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78340363 上传时间:2024-08-24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1,0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证据课件(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第第第八八八八章章章章 证据证据证据证据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目录目录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第一节 证据概述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第第八八章章 证据证据首页 前页 后页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知识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了解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2.理解证据、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证明的概念理解证据、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证明的概念3.明确收集证据的范围;对单一证据的审查判断和对全案证据明确收集证据的范围;对单一证据的审查判断和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的特征;证据的运用规则的审查判断;证明的特征;证据的运用规则4.理解

2、和明确证据的采用标准;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理解和明确证据的采用标准;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5.掌握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收集证据的方法和程序;证掌握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收集证据的方法和程序;证明对象、证明标准明对象、证明标准首页 前页 后页能力目标能力目标1.应用本章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解释、解决有应用本章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解释、解决有关涉及证据的诉讼法律问题关涉及证据的诉讼法律问题2.处理涉及有关证据的诉讼程序法律事务处理涉及有关证据的诉讼程序法律事务学习目标学习目标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概述证据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 证据证据,即证明的根据。其本质属性

3、是其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即证明的根据。其本质属性是其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就是围绕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待证事实),收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就是围绕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待证事实),收集证据,提供证据,审核证据,认定证据,以用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为集证据,提供证据,审核证据,认定证据,以用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为根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根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刑事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根据。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根据。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一

4、节第一节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二、证据的采用标准二、证据的采用标准1.证据的内容,必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客观性须具备客观性2.证据必须具备客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观存在的形式真实性标准真实性标准 1. 证据的证明对证据的证明对象是什么?象是什么?2.是否具有实质是否具有实质性意义;性意义;3.是否有具体的是否有具体的要求。要求。关联性标准关联性标准 1.作为言词证据必须符合作为言词证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关法律的规定。2.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有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关法律的规定。3.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

5、 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 证据证据,即证明的根据。其本质属性是其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即证明的根据。其本质属性是其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根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根据。据。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证据种类证据种类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证据的各种存在和表现形式。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证据的各种存在和表现形式。根据根据刑刑事诉讼法事诉讼法第第42条的规定,证据的种类有条的规定,证据的种类有 以下几种:以下几种: 一、证据的种类一、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

6、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 供述和辩解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证据分类证据分类,又称证据的理论分类,是指理论研究者对证据从学理上,又称证据的理论分类,是指理论研究者对证据从学理上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对刑事诉讼具有指导意义的分类有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对刑事诉讼具有指导意义的分类有以下几种:以下几种:二、证据的分类二、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

7、证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一、证据的收集一、证据的收集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的含义的含义的含义的含义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范围范围范围范围方法和程序方法和程序方法和程序方法和程序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一、证据的收集一、证据的收集 收集证据的收集证据的主体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和作是公安司法机关和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以及特定公人的律师以及特定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自诉人。诉人。 1 收集证据的收集证据

8、的客体客体是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是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收集证据的目证据。收集证据的目的和任务是获取能够的和任务是获取能够查明、证实案件有关查明、证实案件有关情况的各种证据。只情况的各种证据。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 2 收集证据是依照收集证据是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定程序,运用合法合法的方法、手段的方法、手段进行的。进行的。收集证据的工作主要收集证据的工作主要是由公安司法机关进是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的,并且贯穿于刑行的,并且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3 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由法定主体进行的专门性诉讼活动。有以下特征:是由

9、法定主体进行的专门性诉讼活动。有以下特征: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一、证据的收集一、证据的收集主动、及时主动、及时主动、及时主动、及时 客观、全面客观、全面客观、全面客观、全面 深入、细致深入、细致深入、细致深入、细致 依靠群众依靠群众依靠群众依靠群众 现代科学现代科学现代科学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技术手段 依法进行依法进行依法进行依法进行 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为了保证收集证据的有效性,公安司法机关的为了保证收集证据的有效性,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收集证据应当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工作人员收集证据应当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首页

10、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属于收集证据的主体收集证据的主体,但是由,但是由于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不同,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权限不尽相于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不同,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权限不尽相同。同。一、证据的收集一、证据的收集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范围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范围 1人民检察院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检察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2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3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证据应按以下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11、院收集证据应按以下的方法和程序方法和程序进行:进行:一、证据的收集一、证据的收集讯问讯问 询问询问 勘验、检查。勘验、检查勘验、检查。勘验、检查 搜查搜查 鉴定鉴定 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 首页 前页 后页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审查判断证据审查判断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是公安司法机关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审核、分析、鉴别、确认的活动。的大小进行审核、分析、鉴别、确认的活动。 二、审查判断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 对单一证据的审查判断对单一证据的审查判断 1.1.审查判断的内容审查判断的内容 2.2.审查判断的基本要求审

12、查判断的基本要求 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 1.1.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与案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件事实的关联程度。2.2.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之间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之间是否有内在的必然的联是否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所有的证据应当是系,所有的证据应当是能够共同证明案件事实,能够共同证明案件事实,排除了一切矛盾。排除了一切矛盾。 首页 前页 后页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法定的主体针对法定的对象,按照法定的,是指法定的主体针对法定的对象,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依法收集的证据查明、阐明和认定待证的案件事实的程序和标准,运用

13、依法收集的证据查明、阐明和认定待证的案件事实的活动。刑事诉讼证明是正确办理刑事案件的必要条件,是整个诉讼活动活动。刑事诉讼证明是正确办理刑事案件的必要条件,是整个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的核心内容。有以下特征有以下特征 :一、证明的含义一、证明的含义证明的主体证明的主体是法定的证明主体是法定的证明主体 证明的目的证明的目的是明确案件事实是明确案件事实 证明的程序证明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 证明活动贯穿证明活动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于刑事诉讼全过程。 首页 前页 后页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证明对象是指法定的直接影响案件正确处理,必须用是指法定

14、的直接影响案件正确处理,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证明对象是证明的客体,由刑事实体法和刑证据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证明对象是证明的客体,由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予以规定。事程序法予以规定。 二、证明对象二、证明对象刑事实体法事实刑事实体法事实 1.被指控犯罪的构成要件被指控犯罪的构成要件事实。事实。2.量刑情节事实。量刑情节事实。3.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 4.排除可罚性的事实排除可罚性的事实 (一)(一)(二)(二)刑事程序法事实刑事程序法事实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事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事实;实;2.违反回避制度的事实;违反回避制度的事实;3.剥夺或限

15、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事实;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事实;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事实;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事实;5.其他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其他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事实等。响公正审判的事实等。首页 前页 后页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刑事诉讼证明三、证明标准三、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理解与适用证明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对诉讼证明中作出充分,是对诉讼证明中作出有罪肯定结论的要求。有罪肯定结论的要求。 2.证据确实、充分,不能过分证据确实、充分,不能过分地强调证据的数

16、量。地强调证据的数量。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充分。4.在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在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证明标准是审判三个阶段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统一的。 证明标准的含义证明标准的含义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应当作出无罪判决;1.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

17、无罪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含义的含义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首页 前页 后页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有以下特征: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有以下特征: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刑事诉讼证明 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收集、审查、运用证据准机关收集、审

18、查、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责任。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责任。刑事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适用仅存在诉讼中证明责任的适用仅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于公诉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在自诉案件的审和审判阶段。在自诉案件的审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存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存在证明责任的适用。在证明责任的适用。 证明责任证明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且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且在法庭审理结束作为裁判根在法庭审理结束作为裁判根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责任。举败诉或不利

19、后果的责任。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而证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而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公安司法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机关。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首页 前页 后页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有以下特征: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有以下特征:五、证据的运用规则五、证据的运用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是指某一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以佐证方式补强的情

20、况下,据以佐证方式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根据。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根据。(一)(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是指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不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证据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证据的运用过程中应予排除。的运用过程中应予排除。(二)(二)首页 前页 后页本章重点内图解本章重点内图解证证 据据真实性标准真实性标准关联性标准关联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收集对单一证据的对单一证据的审查判断审查判断对全案证据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的审查判断证明对象证明对象证据的证据的审查判断审查判断证明证明(证据的运用)(证据的运用)收集的基本要求收集的基本要求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分类收集的范围收集的范围收集的方法和程序收集的方法和程序证据的运用规则证据的运用规则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证明责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标准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