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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本章主要内容及重难点本章主要内容及重难点1、概述:合同法的产生及合同的分类2、重点掌握合同法总则: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担保、违约责任3、了解合同法分则2 2合同少写了两个字 费用谁承担 案情:2008年8月江某与李某签订书面协议,由江某接手李某的烧烤店,协议签订之日前该店的一切费用由房主李某负责,以后的则由江某负责。2009年取暖期,热电厂收费员来向江某催收2007年及2008年热费2000元,并声明因拖欠时间过长,如不立即交费将停止供热,为了不影响营业,江某只好先行垫付了热费。后江某要求李某返还其所垫付的热费,遭到拒绝。江某诉至法院。 附:承办法官在
2、审理中发现,李某虽系该店房主,但2007、2008两年李某将该店租给他人,热费为租户拖欠,而且双方签订协议时,李某实际目的是负责“催要”,只是大意没有把“催要”二字写下来。 问: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该费用?3 3处理结果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自愿先行给付原告江某2000元,余款待李某向前租户追回后再给付江某。4 4第一节 概述一、合同法的产生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合同法,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1999年3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
3、共和国合同法,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才使我国的合同法律走向统一。5 5 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完全委托学者起草的法律。过去的法律,我国都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如邮政法、铁路法等。这种起草可能带来两方面弊端,一是法律草案不够科学,二是立法不够公平。学者起草则可以避免这两个弊端。6 6二、合同的概念及类型 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体制上的市场与政治体制上的民主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那就是“契约”,契约,就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人,依自己的意愿去建立彼此关系。经济上从中央计划到市场的进步与政治上从身份到契约的进步是一致的,在西欧如此,在中
4、国也是如此。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7 7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一定是双务合同吗? 无偿合同一定是单务合同吗?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以是否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8 8第二节合同法的基本内容总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9 9分则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
5、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附则1010一、 合同的订立1、当事人 第九条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1112、合同形式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
6、212案例:要式合同的形式欠缺案案例:要式合同的形式欠缺案【案情】 5月2日,北京市某公司甲与另一公司乙签订了购买空调100台的合同,约定每台空调价格为1900元,于5月4日交货,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当即支付预付款19000元。甲公司提供40台空调后,乙公司经检验认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甲公司认为自己不可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空调,于是建议由丙公司供货,货款由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双方约定最后签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但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通知丙公司向乙公司供货,未签订书面的合同。5月6日,丙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空调100台,价款共计190000元。但乙公司仅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7、171000元,扣除了乙已经向丙公司支付19000元。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1313对本案的不同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甲与乙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所以合同未成立。第二种观点认为,甲与乙虽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实际上当事人并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所以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审理本案关键要正确的认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1414本案学理分析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和约定之要式。一般应当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限于三类: 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关
8、于不动产的合同,我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登记。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合同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种是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在涉及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种是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我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我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1515 欠缺要式形式的合同的后果。关键一个问题就是,合同是否成立
9、,是不是有效? 合同法第36条和第37条,对此作了规定,采用有限的承认该种合同的效力的作法。 合同法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16163、订立的程序:要约与承诺 (1 1)要约)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第一,内容具体确定: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7、地点和
10、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1717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818要约的效力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11、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919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2020(2)承诺含义:含义: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作出方式: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2121承诺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承诺
12、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222逾期承诺与迟到承诺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323 甲公司传真告诉乙公司:有XX品牌电脑25台,每台7000元,
13、其他条件如旧,请于2日内答复。乙公司当日发出传真:完全同意你方条件。但因为电子线路故障,该传真第四日到达,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A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因为合同未成立B甲公司如果不履行,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乙公司的传真为新要约D 乙公司的承诺已经生效答案:D2424 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2525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
14、,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2626 下列选项中,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有( ):A 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一个月内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B 甲向乙发出出售电脑的要约,乙在甲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价格每台减少500元,其他条件不变”C甲商店标价出售钢笔,乙未与店员协商就出钱购买D乙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冰淇淋一份答案:CD2727要约邀请要约邀请 要约要约 反要约反要约 承诺承诺 成立成立 生效生效 履行履行 终止终止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效力待定、变更或撤销效力待定、变更或撤销无效、
15、无效、 有效有效后合同责任后合同责任合同效力责任合同效力责任变更变更解除解除合同关系运行逻辑图合同关系运行逻辑图2828二、合同的效力1 1、合同成立、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9292、无效合同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6、;(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030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131撤销权的消灭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17、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232合同少个“不”字 后果谁承担 案情:2009年12月30日,武侯某小区物管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第七条约定:“物业公共服务费不包括等费用;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设施(如游泳池等)使用费。” 其实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条款后半部分少打了个“不”字,当物管人员发现问题后,立即与业主联系,但业主认为合同双方签字,应严格执行。 问:合同是否应该严格执行?33334、效力待定合同 含义: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缔约一方当事人欠缺相应的缔约能力,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第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8、人订立合同;第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第三,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3434 甲因为出国将一幅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画挂于自家墙上供来客欣赏。时间长了使得客人都以为画属于乙所有。一个客人丙提出购买该画。乙觉得价钱高便卖给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处分该画的行为无效B 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画C 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D 甲不能承认乙行为有效 答案:C3535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
19、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6362、先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7373、不安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838 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
20、,约定甲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如果出现严重亏损,且危害付款之虞,甲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B 乙被丙公司提起破产宣告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C 如果甲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D如果甲公司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答案:AD3939四、合同的担保 含义:合同的担保,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设立的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4040保 证 1、保证合同注意:人的担保,口头保证无效,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保证人,而不包括债务人。
21、2、不得作为保证的情况有: A、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保证; 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获得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C、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141分类: 一般保证: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代为履行的责任。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4242关于保证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B、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C、企业法人
22、的分支机构绝对不能成为保证人D、保证属于约定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答案:D4343区 别 P91-101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性质约定担保物权约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标的物动、不动产动产、权利动产公示方式登记占有或权利凭证交付、登记占有实现方式向法院申请径直实现经催告后径直实现4444定 金1、定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最高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定金与违约金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并行适用;3、定金和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可以并行适用。4545定金的相关法律条文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23、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4646五、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形态分为两种: 1、预期违约: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违约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7472、实际违约:指在履行到来之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24、义务的违约行为。可以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不适当履行等类型。4848(二)免责情形(二)免责情形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4949第三节 合同法分则 一、赠与合同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不以交付赠与物作为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
25、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3、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5050二、租赁合同1、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2、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卖不破租赁。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5151三、保管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若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应依据保管合同是
26、否有偿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具有过失。无偿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具有重大过失。5252案例一 张一系玉雕世家出身,其父亲去世后张某从父亲收藏的玉石中发现一块质地奇特的玉石,他经过数月呕心沥血的创作,完成了这件微雕作品,并获得了一等奖,一香港商人出高价购买,并支付了价款。张一便委托李某(16岁)将玉雕送给该香港商人。张一父亲生前好友钱某听说此事后找到张一,称该玉石是其父亲生前向他借去玩赏的,要求张一返还。经查,玉石确实是钱某所有。不幸的是,李某在送玉雕的途中,其所乘的某运输公司的汽车翻车,李某受伤,玉雕也被毁。钱某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张一返还玉石,香港商人也要求张一承担违约责任。张
27、一拒绝返还玉石,并以玉雕系李某和运输公司所致,拒绝承担违约责任。5353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谁拥有玉雕的所有权?为什么? 3、如何认定张一与李某之间的委托合同性质?为什么? 4、钱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5、张一是否应当承担玉雕毁坏的违约责任?为什么?5454案例二 甲服装制造公司与乙服装销售公司于2008年3月1日签订一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交付童装1000套,而乙公司收货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20万元,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保证在乙公司到期不能支付货款时承担付款责任。甲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积极组织生产,至5月1日已经完成900套童装。就在此时,忽闻乙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债台高筑,乙公司为了避债,将现存资金及一些设备抽调出来重新组建另一公司,现在的乙公司已是空壳一个,完全丧失偿债的能力,于是甲公司于5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5555问:1、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预期违约?为什么? 2、甲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任何承担?为什么?56561、名词解释:合同、要约、承诺、抗辩权、预期违约、定金2、简述合同订立的程序?3、简述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4、简述哪些合同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5、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6、简述合同的担保形式?5757 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