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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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篇 水利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写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1.0.3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水利水电专业规划的要求,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循有关规程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评价。1.0.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3)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4)

2、选定工程建设场址、坝(闸)址、厂(站)址等。(5)基本选定工程规模。(6)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7)初选机组、电气主接线及其它主要机电设备和布置。(8)初选金属结构设备型式和布置。(9)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10)基本选定对外交通方案,初选施工导流方式、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11)基本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范围,查明主要淹没实物指标,提出移民安置、专项设施迁建的可行性规划和投资。(12)评价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13)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要量,估算工程投资。(14)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评价工程的

3、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15)提出综合评价和结论。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1.0.3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1.0.4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2)复核水文成果。(3)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

4、条件及土壤特性,得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4)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5)确定电厂或泵站的装机容量,选定机组机型、单机容量、单机流量及台数,确定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电方式及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选定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的型式,选定泵站电源进线路径、距离和线路型式,确定建23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等的型式和布置。(6)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7)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体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

5、来源;(8)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的范围,核实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及工程占地范围的实物指标,提出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9)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10)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设施;(1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12)复核经济评价。等级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1.1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2.1.1 确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08m3)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保护城镇及工矿企 保护农田

6、 治涝面积 灌溉面积 供水对象 装机容量业的重要 (104 亩) (104 亩) (104 亩) 重要性 (104kW)性 大(1)型10特别重要500200150特别重要 120 大(2)型101.0重要50010020060 15050重要12030中型1.00.10中等100306015505中等305 小(1)型 0.100.01 小(2)型 0.010.001一般3055153350.50.5一般511注: 1. 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2. 治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2.1.2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

7、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2.1.3 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 2.1.3 确定。表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过闸流量(m3/s)500050001000100010010020202.1.4 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 2.1.4 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243注:表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m /s) 装机功率(104kW)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20020050501010223311

8、0.10.10.01200200505010102300500230010050020031002020050420550105530023001003100204205552.0.7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它灌排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2.0.8 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公路或铁路的级别。安全要求防洪防洪标准防洪标准 2.0.1 城市应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2.0.1 的规定确定。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表 等级重要性特别重要的城市重要的城市

9、中等城市一般城镇非农业人口(万人)15015050502020防洪标准重现期(年)2002001001005050202.0.5 位于滨海地区中等及以上城市,当按表 2.0.1 的防洪标准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位进行校核。3.0.1 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简称乡村防护区),应根据其人口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3.0.1 的规定确定。27等级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表 防护区人口(万人) 防护区耕地面积(万亩)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50150505020203003001001003030100505030302020103.0.3

10、蓄、滞洪区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江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 3.2.1 确定。表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重现期(年)项目设计110005002500100水工建筑物级别3100504503053020可能最大洪土石坝水(PMF)或 50002000200010001000300300200校核混凝土100005000坝、浆50002000200010001000500500200200100砌石坝3.2.2 对土石坝,如失事下游将造

11、成特别重大灾害时,1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 10000 年的标准;24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3.2.3 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1 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 10000年标准。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消能防冲设计的洪水标准,可低于泄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 3.2.4 确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须不危及

12、挡水建筑物及其它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表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泄水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11002503304205103.2.5 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2.5 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 3.2.5 确定。28表 水电站厂房洪水标准重现期(年)水电站厂房级别12345设计2002001001005050303020校核1000500200100503.2.6 抽水蓄能电站的

13、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可根据其级别,按表 3.2.5 的规定确定。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 3.2.7 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表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坝型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1.010050拦洪库容(108m3)1.00.11005050200.1502020103.2.8 导流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 3.2.8 规定确定。表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

14、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坝型大坝级别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土石坝设计校核设计校核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 3.3.1 确定。表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项目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水库设计 工程 校核 拦河设计 水闸 校核 3.3.2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潮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2 确定。对 级、 级建筑物,若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表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潮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潮水位重现期(年)、3.3.3

15、 平原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1 确定。3.3.4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分别按表 3.3.1 和表 3.3.2 确定。3.4.1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1 确定。29351表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注: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3.4.2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2 确定。表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运

16、用情况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校核3.4.3 泵站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3 确定。表 泵站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运用情况设计校核1100300250200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33010042050510203.5.1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在表 3.5.1 规定的幅度内,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表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临时性建筑物类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4土石结构混凝土、浆砌石结构5020201020101051055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7、10.1.2 桥梁的设计洪水标准,不应低于所在河道或排洪沟渠的防洪标准。安全超高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4.0.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工程设计情况和校核情况时的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和安全加高确定。其安全加高应不小于表 中的规定。表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建筑物类型及运用情况永久性挡水建筑物级别2 34、5设 计1.51.00.70.5土石坝混凝土闸坝、浆砌石闸坝山区、校 丘陵区核 平原、滨海区设计校核0.71.00.70.50.50.70.50.40.40.50.40.30.30.30.30.24.0.2 当水利水

18、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设有稳定、坚固和不透水的且与建筑物的防303渗体紧密结合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部高程可按 4.0.1 确定,但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4.0.3 土石坝的土质防渗体顶部在设计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在表 4.0.3 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防渗体顶部高程并应不低于校核情况下的静水位。表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超高()防渗体结构形式斜墙心墙超高(m)0.80.60.60.34.0.5 确定地震区土石坝顶部高程时,应另计入地震坝顶沉陷和地震涌浪高度。地震涌浪高度,可根据坝前水深和设计烈度的大小,采用 0.51.5m。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坍岸或滑坡引起涌浪时

19、,其安全加高应进行专门研究。4.0.7 不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再加安全加高确定。安全加高值按表 4.0.7 确定。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确定,不另加安全加高。表 临时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类型土石结构混凝土、浆砌石结构0.70.4建筑物级别4、50.50.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2.2.1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和防浪要求,按表 2.2.1 的规定确定。1 级堤防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值,经过论证可适当加大,但不得大于 1.5m。表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堤防工程的级别12345

20、安全加高值(m)不允许越浪的堤防工程允许越浪的堤防工程1.00.50.80.40.70.40.60.30.50.36.3.3 当土堤临水侧堤肩设有稳定、坚固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高程计算应与第 6.3.1 条堤顶高程计算相同,但土堤顶面高程应高出设计静水位 0.5m以上。6.7.4 防渗体的顶部应高出设计水位 0.5m。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2.3.1 防洪建筑物的安全超高应符合表 2.3.1 的规定。安全超高()表 建筑物名称土堤、防洪墙、防洪闸护岸、排洪渠道、渡槽11.00.820.80.6建筑物级别30.60.540.50.4注:安全超高不包括波浪爬高;越浪后不造成危害

21、时,安全超高可适当降低。2.3.2 建在防洪堤上的防洪闸和其它建筑物,其挡水部分的顶部标高不得低于堤防(护岸)的顶部标高。5.1.5 当堤顶设置防浪墙时,堤顶标高应不低于设计洪(潮)水位加 0.5m。31139.3.5 防洪闸的胸墙和岸墙顶标高不得低于岸(堤)顶标高;泄洪时不得低于设计洪水位加安全超高;关门时不得低于设计挡洪(潮)水位加波浪高和安全超高。闸顶标高的确定,还应考虑以下因素:9.3.5.1 在有泥砂淤积的河道上,应考虑泥砂淤积后水位抬高的影响。9.3.5.2 建在软弱地基上的防洪闸,应考虑地基沉降的影响。9.3.5.3 挡潮闸还应考虑关闸时潮位壅高的影响。溢流道设计规范溢流道设计规

22、范 2.3.7 控制段的闸墩、胸墙或岸墙的顶部高程,在宣泄校核洪水时不应低于校核洪水位加安全超高值;挡水时不应低于设计洪水位或正常蓄水位加波浪的计算高度和安全超高值。安全超高下限值见表 2.3.7。当溢洪道紧靠坝肩时,控制段的顶部高程与大坝坝顶高程协调一致。表 安全超高下限值()运用情况控制段建筑物级别2挡水泄洪0.70.50.50.40.40.3水闸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 3.1.2 闸顶高程(指胸墙或岸墙顶高),泄洪时应高于设计或校核洪水位加安全超高值;关门时应高于设计或校核洪水位加波浪计算高度和安全超高值。安全超高下限值见表3.1.2 所示。表 安全超高下限值()泄洪时关门时水 位水闸级别

23、水闸级别123123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1.51.01.00.70.70.50.70.50.50.40.40.3闸顶高程的确定,还需考虑下列因素:1. 在有泥沙沉积的河(渠)道上,应考虑泥沙沉积后水位有可能抬高的影响;2. 对于挡潮闸应考虑关闸潮位壅高的影响;3. 修建在软弱地基上的水闸应考虑地基沉降的影响;4. 防洪大堤上的水闸闸顶高程应不低于两侧堤顶高程。泵站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 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不应小于表 6.1.3 的规定。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下限值()表 运用情况设计校核10.70.520.50.4泵站建筑物级别30.40.34、50.30.2注: 安全超高系

24、指波浪、壅浪计算顶高程以上距离泵房挡水部位顶部的高度;设计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设计水位时运用的情况,校核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洪(涝)水位时运用的情况。321.151.05稳定与强度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2.2.3 土堤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2.2.3 的规定。表 土堤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堤防工程的级别12345安全系数正常运用条件非常运用条件1.301.201.251.151.201.101.151.051.101.052.2.4 滨海软弱堤基上的土堤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当难以达到规定数值时,经过论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2.2.5 防洪墙抗滑稳定安

25、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2.2.5 的规定。表 防洪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地基性质岩基土基堤防工程的级别1234512345安全系数正常运用条件非常运用条件1.15 1.10 1.05 1.05 1.00 1.35 1.30 1.25 1.20 1.151.05 1.05 1.00 1.00 1.00 1.20 1.15 1.10 1.05 1.052.2.6 防洪墙抗倾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2.2.6 的规定。表 防洪墙抗倾稳定安全系数堤防工程的级别12345安全系数正常运用条件非常运用条件1.601.501.551.451.501.401.451.351.401.3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碾压式

26、土石坝设计规范 修改和补充规定修改和补充规定7.3.8 坝坡抗滑稳定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7.3.8 规定的数值。表 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运用条件正常运用条件非常运用条件11.301.2021.251.15工程级别31.201.104、51.151.05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 7.2.2 采用瑞典圆弧法计算时,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7.2.2 规定的数值。表 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运 用 条 件最小安全系数正常运用条件(稳定渗流期、库水位正常降落)非常运用条件(施工期;库水位非常降落,正常运用条件加地震)注: 库水位正常降落水

27、库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库水位的经常性降落。库水位非常降落水库在非常工作条件下库水位的降落(如自校核洪水位的降落、从水库某一水位降落至死水位以下,水库要求短时间内紧急放空等)。浆砌石坝设计规范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4.3.3 采用第 4.3.2 条的公式计算时,坝体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4.3.3 中的规定3323值。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表 安全系数采用公式荷载组合基本2、3 级坝3.00K1(4.3.2-1)特殊122.502.30基本1.05K2(4.3.2-2)特殊121.001.005.3.5 采用第 5.3.4 条公式计算时,相应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5.3.5 规定的数值。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表

28、 安全系数荷载组合建筑物级别K1K2按公式(5.3.4-1)按公式(5.3.4-2)特殊特殊基本基本12123.252.752.251.401.201.103.002.502.001.301.101.00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试行)(试行)82 坝体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以下规定数值:1. 按公式 2 计算时,K 值按表 2 采用。2. 按公式 3 计算时,K值不分级别,基本组合采用 3.0;特殊组合(1)采用 2.5;特殊组合(2)不小于 2.3。3. 当考虑排水失效情况或施工期情况作为一种特殊组合时,其安全系数按特殊组合(1)采用。表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荷载组合基本组

29、合11.10坝的级别21.0531.05特殊组合(1)(2)1.051.001.001.001.001.00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 6.2.7 采用第 6.2.6 条中两个公式进行计算时,相应安全系数应满足表 6.2.7 规定的要求。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表 荷载组合1建筑物的级别23按公式(6.2.6-1)按公式(6.2.6-2)特殊特殊基本无地震有地震基本无地震有地震3.503.002.503.252.752.253.002.502.001.301.101.003413溢洪道设计规范溢洪道设计规范 4.3.11 堰(闸)沿基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 4.3.11 的规定值:

30、表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值荷载组合基本组合按抗剪断强度公式计算的安全系数 K3.0特殊组合(1)(2)2.52.3注:地震情况为特殊组合(2),其它情况的特殊组合为特殊组合(1)。4.7.7 当按式 4.3.10 计算边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K 时,K 值应不小于表 4.3.11 规定值;当按式 4.7.6 计算边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Kc 时,Kc 值应不小于表规定值表 边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值按抗剪强度公式计算的安全系数 Kc荷载组合建筑物级别123基本组合1.101.051.00特殊组合(1)(2)1.051.001.001.001.00.1.00注:地震情况为特殊组合(2),其它情况的特殊组

31、合为特殊组合(1)。4.7.11 对于合力偏心距大于等于 1/4 基底宽的边墙,应核算其倾覆稳定。对于计入地震的特殊荷载组合 Ko1.3,其余各种荷载组合 Ko1.5。水闸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 6.2.1土基上的闸室稳定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种计算情况下要求闸室平均基底压力不大于地基容许承载力;2.基底压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规定的容许值(见附录五附表 5.1);3.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小于表 6.2.4 规定的容许值。附表 闸室基底压力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的容许值表地基土质基本荷载组合特殊松软1.52.0中等坚硬、紧密坚 硬、紧 密2.02.52.53.0注: 1. 对于大型水闸,采用

32、值可按表列数值适当减小;2. 对于地基较好、结构简单的中型水闸,采用值可按表列数值适当增大,但增大值不应超过 0.5;3. 对于地震情况,采用值可按表列数值适当增大。6.2.4土基上的闸室沿基础底面的容许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值,见表 6.2.4。表 值表荷载组合水闸级别2基本组合1.351.301.25特殊组合1.201.101.151.051.101.05注:特殊组合适用于施工情况、检修情况及校核洪水位情况;351特殊组合适用于地震情况。6.2.6土基上的岸墙、翼墙稳定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1. 各种计算情况下的平均基底压力不大于基础容许承载力;2. 基底压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按附录五附表 的规

33、定值增大 ;3.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小于表 6.2.4 规定的容许值。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3.2.4 厂房整体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分建筑物等级)应满足表 3.2.4 的规定。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表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KK基本组合1.13.0荷载组合特殊组合无地震1.052.5有地震1.02.33.2.5 抗浮稳定性计算可选择表 3.1.9 中特殊组合的(1)机组检修,(2)机组未安装,(3)非常运行三种情况中最不利的情况进行。泵站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 6.3.5 泵房沿基础底面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应按表 6.3.5 采用。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表 地基类别荷载组合泵站建筑物级

34、别2 34、5适用公式基本组合1.351.301.251.20适用于土基特殊组合1.201.101.151.051.101.051.051.00(6.3.4-1)式或(6.3.4-2)式岩基基本组合特殊组合基本组合特殊组合1.101.051.003.002.502.30适用于(6.3.4-1)式适用于(6.3.4-2)式注: 特殊组合适用于施工情况、检修情况和非常运用情况,特殊组合适用于地震情况。在特殊荷载组合条件下,土基上泵房沿深层滑动面滑动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可根据软弱土层的分布情况等,较表列值适当增加。岩基上泵房沿可能组合滑裂面滑动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可根据缓倾角软弱夹层或断

35、裂面的充填物性质等情况,较表列值适当增加。6.3.7 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不分泵站级别和地基类别,基本荷载组合下为1.10,特殊荷载组合下为 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试行)(试行)2.2.27 混凝土围堰与土石围堰的稳定安全系数:一、重力式混凝土围堰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 K 大于或等于 3.0,若考虑排水失效情况,K 大于或等于 2.5;按抗剪强度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 K 大于或等于1.05。二、土石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1 级,K 大于或等于 1.20;4、5 级,K 大于或等3623项次于 1.0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水

36、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4.4.5 对于有抗渗性要求的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有关抗渗等级的规定。混凝土抗渗等级按 28d 龄期的标准试件测定,混凝土抗渗等级分为 W2、W4、W6、W8、W10、W12 六级。根据建筑物开始承受水压力的时间,也可利用 60d 或 90d 龄期的试件测定抗渗等级。结构所需的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根据所承受的水头、水力梯度以及下游排水条件、水质条件和渗透水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并不得低于表 4.4.5 的规定值。表 混凝土抗渗等级的最小允许值项次1结构类型及运用条件大体积混凝土结构的下游面及建筑物内部H150i50W6W8W10W4W6W8W10注:表中 H 为水头(m),i

37、为水力梯度;当结构表层设有专门可靠的防渗层时,表中规定的混凝土抗渗等级可适当降低;承受侵蚀作用的结构,混凝土防渗等级应进行专门的试验研究,但不得低于 W4;埋置在地基中的结构构件(如基础防渗墙等),可按照表中第 3 项的规定选择混凝土抗渗等级;对背水面能自由渗水的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当水头小于 10m 时,其混凝土抗渗等级可根据表中第 3 项降低一级;对严寒、寒冷地区且水力梯度较大的结构,其抗渗等级应按表中的规定提高一个等级。5.1.1 素混凝土不得用于轴心受拉或偏心受拉构件。当裂缝形成会导致破坏、导致不允许的变形或破坏结构的抗渗性能时,不应采用素混凝土受弯构件或合力作用点超出截面范

38、围的偏心受压构件。9.6.5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级钢筋制作,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0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应按表 7 的规定采用。表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受力特征建筑物级别荷载组合1 2、3基本 特殊 基本 特殊4、5基本 特殊1 按抗压强度计算的受压构件、局部承压2 按抗拉强度计算的受压、受弯、受拉构件1.802.801.652.301.702.651.552.201.602.501.452.10注:当水工建筑物的专门设计规范对安全系数另有规定时,强度安全系数应按专门规范采用;当结构的荷载情况较为复杂、施工特殊困难、缺

39、乏熟练的计算方法或结构有特殊要求时, 经论证后,强度安全系数可适当提高;对 1、2、3 级建筑物中的某些结构构件,当其强度不影响整个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时,强度安全系数可适当降低。3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应按表 8 的规定采用。3721245表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项次 受力特征建筑物级别荷载组合1 2、3 4、5基本 特殊 基本 特殊 基本 特殊1轴心受压构件、偏心受压构件、局部承压、斜截面受剪、受扭1.701.551.601.451.501.40轴心受拉、受弯、偏心受拉构件1.65 1.45 1.50 1.40 1.40 1.3532 使用中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

40、土构件,其抗裂安全系数应按表 9 的规定采用。表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裂安全系数项次受力特征建筑物级别12、34、512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受弯、偏心受压、大偏心受拉构件1.251.151.201.101.151.05注:对抗裂有严格要求的构件,抗裂安全系数可适当提高。33 对需要验算裂缝宽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所得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表10 规定的允许值。表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的允许值()项次结构构件所处的条件水质无侵蚀 水力梯度 i20fmax0.30经常处于水下的结构性 水力梯度 i20水质有侵蚀 水力梯度 i200.200.25性水力梯度 i20年冻融循环次数

41、小于0.15水质无侵蚀 500.25水位变动区的结构性年冻融循环次数大于0.1550水质有侵蚀性或海水0.153水上结构0.30注: 若构件表面设有专门的防渗层等保护措施,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可适当加大,经过论证后,也可不作裂缝宽度验算; 项次 2 中,水位变动区系包括最高水位以上 2m 的范围。34 考虑长期荷载作用的受弯构件,其最大挠度计算值不应超过表 11 的允许值。表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允许挠度项次123构件类型吊车梁:手动吊车电动吊车渡槽槽身:当 l10m时当 l10m 时工作桥及启闭机下大梁闸门主梁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当 l7m 时当 7l9m 时当 l9m允许挠度(以跨度 l

42、计算)l/500l/600l/400l/500l/400l/500(l/600)l/200(l/250)l/250(l/300)l/300(l/400)注:如果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而且使用上也容许,则将验算最大挠度值时,可将计算所得的挠度减去起拱值;38表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在使用上对挠度有较高的构件;悬臂构件的允许挠度值按表中相应数字乘 2 取用。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4.1.8 新研制的预应力锚杆,必须经过现场验证后,方可在锚固工程中应用。4.3.2 锚杆体防腐、防锈处理时,所使用的材料及其附剂中,不得含有硝酸盐、亚硫酸盐、硫氰酸盐。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 0

43、.02%。6.1.8 预应力闸墩中,锚固区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0。锚块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40。防火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2 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2.0.2 的规定。394丁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表 序号一、12建筑物、构筑物名称主要生产建筑物、构筑物主、副厂房及其安装间油浸式变压器室、油浸式电抗器室、油浸式消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丙耐火等级二一线圈室3干式变压器室丁二配电装置室单台设备充油量100kg单台设备充油量10505012152010当设有固定式灭火装置时,与表 3

44、.2.4一、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分别减少到 8m 和 9m。当开关站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小于 5t 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到 10m。3.2.5 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 1.242倍。3.2.6 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以及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厂区内铁路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与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 5m。4.2.1 地面厂房的发电机层或水泵站的电机层,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4.2.2 地下厂房的发电机层应设两个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并至少应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8.0.5 露天油罐

45、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应设置消火栓和移动式泡沫灭火设备,并配置砂箱等消防器材。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 2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 80 m3 时,宜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9.2.1 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要求的水量和水压。9.2.2 给水设施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消防给水。10.0.6 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储酸室、油罐室、油处理室和油再生室严禁用明火或敞开式电热器采暖。不应装设照明开关和插座。灯具应采用防爆型。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应采用封闭式电热器采暖,电热器应与通风机电气连锁。电热器两端各 1m 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非燃烧保温材料。水利水

46、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6.2.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消防安全要求统一考虑。抗震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1.0.4 水工建筑物工程场地地震烈度或基岩峰值加速度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区域地震地质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确定的基本烈度。2 基本烈度为 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 200m或库容大于 100 亿 m3 的大型工程,以及基本烈度为 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坝高超过 150m的大(1)型工程,应根据专门的地震危险性分析提供的基岩峰值加速度超越概率成果,按本规范 1.0.6

47、的规定取值。1.0.5 水工建筑物的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工程场地基本烈度按表 1.0.5的规定确定。表 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工程抗震设防类别甲乙丙丁建筑物级别1(壅水)1(非壅水)、2(壅水)2(非壅水)、34、5场地基本烈度671.0.6 各类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的设计烈度或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一般采用基本烈度作为设计烈度。2 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可根据其遭受强震影响的危害性,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 1 度作为设计烈度。3 凡按本规范 1.0.4 作专门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的工程,其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的概率水准,对壅水建筑物应取基准期 100 年内超越

48、概率 P100为 0.02,对非壅水建筑物应取431234基准期 50 年内超越概率 P50 为 0.05。4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高于基本烈度的设计烈度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5 施工期的短暂状况,可不与地震作用组合;空库时,如需要考虑地震作用,可将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减半进行抗震设计。1.0.7 坝高超过 100m、库容大于 5 亿 m3 的水库,如有可能发生高于 6 度的水库诱发地震时,应在水库蓄水前就进行地震前期监测。1.0.9 设计烈度为 8、9 度时,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应进行动力试验验证,并提出强震观测设计,必要时,在施工期宜设场地效应台阵,以监测可能发生的强震;工

49、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的水工建筑物,宜满足类似要求。抗冰冻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4.1.2 各类水工结构和构件的混凝土抗冻等级应根据气候分区、冻融循环次数、表面局部小气候条件、水分饱和程度、构件重要性和检修条件按表 4.1.2 选定。在不利因素较多时,可选用提高一级的抗冻等级。表 水工结构和构件混凝土抗冻等级要求年冻融循环次数(次)气象分区严 寒寒 冷温和项目 受冻严重而且难于检修部位1) 水电站尾水部位,蓄能电站进出口冬季水位变化区的构件、闸门槽二期混凝土、轨道基础;2) 坝厚小于混凝土最大冻深 2 倍的薄拱坝、不封闭支墩坝的外露面,面板堆石坝的面板和趾座;3) 冬

50、季通航或受电站尾水位影响的不通航船闸的水 F300 F300F300F200F100位变化区的构件、二期混凝土;4) 流速大于 25m/s、过冰、多沙或多推移质过坝的溢流坝,深孔或其他输水部位的过水面及二期混凝土;5) 冬季有水的露天钢筋混凝土压力水管、 渡槽、薄壁充水闸门井受冻严重但有检修条件的部位1) 混凝土坝上游面冬季水位变化区;2) 水电站或船闸尾水渠,引航道的挡墙、护坡;3) 流速小于 25m/s 的溢洪道、输水洞(孔)、引水 F300F200F200F150F50系统的过水面;4) 易积雪或结霜或饱和的路面,平台栏杆、挑檐、墙、板、梁、柱、墩、廊道或竖井的单薄墙壁受冻较重部位1)

51、混凝土坝外露阴面部位;F200F200F150F150F502) 冬季有水或易长期积雪结冰的渠系建筑物受冻较轻部位1) 混凝土坝外露阳面部位;2) 冬季无水干燥的渠系建筑物;F200F150F100F100F503) 水下薄壁杆件;4) 水下流速大于 25m/s 的过水面5 水下土中、大体积内部混凝土F50F50注: 1. 年冻融循环次数分别按一年内气温从+3以上降至-3以下,然后回升到+3以上的交替次数和一年中日平均气温低于-3期设计预定水位的涨落次数统计,并取其中的大值。2. 冬季水位变化区,指运行期内可能遇到的冬季最低水位以下 0.51.0m, 冬季最高水位以上 1.0m44(阳面)、2

52、.0m(阴面)、4.0m(水电站尾水区)。3. 阳面,指冬季大多为晴天,平均每天有 4h 以上阳光照射,不受山体或建筑物遮挡的表面,否则均按阴面考虑。4. 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25地区的混凝土抗冻等级宜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4.1.3 大体积混凝土分区采用不同抗冻等级时,其分区厚度可根据计入太阳辐射作用的热学计算,或根据类似建筑物运行资料确定的负温区再加 0.5m,温和地区分区厚度不得小于 0.5m。5.2.7 坝基应防止受冻。施工期有可能受冻时,应采取保温措施。运行期有可能受冻时,可在坝脚堆土石保温。5.2.10 碾压混凝土坝应做好上游防渗、分缝和内部排水,防止下游面渗水冻胀现象。5.2.1

53、1 浆砌石坝应做好防渗、分缝和内部排水,下游渗水出逸点应堆土石保温。5.3.1 寒冷和严寒地区土石坝的土心墙、斜墙和防渗铺盖应防止运行和施工期冻结。采用覆土防冻时,覆土厚度应大于当地设计冻深。5.3.3 土石坝护坡结构除按风浪计算外,还应根据冰压力大小和类似工程经验确定。5.4.6 严寒地区大中型工程的泄水建筑物上下游冬季水位变化区的岸坡应防止冻融作用引起的崩坍或滑坡。6.2.3 导凌(冰)筏和排冰闸前的衔接渠(河)段内的流速不得大于 0.7m/s。6.6.2 无保温措施和冬季不运行的压力钢管,管内的水必须排空。8.1.5 有过冰要求的拦河闸和渠系水闸,宜采用开敞式,应验算冰压力作用下的稳定和

54、强度。10.1.6 基础在冻(冰)层内和地(冰)面以上至少 40cm范围内不得设置横系梁。在其他部位设置横系梁时,应考虑淤积和冲刷对基础与地面相对位置的影响。劳动安全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4.1.8 厂外独立的油处理室、油罐室(露天油罐)及易燃材料仓库应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装设避雷针,应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措施。5.1.1 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宜符合表 5.1.1 所列噪声声级限制值的要求。456070表 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限制值(声级)序号1集中控制室和主要2 办公场所

55、(室内背景噪声级)一般控制室和附属3 房间(室内背景噪声级)作用场所4 和生产设备房间场所类别夜班人员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1)中央控制室,开关站集控室,通信值 在机组段班室,计算机房 外(2)船闸、升船机、泄水闸、冲沙闸集控室 在机组段(3)生产管理楼内办公室、会议室、试验 内室(1)机组控制室,空调控制室,深孔、底孔控制室(2)配电柜室,继电保护屏室,直流柜室,通信设备室(3)电气试验室,电气检修间(4)修配厂所属办公室,试验室,会议室(1)发电机(泵站机组)层,水轮机层,蜗壳层(2)空压机室,风机室,水泵房,空调制冷设备室(3)变压器室,电抗器室,励磁盘室(4)机修间,油处理室,修配

56、厂车间(5)启闭机室,充泄水阀门室噪声限制值(B)557085(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h)注: 1. 未列入的场所可参考相类似的场所取噪声限制值。2. 对于工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 8的场所,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 3B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但最大值不超过 115B。3. 本表所列的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况)传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5.4.11 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应设置事故排烟设施。水工建筑物设计挡水、蓄水建筑物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5.1.3 对堤基中的暗沟、故河道、塌陷区、动物巢

57、穴、墓坑、窑洞、坑塘、井窖、房基、杂填土等隐患,应探明并应采取处理措施。6.2.1 土料、石料及砂砾料等筑堤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料: 均质土堤宜选用亚粘土,粘性含量宜为 15%30%,塑性指数宜为 1020,且不得含植物根茎、砖瓦垃圾等杂质;填筑土料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3%;铺盖、心墙、斜墙等防渗体宜选用粘性较大的土;堤后盖重宜选用砂性土。6.2.5 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压实度确定。压实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级堤防不应小于 0.94;2 2 级和高度超过 6m 的 3 级堤防不应小于 0.92;3 3级以下及低于 6m 的 3 级堤防不应小于 0.90。6.2.

58、6 无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相对密度确定,1、2 级和高度超过 6m 的 3 级堤防不应小于 0.65,低于 6m 的 3 级及 3 级以下堤防不应小于 0.60。9.1.3 与堤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影响堤防的管理和防汛运用,不得影响防汛安全。469.2.1 压力管道和各类热力管道需要穿过堤防时,必须在设计洪水位以上通过。9.2.2 当堤防工程扩建加高时,必须对穿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按新的设计条件进行验算,当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保留利用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能满足防洪要求;2 运用工况良好;3 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4 外周的覆盖土层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厚度和密实度;5 穿

59、堤管道的接头良好;6 穿堤管道外周与堤防连接处能满足渗透稳定要求。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加固、改建或拆除重建。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3.4.4 当排洪渠道出口受外河洪水顶托时,应设挡洪闸或回水堤,防止洪水倒灌。5.3.4 防洪墙基础砌置深度,应根据地基土质和冲刷计算确定,要求在冲刷线以下 0.51.0m。在季节性冻土地区,还应满足冻结深度的要求。5.3.5 防洪墙必须设置变形缝,缝距可采用:浆砌石墙体 1520m,钢筋混凝土墙体 1015m;在地面标高、土质、外部荷载、结构断面变化处,应增设变形缝。5.4.5 对判定可能液化的土层,应挖除后换填好土。在挖除困难或不经济时,

60、应采用人工加密措施,使之达到与设计地震烈度相适应的紧密状态,并有排水和增加压重措施。6.3.5 重力式护岸沿长度方向必须设变形缝,缝距可采用:浆砌石结构为 1520m,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为 1015m。在下列位置必须设置变形缝:(1)新旧护岸连接处;(2)护岸高度或结构型式改变处;(3)护岸走向改变处;(4)地基土质差别较大的分界处。6.3.6 重力式护岸应设排水孔,孔后应设置反滤层或土工织物。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3.1.4 满足下列要求的粘性土或砾石土(包括风化砾石土、开挖碾压后可破碎为砾石土的风化岩石,人工掺和的砾石土等),一般都可作为防渗土料。一、渗透系数一般对

61、均质坝不大于 110- 4cm/s,对心墙或斜墙不大于 110- 5cm/s。二、水溶盐含量(指易溶盐和中溶盐的总量,按重量计)不大于 3%;有机质含量(按重量计)对均质坝不大于 5%,对心墙或斜墙不大于 2%;经论证后可适当提高。3.1.8 用于填筑防渗体的砾石土,其粗料(粒径大于 5mm 的颗粒)含量一般不超过 50%,其最大粒径一般不超过 1015cm 或铺土厚度的 2/3,且不得发生粗料集中架空现象。3.1.16 反滤层、过渡层和排水层的土石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要求的颗粒级配,且粒径小于 0.1mm 的颗粒含量不大于 5%。二、具有要求的透水性。三、质地致密坚硬,具有高度的抗水

62、性和抗风化能力;风化料一般不能用作反滤料,如必须应用时应有充分论证。四、反滤料宜尽量利用天然砂砾料筛选,在缺乏天然砂砾料时,也可采用人工砂或碎石料,但应选用抗水性和抗风化能力强的母岩轧制。3.2.4 无粘性土的压实标准按相对密度确定,要求不低于 0.700.75。无粘性土中粗料含量小于 50%时,应保证细料(小于 5mm 的颗粒)的相对密度满47足本条要求。对砂砾料,应按本条要求的相对密度,换算出不同粗料含量的填筑密度值。4.5.2坝体排水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应有充分的排水能力,以保证自由地向下游排出全部渗水。二、应按排水反滤原则设计,以保证坝体及地基土不发生渗透破坏。三、便于观测和检修

63、。4.6.2 土质防渗体(包括心墙、斜墙、铺盖、截水槽等)与坝壳或坝基透水层之间,以及下游渗流逸出处,都必须设置反滤层。当坝基或坝壳为砂性土,层间关系满足反滤要求时,经过论证也可不设置专门的反滤层。4.7.1 土石坝上游面,为防止波浪淘刷、冰层和漂浮物的损害、顺坝水流的冲刷等对坝坡的危害,必需设置护坡。4.8.1 为避免雨水漫流而造成坝坡坡面冲刷,应设置坝面排水,其范围包括坝顶、坝坡、坝端及坝下游等部位的集水、节水和排水措施。4.8.2 坝体与岸坡连接处必须设置排水沟,其集水面积应包括岸坡集水面积在内。5.1.1 堤基(包括坝头,下同)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包括渗透稳定和控制渗流量)、静力和动力

64、稳定、容许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坝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效益。5.1.2 坝基中遇有下列情况时,须特别注意研究加以处理。一、深厚砂砾石层。二、软土。三、湿陷性黄土。四、疏松砂土及少粘性土(粘粒含量小于 15%)。五、岩溶。六、断裂破碎、透水性强或有不稳定泥化夹层的岩石。七、含有大量可溶盐类的岩石和土。八、 透水坝基下游坝趾处有连续的透水性较差的覆盖层。6.1.2 坝体与土质地基及岸坡的连接必须做到:一、清除坝断面范围内地基与岸坡上的草皮、树根、含有植物的表土、蛮石、垃圾及其他废料,并将清理后的地基表面土层压实。二、对坝断面范围内的低强度、高压缩性软土及地震时易于液化的土层,进行清除或处

65、理。三、防渗体必须座落在相对不透水的土基上,否则应采取适当的防渗处理措施。四、地基覆盖层与下游坝壳粗粒料(如堆石等)接触处,应符合反滤要求,否则必须设置反滤层,以防止地基土流失到坝壳中。6.1.3 坝体与岩石地基与岸坡的连接必须做到:二、土质防渗体和反滤层应与相对不透水的新鲜或弱风化岩石相连接。在开挖清理完毕后,用混凝土或砂浆封堵清理后的张开节理裂隙和断层。基岩面上一般宜设混凝土盖板、喷混凝土或喷浆层,将基岩与土质防渗体分隔开来,以防止接触冲刷。6.1.4 为了使防渗体与岸坡紧密结合,防止发生不均匀沉陷而导致裂缝,岸坡开挖的要求如下:一、岸坡应大致平顺,不应成台阶状、反坡或突然变坡,岸坡上缓下

66、陡时,凸出部位的变坡角应小于 20。三、土质岸坡一般不陡于 1:1.5。四、压缩性小的坝壳透水料与岸坡连接时,原则上岸坡应能保持自身的稳定。4826.2.1 土石坝与混凝土坝、溢洪道、船闸、涵管等混凝土建筑物的连接,必须防止接触面的集中渗流、因不均匀沉降而产生的裂缝,以及水流对上下游坝坡和坝脚的冲刷等因素的有害影响。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修改和补充规定修改和补充规定1.0.6 粘性土的填筑密度按如下要求确定:(1)对不含砾或少量砾的粘性土料,以干容重为设计指标,按击实试验最大干容重乘以压实系数确定。对 1、2 级坝和高坝应不低于 0.970.99;对 3 级及其以下的坝(高

67、坝除外)应不低于 0.950.97。(3)对含砾粘性土料,如果料场细料部分压实性差别较大,难以确定不同含砾量的干容重指标时,可用细粒的压实度作为控制指标。对 1、 级坝及高坝应不低于 0.970.99,对 3 级及其以下的坝(高坝除外)应不低于 0.96。在含砾量大于 30%时,压实度下限值可适当降低。1.0.7 堆石的压实功能和设计孔隙率可按已有工程经验拟定,一般为 20%28%,并由碾压试验确定。施工时以施工参数(包括碾压设备的型号、振动频率及重量、铺土厚度、加水量、碾压遍数等项)及干容重同时控制。1.0.13 与防渗体连接的岩石岸坡坡度,宜不陡于 1:0.51:0.75,陡于此坡度应有专

68、门论证,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4.1.5 硬岩堆石料压实后应能自由排水,有较高的压实密度和变形模量。坝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压实层厚度,小于 5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 20%,小于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 5%。4.1.6 软岩堆石料压实后应具有较低的压缩性和一定的抗剪强度,可用于下游堆石区下游水位以上的干燥区,如用于主堆石区时需经专门论证和设计。渗透性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坝内排水。坝坡及周边缝止水结构,应适应软岩堆石料的特性。4.1.7 砂砾石料压实后具有较高的抗剪强度和较低的压缩性,宜用于填筑主堆石区,应按本规范 5.5 节的规定作好

69、坝体渗流控制设计。4.1.10 高坝垫层料应具有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为 80100mm,粒径小于 5mm 的颗粒含量宜为 30%50%,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宜少于 8%。压实后应具有内部渗透稳定性、低压缩性、高抗剪强度,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特性。4.1.11 周边缝下游侧的特殊垫层区,宜采用最大粒径小于 40mm 且内部稳定的细反滤料,薄层碾压密实,以尽量减少周边缝的位移,同时对缝顶粉细砂、粉煤灰等能起到反滤作用。4.2.2 各区坝料填筑标准可根据经验初步确定,其值可在表 4.2.2 范围内选用。设计应同时规定孔隙率(或相对密度)、坝料级配范围和碾压参数。设计干密度可用孔隙率和岩石密度

70、换算。平均干密度应不小于用设计孔隙率(或相对密度)换算的干密度值,其标准差应不大于 0.1g/cm3。周边缝下游侧的特殊垫层区,应适当提高填筑标准,以减少周边缝的变形量。软岩堆石料的设计指标和填筑标准,应通过试验和工程类比确定。49表 坝料填筑标准料物或分区孔隙率(%)相对密度垫层料过渡层细堆石料主堆石区堆石料下游区堆石料砂砾石料15201822202523280.750.855.5.1 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的垫层料应是连接级配且内部渗透稳定,并要符合本规范4.1.10 条及 4.1.11 条的规定,压实后渗透系数宜为 1 1cm/s。6.2.2 趾板的岩石地基应进行固结和帷幕灌浆处理。8.2.

71、1 面板厚度的确定应满足下列要求:1. 应能便于在其内布置钢筋和止水,其相应最小厚度为 0.30m;2. 控制渗透水力梯度不超过 200;3. 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较薄的面板厚度,以提高面板柔性,降低造价。浆砌石坝设计规范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2.1.1 石料。一、砌体所用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完整。砌体石料按其形状可分为毛石、块石、粗料石三种。毛石:无一定规则形状,块重应大于 25kg,中部厚不小于 15cm。块石:上下两面大致平整,无尖角,块厚宜大于 20cm。粗料石:棱角分明,六面大致平整,同一面最大高差宜为石料长度的 1%3%。石料长度宜大于 50cm,块高宜大于 25cm,长

72、厚比不宜大于 3。2.1.2 胶结材料。一、浆砌石坝的胶结材料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三、胶结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砌体设计标号的要求,并采用重量比。对于 2、3级浆砌石坝,可参照附表 5.2 和附表 5.3 初选配合比,当应根据实际所用材料的试拌试验进行调整。四、胶结材料采用掺合料或外加剂时应专门进行试验研究。6.2.5 混凝土防渗面板或心墙必须嵌入建基面 12m,并与坝基防渗设施连成整体。6.4.3 混凝土防渗面板或心墙的工作缝除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竖直工作缝应埋设止水,水平工作缝宜采用键槽连结。6.4.4 混凝土防渗面板与心墙的伸缩缝,在水头大于 30m或死水位以下的部位应设两道止水,

73、死水位以上且水头小于 30m的部位可设一道止水。8.3.1 浆砌石坝根据地形、地质、温度等因素,可设置沉降或温度横缝。局部施工缝可根据需要设置。拱坝横缝的构造应满足封拱灌浆的要求。重力坝横缝、拱坝底座水平缝应设置可靠的止水。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混凝土重力坝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3. 必须重视坝体防洪安全设计。4. 应重视坝基处理、泄洪消能、降低或放空库水的设计以及在地震区的坝的抗震设计,做到安全可靠。 溢流坝段的下游必须采用适当的消能和保护设施,使过坝水流能按设计要求平顺进入50下游河道。38 有压孔孔身或无压孔的进口有压段均应进行压力坡线计算,不得出现负压。71 混凝土

74、重力坝坝基面的垂直正应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运用期1. 在各种荷载组合情况下(地震荷载除外),坝基面所承受的最大垂直正应力ymax应小于坝基容许压应力( 计算时分别计入扬压力和不计入扬压力 );最小垂直正应力ymin 应大于零(计算时应计入扬压力)。2. 在地震情况下,坝基面的垂直正应力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注 对于计算时考虑两个方向的弯矩和扭矩的岸坡坝段(包括整体式重力坝),可容许ymin为不大的拉应力。 计算坝体应力时,一般不考虑纵缝的影响,但对于高坝,如纵缝对坝踵应力有显著的不利影响时,应在设计及施工中采取措施加以限制和改善。二、施工期下游坝基面的垂直正应力可允许有不大于

75、1.0kgf/cm2 的拉应力。73 混凝土重力坝坝体的应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运用期2. 坝体最大主压应力,应不大于混凝土的容许压应力值。3. 在地震情况下,坝体上游面的应力控制应标准符合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4. 坝体内一般不容许出现主拉应力,但容许有以下例外:(1)宽缝重力坝离上游面较远的局部区域,可容许出现拉应力,但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容许拉应力;二、施工期1. 坝体任何截面上的主压应力应不大于混凝土的容许压应力;2. 在坝体的下游面,可容许有不大于 2kgf/cm2 的主拉应力。78 混凝土的容许应力应按混凝土的极限强度及相应的安全系数来确定。对各级坝体混凝土抗压安全系数在基本组

76、合情况下应不小于 4;特殊组合情况下(地震情况除外)应不小于 3.5。当个别部位对混凝土有抗拉要求时,抗拉安全系数应不小于4,并提出抗拉标号。在地震情况下,混凝土容许压应力和抗拉安全系数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85 混凝土重力坝的基础经处理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坝体的压力;.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均匀性,以满足坝基抗滑稳定要求和减少不均匀沉陷;.具有足够的抗渗性,以满足渗透稳定的要求;.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以防止岩体性质在水的长期作用下发生恶化。102 防渗帷幕的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1. 当坝基下存在明显的相对隔水层时,一般情况下,防渗帷幕应伸入到该岩层内 35

77、m;不同坝高的相对隔水层的单位吸水量值()标准,见本规范第 104 条;2. 当坝基下相对隔水层埋藏较深或分布无规律时,帷幕深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 条的要求,并参照渗流计算和已建工程经验研究确定,通常可在 0.30.7 倍坝高范围内选择;3. 岩溶地区的帷幕深度,应根据溶洞及渗漏通道的分布情况和防渗要求确定;4. 两岸坝头部位。防渗帷幕伸入岸坡内的范围、深度以及帷幕轴线的方向,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与河床部位的帷幕保持连续性。517.1.1为解决岸坡部位的防渗问题,经研究论证可设置明挖或洞挖后回填混凝土的防渗墙等措施。104 在防渗帷幕体内,岩体的透水性根据不同坝高应降低到

78、下列单位吸水量值:高坝:单位吸水量值0.01L/(minm)中坝:单位吸水量值 0.010.03L/(minm)低坝:单位吸水量值 0.030.05L/(minm)125 坝内必须设置基础灌浆廊道。137 横缝的上游坝面附近必须设有止水设施,其后可考虑设排水设施。对高坝宜考虑设置能检查和维修的措施。148 横缝止水必须与坝基岩石妥善连接。155 对高、中坝,必须进行坝体温度控制设计,提出温度控制标准及防止裂缝的措施。157 为防止大坝裂缝,除注意分缝、分块及控制温度外,还必须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温度控制设计,必须提出混凝土的抗裂性能指标,一般采用中心受拉的极限拉伸值。为了便于现场控制,可提出

79、相应的混凝土抗压和抗拉强度作为施工现场的控制指标。162 采用通仓浇筑的优点是加强了坝体的整体性,毋须进行纵缝灌浆,但由于浇筑块尺寸大,浇筑强度高,温度应力大,必须进行严格的温度控制。当高坝采用通仓浇筑时,必须有专门论证。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 (试行)(试行)3.3.1 泄水建筑物的下游必须采取适当的消能防冲设施,以避免水流的冲刷危及枢纽及下游其它建筑物和岸坡的安全。3.3.2 挑流消能设计应考虑下列事项:3. 鼻坎的设置高程应能保证自由挑流。4. 必须充分估计挑流雾化区对枢纽、电气设备、输电线正常运行和人员通行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5.3.1 用拱梁分载法计算时,坝体内的

80、主压应力和主拉应力应符合以下应力控制指标的要求:1. 容许压应力。混凝土的容许压应力等于混凝土的极限抗压强度除以安全系数。对于基本荷载组合,安全系数采用 4.0;对于特殊荷载组合,安全系数采用 3.5;2. 容许拉应力。在拱坝设计中,应尽可能在保持拱座稳定的条件下,通过调整坝的体形来减小坝内拉应力的作用范围和数值。对于基本荷载组合,拉 应 力 不 得 大 于12 kgf/ cm2;对于特殊荷载组合,拉应力不得大于 15kgf/ cm2。混凝土拱坝的地基经处理后应达到下列要求:1. 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保证抗滑安全。2. 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拱坝传来的力和各种荷载,不发生不能容许的

81、变形。3. 具有足够的抗渗性和有利的渗流场,满足渗透稳定要求,降低渗透压力。4.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以免在水的长期作用下恶化。5. 坝体与地基接触面的形状适宜,避免不利的应力分布。7.4.4 防渗帷幕及其下部岩体的透水性。根据不同坝高应达到下列标准:52防渗帷幕的透水性防渗帷幕的透水性坝高高坝中坝低坝单位吸水量L/(minm m)0.010.030.05渗透系数 K(cm/s)7.6.5 必须特别重视两岸拱座基岩的加固处理,当两岸拱座岩体内存在断层破碎带、层间错动面等软弱结构面,使拱座岩体的稳定安全受到影响时,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如抗滑键、预应力锚固和高压固结灌浆等)。如采用高压固结灌浆,应

82、进行现场试验以防止掀起基岩,并取得最好效果。对高坝或重要性较大的工程,处理方案应通过相应的计算或模型试验论证。8.2.1 为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拱坝坝体必须设置横缝,必要时也可设置纵缝。8.2.4 横(纵)缝必须进行灌浆。灌浆时坝体温度应降到设计规定值。待水泥浆结石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挡水受力。当拱坝横(纵)缝尚未灌浆而需临时拦洪时,必须经过专门论证。横(纵)缝的灌浆压力应根据块体应力及变形条件确定,层顶压力一般为 13kgf/cm2。9.2.5 温差控制标准。1. 基础温差:系指基础约束范围以内,混凝土的最高温度和该部位稳定温度之差。当基础混凝土 28d 龄期的极限拉伸值不低于 0.8510-

83、 4,基岩和混凝土弹性模量相近,短间歇均匀上升浇注时,基础混凝土的容许温差,可采用表 9.2.5 规定的数值。基础混凝土容许温差()表 浇注块长边 l距基岩面高度 H0 0.2l0.20.4l16m 以下262528271720m252227252130m221925223140m19162219通仓长块16141917当坝块在施工期间或运转期间温度可能低于稳定温度时,(例如深孔、闸墩等)设计中应考虑其影响。对以下各种情况的基础混凝土允许温差应加以论证:(1) 坝块结构尺寸长宽比小于 0.5;(2) 在基础约束范围内长期间歇的浇注块;(3) 基础弹性模量和混凝土弹性模量相差较大者;(4) 基础

84、的回填混凝土、混凝土塞,及陡坡等浇注块;(5) 试验和实测充分证明混凝土有明显的稳定的自生体积变形膨胀(或收缩)者。2. 上下层温差:即新老混凝土温差,系指龄期超过 28d 的老混凝土层面上的高度在1/4 块长范围内,上层混凝土最高平均温度与上层混凝土开始浇注时下层混凝土平均温度之差,上下层混凝土容许温差约为 1520oC。各坝块应尽量均匀上升,避免过大的高差,相邻坝块之间浇注时间相隔不宜太久(一般应小于 30d),相邻块高差一般不超过 1012m,以避免影响坝缝的开度,造成接缝灌浆困难。除施工需要并有充分论证外,在汛期和入冬前坝上下不得留缺口和在浇注块上过水。输水、泄水建筑物灌溉与排水工程设

85、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535.2.16 位于多泥沙河流上重要的大型渠首工程,其防沙、排沙设施的设计布置方案,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确定。5.3.2 沉沙池设计应根据灌区的用水要求和输水渠道的具体情况,以水流的允许含沙量和允许进入输水渠道的泥沙粒径为依据。黄河下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宜小于 50 kg/m3,沉沙池出口允许含沙量不宜大于 10kg/m3,允许泥沙粒径不宜大于 0.05mm。黄河中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途确定。5.4.8 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应采取防沙、沉沙、排沙和抗磨蚀等措施,控制过泵水流挟沙量不超过 7%。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

86、程泵站并布置相应的沉砂、冲沙设施。5.4.16 泵房结构布置必须满足泵房内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并应符合通风、采光、防火、防噪声的规定。6.2.1 土壤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不符合本规范第 3.1.11 条规定,以及水资源紧缺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渠道,均应进行防渗衬砌。6.2.3 渠道衬砌结构的基底应坚实稳定。衬砌渠段无法避开湿陷性黄土、膨胀性土和可溶性盐含量大的土壤,以及裂隙、断层、滑坡体、溶洞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首先采取工程处理措施。泵站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 5.1.9 对于水流条件复杂的大型泵站枢纽布置,应通过水工整体模型试验论证。5.2.9 紧靠山坡、溪沟修建泵站,应设

87、置排泄山洪和防止局部滑坡、滚石等的工程措施。6.1.17 主泵房顺水流方向的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应根据泵房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 30m,岩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 20m。缝的宽度不宜小于 2.0cm。6.1.18 主泵房排架的布置,应根据机组设备安装、检修的要求,结合泵站结构布置确定,排架宜等跨布置,立柱宜布置在隔墙或墩墙上,当泵房设置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时,缝的左右侧应设置排架柱。6.2.1 防渗排水布置应根据站址地质条件和泵站扬程等因素,结合泵房、两岸联接结构和进、出水建筑物的布置,设置完整的防渗排水系统。6.4.2 泵房地基应优先选用天然地基

88、。标准贯入击数小于 4 击的粘性土地基和标准贯入击数小于或等于 8 击的砂性土地基,不得作为天然地基。当泵房地基岩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较差,且工程结构又难以协调适应时,可采用人工地基。6.4.3 土基上泵房和取水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应在最大冲刷线以下。6.4.4 位于季节性冻土地区土基上的泵房和取水建筑物,其基础埋置深度应大于该地区最大冻土深度。7.3.2 泵站进水流道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7.3.2.1 流道型线平顺,各断面面积沿程变化应均匀合理。7.3.2.2 出口断面处的流速和压力分布应比较均匀。7.3.2.4 在各种工况下,流道内不应产生涡带。7.3.5 泵站出水流道布置应满足下列

89、要求:7.3.5.2 流道型线变化应比较均匀,当量扩散角宜取 8o12o。7.3.5.4 应有合适的断流方式。7.4.3 出水管道的出口上缘应淹没在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以下 0.10.2m。54农用机井技术规范农用机井技术规范 3.1.2 滤水结构必须有效地防止涌砂。机泵正常运转后 15min 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的含砂量: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万分之一;粗砂、卵、砾石含水层不得超过五万分之一。3.3.2 井孔和井管轴线垂直度井孔必须保证井管的安装;井管必须保证抽水设备的正常工作。泵段以内顶角倾斜: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得超过 1o;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 2o。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

90、 2o。节水灌溉技术规范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3.0.3 用微咸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采用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用工业或生活污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必须经过净化处理,达到灌溉水质标准,方可用于灌溉。6.0.1 渠道防渗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5 标准冻深大于 10cm的地区,应考虑采用防治冻胀的技术措施。6 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 4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 5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 70%;井灌区如采用固定渠道输水,应全部防渗。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3.0.7 在设计风速下,喷灌均匀系数不应低于 75,但对行喷式喷灌系统,不应低于85。3.0.9 喷灌系统的设计喷灌强度不得大于土壤的允许喷

91、灌强度。3.0.10 喷灌的雾化指标应根据喷头工作压力水头和主喷嘴直径的比值确定,对于主喷嘴为圆形且不带碎水装置的喷头,设计雾化指标应符合表 3.0.10 的要求。雾化指标表 种类hp/d 值蔬菜及花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果树牧草、饲料作物、草坪及绿化林木400050003000400020003000注: hp 为喷头工作压力水头; d 为喷头主喷嘴直径。微灌工程技术规范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2.2.5 微灌水质除必须符合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1) 进入微灌管网的水应经过净化处理,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物质。(2) 微灌水质的 pH 值一般应在 5.58.

92、0 范围内。(3) 微灌水的总含盐量不应大于 2000ppm。(4) 微灌水的含铁量不应大于 0.4ppm。(5) 微灌水的总硫化物含量不应大于 0.2ppm。5.1.5 管与管件的选择必须使其公称压力符合微灌系统设计要求,并应不透光、抗老化、施工方便、连接牢固可靠。直径 50mm 以上各级管与管件可选用聚氯乙烯产品;直径50mm 以下各级管与管件应选用微灌用聚乙烯产品。严禁使用由废旧塑料制造的管与管件。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井灌区部分) 5.1.1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所用管材与连接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55(1)非现场制作的管材与连接件,应

93、为定型产品,或经过技术鉴定并严格按技术要求生产的非定型产品;(2)现场制作的管材与连接件,应进行技术鉴定,并有相应措施保证其质量不低于鉴定时的指标。水工隧洞设计规范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3.3.3 中小型水电站泄洪与发电共用一条主洞布置时,必须保证各自的运用要求和较好的水力条件,即安全宣泄规定的泄洪流量、保证发电隧洞的压力状态及发电时的最小水头,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机组振动和分岔附近空蚀破坏。4.1.4 对高流速的泄水隧洞,在同一段内严禁采用明满流交替的运行方式。5.1.5 对高流速、大流量、水流条件复杂的水工隧洞,应进行整体或局部的水工模型试验,验证其水力计算和建筑物布置的合理性。5.2.1

94、高流速的水工隧洞,应根据试验选定各部位的体形。所选体形最低压力点(或可疑点)的“初生空化数”应当小于该处的“水流空化数”,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6.1.4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衬砌厚度(不包括围岩超挖部分),应根据强度、抗渗和构造要求,并结合施工方法分析决定。单筋混凝土衬砌厚度不宜小于 25cm;双层钢筋混凝土衬砌厚度不宜小于 30cm。6.1.6 若隧洞衬砌开裂后,内水外渗将危及围岩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时,应按抗裂设计,否则可按限裂设计。按限裂设计时,最大计算裂缝宽度不应超过 0.20.3mm。水质有侵蚀性时,最大计算裂缝宽度不应超过 0.150.25mm。6.4.1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衬砌

95、,在地质条件明显变化处(如通过较大的断层、软弱破碎带等部位)和井、硐等交会处,或其他可能产生较大相对变位处,应设置变形缝,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围岩地质条件比较均一的洞身段,只设置施工缝。6.4.5 钢筋混凝土衬砌和钢板衬护的连接应有一定搭接长度(按水头大小决定,最少不小于 1m),并在钢板衬护上设置阻水环或其它防渗措施。对内水压力较高的有压隧洞,应研究在钢筋混凝土衬砌末端设置阻水帷幕和排水设施的必要性。7.1.4 不衬砌隧洞的底部,应用混凝土抹平。7.2.6 喷混凝土的力学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抗压强度不宜低于 200kgf/cm2;二、抗拉强度不宜低于 15kgf/cm2;三、抗渗标号不

96、宜低于 8kgf/cm2。8.1.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衬砌的顶部,必须进行回填灌浆。8.2.4 对于不衬砌和喷锚衬砌隧洞,在: 1)有压隧洞的出口部位;2)、类围岩的洞段,洞顶以上围岩覆盖厚度小于 1 倍内水压力水头处;3)傍山岸边一侧围岩厚度小于1.5 倍内水压力水头处,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并应注意围岩及山坡的失稳问题。溢洪道设计规范溢洪道设计规范2.1.10 当溢洪道靠近坝肩布置时,其布置及泄流不得影响坝肩及岸坡的稳定。在土石坝枢纽中,当溢洪道靠近坝肩时,与大坝连接的接头、导墙、泄槽边墙等必须安全可靠。3.3.5 实用堰堰顶附近堰面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常遇洪水闸门全开情况,堰面

97、不应出现负压;2 对于设计洪水闸门全开情况,堰顶附近负压值不得大于 0.03MPa;563 对于校核洪水闸门全开情况,堰顶附近负压值不得大于 0.06MPa。3.7.2 溢流道各部位的水流空化数应大于该处体型的初生空化数。5.1.4 溢洪道的边坡必须保持稳定,对可能失稳的边坡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对地质条件复杂的高边坡尚应进行专门的研究及边坡监测设计。对易风化掉块,易软化或抗冲能力低的稳定边坡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5.4.2 防渗和排水设施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4 具有可靠的连续性和足够的耐久性。5 防渗帷幕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底面的拉力区。水闸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 3.1.5 闸室的总净宽必须根据

98、在允许的单宽流量条件下,能安全通过设计和校核流量的要求确定。闸室的总宽度,应与上、下游河(渠)道相适应。3.2.1 防渗排水布置应根据闸基地质条件和水闸上下游水位差等因素,结合闸室、消能和两岸布置综合考虑,构成完整的防渗排水系统。4.0.4 计算闸孔总净宽时,其上、下游水位差应根据上游淹没影响、允许的过闸单宽流量和水闸工程造价等因素综合比较选定,一般采用 0.1 0.3m。4.0.8 进行水力设计时,应考虑到水闸建成后上、下游河床可能发生淤积或冲刷,闸下水位变动,对过水能力和消能防冲设施产生不利影响。4.0.13 大型水闸的水力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验证。5.0.4 验算闸基

99、抗渗稳定性时,要求水平段和出口段的渗流坡降必须分别小于附表 3.1规定的水平段和出口段允许坡降值。附表 水平段和出口段允许坡降值表地基类别水平段允许坡降值出口段粉细中粗砂砂砂砂0.050.070.070.100.100.130.130.170.250.300.300.350.350.400.400.45中砾、细砾粗砾夹卵石砂 壤 土(粘)壤土软(粘)土坚 硬粘 土0.170.220.220.280.150.250.250.350.300.400.400.500.450.500.500.550.400.500.500.600.600.700.700.80注:注:1.当渗流出口处设反滤层时,表列数

100、值可加大当渗流出口处设反滤层时,表列数值可加大 30%;2.表列出口段的数值系流土破坏时的允许坡降值。5.0.7 位于防渗范围内的永久缝必须设一道止水。重要的大型水闸应设两道止水。止水的型式应能适应不均匀沉降和温度变化的要求,止水材料应耐久。垂直止水与水平止水相交处必须构成密封系统。8.1.3 水闸应避免建造在半岩半土地基上;否则,必须采取严格的工程措施,以防止不均匀沉降。对于半硬半软的土基,也应慎重对待。水电站建筑物水电站进水口设计规范水电站进水口设计规范 (试行)(试行)572.3.2 不应在含有大量推移质的支流或山沟的汇口附近设置进水口。2.3.3 进水口应避开容易聚积污物的回流区,并应

101、避免流冰或漂木的直接撞击。3.1.6 多泥沙河流上的大型或重要工程,最终选定的进水口防沙设施应通过水工泥沙试验验证。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 2.1.6 钢管首端的快速闸阀或事故闸阀必须有远方(中央控制室)和就地操作装置,操作装置必须有可靠电源。2.1.7 紧靠快速闸阀和事故闸阀下游必须设置通气孔(井)或通气阀,充水阀出水水流不得封堵通气孔口。通气孔上端宜在启闭室之外,高于校核洪水位。5.1.4 钢管抗外压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 明管的管壁和加劲环 2.0;(2) 地下埋管和坝内埋管:光面管和锚筋加劲管的管壁 2.0;用加劲环加劲的钢管管壁和加劲环 1.8。7.3.2

102、 地下埋管(包括岔管)应尽量减小钢管、混凝土和岩石三者之间的施工缝隙。一、平洞、斜井应作顶拱回填灌浆。顶拱回填灌浆压力不得小于 2kgf/cm2,且应在混凝土浇筑后至少 14d 才能开始回填灌浆。7.3.3 若钢管与混凝土衬砌段连接,在钢管首端必须设止水环。若周围岩石渗透性较强,为防止混凝土衬砌的渗漏水增加钢管的外水压力,还须在钢管首段作环状防渗帷幕及排水。7.4.4 钢管与混凝土之间必须进行接缝灌浆,灌浆压力宜取 2.0kgf/cm2。预留灌浆孔周围应补强,灌后应仔细封堵。7.4.5 与混凝土段连接的钢管管口必须设阻水环,并应设排水设施。8.0.5 对岔管等重要结构可在作模型水压试验和测量应

103、力、应变后,续作爆破试验。实测整体屈服压力安全系数(折算为原型后)不得低于 2。实测爆破压力安全系数不得低于 3。9.1.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作原型观测:一、1、2 级钢管;二、3 级钢管,电站装机容量等于或大于 10 万 kW 者必须作原型观测;10 万 kW 以下者宜作原型观测;三、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钢管。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试行)试行) 2.2.2 主厂房主机间的长度和宽度,应按机组台数、水轮机过流部件、发电机及风道尺寸、起重机吊运方式、进水阀及调速器位置、厂房结构要求、运行维修和厂内交通等确定。五、当机组段有泄水、排沙孔时,应同时满足各孔口的结构强

104、度、构造及施工要求。2.2.5 主厂房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应满足机组部件吊装的需要。2.2.6 厂内交通设施,包括楼梯、转梯、爬梯、吊物孔及水平通道、廊道等主要交通,应便利管理、检修、处理故障迅速,满足防火、防潮、通风需要。发电机层及水轮机层主要通道尺寸及楼梯宽度、坡度、安全出口应符合机电设计规范的要求。2.2.7 水轮机机坑的布置及尺寸应满足机组安装、维修要求。封闭式机坑应设进出通道。5.1.2 地下厂房洞口位置,应尽量避开风化严重或有较大断层通过的高陡边坡地带;应58避开滑坡、危崖、山崩以及其他软弱面形成的坍滑体。5.1.3 地下厂房主洞室纵轴线选择应综合考虑地质构造面的影响和地应力场。一、

105、主洞室的纵轴线走向,应尽量与围岩的主要构造弱面(断层、节理、裂隙、层面等)呈较大的夹角。同时,应注意次要构造面对洞室稳定的不利影响;二、在高地应力地区,洞室纵轴线走向应考虑地应力方向,有利于洞室围岩稳定。5.1.12 交通运输洞的布置原则:一、交通运输洞的宽度及高度应满足设备运输要求,如运输洞兼作其它用途时,其断面尺寸还应考虑其它使用要求;二、交通运输洞的纵坡和转弯半径可参照公路和铁路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安装间前应有一段平直段;三、交通运输洞的进口一般宜位于非常运用洪水位以上。进口高程若低于非常运用洪水位,则须设置可靠的防洪防淹措施和人员安全进出口;五、地下厂房至少应有 2 个进出通道。5.1

106、.15 地下厂房设计中,应妥善解决通风、防潮、防火问题。地下厂房各部分的温、湿度控制标准及通风量应满足通风设计要求,通风洞的布置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通风洞除必须专设者外,一般应充分利用交通运输洞(井)、出线洞(井)、无压尾水洞以及主厂房天棚吊顶上方空间等附属洞室兼作送风道或排风道之用;二、蓄电池室布置于地下时,必须单独设置专用排风道,以便将有害气体直接排出洞外;三、主要通风系统的通风机尽可能远离主、副厂房布置(如布置在洞口或单独的洞室内),若布置在主、副厂房内或其邻近地方时,应有防止噪声影响的有效措施。5.1.16 地下厂房、主变压器及高压开关站等洞室的防渗排水可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

107、工程布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一般在洞室边壁上设防潮隔墙,靠地下水来源一侧增设排水孔,将渗漏水集中排向集水井;二、洞室距离水库较近时或在地下水丰富地区,应加强前沿部位的防渗、排水措施,必要时可在洞室群外围分层设置排水洞,并在排水洞内设置排水孔,以截断渗水并排出。5.3.11 抽水蓄能厂房设计除应符合常规水电站有关设计规定之外,尚应注意下列问题:二、厂房应有可靠的防淹措施,防淹设计标准及可靠性应不低于常规水电站厂房的要求;四、对于埋深大的地面式厂房,宜加强基础防渗排水措施,当采取强迫排水降低扬压力时,排水泵及电源必须可靠;五、对于要受到泄洪建筑物泄洪影响的尾水渠,应考虑尾水位的变幅及河道冲刷物淤

108、积对抽水的影响,应保持抽水所必需的工作水深。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 4.1.7 屋内、外机电设备的事故油严禁排入河道及主厂房内集水井。4.1.11 主厂房进厂路面高程应在厂房设计最高尾水位以上。否则,应设置挡水墙或防洪门,以及第二个进厂交通道。4.1.14 主、副厂房内的安全出口、通道及楼梯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主、副厂房各层、全厂性操作廊道应有两个及以上不相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门净宽不应小于 0.8m,并应向外开;二、一般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2m,主要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高度均不应小于2.2m;59三、一般楼梯净宽不应小于 1.0m,主要楼梯净宽不应小

109、于 1.2m。主要楼梯坡度不宜大于 35(机组段上下楼梯除外)。大型水电厂每个机组段,宜设一个从发电机层到水轮机层(或中间层)的楼梯。4.3.4 有爆炸或燃烧危险的副厂房,不得向厂内其他房间或走廊开窗,孔洞也应加以封堵。4.3.10 蓄电池室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面积按每立方米房间容积为 0.05m2 泄压面计算。泄压设施的布置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设备和人身的安全。管理设施设计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3.0.1 为保证堤防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规划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为工程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6.1.3 防汛期间堤防通信网的可

110、通率应不低于 99.9%。6.5.1 堤防通信设备的电源必须稳定可靠。1、2 级堤防工程的 1、2 级管理单位,应采用双回路交流供电方式,并配置通信设备专用蓄电池和柴油机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8.3.3 生产、生活区必须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设备容量,应能满足防汛期间电网事故停电时,防汛指挥中心的主要生产服务设施用电负荷的需要。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3.0.1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4.0.5 水库内、外通信,应采取先进设施。对外要建立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以及水库上、下游主要水文站和上、下游有

111、关地点的有线及无线通信网络。4.0.14 工程管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修建,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5.0.1.1 水库的调度运用,应依据水库工程的任务、防洪兴利调度运用原则和工程建筑物的运用条件,制订水库调度运用规程要点。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2.0.1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应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规划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6.2.2 水闸工程的通信系统,应与邮电通信网连接。特别重要的水闸必须设置与有关防汛指挥中心以及当地政府联接的专用通信设备。7.3.3 防汛指挥调度系统、通信系统、闸门启闭设备的动力系统和现场照明,均属一级用电负荷,除正常供电电源外,应设置事故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供电中断时继续供电。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12.0.1 灌区运行调度、维修管理以及试验观测需要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附属工程设施应包括生产生活用房、试验站、通信系统和必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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