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依法治校与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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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校与学校管理的法治化依法治校与学校管理的法治化余雅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01058802189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专题内容专题内容一、依法治校是实现法治国和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一)依法治校的含义与要求(二)当代我国依法治校的特殊意义二、依法治校需要关注的问题(一)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二)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三)处理好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三、依法治校应遵循法治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为何被关注?为何被关注?教育的公共性教育的公共性:是指教育涉及社会公众、公共财政以及社会资源的使用,影响社会成员共同的必要利益,其共同消费和利用

2、的可能性开放给全体成员,其结果为全体社会成员得以共享的性质。教育不是私人领域,也不是私事!公共性的要求:公共性的要求: 涉及不特定多数受教育者的利益:维护教育质量 具有外部效应:避免负的外部效 公众信赖与期待:维护知情权,社会公益 社会资源使用:保证资讯准确、信息 政府支持与资助:公共经费的合理使用为何在这个时代被关注?为何在这个时代被关注?法治社会体现法律的评价功能、社会功能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一、依法治校是实现法治国和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一、依法治校是实现法治国和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历史上关于法治与人治的争论历史上关于法治与人治的争论 (1)治理国家主要依靠法律还是

3、道德、政策; (2)指导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一般性的、普遍性的法律规则还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3)政治制度(国家与社会管理)应实行民主还是专制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就不能依靠权力、依靠当事人的主观随意性来行事。发展路径选择:法治国发展路径选择:法治国中国1978年开始建设要求: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宪政体制:建立和形成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律体系宪法及四个宪法修正案刑法民商法 行政法 诉讼法程序法 四个基本部门 五个派生部门 经济法 财政金融法 生态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法 文化与教育法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法治精

4、神的内核法治精神的内核暧昧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与 Rule by lawRule by law- 只有介词之差,含义相去甚远法律的统治 用法律来统治现代法治思想 法律工具主义(秦朝的严刑峻法)Rule of lawRule of law:任何人没有凌驾于法律上的权力,包括总统(克林顿)。法治基本含义法治基本含义 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法律是社会生活的最高权威和最高裁判,是衡量国家、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根本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一)依法治校的含义与要求(一)依法治校的含义与要求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

5、立法工作。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加快法制建设,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中国”理念,“法治建设”目标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就是要把教育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做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学主体依法办学,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要求:依法治教的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权,遵循法治原则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行使教育教学管理权,遵循法治原则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依法治校的内涵与要求依法治校的内涵与要求教育部2003年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要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的内涵:依法治校的内涵

6、: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者按照法治的精神,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依法治校的要求:依法治校的要求:1、学校依法管理学校事务、学生、教师,尊重学生权利2、教职员工遵守法律,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法律是学校管理行为的最高权威与准则。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体系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体系 教育教育基本基本法法教育单行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

7、例、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家根本大法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宪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伤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

8、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长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培训规定、教育督导暂行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我国的教育法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法的完善学位条例 1980义务教育法 1986 2006年新修订 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 2007年新修订教师法 1993教育法 1995职业教育法 1996高等教育法 1998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20)第20章“推进依法治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

9、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二)当代我国依法治校的特殊意义(二)当代我国依法治校的特殊意义1、中国社会具有人治的传统;2、教育管理中存在侵犯学校、教师、学生权利的现象;3、现实的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2020世纪世纪9090年代中期以来的诉讼年代中期以来的诉讼热潮热潮学校管理为何需要法律?学校管理为何需要法律?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教育政策与法律教育政策与法律政策政策 广义:是一个国家处理国家公共教育事务,调整各种教育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措施的统称。包括法律 狭义:政府及其

10、职能机构制定并发布的管理教育事务的文件。不包括法律灵活性;抽象性;指导性。党纪 法律:法律: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稳定性;具体性;强制性。国家暴力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教育管理与法律教育管理与法律法律在教育组织决策中具有双重作用:法律在教育组织决策中具有双重作用: (1)决策过程本身必须是有组织的。谁可以做决定?可以做怎样的决定?怎样做出决定? 法律决定权限和程序法律决定权限和程序 权力分配:集中还是分权、学校自治? 管理程序:司法可否审查法规、管辖政府事务及其行为? (2)教育系统内的决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什么是组织者的目的?用什么手段达到目的?

11、 法律限制对目的和手段的自由选择法律限制对目的和手段的自由选择 课程大纲:封闭还是开放? 教职员工:自由职业者还是雇员? 教育财政:市场还是福利体制?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二、依法治校需要关注的问题二、依法治校需要关注的问题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时,根据条件和性质的不同,学校可能具有不同主体资格。在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的权利、义务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视角看,学校具有不同地位,即: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人;法人。 与政府:行政相对人与教师: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与学生: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北京师范大

12、学余雅风 ()(一)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一)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政府与学校是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政府与学校是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 政府及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行政主体学校是行政相对人 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的一方当事人,是指依法接受国家管理的个人和组织,是被管理的一方。 特点: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特点: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占据主导地位: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职权,可以强制学校履行义务学校处于服从地位:只能建议或请求政府履行职责,或利用申诉、诉讼维护自身的权利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变革社会中的政府与学校关系变革社会中的政府与学校关系分化政府角色,强调学校自主权政府与办学者的角色

13、分离政府只是民办学校的管理者政府政府 学校学校举办者举办者管理者管理者办学者办学者管理者管理者(政府)(政府)举办者举办者(投资人(投资人)办学者办学者(校长教师)(校长教师)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作为行政相对人,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作为行政相对人,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学校享有的权利:学校享有的权利:(1)依法独立自主管理各自内部事务的权利;(2)依法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3)依法代表和维护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组织成员权益和要求的权利;(4)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5)依法对行政机关监督或诉讼的权利。学校应履行的义务:学校应履行的义务:(1)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令,执

14、行行政管理法规;(3)接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代理执行的义务;(4)承担违法后依法受到处罚的义务;等等。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政府对于学校的职责政府对于学校的职责新的社会条件下学校与政府关系发生变化新的社会条件下学校与政府关系发生变化市场介入、教育运行机制多样化公立学校逐步剥离了与政府的关系民办学校:从有益补充到三分天下事业单位改革将彻底改变政府与学校关系政府作为公立学校举办者的职责:政府作为公立学校举办者的职责: 提供必要和稳定的办学经费; 设置符合教学需要、安全的学校: 任命或聘任校长。 政府作为学校行政管理者的职责:政府作为学校行政管理者的职责: 把握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保护学校 提供质

15、量标准; 监督学校行为: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二)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二)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管理者是行政主体:学校管理者是行政主体:即: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教师法: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行教师聘任制。 教育法:学校有权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变化: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变化:干部 专业技术人员 准公务员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1 1、教师的法律身份、教师的法律身份法律身份是基于某种事件或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规定的地位或资格。教师的法律身份一般分为:教师的法律身份一般分为:公务员:公务员:是指由国税

16、支付工资的、从事现代国家公共事务及其政治管理的人员。法、日、德等国将公立学校教师规定为国家公务员,由政府任用。公务员兼雇员:公务员兼雇员:任用权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任用时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合约。英、美等国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兼有公务员和雇员双重身份。雇员:雇员:是与政府、企业等通过合同建立雇佣劳动关系的人员的统称。各国私立学校教师、英美等国大学教师多属于雇员,由私立学校或大学法人雇用。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我国关于教师身份的规定我国关于教师身份的规定教师法教师法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十七条

17、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结论:教师是专业人员,不是公务员结论:教师是专业人员,不是公务员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事业单位改革与教师的身份事业单位改革与教师的身份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与基本分类: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与基本分类:行政管理

18、类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分类按业务职能、经费来源分为三类:公益一类:公益一类:纯粹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涉及公众基本利益和政府基本职能,不允许或没有条件取得市场收益,不具备有偿经营能力,经费全部由财政给予保障的事业单位。如如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基础科学研究、政策研究、公共卫生、环保、基础科学研究、政策研究、公共卫生、环保公益二类:公益二类:既承担社会公益职责,又可通过有偿服务获得一定收益,需要财政提供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如如公立非义务教育公立非义务教育、非

19、营利医疗保健、艺术创作、非营利医疗保健、艺术创作公益三类:公益三类:承担社会公益职责,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有一定收入来源,不需要财政负担。如如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新闻出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实施教师的分类管理实施教师的分类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部门属性、投入机制都存在差别,对教师身份的规定必然存在区别,应实施分类管理。 公立基础教育教师确定为公务员公立基础教育教师确定为公务员教师的社会职能:体现较强的公共性,具有为国家和公民负责的公共职责。教师的职业特点:复杂性、示范性和创新性,应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享有较高的社会待遇。公务员稳

20、定的待遇:有利于稳定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队伍,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职务、工作、待遇有严格规定,受到严格监督。有利于加强对教师工作与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提高教师素质。民办学校、高等学校教师确定为雇员民办学校、高等学校教师确定为雇员我国教育改革实践:准公务员我国教育改革实践:准公务员教师管理困境!教师管理困境!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2 2、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教师是公民,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民法:民事权利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的权利认识教师的权利与

21、义务的意义:不侵犯并积极维护教师权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的意义:不侵犯并积极维护教师权利,实现教师管理法治化。利,实现教师管理法治化。著作权著作权作为公民作为公民著作权是指作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以人的脑力劳动成果表现出来的非物质财产。中国首例教师著作权纠纷案中国首例教师著作权纠纷案1990年1月,高丽娅调入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根据该校的管理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期末向学校上交教案。从1990年至2002年,高先后交给四公里小学教案本48册。在高要求返还教案本后,四公里小学曾返还给高教案本4册,其余44册

22、记载高丽娅教案的孤本已经被四公里小学以销毁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理,下落不明。2002年5月30日,高丽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其他44册教案本或赔偿损失。2003年10月24日,该院以高丽娅不享有教案本所有权为由判决驳回原告高丽娅的诉讼请求。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教师法教师法第七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某中学一名女教师怀孕期间学校为了照顾她,将其在一线的

23、教学工作改为在政教处工作。女教师生产并休满3个月产假后来校上班时,由于过去的工作岗位已安排了人,且不缺物理教师、教师孩子还需要哺乳,校长决定将其解聘。该教师向教育局提出申诉。经教育局与学校多次协调后勉强留下了这名教师。但该教师觉得已得罪了校长,最后调走。 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

24、、产假、哺乳为理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违反者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参与学校管理权参与学校管理权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法第四章培养和培训:共4条原则,缺乏保障“教师教育条例”的无疾而终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获得薪酬待遇权获得薪酬待遇权教师法第七条(四

25、)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收入不如种菜收入不如种菜 一老板称打死教师两捆啤酒可摆平一老板称打死教师两捆啤酒可摆平山东苍山县横山小学老师刘宝义,从教20多年,月工资六百元,相当于县城教师工资的70% 。双休日到石膏矿干活。春节到东北走村串乡贴“财神”,一次挣1、2元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福利待遇的规定尚未落实。 (三险一金)失业、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津补贴问题突出,总体水平低。调查显示:教师最想从事的职业是公务员!调查显示:教师最想从事的职业是公务员!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职务晋升权职务晋升权教师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26、规定。 2003年4月,北京平谷区二中进行职称晋升评选推荐。教师姚某未获推荐,认为校职评委在小组推荐环节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未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没有将每名参评人员情况进行权衡比较,推荐结果显失公平公正,遂向平谷区教委申诉。区教委对姚某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姚某不服,向北京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市教委作出“维持申诉处理意见”的决定。姚某又向平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平谷区教委申诉处理意见。一审裁定:教委未直接作出涉及姚某权利义务的具体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驳回起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3 3、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依照法律规

27、定教师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必须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一方面表现为教师作为公民所应该履行的义务一方面表现为教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所应该履行的义务 重点在于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保障教育对象的权利而必须或禁止做出的一系列行为。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教师义务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教师义务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法教师法第第8 8条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008年11月2日,永川某职业学校女教师杨兰教唆学生暴打花心丈夫。事先购买手套,准备钢管。涉嫌故意伤害罪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

28、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人格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的义务:(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0002000年年9 9月月1010日上午,日上午,4 4年级数学教师于某听说本班学生年级数学教师于某听说本班学生王某经常在上学途中逗留玩耍,便对其体罚,令同学将其按在桌王某经常在上学途中逗留玩耍,便对其体罚,令同学将其按在桌上,用抹布捂嘴,自己做示范用教鞭打屁股,再让其他学生依次上,用抹布捂嘴,自己做示范用教鞭打屁股,再让其他学生依次效仿殴打。效仿殴打。 9 9月月1313日,一个学生反映王某骂他,大怒质问,王某吓的否认,日,一个学生反映王某骂他,大怒质问,

29、王某吓的否认,跪在地上求饶,于某提出四个惩罚条件让王某选择:让每个同学跪在地上求饶,于某提出四个惩罚条件让王某选择:让每个同学打打100100棍子;老师亲自打棍子;老师亲自打5050棍子;吃棍子;吃1010只活苍蝇;吃树上绿虫子。只活苍蝇;吃树上绿虫子。 一女生先打至一女生先打至2020下,便皮开肉绽。王某要求吃苍蝇;于某让下,便皮开肉绽。王某要求吃苍蝇;于某让男生捉来男生捉来1010只苍蝇,强迫王某吞下。只苍蝇,强迫王某吞下。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2011年11月,浙江慈溪坎墩街道太阳希望小学教师罚学生提裤跑。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

30、者解聘。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禁止体罚禁止体罚 2008年9月11日下午,淮南市凤台县顾桥中学资深优秀教师、“优秀普法老师”、办公室主任,将8名学生关在办公室用拳头和木棍打,7名学生住院治疗。当天该教师被学生家长在教室里打了半小时。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按计划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教师

31、法教师法第第8 8条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2007年9月陈海应聘南京某学校,约定3个月试用期。因其在课堂上给学生拍DV,跟学生高谈阔论,若学生达到要求就“赏赐”学生在课堂睡觉;没收学生手机并翻看短信,学校口头解除聘用。陈海提出仲裁,要求学校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道歉,支付两个月社会保险、解除合同补偿金等费用。2008年1月,仲裁委裁决学校向陈海支付两个月社会保险和加班费1000多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陈海提起诉讼。法院据劳动法判决学校不需要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非侵权案件,故也不支持精神损失费和赔礼道歉的请求。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

32、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20082008)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

33、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之便

34、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32013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5 5、体罚学生的;、体罚学生的;6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

35、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9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36、2015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案例比较案例比较2006年6月,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郊区的伊萨跨市学区一名43岁的女司机驾驶学校公车时,遇上正在该地区访问的布什车队。公车里的学生们向布什总统致意,布什总统也向他们作手势以示回应,这名女司机却对布什作了一个下流手势。伊萨跨市学区9月份解雇了这名女司机。政府公报中称:“这一事件与一名政府雇员的责任有关,她负有监督学生的责任,她应当为学生们作出榜样。” 尹健庭,前湖南省重点中学株洲市二中语文教研组组长 ,教学过程中发出“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的言论,并在其教学论文入学教育课中写道: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2001年4月一媒体率先以某重点中学一语文老

37、师这样讲入学教育课,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为题作报道引发争议。8月31日教育局作出“株洲市内所有学校不聘尹健庭当教师”的决定。 2002年8月8日,株洲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株洲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2004年8月,受聘潇湘双语实验学校。至06年53岁的尹健庭仍然无法在株洲的公立学校谋到工作。 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教师法教师法第八条第八条教师的义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教师的义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

38、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三)处理好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三)处理好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按规定取得学籍、在学的公民。特别权力关系 行政主体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排除司法审查) (独立权利义务主体)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公民的权利义务;作为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作为不同类型学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学生权利与义务的意义:不侵犯并保护学生权利,积极认识学生权利与义务的意义:不侵犯并保护学生权利,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履行管理职责,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北京师范大学余雅

39、风 ()1 1、学生的法定权利、学生的法定权利学生的法定权利:学生的法定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学生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宪法及相关宪法规范、法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各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等相关法;相关教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危险的接种2004年底,伊春市五营区第三小学342名学生和26名老师接受种结核菌素一针5-10人使用。8人乙肝。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

40、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名誉权名誉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侮辱行为(暴力、口头、文字);诽谤行为(口头、文字);其他行为; 荣誉权荣誉权荣誉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所得的嘉奖、光荣称号等荣誉,并不受非法侵害、剥夺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专属性,不能转让: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不能脱离主体存在;不被剥夺;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隐私权隐私权 隐私权

41、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公开的权利。包括: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信秘密权;个人隐私使用权;某寄宿学校的监控与学生隐私上海某校监控拍摄学生不雅行为被告上法庭2014年4月28日,佛山市禅城区某知名中学播放视频通知,配的画面是经过处理的男女学生拥抱、散步的视频受教育权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接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

42、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除未成年学生。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停课停课2005年11月,海淀实验中学初中部一15岁学生因认为学校让他停课89节,侵犯了其受教育权,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450元,赔礼道歉并撤销处分。北京市未成

43、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对旷课、逃学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规劝其返校受课。学校办理学生转学、复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学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学校不得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变相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2005年11月20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张明败诉。法院认为:张明对学校让其停课达89节的事实,只有单方陈述,并没有向法庭提供其他证据,因此不能认定。同时,学校是否应当撤销对张明的纪律处分应当按照其校规处理,因此驳回张明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品行第十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有缺陷、学习有困难

44、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擅自停止其上课,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不得擅自停止其上课,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停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停课 赋予学校惩戒权赋予学校惩戒权被评价被评价受教育权的内容受教育权的内容小文(9岁,女)是张掖市甘州区沙井镇五个墩村小学三年级学生,由于成绩差,常受老师训斥。2005年7月12日-13日期末考试时,班主任没有让其和另一名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放暑假时也未给其发暑假作业。2005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小文在自家后院的牛圈上吊自杀。悲剧发生后,小文父母认为孩子自杀是由于受到老师的歧视和训斥所致,将小文的班主任和一名代课老师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

45、赔偿各种费用5万多元。2006年3月14日,张掖甘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学校败诉,赔偿各种费用。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2 2、学生的法定义务、学生的法定义务义务是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即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一种约束手段。 学生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学生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学生根据权利人的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这是积极作为的义务。学生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这是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学生侵犯权利人的利益,接受国家强制措施的必要性,这是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从内容分可以分为从内容分可以分为作为公民的义务作为学生的义务北京师范大学余

46、雅风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009年7月3、4日晚,陕西绥德县远通中学附属小学二年级的8岁小女生,两次被4名同年龄女同学殴打,致六级伤残。校园暴力与欺辱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遵守学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2010年2月 广州禅城区第十中学女生放学后当街吸烟,至少有两名女生叼着烟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上海仙霞中学基于健康原因禁止上海仙霞中学基于健康原因禁止学生用手机:学生用手机:学校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告家长书罗列出了辐射危害健康、影响学业与造成学生间攀比等整7条。南京某名校颁布禁令南京某名校颁布禁令: :周末不准看湖南卫视;生日不可请同学一起过;不许使用手机、MP3、M

47、P4,建议看CCTV-2、CCTV-10、CCTV-9。2009年9月21日下午4时,南京下关区职业教育中心下午两节课后,16岁女学生被班主任老师临时没收手机后,拨打110报警。北美学校学生守则明确规定:北美学校学生守则明确规定:不允许在校内使用手机而不是在课堂。如果被发现使用手机,不仅仅是临时没收的问题,还可能会被做成处分纪录,并存入档案。接受处分接受处分美国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结美国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结果果第一次在课堂上使用手机被发现,罚款105元(人民币);第二次,罚款210元(人民币),另外在校做2个小时的清洁工作;第三次,校长就要召见家长,让他们把孩子领回家。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

48、)三、依法治校应遵循法治原则三、依法治校应遵循法治原则行政权力权力等于职责,不代表个人利益;是一种特殊的义务,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要受行政法的规制,首先要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意义:意义: 对学校法治状况作出适当的理解和评判; 切实作到依法治校;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一)合法性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合乎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性原则要求学校及其教师的管理行为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包括: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各种法规内容应具有实质正当性,不可以抵触上位阶规范的决定。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在涉及学

49、生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经法律明确授权,学校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二)合理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学校管理行为的作出应当基于现实需要,符合学生管理目的,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求:学校管理以及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合法性:学校管理在外形上合乎实定法;法律:人行为的底线合理性:在实质上合乎自然法,更为严格。社会道德、伦理等更高层次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保证管理行为的合理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原则:目的上的正当性维护教育秩序手段与方法上的相当性和轻微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逾越合理和必要的范围注意学生个体的生理与心理特征临时惩戒形

50、式:罚做操、罚蛙跳、批评训话、隔离注意遵循上述原则注意适用的条件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根据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主体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与一般法律相抵触的行为。紧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条件紧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前提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只能由法定有权机关或有权机关委托的其他机关、组织行使;无权机关确有必要行使了紧急权力,其合法性事后由有权机关确认; 3)紧急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4)紧急措施应当适当,对明显可以不予限制或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限制或侵害

51、。 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 ()结语结语教育行政管理者、校长、教师,是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委托,履行管理及教育教学职责的重要主体。在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既保护管理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向他们传授法治知识,又能够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专业成长。谢谢!谢谢!余余 雅雅 风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博导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分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分会常务理事Tel: 010-58802189Tel: 010-58802189E-mail: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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