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职场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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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職場性騷擾圖片來源:http:/ 名:束義正束義正l現 職:明新科技大學幼保系/通識中心講師l經 歷:親民專校、華梵大學、杏陵基金會l專 長:性別研究、心理諮商、社會工作l性平宣導:台北縣勞工局工作平等宣導團講師l專業資格: (1)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就業服務乙級監評人員 (2)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實務領域 (2)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人才庫 (3)教育部-兒少保護講授師資人才庫2什麼是性騷擾?l工作職場vs.校園vs.社會生活l職場上遇到性騷擾性別工作平等法 縣(市)政府勞工處(局)受理。l校園內遇到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 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l社會生活遇到

2、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 警察局受理。3情境考驗l情境情境1:下班後同事相邀唱歌,同事間發生性騷擾事件l性騷擾防治法 l情境情境2:下班後老闆對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l性騷擾防治法l如後續有影響其工作權利,屬性別工作平等法 4情境考驗l情境情境3:小吃店老闆對工讀生性騷擾 l性別工作平等法 l情境情境4:小吃店老闆或員工對客人間性騷擾事件l性騷擾防治法l情境情境5:國會助理如遭行政機關國會聯絡人性騷擾l性別工作平等法 5情境考驗l情境情境6:學生對老師性騷擾l性別平等教育法 l情境情境7:學生放學時被路人性騷擾l性騷擾防治法l情境情境8:學生放學時被鄰校學生性騷擾l性別平等教育法l情境情境9:實習老師

3、被學生性騷擾 l性別平等教育法6情境考驗l情境情境10:實習老師被另一實習老師性騷擾l性別工作平等法 l情境情境11 :實習生被實習場所員工性騷擾l性別工作平等法l情境情境12:便利商店工讀生被顧客性騷擾l性別工作平等法7性騷擾如何認定? l (一)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2項 (94.2.5公布,98.1.23第2次修正)l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12條、第24條及第25條外 ,不適用本法之規定。l補充說明:12條強調煤體不得報導被害人身分。 違者依24條罰6-30萬,沒收物品,限期改善。8性

4、騷擾如何認定? l (一)性騷擾防治法 (94.2.5公布,98.1.23第2次修正)l補充說明:25條l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l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9摟腰算性騷擾摟腰算性騷擾 判拘役判拘役40天天 在竹科擔任業務副理的36歲張姓男子,因愛慕坐在隔壁的胡姓女同事,常以手機簡訊、MSN噓寒問暖,胡女多次拒絕追求。但張男在97年2月公司聚餐時,趁酒後攬著胡女腰際,胡女覺得不舒服提告,新竹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張男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約4萬元。 201

5、0. 2. 8.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 10性騷擾如何認定? l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 (93.6.23公布)l五、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l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11職場性騷擾如何認定? l (一)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 (91.1.16公布,97.11.26第2次修正)l 1.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 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 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 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 或影響其工作表現。12職場性騷擾如何認定? l (一)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l 2.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

6、明示或暗示之性 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 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 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 懲等之交換條件。13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名詞的定義l第3條: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受僱者: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二、求職者:謂向雇主應徵工作之人。 三、雇主:謂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 。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 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 四、薪資:謂受僱者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 資、薪金及按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 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14職場性騷擾如何認定? l(二) 性別工作平等

7、法施行細則第4條l本法所稱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 事件發生之背景、 工作環境、 當事人之關係、 行為人之言詞、 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15職場性騷擾的一些案例解析(一)交換式性騷擾案例(二)言語性騷擾案例(三)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案例16交換式性騷擾案例解析l(一一)案例劇情案例劇情(1/2)l芸芸(化名)擔任旅運公司業務員工作,某日隨副總經理開車外出洽公,與客戶道別後,副總以業務為由,邀請芸芸至某KTV店觀賞影片。副總至KTV店租下包廂後,趁芸芸去洗手間時,擅選一部限制級影片辣手情魔,並在芸芸回座後趁機毛手毛腳(撫摸肩部、胸部及大腿),而芸芸先是一愣,隨即嚴詞拒絕並逃離現場,

8、但因深怕得罪上司,故在KTV店的大廳等候。l本案例改編自勞委會勞委會(2001)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宣導手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宣導手冊17交換式性騷擾案例解析l(一一)案例劇情案例劇情(2/2)l副總為安撫芸芸,乃請芸芸至台北市仁愛路魚翅鮑魚燕窩餐廳吃魚翅大餐,並於晚上以自用車載送芸芸返家。嗣後副總又曾多次單獨邀約芸芸,但芸芸因有前車之鑑均予婉拒,l自此副總開始軟硬兼施,利用職權多方打壓,三月時調整業績計算方式,讓芸芸不得調薪,四月初又交待副理以言詞施壓,並逼問外出行蹤、目的及對象等私人問題。五月再由外勤轉調內勤擔任電話總機工作,同時調降薪資,致使芸芸身心俱疲,無法專心做事,而經常請假。最後,公

9、司在六月時以業務績效不彰且出勤記錄不佳為由,要求芸芸在同月二十日離職。18交換式性騷擾案例解析l(一一)案例結果解析案例結果解析(1/2)l法院在認定性騷擾行為確實發生後,主要以保護人格權法益之論點加以切入,而做出部分有利於原告之判決。根據法院之見解,對人格尊嚴及人格價值之保護益趨周密一事,已屬世界潮流,而人格權之內容,應做擴張之詮釋,無論是精神、道德或經濟層面,凡與生存及生活不可分離者均屬之,其範圍包括生命、身體、名譽、自由、姓名、身份及能力等,而有關身體權之保護,自包含有身體不受外界具有性意味之侵擾,無論加害人係以言詞或身體接觸為之。19交換式性騷擾案例解析l(一一)案例結果解析案例結果解

10、析(2/2)l法院認為在本案之情形,被告對原告所為不受歡迎之性騷擾行為,即屬對原告身體權之侵害,使原告在精神上感到侮蔑與輕視,則原告依據民法第195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訴請被告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應屬於法有據。此外,法院還認為由於兩造社經地位之不對等,而被告尚曾對原告提出誹謗之告訴,使其難免訟累,且並未向原告就此性騷擾事件道歉,因此,法院在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資力及原告受害情形後,判決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十萬元之非財產上損害,而非其所請求之四十萬元。20言語性騷擾案例解析l(二二)案例劇情案例劇情(1/2)台北市呂姓女子不堪公司的饒姓男主管長期言語性騷擾,憤而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饒姓主管

11、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判決饒應賠償呂女精神慰撫金20萬3千多元。 本案是國內司法史上首宗辦公室男主管因言語性騷國內司法史上首宗辦公室男主管因言語性騷擾,被法院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賠的案例。擾,被法院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賠的案例。20多歲的呂女高職美工科畢業後,到亞永公司從事禮品設計師的工作,40多歲的饒是其主管。原文刊登於原文刊登於【2008-02-14/Upaper/6版版/焦點焦點】21言語性騷擾案例解析l(二二)案例劇情案例劇情(2/2)呂女指控,2年多前上班時饒開始對她說妳的脖妳的脖子很漂亮、妳的腳踝很美、我最喜歡看年子很漂亮、妳的腳踝很美、我最喜歡看年輕女生穿低腰牛仔褲、聽說看女人

12、鼻子兩旁鼻輕女生穿低腰牛仔褲、聽說看女人鼻子兩旁鼻翼大小,就可以知道那個女生的胸部好不好看翼大小,就可以知道那個女生的胸部好不好看。饒在公司每個月祭祀拜拜時,將貢品的水果排列成女性胸部、下體或男性生殖器形狀,或擺出不雅動作,要女性同事觀看。呂女不堪饒長期言語性騷擾,1年多後離職,向法院提告,並向台北縣勞工局申訴。 22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案例解析l(三三)案例劇情案例劇情(1/2)l本案為紀念醫院麻醉部護士女士申訴於任職期間遭受麻醉科醫師職場性騷擾。申訴人聲稱,姓醫師素行不良,並非僅只她一人受害,若非其堅持申訴,姓醫師很可能繼續騷擾其他護士。但在其向院方陳情申訴後,院方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

13、,未曾積極調查處理,也未公開說明事件真相及處理方式,導致科內許多男性同仁對其常予異樣眼光或冷嘲熱諷,致使礙於流言之苦。l本案例取材自勞委會勞委會(2001)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宣導手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宣導手冊23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案例解析l(三三)案例劇情案例劇情(2/2)l後來申訴人被迫調職,且八十八年度調薪幅度比其他同事低許多,而院方不但不給予騷擾者適切懲處,甚至將其擢昇為麻醉部代部長。故申訴人以院方處置過程冗長,且未能秉公處理及善盡雇主維護平等無歧視之工作環境的責任,構成就業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提起申訴。l本案例取材自勞委會勞委會(2001)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宣導手冊工作場所性

14、騷擾防制宣導手冊 24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案例解析(三三)案例解析案例解析(1/2)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定有明文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所僱用員工不得以階級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 、出生地、出生地、性別、性別、性傾向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年齡、婚姻、容貌 、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由予以歧視。其立法意旨乃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禁止因“性別”造成之就業歧視,藉以保障男女工作權之平等。25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案例解析(三三)案例解析案例解析(2/2) 工作之騷擾,非但造成勞工身心之不安且影響其工作意願、工作

15、表現及其職位之獲得、升遷及待遇,有悖兩性工作平等之精神。抑有進者 ,雇主對於職場之同仁負有管理監督權,應有義雇主對於職場之同仁負有管理監督權,應有義務提供勞工免於遭受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對於務提供勞工免於遭受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對於騷擾事件應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懲戒措施,以確騷擾事件應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懲戒措施,以確保受僱者之權益。保受僱者之權益。 26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一)知法、賦權、守法、尊重 知法 認識性別平等相關法律 賦權 知道與運用法律保障權益 守法 行為遵守法律的規範 尊重 尊重性別差距,和諧共生27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二)勞工在面對工作場所性騷擾應採取的應

16、對方式l1.進行溝通:告訴騷擾者停止這種行為l2.告知可信任的人l3.記錄性騷擾事件: 發生的完整經過、時間、地點、 嘗試阻止與抗拒、你的感覺、對你的影響、 列舉目擊者、目擊者的反應、。28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二)勞工在面對工作場所性騷擾應採取的應對方式l4.尋求協助: 向組織(公司)內相關單位申訴 向相關婦女團體求援 向縣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申訴 台北縣申訴電話-29676902l5.向相關司法單位提出控訴29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三)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性工法13條)l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

17、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所公開揭示。l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l違者依(性工法38-1條)罰1050萬罰鍰。 30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l(三)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性騷法8條)l第8條:(定期舉辦或參與相關教育訓練) 前條所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 用人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防 治性騷擾之相關教育訓練。31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三)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性工法27條)第27條: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

18、十二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 ,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雇主 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 ,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 雇主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 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雇主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 ,令雇主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雇主賠償損害時,對於性騷擾之行為人,有求償 權。32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l性騷擾防治法第10條:(差別待遇者之損害賠償責任)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對於在 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 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 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人,不得 為不當之

19、差別待遇。 違反前項規定者,負損害賠償責任。l重點分析:此法條旨在保障申訴人及其他參與處 理案件者不受報復。33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l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罰則) 對他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 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l重點分析:對他人性騷擾者,罰1萬至10萬元。 34和職場性騷擾say goodbyel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罰則)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 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 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 鍰至二分之一。l重點分析:利用職務之便而對他人性騷擾者,得 加重罰鍰。 35謝謝聆聽電子信箱束義正老師 yjshumust.edu.tw歡迎來信討論問題本課程大綱及內容與淡江大學徐佐銘教授共同研討,特此誌謝!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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