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学第二章律师的性质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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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律师学(第三版)主编主编 陈卫东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章 律师的性质与任务u关键词l律师的性质 国家法律工作者 社会法律工作者 律师的使命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节 律师的性质u一、我国律师法中律师性质的演变l1律师暂行条例中“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定性l2有关律师性质争论的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仍然认为应将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第二种观点认为,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 第三种观点认为,律师应当是自由职业者。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l31996年律师法对律师性质的界定l42007年修正后的

2、律师法对律师性质的进一步明晰u二、我国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包括律师的社会地位和诉讼地位。 律师的社会地位是随着律师制度的不断发展及在法律制度中重要性的逐渐提高而获得与提高的,亦是律师职业长时间发展的结果。 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享有法定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节 律师的任务u一、律师的任务l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l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l3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u二、律师的业务与职责 律师的业务:我国律师法律师法第第28条条 律师的职责:律师法律师法第第29条、第条、第30条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律师学(第三版)主编主编 陈卫

3、东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章 律师的执业原则u关键词l律师执业原则 职业道德 执业纪律 监督 依法独立执业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节 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条第条第1款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宪法和法律不仅是我国律师法对律师的要求,许多国家的律师制度都有类似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节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u一、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u二、律师执业纪律的主要内容l1关于执业资质方面的执业纪律。l2与委托人之间的执业纪律。l3律师执业推广方面的执业纪律。l4同业之间的

4、执业纪律。l5在诉讼与仲裁中的执业纪律。l6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执业纪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u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处罚方式 根据职权的不同,全国律师协会和司法部在规章中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方式。 律师协会行使的处罚方式主要有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司法行政机关对于律师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u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含义 我国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条第条第2款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

5、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要忠于事实真相,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使自己的全部业务活动都建立在充分可靠的客观事实和证据基础上。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必须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为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u二、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律师应当全面客观地考察案件事实,提出确凿、充分的意见和材料。 以法律为准绳,要求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以国家现行的有效的法律作为衡量是非曲直的准绳。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节 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u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条第条第3款款规定,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

6、人的监督。l1国家的监督。l2社会的监督。l3当事人的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节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条第条第4款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u一、律师执业权利保护 2007年律师法修订中,除继续强调律师有依法办理法律事务,参与诉讼、仲裁,发表意见等权利之外,在以下方面更是有重大的突破:l第一,会见权中的不受监听。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3条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l第二,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权范围的扩大。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4条条l第三,调查取证权。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5条条u二、律师人身权利保护

7、2007年律师法律师法第第3条第条第4款、第款、第37条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律师学(第三版)主编主编 陈卫东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章 律师的素质和技能u关键词l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 基本执业技能 会见 咨询 书状 谈判 调解 调查 诉讼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节 律师的政治素质u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u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u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节 律师的业务素质u一、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u二、提高外语水平,掌握丰富的经济和科技知识u三、律师要有一定的文学修养u四、律师要

8、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u五、律师要有科学思维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节 律师的基本执业技能 律师执业技能,是从事律师业务的基本工作方法。u一、律师会见技能u二、律师咨询技能l1确定选择性办法,即确定各种可供选择的办法。l2分析选择性办法的后果。l3衡量选择性办法并作选择。u三、律师书状技能l1遵循格式,事项齐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l2主旨明确,取材精确。l3叙事清楚,说理充分。l4语言准确,句式规范。l5修辞恰当,表述简练。l6逻辑严密,结论正确。u四、律师谈判技能l1倾听技巧。l2发问技巧。l3应答技巧。l4引诱技巧。l5让步技巧。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u五、律师调解技能l1始终抓住“主持”工作重点。l2尽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l3正确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l4善于借助有关部门的力量。u六、律师调查技能l1调查步骤。l2调查方法。u七、律师诉讼技能l (一)律师阅卷技能 1律师的阅卷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刑事诉讼阅卷。 (2)民事诉讼阅卷。 2律师阅卷的方法 (1)阅读。 (2)摘录。 (3)分析。l(二)律师举证技能 1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2运用证据的技能l (三)律师论辩技能 1律师论辩的基本特点 2律师的论辩技能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律师学(第三版)主编主编 陈卫东陈卫东

10、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八章 律师事务所u关键词l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和终止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节 概述u一、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的名称和任务 律师执业机构是指律师开展日常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目前,我国将律师执业机构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律师事务所。u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l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l2合伙律师事务所l3个人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节 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和终止u一、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条件u二、律师事务所的审核机关和申办程序u三、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u四、律师事务

11、所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u五、律师事务所的终止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u一、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直接实施行政管理 我国律师法在总则第4条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u二、律师事务所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根据民主管理的原则,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律师组成的律师会议。 律师事务所采取主任负责制,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u三、律师事务所内部一整套业务管理制度l1统一收案制度。l2案件讨论制度。l3请示汇报制度。l4工作总结制度。u四、律师事务所的分配制度 律师事务所的分配制度应坚持以下三项原则:l(1)按劳分配的原则。l(2)国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l(3)合法分配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u一、律师事务所的权利l1统一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权利l2按国家规定统一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权利l3自主用人的权利u二、律师事务所的义务l1按时缴纳管理费、会费等各种费用和参加年检的义务l2依法纳税的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l3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义务l4对律师加以考核、监督的义务l5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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