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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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务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管理体系,根据市住建委和集团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总承包部、分公司、项目部)在京、外埠所有工程。 第三条 劳务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第二章 系统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施工管理部是劳务管理主管部门,对所属各单位及劳务分承包方兼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各单位应建立劳务管理机构,成立劳务管理组织,设置专职劳务员,不能设置专职劳务员的,必须设有满足岗位标准的兼职人员。 第

2、五条 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及各单位相关人员应按其专业分工,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对口管理。 第六条 施工管理部基本职责 (一)传达上级各部门劳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组织对劳务分承包方的开发、考察与申报。 (三)组织劳务分承包方的市场信誉评价、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资格考核评定并更新发布。 (四)对参与投标的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资格预审。 (五)参加总承包部、分公司组织的劳务分承包发标会、开标会,确认投标劳务分承包方身份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向市住建委、集团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资料备案,并向中标劳务分承包方发送中标通知书

3、。 (六)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及备案组织。 (七)对各单位报送的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统计表、在施工程自查表进行汇总、上报。 (八)劳动力调剂和用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检查方式除联检外,还将进行核查、抽查和巡查。 (九)劳务管理体系完善及劳务管理人员培训。 (十)组织劳务分承包方年度总结表彰;劳务作业人员信访和隐患纠纷化解。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基本职责 (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审核劳务分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特殊工种证件。 (三)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开展及监督对劳务分承包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 (五

4、)审核与劳务分承包方安全协议的签订。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劳务分承包方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整改。 (七)参与新进劳务分承包方的考察与评定。 第八条 经营管理部基本职责 (一)编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范本,并对各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二)审核各单位与劳务分承包方签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三)工程劳务费的结算审核。 (四)参与新进劳务分承包方的考察与评定。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基本职责 (一)组织对劳务分承包方作业人员遵纪守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计划生育、行政卫生、防疫等基本知识的教育。 (二)监督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三)监督项目部办理暂

5、住证、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 (四)监督、检查、落实“民工生活区”管理。 (五)对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劳务费支付工作,原则上付款时必须通过银行转帐至劳务合同指定帐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务费。 第十一条 总承包部、分公司基本职责 (一)劳务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制定劳务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会同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考察劳务分承包方。 (三)劳务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编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确定投标起止日期及开标日期、时间、地点。 (五)编制劳务分包招标标底;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备案资料

6、并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交。 (六)督促劳务分包合同及作业人员的注册和备案。 (七)落实“实名制”管理及组织、实施对作业人员的普法维权培训、考试。 (八)对所属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检查,填写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表(附件一)并保存好检查记录,做到劳务管理自查常态化;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安排整改。 (九)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计划和施工管理部要求相关数据上报。 第十二条 项目部基本职责 (一)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答疑。 (二)与中标劳务分承包方办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相关事宜。 (三)劳务分承包方进场后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

7、 (四)成立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项目部及外施队专职劳务员。 (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表备查。 (六)按照北京市住建委、集团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将劳务管理体系图、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劳务员职责等在项目部上墙明示,明确各管理环节的责任人。 第十三条 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履行北京市住建委及属地住建委的各项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参照劳务员岗位职责,监督检

8、查各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工作开展情况。 (三)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四)在工作例会上要审议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五)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第十四条

9、 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二)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务员工作。 (四)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以及监督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每月及时足额发放。 (五)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 (六)积极配合属地住建委、集团及公司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监督并定期组织隐患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第十五条 劳务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北京市住建委及项目属地住建委、公司的各项规定

10、; 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务员开展日常工作。 (三)将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留存备查。 (四)监督、配合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作业人员注册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备查。 (五)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 日内,检查劳务分承包方是否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备查。 (六)实施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考试,培训考卷留存备查。 (七)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提交真实、有效的花

11、名册、工资表、出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留存备查。 (八)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承包方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 (九)与各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十)每月负责组织“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留存备查。 (十一)按照集团及公司要求每月整理完善内业管理资料备查。内业管理资料清单(附件二)。 (十二)根据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表,每月与相关报表一起,向总承包部、分公司报送在施工程自查一览表(附

12、件三)。 第三章 劳务分承包方的选择及招投标管理 第十六条 劳务分承包招投标工作指导原则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总承包部、分公司自主选择,公司进行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劳务分承包方。 第十七条 总承包部、分公司必须从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至少三家相应专业类别劳务分承包方参与投标。严禁使用未经备案的施工队长,更不得向无资质的企业、“包工头”发包劳务作业,禁止招用零散工。 第十八条 招标过程必须执行公司统一的劳务招标程序,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招标前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报送拟用劳务分承包方申请表(附件四),由公司施工管理部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后报送公司主管领导

13、批准。未通过资格审定或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进行招标的,其招标结果将不被认可。 第十九条 劳务分承包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劳务分包价款中人工费的比例以及金额,公司施工管理部及经营管理部对中标单位的报价进行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组价的,不予办理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在京工程劳务招标程序完成后7 日内,总承包部、分公司相关人员编制好备案资料后,交由劳务员到公司施工管理部办理备案。 第二十一条 在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价低于100 万元的,必须通过公司施工管理部经集团审核后备案,并且不办理增量。劳务分包合同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未经招标不予备案。 第二十二条

14、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分承包方,不得强制投标分承包方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分承包方的竞争。投标分承包方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分承包方的公平竞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对于投标单位人员在投标过程中,贿赂工作人员,并弄虚作假、互相串通等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章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标劳务分承包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 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签订完劳务分包合同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备案和人员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京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人员注册、备案工作,由公司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经集团

15、审核后,由中标劳务分承包方到市建筑业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外埠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人员注册、备案工作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监督、管理 (一)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与其它合同应严格分开签订;其它委托采购与管理内容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不纳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范围。 (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足额支付的相应措施。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

16、式,应采用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五)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劳务分包企业再行分包或转包。 (六)其它要求依照公司经营管理部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实名制”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是落实“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企业及劳务作业人员负有管理监督责任,施工现场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五百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并持证上岗的劳务员;五百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 名兼职并持证上岗的劳务员。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对劳务费结算支付承担直接责任,对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日常用工管理、劳务

17、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负有监管责任。要做好劳务费支付与监管工作,各单位在支付劳务费时,必须要注明人工工资比例,支付后要监督劳务分承包方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工资时要有正规的工资单,领取工资的工人要签字,项目部劳务员要保留一份签字的外施队劳务工人工资单。 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计时工、停工、窝工等,当月发生当月结清。各单位必须每月足额支付并监督全体劳务工人全部工资发放完毕后,方可支付分包合同其它费用。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制定劳务隐患、纠纷、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保障措施。对劳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化解,一时难以根本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做

18、好控稳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十条 劳务分承包方执行“实名制”“八统一”管理。即 “劳动合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床头卡、注册手续、工作胸卡、工资表、考勤表统一管理”。劳动合同,注册手续、身份证是工人的合法用工手续,其中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人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床头卡应明确房号、床号,每月末劳务队长必须把考勤表和工资表背书签字证明出勤和工资支付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交项目部备案。劳务企业不提供上月管理资料时,项目部不得支付当月后续劳务费。 第三十一条 加强劳务内业资料管理,提高对劳务内业资料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项目及劳务分承包方劳务员负责该单位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19、。工程竣工后交所属总承包部、分公司保存两年。 第六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教育培训对象为公司范围内所有农民工。教育内容和人员签到记录存放项目部备查。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成立农民工教育培训小组,同时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计划。各项目部应成立“农民工夜校”并挂牌,建立健全夜校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普法培训主要内容是对外地务工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规、劳务分包管理法规、建设劳务工程管理规定、农民工维权法规、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建委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及城市生活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各农民工夜校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培训,集中培训的课时总量不得低于5课时,同时要组织进

20、场的外地务工人员自学和组织观看音像教学资料。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总承包部、分公司组织,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施工管理部负责人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项目级安全教育由总承包部、分公司所辖项目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 15小时;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实施,项目部收集保存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第七章 专业分承包方及合作工程劳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使用专业分承包方前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报送使用专业分承包方申请表(附件五), 经资质审核后方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并备案(相关人员接洽专业分承包方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劳务员,以便索要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京内工

21、程专业分包合同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在 200 万人民币元以下但含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在100 万人民币元以上的需到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其它要求依照公司经营管理部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合作工程劳务管理亦要严格执行北京市住建委、城建集团及公司关于劳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 第三十九条 合作方必须使用在城建集团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劳务分承包方并签订合作工程劳务管理协议(附件六)和劳务分包合同。 第四十条 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要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和矛盾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总包方没有组织协

22、调裁决的义务,并有权拒绝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的请求协调。如因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组织协调不利而造成工人上访、围堵等事件发生,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处罚措施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管理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处罚外,还将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对劳务管理第一责任人(总承包部、分公司、项目)经理处以2000 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劳务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完整、运行不畅通高效 1、未制定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未建立劳务管理体系及领导小组 3、未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无会议记录 4、无自检记录 (二)劳务

23、企业资质材料未留存或证明性资料不完整 1、无外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外施企业资质就位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无外施企业管理手册 4、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5、无施工作业队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6、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证明资料 7、无外施企业交纳保险证明 8、无外施队管理体系 9、无劳务施工队长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三)未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或相关注册备案资料不完整 1、无招投标备案资料的 2、已进场施工,但未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3、无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备案通知书 4、无安全生产协议书 5、无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普法培训记录 6、不留存安全技术交底 (四)“实名制

24、”管理资料不完整 1、无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2、无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3、无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单、工资发放公示资料 5、无劳务作业人员考勤表 6、无劳务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 7、相关人员无特殊工种上岗证,定期体检表 8、相关人员无职业技能、岗位技能证书 9、合同洽商、变更月不确认 10、无劳务费结算与支付情况报表、劳务费结算支付凭证 11、不留存日常管理中有价值的资料 (五)使用零散外来务工人员、不合格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务分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劳务分承包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罚外,还将给予30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

25、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场,并报请上级从城建集团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除名。 (一)不按规定交验劳务管理实名制资料;不按时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 (二)发现私招乱雇人员的(按使用一人罚款500 元 /人); (三)劳务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不服从项目部管理; (四)内部管理不力,不按规定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的; (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治安、消防出现重大问题的; (六)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总承包部、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表 附件二:内业管理资

26、料清单 附件三:在施工程自查一览表 附件四:使用分承包方申请表 附件五:使用专业分承包方申请表 附件六:合作工程劳务管理协议 附件七:劳务管理工作流程 附件一: 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开竣工日期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现场负责人 分包合同价款 分包单位 民工数 一、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1 是否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是 否 其他 2 是否制订劳务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化工作流程 是 否 其他 3 劳务管理体系图、 项目经理和劳务员工作职责是否上墙公示 是 否 其他 4 是否设置劳务员并持证上岗 是 否 其他 5 是否召开月度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是 否

27、 其他 二、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备案和履约情况 1 是否使用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是 否 其他 2 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包括大型机械、 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等内容 是 否 其他 3 发包人、 承包人是否另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是 否 其他 4 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是 否 其他 5 对工程变更或者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承包人是否及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 是 否 其他 6 是否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是 否 其他 7 是否按合同约定按时结算和支付劳务费 是 否 其

28、他 三、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情况 1 劳务作业人员是否接受普法维权培训 是 否 其他 四、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留存情况 1 营业执照 有 无 其他 2 资质等级证书 有 无 其他 3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外地企业) 有 无 其他 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证明资料 有 无 其他 5 劳务分包合同 有 无 其他 6 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备案通知书 有 无 其他 7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有 无 其他 8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有 无 其他 9 劳务施工队长证书 有 无 其他 10 劳务力管理员岗位证书 有 无 其他 11 考勤表 有 无 其他 12 工资表 有 无

29、其他 13 劳动合同 有 无 其他 14 月度作业人员增减情况台账 有 无 其他 15 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有 无 其他 16 劳务费支付凭证 有 无 其他 17 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有 无 其他 检查情况 说明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负责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负责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同一工程项目所属的不同劳务分包单位,要分别填写表格 附件二: 内业管理资料清单 1 、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 、劳务管理体系及领导小组 3 、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4 、外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外施企业资质就位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6

30、 、外施企业管理手册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施工作业队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9 、“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证明资料 10、外施企业交纳保险证明 11、外施队管理体系 12、劳务施工队长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13、招投标备案资料 14、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15、合同及人员备案通知书 16、安全生产协议书 17、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普法培训记录 18、安全技术交底 19、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20、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21、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2、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单、工资发放公示资料 23、劳务作业人员考勤表 24、劳务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 25、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

31、定期体检表 26、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岗位技能证书 27、合同洽商、变更 28、劳务费结算与支付情况报表、劳务费结算支付凭证 29、日常管理中有价值的资料 30、自检记录 附件三: 在施工程自查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所 在区县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 分包单位 农民工数 自查出 的问题 附件四: 拟用劳务分承包方申请表 公司施工管理部: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的 工程,将进行 分项工程劳务招标,拟选以下劳务分承包方参加: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后附一份劳务分承包方管理体系。 2、此表一式三份,

32、原件交经营管理部;复印件施工管理部、(总承包部、分公司、项目部)留存。 附件五: 使用专业分承包方申请表 公司施工管理部: 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承担施的 工程,拟将 分项工程专业分包给 公司施工。 有关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负 责 人 姓 名 主要施工内容 使 用 人 数 使 用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当否,请审批。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施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分公司、项目部)各一份。 2、后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税务登记证;法

33、人委托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或技术员、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 证;安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C 证。 附件六: 合作工程劳务管理协议 为加强合作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确实理顺合作方、劳务分承包方与总包方的义务、责任关系,杜绝违反合同等推诿扯皮及不稳定现象发生,经 与合作方、劳务分承包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合作方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必须在集团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必须具备其承建工程的资质等级。管理及专业人员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工人技能上岗证要达到100,否则不允许使用。 2、劳务分承包方要纳入总包方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住建委、城建集团及城

34、建六公司关于劳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按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工人考勤表、工资表、工人技能证书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人员进场15 日内,劳务分承包方要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要达100, 对上述约定经总包方检查发现不执行、不落实,视情节给予500 5000 元的处罚。 3、合作方与劳务分承包方在人员进场前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要重点说明劳务方所承担的施工内容、数量、单价、工期、安全、质量、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时间和比例等。在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之前劳务队伍不许进场施工,否则总包方给予劳务分承包方1000 5000元的经济处罚。 4、

35、劳务分承包方要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及时向总包方提供注册、备案资料,及时与总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未按照时间要求到市住建委注册、 备案的劳务分承包方, 总包方视情节给予劳务分承包方 5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 5、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要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合同或在合同中未约定而造成双方发生纠纷和矛盾时, 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总包方没有组织协调裁决的义务,并有权拒绝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的请求协调。 如因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组织协调不利而造成工人上访、围堵等事件发生,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和劳务分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总包方、合作方、劳务分承包方,三方要本着积极

36、友好的合作态度,共同遵守此协议的约定,切实把劳务工作管理到位,落实到位,以此保证劳务队伍的稳定,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 此协议一式三分(总包方、合作方、劳务分承包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总包方盖章(签字) 合作方盖章(签字) 劳务分承包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挑选相应资质企业考察其现状及后续能力通过招标确定合格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每天点名考勤五十六日内办完结算按月支付劳务费及监督工资发放每月核实申报工作量及时办理洽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检制定纠纷突发事件预案收集劳务人员资料提交实名制资料整理人员资料报项目部配合办理结算核发人员工资并张榜公示核发工资张榜公示并上报项目部申报已完工作量每周填报人员增减台帐并附相关资料办理注册备案搞好劳动力调配撤场做好撤场工作足额支付劳务费收集整理实名制资料督促注册备案填报各类报表劳务管理工作流程图总承包部分公司项目部劳务企业队伍选择进场前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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