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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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地下开采部分)(地下开采部分)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龚建雄龚建雄地下开采部分内容构成地下开采部分内容构成l6.1 矿山井巷矿山井巷l6.2 地下开采地下开采l6.3 运输和提升运输和提升l6.4 通风防尘通风防尘l6.5 电气设施电气设施l6.6 防排水防排水l6.7 防火和灭火防火和灭火 地下矿床开采主要工艺简介地下矿床开采主要工艺简介 1 1、开拓方法、开拓方法 2 2、采矿方法、采矿方法 3 3、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4 4、主要构筑物、主要构筑物 5 5、辅助系统、辅助系统4矿床开拓方法矿床开拓方法 (1 1)矿床开拓的概

2、念)矿床开拓的概念 为为了了开开发发地地下下矿矿床床,从从地地表表向向地地下下掘掘进进一一系系列列井井巷巷通通达达矿矿体体,便便于于人人员员出出入入以以及及把把采采矿矿设设备备、器器材材等等送送到到地地下下,同同时时把把采采出出的的矿矿石石运运往往地地表表,使使地地表表与与矿矿床床之之间间形形成成一一条条完完整整的的运运运运输输输输、提提提提升升升升、通通通通风风风风、排排排排水水水水、动动动动力力力力供供供供应应应应等等生生产产服服务务井井巷巷,这这些些井井巷巷的的开开掘掘工工作作称称为为矿矿床床开开拓拓。为为开开拓拓矿矿床床而而掘掘进进的的井井巷巷称称开开拓拓井井巷巷。所所有有的的开开拓拓

3、井井巷巷在在空空间间的的布布置置体体系系就构成了该矿床的开拓系统。就构成了该矿床的开拓系统。 (2 2)矿矿床床开开拓拓方方法法按按井井巷巷形形式式不不同同可可分分为为竖竖竖竖井井井井、斜斜斜斜井井井井、平平平平硐、联合开拓四大类。硐、联合开拓四大类。硐、联合开拓四大类。硐、联合开拓四大类。5上盘岩石移动角;上盘岩石移动角;L上盘竖井至岩石移动界线的安全距离上盘竖井至岩石移动界线的安全距离1上盘竖井;上盘竖井;2石门;石门;3 沿脉巷道沿脉巷道竖井开拓法竖井开拓法61 1斜井;斜井;2 2石门;石门;3 3 沿脉巷道沿脉巷道斜井开拓法斜井开拓法71 1阶段平硐;阶段平硐;2 2溜井;溜井;3

4、3主平硐;主平硐;4 4辅助盲竖井辅助盲竖井平硐开拓法平硐开拓法8 1 1主井;主井; 2 23 3号斜井号斜井 3 3斜坡道;斜坡道; 4 4主溜井主溜井联合开拓法联合开拓法采矿方法简述采矿方法简述 (1 1)为为了了很很好好地地回回采采矿矿石石而而在在矿矿块块中中所所进进行行的的采采准准、切切割割和和回回采采工工作作的总和,就称为采矿方法。的总和,就称为采矿方法。 (2 2)采矿方法一般是以回采时的地压管理为依据进行分类的。)采矿方法一般是以回采时的地压管理为依据进行分类的。 (3 3)采矿方法分类)采矿方法分类 空空场场采采矿矿法法:将将矿矿块块划划分分为为矿矿房房和和矿矿柱柱,即即先先

5、采采矿矿房房后后采采矿矿柱柱,以以围围岩岩本本身身的的强强度度及及矿矿柱柱来来支支撑撑采采空空区区的的顶顶板板。因因此此,矿矿体体和和围围岩岩稳稳固固是是其应用的基本条件。其应用的基本条件。 充充填填采采矿矿法法:回回采采时时,随随回回采采工工作作面面的的推推进进,用用充充填填材材料料充充填填采采空区,防止矿岩冒落。因此,不论矿岩是否稳固,均可以采用。空区,防止矿岩冒落。因此,不论矿岩是否稳固,均可以采用。 崩落采矿法崩落采矿法: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同时崩落围岩并充满采空区,: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同时崩落围岩并充满采空区,达到控制和管理地压的目的。围岩不稳固也可以采用。达到控制和管理地压的目的

6、。围岩不稳固也可以采用。 地下采矿主要设备地下采矿主要设备 (1 1)凿岩设备:凿岩设备:凿岩机、凿岩台车及配套的空压机。凿岩机、凿岩台车及配套的空压机。 (2 2)放炮设备:放炮设备:装药器、起爆器等。装药器、起爆器等。 (3 3)铲铲装装运运输输设设备备:铲铲运运机机、装装岩岩机机、T4GT4G、电电耙耙、电电机机车车、其它设备。其它设备。 (4 4)提升设备:提升设备:箕斗、罐笼及卷扬机、电梯等。箕斗、罐笼及卷扬机、电梯等。 (5 5)破碎设备:破碎设备:颚式破碎机、板式给矿机、皮带机等。颚式破碎机、板式给矿机、皮带机等。 (6 6)通风设备:通风设备:主扇风机、局扇等。主扇风机、局扇等

7、。 (7 7)排水设备:排水设备:水泵。水泵。 (8 8)供配电设备供配电设备。地下采矿主要构筑物地下采矿主要构筑物 (1 1)竖井:竖井:主井、副井、通风井、设备井等。主井、副井、通风井、设备井等。 (2 2)斜井。斜井。 (3 3)硐室:硐室:破碎硐室、供配电硐室、炸药库、破碎硐室、供配电硐室、炸药库、检修硐室、水泵房、通风机房等。检修硐室、水泵房、通风机房等。 (4 4)井底车场;井底车场; (5 5)运输大巷。运输大巷。 (6 6)主溜井。主溜井。地下矿山辅助系统地下矿山辅助系统 1 1、有有关关概概念念。它它为为井井下下主主体体生生产产设设备备、设设施施的的正正常常生生产产运运行行提

8、提供供支支撑撑条条件件。辅辅助助系系统统存存在在缺缺陷陷,有有时时还还会对安全产生直接影响。会对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2 2、主要辅助系统、主要辅助系统 (1 1)提升运输系统;()提升运输系统;(2 2)通风系统;)通风系统; (3 3)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 (4 4)防排水系统;)防排水系统; (5 5)供水系统;)供水系统; (6 6)压风系统;)压风系统; (7 7)充填系统。)充填系统。地下开采主要安全问题地下开采主要安全问题 1 1、矿矿山山地地压压。矿矿山山地地压压是是由由于于矿矿岩岩在在地地应应力力作作用用下下发发生生破破坏坏的的现现象象。由由于于地地压压的的存存在在,矿矿

9、山山地地下下工工程程大大量量发发生生冒冒顶顶片片帮帮事事故故,造造成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2、矿矿井井水水害害。矿矿井井水水害害的的主主要要危危害害模模式式是是透透水水事事故故。该该类类事事故故虽然发生率不高,但破坏强度大。虽然发生率不高,但破坏强度大。 3 3、井井下下火火灾灾。井井下下火火灾灾包包括括内内因因火火灾灾和和外外因因火火灾灾,其其发发生生频频率率也也不不高高,但但破破坏坏强强度度也也较较大大。井井下下火火灾灾往往往往造造成成人人员员被被有有毒毒有有害害烟烟气气伤害。伤害。 4 4、凿凿岩岩爆爆破破危危害害。凿凿岩岩过过程程中中机机械械伤伤害

10、害、打打残残眼眼、粉粉尘尘危危害害。爆破过程中易发生飞石伤人、冲击波伤人、炮烟中毒和爆破振动危害。爆破过程中易发生飞石伤人、冲击波伤人、炮烟中毒和爆破振动危害。 5 5、提提升升运运输输事事故故。提提升升过过程程中中主主要要有有坠坠罐罐、蹲蹲罐罐、人人员员坠坠落落、斜斜井井跑跑车车等等危危害害。运运输输过过程程中中易易发发生生撞撞车车、撞撞人人,车车辆辆连连接接时时易易发发生生人被挤伤及人车坠入溜井等事故。人被挤伤及人车坠入溜井等事故。 6 6、炮烟和粉尘危害炮烟和粉尘危害。井下爆破后通风不良造成炮烟中毒等井下爆破后通风不良造成炮烟中毒等 7 7、其他危害其他危害。包括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

11、、物体打击等。包括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矿山井巷矿山井巷6.1.1一般规定6.1.1.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守GBJ213的规定。6.1.1.2 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工程的规格质量。矿体上盘矿体下盘真厚度假厚度矿体倾角矿体倾向线矿体产状要素示意图矿山井巷矿山井巷6.1.1.3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0m的,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

12、口。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矿山井巷矿山井巷竖井竖井不安装不安装不安装不安装梯子的规定:梯子的规定:6.1.1.4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6.1.1.5井下存在跑砂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

13、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井下存在跑砂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竖井梯子间规定:竖井梯子间规定:6.1.1.6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梯子的倾角,不大于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错开布置,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错开布置,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O.7m和和O.6m;梯子上端高出平台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下端距井壁不小于O.6m;梯子宽度不小于梯子宽度不小于O.4m,梯蹬间距不大于,梯蹬

14、间距不大于O.3m;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完全隔开。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完全隔开。矿山井巷斜井斜井人人行道规定行道规定:6.1.1.7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有效宽度,不小于有效宽度,不小于1.Om;有效净高,不小于有效净高,不小于1.9m;斜井坡度为斜井坡度为1015时,设人行踏步;时,设人行踏步;1535时,设踏步时,设踏步及扶手;大于及扶手;大于35时,设梯子;时,设梯子;有轨运输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有轨运输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坚固的隔离坚固的隔离设施;设施;未设隔离设施的,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未设隔离设施的

15、,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矿山井巷矿山井巷6.1.1.8 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O.7m;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O.8m;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Om;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小于1.0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0m。矿山井巷矿山井巷6.1.1

16、.9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行人的无轨运输水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行人的无轨运输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平巷道应设人行道。 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不小于,有效宽度不小于1.2m。 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15m,在直线段不超过,在直线段不超过30m。躲避硐。躲避硐室的高度不小于室的高度不小于1.9m,深度和宽度均不小于,深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0m。躲避硐室应有明显的。躲避硐室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干净、无障碍物。标志,并保持干净、无障碍物。6.1.1.10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有轨运输设备之

17、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有轨运输设备之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间的间隙,应不小于O.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应不小于O.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O.6m。矿山井巷6.1.3 斜井和平巷掘进斜井和平巷掘进1.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井口应设与卷扬机联动的阻车器; 井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应分别设保险杠,并有专人(信号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 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躲避硐; 井下设电话和声

18、光兼备的提升信号。2.出碴作业时防止顶板浮石危害的安全措施;3.斜井施工的四条安全措施:(1 1)阻车器;()阻车器;(2 2)保险杠;()保险杠;(3 3)躲避硐室;()躲避硐室;(4 4)声光信号。)声光信号。4.斜坡道和平巷采用无轨设备施工时三条规定。矿山井巷6.1.46.1.4天井、溜井掘进天井、溜井掘进天井、溜井掘进天井、溜井掘进6.1.4.1采用普通法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架设的工作台,应牢固可靠; 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m; 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和溜碴间等设施,梯子间和溜碴间用隔板隔开;上部有护棚的梯子可视作梯

19、子间;矿山井巷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宜不开或少开其他工程;需要增开其他工程时,应加强通风; 天井掘进到距上部巷道约7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并在上部巷道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溜碴间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下的矿岩量,不应放空。矿山井巷吊罐法吊罐法吊罐法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上罐前,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连接装置、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以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设施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经处理后方准作业;吊罐提升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超过钢丝总数的5,磨损不超过原直径的10; 吊罐应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操纵

20、装置; 信号通讯、电源控制线路,不应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矿山井巷升降吊罐时,应认真处理卡帮和浮石;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应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立即切断吊罐稳车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不应从吊罐上往下投掷工具或材料;天井中心孔偏斜率应不大于0.5;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钢轨断开断开;检修吊罐应在安全地点进行;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应加强上部巷道的通风和警戒。井巷支护井巷支护6.1.5.1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应进行支护。在松软或流砂岩层中掘进,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6.1.5.2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方法、支护与工

21、作面间的距离(空顶或裸巷),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应及时跟至工作面。井巷支护井巷支护6.1.5.3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应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永久支护坑木,应进行防腐处理;支架架设后,应在接触附近用木楔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两帮的空隙应塞紧(帮要背实,顶要接顶),梁、柱接触处应用扒钉固定;斜井支架应有下撑和拉杆;坡度大于30的斜井,永久性棚架之间应架设撑柱;柱窝应打在稳定的岩石上;爆破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加固;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或坑木腐烂等,应及时更换、修复。井巷支护井巷支护6.1.5.4井巷砌碹支模,应遵守下列规定:砌碹前拆

22、除原有支架时,应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跨度大于4m的巷道架设碹胎,金属碹胎各节点应用螺栓连结,木碹胎的各节点应牢固可靠;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3倍支撑重量的安全系数;碹胎的下弦,不应支撑工作台。井巷支护井巷支护喷锚支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GB50086的规定;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有专门设计;喷锚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形式、角度,喷体厚度、强度等,应在设计中规定;砂浆锚杆的眼孔应清洗干净,灌满灌实;井巷支护井巷支护锚杆应做拉力试验

23、,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在井下进行锚固力试验,应有安全措施;锚杆的托板应紧贴巷壁,并用螺母拧紧;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应将喷枪口朝下,不应朝向人员;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应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在动压巷道,应采用喷锚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式;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喷锚,应预先做好防水工作;喷锚作业,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配备良好的照明。井巷支护井巷支护6.1.6井巷维护和报废6.1.6.1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6.1.6.2维修主要提升

24、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应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井巷维修和报废井巷维修和报废6.1.6.3维修斜井和平巷,应遵守下列规定: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应不超过两架;井巷维修和报废井巷维修和报废撤换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片帮区,应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应有人。井巷维修和报废井巷维修和报废维修竖井,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

25、遵守下列规定:应在坚固的平台上作业,平台上应有保护设施和联络信号,工作平台与中段平巷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方式;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前,应将各中段马头门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净;各中段的马头门应设专人看管。井巷维修和报废井巷维修和报废6.1.6.5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人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6.1.6.6废竖井和倾角30以上的废斜井,其支护材料不应回收,如必须回收,应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倾角30以下的废斜井或废平巷的支护材料回收,应由里向外进行。井巷

26、维修和报废井巷维修和报废6.1.6.7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司施工。6.1.6.8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的部分,应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防防 坠坠6.1.7防坠6.1.7.1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井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应设绕道,人员不得通过提升间。6.1.7.2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应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6.1.7.3在竖井、天

27、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地下开采地下开采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2.1.1 地下采矿,应按设计要求进行。6.2.1.2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应稳固,并根据需要设置梯子。6.2.1.3 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方案,应在回采设计中同时提出;中段矿房回采结束,应及时回采矿柱,矿柱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应;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2.1.4应严格保

28、持矿柱(含顶柱、底柱和间柱等)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性。6.2.1.5溜矿井不应放空。不合格的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等杂物,不应放人井内,以防堵塞。溜井口不准有水流入。人员不应直接站在溜井、漏斗的矿石上或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采用特殊方法处理堵塞,应经主管矿长批准。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2.1.6 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人员不应进入悬拱、立槽下方危险区进行处理。6.2.1.7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应及时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回采作业,应事

29、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不应在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在井下处理浮石时,应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井下潜在或已发生危及作业人员健康或安全的危险状态,而当班作业结束前来不及消除时,应由当班负责人作好书面记录,内容包括危险状况和所采取处理措施。下一班负责人在本班作业人员开始位于危险区的作业前,应确认上一班的记载内容,并对可能受其影响的作业人员提醒危险状况、已采取的处理措施、为消除危险状态应做的工作。6.2.1.8 应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

30、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2.1.9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应遵守下列规定: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采矿方法采矿方法分类:空场采矿法(自然支撑采采矿方法分类:空场采矿法(自然支撑采矿法)、充填法(人工支撑采矿法)及崩矿法)、充填法(人工支撑采矿法)及崩落法。落法。 (1)房柱法; (2)浅孔溜矿法; (3)分段法 (4)阶段矿房法将矿块划分为矿房和矿柱两部分。按两步骤回采

31、,先采矿房,后采矿柱,矿房采完后,呈空场形式存在。凿下的矿柱要回采,空区要处理。空场采矿法采矿方法 (1)干式充填法 (2)水力充填法 (3)胶结充填法 (1)有底柱崩落法 (2)无底柱分段崩落法 (3)翼式崩落法分为两步骤回采,随采随充。一步骤回采,随采,随崩落围岩,充填采空区。在覆盖岩层下放矿。充充填填采采矿矿法法崩崩落落法法空场采矿法空场采矿法空空场场采采矿矿法法:在在矿矿房房开开采采过过程程中中不不用用人人工工支支撑撑,充充分分利利用用矿矿石石与与围围岩岩的的自自然然支支撑撑力力,将将矿矿石石与与围围岩岩的的暴暴露露面面积积和和暴暴露露时时间间控控制制在在其其稳稳固固程程度度所允许的安

32、全范围内的采矿方法。所允许的安全范围内的采矿方法。空场采矿法空场采矿法特点特点 空场法在回采过程中,它是把矿块划分为矿房和矿柱两部分。空场法在回采过程中,它是把矿块划分为矿房和矿柱两部分。 在回采矿房时,采场以空场形式存在。在回采矿房时,采场以空场形式存在。 用矿柱和围岩体的稳固性来维护采空区。用矿柱和围岩体的稳固性来维护采空区。 矿房采完以后,要及时回采矿柱,并及时处理采空区。矿房采完以后,要及时回采矿柱,并及时处理采空区。 在在回回采采过过程程中中,采采场场主主要要依依靠靠暂暂留留的的矿矿柱柱或或永永久久矿矿柱柱进进行行自自然然支支撑撑,有时辅以人工矿柱支撑。有时辅以人工矿柱支撑。分段空场

33、法分段空场采矿法特点分段空场采矿法特点:两步骤回采,先采矿房,后采矿柱,最后按预定计划处理凿下的空区。这种方法是把矿房全高划分为若干分段,并在分段巷道中凿岩落矿的自然支撑的采矿方法。矿房内不留矿石,保持为一个空场,工人在小断面巷道内工作,不进入采空区内,比较安全。 在我国应用的比较广泛,根据统计,国内十种主要有色金属矿山中,使用的比重达到16.27%,仅次于浅孔留矿法,居第二位。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采矿法特点分段空场采矿法特点:两步骤回采,先采矿房,后采矿柱,最后按预定计划处理凿下的空区。这种方法是把矿房全高划分为若干分段(分层),并在分段巷道中凿岩落矿的自然支撑的采矿方法。矿房内不留

34、矿石,保持为一个空场,工人在小断面巷道内工作,不进入采空区内,比较安全。 在我国应用的比较广泛,根据统计,国内十种主要有色金属矿山中,使用的比重达到16.27%,仅次于浅孔留矿法,居第二位。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法构成要素构成要素 阶段高度阶段高度:一般为5070米。阶段高度受围岩的稳固性。矿房长矿房长:4060米。矿房宽度矿房宽度:当矿房是沿走向布置时,矿房宽度=矿体厚度;当矿房是垂直走向布置时,一般为1214米 。分段高度分段高度:分段高度与凿岩方式以及所用的凿岩设备能力有关。 浅孔凿岩时,分段高度不大于6米。 中深孔凿岩时,分段高度可为810米(YGZ90) 深孔凿岩时,分段高度可为1520

35、米,或更大一些。矿柱尺寸矿柱尺寸 : 顶柱厚度:一般为610米。 间柱宽度:沿走向布置时,为812米,切走向布置时,为4米。 底柱高度;当采用电耙底部结构时,底柱高度可取711米 当由放矿漏斗直接放矿装车时,底柱高度可取46米。 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法3 3、采准工作、采准工作 采准巷道包括:阶段运输巷道,分层凿岩巷道,充填回风天井,端部溜井,电耙道,斗川、斗颈等。 1)阶段运输巷道:一般沿矿体下盘接触线布置。2)通风人行天井:通风人行天井多数布置在间柱中,断面可为1.62.2米2等。3)电耙巷道:由人行天井掘进电耙巷边。电耙巷道断面可为2.02.0米2。4)端部溜井:由运输巷道一侧向电耙道开掘

36、溜矿小井。断面可为22米2。5)分段凿岩巷道 :断面为2.52.5米2。数目及位置要根据矿体厚度,探矿工程需要及围岩稳固性而定。 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法4、切割工作;包括:掘进拉底巷道,切割横巷(切割槽),切割天井,拉底和扩漏以及开立槽。 1)切割天井:位置一般布置在矿房的中央,或者是布置在矿房的一侧,应当是矿体最厚的部位,且靠下盘的接触线上。 2)拉底巷道;拉底和辟漏工作:在拉底之前先开掘拉底巷道,对于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拉底和扩漏是同时进行的。3)开立槽:开立槽的工作很重要,立槽的矿量一般约占矿房矿量的1015%以上。形成立槽是回采矿房工作中极为重要的工序,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一般与大爆破同

37、时进行) 分段空场法分段空场法5、回采工作、回采工作切割工作完成之后,则可以依切割立槽为炸破自由面,在分段巷道中用平柱式凿岩机打上向扇形炮孔,进行正式回采工作。矿房回采工作主要包括落矿,出矿通风及地质管理工作。 空场采矿法的安全技术要求采空区顶板主要依靠矿岩自身的稳固性和矿岩柱来支撑,矿房回采完毕后,有计划的回采矿柱或不采矿柱,并进行采空区的处理工作。空场法安全要求: 1.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是对顶板的监测监控,是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所形成的采空区、围岩、顶板的观察和测定,掌握其变形、位移的规律,获得大冒落前的征兆,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 2.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岩石力学性质,选择修正矿块的参

38、数、爆破方式来控制地压,降落冒落的风险。 3.根据采场结构、面积大小、破碎带的位置、矿石品位,合理布置矿柱,以控制地压活动,保护顶板。空场采矿法的安全技术要求 4.在矿房回采过程中不得破坏顶板,采用中深孔爆破应严格控制炮孔的方位和孔深。,不许穿过不回采的矿柱。 5.在采用分段空场法时,除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禁止在采场顶柱内开掘其它巷道。采矿机械采矿机械采用电耙绞车出矿,应遵守下列规定:应有良好照明;绞车前部应有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卷筒防护罩、电机防护罩完好;电耙运行时,耙道内或尾部不应有人;绞车开动前,司机应发出信号;电耙运行时,人员不应跨越钢丝绳;电耙停止运行时,应使钢丝绳处于

39、松弛状态,并断开电源开关。采矿机械采矿机械采用无轨装运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出矿巷道中运行的车辆遇到人员,应停车让人通过;运输巷道的底板应平整、无大块,巷道的坡度应小于设备的爬坡能力,弯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不应用铲斗或站在铲斗内处理浮石,不得用铲斗破大块; 人员不应从升举的铲斗下方通过或停留;溜矿井应设安全车挡;车箱装载不应过满,作业人员操作位置上方应设防护网或板;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运输与提升运输与提升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水平巷道运输6.3.1.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 专用人车应有金属顶棚,

40、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平巷运输平巷运输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发车电铃;如有两个以上的开往地点,应设列车去向灯光指示牌;架线式电机车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应切断电源;调车场应设区间闭锁装置;人员上下车时,其他车辆不应进入乘车线; 列车行驶速度应不超过3ms; 不应同时运送爆炸性、易燃性和腐蚀性物品或附挂处理事故以外的材料车。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3乘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服从司机指挥;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应露出车外;列车行驶时和停稳前,不应上下车或将头部和身体探出车外;不应超员乘车,列车行驶时应挂好安全门链;不应扒车、跳车和坐在车

41、辆连接处或机车头部平台上;不应搭乘除人车、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4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不能自动摘挂钩的车辆,其两端的碰头或缓冲器的伸出长度,应不小于l00mm。停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地稳住。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5人力推车,应遵守下列规定: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在照明不良的区段,不应人力推车;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同方向行驶的车辆,轨道坡度不大于5的,车辆间距不小于l0m,坡度大于5的,不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不应采用人力推车;平巷运输平巷运输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

42、动装置;行车速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6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6.3.1.7 永久性轨道应及时敷设。永久性轨道路基应铺以碎石或砾石道碴,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90mm,轨枕埋入道碴的深度应不小于轨枕厚度的2/3。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1使用电机车运输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

43、架线式电机车;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应使用;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2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40m;14t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80m;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平巷运输平巷运输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

44、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双机牵引列车允许l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平巷运输平巷运输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不应无连接装置顶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3 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悬挂高度(由轨面算起),应符合下列

45、规定:主要运输巷道: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不低于1.8m;线路电压高于500V时,不低于2.0m;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叉点: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不低于2.0m;线路电压高于500V时,不低于2.2m;井底车场(至运送人员车站),不低于2.2m。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4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滑触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应不超过5m;在曲线段内应不超过3m;滑触线线夹两侧的横拉线,应用瓷瓶绝缘;线夹与瓷瓶的距离不超过0.2m;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架横梁间的距离,不小于0.2m:滑触线与管线外缘的距离不小于0.2m;滑触线与金属管线交叉处,应用绝缘物隔

46、开。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5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每一条支线也应设分段开关。上下班时间,距井筒50m以内的滑触线应切断电源。 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平巷运输平巷运输6.3.1.17井下使用无轨运输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内燃设备,应使用低污染的柴油发动机,每台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l、GBZ2的有关规定;运输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采用汽车运输时,汽车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0.

47、6m;平巷运输平巷运输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主要斜坡道应有良好的混凝土、沥青或级配均匀的碎石路面;不应熄火下滑;在斜坡上停车时,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斜井运输斜井运输6.3.2.1供人员上、下的斜井,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斜井用矿车组提升时,不应人货混合串车提升。6.3.2.2专用人车应有顶棚,并装有可靠的断绳保险器。列车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应相互连结,并能在断绳时起作用。断绳保险器应既能自动,也能手动。斜井运输斜井运输 运送人员的列车,应有随车安全员。随车安全员应坐在装有断绳保险

48、器操纵杆的第一节车内。 运送人员的专用列车的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还应附挂保险链。连接装置和保险链,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斜井运输斜井运输6.3.2.3采用专用人车运送人员的斜井,应装设符合下列规定的声、光信号装置:每节车箱均能在行车途中向提升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多水平运送时,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应有区别,以便提升司机辨认;所有收发信号的地点,均应悬挂明显的信号牌。斜井运输斜井运输6.3.2.4斜井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乘车人员应听从随车安全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上下车,上车后应关好车门,挂好车链。 斜井运输时,不应蹬钩;人员不应在运输道上行走。6.3.2.5倾角大于10的斜井,应设置轨道防

49、滑装置,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50mm。斜井运输斜井运输6.3.2.6提升矿车的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 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应设阻车器或挡车栏。阻车器或挡车栏在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关闭。斜井下部车场应设躲避硐室。斜井运输斜井运输6.3.2.7斜井运输的最高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运输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0m时,3.5ms;斜井长度大于300m时,5ms;用箕斗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0m时,5ms;斜井长度大于300m时,7ms;斜井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应不超过0.5ms2。一坡三挡一坡三档“一坡三挡”是指装备有提升运输系统的倾斜

50、井巷(一坡)必须装有三处以上防止跑车事故发生的安全设施(三挡)。具体有:1在倾斜井巷的上部车场靠近变被点处必须安设自动常闭的,能阻止未联挂车辆滑入倾斜井巷的挡车器。挡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有碍挡车器自动复位的媒和汗石等杂物应及时清除干净,在挡车器附近还可增设横挡和地板,只有在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丝绳挂接好并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挡车器。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能够阻止未联挂车辆继续跑车的挡车栏或挡车器。挡车拦或挡车器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下放。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必须设置坚固的遮挡。遮挡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遮挡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51、。遮挡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在通车时打开,矿车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上部车场一串车距离井底车场甩车道挡车器防跑车装置斜进竖井提升井提升6.3.3.4 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应通知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6.3.3.5无隔离设施的混合井,在升降人员的时间内,箕斗提升系统应中止运行。6.3.3.6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不应超载运行。竖井提升井提升6.3.3.7竖井提升应符合下列规定:提升容器和平衡锤应沿罐道运行。提升容器的罐道应采用木罐道、型钢罐道或钢丝绳罐道。竖井内用带平衡锤的单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平衡锤

52、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平衡锤和罐笼用的钢丝绳的规格应相同,并应做同样的检查和试验。竖井提升井提升6.3.3.8 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罐道,每侧应不超过10mm;钢丝绳罐道,导向器内径应比罐道绳直径大25mm;型钢罐道不采用滚轮罐耳时,滑动导向槽每侧间隙不应超过5mm;型钢罐道采用滚轮罐耳时,滑动导向槽每侧间隙应保持10l5mm。竖井提升井提升6.3.3.19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应在保护伞下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井

53、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竖井提升井提升6.3.3.21竖井提升系统应设过卷保护装置,过卷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提升速度低于3ms时,不小于4m;提升速度为36ms时,不小于6m;提升速度高于6ms、低于或等于10ms时,不小于最高提升速度下运行1s的提升高度;提升速度高于10ms时,不小于10m;凿井期间用吊桶提升时,不小于4m。竖井提升井提升6.3.3.22提升井架(塔)内应设置过卷挡梁和楔形罐道。楔形罐道的楔形部分的斜度为1,其长度(包括较宽部分的直线段)应不小于过卷高度的23,楔形罐道顶部需设封头挡梁。竖井提升系统的检查6.3.3.23 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

54、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或托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每天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每月月应由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竖井提升信号6.3.3.25 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均应设信号装置。各中段发出的信号应有区别。乘罐人员应在距井筒5m以外候罐,应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指挥。 提升机司机应弄清信号用途,方可开车。竖井提升信号6.3.3.26罐笼提升系

55、统,应设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转达提升机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与提升机的启动,应有闭锁关系,并应在井口与提升机司机之间设辅助信号装置及电话或话筒。 箕斗提升系统,应设有能从各装矿点发给提升机司机的信号装置及电话或话筒。装矿点信号与提升机的启动,应有闭锁关系。竖井提升信号竖井提升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工作执行信号;提升中段(或装矿点)指示信号;提升种类信号;检修信号;事故信号;无联系电话时,应设联系询问信号。竖井提升信号6.3.3.27 事故紧急停车和用箕斗提升矿石或废石,井下各中段可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出信号。用罐笼提升矿石或废石,应经井口总信号工同意,井下各中段方可直接向提升机司机

56、发出信号。6.3.3.28所有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室,均应悬挂下列布告牌: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标志;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1除用于倾角30以下的斜井提升物料的钢丝绳外,其他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使用前均应进行检验。经过检验的钢丝绳,贮存期应不超过六个月。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2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有腐蚀气体的矿山,没隔三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检验的间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

57、个月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检验一次。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3 提升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绳缠绕式提升钢丝绳:专作升降人员用的,不低于9;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低于9,升降物料时不低于7.5;专作升降物料用的,不低于6.5。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4使用中的钢丝绳,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为下列数值的,应更换:专作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专作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5 新钢丝绳悬挂前,应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

58、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应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应用作升降物料;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6.3.4.3的规定时,不应使用该钢丝绳。钢丝绳和连接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应更换;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6.3.4.4的规定时,应更换。钢丝绳和连接装置钢丝绳的日常检查钢丝绳的日常检查6.3.4.6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9、;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查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钢丝绳和连接装置钢丝绳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应更换:提升钢丝绳,5;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10; 罐道钢丝绳,15; 倾角30以下的斜井提升钢丝绳,10。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应更换: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10; 罐道钢丝绳,15; 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应更换。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7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卡罐罐或突然

60、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变形;断丝或直径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程6.3.4.6的规定;受到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应立即更换。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8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应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应立即更换。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1l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其间距

61、为200300mm)与首绳卡紧,然后再卡一视察圈(使用带模块楔紧装置的桃形环除外)。 提升容器应用带拉杆的耳环和保险链(或其他类型的连接装置)分别连接在桃形环上。安装好的保险链,不准有打结现象。 多绳提升的钢丝绳用专用桃形绳夹时,回绳头应用2个以上绳卡与首绳卡紧。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断绳保险器,应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用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在用斜井人车的断绳保险器,每日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防坠器或断绳保险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件,

62、应经常处于灵活状态。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4.13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不小于13; 升降物料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不小于10; 无极绳运输的连接装置,不小于8; 矿车的连接钩、环和连接杆,不小于6。 计算保险链的安全系数时,假定每条链子都平均地承受容器自重及其荷载,并应考虑链子的倾斜角度。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5.3各种提升装置的卷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宜缠绕单层;专用于升降物料的,可缠绕两层。斜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可缠绕两层;升降物料的,

63、可缠绕三层;盲井(包括盲竖井、盲斜井)中专用于升降物料的或地面运输用的,可缠绕三层;开凿竖井或斜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可缠绕两层;深度或斜长超过400m的,可缠绕三层;移动式或辅助性专为提升物料用的,以及凿井期间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可多层缠绕。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5.4缠绕两层或多层钢丝绳的卷筒,应符合下列规定:卷筒边缘应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其高差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卷筒上应装设带螺旋槽的衬垫,卷筒两端应设有过渡块;经常检查钢丝绳由下层转至上层的临界段部分(相当于14绳圈长),并统计其断丝数。每季度应将钢丝绳临界段串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和连接装置6.3.5.6在卷筒内紧固钢丝绳

64、,应遵守下列规定:卷筒内应设固定钢丝绳的装置,不应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轴上;卷筒上的绳眼,不许有锋利的边缘和毛刺,折弯处不应形成锐角,以防止钢丝绳变形;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应不少于三圈,以减轻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处的张力。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机电机电机电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的的的的保护保护保护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与电气闭锁装置与电气闭锁装置与电气闭锁装置:6.3.5.10提升装置的机电控制系统,应有下列符合要求的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限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罐笼提升系统最高速度超过4ms和箕斗提升系统最高速度超过6ms时,控制提升容器接近预定停车点时的速度应不超过2ms;机电控制

65、系统机电控制系统主传动电动机的短路及断电保护装置:保证安全制动及时动作;过卷保护装置过卷保护装置过卷保护装置过卷保护装置:安装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超过正常卸载(罐笼为进出车)位置0.5m时,使提升设备自动停止运转,同时实现安全制动;此外,还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过速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15时,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实现安全制动;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装置:当提升机过负荷或供电中断时,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 提升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的联锁提升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的联锁装置

66、:装置:操纵手柄不在“0”位、制动手柄不在抱闸位置时,不能接通安全制动电磁铁电源而解除安全制动;闸瓦磨损保护装置:闸瓦磨损保护装置:闸瓦磨损超过允许值或制动弹簧(或重锤机构)行程超限时,应有信号显示及安全制动;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使用电气制动的,当制动电流消失时,应实现安全制动;圆盘式深度指示器自整角机的定子绕组断电时,应实现安全制动;圆盘闸制动系统,制动油压过高、或制动油泵电动机断电、或制动闸变形异常时,应实现安全制动;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润滑系统油压过高、过低或制动油温过高时,应使下一次提升不能进行;当提升容器到达两端减速点时,应使提升机自动减速或发出减速信号;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

67、系统采用直流电动机传动时,主传动电动机应装设失励磁保护;测速回路应有断电保护;提升机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装置:提升机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装置:提升机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装置:提升机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装置:司机未接到工作执行信号不能开车;应同时设有解除这项闭锁的装置;该装置未经许可,司机不应擅自动用。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6.3.5.11提升系统除应装设第6.3.5.10条所述基本保护和联锁装置外,还应设置下列保护和联锁装置:高压换向器(或全部电气设备)的隔墙(或围栅)门与油断路器之间的联锁;安全制动时不能接通电动机电源、工作闸抱紧时电动机不能加速的联锁;直流控制电源的失压保护;机电控制系统

68、机电控制系统高压换向器的电弧闭锁;控制屏加速接触器主触头的失灵闭锁;提升机卷筒直径在3m以上的,应设松绳保护;采用能耗制动时,高压换向器与直流接触器间,应有电弧闭锁;直流主电动机回路的接地保护;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 在制动状态下,主电动机的过电流保护; 主电动机的通风机故障、或主电动机温升超过额定值的联锁;可控硅整流装置通风机故障的联锁;尾绳工作不正常的联锁; 装卸载机构运行不到位或平台控制不正常的联锁;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 装矿设施不正常及超载过限的联锁; 深度指示器调零装置失灵、摩擦式提升机位置同步未完成的联锁; 摇台或托台工作状态的联锁; 井口及各中段安全门未关闭的联锁。机电控制

69、系统机电控制系统6.3.5.23提升设备应装设下列仪表:提升速度4ms以上的提升机,应装设速度指示器或自动速度记录仪;电压表和电流表;指示制动系统的气压表或油压表以及润滑油压表。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6.3.5.2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非计算机控制的提升机,应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之前,应先开一次空车,检查提升机的运转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门和调度报告,并应记录停车时间、故障原因、修复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6.3.5.26提升装置,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提升装置,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

70、:提升机说明书;提升机总装配图和备件图;制动装置的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系统图;提升系统图;设备运转记录;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检验和更换钢丝绳的记录;大、中、小修记录;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机电控制系统机电控制系统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检查记录。 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机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应悬挂在提升机室内。通风防尘通风防尘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1井下空气井下空气6.4.1.1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应不高于0.5。6.4.1.2

71、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6.4.1.3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接触限值应不超过GBZ 2的规定。6.4.1.4含铀、钍等放射性元素的矿山,井下空气中氡及其子体的浓度应符合GB 4792的规定。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1.5矿井所需风量,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应不少于每人4m3min:通风防尘通风防尘按排尘风速计算,硐室型采场最低风速应不小于0.15ms,巷道型采场和掘进巷道应不小于0.25ms;电耙道和二次破碎巷道应不小于0.5ms;箕斗硐室、破碎硐室等作业地点,可根据具体条件,在保证作业地点空气中有

72、害物质的接触限值符合GBZ 2规定的前提下,分别采用计算风量的排尘风速;有柴油设备运行的矿井,按同时作业机台数每千瓦每分钟供风量4m3计算。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2.3采场未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 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 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应经常维护,保持清洁和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2.5箕斗井不应兼作进风井。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以保证风源质量。 主要回风井巷,不应用作人行道。6.4.2.6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应采用不符合6.4.1要求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主扇主扇6.

73、4.3.1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当井下无污染作业时,主扇可适当减少风量运转;当井下完全无人作业时,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6.4.3.2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主主 扇扇6.4.3.3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0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主扇主扇 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 主

74、扇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6.4.3.4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有自动监控及测试的主扇,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4局部通风6.4.4.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6.4.4.2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0m,抽出风筒的人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5m以上。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4.3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

75、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6.4.4.4停止作业并己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准进入。6.4.4.5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5防尘措施防尘措施6.4.5.1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缺水地区或湿式作业有困难的地点,应采取干式捕尘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6.4.5.2湿式凿岩时,凿岩机的最小供水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6.4.5.3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

76、应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应清洗工作面10m内的巷壁。进风道、人行道及运输巷道的岩壁,应每季至少清洗一次。通风防尘通风防尘6.4.5.4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应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池容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6.4.5.5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级标准要求(即对粒径不大于5m的粉尘,阻尘率大于99)。电气设施电气设施6.5.1供电供电1.矿山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设计、安装、验收,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设计、安装、验收,应遵守应遵守GB50070的规定的规定。2.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

77、,应遵守下列规定: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电机车牵引网络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电机车牵引网络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380V;

78、采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采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550V。3.由地面到井下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或或主排水泵房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不同母线段。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无淹没危险的小型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受此限。矿山,可不受此限。4.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

79、压器二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线)。地面中性。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视其作业要求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视其作业要求而定。而定。6.5.1供电供电5. 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不应装设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不应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自动重合闸装置。6.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器。从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

80、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器。从采掘工作面的人工工作点至装设隔离电器处,同一水平上的距离不宜采掘工作面的人工工作点至装设隔离电器处,同一水平上的距离不宜大于大于50m。7.有自燃发火倾向及可燃物多、火灾危险较大的地下矿山,不应采用有自燃发火倾向及可燃物多、火灾危险较大的地下矿山,不应采用在发生接地故障后仍带电继续运行的工作方式,而应迅速切断故障回在发生接地故障后仍带电继续运行的工作方式,而应迅速切断故障回路。路。8.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备布置图,电力

81、、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有关有关供供(配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企业电气工程技术人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企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员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6.5.2 电气线路电气线路1. 水平巷道或倾角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移动式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井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明照明电缆,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

82、固定敷设明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2.敷设在硐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敷设在硐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或钢丝)铠铠装电缆。装电缆。3.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4.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设保护套管。

83、5.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钥质或非可燃性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钥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6.5.2 电气线路6. 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5 5项规定:项规定:项规定:项规定:(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1.

84、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2)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不小于300mm;(3)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倾斜巷道内,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应不超过1.5m;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夕皮;(4)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5)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85、。7. 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闭。8.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9.高温矿床或有自燃发火危险的采区,宜选用矿用阻燃电缆。6.5.36.5.3电气及保护电气及保护电气及保护电气及保护1.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应不超过井下装设的矿用高压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非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值应不超过其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2.从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配电所引出的低压馈出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断路器。 3.经由地面架空线引入井下的供电电缆,在

86、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井下变电所一次配电母线侧及与一次母线相接且电缆线路较长的旋转电机的机旁机柜内部,均应装设避雷装置。4.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出线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馈出线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保护装置应能实现有选择性的切断故障线路并能实现漏电检测和动作于信号;无爆炸危险的矿井,保护装置宜有选择性的切断故障线路或能实现漏电检测并动作于信号。 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应任意取消。6.5.4 变电所硐室变电所硐室1. 井下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硐室的建造要求规定2.长度超过6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当硐室长度大于3

87、0m时,应在中间增设一个出口;各出口均应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有淹没、火灾、爆炸危险的矿井,机电硐室都应设置防火门或防水门。3.硐室内各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8m的通道,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5m。4.变配电硐室装有带油的设备而无集油坑的,应在硐室出口防火门处设置斜坡混凝土挡,其高度应高出硐室地面0.1m。5.硐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应注明编号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硐室入口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内”的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 没有安排专人值班的硐室,应关门加锁。6.5.5 照明、通讯和信号照明、通讯和信号1.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

88、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炸药库照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4. 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

89、端的通讯能力。 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开采工作面。 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5.井下装卸矿点、提升人员的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等处,宜设电视监控系统。6.大、中型矿山的井底车场和主要运输水平,应根据井下铁路的运输特点、运输繁忙程度和运输需要,设计铁路信号。 7.在井底车场内和主要运输水平同时作业机车多于3台的情况下,井下铁路信号系统可采用电气集中设备或采用微机监控系统。8.井下铁路信号电源为二级负荷,应有一路专用电源和一路备用电源。交流电源的引入,应采用变压器隔离、对地绝缘系统。9.井下铁路信号电缆,宜采用裸钢带铠装铜芯信号电缆

90、。6.5.6 接地保护1.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应接地。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的高压配电装置;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铠装电缆每隔100m左右应接地一次,接线盒的金属外壳也应接地。3. 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形成接地网: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均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并与接地干线连接;所有应接地的设备,应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不应将其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均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和

91、接地。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和接地极。4.各中段的接地干线,均应与主接地极相连。敷设在钻孔中的电缆,如不能与井下接地干线连接,应将主接地极设在地面。 钻孔金属套管可用作接地极。5. 主接地极应设在井下水仓或积水坑中,且应不少于两组。 局部接地极可设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接地极设置在水仓或水坑内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排水沟中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O6m2、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局部接地极设置在其他地点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92、35mm、长度不小于1.5m、壁厚不小于3.5mm的钢管,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并竖直埋入地下。7. 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接地的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8.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应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9.当任一主接地极断开时,在其余主接地极连成的接地网上任一点测得的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 每台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线,

93、其电阻值应不大于l。 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应不大于40v。 接地线及其连接部位,应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防排水防排水6.6.2 地面防水1. 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和水利工程的现状和规划情况,以及当地日最大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并结合矿区特点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统。2.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其工程应在雨季前竣工。3.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工业场地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特殊情况下达不到要求的,应以

94、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井口应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m以上。4.井下疏干放水有可能导致地表塌陷时,应事前将塌陷区的居民迁走、公路和河流改道,才能进行疏放水。5. 矿区及其附近的积水或雨水有可能侵入井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泄水沟;泄水沟应避开矿层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不能修筑沟渠时,可用泥土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安装水泵排水;(2)矿区受河流、洪水威胁时,应修筑防水堤坝;河流穿过矿区的,应采用留保安矿柱或充填法采矿的方法保护河床不塌陷,或将河流改道至开采影响范围以外;(3)漏水的沟渠和河流,应及时防水、堵水或改道;(4)排

95、到地面的井下水及地表集中排水,应引出矿区;(5)雨季应设专人检查矿区防洪情况;(6)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应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7)不应往塌陷区引水;(8)有用的钻孔,应妥善封盖。报废的竖井、斜井、探矿井、钻孔和平硐等,应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9)影响矿区安全的落水洞、岩溶漏斗、溶洞等,均应严密封闭。6.废石、矿石和其他堆积物,应避开山洪方向,以免淤塞沟渠和河道。6.6.3 井下防水井下防水1.矿山企业应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井、老采空区,现有生产井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应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握矿区水的

96、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雨的水力关系,判断矿井突然涌水的可能性。l2.对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流砂层、各类地表水体、沼泽、强含水层、强岩溶带等不安全地带,应留设防水矿(岩)柱。防水矿(岩)柱的尺寸由设计确定,在设计规定的保留期内不应开采或破坏。在上述区域附近开采时,应事先制定预防突然涌水的安全措施。3.一般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在通往强含水带、积水区和有大量突然涌水可能区域的巷道,以及专用的截水、放水巷道,也应设置防水门。 防水门应设置在岩石稳固的地点,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确保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 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应坚持“

97、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探水孔的位置、方向、数目、孔径、每次钻进的深度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岩石结构与硬度等条件在设计中规定。5.探水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检查钻孔附近坑道的稳定性;(2)清理巷道、准备水沟或其他水路;(3)在工作地点或附近安装电话;(4)巷道及其出口,应有良好照明和畅通的人行道;巷道的一侧悬挂绳子(或利用管道)作扶手;(5)对断面大、岩石不稳、水头高的巷道进行探水,应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计划。 6. 钻凿探水孔时,若发现岩石变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凿岩供水量等现象,应停止凿岩。此时,不应移动钻杆,除派人监视水情外,应立即报告主管矿长采取

98、安全措施。在可能出现大水的地层中探水时,探水孔应设孔口管及闸阀,以便控制水量。7.相邻的井巷或采区,如果其中之一有涌水危险,则应在井巷或采区间留出隔离安全矿柱,矿柱尺寸由设计确定。 8.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预兆,如出现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挂红、水叫、底板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主管矿长,采取措施。如果情况紧急,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9.探水、放水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根据专门设计进行;放水量应按照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进行控制。放水钻孔应安装孔口管和闸阀,紧急情况下可关闭。10. 对老采空区、硫化矿床氧化带的溶洞、与

99、深大断裂有关的含水构造进行探水,以及被淹井巷排水和放水作业时,为预防被水封住的、或水中溶解的有害气体逸出造成危害,应事先采取通风安全措施,并使用防爆照明灯具。发现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泄出,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11.受地下水威胁的矿山企业,应考虑矿床疏干问题。直接揭露含水体的放水疏干工程,施工前应先建好水仓、水泵房等排水设施。地下水位降到安全水位之前,不应开始采矿。12.裸露型岩溶充水矿区、地面塌陷发育的矿区,应做好气象观测,做好降雨、洪水预报;封堵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井下揭露的主要岩溶进水通道,应对已采区构建挡水墙隔离;雨季应加密地下水的动态观测,并进行矿井涌水峰值的预报。13.井筒掘进时,预测

100、裸露段涌水量大于20m3h,宜采用预注浆堵水。巷道穿越强含水层或高压含水断裂破碎带之前,宜先进行工作面预注浆,进行堵水与加固后再掘进。6.6.4 井下排水设施井下排水设施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2.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其出口应装设防防防防水水水水门门门门;另一个用斜巷与井筒连通,斜巷上口应高出泵房地面标高7m以上。泵房地面标高,应高出其人口处巷道底板标高0.5m(潜没式泵房除外)

101、。3.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较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的正常涌水量。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采用水砂充填和水力采矿的矿井,水进入水仓之前,应先经过沉淀池。水沟、沉淀池和水仓中的淤泥,应定期清理。防火和灭火防火和灭火6.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地面防火,遵守5.9.2的规定。2.应结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设计井下消防水管系统。3.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管道规格应考虑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需要。4.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5.主要进风

102、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6. 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应采用输油泵或唧管输油,尽量减少漏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回风道,其储油量应不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7. 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8.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井下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9.井下输电线路和直接回馈线路通过木制井框、井架和易燃材料的部位,应

103、采取有效的防止漏电或短路的措施。10.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应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查清理。在木结构井筒内焊接时,应在作业部位的下方设置收集火星、焊渣的设施,并派专人喷水淋湿和及时扑灭火星。11. 矿井发生火灾时,主扇是否继续运转或反风,应根据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由主管矿长决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7.1 管理和检测管理和检测1.矿山企业应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矿山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测尘仪器、气体测定分析仪器、水质测定分析仪

104、器和其它有关职业健康方面的仪器等,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校准。3.矿山企业应经常检查防尘设施,保证防尘设施正常运转。4.矿山企业应对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和风速等),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5.矿山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总粉尘: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空气含尘浓度,凿岩工作面应每月测定一次,并逐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向职工公布;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接尘人员每三个月测定两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应少于四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 作业地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应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应不少于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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