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件: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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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实施执法 n n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使用执法的。 孟德斯鸠提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一、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二、执法依据的多样性和等级性三、执法内容的广泛性四、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五、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六、执法具有效率性执法种类:一、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行政监督、行政处理和行政司法二、根据行为内容的不同分为:赋予、暂停或取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执法授予、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某种权益的执法课加、减少或免除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

2、义务的执法解决处理行政相对人某一争议的执法执法体系一、人民政府的执法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颁布法律文件,针对不特定的个人)二、职能部门的执法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三、法律明确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企业 事业单位四、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执法原则n n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自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自由裁量的行为,必须依法恰当、公正地处理。所谓自由裁量的行为,必须依法恰当、公正地处理。所谓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不对执法行为进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不对执法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而是在一定幅度和范

3、围内给予执法者行详细的规定,而是在一定幅度和范围内给予执法者选择的余地。因此,行政执法机关或人员根据违法者选择的余地。因此,行政执法机关或人员根据违法者的情节手段在一定幅度和范围内具体确定时,应当恰的情节手段在一定幅度和范围内具体确定时,应当恰当、公正。所谓恰当就是使所受的处理与所实施的违当、公正。所谓恰当就是使所受的处理与所实施的违法行为的情节相适应,轻重有度。所谓公正就是处理法行为的情节相适应,轻重有度。所谓公正就是处理具有同一违法行为、同样或类似情节的不同对象时,具有同一违法行为、同样或类似情节的不同对象时,应当公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应当公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

4、则。三、效率原则 讲求效能 四、正当程序原则守法n n守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守法在通常人们所讲的“奉公守法”中守法的涵义,大多限于不违法,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或做法律所要求做的事情。这是消极的、被动的。 但这里所说的守法,不仅包括这种消极、被动的守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 一、守法的主体 二、守法的范围三、守法的内容权利与义务守法的理由一、守法是法的要求二、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守法与获得利益有一致性(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三、惧怕法的制裁四、出于社会的压力五、出于心理上的惯

5、性 心理上惯性的产生是社会化的结果 六、道德的要求 道德是法律的内核守法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 2按照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模式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后果时,主动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 n n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特点 1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2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3司法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如判

6、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司法体系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区、县)基层人民法院(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专门人民法院(成都铁路分局、攀枝花(西昌)铁路分局)铁路(成都铁路分局、攀枝花(西昌)铁路分局)铁路运输法院运输法院(成都铁路局)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局)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三、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1主体不同 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二者具有各不相同的特定主体。 n n2内容不同 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

7、,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3程序性要求不同 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而执法活动虽然也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由于执法活动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n n4主动性不同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而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司法的要求一、正确 追求真实性、实事求是二、合法三、及时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司法原则 1司法公正 2. 司法中立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党政分开 二、司法权不受行政权干涉 三、上下级法院要分开 四、同一法院内法官独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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