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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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发展1202班吴晨辰案例一:月薪突然打对折前年,刘先生被一家网络公司聘为部门经理。转正后月薪6000元。 一年之后,他的薪水被降到了3100元,这让他无法接受。他与单位发生了争执,又过了一个月,单位以“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为由通知他待岗,待岗工资是600元,刘先生愤而辞职。很快这起纠纷闹到了玄武区法院。 “我们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了他的工作岗位,相应地降低了他的工资标准,而并非克扣他的工资。”单位负责人在法庭上解释说。案例分析法院审理后发现,单位虽然说工资变化的原因是岗位变动,但出具的岗位变动通知单上,却没有时间和公章,不算是有效的证据。 法院还认为,单位以刘先生“工作

2、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为由让他待岗,降低了他的收入与地位,但没有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所依据的事实及调整岗位的合理性。据此法院判决单位补齐刘先生的工资并赔偿2万多元。 案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公会或者职工认为不合适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本案例中,刘先生提出异议,公司没有与之协商,而是报复性的,惩罚性的让刘先生的待岗,这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案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案例,岗位变动通知单上没有盖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3、。案例二:服务期限的违约金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案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案例分析在案例中王某违反服务期议,应当赔偿公司1万2千元(即36000元违约金分摊到3年的服务期,每年为12000元),而不需要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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