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85043861 上传时间:2024-09-01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2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章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 了解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的目的,理解并建立综合利用水利建设项目费用分摊的概念,明确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费用分摊原则,掌握常用的费用分摊计算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一、教学目标二、本章重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概念的建立;综合利用水利建设项目的费用分摊原则;常用的费用分摊计算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三、本章难点费用分摊计算方法中的四、教学要点1.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的目的; 2.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投资费用的构成;3.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的分摊原则;4.共用工程费用分摊的常用方法;5.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分摊费用合理性 检查;6.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注意事项。l.效益的

2、多面性:大中型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环保、旅游等。2.效益的错综复杂性: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效益年之间、各受益部门之间、有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效益不相同。3.工程项目的多样性: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中有些工程项目是为共用工程,有一些工程项目为专用和配套工程,枢纽中的第一节 概 述一、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经济特征: 各项工程各有其特点和要求,技术要求不同,有其独立性的一面。但各项工程之间又有紧密联系,要相互协调。4.建设周期长,发挥效益的时间不同。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多,工程量大,只有全部完成所有主体、专用、配套工程后,才能全部发挥效益,故所需的建设期较长。有的部门只有完成了相应的专用和配套

3、工程后,才能发挥效益。二、费用分摊的目的1.合理分配国家资金,正确编制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和发展计划,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有计划地发展;2.充分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利资源和各种能源资源,在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要求的条件下,使国家的总投资和年运行费用最少;3.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开发方式 和发展规模;分析比较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各部门的有关参数或技术经济指标。4.充分发挥投资的经济效果,只有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投资和年运行费分摊,才能正确计算防洪、灌溉、水电、航运等部门的效益与费用,以便加强经济核算,制订各种合理的价格,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经营和管理水平。返回三、

4、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的分摊原则(1)谁受益谁承担,为谁服务谁担当;(2)因兴建项目受损部门的恢复费用,应由各受益部门共同承担,超额部分由兴建项目承担;(3)仅具某几项功能的设施先视为整体参与总费用分摊,再将分得费用在这几个部门间分摊;(4)主服务某特定部门,而枢纽不可缺少且对其他功能也有效用,先将相当于共用工程替代方案的费用部分向各受益功能分摊,超出的部分由该特定部门承担;(5)共用工程费用分摊后,应对结果进行合理性检查。返回第二节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投资构成一、第一种构成1.共用投资:为各受益部门服务的水利枢纽工程建筑物(如水库和大坝等)的投资、工程用地投资和移民安置费、以及给受损失部门的补

5、偿费。2.专用投资:为某一部门服务的专用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投资,例如:电厂、船闸、灌溉引水渠系建筑物等的投资。二、第二种构成1.可分投资:是指水利工程中包括该部门时的总投资与不包括该部门时的总投资之差值。显然某一部门的可分投资,比它的专用投资要大一些,例如水电部门的可分投资,除电厂、调压室等专用投资外,还应包括为满足电力系统调峰、调谷等需要而增大压力引水管道的直径,为满足最低发电水头和事故备用库容的要求而必须保持一定死库容所需增加的那一部分投资。2.剩余投资:总投资减去各部门可分投资后的差值。 在具体研究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投资构成时,还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情况,例如:(1)天然河道原来是可以通航的,

6、由于修建水利工程而被阻隔,为了恢复原有河道的通航能力而增加的投资,不应由航运部门负担,而应由其它受益部门共同承担;但是为了提高通航标准而专门修建的建筑物,其额外增加的费用则应由航运部门负担。(2)溢洪道和泄洪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投资,一般占水利枢纽工程总投资的相当大的比重,一方面依靠泄洪建筑物的巨大泄洪能力而确保水库及大坝的安全,这一部分工程所需的投资,应由各个受益部门共同负担;另一方面,对于十年一遇或二十年一遇的一般性洪水,依靠上述建筑物及泄洪设备的控泄能力而能确保下游河道的防汛安全。这一部分任务所需增加的投资,则应由下游防洪部门单独负担。(3)灌溉、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常常须修建专用的取水

7、口和引水建筑物,其所需的投资应列为有关部门的专用投资。当这些部门所引用的水量,与其它部门用水(例如发电用水)结合时,在此情况下投资分摊计算就比较复杂。但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一般认为任一部门所负担的投资,不应超过该部门的最优替代工程方案所需的投资,也不应少于专为该部门服务的专用建筑物的投资。综上所述,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投资构成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投资费用的分类示图第一分类法第一分类法第一分类法第一分类法公用投资公用投资公用投资公用投资或或或或公用工程费用公用工程费用公用工程费用公用工程费用专用投资专用投资专用投资专用投资或或或或专用工程费用专用工程费用专用工程费用专用工程费用第

8、二分类法第二分类法可分投资可分投资或或可分费用可分费用剩余投资剩余投资或或剩余费用剩余费用分类分类方法方法分摊对象类别类别返回1.按各部门的主次地位分摊;2.按各部门的用水量分摊;3.按各部门所需的库容分摊;4.可分费用剩余效益法(SCRB法);5.合理替代费用分摊法;6.我国有关部门曾建议的费用分摊方法。第三节 投资费用的分摊方法一、按各部门的主次地位分摊 在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中各部门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往往某一部门占主导地位,要求水库的运行方式服从它的要求,其它次要部门处在从属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次要部门只负担专用建筑物的投资或可分投资,其余部分的投资则全部由主导部门承担。 这种投资分

9、摊方法适用于主导部门的地位十分明确,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满足该部门所提出的防洪或兴利要求。二、按各部门的用水量分摊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中的各个兴利部门,从水库引用的水量各不相同,但在一般情况下,某些兴利部门的用水是完全结合的或者部分结合的,但也有不结合的。总之,各部门用水量也可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共用水量(或称结合水量),另一部分是专用水量。 因此,可以根据各部门所需调节水量的多少,按比例分摊共用建筑物的投资,至于专用建筑物的投资,则应由受益部门单独负担。此法比较公平,但某些部门并不消耗水量,例如防洪部门仅要求保留一定的库容,航运要求保持一定的水深,因而运用此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三、按各部门所需的

10、库容分摊 根据各部门所需库容的大小分摊共用建筑物的投资,专用建筑物的投资则由受益 部门单独负担。但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在一般情况下是能部分结合的,而在某些情况下完全不能结合,也有个别情况两者完全结合,视洪水预报精度及汛后来水量与用水量等具体条件而定。至于兴利库容,常为若干个兴利部门所共用,如按所需库容大小进行投资分摊,往往防洪部门所分摊的投资可能偏多,各个兴利部门所负担的投资可能偏小,实际上防洪库容也是为各个兴利部门服务的,因此这种按所需库容大小进行投资分摊也不尽合理。四、可分费用剩余效益法(SCRB法)(1)计算整个水利工程的投资、年费用和年平均效益,求出各部门的可分费用及其替代工程和专用工程

11、的投资和年费用,见下表5-1。(2)确定本部门及其替代工程的投资年回收值时,须事先定出利率或折现率i以及各部门的经济寿命n(年),参阅表5-1。(3)各部门的年效益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本部门的直接收益(如电费收益),另一种是最优替代工程的年费用当做该水电站的年效益。 各部门的投资、年费用和年效益表各部门的投资、年费用和年效益表 单位单位单位单位: : :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项目投资年费用年平均效益投资年回收值年运行费合计综合水利工程200001635100026353000可分费用发电灌溉100004000817327600150141747720001000替代工程发电灌溉14000800

12、011446541000100214475420001000专用工程发电灌溉700020005721645201201092284(4)在上述两者之中选择较小者作为本部门的选用年效益,见表5-2中的lc。(5)各部门的选用年效益减去其可分年费用,即得剩余效益,然后求出分摊百分比,见表5-2中的le和lf。(6)整个水利工程的年费用,减去各个部门的可分年费用,即得各部门的剩余年费用,按表5-2中的lf分摊,即得lg。(7)各部门的年运行费的分摊,也按上述步骤求得,见表5-2中的2b和2c。(8)按上述步骤对各部门进行投资分摊,部门的可分投资,加上所求得的剩余投资的分摊额,即得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各部

13、门应承担的投资额,计算结果见表5-2中的3c项。表表 5-2 5-2 用用SCRBSCRB法进行分摊计算表法进行分摊计算表 单位单位单位单位: : :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项目内容发电灌溉合计备注年费用分摊a.年平均效益b.替代工程年费用c.选用年效益d.可分费用e.剩余效益f.分摊百分比g.剩余年费用分摊h.总分摊额200021442000141758367.8%5021919100075475447727732.2%239716300027541894860100%74126.35表5-1表5-1选用a,b中较小者表5-1(c)-(d)按le比例(2635-1894)按lf分摊(d)+(g)

14、年运行费分摊a.可分年运行费b.剩余年运行费分摊c.总分摊额600170770150802307502501000表5-1(1000-750)按lf分摊(a)+(b)投资分摊a.可分投资b.剩余投资分摊c.总分摊额1000040681406840001932593214000600020000表5-1按If分摊(a)+(b)五、合理替代费用分摊法 此法SCRB法不同之处在于,本法用各部门专用工程的投资与年费用代替可分投资与可分年费用,其余计算方法、计算步骤与SCRB法基本相同。 合理替代费用分摊法与SCRB法的相似之处:某一部门投资的最小分摊额,就是该部门的专用投资或可分投资,某一部门投资的最

15、大分摊额,就是相应替代工程的投资。 虽然合理替代费用分摊法的计算工作量较小些,但SCRB法用各部门的可分投资代替前者的专用投资,可以使投资分摊的误差尽可能减少至最低程度,所以欧美、日本等国家现在比较广泛采用SCRB法,已逐渐取代其他投资分摊方法。六、我国有关部门曾建议的费用分摊方法当设计的水利工程具有防洪、发电、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效益时,应在各有关部门之间进行费用分摊。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费用分摊。(1)按各部门利用的水量或库容等指标分摊共用工程费用。(2)按各部门获得效益现值的比例分摊共用工程费用或工程总费用。(3)按各部门等效替代方案费用现值的比例分摊工程总费用。(

16、4)按“可分离费用剩余效益法”分摊剩余共用工程费用。(5)按工程任务的主次关系分摊。当综合利用工程各部门之间的主次关系明显,主要部门的效益占工程总效益的比重大时,可由主要受益部门承担大部分费用,次要部门只承担其可分离费用或专用工程费用。(6)按各部门的效益比例分摊工程费用 各部门的效益一般用等效替代方案的费用表达,当不具备等效替代方案条件时,则可直接按本部门的效益现值的比例进行费用分摊。 费用(F)包括共用工程费用(F0)、专用工程与设施费用(Fjs)和与之相应的保证其正常受益的配套设施费用(Fjc )等三部分所组成,即: (5-3)(1)按效益分摊总费用:(2)按剩余效益分摊共用部分费用:(

17、3)按剩余效益分摊剩余费用(即总费用 扣除可分离费用后的余额): Fk+i和Fk分别为包括第j部门和不包括第j部门效益时的工程总费用。 当采用(1)法进行费用分摊时,任一部门所承担的费用一般不应小于该部门的专用工程和配套设施费用之和,但也不得大于其替代工程的费用。 当综合利用各部门的主次关系明显时,次要部门的效益所占的比重很小时,可只承担其可分离费用,其余则由主要部门承担。分摊后的费用,系造价和运行费用的总和。其两者之间的分配,可使各部门分摊的造价和运行费各占工程总造价和总运行费的同一比例,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返回七、对各种分摊方法的分析与合理性检查各部门所分摊承担的费用应小于该项部门的效益;各部门所分摊承担的费用应小于专为该部门服务而兴建工程设施的费用或小于其最优等效替代方案的费用;各部门所分摊承担的费用不应小于因满足该部门需要所须增加的工程费用,最少应承担为该部门服务的专用工程费用; 各功能分摊的费用应较公平合理。八、注意事项:把握好综合利用工程的费用分摊原则;分摊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对重大综合利用工程尽可能采用SCRB法;渔业、旅游等部门一不参与费用分摊;同时采用多种分摊方法,一种为主,其他为辅;须对各功能分摊承担的费用进行合理性检查。详见习题五导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