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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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9-12-05TSG R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宣 讲讲规程简介规程简介 21.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于,于2009年年8月月31日批准、日批准、2009年年12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 2.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规程分九章、计九十二条,四个附件。适用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九个方面的内容;材料、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定期检验、安全附件等内容。其文本组成有: 1. 总则 共11条2. 材料 共13条3. 设计 共24条4. 制造

2、共10条5. 安装改造维修 共4条6. 使用管理 共14条7. 定期检验 共8条8. 安全附件 共6条9. 附则 共2条附件 A:关于容器的分类、分级、品种划分;B:产品合格证;C:产品名牌;D:特种设备代码编号办法。制定制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目的和依据(的目的和依据(1)1999年发布执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经过了近十年来的实施,使我国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等工作进入正轨渠道,得以健康发展。十年多来压力容器的实际情况有了很大的进展和变化,总结、规范与细化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管理工作,保障压力

3、容器质量和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修订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国务院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实施法律依据,并在第九十九条中界定了压力容器的定义及范围。3制定制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目的和依据(的目的和依据(2)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十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

4、)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注:特种设备生产注:特种设备生产: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通称;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通称;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检测、监检许可等规章的总称。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则规定具体化。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许可条件、考核评定条件、程序等一系列具有行政强制性规定的文件。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就是众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一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

5、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又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

6、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编审过程、简况的编审过程、简况5自从2007年开始经过三年的工作和三次会议,四易其稿,于2008年9月总局将报批稿向WTO进行通报,迄今批准颁布。将原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改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另再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程还暂时保留了高压容器、简单压力容器和非金属压力容器。2007.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达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编制修订任务书;2007.

7、9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容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就制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工作时间表;2007.11月:编制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众的意见;2008.1月、2008.7月:委托中国特检院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容规中关于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2008.5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工作组于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

8、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工作组还多次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制修订中的重大问题;2008.8月:特设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9月:本规程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将报批稿对外进行通报;2009.8.31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2009.12.1实施。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构想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构想6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汲取事故教训;提出本质量安全要求;强化使用管理及应急预案;体现节能,促进生产;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惯例,体现中国特色;规范标准协调一

9、致。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构想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构想7在实际制修订工作中,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各项要求、名词术语等接轨统一,变更安全监察主体为国家质检总局及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当前节能减排降耗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国策相结合,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数调整、换热器热效率、保温保冷要求、定期检验耐压试验问题等。简化压力容器分类方法,引入危险性、失效模式的概念,突出本质安全思想。调整容规适用范围,覆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尚未纳入安全监察的压力容器;将将99版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改为改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

10、程程,另行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暂时保留超高压容器、简单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等新近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调整一些过于刚性的规定,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留有出路和渠道,简化程序。调整一些不合理、过时的规定,如有色金属、胀管率、安全阀定压、材料复验、焊接试板等问题。除压力载荷外,还要充分考虑其它载荷(风、地震、疲劳等)和介质对压力容器安全性的影响。引入风险评估RBI检验技术,无损检测TOFD方法,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提出信息化工作要求,为今后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规程中引入新的技术成果规程中引入新的技术成果规程中引入新的技术成果:规

11、程中引入新的技术成果:RBI::基于风险的检验与评估;TOFD:无损检测方法衍射超声检测;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法(CVDA)。81.总总 则则9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经国务院2009年1月14日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第549号令,温家宝总理2009年1月24日批准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实施。1.2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处使用的压力容器。在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基础上,分为固定式与移动式压力容器两类,各自制定安全技术监察的规定。对于为了某一特定

12、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贮气罐按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1.总总 则则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工作压力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表压力)。(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

13、准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沸点的液体。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其中:超高压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在上述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101.总总 则则11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参照执行;盛装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

14、器不在本条适用范围内。1.4.1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本规程适用范围内,容积大于等于25L的下列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1、3、4章的规定:(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适用的移动式空压机的储气罐;(2)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3)螺旋板换热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4)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5)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6)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如电容压力

15、容器);(7)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以及承压的橡胶模具;(8)机器设备上附属的蓄能器。1.4.2只需要满足总则和设计、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容积大于1L并且小于25L,或者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的最大几何尺寸,例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的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3.1(设计单位资格及责任)、4.1.1(制造单位许可)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1.4.3只需满足总则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L的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4.1.1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1.总总 则则1.5不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

16、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移动式压力容器(例如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等)、气瓶、氧舱。(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3)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4)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壳涡轮机外壳液压缸等);(5)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121.总总 则则本规程仅适用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另行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31.总总 则则1.6 压力容器的范围压力容器的

17、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和安全附件压力容器本体压力容器本体的含义应包括:(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的连接焊缝。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含M36)以上的设备主螺柱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去掉了开孔补强圈,应力分析表明,开孔补强圈本身应力很小,主要是局部区域的应力集中安全附件

18、安全附件: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等。14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类别按照危险程度分类(按照危险程度分类(III类);并要求分类监管,分类、分级方法见如下划分类);并要求分类监管,分类、分级方法见如下划分: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A1压力容器的分类压力容器的分类A1.1介质分组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2)第

19、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A1.2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A1.2.1毒性程度: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1.0mg/m3;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10.0mg/m3;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3。A1.2.2易爆介质: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

20、或者等于20%的介质。A1.2.3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按GB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两个标准确定。两者不一致时,以危害(危险)程度高的为准。15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16A1.3分类方法分类方法A1.3.1 基本分类压力容器分类应当先按照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分类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容器类别:(1)对于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的分类见图A- -1。图图A-1 A-1 压力容器分类图压力容器分类图第一组介质第一组介质1.总总 则则

21、-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2)对于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的分类见图A-2。17图图A-2 A-2 压力容器分类图压力容器分类图第二组介质第二组介质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关于易爆介质压力容器涉及的易燃介质包括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目前没有严格的易燃气体定义。国内标准规范中(如GB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06602000压力容器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等),易燃液体的定义差别也很大,难以统一。99版容规对易燃介质的定义: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22、。其实质是易爆介质的定义。鉴于上述情况,本次修订将易燃介质更名为易爆介质。18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19A1.3.2 多腔压力容器分类多腔压力容器分类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A1.3.3 同腔多种介质容器分类同腔多种介质容器分类一个压力腔内有多种介质时,按组别高的介质分类。A1.3.4 介质含量极小容器分类介质含量极小容器分类当某一危害性物质在介质中含量极

23、小时,应当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决定介质组别。A1.3.5 特殊情况分类特殊情况分类(1)坐标点位于图A-1或者图A-2的分类线上时,按较高的类别划分其类别。(2)对于GB5044和HG20660两个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介质,应当按化学性质、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决定介质组别。(3)本规程1.4条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统一划分为第类压力容器。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新的压力容器类别划分方法将于本规程正式实施时开始启用,在本规程实施后,新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必须按新方法进行类别划分,而实施日期之前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以及在用压力容器,其类别不

24、再重新划分,仍按原来的类别进行设计制造及使用管理。对于超高压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简单压力容器,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类别的划分方法,可以暂时不划分类别。需要划分时,超高压容器可以划分为第类,非金属压力容器可以参照本规程附录A的方法划分,简单压力容器可以划分为第类。以后进一步修订上述规程或者合并时,将纳入这些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方法,并逐步形成对三类压力容器不同的监督管理模式,以改变目前某些压力容器游离于三个类别之外的不合理现象。本次修订压力容器类别改用“类”,“类”,“类”的写法,不再使用“一类”,“二类”,“三类”等外文无法直接引用,翻译又容易出现歧义的中文,便于国际交流。我们公司的低温

25、液体贮罐产品,将有部分从原先的三类容器变成II类容器。20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A2 压力等级划分压力等级划分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2)中压(代号M)1.6MPap10.0MPa;(3)高压(代号H)10.0MPap100.0MPa;(4)超高压(代号U)p100.0MPa。211.总总 则则-压力容器分类压力容器分类22A3 压力容器品种划分压力容器品种划分压力容器按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1)反应压

26、力容器(代号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分解锅、硫化罐、分解塔、聚合釜、高压釜、超高压釜、合成塔、变换炉、蒸煮锅、蒸球、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消毒锅、染色器、烘缸、蒸炒锅、预热锅、溶剂预热器、蒸锅、蒸脱机、电热蒸汽发生器、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等。(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洗涤器

27、、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型式的储罐。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当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1.总总 则则1.8与其他技术标准,与其他管理规定的关系:本规程是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性能基本安全性能保证,也是必须满足和达到的安全要求,其他标准不得低于本规程的各项规定;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制作压力容器时,应当按本规程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制作压力容器时,应当按本规程3.1第(第(

28、3)项的规定进行)项的规定进行设计文件与我国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审查。设计文件与我国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审查。1.9不符合本规定时,如何处理不符合本规定时,如何处理:指“三新”试验、研究数据报告报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技术机构评审、处理,并将结果经总局批准后进行试制;对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相当于无技术标准),对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相当于无技术标准),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应当按本规程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应当按本规程1.9的规定办理,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而不是不允许的规定办理,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而不是不允许制造。制造。直接向国

29、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将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对新材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将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组织技术评审,在认真技术评价的基础上审批,确保压力容器的本质料、新技术、新工艺组织技术评审,在认真技术评价的基础上审批,确保压力容器的本质安全。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试验测试、检验检测、型式试验等,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试验

30、测试、检验检测、型式试验等,并对其结果进行技术评审,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技术性评审报告,提出新材料、新技术、并对其结果进行技术评审,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技术性评审报告,提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是否能满足基本安全的意见。新工艺是否能满足基本安全的意见。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批准一事一议,批准只对申请单位有效。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批准一事一议,批准只对申请单位有效。231.总总 则则1.10 引用现行有效标准引用现行有效标准:覆盖了各类形式、材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具有适用性。将:GB150钢制压力容器、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GB151管壳式换热器、GB12337钢制球形

31、储罐、JB/T4710钢制塔式容器、JB/T4731钢制卧式容器、JB/T4734铝制焊接容器、JB/T4745钛制焊接容器、JB/T4755铜制压力容器、JB/T4756镍及镍合金制压力容器等符合现行法规的产品标准列为容规的引用标准,直接加以引用。241.总则1.11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1)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均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2)监检的法规依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3)各相关方及时输入数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站: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

32、、改造、维修、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251.总则新增有关信息管理方面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正在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将要对特种设备从生产到退役(报废)整个周期内进行动态监管,这就要求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源头)将新制造的特种设备有关数据输入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平台中,并利用这些数据进行防伪打假、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数据统计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察机构等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更新和维护,以达到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目的。一旦这一信

33、息平台准备就绪,国家质检总局将发布文件,要求各特种设备有关单位使用、维护该信息平台。本规程新增“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目的是为今后压力容器动态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262.材料2.1 规定了压力容器用材的要求规定了压力容器用材的要求(1)力学性能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化学性能: 物理性能物理性能:工艺性能工艺性能:(2)质量、规格与标志:各类材料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规定。(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

34、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标志及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志:钢印或其他方法的标志,压力容器专用材料还应包括制造许可标志、许可证编号;证书: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内容齐全、清晰,加盖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材料单位直接提供给制造单位时,双方可以商定钢板质量证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材料单位直接提供给制造单位时,双方可以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明书的份数,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用材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时,应当取得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

35、明书原件,或加盖供货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容器专用钢板除外)。(5)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对质量证明书一致性、真实性负责;272.材料针对材料质量证明书问题对实施许可的压力容器专用钢板,要求制造单位应当取得质量证明书原件。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由中间商销售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每张钢板出具一份质量证明书。从而保证压力容器制造厂使用压力容器专用钢板时能得到质量证明书原件。此要求也是本次修订取消材料复验强制性规定的一种补充保证措施。目前这个规定对于国外钢板、锻件、管子等难以做到。问答:对于非整张采购的压力容器钢板,特许

36、采用加盖供货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282.材料2.2 熔炼方法熔炼方法压力容器用钢应符合:压力容器用钢应符合:(1)受压元件应采用镇静钢;(2)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540MPa的低合金钢板和奥氏体碳素体不锈钢板,以及用于设计温度在20以下的低温钢板、低温钢锻件,还应采用炉外精炼工艺; 禁止采用沸腾钢禁止采用沸腾钢2.3 化学成分化学成分根据钢材使用品种、抗拉强度、使用温度情况,对钢材的含C、S、P有不同的要求,其主要目的要保证可焊性,防止材料出现冷裂和热裂的不利影响。用于焊接的碳素钢、低合金钢:C0.25%、P0.035%、S0.035%;压力容器专用钢:碳素钢、低合金钢基本要求,P0.

37、030%、S0.02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540MPa的钢材,P0.025%、S0.015%;用于设计温度在20以下的并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540MPa的钢材,P0.020%、S0.010%;硫磷含量要求的提高,是与确定钢材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由3.0降低到2.7相适应的。同时,就目前我国的冶炼水平也是能达到的。明显高于欧标、ASME,但是欧标、ASME钢材制造单位的实际硫磷含量要远远低于标准,甚至可以按用户的特殊需求进行控制冶炼(用户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可以在设计时对钢材成分提出特殊要求。292.材料30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MPa)3个标准试样冲击功平均值(J)45020450510245

38、105703157063034630690382.4 力学性能力学性能1)冲击功:为了防止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发生脆性破坏,对下述钢材规定最低冲击功要求: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直径和厚度可以制备宽度为5mm小尺寸冲击试样的钢管、任何尺寸的钢锻件,按照设计要求的冲击试验温度下的V型缺口冲击功(KV2)指标应当符合表21规定.表212.材料2)断后伸长率:A%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和钢锻件的断后伸长率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以及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焊接结构用碳素钢、低合金高强度钢和低合金低温钢钢板,其断后伸长率指标应当符合表22规定采用不同尺寸试样的指标,应按标准GB/T17600.1

39、及GB/T17600.2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指标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表22对一般压力容器用钢的硫磷含量要求不变,提高对高强钢和低温钢硫磷含量的要求。除化学成分外,增加冲击功、伸长率等基本要求。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MPa)断后伸长率(%)420234205502055068017312.材料2.5 钢板的超声检测钢板的超声检测2.5.1检测要求厚度大于等于12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不包括多层压力容器的层板)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逐张进行超声检测:(1)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注: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的概念:注: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的概念:附录附录A

40、 (2)在湿H2S腐蚀环境中使用;(3)设计压力10MPa;(4)引用标准中要求逐张进行超声检测。2.5.2检测合格标准钢板超声检测应当按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规定进行,用于本规程2.5.1第(1)、第(2)、第(3)款的钢板,合格等级不低于级,用于本规程2.5.1第(4)款的钢板,合格等级应当符合相应引用标准的规定。设计委托单位不能确切提供介质中硫化氢含量时,为保险起见,设计者可以在设计文件中要求对钢板逐张进行超声检测。322.材料332.6 铸铁:铸铁:由于铸铁材料致密性较差,内部组织结构相对较松散,石墨化粗晶格组织明显,其使用条件有所限制,不得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极度危害介

41、质;2.高度危害介质;3.中度危害介质;4.设计压力0.15MPa的易爆介质;5.管壳式余热锅炉受压元件。允许使用的铸铁材料的品种:1.灰铸铁:HT200、HT250、HT300、HT3502.球墨铸铁:QT400-18R、QT400-18L由于其组织成分的原因,铸铁容器其设计压力、温度条件严格限制:1.灰铸铁;设计压力不大于0.8MPa。设计温度102002.球墨铸铁。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QT400-18R的设计温度为0300,QT400-18L的设计温度为-103002.材料2.7 有色金属(有色金属(Al、Ti、Cu、Ni及其合金)及其合金)2.7.1通用要求1.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42、的有色金属,其技术要求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需要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文件中注明;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并且设专门场所,与碳钢、低合金钢分开存放。2.7.2铝和铝合金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含镁量3%的铝合金(如5083,5086),其设计温度范围为26965,其他牌号的铝和铝合金,其设计温度范围为2692002.7.3铜和铜合金2.7.4钛和钛合金2.7.5镍和镍合金2.7.6钽、锆、铌及其合金342.材料2.8 复合钢板复合钢板压力容器用复合钢板应当按照相应引用标准的规定选用,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复合钢板复合界面的结合剪切强度,不锈钢钢复合板不小于

43、210MPa,镍钢复合板不小于210MPa,钛钢复合板不小于140MPa,铜钢复合板不小于100MPa。(2)复合钢板基层材料的使用状态符合有关引用标准的规定。(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基层材料(包括钢板和钢锻件)按照基层材料标准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冲击功合格指标符合基层材料标准或者订货合同的规定。352.材料36 2.9 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2.9.1境外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1)境外牌号材料应当是境外压力容器现行标准规范允许使用并且境外已经有类似用途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当符合境外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如引用标准列有相近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牌号时,其使用范围还应当符合相应引用标准

44、的规定。(2)境外牌号材料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境内相近牌号材料的技术要求(如磷、硫含量,冲击试样的取样部位、取样方向和冲击功指标,断后伸长率等)。(该要求也是第(4)项材料复验的合格指标要求)(3)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5)对用于焊接结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首次使用前,应当掌握材料的焊接性能并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6)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

45、钢材,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2.材料2.9.2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材料,除应当符合本规程2.9.1的各项要求外,还应当按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审查,审查内容为材料制造单位的相关条件和材料的试制技术文件。2.9.3境外牌号材料的选用设计单位若选用境外牌号材料,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充分说明其必要性和经济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如国产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性能难以满足工程要求、性能价格比较结果、特殊客户(国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该规定主要针对境内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所设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46、国境内使用的压力容器,鼓励使用中国标准中规定使用的材料,严格控制境外牌号的选用。372.材料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采用国外牌号的材料时,分两种情况考虑:国外材料制造单位生产的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材料标准,并且满足我国对材料的基本要求;使用前需要进行验证性复验;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通过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的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国内材料生产单位生产的材料,除应当符合标准,满足我国对材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通过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的技术评审。382.材料392.10 新材料使用新材料使用2.10

47、.1未列入引用标准的材料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采用未列入本规程1.11引用标准的材料,试制前材料的研制单位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应当通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该材料方可允许使用。2.10.2已列入引用标准的材料对已列入GB150或JB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和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通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进一步明确新材料的范围没有应用实例的进口材料是不允许在我国进行首次试用的。 2.材料进一步明确新材料的范

48、围,除99版容规规定的未列入引用标准的材料外,对已列入GB150或JB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如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和压力容器使用业绩,仍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通过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的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402.材料2.11 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通过对材料供货单位进行考察、评审、追踪等方法,确保所使用的压力容器材料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在材料进厂时应当审核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对于采购的第III类压力容器用IV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

49、真实性或者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后方可投料使用。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在分割前应当进行标志移植。必须具备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志。材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复验:对性能有怀疑时;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有问题时;存在缺项或超标;材料标准不符;炉批不清。412.材料部分取消有关钢板、钢管复验的强制性规定。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装备条件大为改善,钢材质量得到很大提高;另一方面,压力容器专用钢板、钢管的制造已经由工业生产许可转化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基于上述原因,对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进行大量复验,已无必要。但对进口的国外牌号材料,采购的第类压力容器用级锻件,

50、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受压元件材料,仍然要求进行材料复验。另外,请注意:本规程2.9.1.(4)规定,对进口材料仍然需要复验。复验的内容包括: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分;按批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检测保证书时,应按本规程2.5条的要求进行超声检测复验。422.材料432.12 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材料,应当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材料,应当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者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不得低于母材的能高于或者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

51、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不得低于母材的相应要求。相应要求。焊接材料应当满足相应焊材标准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并且附有焊接材料应当满足相应焊材标准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并且附有质量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志;质量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志;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并且严格执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保管、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并且严格执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JB/T4747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已制定,报批中)已制定,报批中)2.13 材料代用材料代用对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应当:对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应当:事先取

52、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竣工图上做详细记录。竣工图上做详细记录。2.材料在压力容器的建造中,有必要详细地论证材料代用的可行性,慎重考虑:1.代用材料对工作介质的相容性,如应力腐蚀、晶间腐蚀等2.代用材料在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应力是否达到原设计要求3.代用材料是否需要改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等要求4.代用材料是否需要改变热处理状态、无损检测及焊接试板等要求这些问题应该由设计单位依据容器的设计条件综合考虑确定为妥。443.设计453.1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设计责任: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设计责任:1.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质量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质、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质

53、量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质、设计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应当符合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的规定;定;2.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标准,局部参照分析设计标准进行压力容器受压元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标准,局部参照分析设计标准进行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以不取得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件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以不取得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3.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或者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境外标准设计

54、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4.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放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放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3.设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均属专项设计许可项目。具体执行具体执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规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规则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55、许可证规则规定了设计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其中审批人员至少2名。设计人员(设计和校核)由设计单位根据许可规则规定的条件自行确定。审批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资格证书。由于条例和国务院令所包含的内容差别,根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定,压力容器设计审批(审核和批准)人员(由压力容器技术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压力管道设计审批(审核和审定)人员由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由质检总局公布。2)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规则规定: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

56、、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3)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463.设计473.2许可印章:许可印章: 压力容器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章失效的设计图纸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计图样中的设

57、计单位名称一致。总图可以形式多样,不再要求蓝图设计资格印章改为设计许可印章3.3设计条件设计条件委托方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作为设计任务的来源依据和设计条件的委托条款,应加盖委托方印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以对确认设计原始条件负有相应的责任。设计条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2.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3.介质组分与特性4.预期使用年限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6.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3.设计设计委托方,可以是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用户)、制造单位或者工程公司以及设计单位自身的

58、工艺室等设计委托方有责任向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提供充分、准确的设计条件,有利于设计者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过去的容规只针对压力载荷,事实上压力容器的事故引发原因不仅仅是压力,新容规更加注重容器的失效模式,需要考虑所有与失效模式对应的载荷形式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一般指:选材要求、防腐蚀要求、表面处理、特殊试验、安装运输要求等预期使用年限,为设计委托方提出的希望,设计者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协商,根据压力容器使用工况、选材、安全性和经济性合理确定483.设计493.4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通用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III类压力容器),设

59、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是否需要提供“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由设计单位确定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是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定期检验、失效分析、事故处理、安全监察的重要支持性技术文件,不管是什么类别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提供给设计委托方(使用单位)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协商选用安全泄放装置。3.设计设计总图设计总图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即: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对于第III类压力容器,应当

60、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的批准签字;总图应具有十四项内容,逐条对照,应清晰说明与表述;1.压力容器名称、类别,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2.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毒性和爆炸危害程度等3.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包含压力在内的所有应当考虑的载荷,含重力载荷、风载、地震以及接管载荷等)、介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自然条件等,对贮存液化气体的贮罐应当注明装量系数,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贮存容器应当注明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4.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与标准5.主要特性参数(如容积,换热面积与程数等)6.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7.特殊制造要求

61、8.热处理要求9.无损检测要求10.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11.预防腐蚀的要求12.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工艺系统已考虑的除外)13.铭牌位置14.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503.设计总图中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总图中的特殊要求及说明1.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多腔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共用元件两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多腔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共用元件两侧允许的压力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侧允许的压力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2.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验的要求验的要求3.由

62、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期检验的要求4.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的特殊要求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的特殊要求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513.设计523.5设计方法:设计方法: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试验方法或可对比的经验设计方法,但是应当按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压力容器

63、设计单位应当基于本规程3.3所述的设计条件,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失效模式和足够的安全裕量,以保证压力容器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腐蚀性,同时还应当考虑裙座、支腿、吊耳等与压力容器主体的焊接接头的强度要求,确保压力容器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如果采用本条规定之外的设计方法(如可靠性分析设计法、概率设计法、断裂力学设计法等),也应当按1.9条的规定进行技术评审。3.6风险评估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对第III类压力容器,设计时应当出具包含主要失效模式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设计阶段进行风险评估的目的:1.全面分析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效,提出规避这些失效的方

64、法和措施,保证容器的本质安全2.依据风险工程的理论,评价风险的水平,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水平3.告诉容器的客户,容器可能出现的破坏形式,以及发生破坏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便于制定应急预案4.向压力容器用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保证容器的安全使用3.设计3.7节能要求节能要求节能降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的要求,体现在设计成果上应具有:充分考虑经济性,合理选材、合理确定结构尺寸;对换热器进行优化设计,提高换热效率,满足能效要求;有效的保温和保冷措施。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法规,从设计工作的源头上,原则上要求设计人员树立节能减排的意识。此外,要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经济性,但绝非是单纯追求减小容器的壁

65、厚、减轻容器的重量,这里涉及到诸多方面的考虑因素,至少包括:确保其使用要求前提下,选择尽量简单的结构形式确保其使用年限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价格的耐用材料和适当的腐蚀裕量确保其强度、刚度、稳定性的安全前提下,具有尽可能小的元件结构尺寸确保其制造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制造难度、减少检验检测环节中的过高要求533.设计543.8安全系数安全系数确定压力容器材料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的最小安全系数见表31至表33的规定。安全系数低于这些要求时,按本规程1.9办理。表31常规设计方法的安全系数注31:如果本规程引用标准允许采用Rtp1.0,则可以选用该值计算其许用应力;注32:根据设计使用年限选用

66、1.0105h、1.5105h、2.0105h等持久强度极限值。材料(板、锻件、管)安全系数室温下的抗拉强度Rm设计温度下的屈服强度RteL(Rtp0.2)(注3-1)设计温度下持久强度极限平均值 RtD(注3-2)设计温度下蠕变极限平均值(每1000小时蠕变率为0.01%的)Rtn碳素钢和低合金钢nb2.7ns1.5nd1.5nn1.0高合金钢nb2.7ns1.5nd1.5nn1.0钛及钛合金nb2.7ns1.5nd1.5nn1.0镍及镍合金nb2.7ns1.5nd1.5nn1.0铝及铝合金nb3.0ns1.5铜及铜合金nb3.0ns1.53.设计材 料安全系数室温下的抗拉强度Rm设计温度下

67、的屈服强度RteL(Rtp0.2)(注3-3)碳钢素和低合金钢nb2.4ns1.5高合金钢nb2.4ns1.555表3-2分析设计方法的安全系数注3-3)如果本规程引用标准允许采用Rtp1.0,则可以选用该值计算其许用应力。3.设计材料螺柱(螺栓)直径(mm)热处理状态安全系数设计温度下的屈服强度RteL(Rtp0.2)设计温度下持久强度极限平均值 RtD碳素钢M22热轧、正火2.71.5M24M482.5低合金钢马氏体高合金钢M22调质3.5M24M483.0M522.7奥氏体高合金钢M22固溶1.6M24M481.556表3-3螺柱(螺栓)的安全系数灰铸铁室温下抗拉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10.

68、0,球墨铸铁室温下抗拉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8.0。3.设计3.9 压压 力力3.9.1设计压力和计算压力设计压力,是指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载荷条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计算压力,是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的,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并且应当考虑液柱静压力等附加载荷3.9.2超压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允许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3.9.3常温贮存液化气体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应当以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为基础(压力温度综合条件下的工作压力)常温储存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按照不低于50时混合液化石油气组分的实际饱

69、和蒸汽压来确定,设计单位在设计图样上注明限定的组分和对应的压力;若无实际组分数据或者不做组分分析,其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不得低于表35的规定。常温储存液化气体压力容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按表34确定(略)。常温储存混合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按表35确定(略)。573.设计3.10温度温度设计温度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金属温度(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度平均值)设计温度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设计常温贮存压力容器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工作状态下大气环境温度条件对容器壳体金属温度的影响,其最低设计金属温度不得高于历年来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3.11腐蚀裕量腐蚀裕量

70、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压力容器,是根据预期的压力容器使用年限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考虑介质流动对受压元件的冲蚀、磨蚀等影响3.12最小厚度最小厚度应当考虑制造、运输、安装(包括吊装过程)等因素的影响:3.13装量系数装量系数对储存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设计储存量,装量系数不得大于0.95583.设计3.14焊接接头焊接接头壳体接头的设计:1.全截面焊透的对接接头形式:筒体的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筒节与封头的环向接头封头拼缝球壳板间接头2.球形贮罐球壳板不得拼接接管与壳体之间焊接接头设计:根据容器的使用特性、状态和类别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采用全焊透接头形式:介质为易爆或者毒

71、性为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要求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的压力容器;第III类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进行疲劳分析的压力容器;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设计图样规定时。3.15 焊接接头系数焊接接头系数用焊接方法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考虑焊接接头对强度的削弱,焊接接头系数的取值按照相应引用标准选取。设计中不允许降低焊接接头系数而免除NDT。593.设计对焊接接头系数只提出要考虑对强度削弱的原则要求,具体取值按引用标准选取,不在法规中列出具体焊接接头系数。明确不允许降低焊接接头系数而免除无损检测。603.设计3.16 无损检测无损检测 (NDE)要求)要求应当根据本规程、本规程引用的标准

72、和JB/T4730的要求在设计图样上规定所选择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质量要求、合格级别等。无损检测是保证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重要手段。作为设计者,对压力容器的工况、介质、材料、结构等最为熟悉,在设计时应当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有效无损检测方法、比例、质量要求及其合格级别等。设计者应当根据材料和制造工艺选择最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根据压力容器结构,考虑无损检测实现的可能性;根据无损检测方法、比例、质量要求及其合格级别之间的关系,提出合格级别和验收准则。制造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实施无损检测,以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尤其当有特殊无损检测要求时,如大壁厚、大直径、裂纹敏感性材料、特殊材料、特殊结构等,更应当

73、引起设计者的充分重视。JB/T47302005对无损检测技术等级和检测灵敏度等级都有分级规定,因此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对无损检测应提出完整具体的要求,而仅规定合格级别是不够的。613.设计3.17管法兰管法兰1)管法兰、垫片、紧固件设计应参照HG20592206352009(2009。7.1实施);2)盛装液化石油气、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其管法兰应当按照行业标准HG20592HG20635系列标准的规定,至少应用高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强渗透性介质如液氨等,不能使用泄漏率较高的非金属垫片。3.18检查孔检查孔压力容器

74、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人孔、手孔等检查孔,检查孔的开设位置、数量和尺寸等应当满足进行内部检验的需要对不能或无必要开设检查孔的压力容器,应当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例如增加制造时的检测项目或者比例,并且对容器使用中定期检验的重点检验项目、方法提出要求3.19开孔补强圈的指示孔开孔补强圈的指示孔容器上的开孔补强圈以及周边连续焊的起加强作用的垫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泄漏信号指示孔具体的指示孔尺寸形式满足泄漏指示即可,由设计者按相应的结构形式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取消M6的硬性规定。3.20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应当具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安全联锁功能:1.当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部位,方能升压运行2

75、.当压力容器内部压力完全释放,方能打开快开门快开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考虑疲劳载荷的影响。不再强调安全联锁装置,只要求具有安全联锁功能。取消“同步报警功能”的要求。623.设计3.21不允许拆卸的隔热层不允许拆卸的隔热层对有隔热层的压力容器,如果设计时规定隔热层不允许拆卸,则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项目、方法;必要时,设计图样上应当提出制造时对所有焊接接头进行全部无损检测的特殊要求对于隔热(保温、保冷)层不可拆卸的压力容器,设计者应注意其可能妨碍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定期检验方法。3.22特殊耐腐蚀要求特殊耐腐蚀要求:对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受压元件,例如存在

76、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复杂环境时,应当在图纸上提出相应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以及必要的热处理要求。3.23水质要求水质要求:以水为介质、直接受火焰加热连续操作的压力容器(包括管壳式余热锅炉),其水质应符合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规定由于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仅适用于2.5MPa以下的余热锅炉,对于设计压力大于2.5MPa的余热锅炉水质要求,可参照其他行业标准的规定。633.设计3.24 泄漏试验泄漏试验当压力容器盛装介质的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不允许有泄漏时,设计应当提出压力容器泄漏试验的方法和要求;盛装气态介质的铸造容器,应在设计图纸上提出气密性试验要求;对于

77、带有安全阀、爆破片等超压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如果设计时提出气密性试验要求,则设计者应当给出该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将泄漏试验方法由单一的气密性试验扩大为泄漏试验,包括氦、氨、卤素检漏等。如果设计时提出气密性试验要求,则设计者应当给出该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以解决气密性试验时安装的安全附件和试验压力之间的矛盾。644.制造通用要求654.1通用要求通用要求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现场组焊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制造,依据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

78、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型式试验型式试验蓄能器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制造监督检验制造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产品完工出厂应及时出具产品制造监检证书和报告。4.制造通用要求产品出厂资料产品出厂资料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竣工图样: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件无效),并且加盖竣工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在制造中发

79、生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依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和修改日期;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复印件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III

80、类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及维修说明书(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封头、锻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产品出厂资料封头、锻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产品出厂资料制造单位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现场组焊竣工资料现场组焊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出除提供以上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664.制造通用要求保留原出厂资料基本要求,增加受压元件材料清单、主要受压材料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删除99版容规附件三、附件七中具体质量证明文件的格式要求,只保留铭牌和产品合格证格式(产品数据表)。674.制造通用要求68产品铭牌产

81、品铭牌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明显的部位装设产品铭牌。铭牌应当采用中文(必要时可以中英文对照)以及国际单位制表示,产品铭牌的格式见附件C。产品铭牌上的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制造单位名称;(3)制造单位许可证书编号和许可级别;(4)产品标准;(5)主体材料;(6)介质名称;(7)设计温度;(8)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必要时);(9)耐压试验压力;(10)产品编号;(11)设备代码(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见附件D)(12)制造日期;(13)压力容器类别;(14)容积/换热面积;设计修改设计修改制造单位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对改动部

82、位作详细记载。 4.制造694.2焊接焊接4.2.1焊接工艺评定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都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WPS)支持。2.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3.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经过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5.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该工

83、艺评定失效为止,试样应当至少保存5年。4.2.2:焊工及其钢印:焊工及其钢印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焊工),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当按照焊接工艺规程(WPS)或者焊接作业指导书施焊并且做好施焊记录,制造单位的检验人员应当对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检查应当在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焊缝附近的指定部位打上焊工代号钢印,或者在焊接记录(含焊缝布置图)中记录焊工代号,焊接记录列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4.2.3制造组焊焊缝布置:制造组焊焊缝布置:为减小焊接应力与焊接接头应力集中不利影响,不宜

84、采取十字焊缝,不允许强力组装。4.制造704.2.4焊接返修(包括母材缺陷补焊)焊接返修(包括母材缺陷补焊)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应当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返修方案;2)返修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支持,施焊时应当有详尽的返修记录;3)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如超过2次,返修前应当经过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且将返修的次数、部位、返修情况记入压力容器质量证明文件;4)要求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压力容器,一般应当在热处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5)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返

85、修部位仍需保证不低于原有的耐腐蚀性能;6)返修部位应当按照原要求经过检测合格。4.制造焊接记录包括焊缝布置图(焊工钢印布置图)714.制造724.3试件(板)与试样试件(板)与试样4.3.1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条件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条件1.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2.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3.需经过热处理改善或者恢复材料力学性能的钢制压力容器4.设计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5.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4.3.2产品焊接试件的制备要求产品焊接试件的制备要求1.产品焊接试件应当在筒体纵向焊缝

86、的延长部位与筒体同时施焊(球形压力容器和锻焊压力容器除外)2.试件的原材料必须合格,并且与压力容器用材具有相同标准、相同牌号、相同厚度、相同热处理状态3.试件应当由施焊该压力容器的焊工采用与施焊压力容器相同的条件与焊接工艺施焊,有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试件一般应当随压力容器一起热处理,否则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件按照与压力容器相同的工艺进行热处理4.每台压力容器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由制造单位根据压力容器的材料、厚度、结构、焊接工艺,按照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确定4.制造734.3.3关于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的条件关于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的条件1.当要求材料的使用热处理状态与供货热处理状态一致

87、时,在制造过程中若破坏了供货的热处理状态,需要重新进行热处理的2.在制造过程中,需要经过热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3.制作上述母材热处理试件时,若同时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允许将两种试件合并制备试板的热处理状态应与材料的交货热处理状态同一性,否则试板热处理的效果评价应失去意义,违背此原则就需重新热处理。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需经热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为简化与节省其过程材料,允许热处理试板与产品焊材试板合一。4.3.4焊接试件与母材热处理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要求焊接试件与母材热处理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要求1.试样的种类、数量、截取与制备按照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2.力学性能检验的试验方法、试验

88、温度、合格指标及其复验要求按照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3.当试件被判为不合格时,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处理4.3.5耐腐蚀性能试件和试样的制备耐腐蚀性能试件和试样的制备1.试样的截取与数量、型式、尺寸、加工和检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评定,应当符合相应试验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2.要求做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的不锈钢与镍合金制压力容器,其试件及试样应当符合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或者JB/T4756的规定,并且同时满足设计图样的规定。4.制造对99版容规焊接试件的规定进行重大修改:不再要求焊接工艺纪律检查性质的试板大大减少了需制备焊接试件的产品的数量,只保留下列产品要

89、求: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需经过热处理改善或者恢复材料力学性能的钢制压力容器设计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可以不做产品试板。744.制造754.4外观要求外观要求4.4.1壳体和封头的外观及几何尺寸壳体和封头的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的主要项目如下,检查方法及合格指标按照引用标准和图样要求:(1)主要几何尺寸、管口方位;(2)单层筒(含多层及整体包扎压力容器内筒)、球壳和封头的纵、环焊缝棱角度与对口错边量;(3)多

90、层包扎压力容器、整体包扎压力容器的松动面积和热套压力容器热套面的间隙;(4)凸形封头的内表面形状公差及碟形、带折边锥形封头的过渡段转角半径;(5)球壳顶圆板与瓣片形状、尺寸;(6)不等厚对接的过渡尺寸。4.4.2焊接接头的表面质量(1)不得有表面裂纹、未焊透、未熔合、表面气孔、弧坑、未填满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2)焊缝与母材应当圆滑过渡;(3)角焊缝的外形应当凹形圆滑过渡;(4)按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应当去除纵、环焊缝的余高,使焊缝表面与母材表面平齐;(5)咬边及其他表面质量,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和图样要求的规定。4.制造764.5无损检测无损检测1)人员资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考核

91、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能承担与资格证书的种类和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2)检测方法与检测标准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或无损检测机构,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和JB/T4730的规定制定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工艺。采用未列入JB/T4730或者超出其适用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应按本规程1.9规定。3)压力容器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检测方法选择:RT射线探伤、UT超声探伤(含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探伤)、MT磁粉探伤、PT渗透探伤、ET涡流探伤未列入JB/T4730的是TOFD检测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对接接头应当优先采用X射线检测管座角焊缝、管子管板焊接接头、异种钢焊接接

92、头、具有再热裂纹倾向或者延迟裂纹倾向的焊接接头应当进行表面检测铁磁性材料制压力容器焊接接头的表面检测应当优先采用磁粉检测4.制造根据无损检测技术发展现状,规定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应当采用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超声检测包括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和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当采用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时,应采用射线检测或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做为附加局部检测。774.制造784.5.3.2无损检测比例无损检测比例全部检测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指按GB150规定的压力容器A、B类焊接头,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需100%检测1.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的第II

93、I类压力容器2.按照分析设计标准制造的压力容器3.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的压力容器4.焊接接头系数取1.0的压力容器以及使用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都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厚度大于20mm时,其对接接头还应采用本规程4.5.3.1第(1)项所规定的与原无损检测方法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局部检测,该局部检测应当包括所有的焊缝交叉部位6.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时局部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比例不小于20%焊接接头长度;碳钢和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局部无损检测的比例应当大于等于50%1.不要求进行全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其每条A、B类对接接头按照

94、以下要求采用本规程4.5.3.1第(1)项的方法进行局部无损检测2.局部无损检测的部位由制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单丝应当包括A、B类焊缝交叉部位以及将被其他元件覆盖的焊缝部分3.经过局部无损检测的焊接接头,如果在检测部位发现超标缺陷时,应当在该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各进行不少于250mm的补充检测,如果仍然存在不允许超标缺陷,则对该焊接接头进行全部检测4.进行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也应当向未检测部分的质量负责4.制造RT全部、局部检测:技术等级AB级角接接头,T形接头,不低于AB级合格级别(全检级,局检级且不允许未焊透)角接接头,T形接头,不低于II级UT全部、局部检测:不低于B级;角

95、接接头,T形接头,不低于B级衍射时差法全部检测:级;局部检测:级角接接头,T形接头,不低于I级合格级别:II级RT、UT组合检测合格级别:执行各自标准合格级别:执行各自标准MT、PT合格级别:I级合格级别:级794.5.3.3检测的时机规定检测的时机规定(1)经过形状、尺寸及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2)封头拼封成型后检测;如果成形前已经进行无损检测,则成形后还应当对圆弧过渡区到直边段再进行无损检测(3)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至少在焊接完成24小时后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在热处理后增加一次无损检测(4)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540mpa低合金钢钢制压力容器,在耐压试验后还应当对焊接接头进行表

96、面无损检测。4.5.3.4无损检测的技术要求无损检测的技术要求当今成像技术已得到较大发展,也可用图像增强器的射线实时成像(RTR)取代胶片照相(由于胶片照相灵敏度低、分辨率有局限性)而采用数字照相技术。4.制造804.5.3.5接管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接管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接管250mm同等于壳体焊接接头合格级别;接管250mm按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定。4.5.4原材料和零部件无损检测原材料和零部件无损检测按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定4.5.5无损检测记录、资料、报告无损检测记录、资料、报告记录:如实填写无损检测记录;报告:正确签发检测报告;检测资料:妥善保管射线底片和超声检测数据等检测资料(含

97、缺陷返修前记录),建立无损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7年4.制造814.6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通用要求通用要求1.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采用其他方法消除残余应力取代焊后热处理的,按本规程1.9条规定办理2.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4.6.1焊后热处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焊后热处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耐压试验之前进行2.根据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在热处理前编制热处理工艺,对需要进行现场热处理的,具体提出现场热处理的工艺要求3.热处理装置配有自动记录曲线的测温仪表,并且绘制热处理的时间与温度曲线4.6.2奥氏体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奥

98、氏体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有特殊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应当在图纸上注明。一般不要求。4.制造824.7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耐热试验是对压力容器制造产品进行强度验证的方法之一,可以分为液压、气压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三种。4.7.1耐压试验压力试验压力取值PT与设计压力P(或容器铭牌上的最大工作压力)、设计温度与试验温度、容器材料三要素有关。4.7.2耐压试验压力: 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计算值:式中:p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或者压力容器铭牌上规定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对在用压力容器为工作压力),MPa;pT耐压试验压力,MPa;当设计考虑液体静压

99、力时,应当加上液体静压力。耐压试验压力系数,按表4-1选用;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压力容器各元件(圆筒、封头、接管、法兰等)所用材料不同时,计算耐压试验压力应当取各元件材料t比值中最小者。T4.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压力系数液(水)压气压、气液组合钢和有色金属1.251.10铸铁2.0083表4-1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4.7.3耐压试验时容器强度校核耐压试验时,如果采用高于本规程规定的耐压试验压力时,应当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对壳体进行强度校核。4.制造844.7.4 耐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耐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1

100、.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应当装配齐全,紧固妥当;2.试验用压力表应当符合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规定,并且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并且经过校验的压力表,试验用压力表应当安装在被试验压力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位置;3.耐压试验时,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时受压元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其强度和安全性;4.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认可。4.制造854.7.5 耐压试验通用要求耐压试验通用要求1.保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2.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

101、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3.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监检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4.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接头或者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1/2厚度的压力容器,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4.制造864.7.6 液压试验液压试验4.7.6.1液压试验要求1.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用作液压试验介质。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应当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并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2.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时,水质应当符合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后,应当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3.压力容器中应当充满液体,

102、滞留在压力容器内的气体应当排净。压力容器外表面应当保持干燥。4.当压力容器器壁金属温度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5.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6.换热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程序按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7.新制造的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当用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4.制造874.7.7气压试验气压试验4.7.7.

103、1气压试验要求:1.试验所用气体应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2.气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本你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3.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4.气压试验时,应当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足够时间,并且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无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

104、应当保持不变。4.制造884.7.8 4.7.8 气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液组合压力试验1)对因承重等原因无法注满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根据承重能力先注入部分液体,然后注入气体,进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2)试验用液体、气体应当分别符合本规程4.7.6.1(1)、(2)和4.7.7.1(1)的有关要求。3)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时试验温度、试验的升降压要求、安全防护要求以及试验的合格标准按本规程4.7.7(气压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4.7.6.24.7.6.2液压试验合格标准液压试验合格标准( (1)无渗漏。(2)无可见的变形。(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4.7.7.2 4.7.7.2 气压试验合格要求气压试验

105、合格要求气压试验过程中,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变形。4.制造除液压试验、气压试验外,增加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有关规定。取消有关耐压试验试验温度、保压时间等具体硬性规定,修改为给出确定这些试验参数的基本原则,根据容器的实际情况由制造单位控制。894.制造904.8 4.8 泄漏试验泄漏试验需要进行泄漏试验的泄漏试验的条件耐压试验合格后,对于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设计上不允许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设计图样要求做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再做泄漏试验,应在图纸上规定。泄漏试验以试验用介质不同划分:1.气密性试验;2.氨检漏试验;3.卤素检漏试验;4.氦

106、检漏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试验时一般应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当采用氨、卤素、氦气等敏感性气体作泄漏试验时,应对气体的浓度、试验压力、保压时间、操作程序由设计在图纸中规定要求。4.制造914.9 锻钢、铸铁、不锈钢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附加要求:锻钢、铸铁、不锈钢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附加要求:不锈钢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不锈钢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1.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及其元件的制造,应当有专用的制造车间或者专用的工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及其元件的制造,应当有专用的制造车间或者专用的工装和场地,不得与黑色金属制品或者其他产品混杂制造,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干燥,装和场地,不

107、得与黑色金属制品或者其他产品混杂制造,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干燥,严格控制灰尘严格控制灰尘2.加工成形设备和焊接设备,应当能满足不锈钢、有色金属的需要,并且严格控制表加工成形设备和焊接设备,应当能满足不锈钢、有色金属的需要,并且严格控制表面机械损伤和飞溅物面机械损伤和飞溅物3.有耐腐蚀、防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表面处理,有耐腐蚀、防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表面处理,例如奥氏体不锈钢表面进行酸洗、钝化处理例如奥氏体不锈钢表面进行酸洗、钝化处理5.安装、改造与维修925.1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1

108、.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是已经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或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2.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质量负责。3.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4.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安装、改造、维修图样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按照TSG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取得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许可证;已取得压力容器制造的单位,可以从事制造许可范围的压力容器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已取得压力容器制造的单位

109、,可以从事制造许可范围的压力容器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容器安装许可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格分为1、2级。1级可以从事压力容器改造维修;2级可以从事维修;已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可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已取得2级(含2级)锅炉安装资格许可资格的单位,可从事1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国质检特函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号,2007.6.7实施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其中之五:“已取得GB类和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配备相应的数量起重工后

110、,可以安装与其相关的D级压力容器,不需领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已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5.安装、改造与维修935.2 告告 知知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该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书可从“中特网”上查索TSZS002-200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表式。原容规要求是“报装”,现改为“告知”,告知后即可施工。压力容器的安装是否需要监检,目前全国各地做法不一。安装,不包括现场组装。现场组装是制造过程的延续。现场组装也应该办理开工告知。但监

111、检可以是制造监检。5.安装、改造与维修945.3 改造与重大维修改造与重大维修5.3.1定义与基本要求定义与基本要求 压力容器的改造压力容器的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者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压力容器的重大维修压力容器的重大维修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对符合本规程3.14.1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注)的补焊。注:焊制压力容器筒体的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封头)连接的环向接头、封头的拼接接头、球壳板间的焊接接头2压力容器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方案应当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压力容器改造或重大维修应事先编制施工方案,并经有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即

112、该设计单位具有该压力容器级别的设计资格。3压力容器经过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后,应当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压力容器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改造或重大维修要进行告知和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压力容器改造或重大维修要进行告知和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5.安装、改造与维修95 5.3.2 改造维修前的准备工作改造维修前的准备工作压力容器改造或者维修人员在进入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应当参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对容器内部要彻底置换、

113、吹洗、严防由于残留气体或液体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中毒事故;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二十一条全面检验前,使用单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件,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有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4.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

114、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5.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6.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7.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8.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

115、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移动;9.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10.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11.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12.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第二十二条检验人员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第二十三条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

116、。5.安装、改造与维修965.3.3对改造或维修的焊接质量控制要点对改造或维修的焊接质量控制要点施工方案、焊接质量措施、焊接工艺评定、热处理、耐压试验要求等,都应措施明确、处理得当。1.)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以及焊后热处理,应当参照相应的设计制作标准制订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焊接工艺评定按本规程4.2.1规定2.)经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完全清除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应当再次进行无损检测3.)母材补焊后,应当打磨至于母材齐平4.)有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要求时,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如果补焊深度较小,可能不需要再做消除应力处理,是否需要,应根据补焊深度、焊接工艺规程

117、来确定。5.)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和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1/2厚度的压力容器,还应当进行压力试验975.4 维修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维修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2.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者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密封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提出有效地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3.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并且持证上岗。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带压堵漏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培训持证上岗。5.安装、改造与维修6使用管理986.1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

118、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要求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标志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6.2 使用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且配备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主要负责人,而非技术负责人。6使用管理996.3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压力容器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2)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压力容器安

119、全操作规程;(3)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4)负责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5)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实施年度检查并且出具检查报告;(7)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8)向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更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9)按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救援、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10)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11)

120、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且组织演练。明确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和项目,在管理内容的顺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归类,增加了年度检查、督促隐患的整治、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且组织演练等内容,使安全管理的内容更为全面。6使用管理1006.4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压力容器登记卡;(4)本规程4.1.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5)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6)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

121、、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明确了压力容器一台一档的要求。6使用管理1016.5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操作工艺参数(含工作压力、最高或者最低工作温度);(2)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6使用管理1026.6 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

122、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并且作好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按章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统称作业人员。增加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的要求。6使用管理6.7 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增加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安全附件校验的要求,强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123、为安全责任主体。6.8 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1036使用管理6.9 异常情况处理异常情况处理6.9.1应急措施和报告压力容器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者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

124、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情况;(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6)过量充装;(7)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9)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10)其他异常情况。与99版容规相比,增加了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条款,主要是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由于内胆破裂或真空度丧失,会引起介质压力急剧升高,甚至引起压力容器外壳脆断,大量低温介质泄漏,其危害性很大。1046使用管理6.9.2隐患处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125、应当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压力容器及时进行检验,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且办理注销手续。1056使用管理6.10 超设计寿命使用的压力容器超设计寿命使用的压力容器对于已经达到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本规程7.7的规定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为保证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性,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应当进行注销报废。但是,许多压力容器在设计上具有超过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裕度

126、,对于这样的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按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可以继续使用的时间期限、下次检验日期等,由实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根据检验情况、评定的安全状况登记确定。1066使用管理6.11 压力容器的采购、停用、过户、移装压力容器的采购、停用、过户、移装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停用、过户、移装,应当严格按照检验、使用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前需要检验的按规定进行检验。6.12 水质要求水质要求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应当做好水质管理

127、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得投入运行与99版容规相比,由“不应投入运行”改为“不得投入运行”1076使用管理6.13 装卸连接装置要求装卸连接装置要求需要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之间进行装卸作业的,其连接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压力容器与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要有可靠的连接方式;(2)有防止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3)所选用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的材料与介质及低温工况相适应,装卸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的公称压力;(4)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1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的公称压力,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的签字。

128、新增条款,目的是为了避免和预防事故的频繁发生。1086使用管理增加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之间进行装卸的连接装置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对材料、连接方式、联锁保护装置的要求,特别是对装卸软管的公称压力、爆破压力、水压试验等要求。近年来,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之间进行装卸作业时发生的事故越来越多,其主要原因是装卸连接装置出现问题,尤其是装卸软管的破损或者老化。因此,本次修订增加对装卸连接装置的安全要求,避免和预防事故的频繁发生。1096使用管理6.14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29、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演练。本条明确了压力容器安全主体责任,增加了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的有关要求。1106使用管理111本章核心要项:本章核心要项:1.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2.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负责;3.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应包含十一条内容;4.压力容器应逐台建立技术档案,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5.压力容器逐台技术档案,必须包括八项内容;6.编制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7.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8.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应经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发生事故能采取应急措施;9.对容器、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表应日

130、常保养,及时处理并记录;10.坚持对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作系统的记录;11.使用单位应制定压力容器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列举的十一类情况,均应制定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按序报告;12.制定隐患处理对策;13.超设计寿命(或未规定设计寿命、使用超20年的)的压力容器,如继续使用,应经特检部门检验。必须经风险检验,并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14.采购、停用、过户、移装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5.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严格水质管理与定期检测,无可靠处理措施,不得投运;16.特殊部位要求:具有装卸作业的压力容器,应安装连接装置,并符合本规程6.1.

131、3的四条要求;17.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予案,建立救援组织,配置救援装备,定期组织演练。7定期检验1127.1 报报 检检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报检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责任,到期不报检导致超期未检,由使用单位负责负责。检验机构接到报检而未及时实施检验导致超期未检,由检验机构负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对超期未检的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对使用单位的报检行为、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条例第28条规定,定期检验只需向检验机构报检,

132、不需同时再向安全监察机构报检,安全监察机构可根据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进行监督检查。7.2 检验机构与人员检验机构与人员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定期检验时对特种设备当时安全状况、使用单位维保情况的一种定期检查,是对设备当时状况的一种诊断,合格结论并不表示设备在下一个检验周期内绝对不出事故,使用单位作为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应保证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日常检查。7定期检验1137.3 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

133、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6)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本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

134、期。7定期检验7.4 定期检验的内容定期检验的内容 1)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2)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检测、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材质分析、涡流检测、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耐压试验、声发射检测、气密性试验等。要求检验人员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失效模式有针对性地制定检验方案,改变机械地使用检验规则规定的习惯做法,更加准确、有效地判定缺陷性质和产生原因,判断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合理评价其安全状况等级。99版容规中定期检验分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现在外部检查作为使用单位责任归于第6章中,而内外部

135、检验改为定期检验。99版容规中定期检验分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现只保留定期检验的概念,取消强制性耐压试验的规定,如果需要的话,耐压试验作为定期检验的一个项目。1147定期检验7.5 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1/2厚度的;(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在更换衬里前进行);(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

136、耐压试验的。耐压试验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超压的试验办法全面考核容器的宏观强度,二是检查压力容器焊接接头的致密性和密封元件的严密性。1157定期检验7.6 特殊检验情况的处理特殊检验情况的处理(1)设计图样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说明,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2)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本规程7.7(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的规定办理;(3)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当制定可靠安全

137、保障措施。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安全责任,对不能安全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简化掉设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批的环节,同时给出风险评估出路合于使用评价。1167定期检验7.7 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安全状况等级定为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验发现严重缺陷可能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的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向批准的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的申请,同时将需评定的压力容器基本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3)压力容器

138、的合于使用评价应当参照GB/T19624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的要求进行,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缺陷的性质、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缺陷的发展预测在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的评定结论,说明缺陷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影响。(4)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报告,由具有相应经验的评价人员出具,并且经过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批准,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对缺陷评定结论的正确性负责。(5)压力容器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合于使用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其他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允许运行参数和下次检验日期,并且出具检验报告。(6)使用单位将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结论报使

139、用登记机关备案,并且严格按照检验报告的要求控制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加强年度检查。1177定期检验合于使用评价(安全评定)指利用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评定方法,对带超标缺陷的压力容器根据合理的失效准则,进行复核使用条件的安全性评定,而不是要求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完全满足法规标准的要求。合于使用评价所评定的缺陷都是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所谓“超标缺陷”,安全评定的目的是科学分析带超标缺陷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如果通过评定,即使带有超标缺陷,也可以在规定条件下安全使用。为规范缺陷安全评定行为,当前需要做的工作:1.应有标准或规范2.严格审核从事缺陷安全评定的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条件。以往安全评定工作主要针对制造过

140、程中产生的缺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安全评定的重点逐步转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缺陷,解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体现技术进步。评定过程应当优先采用境内的相应标准,对于一些国家标准中没有涵盖的损伤(失效)模式,也可以采用境外比较成熟的技术标准。1187定期检验7.8 基于风险的检验(基于风险的检验(Risk-Based Inspection)7.8.1RBI的应用条件使用满足以下条件的大型成套装置的使用单位,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以下简称RBI)技术申请:(1)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较高的管理水平;(2)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且定期进行演练;(3)压力容器、压

141、力管道等设备运行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4)生产装置及其重要设备资料齐全、完整;(5)工艺操作稳定;(6)生产装置采用数字集散控制系统,并且有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1197定期检验7.8.2RBI的实施(1)承担RBI的检验机构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2)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同意进行RBI应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可以向核准的RBI检验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将该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3)承担RBI的检验机构,应当根据设备状况、失效模式、失效后果、管理情况等评估装置和压力容器的风险水平。(4)检验机构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结果,以压力容器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为前提制定检验方案,包括检验时

142、间、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5)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检验方案,制定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由检验机构实施检验。(6)对于装置运行期间风险位于可接受水平之上的压力容器,应当采用在线检验等方法降低其风险。(7)应用RBI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将RBI结论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各项措施,承担安全主体责任。1207定期检验7.8.3 实施实施RBI压力容器检验周期的确定压力容器检验周期的确定实施RBI的压力容器,可以采用如下方法确定其检验周期:(1)参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和检验周期,可根据压力容器风险水平延长或者缩短检验周期,但最长不得超

143、过9年。(2)以压力容器的剩余使用年限为依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压力容器剩余使用年限的一半,并且不得超过9年。1217定期检验RBI技术涉及到工艺、设备、材料、腐蚀、失效、检验、基础数据积累等方方面面,也涉及到成套装置从设计、制造、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安全评估等各个阶段,是一种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复杂的技术方法,在我国当前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RBI技术标准的情况下,要积极推进这项技术,但不能盲目冒进。因此,只有符合一定条件、具有较高设备管理水平的大型成套装置使用单位才可以应用这项技术,使用单位要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RBI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安全,同时追求

144、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制定RBI应用程序的原则是: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对评估和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政府承担监管责任。其中,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体现在确定风险可接受准则,根据检验策略制定检验计划,落实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降低风险的各项措施等方面。1227定期检验2009年5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46号公告【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2号修改单改单公告】,对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进行修订,将RBI列为检验机构核准的一个项目,并对其条件进行了规定。具备相应的RBI软件,开展过相应的研究工作并参与了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具有相应的数据

145、库积累,具有一定的在线检验能力,拥有相应评估能力与经验的技术人员队伍的检验机构,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提出申请,通过鉴定评审,获得核准后可以开展RBI方面的工作。1238安全附件8.1 安全附件通用要求安全附件通用要求安全阀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定期检定执行安全阀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定期检定执行TSG ZF0012006安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和2009年第年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号修改单的规定。1.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146、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3.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4.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带产品质量证明,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5.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1248安全附件明确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制造单位需要行政许可,其他安全附件暂不施行。将“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修改为“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取消“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的规定,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已经提出了适当延长安全阀校验周期的条件,以利长周期安全运行。取消爆破片

147、定期更换以及压力表、测温仪表限期校验的规定,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有详细明确的规定。1258安全附件8.2 安全附件装设要求安全附件装设要求1.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2.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结构时,应当符合GB150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3.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148、。4.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1268安全附件8.3 安全阀、爆破片安全阀、爆破片8.3.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者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当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安全阀和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可参照HG/T20570.21995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HG/T20

149、570.31995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可借鉴的国外标准有:美国APIRP521泄压和减压系统指南,APIRP520炼油厂压力泄放装置的尺寸确定、选择和安装,第一部分尺寸确定和选择,APIRP520炼油厂压力泄放装置的尺寸确定、选择和安装,第二部分安装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在选用爆破片装置做安全附件时,如果泄放条件不合适,当泄放口打开后,存在蒸汽爆炸的危险。原因是加压情况下气液两相平衡的液体,当其压力急剧降低到大气压时,可能导致液体过热,气液平衡遭到破坏,产生过热液体的迅速气化,体积急剧膨胀而导致蒸汽爆炸。蒸汽爆炸产生的压力可达初始压力的23倍,使容器产生破坏,所以此类容

150、器的泄放条件的确定必须经过安全泄放计算,方可使用。1278安全附件8.3.2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将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修改为整定压力。整定压力一般不应大于设计压力,但设计图纸或铭牌上标注将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修改为整定压力。整定压力一般不应大于设计压力,但设计图纸或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中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有最高允许工作中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取消取消“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应大

151、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的硬性规定。的硬性规定。8.3.3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压力容器上装有爆破片装置时,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该容器的设计压力,并且爆破片的最小设计爆破压力不小于该容器的工作压力。当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8.3.4 安全阀的动作机构安全阀的动作机构杠杆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锤自由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静重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1288安全附件8.3.5 安全阀的

152、安装要求安全阀的安装要求1.安全阀应当铅直安装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部分,或者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2.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其接管应当尽量短而直;3.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安全阀时,则该连接口入口的截面积,应当至少等于这些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总和;4.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为实现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可在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爆破片装置;对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介质,易爆介质,腐蚀、粘性介质或者贵重介质的压力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与更换,经过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

153、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且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方可在安全阀(爆破片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门,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门必须保证全开(加铅封或者锁定),截止阀门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5.新安全阀应当校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将99版容规中的“安全阀应垂直安装”改为“安全阀应铅直安装”1298安全附件8.3.6 安全阀的校验单位安全阀的校验单位安全阀校验单位应当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并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校验人员应当取得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资格。校验合格后,校验单位应当出具校验报告书并且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有详细

154、规定。TSG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1308安全附件8.4 压力表压力表8.4.1压力表的选用(1)选用的压力表,应当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2)设计压力小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2.5级,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1.6级;(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当为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根据压力表精度等级分类最新标准,将“1.5级”修订为“1.6级”8.4.2压力表的校验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

155、,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8.4.3压力表的安装要求(1)装设位置应当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且应当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者震动等不利影响;(2)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并且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3)用于水蒸气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有存水弯管;(4)用于具有腐蚀性或者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1318安全附件8.5 液位计液位计8.5.1液位计通用要求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大允许工

156、作压力和温度选用;(2)在安装使用前,设计压力小于10MPa压力容器用液位计,进行1.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压力容器的液位计进行1.2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3)储存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选用防霜液位计;(4)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位计,选用夹套型或者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5)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6)要求液面指示平稳的,不允许采用浮子(标)式液位计。8.5.2液位计的安装要求液位计应当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应当增加其他辅助设施。大型压力容器还应当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最

157、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当作出明显的标志。1328安全附件8.6 壁温测试仪表壁温测试仪表需要控制壁温的压力容器上,应当装设测试壁温的测温仪表(或者温度计)。测温仪表应当定期校验。1339附则9.1解释权限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9.2施行时间本规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说明:原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并没有完全废止,废止的只是其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内容。我们低温槽车属移动式压力容器,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158、监察规程正式颁布实施之前,依然遵循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134(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20091130颁布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以下简称新容规)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以下简称旧容规)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标准已于2008年9月

159、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容规和GB713标准,现就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新容规的过渡期考虑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转换质量体系文件、人员培训及换证工作时间需要等实际问题,新容规的过渡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能够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新容规执行;对于确有困难的,设计单位可以采用旧容规进行设计,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制造,但制造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容规并行期间,在同一产品生产中不得混用。二、压力容器类别划分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制造的压力容器以及在用压力容器,其类别不再重新划分,仍按原设计规定的类别进行监督管理;已经签订了制造

160、合同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不考虑按新容规压力容器类别划分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制造许可级别的变化。2010年12月1日后不允许采用旧容规制造压力容器。135(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20091130颁布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三、过渡期内有关规定的执行(一)行政许可工作。对于新容规1.4条新增加要求取得设计、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包括1.4.1(3)、1.4.2、1.4.3条中的压力容器),相关设计、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我局制订新容规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专项许可条件后申请取证。新容规

161、1.4.2条和1.4.3条涉及的压力容器应当按照相应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如无相应的产品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鉴定评审机构实施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时,对设计文件依据设计完成的时间确定所选用的规程进行评审,对试制产品依据制造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所选用的规程进行评审。由于新容规的规定引起许可级别升级变化的,生产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造监检机构证明等材料报新级别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对仅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直接变更许可证书,否则应当按照升级许可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评审,该工作应当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二)引用标准的执行。在钢制压力

162、容器(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473295)等新容规引用标准修订前,按照新容规进行的设计,设计温度在350以下的碳钢和400以下的低合金钢,可以按照新容规规定的安全系数,根据相应材料标准规定的力学性能,由设计者计算材料的许用应力。同时,有关材料复验、焊接试件、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内容均应当按照新容规的规定执行。136(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20091130颁布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三)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方法的应用。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标准颁布之前,采用TOFD方法

163、对压力容器进行无损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制造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通过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的技术审查和标准备案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的要求开展工作。(四)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制造问题。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意,也可以按新容规的规定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五)境外材料的制造和使用。选用境外牌号的材料制造压力容器,按新容规2.9条的规定执行。制造境外牌号材料的企业应当按照新容规1.9条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我局已委托锅容标委为评审单

164、位,各单位可直接向锅容标委提出评审申请。四、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标准过渡期的补充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标准已于2008年9月1日实施。为了解决新旧标准转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我局下发了关于GB7132008和GB/T92222008实施过渡期安排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64号,以下简称通知)。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预先采购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库存量较大。为解决国内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材料积压的实际问题,减少经济损失,经商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采用GB7131997、GB66541996(含修改单)的材料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允许期限顺延至2010年11月30日,通知中其他要求不变。137138谢谢参加谢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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