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资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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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 文 全 称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 P A ,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 中介审计/ 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 称A IA ,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 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 会计 、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法 、 战略与风险管理 。至2023年终,累计已有近1 4万名考生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考试考试制度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

2、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行。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的 中 国 公 民 ,可以申请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间境内考生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 、4月 份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份;境 外 考 生 ( 即 欧 洲考区)专业阶段报名时间一般为38月 份 。 报名的具体 时 间 在 各 年 度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发 布 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拟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202

3、3年具体报名 时 间 :考试时间境内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欧洲考区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 1月份。会计考试时间为1 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 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 20分钟。 2023年具体考试时间为:境内考生( 即内地、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考试阶段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专业阶段考试2023年9月1 7日上午08: 301 1: 00 审计( 1 50分钟)下午 1 3: 001 5: 财务成本管理(1 50分30钟)下午 1 7: 301 9:30 经济法(1 20分钟)2023年9月1 8日上午08: 301 1: 3

4、0 会计(1 80分钟)下午 1 3: 301 5: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30( 1 20分钟)下午 1 7: 301 9:30 税法(1 20分钟)综合阶段考试2023年9月24日上午08: 301 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试卷一) (21 0分钟)下午 1 4: 001 7: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试卷30二) ( 21 0分钟)报名方法1.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六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涉及每科1 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

5、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供准考证等使用) ,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 写 xx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XX地区报名登记表 ,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报名费用 考试报名费1 0元 ,考务费40元/ 科(2023年陕西考区) ,不同地区也许有所不同,请考生查看相关规定。假如要参与相关的培训,一般的培训费用大体在300元左右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

6、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 一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 二 )以前年度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解决期限未满者。免试条件1 . 免试规定: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涉及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专家、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 ,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 201 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 ,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

7、门审核拟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2. 豁免规定 ( 一) 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献: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与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 财务管理” 和“ 审计和资讯管理” “ 财务报告” 三个单元科目. ( 二) 中 国 C P A 可豁免美国CM A/CFM证 书 PART-1 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睬计师协会IM A 也于2023年年初

8、,豁 免 中 国 CPA参与该协会的CMA ( 美国注册管理睬计师)和 CFM ( 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 证 书 的PART-1考 试 。 中 国CPA可 以 免 考CM A.CFM的PART-1 ( 三) 中 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23年1月9日, 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 士 特 许 会 计 师 协 会(ICAEW)签 署考试互免协议。根 据 协 议 ,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全 国 统 一考试并取 得 全 科 合 格 的 中 注 协 会 员 报 名 参 与ICAEW的ACA考 试 时 , 可以豁免会计 一 、鉴证、公司和财务、法 律 、管 理 信 息 、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

9、 法 、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 过ACA考 试 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 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 四) 中 国CPA可 豁 免 国 际A IA证 书1 2门课程 根 据 国 际A IA最 新 规 定 :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与A IA考 试 时 , 可以豁免1 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为 会计 、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 法 、 公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2023新 增 ) 。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是 综 合 测 试 ,考

10、 察 执 业 能 力 。( 2023新 增 ) 考 试 范 围 在 全 国 考 试 委 员 会 发 布 的 考 试 大 纲 中拟定。 考试 统 一 用 书 由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全 国 考 试 委 员 会 根 据 每 年 的 考 试 大 纲 统 一 组 织 编写 ,考生在报名时可以直接通过本地财政部门订购。中注协考试委员会一般会在每年的教材发行后根据考生反映的问题再次印发教材答疑。考试规定考试方式为 闭 卷 、笔 试 。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 式 解 答 。考试年限5年 ,从通过第一科考试时间开始算起,5年内必须全科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

11、 试 ,否则第一科考试成绩将作废, 以此类推.成绩管理( -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告知考生。 (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 三 )成绩发布后,假如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 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 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 、

12、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 00元 。 (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 五 )取得所有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 。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 )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办理现行的考试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 。具体做法是: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所有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

13、可持成绩告知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 假如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与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告知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从业方向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与继续教育,才干使资格永久保存。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14、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务所,可进行鉴证。非执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公司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 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 )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 ,由地方考办告知应考人员。 (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 三 )成绩发布后,假如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

15、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 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向参与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 五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毕。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与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注册资格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

16、师协会申请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 、公司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H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注册后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应当告

17、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消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注册证颁发与管理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 、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公司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 自行

18、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消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消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注册材料一、注 册 为 执 业 会 员 ( 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 请 注 册 为 执 业 会 员 ( 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 : ( - )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 二 )注册会计师

19、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 三 )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协议复印件; ( 五 )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 ( 六 )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 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 民 应 当 提 交 由 中 国 劳 动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发 放 的 就 业 证 复 印 件 替 代 此 项 材 料 )

20、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 一 ) 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 二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 三 )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 明 复 印 件 ( 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相关政策考试新政策2023年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方

21、 案 ( 征求意见稿)(2023-08-3008:32:1 0) 会协202362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进一步实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我 会 起 草 了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方 案 ( 征求意见稿) 。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 2. 关 于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22、: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的,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的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 991年正式创建, 至今已举办1 7次考试。 通过不断的改革完善, 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 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连续发展,改革开放的连续深化,以及

23、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规定。 为此, 中注协自2023年“ 四代会” 以来,实行了涉及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行人才战略的基础, 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进一步实行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3年初,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 会 ( 以下简称“ 全国考委会” )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是,以 中国注册会

24、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高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足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 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导致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 通 行 证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思 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3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 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取,在充足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在改革实践中,充足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

25、主线规定。 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为顺利推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保证实现改革的总体目的,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涉及起草、征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 一 )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行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 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1 . 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 、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平常管理,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26、 2. 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工作人员为主,适当吸取外部专家。 ( 三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征询组 1 .境内专家征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行工作等提供征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2. 境内专家征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 四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征询组1 . 境外专家征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行工作等提供征询意见和建议。 2. 境外专家征询组组成

27、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立、实务经历规定等考试基本制度 ;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立、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涉及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立、实务经历规定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

28、织在进行互相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 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一方面重点实行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3年实行,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足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 ;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 如题库建设) 、考 试 方 式 ( 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 特别是在充足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

29、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 一 )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 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 ,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重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有的基础理论知识, 是否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规定。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重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 涉及测试考生是否具有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可以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干参与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

30、考试,每年各举行1 次 。 ( 二 )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考试科目的设立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 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 ” 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 ,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 科 。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新增科目) ;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长测试考生应当具有的涉及公司、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减少,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科目,重 要

31、考 核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规定考生应具有的组织和公司相关知识。 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 ,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重 要 根 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规定,测试考生是否具有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可以合理、 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 ,并测试考生“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等综合能力,涉及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等。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有效;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规定,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 )关于实务经历规定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

32、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规定,拟在考试制度中增长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规定。 鉴 于 现 行 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规定,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规定,即,“ 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规定。即,考生参与最后一科“ 综合测试 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规定。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23年起,实行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保证

33、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23年继续执行1年 。 2023年 ,初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与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与考试。 2023年度考试结束后,参与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所有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 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3年按新考试制度参与考试。 2023年 , 全面实行新考试制度, 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五 、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

34、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英语水平测试目的是,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可以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导致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 通行证” 的重要标志。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 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 在英语环境中工 作 的 能 力 英 语 水 平 测 试 拟 于2023年实行, 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干报考

35、。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六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行,时间安排如下: ( 一 )制订完毕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3年1 9月 ) 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征询组、工作组 ,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送审稿) 。 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二 )制订完毕考试规章和有 关 办

36、法(2023年91 1月 ) 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规定,修 订 和 制 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大纲 、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 ,同 时 修 订 和 制 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 三 )实行准备(2023年1 1月2023年2月 ) 制订 发 布 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布置2023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毕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行的准备工作。 附件2: 关 于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根

37、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 全国考委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简称“ 中注协” )组织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 )已经起草完毕,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 991年正式创建,至今已举办1 6次考试。通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 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38、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连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这就规定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十数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 充足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 进一步探索和结识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 提高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全面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 ( 一 )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规定。

39、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管理征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管理、法律征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公司管理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规定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连续学习能力。为此,中注协制定并发布了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 ,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有的广博的会计、审计、公司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系统描述。 与以上规定相适应,我们应当进一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

40、, 深刻结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规定,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规定,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结识,提高考试理念。 ( 二 )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行。 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 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 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 为此,规定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

41、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 地 区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和 资 质 的 合 作 ,加 快 行 业 国 际 化 人 才 培 养 的 必 然 选 择 。( 三 )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发明了重要条件 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行,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并平稳过渡。 与此同时,内地与香港会计

42、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动。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发明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高、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 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稳步推动,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的、基本思绪、工作机制、改革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重要工作如下: 1 .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征询组,建立了涉及决策、起草和征

43、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 2. 组织开展并完毕相关课题研究,为考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2023年9月 , 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 拟定了“ 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 、 ” 命题制度改革研究” 、 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 三项研究课题 。 目前,已组织专家完毕相关课题研究报告。 3. 完毕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的国际比较。 搜集并翻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累计翻译55万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了不同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和适应性。 4. 组织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见。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毕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3月至7

44、月 ,在全国考委会会议,考试制度改革境内、外专家征询组会议,以及部分地方协会秘书长座谈会上,听取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拟定的改革目的、改革模式、实行环节等给予了充足肯定,并对考试科目结构、实务经历规定、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等提出了建议。根据这些意见,修 订 形 成 了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改 革 工 作 方 案 ( 征求意见稿) 。三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立、实务经历规定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立、考

45、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涉及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立、实务经历规定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互相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 点 研 究 、评 价 的 内 容 。这次工作方案重要是针对考试基本制度。对 命 题 方 式 ( 如题库建设) 、考 试 方 式 ( 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将在实行基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择机实行。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是我们在起草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着力

46、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 是指导我们总结和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成功经验、研究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指导。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的,这就是: 以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高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足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 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 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导致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 通 行 证 根 据 以 上 总 体 目 的 ,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归纳为三

47、个方面,并对英语水平测试提出了设想。 ( 一 )关于考试层级的划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是引导考生不断深化对专业的理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连续提高胜任能力的过程。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充足体现不断提高、不断积累的规律,并使不同阶段的规定有所差异。 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实践看,考试层级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考试层级和科目就较少。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征求 意 见 稿 提 出 我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设 为 专 业 阶 段 和 高 级 阶 段 两 个 层 级 的 结 构 。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重要测试考生是

48、否具有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有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规定;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重要测试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应当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并测试考生“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等的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干参与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 ( 二 )关于考试科目的设计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设计和内容分派应当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规定, 应当与执业环境相适应,并为内容的扩充和整合提供条件。 根据以上结识,征求意见稿在两个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6+1 ”考试科目设计思绪。

49、这一科目设计在现有的五科考试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增长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内容,并按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进行了考试内容的分派。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 ,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 ,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 。 关于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毕。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规定,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 三 )关于实务经历的规定 实务经历规定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

50、国际教育准则都对实务经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规定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或考试中积累实务经历。基于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在注册前必须具有两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 征求意见稿在考试层级划分和考试科目内容的设计上都体现了对实务经历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中或考试之前应当逐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历。 为此,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性规定。即,考生参与最后一科“ 综合测试 考试前,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规定。 ( 四)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改革设想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

51、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中注协从2023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英语测试,并于2023年度初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科目中各增长1 0分的英文附加题。以上英语水平测试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对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为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培养和选拔可以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 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与这次考试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 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

52、“ 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 并 规 定 ,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干报考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 四、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想,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于2023年正式实行。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转换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3年初次实行新考试制度的同时,现行考试制度继续执行一年。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23年初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与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与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与未通过科目( 含新增科目)的考试。

53、按现行考试制度参与2023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3年按新考试制度参与其余科目的考试。2023年 ,全面实行新考试制度 , 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8月27日 注意都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的书哈改革政策问题09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6+1 问题汇总 一 、新制度实行之后, 专科可不可以报名? 答 :可以报名。新制度不改变报名条件,仍然是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即可 报 名 。 二 、关于全科合格证的问题:是5年要考完7科才干全科合格吗?答 :5年内考完专业阶段的所有六科,然后有资格考高级阶段的考试,高级阶段

54、的考试有3次机会( 即3年内通过) , 完毕高级阶段的学习, 就可以拿到全科合格证。 所以,新政策拿证来说,最快是2年 ( 专业1年 ,高级1年 ) ,最长是8年 ( 专业5年 ,高级3年 ) ,考虑到注会考试越来越难,希望考生们考证的时间越短越好。 三 、改革后,是不是不从事审计工作的,全科合格证只有五年有效期,那么,对于不在事务所工作的人这个注会证尚有价值吗? 答 :对新政策的理解有误,按新政策的规定,通过6+1考试的学员, 仍然是可以按规定申请为执业或者非执业会员, 这个是不会变的, 只是在申请加入协会的时间上,增长了一条,即学员应当从获得全科合格证起5年内加入协会,否则全科合格证的效力

55、会出现问题;然后,学员申请为非执业会员后,应当按规定参与继续教育和年检, 这样, 您的注会会员身份就一直有效了, 不会失效的。四、高级阶段的测试假如3年内都没有通过怎么办?之前考过的还算数吗? 答 :目前不明确,据中财鹏博所知,已有相关单位以邮件的方式提醒中注协应当考虑这种情况出现后的解决或者缓冲方法,相信注协会拿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法的。 五 、参与高级阶段规定一年的工作经验,请问是不是事务所的工作经验? 答 :从目前来看,这一条并没有明确是事务所的工作经验,考虑到大多考生在取得全科合格证前也许不会在事务所工作,所以,注协将重要以毕业证的时间为准检查这条规定,即只要毕业证显示己经毕业工作一年了即

56、可,部分省市也许会规定工作单位盖章,但也不规定这个单位是事务所,所以,大家尽可放心. 六 、高级的那一科是什么课程呢?考试方式会不会像公务员的 行政能力测试或者像高级会计师的综合测试方式呢? 答 :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 ,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重 要 根 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 规定,测试考生是否具有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可以合理 、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等综合能力,涉及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等。方式上,我们认为正如您所预计的那样,按“ 公 务 员 的 行政能力测试或者像高级会计师统一

57、考试” 这样考察实际工作,分析,判断的能力。七 、假如我考过了6科的第一阶段的科目,期间我能隔多久参与第二阶段的考试( 我不想一考完第一阶段立即就考第二阶段,想在期间在事务所工作几年,有了经验在考第二阶段)而前面的第一阶段的成绩不会失效? 答:专业阶段6科完毕后,你要在3年内通过高级阶段的考试,方可获得全科合格证。学员在专业阶段结束后,应立即投入高级阶段的考试,由于只有三次机会,每次机会都要好好爱惜的,快刀斩乱麻,得速战速决,以免夜长梦多。事实所的经验,以后考下证来慢慢培养都不急,现在关键要把证考下,这是最急的:中财鹏博会有相关的服务,相信我们的服务会助您顺利通过高级阶段的考试。 八 、取得注

58、会合格证,一定要考英语吗? 答 :可以不考,注会英语测试是自愿参与的测试,英语测试成绩对获得注会合格证和申请加入协会这二项工作没有影响。 九 、新的方法下,假如我在2023一科合格成绩都没有,是不是哪怕2023一次通过5门也是没用的?必须考7门? 答 : 是 的 ,假如截止到2023底止,没有一科有效的合格成绩的学员,从2023起 ,作为新生对待,统一按6+1参与考试。 十 、专业6科, 是考试完旧5科后, , 再 考 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还是可以一起考试,假如2023老考生未完毕五科, 以前的合格成绩怎么办?答 :专业阶段的6科不分先后顺序,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试;假如老考生在202

59、3没有完毕所有五科的考试,那在2023年及之前获得的有效合格成绩(5年内的,2023年追溯到2023年及之后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告知 会协20235号 颁 布 时 间 :2023-1 -1 5发文单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2. 关 于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 二。 。 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

60、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 ,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的,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的 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 一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 二 )调整考试科目 ( 三 )调整成绩有效期 三 、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附件2: 关 于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 考 试 委 员 会 ( 以下简称“ 全国考委会” )批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简称“ 中注协” )发 布 了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以下简称“ 改革方案” ) 。现就改革方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

6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需要。 第二 ,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 第三,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进一步实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需要。 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第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实践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经验基础。 第三,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工作经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 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

62、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的、基本思绪、工作机制、改革内容、衔接办法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重要工作如下: 第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二,开展课题研究,进行理论论证。 第三,组织起草和征求意见。 三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一, 关于考试阶段的划分。 第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立。 第三 ,关于实务经历规定。 第四,关于英文附加题。 四、关于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 为实现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顺利过渡,改革方案提出了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办法。重要涉及以下两点: 第一,规定了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 第二,规定了现行考试制度

63、下有效期内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 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23年 。合格标准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 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 假如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 -9数字说明:“-1 ”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 不含当年) 不得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 不含当年) 不得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 不含当年) 不得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 志 的 为 待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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