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合同法1-七天》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事合同法1-七天(1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第4 4章国际商事合同法章国际商事合同法学习内容和目标学习内容和目标掌握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成立的基本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成立的基本程序和必要条件,以及影响合同效力的主要因序和必要条件,以及影响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合同履行的主要规则素、合同履行的主要规则了解了解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免除违约责任的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情形;熟悉熟悉违约的主要救济方法违约的主要救济方法熟悉熟悉合同转让的主要规则合同转让的主要规则熟悉熟悉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和法律后果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和法律后果导入案例甲方 乙方 光明造纸厂20吨铜版纸张吨铜版纸张每吨每吨8万,总价款万,总价款160万万
2、 08年年3月月预付货款预付货款160万万5月月4日日订订20吨铜版纸张吨铜版纸张付款付款140万万4月月20日日涨价涨价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光明造纸厂之间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光明造纸厂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要求光明造纸厂作为第三方履约有无甲公司要求光明造纸厂作为第三方履约有无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如果逾期不履行,违约金应由谁来支付?如果逾期不履行,违约金应由谁来支付?如何支付?如何支付?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一、合同的基本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基本概念与特征(1)概念)概念各国对合同的定义不同,但各国对合同的定义不同,但意思一致意思一致是构成合同是
3、构成合同的要素的要素合同又称合同又称契约契约各国对合同的定义各国对合同的定义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法国法:法国法:“合意合意”大大陆陆法法英英美美法法合同合同= =许诺许诺(允诺)(允诺)许诺许诺合同合同美国美国合同法重述合同法重述: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许诺,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许诺,对违反这种许诺法律给予救济或者法律以某种方式对违反这种许诺法律给予救济或者法律以某种方式承认履行这种许诺乃是一项义务承认履行这种许诺乃是一项义务法律上认为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律上认为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我国对于合同的定义:我国对于合同的定义: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5858条:条:是当事人之间
4、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条: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 2)合同的基本特征)合同的基本特征l两个或以上行为主体两个或以上行为主体l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的意思一致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的意思一致l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效果,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效果,包括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包括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
5、律关系。系。l合同须是合法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须是合法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法律渊源二、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体现在成文法体现在成文法; 如德国、日本、法国、瑞士和意大利等国如德国、日本、法国、瑞士和意大利等国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在: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在判例法判例法,而不是成,而不是成文法。文法。国际立法国际立法: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惯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惯例PICC)我国立法我国立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要约与承诺要约的有效要件要约的有效
6、要件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有效要件承诺的有效要件对价与约因对价与约因合同订立导入分析合同订立导入分析芹菜多少钱一斤?芹菜多少钱一斤?一块钱一斤。一块钱一斤。八毛,卖不卖?八毛,卖不卖?不卖。不卖。九毛,卖不卖?九毛,卖不卖?不卖。不卖。一块,卖不卖?一块,卖不卖?卖卖合同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提出建议提出建议修改建议修改建议接受建议接受建议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要约反要约反要约承诺承诺合同订立的必要阶段:合同订立的必要阶段: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一、要约(offer)(offer)(要约发盘)(要约发盘)定义:定义: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
7、的,愿意按一定的条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要约人要约人offeror 受要约人受要约人offeree要约的目的:要约的目的:要约人要与受要约人按所提的条件要约人要与受要约人按所提的条件订立合同,因此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因此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再明确也不能称之为要约。再明确也不能称之为要约。要约的特点:要约的特点: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
8、即告成立,不不用再征求要约人的同意或确认。用再征求要约人的同意或确认。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诱导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诱导或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或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与要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约邀请的区别:区别: 要约要约一经承诺要约人就受约束,合同成立。一经承诺要约人就受约束,合同成立。 要要约邀请约邀请 即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条件的发出人仍不受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条件的发出人仍不受约束,合同仍不成立,除非发出人承诺)约束,合同仍不成立,除非发出人承诺)二、要约的有效要件二、要约的有效要件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
9、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所提条件订立合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所提条件订立合同的意向同的意向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只有传达到受约人处方为有效要约只有传达到受约人处方为有效(一)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自动售货机是否能成为要约发出人?自动售货机是否能成为要约发出人?代理人是否能成为要约发出人?代理人是否能成为要约发出人?(二)意思表示的内容为愿意按照所提条件订(二)意思表示的内容为愿意按照所提条件订立合同立合同区别于要约邀请区别于要约邀请明示或暗示只要接受条件,合同即告成立愿明
10、示或暗示只要接受条件,合同即告成立愿受其约束受其约束http:/明示或暗示同意接受法律的强制执行明示或暗示同意接受法律的强制执行(三三)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表达清楚表达清楚符合合同订立的必要条款:符合合同订立的必要条款:名称、价格、数量、交货付款时间名称、价格、数量、交货付款时间美国统一商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只要当事人之间却有订立合同只要当事人之间却有订立合同的意思,并有合理的依据给与相应的补救则合同仍的意思,并有合理的依据给与相应的补救则合同仍可成立,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只要能确定可成立,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只要能确定货物和数量货物和数量更宽松更宽松(四)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
11、出(四)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大陆法系:要求为特定的主体大陆法系:要求为特定的主体英美法系:既可以一人,亦可以多人英美法系:既可以一人,亦可以多人对于广告的态度:对于广告的态度:大陆法系:要约邀请(一般)大陆法系:要约邀请(一般)英美法:只要广告文字明确、肯定为要约英美法:只要广告文字明确、肯定为要约(五)要约只有(五)要约只有传达到受约人方传达到受约人方为有效为有效公约公约15条: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条: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讨论:讨论:要约人要约说:任何人在新年当天,跳进海里,要约人要约说:任何人在新年当天,跳进海里,游最少游最少100码,我就会给他码,我就会给他100镑。试问一个人镑
12、。试问一个人在新年当坐船出海钓鱼,但未闻这要约。因为风浪在新年当坐船出海钓鱼,但未闻这要约。因为风浪太大,船被冲翻了太大,船被冲翻了,那人游了那人游了200码返回岸上,他有码返回岸上,他有没有接受要约?没有接受要约?某人捡到丢失物归还失主某人捡到丢失物归还失主,后来才知道悬赏事宜后来才知道悬赏事宜,能能否要求给付悬赏金否要求给付悬赏金?讨论讨论以下例子是否要约?以下例子是否要约?我我不不是是太太喜喜欢欢我我现现在在住住的的房房子子,如如果果有有人人开价合理,我一定会把它卖掉。开价合理,我一定会把它卖掉。我打算把我的汽车我打算把我的汽车以以10001000元的价格元的价格卖给你,卖给你,有兴趣吗
13、?有兴趣吗?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5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本案中,商城对商品在网上的展示和标本案中,商城对商品在网上的展示和标价,实际上就是一种广告,是为吸引不价,实际上就是一种广告,是为吸引不特定的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应认为是要特定的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应认为是要约邀请,因此卖家对待售商品的标价是约邀请,因此卖家对待售商品的标价是可以撤回的。可以撤回的。律师观点律师观点注意注意一般情况下,对于要约与要约邀请很容易作一般情况下,对于要约与要约邀请很容易作理论上的判断
14、。但是理论上的判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现象却存在广泛的争议象却存在广泛的争议,比如报价单、价目表、,比如报价单、价目表、商品目录、商品房销售的楼书等很难概括地商品目录、商品房销售的楼书等很难概括地讲其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必须根据要讲其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必须根据要约的构成要件来具体的判断。如果符合要约约的构成要件来具体的判断。如果符合要约的要件,则应作相应的认定,而不能只依照的要件,则应作相应的认定,而不能只依照某个文件的名称就草率的做最终的判断。某个文件的名称就草率的做最终的判断。http:/被被告告是是一一种种名名为为石石炭炭酸酸烟烟丸丸的的药药品品的的制制
15、造造商商,曾曾刊刊登登一一则则广广告告,声声称称任任何何人人根根据据指指定定方方法法和和在在特特定定的的的的期期间间内内服服用用一一颗颗药药丸丸后后,如如果果仍仍染染上上流流行行性性感感冒冒,可可获获被被告告赔赔付付英英镑镑,被被告告在在广广告告里里还还声声称称已已将将英英镑镑存存入入银银行行,以以示示诚诚意意原原告告看看到到这这则则广广告告后后,信信以以为为真真,购购买买被被告告的的药药丸丸,并并按按照照说说明明书书的的指指示示服服用用,但但结结果果仍仍染染上上流流行行性性感感冒冒于于是是向向被告追讨英镑被告追讨英镑问:问: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 ()该广告是
16、否是一项要约?()该广告是否是一项要约? ()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英美法的要约中包含有一项要件就是要约必须是对英美法的要约中包含有一项要件就是要约必须是对特定的人作出的,但由于一些判例的出现(本案是特定的人作出的,但由于一些判例的出现(本案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案例),使这一规则产生了例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案例),使这一规则产生了例外,即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广告,只要其文字明确、外,即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广告,只要其文字明确、肯定,足以构成一项允诺,那么它也可被视为要约。肯定,足以构成一项允诺,那么它也可被视为要约。 三、要约的拘束力三、要约的拘束力撤回:要约生
17、效前撤回:要约生效前撤销:要约生效后撤销:要约生效后(一)要约的撤回(一)要约的撤回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各国与公约都一样各国与公约都一样,可以撤回可以撤回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注意注意:同时到达同时到达,阻止了要约的生效阻止了要约的生效思考不可撤销的要约能不能撤回不可撤销的要约能不能撤回?(二)要约的撤销(二)要约的撤销撤销撤销,是要约生效是要约生效,但对方还没有承诺之前,但对方还没有承诺之前,将要约取消将要约取消.如果已经承诺如果已经承诺,自然不
18、允许撤销自然不允许撤销,因为一旦承因为一旦承诺合同就订立了诺合同就订立了.所以所以,这段空白时间里这段空白时间里,对要约人态度各国有对要约人态度各国有所不同所不同英美法英美法:yes对受要约人缺乏必要的保障对受要约人缺乏必要的保障大陆法大陆法:no过于死板过于死板公约与公约与:(折衷折衷)调和调和原则上可以原则上可以,但两种不可以但两种不可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一
19、)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合同法合同法四、要约的消灭四、要约的消灭承诺期限届满承诺期限届满要约人的撤回或撤销要约人的撤回或撤销被受要约人拒绝被受要约人拒绝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
20、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小训练株洲霓裳制衣有限公司生产了大批棉被,除自售外,株洲霓裳制衣有限公司生产了大批棉被,除自售外,还按照对方习惯的联系方式,向广州、汉口的两家还按照对方习惯的联系方式,向广州、汉口的两家公司发了传真,向南昌某公司发了电子邮件,最后,公司发了传真,向南昌某公司发了电子邮件,最后,向作为后
21、备对象的贵阳某公司发了信件,表示如愿向作为后备对象的贵阳某公司发了信件,表示如愿要货,请于十月底回复,保证十一月上旬发货。要货,请于十月底回复,保证十一月上旬发货。谁知才过一天,上海的某外贸公司就来洽谈,表示谁知才过一天,上海的某外贸公司就来洽谈,表示可以全部吃进。两家公司一拍即合。可是,如此多可以全部吃进。两家公司一拍即合。可是,如此多的要约,要怎么处理了?的要约,要怎么处理了?给汉口、广州给汉口、广州两家公司发送传真两家公司发送传真向贵阳某公司向贵阳某公司发了信件发了信件向南昌某公司发了向南昌某公司发了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上海某外贸公司表示愿全部吃进上海某外贸公司表示愿全部吃进于十月底回复于十
22、月底回复到贵阳的信件不可能到达,可以先打个电话到贵阳的信件不可能到达,可以先打个电话撤回要约。撤回要约。传真和电子邮件这些即发即收的通信手段都传真和电子邮件这些即发即收的通信手段都已经生效,撤回来不及,只能考虑能否撤销已经生效,撤回来不及,只能考虑能否撤销由于本例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所以不可由于本例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所以不可撤销。向对方表示歉意,请对方提出索赔意撤销。向对方表示歉意,请对方提出索赔意见,以便协商。见,以便协商。如果有公司回复,要求调低价格,表示对于如果有公司回复,要求调低价格,表示对于要约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要约失效。要约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要约失效。第三节第三节承诺承诺
23、 ( (承诺承诺= =还盘或接受还盘或接受) )一、概一、概念念指受要约人按要约指定的方式,对要约内容指受要约人按要约指定的方式,对要约内容表示同意表示同意的一种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承诺有效的条件:二、承诺有效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合法的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合法的受要约人作出缄默或者不作为不是承诺缄默或者不作为不是承诺讨论卖方卖方B公司拟出售给公司拟出售给A公司某产品,于公司某产品,于2008年年3月报价给月报价给A公司,并在报价上写明了交货公司,并在报价上写明了交货的时间和数量,的时间和数量,A公司将该报价单转给美国公司将该
24、报价单转给美国客户客户C公司,公司,C公司确认接受,且于报价单公司确认接受,且于报价单上签字。上签字。问:问:C公司的确认是否构成有效的承诺?公司的确认是否构成有效的承诺?承诺应由受要约人针对要约的内容向要约人承诺应由受要约人针对要约的内容向要约人作出。本案中,作出。本案中,B公司向公司向A公司发出要约,承公司发出要约,承诺人只能是诺人只能是A公司,否则就不是有效的承诺。公司,否则就不是有效的承诺。因此因此C公司的确认并不是对公司的确认并不是对B公司要约的一个公司要约的一个有效承诺。有效承诺。(2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进行)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进行要约规定有效期要约规定有效期要约未规定有效期要
25、约未规定有效期公约公约十八条合理的十八条合理的时间内未到无效时间内未到无效合理的期限合理的期限(3)承诺应是无条件的)承诺应是无条件的(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美国美国允许修改,但有例外:允许修改,但有例外:1、明确规定不得附加条件;、明确规定不得附加条件;2、做出拒绝的通知。、做出拒绝的通知。英美法英美法“镜像镜像原则原则” 公约公约以及以及通则通则:“非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4 4)承诺的传递方式要正确)承诺的传递方式要正确要约中有规定要约中有规定按规定办按规定办要约中无规定要约中无规定按要约的传递方式按要约的传递方式惯常做法惯常做法比应该用的方法比应该用的方法更
26、快的方式更快的方式三、承三、承诺的生效诺的生效时间时间承诺的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的时间联系密切承诺的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的时间联系密切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立即生效立即生效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英美法:英美法:投邮主义投邮主义mail-box rule(适(适用范围)用范围)大大陆法:陆法: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公约:公约:到到达达主义主义四、承四、承诺的撤回诺的撤回(指承诺生效前撤回)指承诺生效前撤回)英美法英美法:投邮主义,不能撤投邮主义,不能撤回回大陆法:大陆法: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在承诺发在承诺发出后,出后,到达要约人前可以撤回到达要约人前可以撤回公约公约: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条规定,如果撤回
27、通知于承诺生效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承诺生效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承诺得予撤回承诺得予撤回我某进出口公司于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年1月月15日用电报向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日复到我公司有效。有效。1月月18日上午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的规定,此接受规定,此接受A可以撤回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视
28、为撤销-XX型设备,是否感兴趣?型设备,是否感兴趣?-20台,每台台,每台600美圆美圆-每台每台650美圆美圆-不能接受不能接受-(货物价格上涨)(货物价格上涨)-接受您每台接受您每台650美圆报价美圆报价-货物已经售出,抱歉。货物已经售出,抱歉。 下面各个行为的性质?下面各个行为的性质?长长江江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6 6日日传传真真:“:“本本公公司司有有马马钢钢生生产产各各种种规规格格钢钢筋筋供供应应,质质量量可可靠靠、交交货货及及时时,敬敬请请光光顾顾”。黄黄河河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1010日日上上午午传传真真:“:“需需马马钢钢产产6m6m钢钢筋筋200200吨吨,货货到到黄黄河
29、河价价格格35003500元元/T/T,货货到到付付款款,一一个个月月内内交交货货,请请在在一一周周内内电电复复”。问问:长长江江公公司司行行为为的的法法律律性性质质? ?黄黄河河公公司司行行为为的的法律性质法律性质? ? 情情形形11黄黄河河于于5 5月月1212日日发发传传真真: :因因情情况况有有变变,撤撤销销我我方方5 5月月1010日发价,见谅。问:黄河是否成功地撤销了要约日发价,见谅。问:黄河是否成功地撤销了要约? ? 情情形形22黄黄河河于于5 5月月1010日日下下午午传传真真给给长长江江: :撤撤回回我我方方的的发发价价,请谅解。问:黄河是否成功地撤回了要约请谅解。问:黄河是
30、否成功地撤回了要约? ?作业作业 长长江江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6 6日日传传真真:“:“本本公公司司有有马马钢钢生生产产各各种种规规格格钢钢筋筋供供应应,质质量量可可靠靠、交交货货及及时时,敬敬请请光光顾顾”。黄黄河河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1010日日上上午午传传真真:“:“需需马马钢钢产产6m6m钢钢筋筋200200吨吨,货货到到黄黄河河价价格格35003500元元/T/T,货货到到付付款款,一一个个月月内内交交货货,请请在在一一周周内内电电复复”。问问:长长江江公公司司行行为为的的法法律律性性质质? ?黄黄河公司行为的法律性质河公司行为的法律性质? ? 情情形形33若若黄黄河河5 5月月
31、1010日日传传真真中中 请请一一周周内内复复 改改为为 请请复复 ,黄黄河河5 5月月1212日日传传真真内内容容不不变变。问问:黄黄河河是是否否成成功功地地撤撤销了要约销了要约? ? 情情形形44长长江江收收到到黄黄河河1010日日传传真真的的次次日日复复: :一一个个月月内内交交货货可可行行,运运费费由由贵贵方方承承担担,请请备备妥妥货货款款。黄黄河河未未回回电电。长长江江于于一一周周后后送送货货至至黄黄河河,黄黄河河拒拒收收。长长江江表表示示愿愿承承担运费,黄河仍拒收。问:黄河拒收是否有理?担运费,黄河仍拒收。问:黄河拒收是否有理? 长长江江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6 6日日传传真真:“
32、:“本本公公司司有有马马钢钢生生产产各各种种规规格格钢钢筋筋供供应应,质质量量可可靠靠、交交货货及及时时,敬敬请请光光顾顾”。黄黄河河公公司司于于5 5月月1010日日上上午午传传真真:“:“需需马马钢钢产产6m6m钢钢筋筋200200吨吨,货货到到黄黄河河价价格格35003500元元/T/T,货货到到付付款款,一一个个月月内内交交货货,请请在在一一周周内内电电复复”。问问:长长江江公公司司行行为为的的法法律律性性质质? ?黄黄河河公公司司行行为的法律性质为的法律性质? ? 情情形形55长长江江于于5 5月月1010日日收收到到传传真真后后5 5月月1919日日发发传传真真给给黄黄河河:一一周
33、周内内送送货货,请请备备妥妥货货款款。黄黄河河未未回电。问:合同是否成立回电。问:合同是否成立? ?第四节第四节对价与约因对价与约因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等价有偿的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允诺关系对于“对价”的理解甲以甲以1000英镑的价格向乙出售自己的房产。英镑的价格向乙出售自己的房产。甲向乙交付房产甲向乙交付房产和和乙向甲支付乙向甲支付1000英镑价款英镑价款就是互为给付的对价。就是互为给付的对价。甲欠乙甲欠乙1000美元,到期无力偿还,乙准备起美元,到期无力偿还,乙准备起诉,甲请求乙不要起诉,给他诉,甲请求乙不要起诉,给他3个月的宽限个月的宽限期,他将另外付给乙期,他将另外付给乙100美元。乙同意
34、。美元。乙同意。甲方支付的甲方支付的100元元的对价就是的对价就是3个月不起诉的个月不起诉的宽限行为。宽限行为。思考十一出去旅游时,我与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十一出去旅游时,我与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车票合同,车票80元。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元。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费用费用1800。这其中相应的对价是什么?这其中相应的对价是什么?一、英美法的对价一、英美法的对价英美法把合同分为两类:英美法把合同分为两类:签字蜡封(不需对价)签字蜡封(不需对价)signedandsealedcontract(形式)(形式)简式合同(必须简式合同(必须对价)对价)英美法认为对价须具备以下条件:英美法认为对价
35、须具备以下条件:(1)对价必须是合法的)对价必须是合法的(2)对对价价是是待待履履行行或或已已履履行行的的,不不能能是是过过去去的的对对价价。A写了本书,他的好朋友B出于好意为他打成铅字,A很满意,答应给B50的稿费,但他后来又拒绝了。发生在允诺之前发生在允诺之前是是已履行已履行不不过去的对价过去的对价(3)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1971)(1971)(1971)(1971) 被被告告答答应应以以1 1英英镑镑的的价价格格把把房房子子卖卖给给原原告告,但但后后来来被被告告反
36、反悔悔了了,声声称称1 1英英镑镑是是个个不不充充分分的的对对价价。法法院院认认为为,对对价价并并不不要要求求对对等等或或充充分分,合合同同能能否否执执行行取取决决于于有有没没有有对对价价,而而不不是对价充分与否问题。被告败诉。是对价充分与否问题。被告败诉。但在欺诈、误会、不正当影响等案件中,法院会把对价不充分作为证明欺诈、误会、不正当影响的一种证据,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4)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斯蒂克诉马立克案斯蒂克诉马立克案(1809)(1809)船船方方雇雇佣佣一一批批海海员员作作一一次次往往返返于于伦伦敦敦与与波波罗罗的的海
37、海上上航航行行,途途中中两两名名海海员员开开了了小小差差,船船长长答答应应其其余余船船员员,如如果果他他们们努努力力把把船船开开回回伦伦敦敦,他他将将把把那那两两名名海海员员的的工工资资分分给给他他们们,事事后后船船长长食食言言,船船员员到到法法院院起起诉诉。法法院院认认为为,船船长长的的允允诺诺是是不不能能执执行行的的,因因为为缺缺少少对对价价。理理由由是是,船船员员在在开开船船时时,已已承承担担了了义义务务,答答应应在在航航行行中中遇遇到到一一般般普普通通意意外外情情况况应应尽尽力力而而为为,有有两两名名船船员员开开小小差差,余余下下的的船船员员依依据据其其原原来来签签订订的的雇佣合同有义
38、务尽力把船安全开回目的港雇佣合同有义务尽力把船安全开回目的港。(4)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对价哈特立诉鲍生比案哈特立诉鲍生比案(1857)(1857) 三分之一的船员开小差,船长答应分他三分之一的船员开小差,船长答应分他们的工资给别的剩下船员,到了目的港,船们的工资给别的剩下船员,到了目的港,船长反悔了。长反悔了。法院认为,这种情况与斯蒂克诉马立克案中法院认为,这种情况与斯蒂克诉马立克案中的情况不一样,本案船员走了三分之一已非的情况不一样,本案船员走了三分之一已非普通意外事件,这时船员继续开船属履行了普通意外事件,这时船员继续开船属履行了合同
39、义务以外的义务,应视为对价,应得到合同义务以外的义务,应视为对价,应得到额外工资,被告败诉。额外工资,被告败诉。(4)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比如证人在法庭上作证,当事人事先答应给他一笔比如证人在法庭上作证,当事人事先答应给他一笔钱,后又后悔了,这笔钱是不能执行的,因为证人钱,后又后悔了,这笔钱是不能执行的,因为证人作证是履行法律上的公共义务,不能成为对价。作证是履行法律上的公共义务,不能成为对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如甲向乙承诺,若乙完成某项工作,他将付给丙笔如甲向乙承诺,若乙完成某项工作,他将付给丙笔钱,这
40、种情况下,已完成工作后,甲拒绝把钱付给钱,这种情况下,已完成工作后,甲拒绝把钱付给丙,则丙能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甲的允诺?丙,则丙能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甲的允诺?“允诺禁止反悔允诺禁止反悔”例外例外原告是一名图书管理员。她的祖父告诉她:原告是一名图书管理员。她的祖父告诉她:“我所我所有的孙子都不工作,你也用不着再工作了,让我来有的孙子都不工作,你也用不着再工作了,让我来抚养你。抚养你。”同时开给她一张本票,且附说明道:同时开给她一张本票,且附说明道:“我答应付给卡蒂里奇兹每年我答应付给卡蒂里奇兹每年2000美元,外加美元,外加6%的的利息。利息。”原告因此辞掉了工作。然而其祖父仅支付原告因此辞
41、掉了工作。然而其祖父仅支付了了1年的利息,并称眼下没有能力继续付钱。若干年的利息,并称眼下没有能力继续付钱。若干年后原告的祖父去世,遗产管理人拒绝按本票付钱年后原告的祖父去世,遗产管理人拒绝按本票付钱给原告,理由是此诺言没有对价而无强制执行力。给原告,理由是此诺言没有对价而无强制执行力。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本票。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本票。若允诺人有理由期望其允诺会引致受诺人或若允诺人有理由期望其允诺会引致受诺人或第三人作为或不作为,且其允诺引致了此种第三人作为或不作为,且其允诺引致了此种行为或不行为,则唯有强制执行该允诺方可行为或不行为,则唯有强制执行该允诺方可避免不公正时,该允诺
42、具有拘束力。因违反避免不公正时,该允诺具有拘束力。因违反允诺而准许的救济可以限制在允诺而准许的救济可以限制在维护公正维护公正所需所需的范围内。的范围内。美国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第90条条法法国法关于约因的规定国法关于约因的规定 法国法认为债的约因是指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法国法认为债的约因是指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例如甲向乙购买汽车:甲为了取得汽车例如甲向乙购买汽车:甲为了取得汽车 乙为了取得车款乙为了取得车款思考:赠与合同存在约因么?思考:赠与合同存在约因么?案例导入7岁的小明在暑期和乡下的小红联谊时,觉得乡下岁的小明在暑
43、期和乡下的小红联谊时,觉得乡下的小朋友没有电视看很可怜,所以将自己家中的电的小朋友没有电视看很可怜,所以将自己家中的电视赠与给了小红,这时,这个赠与合同有效么?视赠与给了小红,这时,这个赠与合同有效么?A打算以打算以9500英镑的价格将车子卖给英镑的价格将车子卖给B。A在其要在其要约中却写成了约中却写成了5900英镑,英镑,B若接受了若接受了A的要约,且的要约,且不知道车子的市场价,这时合同有效么?不知道车子的市场价,这时合同有效么?以吗啡为交易标的的合同合法么?以吗啡为交易标的的合同合法么?第五节第五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合同的成立成立区别于合同的区别于合同的有效有效合同有效的条件:合
44、同有效的条件:第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第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能力力。第二、当事人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真实。第三、合同的第三、合同的内容内容必须合法。必须合法。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自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成成年的标准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年的标准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21 21岁岁 、2020岁(日、瑞)、岁(日、瑞)、1919(韩国)、(韩国)、1818岁(德、英、中)岁(德、英、中)年龄年龄精神状况精神状况智力情况智力情况大陆法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规定德国 7周岁以下(零用钱条款)周岁以下(零用钱条款)处于精神
45、错乱不能自由决定意处于精神错乱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该状况非暂志而且按其性质该状况非暂时者时者禁治产者禁治产者(精神病、酒癖、法(精神病、酒癖、法院宣告)院宣告)法国未未解除亲权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解除亲未成年人解除亲权有两种情况权有两种情况法律保护的成年人(官能衰退挥霍法律保护的成年人(官能衰退挥霍浪费、游手好闲以致贫困者)浪费、游手好闲以致贫困者)因结婚因结婚因结婚因结婚(1515岁)岁)岁)岁)年满年满年满年满1616岁岁岁岁无民无民事行事行为能为能力者力者练习德国民法典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德国民法典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包括()A.不满不满10
46、周岁的未成年人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不满7岁的儿童岁的儿童C.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能自由决定意志,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此性质此种状态并非暂时者而且按此性质此种状态并非暂时者D.因患精神病被宣告为禁制产人因患精神病被宣告为禁制产人英美法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规定 英美法对订约当事人是否有订约能力规定的更具体,三种人英美法对订约当事人是否有订约能力规定的更具体,三种人有特殊规定,其余的人都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有特殊规定,其余的人都有订立合同的能力三种人三种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原则上无,但成年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原则上无,但成年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原则上无,但成年
47、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原则上无,但成年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沉默沉默沉默沉默= = = =确认)确认)确认)确认)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酗酒者酗酒者酗酒者酗酒者(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
48、(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我国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规定我国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规定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把公民分为三类把公民分为三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成年人(正常)成年人(正常)1618岁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其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活动其他
49、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下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法法人的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合合同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同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思考:合同内容若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效力如何?思考:合同内容若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效力如何?总结7岁的小明在暑期和乡下的小红联谊时,觉岁的小明在暑期和乡下的小红联谊时,觉得乡下的小朋友没有电视看很可怜,所以将得乡下的小朋友没有电视看很可怜,所以将自己家中的电视赠与给了小红,这时,这个自己家
50、中的电视赠与给了小红,这时,这个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合同无效。导入思考“白头翁白头翁”在台湾有两种含义,一是飞禽的一种,在台湾有两种含义,一是飞禽的一种,一是蟋蟀的一种。甲欲将一是蟋蟀的一种。甲欲将“白头翁白头翁”卖于乙,甲卖于乙,甲的的“白头翁白头翁”指鸟,而乙以为是蟋蟀。乙对甲之指鸟,而乙以为是蟋蟀。乙对甲之要约进行承诺。要约进行承诺。甲看到乙方广告单有纯金戒指的宣传,于是与乙甲看到乙方广告单有纯金戒指的宣传,于是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来发现是镀金戒指。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来发现是镀金戒指。甲对乙说:甲对乙说:“这座城市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安全,这座城市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安全,如果你不把你的股份
51、转让给我的话。如果你不把你的股份转让给我的话。”后来甲经后来甲经不住乙半夜恐吓电话的骚扰,答应了乙方所提的不住乙半夜恐吓电话的骚扰,答应了乙方所提的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二、意思表示不真实错误欺骗胁迫不正当影响(一)错误是观念与事实不一致,是行为和意思无意识的分离 宣告合同无效:宣告合同无效:1、当事人共同发生的错误、当事人共同发生的错误2、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仍让错误发生下,仍让错误发生3.另一方当事人尚未依信赖行事。另一方当事人尚未依信赖行事。不可宣告无效:不可宣告无效:1.当事人自身疏忽当事人自身疏忽2.知道但未采取相应知道但未采取相应的措施救济的措施
52、救济思考“白头翁白头翁”在台湾有两种含义,一是飞禽的在台湾有两种含义,一是飞禽的一种,一是蟋蟀的一种。甲欲将一种,一是蟋蟀的一种。甲欲将“白头翁白头翁”卖于乙,甲的卖于乙,甲的“白头翁白头翁”指鸟,而乙以为是指鸟,而乙以为是蟋蟀。乙对甲之要约进行承诺。若两者都为蟋蟀。乙对甲之要约进行承诺。若两者都为善意,根据通则,此合同是否有效?善意,根据通则,此合同是否有效?若甲方发出要约后,了解到乙只认为白头翁若甲方发出要约后,了解到乙只认为白头翁是蟋蟀,且不需要鸟,而恶意进行此行为,是蟋蟀,且不需要鸟,而恶意进行此行为,乙可否认为此合同是否有效?乙可否认为此合同是否有效?A打算以打算以9500英镑的价格
53、将车子卖给英镑的价格将车子卖给B。A在在其要约中却写成了其要约中却写成了5900英镑,英镑,B若接受了若接受了A的要约,且不知道车子的市场价,这时合同的要约,且不知道车子的市场价,这时合同有效么?有效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重大误解,是指对涉及到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行为的错误认识。当事人发生误解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对合同相对人。第一,对合同相对人。如甲与乙同名如甲与乙同名,丙欲与甲订立买卖合同,不知有与,丙欲与甲订立买卖合同,不知有与甲同名之人,便与乙订立合同。甲同名之人,便与乙订立合同。第二,对合
54、同性质。如甲向乙发出要约,将房屋租给乙一年,而乙以为是第二,对合同性质。如甲向乙发出要约,将房屋租给乙一年,而乙以为是赠与而承诺。赠与而承诺。第三,对标的物。如甲去书店欲买阮本十三经注疏,而书店向其提供殿本第三,对标的物。如甲去书店欲买阮本十三经注疏,而书店向其提供殿本十三经注疏。十三经注疏。第四,对物之性状和品质。如甲愿以一百元出卖一镀金戒指,而乙以为是第四,对物之性状和品质。如甲愿以一百元出卖一镀金戒指,而乙以为是纯金戒指而表示愿意以一百元购买,此为意思不一致。若乙误信戒指为纯纯金戒指而表示愿意以一百元购买,此为意思不一致。若乙误信戒指为纯金的,而只表示愿以一百元购买这只戒指,则合同成立,
55、发生错误之适用。金的,而只表示愿以一百元购买这只戒指,则合同成立,发生错误之适用。(二)欺诈 指一方当事人为引诱对方当事人订立合指一方当事人为引诱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对事实所做的欺诈性陈述或沉默地隐瞒同而对事实所做的欺诈性陈述或沉默地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事实真相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可宣告合同无效。如果其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对方当事人欺诈性的陈述或者依据公平交易的合理标准,该对方当事人对应予披露的情况欺诈性未予以披露。 通则第3.8条规定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1款: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56、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三)胁(三)胁迫迫胁胁迫迫是是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故故意意的的恐恐吓吓、威威胁胁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的行为的行为当事人在有胁迫或威胁的因素存在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当事人在有胁迫或威胁的因素存在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这种合同这种合同如果没有威胁或胁迫因素存在的正常情况下是不可如果没有威胁或胁迫因素存在的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订立的能订立的,各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之下订立的合同,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之下订立的合同,法律允许受胁迫的一方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法律允许受胁迫的一方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包括近亲包括近亲包括第三人包括
57、第三人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1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4.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各国的法律都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各国的法律都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后,都有全面和互相协作履行合同的义务都有全面和互相协作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违反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就要根据不同如果违反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面: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两方面。全面:
58、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两方面。协作:协助对方履行,如通知、保密等。协作:协助对方履行,如通知、保密等。4.14.1大陆法国家关于债的履行的规定大陆法国家关于债的履行的规定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第第11341134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 :“依法成立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力。” 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是由于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是由于不应归其个人负责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其个人并无不应归其个人负责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其个人并无恶意,债务人对于其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债务,应支恶意,债务人对于其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债务,应
59、支付损害赔偿。付损害赔偿。 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也明确地规定,债权人根据债务也明确地规定,债权人根据债务关系,有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关系,有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4.24.2英美法国家关于债的履行的规定英美法国家关于债的履行的规定英美法认为英美法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必须严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根据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重要的步骤重要的步骤 “提供提供” (tender(tender): :包括提供货物、包括提供货物、其他财产、款项。其他财产、款项。 “提供提供”必须是无条件的,必须是无条件的,而且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履约的方式而且必须与
60、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履约的方式相一致。相一致。5 5 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的违约与救济5.1 5.1 违约违约(breach of contract)(breach of contract)的概念及构成的概念及构成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同义务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不交货或拒绝交货,买方例如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不交货或拒绝交货,买方不付款或拒绝付款,卖方交货品质与合同不符、交货超期不付款或拒绝付款,卖方交货品质与合同不符、交货超期等。等。如果由于出现
61、了不可抗力事故,造成违约,违约一方如果由于出现了不可抗力事故,造成违约,违约一方可以不负违约责任。正常情况下的违约,违约方应负责任。可以不负违约责任。正常情况下的违约,违约方应负责任。 英美法与大陆法在如何构成违约上主要在两个方面上存在差异:关于过失责任的原则和催告问题。关于合同归责的原则关于合同归责的原则罗马债务法有两项责任原则:过失和故意罗马债务法有两项责任原则:过失和故意大陆法国家以过错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大陆法国家以过错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可归于当事人的过错,客观上有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可归于当事人的过错,客观上有违约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
62、,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违约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近因关系。在近因关系。英美法国家认为只要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即使没有英美法国家认为只要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即使没有任何过错也构成违约,必须承担违约的后果。任何过错也构成违约,必须承担违约的后果。关于催告关于催告催告:催告:是大陆法的一种制度。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出催是大陆法的一种制度。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出催告,才能使债务人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也就是说催告是告,才能使债务人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也就是说催告是债权人就迟延给付请求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债权人就迟延给付请求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催告的作用:催告的作用:
63、(1)(1)自自催催告生效之日起,不履约的风险完全由违约一方承告生效之日起,不履约的风险完全由违约一方承担。担。 (2)(2)债权人有权就不履行合同请求法律上的救济。债权人有权就不履行合同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3)(3)从送达从送达催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损害赔偿及其利息。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损害赔偿及其利息。催告的形式:催告的形式:自行、法院自行、法院5.2 5.2 违约形式违约形式5.2.1 5.2.1 大陆法国家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大陆法国家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德国民法典把违约区分为两种情况:德国民法典把违约区分为两种情况:给付不能、给付迟延给付不能、给付迟延(1 1)给付不能)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
64、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是指有可能履行而不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是指有可能履行而不去履行。 自始不能自始不能指在合同成立时,该合同即不可能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订约指在合同成立时,该合同即不可能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订约时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合同的标的是不可能履行的,则对于信时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合同的标的是不可能履行的,则对于信任合同有效而蒙受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任合同有效而蒙受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嗣后不能嗣后不能嗣后不能嗣后不能是指合同在成立时是有可能履行的是指合同在成立时是有可能履行的,但合同订立后出现了阻碍但合同订立
65、后出现了阻碍合同履行的因素,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履行的因素,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德国法区分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德国法区分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理方法:非因债务人的过失而引起的给付不能非因债务人的过失而引起的给付不能债务人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债务人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由于债务人的过失而引起给付不能由于债务人的过失而引起给付不能要承担损害赔偿(部分损害赔偿问题)要承担损害赔偿(部分损害赔偿问题)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而引起的给付不能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而引起的给付不能双方当事人均无过失均可以免除其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无过失均可以免除其义务。
66、(2 2)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已届履行期,而且是可能履行的,但债务是指债务已届履行期,而且是可能履行的,但债务人没有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给给付付迟迟延延非债务人过失非债务人过失(债务人不负迟延(债务人不负迟延责任)责任)因债务人过失因债务人过失(债务人自受催告时起应负迟债务人自受催告时起应负迟 延责任)延责任)5.2.2 5.2.2 英美法国家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英美法国家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英国法将违约区分为两种情况:违反条件、违反担保。英国法将违约区分为两种情况:违反条件、违反担保。(1)违反条件违反条件英国法把合同中主要条款称为英国法把合同中主要条款称为“条件
67、条件”,如果当事人违,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反了“条件条件”,即违反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方有权要求,即违反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条件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重要的、带根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重要的、带根本性本性(vital or essential)的条款,而不是次要的、从属于的条款,而不是次要的、从属于合同的主要目的的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有关履约的合同的主要目的的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有关履约的时间、时间、货物的品质及数量货物的品质及数量等项条款,都属于合同的条件,但合同等项条款,都属于合同的条件,但合同中有关支付条款的规
68、定一般不作为合同的条件论处中有关支付条款的规定一般不作为合同的条件论处。(2)(2)违反担保违反担保指违反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受损害一方不能解除合同,指违反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受损害一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担保也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只能请求损害赔偿。担保也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3)(3)违反中间性条款:违反中间性条款:对于违反中间性条款,除非其后果严重,使守约方不能对于违反中间性条款,除非其后果严重,使守约方不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否则不能解除合同。获得应有的利益,否则不能解除合同。美国在违约形式上分为轻微违约和重大违约。美国在违约形式上分为轻微违约和重大违约。案例:案例:国际墙面
69、装饰公司诉市场营销公司案国际墙面装饰公司诉市场营销公司案原告与被告订立独家代理合同,由被告代理原原告与被告订立独家代理合同,由被告代理原告销售原告生产的陶质瓦合同规定每次交货后告销售原告生产的陶质瓦合同规定每次交货后天内被告应付款被告总是推迟天付款天内被告应付款被告总是推迟天付款后陶质瓦销路很好,原告想再设代理销售点,但后陶质瓦销路很好,原告想再设代理销售点,但鉴于同被告订立的独家代理合同所以想以被告迟鉴于同被告订立的独家代理合同所以想以被告迟延付款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为被告只违反担保故延付款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为被告只违反担保故原告只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原告只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4) (4) 预
70、期违约(提前违约)预期违约(提前违约) 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即明确表示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即明确表示届时将不履行合同或以某种行为表示届期将不履行合同届时将不履行合同或以某种行为表示届期将不履行合同。分别构。分别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成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一方提前违约时,对方可以解一方提前违约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立即要求给予损害赔偿,而不必等到履行期到来。受除合同,并立即要求给予损害赔偿,而不必等到履行期到来。受害一方也可以拒绝接受对方的提前违约,认为合同仍然有效,等害一方也可以拒绝接受对方的提前违约,认为合同仍然有效,等到合同履行期
71、届满时,再采取行动,但这种情况下,它必须承担到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再采取行动,但这种情况下,它必须承担情况变化的风险。(例如租船合同情况变化的风险。(例如租船合同英俄战争)英俄战争)(5) (5) 履行不可能履行不可能订约时合同即不可能履行订约时合同即不可能履行(相当于大陆法的(相当于大陆法的“自始不能自始不能”)合同订立后的履行不能合同订立后的履行不能(相当于大陆法的(相当于大陆法的“嗣后不能嗣后不能”)5.2.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将违约形式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将违约形式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
72、人蒙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时也没有理由会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时也没有理由会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对于根本违约,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法:对于根本违约,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法: 1 1、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2 2、买方可以撤销合同并可请求赔偿损失、买方可以撤销合同并
73、可请求赔偿损失非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根据根据公约公约,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除构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除构成根本违约外都属于非根本违约。根本违约外都属于非根本违约。无论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违约,只要当事人一无论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违约,只要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受害一方都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而方违反合同时,受害一方都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而且即使受害一方采取了其它补救方法。且即使受害一方采取了其它补救方法。公约公约对于提前违约也作了明确规定(构成和法律对于提前违约也作了明确规定(构成和法律后果)后果) 一种情况是在订立合同后,当事人一方鉴于对方履行合一种情况是在订立合同后,当事人一方鉴于对方履行合同的
74、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或者从对方在准备履行合同同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或者从对方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的行为中,看出对方或履行合同的行为中,看出对方显然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可以中止履行其义务。要义务时,可以中止履行其义务。 另一种情况,合同期届满以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另一种情况,合同期届满以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 “显然显然”违约可从两点上看出:第一、对方的言论或行为违约可从两点上看出:第一、对方的言论或行为已构成否认合同有效;第二、由于出现了某种客观事实,已构成否认合同有效
75、;第二、由于出现了某种客观事实,使对方届时不可能履行合同使对方届时不可能履行合同5.2违约的救济方法违约的救济方法(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救济方法是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损害时,法律上给救济方法是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损害时,法律上给予的补偿方法。予的补偿方法。各国法律对于违约行为规定不同,相应的救济方法也有差各国法律对于违约行为规定不同,相应的救济方法也有差别,具体方法如下:别,具体方法如下:5.2.1实际履行实际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为了保护受害一方当事人应得的利益,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为了保护受害一方
76、当事人应得的利益,而要求双方当事人按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义务。而要求双方当事人按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义务。实际履行有两层含义:实际履行有两层含义:一是一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规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定履行合同;另一个是另一个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指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国家机关强制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履行。由国家机关强制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履行。世界各国都认为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的救济方法,但大世界各国都认为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的救济方法,但大陆法国家与英美法国家又有不同情况:陆法国家与英美法国家又有不同情况:大陆法:大陆法:实际履行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实
77、际履行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英美法:英美法:如果一方违约,对方的唯一权利是提起如果一方违约,对方的唯一权利是提起违约诉讼,实际履行只是作为一种例外违约诉讼,实际履行只是作为一种例外的救济方法的救济方法公约公约:法院没有义务作出判决,要求实际履行,法院没有义务作出判决,要求实际履行,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可以作出。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可以作出。5.2.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damages)(damages)(1 1)损害的成立)损害的成立大陆法认为:大陆法认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须具备三个条件。英美法英美法: : 只要有违约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只要有违约
78、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是指非违约一方应得的、是指非违约一方应得的、用以补偿因合同另一方用以补偿因合同另一方违约造成的任何经济损违约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损害失或损害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2 2)损害赔偿的方法)损害赔偿的方法回复原状货币赔偿回复原状货币赔偿德国法:德国法:法国法:法国法:英美法:英美法:(4 4)在实际操作上要遵)在实际操作上要遵循三种原则:循三种原则:(3)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实际损失实际损失+ +所失利益所失利益A A、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B B、合理预见原则、合理预见原则 C C、降低损害原则、降低损害原则5.2.3解除合同解除合同(r
79、escission)大陆法:大陆法: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英美法:英国法英美法:英国法违反条件(可解除合同)违反条件(可解除合同)违反条件(可解除合同)违反条件(可解除合同)美国法美国法美国法美国法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轻微违约(可解除合同)轻微违约(可解除合同)轻微违约(可解除合同)轻微违约(可解除合同)违反担保(不可解除合同)违反担保(不可解除合同)违反担保(不可解除合同)违反担保(不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后果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80、合同时,对方完全履行合同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一经解除,合同的效力即经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告消灭告消灭解解除除权权的的发发生生解除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行使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向对方表示向对方表示解除合同能否同解除合同能否同时请求损害赔偿时请求损害赔偿法国:溯及既往法国:溯及既往英国法:指英国法:指向未来向未来德国:德国:二选一二选一5.2.4禁令禁令是英美法的特殊救济方法,指法院做出判令强制执行合是英美法的特殊救济方法,指法院做出判令强制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某项消极的义务,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许做某同所规定的某项消极的义务,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许做某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禁令多发生在提
81、供个人劳务的案件。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禁令多发生在提供个人劳务的案件。5.2.5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是指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当债务人违反合同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钱。当债务人违反合同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钱。违约金数额一般应有限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就属惩违约金数额一般应有限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就属惩罚性违约赔偿金。罚性违约赔偿金。5.35.3环境基础变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环境基础变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基础理论认为,合同基础理论认为,合同的有效性应当以合同的成立时所处的合同的有效性应当以合同的成立时所处的环境继续存在为条件。环
82、境继续存在为条件。如果合同成立后,订约时的环境条如果合同成立后,订约时的环境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已不复存在,则合同效力应随之变更,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已不复存在,则合同效力应随之变更,不能根据原来的合同规定履行。不能根据原来的合同规定履行。主要表现为:主要表现为:1、事实上不可能、事实上不可能2、法律上不可能、法律上不可能3、事实上困难得多致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失去平衡、事实上困难得多致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失去平衡(一)情势变迁原则(一)情势变迁原则1、大陆法的制度、大陆法的制度2、德国未明确提出。在战后处理战前订立的合同时,将其解释为、德国未明确提出。在战后处理战前订立的合同时,将其解释为“经济经
83、济上的上的”履行不可能,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免除合同义务。履行不可能,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免除合同义务。3、瑞士仅规定对某种合同适用,如承揽合同、瑞士仅规定对某种合同适用,如承揽合同4、法国法院适用条件严格,不容易接受。如发生罢工、进出口限制与政、法国法院适用条件严格,不容易接受。如发生罢工、进出口限制与政府征用等意外事故,也要考虑具体案情。府征用等意外事故,也要考虑具体案情。(二)合同落空(二)合同落空1、英美法制度、英美法制度2、适用情形、适用情形(1)标的物消灭标的物消灭事实上不可能事实上不可能(2)违法)违法法律上不可能法律上不可能(3)情况发生根本变化)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商业上
84、实在难以做到商业上实在难以做到英王爱德华七世登基典礼案 威廉先生有一座房屋,坐落在英王爱德华七世登基典礼游行的必经之路上。史密斯先生向威廉租用该房屋一天,以便观看登基典礼,但这个目的并未载于合同之中。后来,登基典礼宣布取消,于是史密斯拒绝支付房租。威廉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威廉败诉。请阐述判决原因。因为合同中虽然没有记明史密斯租用威廉房屋的目的是观看英王登基典礼,但从有关背景中可以确定这是合同的基础。登基典礼既然宣布取消,那么该合同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该合同的目的已告落空,这样史密斯就没有支付房租的义务了。埃以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停止通航案 双方在1956年10月4日订立了买卖合同,卖方出售
85、300公吨苏丹花生,价格条件为CIF汉堡。卖方应于1956年11月至12月装船。但是,1956年11月2日,埃以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被封闭,不能通航卖方是可以取道好望角把货物运到汉堡的但是,因为绕道好望角航程要比经由苏伊士运河远得多,运费也增加了。因此卖方拒绝装船,宣告合同终止。于是买方提起诉讼。如果你是判案法官,如何判决?法院判决买方胜诉。法院认为,卖方承担了这样一项义务,当通常的航线即经由苏伊士运河的航线不能使用时,应当采取合理与切实可行的航线运送货物,而好望角正是这样一条航线。因此,合同落空原则不适用于本案。(三)不可抗力(三)不可抗力1、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2
86、、认定问题:大陆法考虑是否适用情势变、认定问题:大陆法考虑是否适用情势变迁,英美考虑是否构成合同落空,易发生纠迁,英美考虑是否构成合同落空,易发生纠纷纷3、后果:或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也易、后果:或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也易发生纠纷发生纠纷4、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是最、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是最好方案好方案6 6合同的消灭与时效合同的消灭与时效(discharge of contract)(discharge of contract)6.6.1 1大陆法各国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大陆法各国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6.1.16.1.1清偿清偿(payment)即债务人向债权人即债务人向
87、债权人履行债的内容履行债的内容。各国法律都认为,清偿是。各国法律都认为,清偿是债的消灭的主要原因,当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清偿时,债的关系债的消灭的主要原因,当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清偿时,债的关系即告消灭即告消灭清偿债务的主体清偿债务的主体一般是债务人,但是各国法律原则上都允许债一般是债务人,但是各国法律原则上都允许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代位权制度代位权制度 清偿的标的物清偿的标的物一般是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如债权人同意,也一般是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如债权人同意,也可用规定的标的物以外的物品清偿其债务可用规定的标的物以外的物品清偿其债务, ,代物清偿代物清
88、偿清偿的地点清偿的地点: :特定物特定物-所在地交付;其他债务其他债务: : 清偿期限:清偿期限:清偿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履行清偿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履行 清偿费用:清偿的费用一般应由债务人负担清偿费用:清偿的费用一般应由债务人负担 往取债务制往取债务制法德瑞法德瑞赴偿债务制赴偿债务制日本日本清偿的抵充:如果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几种债务,而且债的种类相同,但债务人的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债务人应以此给付抵偿哪一宗债务呢?例:甲先后欠乙3笔债务:第一笔为10000元,第二笔为15000元,第三笔为8000元。如果甲向乙提出14000元作为清偿,则这笔钱应抵偿哪一笔债务?(参照德国法规定理解立
89、法精神)6.1.26.1.2提存提存(deposit)是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有权是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有权把应给付的款项或其它物品寄托于法定的提存所,从而使债的关把应给付的款项或其它物品寄托于法定的提存所,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6.1.36.1.3抵销抵销指两人彼此抵销债务,而且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均已届清偿期,指两人彼此抵销债务,而且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均已届清偿期,因而双方均得以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内归于消灭。因而双方均得以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内归于消灭。办理提存须具备以下条件办理提存须具备以
90、下条件(1)债权人受领迟延)债权人受领迟延(2)不能确定谁是债权人)不能确定谁是债权人提存的法律效力提存的法律效力 债务人免除责任。债务人免除责任。风险转移。风险转移。费用负担转移。费用负担转移。 6.1.46.1.4免除免除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即债权人抛弃其债权,而使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即债权人抛弃其债权,而使债消灭债消灭. .免除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各国法律有不免除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同的规定。6.1.5 5混同混同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债
91、的关系已无存在的必要,应归于消灭。人,在这种情况下,债的关系已无存在的必要,应归于消灭。民法上的继受(自然人死亡)民法上的继受(自然人死亡)商法上的继受(公司合并)商法上的继受(公司合并)特定继受(债权转让使债权人债特定继受(债权转让使债权人债务人归于一人)务人归于一人)混同原因混同原因 6.2.6.2.1 1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 6.2.26.2.2合同因履行而消灭(是主要方式)合同因履行而消灭(是主要方式) 6.2.36.2.3合同因违约而消灭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6.2.46.2.4依法规使合同归于消灭依法规使合同归于消灭 (1)(1)合并合并指原合同并入另一种新合同而使合同失效。指原合同并入另一种新合同而使合同失效。 (2)(2)破产破产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如果破产人宣布破产后,经过破产清理程序,取得了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如果破产人宣布破产后,经过破产清理程序,取得了法院的解除命令,破产人即可以解除一切债务与责任。法院的解除命令,破产人即可以解除一切债务与责任。 (3)(3)擅自修改合同擅自修改合同 6.2 6.2 英美法有关合同消灭的法例英美法有关合同消灭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