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86486553 上传时间:2024-09-04 格式:PPT 页数:119 大小:5.1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19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19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19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19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课件(1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1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培训第一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2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标准相关部门规章和标准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13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42014年3月1日下午2点50分,在山西省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一辆拉煤车追尾一辆载有液态甲醇的油罐车引发爆炸,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5国家监察国家监察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企业负责企业负责劳动者遵劳动者遵章守纪章守纪5第

2、一节第一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6安全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67 7我国多级立法多级立法多级立法多级立法、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直辖市较大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人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中国政府网-法律法规8技术标准的法律地位对于国家标准(GB),属于行政法规9 9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由高到低 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3、规、规章、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新法优于旧法纵向纵向横向横向时间时间特殊情况处理原则:特殊情况处理原则:报请国务院报请国务院10第二节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二、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三、三、消防法消防法10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11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htm共

4、7章97条 注意:2012年6月4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doc111112121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法法第第 一一 章章 总总 则则 1 11 15 5条条 (国国 家家 政政 策策) 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5367 67 条条(国家职责国家职责)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处理 68687676条条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77779595条(违法及其罚条(违法及其罚则)则)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9696,9797条条 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

5、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445252条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6164343条(条(企业责任企业责任)配配套套法法规规、规规章章和和标标准准1213p立法目的立法目的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促进经济发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国家政策)(国家政策)1314p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

6、的,适用其规定。1415p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1516单位安全责任人单位安全责任人 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617p工会的职责工会的职责 1、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718政府的职责政府的职责 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施综合监督管理。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加强对有关

7、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1819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920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研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改善安全生单位和个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故、参加抢险救护。)2021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责任)(企业责任) 2122一、生产经营单位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职责1、建立、健

8、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23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规和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或者或者行业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件;2 2、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动。2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24三、安全生产必须资金的保证主体生产经营

9、单位的决策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保证:应保证: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后果承担责入,并对后果承担责任。任。2425四、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和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2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A A、从业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超过三百人的的-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10、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B B、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配专职或兼职的安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全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2526五、安全培训与资格认证1 1、 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要求: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知识和管理能力。2 2、对危险物

11、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后方可任职。方可任职。 2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273、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1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27284 4、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确保安全的规定: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确保安全的规定: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产教育和培训。28295 5、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规定:规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13、安全作业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方可上岗作业。2930六、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和使用. .3031七、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目,应当分

14、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全评价。 3132八、安全设施与设备1、 安全设施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32332 2、安全警示标志: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安全警示标志: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志。33343 3、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须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进行维护、保养、须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应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检测并应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34354 4、 使用

15、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生产生产-由专业资质生产单位生产;由专业资质生产单位生产; 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机构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结果结果负责。负责。 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35365

16、 5、淘汰制度:、淘汰制度: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工艺、设备。3637九、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1 1、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实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监管。施监管。37382 2、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38393、员工宿舍安全39404、对从业人员教育和告知4041十、劳动保护用品1 1、

1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4142十一、安全检查1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检查;2 2、对检查中发现的

18、安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应当立即处理;3 3、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本单位有关负责人。4 4、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案。4243十二、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全的: : 1 1、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2 2、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

19、理人、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4344十三、对承包、承租的安全管理1 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单位或者个人。2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

20、理职责;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 3、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管理。 4445十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抢救的责任1、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2、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4546十五、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647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4748一、对劳动合同的规定1 1、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生产经营单位与从

21、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A A: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B B: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2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责任。4849二、从业人员的权利1 1 1 1、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2 2 2 2、建议权:、建议权:、建议权:、建议权:3 3 3 3、 批评、控告权

22、:批评、控告权:批评、控告权:批评、控告权:4 4 4 4、拒绝违章权、拒绝违章权、拒绝违章权、拒绝违章权5 5 5 5、停止作业权:、停止作业权:、停止作业权:、停止作业权:6 6 6 6、索赔权、索赔权、索赔权、索赔权4950三、从业人员的义务 1 1、 在作业过程中:在作业过程中: A A: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 B:服从管理;:服从管理; C C: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2、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

23、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50515151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家职责国家职责共共1515条条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51525252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职责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制约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制约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配合生产经营单位的配合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监督检查人

24、员职业守则监督检查人员职业守则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监督检查记录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管理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安全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安全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52535353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监察机关对安监部门与人员实施监察监察机关对安监部门与人员实施监察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服务机构(中介)资质与责任服务机构(中介)资质与责任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权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权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基层组织的举报义务基层组织的举报义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举报奖励举报奖励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媒体宣教和舆论监督媒体宣教和舆

25、论监督 53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545454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与调查处理共共9 9条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54555555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政府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预案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单位应急救援组织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政府安监部门的事故报告政府安监部门的事故报告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政府组织抢救政府组织抢救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追究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依法调查和处理依法调查和处理

26、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事故统计分析事故统计分析55565656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特大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

27、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转56575757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共共1919条条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政府公务员,中介机构,第九十五条政府公务员,中介机构,企业,企业负责人,个人投资人等违反本法的处理。企业,企业负责人,个人投资人等违反本法的处理。5757585858行政处罚:批评,警告行政处罚:批评,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8、赔偿赔偿, ,连带赔连带赔偿,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偿,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设备查封、扣押,关闭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设备查封、扣押,关闭, ,撤撤销资格,吊销有关证照销资格,吊销有关证照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五年内不得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环境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罪等污染罪等等。等。责任方责任方; ;政府公务员政府公务员

29、; ;中介机构:企业中介机构:企业; ;个人投资人个人投资人; ;从业人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585859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版.htm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11.12.31生效。共七章,90条。5960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

30、素与射线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

31、管理6161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3条)条)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8790条)条)622024/9/46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3

32、总则(总则(113条)条)1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4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6附则(附则(8790条)条)7职业病防治法目录职业病防治法目录63立法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6364职业病的定义接触粉尘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其他有毒、有害因素64引起的疾病6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治结合65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

33、督的机制66用人单位职责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6667前期预防工作场所卫生要求第十五条.(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34、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676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6869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

35、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6970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071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36、;(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172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第二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727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包括图形标识、警示线、包括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图形标识分为警示语句和文字。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

37、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2、常用的指令标识、常用的指令标识1、常用的警告标识、常用的警告标识注意防尘注意防尘当心中毒当心中毒注意高温注意高温当心电离辐射当心电离辐射戴防尘口罩戴防尘口罩戴防毒面具戴防毒面具戴护耳器戴护耳器注意通风注意通风7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

38、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7475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39、。7576职业病患者享受的待遇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677职业病患者享受的待遇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7778

40、职业病患者享受的待遇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787980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主张健康权利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

41、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ht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7章74条。三、消防法三、消防法8182基本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 8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3立法目的q第一条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

42、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8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4消防法工作原则q第二条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8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5政府职责q第三条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8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q第四条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

43、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8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7公民义务q第五条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87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8建设工程的消防q第九条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

44、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88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8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q(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q(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q(三)对建筑消防设8989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q(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q(五)组织防

45、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q(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q(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q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1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q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q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2危险化学品消防违法行为q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q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

46、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9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3危险化学品消防违法行为q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q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q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q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9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4法律责任罚款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拘留拘留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

47、院周德红95第三节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q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q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q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q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q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q工伤保险条例(略)工伤保险条例(略)9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69696一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q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q共8章,

48、102条9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总体框架q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q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生产、储存安全q第三章第三章 使用安全使用安全q第四章第四章 经营安全经营安全q第五章第五章 运输安全运输安全q第六章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q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q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89898q第六条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各部门职能分

49、工明确98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99各部门职责q(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q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99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0q(二)公安机关q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q(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q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

50、、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100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1q(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q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10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2q(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q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

51、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10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3q(六)卫生主管部门q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q(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q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

52、,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q(八)邮政管理部门q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0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4104104第七条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q(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q(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q(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

53、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10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5q(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10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6106106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监督机构的具体要求q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

54、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10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7107107q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107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8108108q第七十条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8珠

55、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0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q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09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0立法的目的q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q适用范围q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110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1管理q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q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

5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11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2q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q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11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的条件q(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q(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q(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q(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7、;11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4q(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q(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q(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q(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11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5q(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q(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q(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q(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q(十

58、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6有效期和延期q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q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11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7117第四节第四节 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htm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ht

59、m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mht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htm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htm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8职业卫生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q行政法规q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q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q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德红119职业卫生有关部门规章q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htmq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htmq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htmq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q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htm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