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导轨架上的限位挡块未及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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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导轨架上的限位挡块未及时安装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机械伤害、定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做出强大的功能作用于人体的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机械伤害人体最多的部位是手。机械伤害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机

2、械伤害表现为:(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3)、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超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造成的伤害。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1、事故简介2008年10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阳光城”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人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12人当场死亡。2、事故发生经

3、过宁德市霞浦某工地3#楼25层楼面混凝土10月29日浇注完毕,10月30日早上非操作人员擅自开机,共12名工人乘坐施工升降机东侧吊笼上行,当吊笼上行至第44、45节标准节时,由于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的螺母均已脱落,致使上部4节标准节侧翻,向东倒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因吊笼重力和冲击力的作用,致使吊笼滚轮和安全钩滑脱标准节,对重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吊笼坠落。经现场勘验,该施工升降机由山东省某工程机械公司制造,型号为SCD200/200,2007年3月出厂。现场已安装46节标准节,高度69.37米(每节高1.508米);自下而上在第7、14、18、22、26、30、34、37、4

4、1节标准节底框装有附着架,上部自由端高度为9米,标准节中心距建筑物外边缘3.02米;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钢管架搭设至建筑物24层,卸料平台脚手板铺设至21层。事故现场施工升降机第42节标准节顶部(离地面高度63.3米)以上4节标准节向东倾翻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标准节结构未见破坏;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留在第43节标准节上,螺母已脱落,螺纹未见损伤,其中一个螺栓的螺纹有明显积尘(见图1);东侧2个连接螺栓未脱开,呈弯曲状(见图2);在倾翻的第44、45节标准节上,有吊笼脱落时留下的明显刮痕。东侧吊笼坠落在附楼2层、距施工升降机中心约6米的平台上,吊笼变形严重(见图3);东侧吊笼对

5、重落在基座上,且导轮未脱离对重导轨,其连接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随吊笼落在地面;西侧吊笼停在楼层8层,对重悬挂在第30节标准节处,对重钢丝绳未脱离顶部滑轮。现场勘验中还发现:在第40、41节标准节及倾倒的第44、45节标准节连接处各有一个螺栓无紧固螺母;第26、28、30、32、37节标准节处共有7个连接螺栓的螺母松动;顶部滑轮架底座4个连接螺栓缺2个(对角各缺1个),顶部滑轮轴的紧固螺母松动;地面西侧防护围栏门机械联锁装置缺失,东侧防护围栏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图1 :留在第43节标准节上的连接螺栓图2:第42、43节标准节间东侧的连接螺栓图3:坠落的吊笼3、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是导轨架升高后,上

6、限位行程开关挡块、极限开关上挡块未及时安装,司机误操作(未及时平层)后梯笼冲顶,导致最高附墙点以上导轨架标准节的联接螺栓损坏,导轨架断裂后梯笼高处坠落,造成笼内人员伤亡。4、事故结论与教训(1)企业管理松懈,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缺位,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严重不到位,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紧固螺母脱落,未能及时检查并采取措施;(2)企业及其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力量配备严重不足;(3)施工企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与安全生产要求不匹配;5、事故预防对策:(1)、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具体表现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项目部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未开展定期或不定

7、期安全检查;出租单位不具备设备检修能力,误以为设备检测检验合格、有报告就行了,在出租期间未检查设备安全状况;安装单位注重初始安装及拆卸,对施工电梯升高作业不重视,有时升高作业由总包单位或出租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完成,或升高作业后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此外,工程监理不具备起重设备专业知识,致使安全监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2)、设备资料不齐全。虽然目前大部分施工电梯已按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了设备备案手续,但是设备历次安装、使用记录不齐全,如设备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项目部周检记录、企业月检记录,施工电梯装拆、使用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等资料不齐全。关系到梯笼安全的重要构配件修理

8、记录不齐全,包括维修驱动装置,更换防坠器等资料,重要部位维修焊接后无焊缝评定合格资料等。(3)、设备安装、升高及拆卸时未按操作规程、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作业。首先是设备基础,施工单位常认为设备荷载不大,对设备基础重视不够,如设备安装在软弱地基上未经处理,或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而板下未按规定加固。其次是导轨架安装,安装时其垂直度未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垂直度偏差超出万分之五;导轨架顶部自由高度超标(一般不超出九米)、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超标时擅自接长附墙件,附墙架的首层高度超标(一般不超出六米)以及层间距超标(一般不超出九米),或者附墙架附着不牢固,如穿墙螺栓未按规定设置等;还有,导轨架联接螺栓未使用说明

9、书指定的高强螺栓,使用普通螺栓或未按产品说明书安装;梯笼运行时与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挑架等障障物间距小于0.25米,可能造成干涉;最后是安装、升高及拆卸作业时未安排专职人员现场监管,作业时未挂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完成后未办理交接手续即投入使用。(4)、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管理不到位。首先是制动器。由于电梯起动、停止频繁及作业条件变化,制动器容易失灵,应加强维护,保持自动调节间隙机构的清洁。部分施工电梯的电机制动器连接U型手闸拉手未保留2-3mm的松动间隙,影响制动盘自动补偿甚至导致不能制动;其次是防坠安全器,部分产权单位未按规定及时送生产厂家或有资质单位检定(检定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又如有的产权单

10、位无备用防坠安全器,在检定有效期将满前再拆卸送检,导致现场有可能在无防坠安全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设备。部分设备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一次防坠落试验,或试验无记录。第三是上限位装置失效,其一是限位行程开关在频繁使用后失灵,其二是导轨架上的限位挡块未及时安装或安装不牢固,而后者往往出现在导轨架升高后。另外,如果限位挡块安装位置过于接近导轨架顶(越程一般应超出两米),也可能会发生梯笼冒顶的险情。为避免梯笼冲顶,有的施工电梯最上一道标准节未装齿条,效果较好。第四是极限开关,在导轨架上的限位挡块未及时安装、开关杆未伸出的情况下使用,不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最后是梯笼门机电联锁装置,该装置一般是用行程开关控制的,

11、有可能在频繁使用后失灵,有的电梯加装了机械式门联锁装置,效果较好。(5)、电梯日常使用管理不规范。梯笼内无限载牌、操作规程牌;部分施工电梯司机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试车,也未正确履行交接班手续;部分司机利用上、下限位装置平层;部分施工现场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未锁好电梯,可能会有其他人员擅自操作电梯;未按时检查驱动齿轮与导轨架齿条的工作间隙及磨损情况;未按时检查驱动装置减速器润滑油情况;楼层清理建筑垃圾时乱扔,建筑垃圾(比如扣件)可能会卡在导轨架齿条与上行的梯笼驱动轮之间;部分施工电梯未按规定装设楼层联络信号装置;有的进料平台口无楼层标志或标志不明。总之,针对上述存在的各类问题,参建各方应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在施工电梯安装、提升、拆卸等各个环节,施工总承包及出租、安装单位应认真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特别要强调程序控制,规范化作业流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严加监管,各方齐抓共管,确保设备使用安全,以创造更大的安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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