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知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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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知识专题辅导个人所得税知识专题辅导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刘伟明刘伟明培训提纲培训提纲第一部分:年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当前个税风险点提示当前个税风险点提示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一、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2、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二、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

3、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7号)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三、年所得三、年所得12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主要意义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主要意义1. 培养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2. 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3. 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4. 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5.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通行

4、惯例。 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四、年所得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义务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义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申报。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或缴纳了税款,其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报送相关资料,不需要再多缴纳税款。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四、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信息资料四、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信息资料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doc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主要有中国

5、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五、年所得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范围万元以上的申报范围(一)(一)“年所得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

6、自行申报(二)年所得(二)年所得12万以上口径不含以下所得:万以上口径不含以下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 (国税发号)、抚恤金、救济金;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

7、申报(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n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以免申报来源于

8、中国境外的这部分所得。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分别不高于12% 缴存基数: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六、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计算口径六、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计算口径(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

9、额。在计算年所得时,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含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在计算年所得时应将其减除;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不含这部分收入,则不用再减除。例1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上述应税所得率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九条明确的标准执行;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先将业户纳税

10、年度适用的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换算公式为:应税所得率=征收率/税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核定应纳税额征收的,可直接用应纳税额反推应纳税所得额,反推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速算扣除数)/税率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时,纳税额为32583.33元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例2李某是一经营服装的个体工商户,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2011年李某全年营业收入150000元,与经营有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成本50000元、费用20000元、营业外支出5000元,本年度已缴清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则2011年度终了,李某该项目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如下:全年

1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支出)-20008-35004=150000-(50000+20000+5000)-30000=25000(元)25000元120000元因此,李某不用向税务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合伙企业投资者(包括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三)对企事业单

12、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例例3.卫某2011年承包某市A服装厂,享有利润支配权,分别在6月、12月两次取得承包经营利润60000元、50000元,同时每月从该服装取得工资1000元。则卫某2011年所得计算如下: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年所得=经营利润+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50000+60000+12000=121000(元)2011年卫某的年所得=121000元120000元年度终了,

13、如果卫某还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卫某需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四)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例例4.罗某为M服装厂设计服装三次,分别于3月、7月、11月取得设计费3800元、28000元、63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00元、4720元、13160元;客串B电视台某法律节目,每月取得劳务收入5000元,电视台按规定扣缴税款800元。年

14、所得计算方法如下:劳务报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年所得=3800+28000+63000+500012=154800(元)12万元年度终了,如果罗某还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因其年所得超过12万元,罗某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52011年,叶某发明一项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4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400元。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拍卖收入81000元。其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00+81000=121000(元)12万

15、元年度终了,如果叶某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因叶某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五)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例62011年,方某出版一部科技专著,取得收入50000元,出版社已代扣税款5600元。且在每期中国某科技报上负责某个版面科技文章的撰写。报社每月支付其稿费6000元,报社已代扣个人所得税。假设方某除稿酬所得之外,没有其他项目收入,则方某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如下:稿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稿酬年所得=50000+600012=122000(元)12

16、万元年度终了,方某因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六)财产租赁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对于共有房屋出租收入的,如租赁合同、协议有约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约定分配比例划分个人收入;如租赁合同协议没有约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谁出租,谁得益,谁申报”的原则划分个人收

17、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7 2011年,孙某出租自有商铺给某公司,每月租金65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及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400元。则该项目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年财产租赁所得=650012=78000(元)12万元年度终了,如果孙某除财产租赁所得之外,没有其他项目所得,因孙某年所得没有超过12万元,不需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七)财产转让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只要缴纳税款

18、达到24000元的纳税人,肯定满足申报的要求。1、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计算问题、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计算问题(1)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住房应税所得率5%、非住房应税所得率7.5%计算年所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应税所得率。(2)关于共有房屋转让所得的计算。如房屋产权证上有注明份额的,按纳税人所占份额比例划分个人所得;如房屋产权证上没有注明份额的,按产权所有人数平均分配转让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8 2011年,吕某出售家庭非唯一住房(原值700000元),取得转让收入860000元,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0元及其他税费4300

19、0元。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年财产转让所得=860000-700000-43000=117000(元)117000(元)120000(元)年度终了,如果吕某除财产转让所得之外,没有其他项目所得,因吕某年所得没有超过12万元,所以,不需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9 2011年,张某出售一商铺,取得转让收入3000000元,由于无法提供房屋原值合法有效凭证,以核定征收方式按7.5%的应税所得率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0元。年所得计

20、算方法如下: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应税所得率。年财产转让所得=30000007.5%=225000(元)120000(元)年度终了,如果张某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因张某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2、关于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关于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股票转让所得不是以期初、期末证券账户资金总额的差;对于未转让的股票,其帐面收益不计算

21、所得。个人买卖基金比照上述方法计算。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仍纳入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计算口径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次数为纳税人一个公历年内卖出股票的次数;股票买入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如纳税人在2月和3月分别在10元、15元和20元的价位上购进股票5000股、2000股和1000股,然后在4月份以25元卖出了6000股,那么计算卖出6000股的所得: 每股成本=(105000+152000+201000)(5000+2000+1000)=12.5元 卖出6000股股票的转让所得=(25-12.5)6000=75000元 第一部分:年所得

22、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仍纳入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计算口径跨年定期存款年底未到期,银行尚未计息的,应计利息部分不计算年所得;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10 2011年,王某取得公司股权分红12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24000元;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收入1500元,扣缴个人所得

23、税300元。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其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公司分红+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120000+1200+1500=122700(元)12万元年度终了,如果王某还有其他项目的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年所得。因王某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112011年,汪某两次购买体育彩票,均中奖9000元,因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一万元,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又有一次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10000元,已代扣税款22000元。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偶然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偶

24、然年所得=9000+9000+11000=128000(元)120000(元)年度终了,如果汪某还有其他项目的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年所得。因王某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例12欧某是某移动公司员工,2010年为其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安全险保费10000元,因为一年时间内没有出险,2011年2月保险公司支付移动公司每人未出险奖励100元。其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年其他所得=100元年度终了,欧某应将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的年所得与其他各项目计算的年所得合并计算,如果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

25、以上的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n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计算口径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计算口径小结小结第一,“年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的所得项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享有利润支配权的)、财产转让所得;第二,“年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的所得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第三,“年所得=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项目: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不包括转租行为)、稿酬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固定或比例取得分享经营成果的);第四,“年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的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第一

26、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七、关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的确定七、关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的确定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

27、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称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八、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限八、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九、九、关于申报方式及申报流程问题关于申报方式及申报流程问题 纳税人可以采取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等申报方式。纳税人也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个人代

28、为办理纳税申报。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一)上门申报方式(需要(一)上门申报方式(需要补缴税款的采用此方式)补缴税款的采用此方式)1.领取表格 从湖南地税网站(http:/ 2.填写表格纳税人按照填表规范如实填写3、递交表格及相关资料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大厅(个税自行申报专窗)办理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1)纳税人已签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回纳税人,一份留存);(2)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委托代理申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原件一份;(4)需要补(退)税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纳税申报表。

29、4、取回申报回执纳税人取回主管地税机关盖章后的第二联个税申报表作为申报回执。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二)邮寄申报方式操作流程(二)邮寄申报方式操作流程1.领取表格2.填写表格3.邮寄表格及相关资料第一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十、法律责任十、法律责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

30、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3.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可以将

31、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5.计算步骤(1)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包括三费一金)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

32、速算扣除数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例例1(年终奖金的计算):某公司员工黄先生(年终奖金的计算):某公司员工黄先生2011年年12月月3日取得工资收日取得工资收入(扣除入(扣除“三费一金三费一金”)3400元,元,12月月15日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日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黄先生年终奖金应缴多少个税?元,黄先生年终奖

33、金应缴多少个税?黄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因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可补扣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100),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重要提示: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段计算应纳税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政

34、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计算”,至月份按旧标准旧税率计算,至12月按新标准新税率计算。具体分步进行: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费用前8个月按2000元/月扣除,后4个月按3500/月扣除);然后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比照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

35、例例2(独资企业):某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出(独资企业):某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出2011年度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元(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前前8个月按个月按2000元元/月计算,后月计算,后4个月按个月按3500元元/月计算),则其全年应纳月计算),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税额计算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4500030%-4250)8/12=6166.67(元)后4个月应纳税额=(4500020%-3750)4/12=1750(元)全年应纳税额=6166.67+1750=7

36、916.67(元)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例例3 3(合伙企业):某合伙律师事务所由甲、乙两人开办,合伙协议约定按(合伙企业):某合伙律师事务所由甲、乙两人开办,合伙协议约定按6:46:4比例分配经营成果。该事务所比例分配经营成果。该事务所20112011年度实现利润年度实现利润150000150000元元, ,经纳税调整后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200000元(其中,合伙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前元(其中,合伙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前8 8个月按个月按20002000元元/ /月计算,后月计算,后4 4个月按个月按35003500元元/ /月计算)。问月计算)。问: :甲

37、、乙两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甲、乙两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分别是多少分别是多少? ? 1.甲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甲应纳税所得额=20000060%=120000(元)(2)甲前8个月应纳税额=(12000035%-6750)8/12=23500(元)(3)甲后4个月应纳税额=(12000035%-14750) 4/12=9083.33(元)(4)甲全年应纳税额=23500+9083.33=32583.33(元) 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2.乙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1)乙应纳税所得额=20000040%=80000(元)(2)乙前8个月应纳税额=(8000035%-6750)8

38、/12=14166.67(元)(3)乙后4个月应纳税额=(8000030%-9750)4/12=4750(元)(4)乙全年应纳税额=14166.67+4750=18916.67(元)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例例4(合伙企业年中新增合伙人)(合伙企业年中新增合伙人):某:某合伙律师事务所由甲、乙两人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由甲、乙两人开办,合伙协议约定按合伙协议约定按6:4比例分配经营成果。比例分配经营成果。2011年年7月月1日,经协商该事务日,经协商该事务所吸收丙为合伙人,甲将其出资比例中的所吸收丙为合伙人,甲将其出资比例中的2/6转让给丙,即甲、乙、丙三转让给丙,即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比例变

39、为人的出资比例变为4:4:2。该事务所。该事务所2011年度实现利润年度实现利润150000元元,经纳税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元(其中,甲、乙的费用减除标准前元(其中,甲、乙的费用减除标准前8个个月按月按2000元元/月计算,后月计算,后4个月按个月按3500元元/月计算;丙的费用减除标准月计算;丙的费用减除标准7-8月按月按2000元元/月计算,月计算,8-12月按月按3500元元/月计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月计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经营成果。问分配经营成果。问:甲、乙、丙三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分别是多少甲、乙、丙三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分别是多少?1.

40、三人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如下: 甲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2)(660%+640%)=120000(元) 乙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2)(640%+640%)=96000(元) 丙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2)(60+620%)=24000(元)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2.甲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1)甲前8个月应纳税额=(12000035%-6750)8/12=23500(元)(2)甲后4个月应纳税额=(12000035%-14750)4/12=9083.33(元)(3)甲全年应纳税额=23500+9083.33=32583.33(元)3.乙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计

41、算如下:(1)乙前8个月应纳税额=(9600035%-6750)8/12=17900(元)(2)乙后4个月应纳税额=(9600030%-9750)4/12=6350(元)(3)乙全年应纳税额=17900+6350=24250(元)4.丙合伙人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1)丙前8个月应纳税额=(2400020%-1250)2/6=1183.33(元)(2)丙后4个月应纳税额=(2400010%-750)4/6=1100(元)(3)丙全年应纳税额=1183.33+1100=2283.33(元)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三、三、个别纳税人未能获取自己的个税完税证明主要原因是个别纳税人未能获取自己的个税

42、完税证明主要原因是什么?什么?1.未能获取自己的个税完税证明可能有两种原因 :(1)给纳税人直接开具完税证明必须以扣缴单位实现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为前提,地税局只有通过扣缴单位掌握了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才能开具完税证明。个别扣缴单位未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地税局无法为这些单位的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2)个别纳税人单位地址或实际住址发生变更未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报告,纳税人可能未收到完税证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2.纳税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纳税人自

43、行申请: n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一式二份); n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扣缴义务人代申请: n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一式二份); n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n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四、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工资和税后利润如何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工资和税后利润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计缴个人所得税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工资收入,不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作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的一部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纳税,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投资者本人费

44、用扣除额。 2.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取得的税后利润不用再征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五、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常用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五、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常用的减免税优惠政策。1.法定减免项目;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免税项目;3.对特定人群的减免政策;4.对扶持农业发展的减免政策。 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六、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税前扣除六、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税前扣除 。1.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税前扣除。2.部分可全额税前扣除。(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

45、奥运、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等)3.个人直接捐赠给受赠者的捐赠不能扣除。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4.个人捐赠资金应属于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5.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实行“名单管理”。6.有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 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七、个人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彩票、字画等相关个税规七、个人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彩票、字画等相关个税规定有哪些?定有哪些?1.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税。2.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05年6月13日

46、起暂减半征税。(在上海所、深圳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3.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税。4.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5.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6.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7.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47、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8.纳税人如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八、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如何计算征税八、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如何计算征税 ?1.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根据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情况,对不同阶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 (1)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

48、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实际计税额与预缴有差异的,自行清算。(2)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计算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2012年3月1日以后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DOC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九、九、离退休后再任职的工资收入以及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离退休后再任职的工资收入以及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

49、收入如何缴纳个税?收入如何缴纳个税?1.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3.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

50、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十、十、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如何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如何区别1.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2.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为存在雇佣关系,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第二部分:近期个税热点问题n受雇人员与用

51、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n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n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n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一、单位以有价证券、实物等非现金形式支付个人收入是否一、单位以有价证券、实物等非现金形式支付个人收入是否按规定扣缴个税。按规定扣缴个税。提示要点:工薪收入的计算口径1.从内容上包括: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薪性质的收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属于工薪的收入项目(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

52、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免征项目(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生育津贴、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个人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暂免项目(实行住房货币分配人员按规定和标准取得的住房补贴,233元至933元)。2.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收入。3.从形式上包括:现金、实物(房产、汽车、电脑、金银、玉器等)、有价证券(礼品卡、消费券、提贷单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免费旅游等)。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企业在缴费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企业在缴费时是否按规定扣缴个税。

53、时是否按规定扣缴个税。提示要点:国税函200969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薪计税时扣除。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3.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4.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三、单位为员

54、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其它商业保险是否三、单位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其它商业保险是否按规定代扣税。按规定代扣税。提示要点:财税200594号文、国税函2005318号文、粤地税发199956号文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四、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超比例或超基数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四、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超比例或超基数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在计税时未作纳税调整。在计税时未作纳税调整。提示要点:财

55、税200610号文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0年4541元)3.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五、单位有否超过规定标准发给职工办公通讯费,或者未能五、单位有否超过规定标准发给职工办公通讯费,或者未能凭发票而直接发放现金导致少扣税。凭发票而直接发放现金导致少扣税。提示要点:国税发199958

56、号文、穗地税发2007201号文1.纳税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薪项目计征个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2.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在本单位受薪的董事会成员)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额度内,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额度内,凭发票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以及发给职工的现金通讯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当

57、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六、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对用车六、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是否按规定扣税。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是否按规定扣税。提示要点:国税函2006245号文1.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2.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七、有限责

58、任公司用税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七、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的部分有否按规定代扣税;对于由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的部分有否按规定代扣税;对于由个人投资者兴办的公司申请注销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个人投资者兴办的公司申请注销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亏损后,有否按规定代扣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亏损后,有否按规定代扣税。税。提示要点:国税函1998333号、穗地税发200464号1.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2.对于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

59、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清算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亏损之后,应按个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税。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八、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八、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有否计缴个税。企业的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有否计缴个税。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

60、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有否按计税。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有否按计税。提示要点:财税2003158号文、财税200883号文、穗地税发2005160号文1.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超过12个月的,在超过12个月的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

61、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九、个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取得所得是否按照公平交易价九、个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取得所得是否按照公平交易价格申报计税。格申报计税。提示要点:国税函200928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1.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2.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

62、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3.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 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有

63、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有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提示要点:财税201150号文(一)财税201150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可以看出,上述三种不征收个税的情形,其赠送礼品是基于销售或服务有关的,并非无偿的,本质上是有偿赠送。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

64、点提示 (二)财税201150号文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样,我们可以看到,上述三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赠送为无偿的,个人不需要付出对价。The end,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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