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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申报创业板(中小板)拟申报创业板(中小板)首发企业审核实务培训班首发企业审核实务培训班第10期 总第85期 广东深圳2010年5月21日主办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培训笔记各位同学好,因培训课程时间紧凑,部分同学的笔记可能不是很完善。本人在综合多人笔记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整理,本着相互学习交流的宗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材料中,蓝色字体部分为笔记内容,黑色字体为老师课件的内容。本人的笔记如有存在疏漏或误记的地方,请各位不吝指正。预祝各位同学身体健康,公司顺利上市!黄先波创业板发行审核法律法规解读主讲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处长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副
2、总监冯小树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发行审核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创业板发行审核要点第三部分:创业板审核情况及被否案例第一部分:发行审核的总体要求一、为何进行发行审核1、融资制度的重要性 将资本分配到需要的企业中,确保好的投资机会能够得到外来的投资,是一个国家经济成功的关键所在2、融资制度的难点 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3、证券市场发行审核的作用 消除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机制失灵,让市场各主体平等参与,实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目标二、发行审核的基础1、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发行审核的基础,但要防止过多的噪音,而且要有合理的边界,主要是披露影响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信息2、发行审核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系
3、列法规、准业人力资源则、法律适用意见、审核标准(口径)以及规范化的程序,能普遍反映企、组织及管理架构、业务经营、财务以及发展前景,这些法规、标准对任何人的要求都是一致的,以减少从初审到发审各环节的自由裁量权二、发行审核的基础(续)3、核准制与注册制 核准制通过实质性的发行审核以及形式上的上市审核关注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主张事前审查与事后追究 注册制通过形式上的发行审核以及实质性的上市审核关注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主张事后追究 目前的发展趋势是核准制与注册制相互借鉴与融合 我国发审制度的改革要点是提高财务指标、弱化历史不规范要求、公开发审委审核意见、加大保荐机构的保荐责任、强化市场的约束三、发
4、行审核的总体要求证券法第十三条 良好的组织架构,持续盈利能力,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具体可归纳为“5+3”1、发行审核的一般要求 持续经营能力:主体资格、业务经营、独立性、公司治理以及募集资金的运用2、创业板审核的特殊要求 创新、成长性、行业要求第二部分:创业板发行审核要点一、申请文件的齐备性 文件的齐备性是发行审核的前提1、总体要求:格式准则第29号-创业板申请文件2、重点关注:发行人设立、股权设置、生产经营等相关的批准(确认)文件,环评文件,重大商务合同,国有股权转持文件3、申请文件的签署常见问题:签名章、同一人前后不一致、鉴证不符合要求、分所出意见资产评估一定要总所出
5、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可以出具报告,但申报材料必须要总所出报告,因为证券从业资格是颁发给总所的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也就是对发行对象本身的要求,主要包括: 股份制公司运行时间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要求 主板运行时间为36个月 创业板运行时间为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公司出资要求货币与非货币出资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必须要可以估价,可以转移无形资产:重点关注权属不清,评估是否存在瑕疵,无形资产出资是否超过法定比例注意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及对发行人业务和技术的实际作用自然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关注是否属于职务成果(案例:西安保德)无形资产的出资需要有其他股东的确认意见出资不实的处理:违约的责任、充实
6、资本金责任;未缴出资,需补缴并运行一段时间:30-50%,运行一年;50%以上,运行两年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续)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要求 发行人涉及上市公司权益的问题一类:申请时,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控股。需满足的条件:前次募集资金为用于发行人业务;近3年连续盈利,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无同业竞争且出具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五独立;合并报表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不超过合并报表50%;合并报表按权益享有的净资产不过过30%;董监高所持股分合计不超过10% 二类:报告期前或报告期内转让,目前不持有 三类:股份由境外股东持有 四类:下属公司在代办股份系统挂牌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续) 管理层的变化及实际控制人变
7、更总体原则:存在规避发行条件的,从严把握涉及国有股权的国有控股权发生变化的,只有无偿划拨或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战略调整的情形多人控制情况下,为了提高控制能力发生的变更,从宽把握;否则需满足全部条件(案例:蓝色光标)以代持作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理由的,不予支持 股权清晰要求红筹架构 依据商务部09年6号文第55条,自然人股东国籍变化不改变企业性质 存在问题:能否落实对股东尤其是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与监管要求,中介机构如何进行调查 具体要求:将境外特殊目的结构去除,控制权转回国内;要求中介机构、发行人明确说明股权结构是否清晰股份代持 代持基本情况、时间、人数、原因及受益人 清理情况:协议、
8、凭证、工商登记、过户、税收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保荐机构、律师出具意见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续) 历次股权变更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股份锁定要求 国有股权转让的处置:1、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2、设立时虽有批复文件,但自成立之发行期间发生变动的,应提交变动的批复文件3、省级政府确认文件最近一年新增股东:: 程序上要求有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文件 要求披露的内容:持股时间、数量、变化情况、价格及定价依据;自然人股东近5年的履历(学生股东);法人股东需披露法人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法人代表 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增资或股权转让的1、增资或转让的基本情况(原因、定价依据、资金来源、股东背景)2、股份代
9、持情况(委托、信托、代持等,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及中介机构及签字人之间关系)4、对发行人的影响(财务结构、公司战略、未来发展战略)5、保荐机构、律师的核查意见,发行人应作说明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续) 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问题 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比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年 6个月前转让的股份,履行规定的限售义务,自行约定 6个月内非控股股东或者非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增资的股份,自工商变更之日起锁定3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持有股份,参
10、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年 没有或难认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自上市之日锁定3年,直至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1%。 董监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参照董监高直接持股锁定,即上市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 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份,审计、验资,与原有股份锁定相同三、业务经营业务经营主要是对发行主体经营状况的要求,具体包括: 发行人的业务经营符合市场定位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优势、创新业务模式、市场开通能力成长性:增长的逻辑合理性:报告
11、期内及未来的成长性(持续性)成长的方式:内生式和外生式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如医疗卫生、文化、电信等行业需进行行政审批 重点推荐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 国发(2010)7号文及其他产业政策三、业务经营(续)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 发行人的业务模式、竞争优势及核心技术情况要从动态、全局、有机的角度分析盈利模式竞争优势主要考察: 成本控制能力 差异化 建立门槛(网络效应、高转换成本、无形资产) 四、独立性独立性是指发行人
12、的独立生存能力,要求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包括: 资产与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独立性是指企业经营中“不受制于人”,主要从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考察 人员兼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管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等在其他控制企业担任职务的,应说明 不存在同业竞争 若有同业竞争,解决后必须要运行一定的时间接受市场考验四、独立性(续) 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允的关联交易 需要充分披露,包括已经注销的管理公司(重点审核) 交易占营业收入、成本比例、利润占总利润比例、占关联方相应比例,如过大应整合 重大协议或合同,
13、对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资金占用:主要有拆借、委托投资、垫付款等手段,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发生占用的需披露详细情况,披露控制人的经营能力 防止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如将关联方股权予以转让,但仍有业务往来的,要重点关注;发行人与董监高共同设立公司的,应予以清理五、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理层能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具体包括: 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 重点关注:小股东权利是否受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
14、及授权;独立董事资格;三会程序;审计委员会的资格 企业税务的审核 应由法定税收征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予的审批权限进行批复 税收优惠超越审批权限或与有关法规不一致的,由省国税局或地税局在权限内确认 税收先征后缴自2006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总局批复 存在补缴所得税的可能性五、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续)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 原则上,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做出合理说明的除外。 上述行政处罚主要
15、是指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等部门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其他有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及明显有违诚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也在此列。 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时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人为行为发生日,自然人为处理决定日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法院判决尚未作出之前,原则上不影响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但可以申请暂缓作出决定。 发行人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6、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障以及劳动用工制度 初审会前需办理社保 发生欠缴的应披露情况及原因六、募集资金运用 1、项目是否投资主营业务,是否履行了备案标准及内部决策程序 2、项目实施可行性,如是否有足够市场,是否有足够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储备等 3、项目实施的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否顺利实施,如配套的土地,有关产品的认证或审批情况(如医药行业),项目是否取得环保批文等第三部分:创业板审核情况及被否案例一、创业板审核情况1、启动阶段(20090726-20091030) 集中受理、快速审核、集中发行上市2、总结规范阶段(20091030-20100319) 总结、口径、
17、指引3、平稳运行阶段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创业板市场定位认识不足 创业板不是条件减半的中小板(弱、小、老)2、引领投资、创新但也存在估值泡沫以及“突击入 股”等问题3、中介机构把关不严,存在“闯关”情况 申报材料质量(信息披露及申请文件)、不符合发行条件三、被否案例 1、主体资格及成长性出资不规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收入提前确认制造成长性、研发费用资本化企业合并重组 2、公司经营状况差,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经营环境、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客户依赖或其他可能构成潜在不利影响的情况 3、独立性问题市场依赖、技术依赖、影响独立的关联交易 4、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问题未依法纳税存在资金占用内控不完善 5、
18、财务会计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合理 6、募集资金运用问题募投项目不具备可行性或实施条件创业板IPO财务审核主讲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处长深交所股份报价转让小组副组长程春晖主要内容审核原则、目的、依据、方法审核对象:财务审核的范围关于IPO条件中财务相关部分的审核财务分析及报告项目的审核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一、审核原则、目的、依据、方法审核原则 明确责任:中介机构承担100%的责任,不允许留有尾巴,不能分摊责任,高度警觉中介报告中的免责条款 合理怀疑:关注不符合常理、常情、常态的情况 控制风险:以详细审核为基础,预防重大审核风险审核目的 合理确信申报财务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19、计准则的规定 合理确信申报财务会计资料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判断发行申请人是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审核依据 法律法规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审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3 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1-3期 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代编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审核依据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28号-创业
20、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二、审核对象:财务审核的范围审核对象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风险因素、关联交易、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政策等章节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年一期 首次执行日为2007年1月1日 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如有)关注稳健性是否和利润表一致假设是否合理要做风险提示责任追究(证券法的规定) 审核对象 申报会计师出具
21、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三性:可靠、合法、营运效率和效果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及其确认(备案)文件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1991年11月16日)及17项评估准则,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项目,持续经营企业的评估调账问题资产质量问题不能用评估或出资来解决 历次验资报告 谨慎对待验资,不能存在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 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中关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审核对象 原始财务会计资料 原始财务报表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申报会计师的鉴证意见审核对象 原始税务资料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所得税纳
22、税申报表(需由主管税收征管机构盖章) 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证明文件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 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期内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证明审核对象 其他相关申报文件 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其他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文件三、关于IPO条件中财务相关部分的审核IPO条件的审核(一) 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记载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 盈利的两套指标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如净利润2009
23、2008,20082007,则属于持续增长,反之则不属于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IPO条件的审核(二)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是否不少于2000万元?是否存在未弥补亏损? 注册资本足额缴纳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依法纳税,不存在税收优惠的依赖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股利分配 利润分配未实施完毕的,或企业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
24、必须实施完成利润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 若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利润分配方案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发行上市前后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四、财务分析及报表项目的审核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列报 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编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利润表的调整 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规定 计算正确、报表项目之间勾稽关系准确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允许部
25、分开发费用资本化允许部分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计入成本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合并财务报表重点关注:持股半数以下,但纳入子公司的情形持股半数以上,但未纳入子公司的情形关注亏损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是否存在故意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资不抵债子公司的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合并目的确定:合同或协议,董事会、股东会的同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相关财产的转移手续完备大部分款项(50%以上)已经支付,余款有能力且有计划支付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现金流量表重点关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利润不匹配,相差过大的情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的情形现金净流量为负:是否存在流动性偿债风险
26、收入分析(重点审核)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重点关注代理商销售是否存在无条件退货、换货具体说明在哪个环节确认收入收入来源的持续性可运用趋势百分比分析,考虑因素:客户分析-集中程度、依赖性及稳定性市场在地理上的分散程度关于毛利率的变化(从横向和纵向进行比较)收入集中度或对单个部门的依赖性关注综合收益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账龄分析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坏账准备计提 存货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取消后进先出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特殊行业存货盘点(如养殖、化工行业)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商誉减值测试
27、(重点关注)超额亏损的确认 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一期:相同多方为实际控制人,不认可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符合同一控制下合并条件的,则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持股应占绝大多数(一般51%以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方相同多方控制并非暂时性合并前利润应单独列示,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关注业务是否存在关联对合并方、被合并方资产、利润的影响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固定资产募投项目购入固定资产的,关注折旧对公司未来盈利的影响固定资产金额特别小的,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无形资产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 资产减值 职
28、工薪酬 或有事项预计负债进损益,或有负债作披露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政府补助是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影响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需要作为递延收益取得是否合法合规 借款费用关注是否存在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操作利润的情形 所得税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金融工具关注是否利用金融工具重分类操纵利润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同一类别业务或相关联、相近的集成业务面向同一市场使用同一种原材料使用同一种技术一种业务之外尚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且其他业务占比在30
29、%以下 成长性与自主创新能力明显下滑的,应提供证明保持增长的财务报告创业板办法第14条,对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应披露由中介机构出具成长性专项意见五、创业板审核中的特殊问题(续)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是地方政策,应由省级税收监管部门出具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说明)发行人享受的收税优惠下一年度不存在被终止的情形对于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等,必须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且扣除后仍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利润主要来自子公司母公司报表利润不足合并报表50%的,应补充披露子公司分红情况、子公司财产管理制度、章程中的分红条款,保证发行人上市后的分红能力保荐人应对其
30、分红能力发表意见首发审核的法律框架、审核理念及程序主讲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副总监第十、十一届发审会委员田颇主要内容国内IPO法律框架IPO法律框架发行审核理念IPO发行审核程序案例分析体会及建议国内IPO法律框架 公司法 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主板、创业板) 证监会对首发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解释 发行部审核备忘录 环保总局关于环保核查通知及指导意见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发审委办法 工作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询价、发售IPO法律框架 公司法重要条款 改制过程中应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的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
31、: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董事、监事、高管资格和义务 证券法重要条款 第五十条:关于上市条件3000万元股本;25%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超过4亿元10%以上;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IPO法律框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5月) 第11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12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13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IPO法律框架 第14至20条:关于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32、第27条: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被占用 第32条:完整披露关联方,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得操纵利润IPO法律框架 第33条:3年累计超3000万;现金流超5000万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3亿;股本超3000万;无形资产不超20%;无未弥补亏损 第34条:依法纳税、不严重依赖税收优惠 第37条: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的重大变化 行业地位、经营环境重大变化 最近1年收入利润依赖关联方或存在不确定性的客户 最近1年利润依赖投资收益 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IPO
33、法律框架 第39条:募集资金数额及项目与现有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第41条: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认真分析,确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第54条:凡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IPO法律框架 首发管理办法第12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 多人共同控制 无实际控制人 国有资产重组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IPO法律框架 首发管理办法第12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8)第3号 同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 被重组方起初即受
34、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被重组进入的业务与重组前发行人业务具有相关性 重组方式遵循市场化原则 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收入、利润的影响 超过100%的运行一年 50%-100%保荐机构和律师尽职调查并发表意见 超过20%申报报表需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发行审核理念 额度制(93-95) 审批制(96-2000) 核准制(2001-) 通道制、保荐制 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市场化原则 保荐人负责制: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 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核 发审委依法专业判断、独立审核 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 逐步缩小审核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 注册制(最终目标)IPO发行审核程序 改制设立 尽职调查与辅导 制作申报
35、材料 受理申请:5天 见面会:5天 发行部初审 反馈意见函 反馈意见回复 初审会 发审会 核准发行 路演、询价、发行案例分析 主体资格 资产、股份不存在重大纠纷 业务、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资产完整性、关联交易与独立性某公司主要业务用的资产主要向大股东租赁某公司关联交易频繁,金额大商标被实际控股人及子公司无偿使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某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成员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及潜在的同业竞争某企业收购方经营性资产未全部纳入收购范围,收购资产后遗留较多不留资产某公司将关联公司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原职工,未将关联公司纳入上市公司,是否有效解决关联交易问题受质疑案例分析(续)
36、规范运行、内控机制某旅游公司门票收入存在捆绑销售,收入合法化存质疑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合资成立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发行申请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控股,后卖出股份注销,但出资资产是否收回,卖出股份收益申请人是否收回等不清楚某公司套期保值亏损大,内控不健全 持续经营能力某公司产品出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影响较大某企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行业出口退税取消,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行业产能扩张影响,行业进入调整期,同行业企业业绩普遍下降,财务指标恶化某公司所处行业原料供应不足和不稳定,收入增长但利润下滑,产能扩张较大产品单一、市场集中,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某公司通过代理采购业务和委托物流业务实现收入,毛利不稳定,且占比总
37、收入、毛利比重波动较大某公司出口产品,出口退税占同期净利润60%以上,存在严重依赖 募集资金运用案例分析(续)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数额及项目应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募集资金项目应具有可行性某公司所处行业产能过剩,产能扩张明显,上下游业务扩张近一倍,但技术储备不足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需求不旺,产品价格下跌幅度大,开工率不足30%,产能利用率逐年下降募投项目一个达产期为8-13年,产能远大于两一个项目需求原料8倍某公司XX抗体项目尚未取得农业部兽药产品批文,影响募投实施产能扩张幅度大,但报告期增长率逐年下降,业务扩张能否满足项目需求遭质疑某公司报告期累计分红占净利润90%,募集资金大额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体会及建议 改制方案要精心设计,尽可能避免大量的关联交易和潜在的同业竞争 中介机构选择即工作监督很重要,发行人尽可能了解IPO规则 申报材料须做充分准备,务求客观、真实、全面反映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让公众投资者清楚地理解公司 法律瑕疵不足惧,但须有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依据以及明确结论 财务与会计方面应注意评估机构证券从业资格及评估报告签字盖章 反馈意见答复应详细全面,补充或修改招股书注意前后衔接 现场答辩切勿过分紧张,保荐代表须认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