准入制度2.1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2.2.1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2.2.2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2.2.3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2.2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案例案例教学要点2.1市场准入法律制度2.1.1市场准入制度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2、活动,从而享受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和承担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事权利的特点:我国民事权利的特点:主体的平等性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统一性内容的统一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开始与与终止终止返回返回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我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规定在民法通我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规定在民法通则第则第9条中。该条规定:条中。该条规定:“公司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公司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该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与其生命的存续时间是完全一致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与其生命的存续时间是完全一致的。对公民出生时间的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公民出生时间的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年1月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第1条提出:条提出:“公民的民公民

4、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有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有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这一司法解释,对解决在审判实践。这一司法解释,对解决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公民的出生时间问题如何准确认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中遇到的公民的出生时间问题如何准确认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返回返回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我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死亡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我国

5、民法规定,公民死亡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事由。公民死亡后,就不再有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事由。公民死亡后,就不再有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必再保留其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死亡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必再保留其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死亡的方式有的方式有自然死亡自然死亡和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两种。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公民两种。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公民死亡的事实发生,其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死亡的事实发生,其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为了解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公民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为了解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公民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无法确定其死亡先后时间的问题,法律上有必要设立公民死亡

6、无法确定其死亡先后时间的问题,法律上有必要设立公民死亡时间的推定制度。时间的推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公布施行后,最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此作出司法解释:高人民法院曾对此作出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后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人的人先后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

7、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返回返回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死亡是公民民事权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能力

8、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

9、体不能转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返回返回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能

10、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完全行为能力、限限制行为能力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民事

11、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规定,1818周岁以上周岁以上,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返回返回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

12、能够以自限制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一、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是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不得不对其行为给予一定的限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不得不对其行为给予一定的限制。制。二、二、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

13、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的同意。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周岁以上不满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即公民外,即10周岁以上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周岁以下的公民。不能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14、力人,可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和和负担负担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果。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5、包括未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行为的精神病精神病人。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各种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各种行为的效力1、纯获利行为、纯获利行为有效。有效。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意见民法通则意见第第129条,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条,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报酬等。2、定型化、小型化民事行为、定型化、小型化民事行为有效。有效。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3、双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双

16、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一概无一概无效。效。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4、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消灭权利的行为消灭权利的行为一概无效。一概无效。如抛弃、立遗嘱等如抛弃、立遗嘱等无民事行为能力1、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设立法人的条件设立法人的条件法人是社会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法人是社会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法人。组织都是法人。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法定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条件: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必要的

17、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法人的条件法人是社会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是指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权利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按照自己是指法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的意志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18、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许多共同之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许多共同之处,如:他们都享有以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他们都享有以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为内容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他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能力,但是他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终止的情形不同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终止的情形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设立,终于法

19、人终止。力始于法人设立,终于法人终止。2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范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范围不同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不享有与生命、血缘有关的,与自然人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不享有与生命、血缘有关的,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享的权利能力,如法人的不可以收养,也不可以的人身不可分享的权利能力,如法人的不可以收养,也不可以继承等。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普遍的、统一的、平等的,但法人继承等。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普遍的、统一的、平等的,但法人的权利能力是特殊的,一般因受自身的民法律规定的限制而各的权利能力是特殊的,一般因受自身的民法律规定的限制而各有差异。各个法人设立的目的不同、任务不同、经营的业务范有差异。各个法人设立的

20、目的不同、任务不同、经营的业务范围不同,决定了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也不同。围不同,决定了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也不同。返回返回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相比有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相比有以下特点:下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并终止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并终止于法人终止,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同。公民的民事法人终止,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年龄和思维能力的影

21、响,分为完全行为能行为能力受年龄和思维能力的影响,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来实现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代表法人来实现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代表法人实施各种行为就是法人行为。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实施各种行为就是法人行为。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通过公民个人的自身活动来实现的。一般是通过公民个人的自身活动来实现的。返回返回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法人

22、的设立必须按照法人的章程,经过一法人的设立必须按照法人的章程,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予以确认。按照法人的定的程序,由国家予以确认。按照法人的性质和它的社会职能不同,法人的设立一性质和它的社会职能不同,法人的设立一般有两种方式:般有两种方式:通过国家机关核准登记设通过国家机关核准登记设立立或或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其存续期间和活动是指法人在其存续期间和活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变更以及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变更以及活动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化。活动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化。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终止是指在法律上终止法人的资格。是指在法律上终止法

23、人的资格。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法人的设立必须按照法人的章程,经过一定通过国家机关核准登记设立法人通过国家机关核准登记设立法人企业法人的设立,首先必须向主管机关企业法人的设立,首先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核准筹建,然后由主管提出申请,经过核准筹建,然后由主管部门组织筹建单位,在人员、资金、场部门组织筹建单位,在人员、资金、场地、机构、章程等方面进行落实,再向地、机构、章程等方面进行落实,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事项包括:企业法人执照。登记注册的事项包括:企业法人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

24、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等。等。返回返回通过国家机关核准登记设立法人企业法人的设立,首先必须向主管机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人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的程序适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的程序适用于事业单位、团体法人,由国家主管用于事业单位、团体法人,由国家主管机关颁发专项命令设立。其中除法律特机关颁发专项命令设立。其中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从命令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别规定外,从命令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一般不需要登记核准。资格,一般不需要登记核准。返回返

25、回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根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立法人的程序适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组织变更是指法人的合并和分立。如一个公司分成组织变更是指法人的合并和分立。如一个公司分成两个公司,或由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两个公司,或由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活动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化,包括法人的名

26、称和住活动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化,包括法人的名称和住所发生变更。所发生变更。以上变更有的影响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以上变更有的影响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的涉及法人的财产关系的性质,如所有制能力;有的涉及法人的财产关系的性质,如所有制关系的变化;有的导致原法人的消灭或新法人的产关系的变化;有的导致原法人的消灭或新法人的产生。生。法人分立、合并或其他主要事项变更,应当向原登法人分立、合并或其他主要事项变更,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否则,法人擅自变更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否则,法人擅自变更有关事项,不产生竞争力,且须对由此给利害关系有关事项,不产生竞争力,且须对由此

27、给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返回返回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原因有:法人终止的原因有:被依法命令撤销;被依法命令撤销;完成设立的目的、任务而撤销;完成设立的目的、任务而撤销;因法人活动期限届满而撤销;因法人活动期限届满而撤销;因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因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而撤销;宣告破产而撤销;因法人行为违法而撤销;因法人行为违法而撤销;因其它原因而撤销。因其它原因而撤销。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

28、活动;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的活动;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返回返回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原因有:返回代理代理代理,就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代理,就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产生的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活动。代理的特征:代理的特征: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3代理人进行经济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代理人进行经济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达

29、自己的意志。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4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人承担。代理代理,就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代理关系的产生就需要一定的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代理关系的产生就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为前提。这些法律事实可以是被代理人的授权、法律事实为前提。这些法律事实可以是被代理人的授权、法律规定或者一定国家机关的指定。因此,根据不同的情法律规定或者一定国家机关的指定。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代理可分为况,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和和指定代理指定代理

30、三种。三种。代理关系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同时也依据一定的代理关系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同时也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终止代理权的法律事实有以下几种:法律事实而终止。终止代理权的法律事实有以下几种: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已经完成。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已经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法人终止。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法人终止。4.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5.设立法定代理的原因消失。设立法定代理的原因消失。6.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

31、消指定。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代理关系的产生就需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进行的代理。进行的代理。被代理人把委托的意思表示,用法定形式将代理被代理人把委托的意思表示,用法定形式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称为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称为授权行为授权行为。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接受授权,代理人即取得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接受授权,代理人即取得了代理权。这种代理关系,通常采取订立委托合了代理权。这种代理关系,通常采取订立委托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32、、代理事项、委托合同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这样代理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这样可以减少或避免在执行中因无所依据而发生争议。可以减少或避免在执行中因无所依据而发生争议。返回返回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进行的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存在而设定的代理。法律规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法律规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所以无须被代理人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所以无须被代理人的授权。授权。如:我国如: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

33、第1414条规定: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返回返回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直接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国是指直接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行使代理权。凡依法被指定为指的指定行使代理权。凡依法被指定为指定代理人的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定代理人的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绝。如:人民法院可为无

34、行为能力人又无法如:人民法院可为无行为能力人又无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当事人,指定其代理人。定代理人的诉讼当事人,指定其代理人。返回返回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直接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有权通知对方解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委托代理,这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不必委托代理,这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不必得到对方同意即可成立。但任何一方要得到对方同意即可成立。但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委托,都应该在一定期间以前通求解除委托,都应该在一定期间以前通知对方,使对方有所准备,免得对方的知对方,使对方有所准备,免得对方的利益和

35、财富受到损失。如果并非迫不及利益和财富受到损失。如果并非迫不及待,而又未提前通知对方,就应该赔偿待,而又未提前通知对方,就应该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对方遭受的损失。返回返回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有权通知对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法人终止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法人终止代理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代理权即随之消灭。代理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代理权即随之消灭。代理权不能死亡者的继承人继承。代理权不能死亡者的继承人继承。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关系通常即告终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关系通常即告终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代理

36、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法人的终止,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一方已不再存在,代理权也就法人的终止,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一方已不再存在,代理权也就消灭了。消灭了。返回返回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法人终止代理人死亡或宣告

37、死亡,代理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利用享有代理的方便条件,去损害,是指代理人利用享有代理的方便条件,去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的利益。滥用代理权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滥用代理权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利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代理人自己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利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代理人自己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某人委托代理人出卖一批货物,结果代理人代理人的利益。如某人委托代理人出卖一批货物,结果代理人自己压低价格购进,这叫自己压低价格购进,这叫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法律不允许的。,是法律不允许的。2代理人同时代理当事人双方,进行同一项法律行为。如代代理人同

38、时代理当事人双方,进行同一项法律行为。如代理人既代理买方又代理卖方订立一个买卖合同;同一个诉讼案理人既代理买方又代理卖方订立一个买卖合同;同一个诉讼案件,某律师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这叫件,某律师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这叫双方代理双方代理,也是法律,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所禁止的。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去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进行的法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去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如甲委托丙购买一批商品,丙却与卖主乙串通,故意律行为。如甲委托丙购买一批商品,丙却与卖主乙串通,故意抬高价格。这种代理行为是没有法律竞争力的。抬高价格。这种代理行为是没有法律竞争力的。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滥用,是

39、指代理人利用享有代理的方便条件,代理责任的承担代理责任的承担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民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事责任。2无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无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责任。3被代理人不同意的再代理,由代理人为自己所转托的被代理人不同意的再代理,由代理人为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4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

40、,应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5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6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7代理委托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代理委托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责任的承担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想一想想一想张某系张某系A厂的推销员,因业绩不佳被厂方辞厂的推销员,因业绩不佳

41、被厂方辞退,但退,但A厂未来得及收回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厂未来得及收回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专用介绍信。后张某为还赌债以同和专用介绍信。后张某为还赌债以A厂名厂名义与过去的老客户签订了一合同骗取预付款义与过去的老客户签订了一合同骗取预付款20,000元。元。问:问:1 1张某签订合同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何种张某签订合同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何种性质,其含义是什么?性质,其含义是什么?2 2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谁承担?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谁承担?返回返回想一想张某系A厂的推销员,因业绩不佳被厂方辞退,但A厂未来得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概述一般市场准入制度一般市场准入制度特殊市场准入制度特殊

42、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构成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构成市场准入制度概述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是有关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准许自然人、规定的准许自然人、法人法人和其他和其他组织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组织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方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方面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面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返回返回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

43、规定的准许自然法人制度法人制度法人是指具有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和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义务的。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和联系?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和联系? 组织组织返回返回法人制度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想一想想一想1.企业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法企业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法人资格。人资格。2.某公司的供销科具有法人资格。某公

44、司的供销科具有法人资格。3.以行政命令设立的法人一般不需要核以行政命令设立的法人一般不需要核准登记。准登记。4.对外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力的是总经对外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力的是总经理。理。想一想1.企业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法人资格。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自由放任模式自由放任模式特许主义模式特许主义模式准则主义模式准则主义模式核准主义模式核准主义模式返回返回 即国家对主体进入市场采即国家对主体进入市场采取不干预政策,任何人以任何取不干预政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方式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被法律所禁止。一活动,都不被法律所禁止。一般认为,早期自由

45、资本主义时般认为,早期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一些国家曾采取过这期,西方一些国家曾采取过这样的立法模式。样的立法模式。 特许设立原则是指由专门法特许设立原则是指由专门法律或命令的方式准入主体进入市律或命令的方式准入主体进入市场,它主要用于通过设立企业进场,它主要用于通过设立企业进入市场的情形。采取这种方式准入市场的情形。采取这种方式准许设立企业主要有以下形式:许设立企业主要有以下形式:(1 1)由国家元首发布命令而设)由国家元首发布命令而设立;(立;(2 2)经国家特许的方式设)经国家特许的方式设立;(立;(3 3)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特别法律许可设立。特许主义对特别法律许可设

46、立。特许主义对企业设立限制过于严格,因此在企业设立限制过于严格,因此在现代国家中很少运用。现代国家中很少运用。 准则设立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准则设立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企业设立的必要条件,只要按定企业设立的必要条件,只要按照法定条件设立企业,不必经过照法定条件设立企业,不必经过行政批准,企业即可登记成立。行政批准,企业即可登记成立。为防止这一原则的滥用,许多国为防止这一原则的滥用,许多国家一方面用法律严格规定设立企家一方面用法律严格规定设立企业的条件,一方面加强法院及行业的条件,一方面加强法院及行政机关对企业设立的监督,纯粹政机关对企业设立的监督,纯粹的准则主义很少。的准则主义很少。 核准主义,又称

47、行政许可主核准主义,又称行政许可主义,指企业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义,指企业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才能设立。核准原则的特点是可才能设立。核准原则的特点是可以防止企业的滥设,但如果适用以防止企业的滥设,但如果适用范围过大,则不利于企业的设立,范围过大,则不利于企业的设立,因此,这一原则的施行范围日益因此,这一原则的施行范围日益缩小。缩小。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自由放任模式返回即国家对主体进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构成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构成一般市场准入制度一般市场准入制度这是市场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从事市场经营活动都必这是市场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从事市场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的一般条件和程序规则。须遵守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48、规则。特殊市场准入制度特殊市场准入制度这是规定市场经营主体进入特殊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所这是规定市场经营主体进入特殊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制度。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制度。涉外市场准入制度涉外市场准入制度一国对外国资本进入国内市场而规定的各种条件和程一国对外国资本进入国内市场而规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规则和一国对本国资本进入国际市场而规定的各种序规则和一国对本国资本进入国际市场而规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规则,形成涉外市场准入制度。条件和程序规则,形成涉外市场准入制度。返回返回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构成一般市场准入制度返回一般市场准入制度一般市场准入制度: :工商登记制度工商登记制度工

49、商登记的概念工商登记的概念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工商登记的基本类型工商登记的基本类型工商登记机关工商登记机关工商登记的条件工商登记的条件工商登记事项工商登记事项一般市场准入制度:工商登记制度工商登记的概念工商登记的概念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者进入市场的是政府在对申请者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资格,使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工商登记是一种政府认可行为,未经政工商登记是一种政府认可行为,未经政府认可,即未经登

50、记取得营业执照而擅府认可,即未经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以市场经营主体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自以市场经营主体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构成非法经营。活动,将构成非法经营。返回返回工商登记的概念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者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1、规范市场主体,使市场主体普遍具备从事、规范市场主体,使市场主体普遍具备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能力。市场经营活动的能力。2、掌握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对市、掌握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场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3、公开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保护消费者和、公开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

51、经营主体的利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利益。返回返回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1、规范市场主体,使市场主体普遍具备从工商登记的基本类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工商登记有两种:一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工商登记有两种:一为企业登记;一为营业登记。企业登记;一为营业登记。1、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拟设立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拟设立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通过企业法人登记,领可以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通过企业法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资格,该企取营业执照后,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资格,该企业便可以作为独立的法人获得经营权。业便可以作为独立的法人获得经营权。2、营业登记营业登记。不具

52、备法人条件的经济组织,不。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组织,不能申请企业法人登记但可以申请营业登记。营业能申请企业法人登记但可以申请营业登记。营业登记不能使登记的经济组织获得法人资格,但是,登记不能使登记的经济组织获得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使其获取营业资格。经登记取得执照后,该可以使其获取营业资格。经登记取得执照后,该经济组织可以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经济组织可以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返回返回工商登记的基本类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工商登记有两种:一为工商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由企业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由企业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核准

53、注册登记;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全国性企业、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全国性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由国家工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三资企业三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返回返回工商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返回三资企业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54、。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又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又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企业,又叫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又叫中外合作

55、经营企业,指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作和技术交流,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按合同规定的各方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和经举办的,按合同规定的各方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和经营方式等进行经营的非股权式的经济组织。营方式等进行经营的非股权式的经济组织。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又叫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又叫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包

56、括外国的企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返回返回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工商登记的条件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营业登记的一般条件营业登记的一般条件返回返回工商登记的条件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返回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企业法人登记既是企业获得营业权的程序,又企业法人登记既是企业获得营业权的程序,又是确认其法人资格的程序。目前,我国企业法是确认其法人资格的程序。目前,我国企业法人登记有两种类型:一为一般的企业法人登记,人登记有两种类型:一为一般的

57、企业法人登记,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为公司登记,适用的规定;一为公司登记,适用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的规定。1、一般企业法人登记的、一般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条件。2、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的条件条件。返回返回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企业法人登记既是企业获得营业权的程序,又是一般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要获得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企业要获得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件;(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自己的名称、

58、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一般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企公司登记的条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其他公司的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例:其他公司的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例:(1)

59、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件。股份制公司在设立时,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股份制公司在设立时,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的发行符合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符合法律规定;(2)召开创立大会,并通过设立公司的决议。)召开创立大会,并通过设立公司

60、的决议。公司登记的条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营业登记的一般条件关于营业登记的条件法律无明文规定,但从工商行政关于营业登记的条件法律无明文规定,但从工商行政实务来讲,一般要求:实务来讲,一般要求:1、营业范围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营业范围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营业场所;、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营业场所;3、有明确的负责人;、有明确的负责人;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或其他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或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经核准注册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发给应当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临时

61、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临时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或外地居民从事经营的,可以发给或外地居民从事经营的,可以发给临时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体,可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返回返回营业登记的一般条件关于营业登记的条件法律无明文规定,但从工商工商登记事项(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与受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一般由企业组建负责人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企业法人开业登记一般由企业组建负责人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提出申请,独立承

62、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二)审查(二)审查登记机关审查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登记机关审查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第二,申请登记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否真实、合法、有效;第二,申请登记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应予注册登记的各项条件。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应予注册登记的各项条件。(三)核准(三)核准经审查符合核准注册条件的,应当作出核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核准注册条件的,应当作出核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已经核准注册,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3、已经核准注册,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四)发照(四)发照经审查核准的,登记机关应通知申请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审查核准的,登记机关应通知申请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领取营业执照。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公司即告成立,并负责人领取营业执照。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公司即告成立,并取得实际的经营权,申请人可以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取得实际的经营权,申请人可以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登记,并开业从事登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帐户,申请纳税登记,并开业从事登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返回返回工商登记事项(一)申请与受理返回特殊市场准入制度特殊市场准入制度:审批许可制

64、:审批许可制度度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机构审批许可机构审批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审批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审批许可的条件审批许可的条件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特殊市场准入制度:审批许可制度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社会成员直接设立企审批许可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社会成员直接设立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业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准许其进入某种市场,从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准许其进入某种市场,从事

65、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分类:分类: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可分为:立法特许、专项批准和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可分为:立法特许、专项批准和许可证。许可证。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针对个人进入特殊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针对个人进入特殊市场的准入许可制度和针对企业设立的审批和营业许可制市场的准入许可制度和针对企业设立的审批和营业许可制度。度。根据审批许可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设立审批和经营许可审根据审批许可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设立审批和经营许可审批两种形式。批两种形式。返回返回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审批许可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社会审批许

66、可机构审批许可机构审批许可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经营的商品服务类别的不同而审批许可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经营的商品服务类别的不同而有差别。有差别。金融业经营机构的设立,由中国人银行审批;金融业经营机构的设立,由中国人银行审批;证券业经营机构的设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证券业经营机构的设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批;从事文物经营的机构,由文物管理部门审批;从事文物经营的机构,由文物管理部门审批;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的机构,由食品与药品监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的机构,由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督管理部门审批;从事烟草生产经营的机构,由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从事烟草生产经

67、营的机构,由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从事计量器具生产经营的机构,由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计量器具生产经营的机构,由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审批等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审批等等。返回返回审批许可机构审批许可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经营的商品服务类别的不同审批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审批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审批制度主要适用于从事特定类型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制度主要适用于从事特定类型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定范围内的市场经营活动,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特定范围内的市场经营活动,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所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经济活动

68、是指关的经济活动。所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经济活动是指对国家主权、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社会经对国家主权、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等可能带来直接影响的经济活动。济的总体发展等可能带来直接影响的经济活动。从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查才能设立的从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查才能设立的企业主要包括:(企业主要包括:(1)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2)金融组织;()金融组织;(3)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4)文物经营企业;)文物经营企业;(5)计量器具的生产、修理企业;()计量器具的生产、修理企业;(

69、6)食品生产经营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业和食品摊贩;(7)烟草经营企业;()烟草经营企业;(8)化学危险品经)化学危险品经营企业;(营企业;(9)麻醉药品经营企业;()麻醉药品经营企业;(10)广告经营企业;)广告经营企业;(11)通讯服务经营企业;()通讯服务经营企业;(12)锅炉压力容器生产企业等)锅炉压力容器生产企业等等。等。返回返回审批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审批制度主要适用于从事特定类型的生产经审批许可的条件审批许可的条件药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及其及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金融业经营:金融业经营:返回返回审批许可的条件药品生产

70、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无论是立法特许、专项审批,还是许可证无论是立法特许、专项审批,还是许可证的颁发都说明国家已经认为拟设立或已经的颁发都说明国家已经认为拟设立或已经存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从事特定存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从事特定市场经营活动的条件,从而允许其从事此市场经营活动的条件,从而允许其从事此方面的活动。审批许可后,设立相关企业方面的活动。审批许可后,设立相关企业的行为以及从事特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的行为以及从事特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便成为一种合法的行为。获得动的行为,便成为一种合法的行为。获得批准许可而设立的市场主体或

71、者获得批准批准许可而设立的市场主体或者获得批准许可经营的市场主体便有权从事批准许可许可经营的市场主体便有权从事批准许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返回返回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无论是立法特许、专项审批,还是许可证的颁发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竞争法:以市场经济领域的竞争关系为主要调整:以市场经济领域的竞争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以保护正当的竞争为主旨,以反对象,以保护正当的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垄断和反和反不正当竞争

72、不正当竞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核心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垄断:垄断: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在特定的生产范围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在特定的生产范围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妨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违法手: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违法手段谋取竞争利益的行为。段谋取竞争利益的行为。返回返回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竞争法:以市场经济领域的竞争关系为主要调整对想一想想一想请试举一你所知道的

73、不正当竞争案例。请试举一你所知道的不正当竞争案例。对于当前洋奶粉在原材料降价对于当前洋奶粉在原材料降价50%的情的情况下,在我国零售市场持续涨价,你如况下,在我国零售市场持续涨价,你如何看待?说说理由。何看待?说说理由。返回返回想一想请试举一你所知道的不正当竞争案例。返回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度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返回返回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返回我国反

74、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发生的是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经济竞争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限制竞争法三部法律构一般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限制竞争法三部法律构成完整体系。成完整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年月届

7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年8月月30日通日通过,现予公布,自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年8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返回返回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的行为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虚

76、假的广告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当有效销售行为不当有效销售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当低价销售行为不当低价销售行为诋毁他人商誉行为诋毁他人商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想一想想一想为争夺市场,某市甲、乙、丙、丁四家企业通过下列行为为争夺市场,某市甲、乙、丙、丁四家企业通过下列行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展开了激烈的竞争:问:下述企业的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问:下述企业的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1)甲企业首先降价,利润为零;)甲企业首先降价,利润为零;(2)乙企业自恃财大气粗,不甘落后,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乙企业自恃财大气粗,不甘落

77、后,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价格销售;(3)丙企业慌了手脚,忍痛附赠奖品,价值为购货款的)丙企业慌了手脚,忍痛附赠奖品,价值为购货款的5%;(4)丁企业认为甲、乙丙的做法太笨。该企业声称:凡购)丁企业认为甲、乙丙的做法太笨。该企业声称:凡购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均有投资机会,最高奖品是价值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均有投资机会,最高奖品是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事实上该奖品根本就不存在。万元的小轿车,事实上该奖品根本就不存在。返回返回下一页下一页想一想为争夺市场,某市甲、乙、丙、丁四家企业通过下列行为展开想一想想一想甲酒厂是生产甲酒厂是生产“健远健远”牌葡萄酒的老厂,有着牌葡萄酒的老厂,有着50多年的

78、生产经多年的生产经验。该厂生产的系列葡萄酒验。该厂生产的系列葡萄酒1990年以来多次在国际评比和国内年以来多次在国际评比和国内评比中获金、银奖,深受市场消费者欢迎,还于评比中获金、银奖,深受市场消费者欢迎,还于1993年被指定年被指定为国宴用酒。一些不法厂家为图眼前利益,仿冒甲酒厂商品装为国宴用酒。一些不法厂家为图眼前利益,仿冒甲酒厂商品装潢,以扩大销路潢,以扩大销路违法获利。其中乙酒厂仿造甲违法获利。其中乙酒厂仿造甲酒厂的酒瓶酒厂的酒瓶形状、标签,图案、色彩基本相同,只是把形状、标签,图案、色彩基本相同,只是把“健远健远”二字二字改改为其他文字,如不仔细看,会误认为是甲酒厂生产的葡萄酒。为其

79、他文字,如不仔细看,会误认为是甲酒厂生产的葡萄酒。乙酒厂仿冒装潢的酒上市后,使甲酒厂遭受了重大损失,不仅乙酒厂仿冒装潢的酒上市后,使甲酒厂遭受了重大损失,不仅销售量下降,而且许多消费者写信给甲酒厂,指责其产品质量销售量下降,而且许多消费者写信给甲酒厂,指责其产品质量下降,欺骗消费者。甲酒厂以乙酒厂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为由诉下降,欺骗消费者。甲酒厂以乙酒厂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酒厂承担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民事责任。至法院,要求乙酒厂承担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民事责任。问问:(:(1 1)乙酒厂是否侵犯甲酒厂)乙酒厂是否侵犯甲酒厂“健远健远”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什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什么?么?(2 2

80、)乙酒厂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乙酒厂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3 3)乙酒厂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乙酒厂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返回返回回答回答想一想甲酒厂是生产“健远”牌葡萄酒的老厂,有着50多年的生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国家的监督检查国家的监督检查社会的监督检查社会的监督检查解决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解决争议的方法和程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国家的监督检查社会的监督检查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督。

81、督。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1.1.披露披露。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揭露不正当竞争行。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揭露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它们在社会曝光,以唤起社会舆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谴责。为,让它们在社会曝光,以唤起社会舆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谴责。2.2.检举检举。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消费者、经营者,知悉不。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消费者、经营者,知悉不正当行为主体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揭发。正当行为主体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揭发。3.3.控告控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或

82、者司法机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揭发、控诉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及其不正当竞争违法事实并要求依法惩揭发、控诉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及其不正当竞争违法事实并要求依法惩处。处。4.4.起诉起诉。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直接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不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直接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者追究法律责任。竞争行为实施者追究法律责任。返回返回社会的监督检查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不正当竞想一想想一想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饮料的企业,商标分别注册为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饮料的企业,商标分别注册为A和和B。其中甲是老牌企业,乙是后起之秀。由于乙厂饮料质

83、优价其中甲是老牌企业,乙是后起之秀。由于乙厂饮料质优价廉,销路很好。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电视台做了广告,廉,销路很好。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电视台做了广告,称本市其他饮料均为甲厂仿造品,与本厂饮料在质量上有称本市其他饮料均为甲厂仿造品,与本厂饮料在质量上有根本区别,因为本厂根本区别,因为本厂A牌饮料有保健功能,并提请消费者谨牌饮料有保健功能,并提请消费者谨防上当。广告播出后,乙厂生产严重滑坡,造成近防上当。广告播出后,乙厂生产严重滑坡,造成近10万元万元损失。于是乙厂向工商局反映,要求处理。损失。于是乙厂向工商局反映,要求处理。问问:(:(1 1)甲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甲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84、?(2 2)工商局应如何处理?)工商局应如何处理?(3 3)乙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计算?)乙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计算?返回返回想一想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饮料的企业,商标分别注册为A和B。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1.宣布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效。宣布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效。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罚款。5.行政处分。行政处分。6.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消除影响。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经营者实施商标侵权的不经营者实施商

85、标侵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任。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经明知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营者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1.宣布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效。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

86、律制度反垄断概述反垄断概述垄断行为垄断行为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违反反垄断法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返回返回垄断的概念垄断的概念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机构反垄断机构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和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和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人员违反反垄断法执法人员违反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概述返回垄断的概念垄断协议经营者和行业协垄断的概念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它是排斥

87、、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它是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称。限制、妨碍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但是,各国为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在立法上规定允许但是,各国为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在立法上规定允许某些领域对某一些事项实行垄断经营。在我国,国有某些领域对某一些事项实行垄断经营。在我国,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待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待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

88、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当然,这类行业的经营者应当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当然,这类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者利益。返回返回垄断的概念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它是排斥、限制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垄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垄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

89、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不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不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对于中华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同样也适用。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同样也适用。返回返回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垄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反垄断机构我国反垄断机构包括反

90、垄断委员会、反垄断执法机我国反垄断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行业协会。构和行业协会。我国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定的其他职责。反垄断执法机构分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地方反垄断执法机

91、构分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和协调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和协调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争秩序。返回返回反垄断机构我国反垄断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行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者其他协同行为。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

92、断协议:返回返回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联合抵制交易;联合抵制交易;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

93、他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PLAYPLAYPLAY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市场地位。返回返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两个经营者在

94、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经

95、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况; 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96、行为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条件; 没有正当理由,

97、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

98、性影响。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返回返回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指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

99、、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行为。行为。返回返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指行政经营者和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第反垄断法第46、47、48、49、50、51、52、53条相关规定。条相关规定。返回返回经营者和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第46、47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排除、限制竞

100、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另有规定的,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其规定。返回返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行政机执法人员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第五

101、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返回返回执法人员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工想一想想一想20082008年年8 8月,某市某学院为本学院的教师修建好了新的教职月,某市某学院为本学院的教师修建好了新的教职员工大楼。其中,有员工大楼。其中,有8 8户教师自己买好了煤气灶具,等煤气户教师自己买好了煤气灶具,等煤气

102、公司来安装供气。公司来安装供气。9 9月月5 5日市煤气公司派人来安装灶具并试日市煤气公司派人来安装灶具并试火通气,当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这火通气,当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这8 8户业主合用的煤气户业主合用的煤气灶具是自行购买的而不是从煤气公司购买的,他们便当场灶具是自行购买的而不是从煤气公司购买的,他们便当场拆除了这拆除了这8 8户业主的煤气表。工作人员说,这是煤气公司的户业主的煤气表。工作人员说,这是煤气公司的规定,如果不煤气公司的将一律不予供气,任何人不得特规定,如果不煤气公司的将一律不予供气,任何人不得特殊。而且本市所有的用户都是用煤气公司供应的煤气灶具。殊。而且本市所有的用户都是用

103、煤气公司供应的煤气灶具。这这8 8家业主又向煤气公司交涉,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家业主又向煤气公司交涉,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问问:(:(1 1)煤气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煤气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 2)如何主张自己的正当权益?)如何主张自己的正当权益?返回返回回答回答想一想2008年8月,某市某学院为本学院的教师修建好了新的教想一想想一想A洗衣粉厂拥有洗衣粉厂拥有“蓝天蓝天”牌注册商标。牌注册商标。B厂注册厂注册了了“白云白云”牌商标。牌商标。B厂做广告宣称:厂做广告宣称:“白云白云”洗衣粉是洗衣粉是“蓝天蓝天”洗衣粉的换代产品,请消洗衣粉的换代产品,请消费者认牌购买。该广告播出

104、后,消费者纷纷购费者认牌购买。该广告播出后,消费者纷纷购买白云洗衣粉,而不买蓝天洗衣粉。买白云洗衣粉,而不买蓝天洗衣粉。A厂得知厂得知情况后,向工商局反映,要求处理。情况后,向工商局反映,要求处理。问问:(:(1 1)B B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2 2)工商局应如何处理?)工商局应如何处理?(3 3)A A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计算损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计算损失?失?回答回答想一想A洗衣粉厂拥有“蓝天”牌注册商标。B厂注册了“白云”牌想一想想一想某保龄球馆为招揽顾客,在杂志等媒介上刊登广告,称凡是在有某保龄球馆为招揽顾客,在杂志等媒介上刊登广告,称凡是在有效销

105、售期内,效销售期内,1010局打到局打到300300分的顾客,均能获得一辆分的顾客,均能获得一辆“YAMAHAYAMAHA”摩摩托车(价值为托车(价值为3 3万元)作为奖励。不少人看了广告后,冲着奖品来万元)作为奖励。不少人看了广告后,冲着奖品来到该球馆一试身手,但大多无功而返。保龄球馆生意出奇的好,到该球馆一试身手,但大多无功而返。保龄球馆生意出奇的好,老板非常高兴。因为老板非常高兴。因为1010局得局得300300分几乎是不可能的,奖品无需兑现,分几乎是不可能的,奖品无需兑现,这低成本高收益的促销让人好不兴奋。不料一天上午,顾客施俊这低成本高收益的促销让人好不兴奋。不料一天上午,顾客施俊来

106、到球馆买了来到球馆买了1010局球票,他不疑难问题地玩着,谁知那天他运气局球票,他不疑难问题地玩着,谁知那天他运气非常好,在围观者的喝采声中,竟然非常好,在围观者的喝采声中,竟然1010局全中,得到了局全中,得到了300300分。施分。施俊高兴地拿着计算机记分单去服务台领奖。然而,保龄球馆的工俊高兴地拿着计算机记分单去服务台领奖。然而,保龄球馆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们不想念作人员却告诉他,他们不想念0000分会出现,该成绩是仿造的,并分会出现,该成绩是仿造的,并称有评价和录像为证。双方遂发生争议。施俊要求金道保龄球馆称有评价和录像为证。双方遂发生争议。施俊要求金道保龄球馆给付广告中所允诺的给付

107、广告中所允诺的“YAMAHAYAMAHA”摩托车;保龄球馆则认为施俊摩托车;保龄球馆则认为施俊“舞弊舞弊”,成绩不算数。据查,由于该保龄球馆设立巨奖,已被工,成绩不算数。据查,由于该保龄球馆设立巨奖,已被工商部门处罚,广告中的商部门处罚,广告中的“YAMNAHAYAMNAHA”摩托车已改为摩托车已改为“精美礼品精美礼品”。该保龄球馆所提供的证实施俊弄虚作假的证据材料不足以采信。该保龄球馆所提供的证实施俊弄虚作假的证据材料不足以采信。问问:(:(1 1)该保龄球馆和顾客施俊之间属于什么法律关系。)该保龄球馆和顾客施俊之间属于什么法律关系。(2 2)该保龄球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该保龄球馆的行为

108、属于什么性质?(3 3)该保龄球馆应承担什么责任?)该保龄球馆应承担什么责任?回答回答想一想某保龄球馆为招揽顾客,在杂志等媒介上刊登广告,称凡是在答案答案(1)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反不正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损害

109、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甲厂的行为既是引人误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诋律规定,甲厂的行为既是引人误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万元以上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

110、局应根据上述规定,责令甲工商局应根据上述规定,责令甲厂停止播放广告,向乙厂道歉,并可在法定幅度内处以罚款。厂停止播放广告,向乙厂道歉,并可在法定幅度内处以罚款。(3)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千万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千万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乙厂的根据上述规定,乙厂的10万元损失可以要求甲厂赔偿。万元损失可以要求甲厂赔偿。返回返回答案(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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