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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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新 劳劳 动动 合合 同同 法法主讲:李欣主讲:李欣劳动法规是用工管理的基础劳动法规是用工管理的基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要求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要求经济全球化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经济全球化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员工关系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员工关系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员工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同时要求依法管理意识的员工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同时要求依法管理意识的提高提高劳动争议高发、企业败诉率高直接导致企业管理成劳动争议高发、企业败诉率高直接导致企业管理成本增加、形象受到影响本增加、形象受到影响新劳动合同法说明新劳动合同法说明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劳

2、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从,从2005年年12月月24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经历了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经历了四年后,于四年后,于2007年年6月月29日,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日,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颁布,自席胡锦涛签发颁布,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相关的又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相关的又一部法律,并作为劳动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一部法律,并作为劳动关系方面

3、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出台的社会背景:这部法律出台的社会背景:目前实施劳动合同存在的四大问题:目前实施劳动合同存在的四大问题: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20%左右),特别左右),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是社会埋下的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是社会埋下的一个不和谐因素。个不和谐因素。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害问题特别多,劳动维权成本高,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害问题特别多,劳动维权成本高,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劳动者流动性大,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劳动关系不稳劳动者流动性大,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劳动关系不稳定。定。工会在维权上的

4、作用受到挑战。工会在维权上的作用受到挑战。这部法律受到两方面的压力:这部法律受到两方面的压力:一部分意见认为,不可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强一部分意见认为,不可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强化,以免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国家的竞争力。化,以免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国家的竞争力。另一部分意见认为,现在我们的劳工权利保护另一部分意见认为,现在我们的劳工权利保护太弱,问题太多。太弱,问题太多。劳动合同法要在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要在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上有所作为,要在两部分意见方面进行平衡取舍,有所作为,要在两部分意见方面进行平衡取舍,以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它是两种力量以及其他社以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它是两种力量以及其他

5、社会整理力量博弈的结果。会整理力量博弈的结果。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规定与变化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规定与变化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这部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地位二、这部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地位劳动法是劳动合同法的上位法,它是根本大法劳动法是劳动合同法的上位法,它是根本大法宪法下平行于民法的基本大法之一。宪法下平行于民法的基本大法之一。注:劳动合同

6、法比劳动法在适用范围及合同必注: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在适用范围及合同必备条款有所扩大和增删。备条款有所扩大和增删。地方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下位地方法规,凡条款与地方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下位地方法规,凡条款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为准。集体合同规定是下位部颁规章,凡条款与劳动合集体合同规定是下位部颁规章,凡条款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三、这部法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三、这部法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和九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和九十八条规定: 计算签订无

7、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劳动合同在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劳动合同在2008年年1月月1日起仍存续的,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日起仍存续的,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时开始计算。2008年年1月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之前存续劳动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之前存续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应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段的补偿年限和补偿标准按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段的补偿年限和补偿标准按劳动法及各地方相关法规规定执行,后段补偿年限重新动法及各地方相关法规规定执行,后段补偿年限重新起算,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起算,补

8、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目录:目录: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二规章制度二规章制度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四无效劳动合同四无效劳动合同五工资支付五工资支付六劳动合同变更六劳动合同变更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八经济补偿金标准八经济补偿金标准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十劳务派遣十劳务派遣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有所扩大适用范围有所扩大1.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法第二条规定:(1)适用本法(形成劳动关系):国境内的企业、个体)适用本法(形成劳动关系):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经济组织。(2)依照本法执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9、):国家机关、)依照本法执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1)适用本法(建立劳动关系):国境内的企业、个体)适用本法(建立劳动关系):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2)依照本法执行(建立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依照本法执行(建立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社会团体。(3)工会(第五十六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工会(第五十六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第九十三条)、承包经营个人(第九十四条)。单位(第九十三条)、承包

10、经营个人(第九十四条)。注意:注意: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立法宗旨立法宗旨”中没中没有依据劳动法相关的字眼,只提有依据劳动法相关的字眼,只提“为了完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原因是它适用范围扩大。,原因是它适用范围扩大。二规章制度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八十条,在实体和程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八十条,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提出要求:序两个方面提出要求:1.劳动法实体要求(第四条、第八十九条):劳动法实体要求(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

11、动义务。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法新增程序要求(第四条):劳动合同法新增程序要求(第四条):l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与工会或职工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代表平等协商确定;l工会或职工有权提出意见修改不适当的规章制度;工会或职工有权提出意见修改不适当的规章制度;l规章制度要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要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是用工管理基础规章

12、制度是用工管理基础劳动法赋予企业的管理权劳动法赋予企业的管理权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司法解释赋予法律效力司法解释赋予法律效力 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要求具备三性:合法、民主、公示要求具备三性:合法、民主、公示规章制度的制定技巧规章制度的制定技巧表述应当适应管理本土化表述应当适应管理本土化设计应当体现处理对抗性设计应当体现处理对抗性执行应该得到责任制度保障执行应该得到责任制度保障处理违纪职工的三项基本原则处理违纪职工的三项基本原则“瞻前顾后瞻前顾后”、切记、切记“感情用事感情用事” “左顾右盼左顾右盼

13、”、不能、不能“草率行事草率行事” “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杜绝、杜绝“长官意识长官意识”绩效考核与岗位淘汰绩效考核与岗位淘汰 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626条第条第2 2款确立了岗位淘汰制款确立了岗位淘汰制度,这也是法律对企业正常推出机制的确认。度,这也是法律对企业正常推出机制的确认。1、要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程序;、要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程序;2、对不胜任员工应依法实行管理:、对不胜任员工应依法实行管理:培训或调整岗位(单方进行调岗管理)培训或调整岗位(单方进行调岗管理)3、经再次考核,仍不胜任可以提前、经再次考核,仍不胜任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日通知解除合同。岗位淘汰与末位淘汰岗位淘汰

14、与末位淘汰l岗位不胜任不同于末位岗位不胜任不同于末位l不胜任是岗位淘汰前提,末位实现的也应该是不胜任是岗位淘汰前提,末位实现的也应该是岗位淘汰的结果岗位淘汰的结果l末位淘汰不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末位淘汰不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案例案例 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责的一家长期客户流失。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责的一家长期客户流失。公司遂以客户流失,岗位不再存在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公司遂以客户流失,岗位不再存在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期间,公司安排员工到另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该员工没期间,公司安排员工到另

15、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该员工没有通过试岗考核,未能实现上岗。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有通过试岗考核,未能实现上岗。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排两个岗位,均被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排两个岗位,均被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提前由,提前3030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问题: 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是否合法?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是否合法?重大情形变化的处理原则重大情形变化的处理原则l重大情形是指不可抗力、资产、组织结构变化等情况重大情形是指不可抗力、资产、组织结构变化等情况l变化必须是带来了合同无法继续的结果变化必须是带来了合同无法继续的结果l必须

16、要有协商变更的前置程序必须要有协商变更的前置程序l需要提前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日书面通知l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不能终止的情形合同到期不能终止的情形员工医疗期未满的;员工医疗期未满的;员工属于工伤员工属于工伤5级、级、6级的;级的;女员工在女员工在“三期三期”内的;内的;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的;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逾期终止的风险逾期终止的风险l员工同意,可以解除并付补偿金员工同意,可以解除并付补偿金l员工不同意,不得解除,至少一年合同员工不同意,不得解除,至少一年合同l员工有权随时走人员工有权随时走人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

17、同订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七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系(第七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第十条)。同(第十条)。1.劳动合同类别劳动合同类别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十六条)。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十六条)。n集体劳动合同(简称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至五集体劳动合同(简称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十六条)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涉及全体职工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

18、,可以就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书面)订立集体合同(第七条)。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书面)订立集体合同(第七条)。(1)综合集体合同综合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2)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工资调整机制(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某项)等某项)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2n个人劳动合同(简称劳动合同)(第七条起,第个人劳动合同(简称劳动合同)(第七条起,第六十八条至七十二条)六十八条至七十二条)(1)全日制工劳动合同(书面订立)全日制工劳动合同

19、(书面订立)(2)非全日制工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非全日制工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非全日制工:非全日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小时的用工形式。用工形式与合同管理用工形式与合同管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实际用工的常见误区:实际用工的常见误区:n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n建立事实劳务关系的用工建立事实劳

20、务关系的用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工作工作+工资工资+社保社保+合同合同+档案档案工作工作+工资工资+社保社保工作工作+工资工资档案档案!案例:案例: 李某是某集团公司人劳部主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李某是某集团公司人劳部主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9991999年,集团公司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将其调至集团下属某子公年,集团公司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将其调至集团下属某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但只转移了工资关系,档案没有转移。后李司任常务副总经理,但只转移了工资关系,档案没有转移。后李某任总经理,李某也一直没有与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某任总经理,李某也一直没有与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200

21、12001年,年,李某为自己在子公司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李某为自己在子公司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20052005年,因子公司经年,因子公司经营不善,集团公司将子公司实行托管,由沈阳一家公司入股经营。营不善,集团公司将子公司实行托管,由沈阳一家公司入股经营。同时,免去李某总经理职务,任命沈阳公司某人任总经理。李某同时,免去李某总经理职务,任命沈阳公司某人任总经理。李某的工资、社保仍由子公司承担。的工资、社保仍由子公司承担。20072007年底,李某提出辞职,集团年底,李某提出辞职,集团公司批准,并批示要结清其工资福利。但李某离职手续没有办理,公司批准,并批示要结清其工资福利。但李某离职手续没有办理

22、,李某离开子公司,子公司停发工资。李某离开子公司,子公司停发工资。20082008年年5 5月起,李某开始在某月起,李某开始在某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代理工作。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代理工作。20082008年年1010月,李某向仲裁委提月,李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与集团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此期间出仲裁,要求与集团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此期间待遇。待遇。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法律界定比较清晰,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法律界定比较清晰,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完全不同完全不同实践中划分难度较大,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实践中划分难度较大,基

23、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因此造成劳动关系认定倾向,使用工形式、解除因此造成劳动关系认定倾向,使用工形式、解除关系等义务加重关系等义务加重几种典型劳务关系几种典型劳务关系返聘人员返聘人员实习生实习生借调人员借调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承包、代理业务的个人从事承包、代理业务的个人案例案例 某著名食品公司在各地有办事处,其与批发商订立某著名食品公司在各地有办事处,其与批发商订立有供货协议,明确约定批发商负责建立产品销售队伍,其劳有供货协议,明确约定批发商负责建立产品销售队伍,其劳务费用经办事处核准申报后,以货物形式补给批发商,再由务费用经办事处核准申报后,以货物形式补给批发商,再由批发商以工

24、资发给销售人员。河南办事处在实际操作中,一批发商以工资发给销售人员。河南办事处在实际操作中,一直自行招聘、管理这些产品销售人员,批发商也没有与他们直自行招聘、管理这些产品销售人员,批发商也没有与他们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后来,因供应货物原因,有后来,因供应货物原因,有4 4个月的工资批发商没有个月的工资批发商没有发放。于是,发放。于是,1010名销售人员集体到该公司北京总部,认为自名销售人员集体到该公司北京总部,认为自己就是该公司河南办事处的员工,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标准立己就是该公司河南办事处的员工,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标准立即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

25、险、签定劳动合同等。即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签定劳动合同等。加强管理加强管理 规避风险规避风险规避风险的基本途径,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内规避风险的基本途径,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内容和性质;容和性质;及时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档案等劳动关系及时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档案等劳动关系事宜,避免留下隐患;事宜,避免留下隐患;采用劳务派遣等形式,应完善各类协议,明确各类关系采用劳务派遣等形式,应完善各类协议,明确各类关系和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混淆化。和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混淆化。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32.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三

26、、七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三、七-十、十、十六、八十一、八十二)十六、八十一、八十二)项目项目劳动法等规定劳动法等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30天内天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30天内天内签订形式签订形式书面书面书面书面生效条件生效条件签字或盖章生效签字或盖章生效签字或盖章生效签字或盖章生效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未签订责任未签订责任未签,责令改正;拒不未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改正,处,处2千千2万元万元罚款罚款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按月支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按月支付付2倍工资;满一年以上视为订立倍工资;满一年以上视为订

27、立无期限合同并按月支付无期限合同并按月支付2倍工资;倍工资;文本未交劳动者,责令改正,承担文本未交劳动者,责令改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七条);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了解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义务;的其他情况的义务;单位有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基本情况的权利,劳单位有了解劳动

28、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基本情况的权利,劳动者有义务如实说明的义务;(第八条)动者有义务如实说明的义务;(第八条)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第九条);得要求提供担保,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第九条);扣押居民身份等证件的,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依有关法律规定扣押居民身份等证件的,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依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四条);给予处罚(第八十四条);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处以每人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处以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承担

29、损害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元的罚款,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第四条相关规定: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30、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同的前一日。 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5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31、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序号序号劳动法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姓名、住址、居民(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居民(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合同期限合同期限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和地点和地点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违反劳动合同责任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及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

32、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另外另外双方约定双方约定双方约定双方约定责任责任(无专门规定)(无专门规定)责令改正,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责令改正,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64.劳动合同的约定规定(第十七劳动合同的约定规定(第十七-二十条、二十二二十条、二十二-二十五条、二十五条、九十条):九十条):劳动合同可约定的范围收窄:劳动合同可约定的范围收窄:l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l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劳动条件等标准):(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33、资标准;(2)约定不明确有争议时,双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约定不明确有争议时,双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无集体合同或无集体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再没有适用国同规定;无集体合同或无集体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再没有适用国家规定。家规定。l约定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协议:(1)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违约金额相当于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额相当于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约的,单位有权其按尚未履行服务期所应分摊部分)劳动者违约的,单位有权其按尚未履行服务期所应分摊部分费用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

34、偿单位损失责任。费用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单位损失责任。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培训)服务期尚未到期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培

35、训)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7l约定保密协议:约定保密协议:(1)就保守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可约定)就保守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可约定保密协议。保密协议。(2)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三)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三类人员,可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竟业限制期。类人员,可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竟业限制期。(3)竞业限制期内,单位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约的,应)竞业限制期

36、内,单位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约的,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单位损失责任。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单位损失责任。(4)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年。l约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约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l不得约定违约金规定:不得约定违约金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约定培训协议)和第二十三条(约定竞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约定培训协议)和第二十三条(约定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

37、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注意:注意:保密义务与竟业禁止业务不同保密义务与竟业禁止业务不同竞业禁止可以由企业规定或合同约定竞业禁止可以由企业规定或合同约定竞业禁止前提是支付经济补偿,但如何支付、支付竞业禁止前提是支付经济补偿,但如何支付、支付多少、违约的支付义务免除等由双方约定多少、违约的支付义务免除等由双方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同行业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同行业案例案例刘女士是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因该行业特刘女士是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因该行业特点,刘女士掌握和使用的技术信息属于企业的核心机密。同点,刘女士掌握和使用的技术信息属于企业的核心机密。同时,公司

38、也对刘女士进行了专项培训,并订立了服务协议,时,公司也对刘女士进行了专项培训,并订立了服务协议,规定必须服务满两年,否则须赔偿培训费规定必须服务满两年,否则须赔偿培训费3万元和违约金万元和违约金5万元。万元。一年后,刘女士提出书面辞职。公司表示离职可以,但一年后,刘女士提出书面辞职。公司表示离职可以,但应支付培训费应支付培训费3万元和万元和5万元违约金。同时,公司表示可以万元违约金。同时,公司表示可以将将5万元违约金作为补偿,要求刘女士签署一份保密及竞万元违约金作为补偿,要求刘女士签署一份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业禁止协议。刘女士同意支付培训费,但不同意以违约金免除为条件刘女士同意支付培训费,但不

39、同意以违约金免除为条件签署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随后,离开了公司。签署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随后,离开了公司。案例案例 马马某某是是广广州州某某生生产产口口香香糖糖跨跨国国食食品品公公司司的的市市场场总总监监,与与公公司司订订立立了了劳劳动动合合同同。在在此此期期间间,公公司司颁颁布布了了反反商商业业贿贿赂赂和和不不正正当当竞竞争争规规定定,明明确确要要求求涉涉密密员员工工辞辞职职后后两两年年内内不不得得到到生生产产同同类类产产品品的的企企业业就就职职,同同时时,规规定定公公司司将将按按规规定定给给予予经经济济补补偿偿。20032003年年,马马某某提提出出辞辞职职,前前往往北北京京某某生生产产巧

40、巧克克力力的的跨跨国国食食品品公公司司,继继续续市市场场部部工工作作。原原公公司司认认为为,马马某某违违反反了了公公司司的的规规定定,要求其离开北京的公司。要求其离开北京的公司。 马马某某则则认认为为,根根据据公公司司的的规规定定,公公司司要要限限制制他他就就业业,必必须须支支付付经经济济补补偿偿。公公司司表表示示,只只要要马马某某离离开开,可可以以马马上上支支付付经经济济补偿。补偿。 协协商商不不成成,公公司司告告至至仲仲裁裁委委员员会会,坚坚持持要要求求马马某某从从北北京京公公司离职。司离职。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85.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二十一、八十劳动合同试用期规

41、定(第十九条、二十、二十一、八十三条):三条):现行规定现行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合同期试用期试用期合同期合同期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个月15日日3个月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6个月个月1年年30日日3个月个月1年年1个月个月1年年2年年60日日1年年3年年2个月个月2年以上年以上6个月个月3年年6个月个月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规定)(无规定)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6个月个月完成任务期限完成任务期限(无规定)(无规定)完成任务期限完成任务期限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9约定仅有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为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仅有试用期,试用期不成

42、立,该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或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或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的80%,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项情形,不得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项情形,不得解除合同;解除时,单位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解除合同;解除时,单位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责任:侵权事实前责令改正;侵权事实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责任:侵权事实前责令改正;侵权事实中超过试用期部分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加付中超过试用期部分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加付50%100%的赔偿金。的赔偿

43、金。案例案例白白某某受受聘聘于于某某电电信信公公司司,任任销销售售副副总总裁裁,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约约定定试试用用期期为为3个个月月,月月薪薪2万万9千千元元。试试用用期期满满前前一一天天,电电信信公公司司总总裁裁找找白白某某谈谈话话,称称其其工工作作中中存存在在问问题题,试试用用期期终终止止,命命令令其其到到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部部办办理理离离职职手手续续。白白某某到到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部部后后,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部部出出具具了了一一份份终终止止聘聘用用关关系系通通知知书书。白白某某对对通通知知书书中中所所称称白白某某不不能能胜胜任任岗岗位位要要求求提提出出异异议议,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部部遂遂拟拟订订了

44、了一一份份“离离职职协协议议书书”,白白某某以以该该协协议议内内容容过过于于苛苛刻刻为为由由拒拒绝绝签签订订。试试用用期期满满五五天天后后,电电信信公公司司发发给给白白某某一一份份“违违纪纪辞辞退退通通知知书书”,称称因因白白某某违违反反工工作作纪纪律律和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电电信信公公司司称称,在在试试用用期期内内可可以以随随时时解解除除劳劳动动合合同同,况况且且白白某某属于不服合录用条件及有违纪行为。属于不服合录用条件及有违纪行为。查查明明:公公司司确确实实在在试试用用期期内内通通知知白白某某终终止止试试用用;公公司司制制度度规规定定,员员

45、工工试试用用期期满满进进行行考考核核,考考核核合合格格的的转转正正,考考核核不不合合格格的的解解聘。聘。三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10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规定(第十四、八十二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规定(第十四、八十二条):新规定向长期化倾斜(有利于建立稳定劳动关系)新规定向长期化倾斜(有利于建立稳定劳动关系)1.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签订条件: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签订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提出、单位同意可签订无固年以上;劳动者提出、单位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定期限合同。2.劳动合同法新增签订条件为:劳动合同法新增签订条件为: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46、订、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应签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应签订:(1)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年以上;(2)初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订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初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订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一)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一)、(二)项情形的。、(二)项情形的。(4)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了无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视

47、为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月支付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月支付2倍工资倍工资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

48、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

49、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无效劳动合同四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6-28、88条,新规定更加详尽完善条,新规定更加详尽完善序号序号劳动法认定无效条件劳动法认定无效条件劳动合同法认定无效条件劳动合同法认定无效条件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欺诈、威胁手段或乘人之危及以欺诈、威胁手段或乘人之危及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或变更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或变更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单位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单位

50、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效力;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效力;单位对无效合同应参照同单位相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工资额支付报酬;单位对无效合同应参照同单位相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工资额支付报酬;造成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工资支付五工资支付1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0-31、85条条工资支付要求:工资支付要求:1.按劳动合同或

51、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按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2.严格执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定额标准(8小时内小时内7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加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加班;3.安排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安排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4.侵害工资权益的行为包括:侵害工资权益的行为包括:(1)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2)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3)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五工资支付五工资支付2用人单位工资法律责任如下表:用人单位工资法律责任如下表:处理方式处理方式以往规定以

52、往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责令支付责令支付克扣拖欠部分工资克扣拖欠部分工资克扣拖欠及差额部分工资克扣拖欠及差额部分工资责令加付责令加付总额总额50%-100%赔偿金赔偿金总额总额50%-100%赔偿金赔偿金责令责令执行方式执行方式劳动行政部门直接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直接执行,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直接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直接执行,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申请支付原无申请工资支付令原无申请工资支付令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

53、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六劳动合同变更六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3-35条,劳动合同变更

54、第一次以条,劳动合同变更第一次以法形式加以完善法形式加以完善劳动合同变更条件劳动合同变更条件(1)处在劳动合同期内)处在劳动合同期内(2)仅个别或少数事项和内容需要变更)仅个别或少数事项和内容需要变更(3)就变更事项和内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变更事项和内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变更形式劳动合同变更形式(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2)变更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变更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无需变更)的情况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无需变更)的情况(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用工)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用工单位继续履行);单位继续履行);

55、(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继承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继承单位继续履行)。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6-45、50条,规定条款更完条,规定条款更完善和详备。善和详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6条)。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合同证明,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50条)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

56、单位应依照本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50条)。条)。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至少保存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至少保存2年备查年备查(第(第50条)。条)。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2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条):1.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5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严重影响完成本身工作任务,单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严重影响完成本身工作任务,单位提出拒不改;提出拒不改;5.以欺诈、胁迫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欺诈、胁迫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对2-6项有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情形的,并可依法追究劳动者项有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情形的,并可依法追究劳动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赔偿责任。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3单位提前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

58、劳动合同情形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l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第月工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第40条):条):1.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还需按国家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还需按国家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2.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

59、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变更协议。(此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l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程序(第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程序(第43条规定):条规定):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2.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3.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出面通知工会。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出面

60、通知工会。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4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l非劳动者同意,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非劳动者同意,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第42条):条):1.职业危害工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拟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职业危害工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拟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观察期间;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61、、哺乳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l不得解除是不得依据以下二种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是不得依据以下二种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1.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列的条所列的“用人单位可提前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而解除;情况而解除;2.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所列的条所列的“经济裁员经济裁员”情况而解除。情况而解除。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

62、合同解除或终止5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l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第38条):条):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他情形

63、。l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无须通知解除劳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无须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合同(第38条):条):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6l劳动者可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第劳动者可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第37条):条):1.提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试用期内提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日通

64、知用人单位l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1.前二种(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在先)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前二种(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在先)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第三种(劳动者提出)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种(劳动者提出)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7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情形:l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第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第44条):条):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开始依法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劳动者死亡,或者被

65、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4.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本条1、4、5项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项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46条)条)l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1.除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单位工会主席和委员在任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单位工会主席和委员在任期内;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者在医疗期、孕

66、期、产期和哺乳期内;3.在疑拟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以及未对职业危害工种离职前没进在疑拟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以及未对职业危害工种离职前没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行健康检查的人员;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第年(第45条)条)案例案例 某公司实行裁员计划,小潘在合同终止某公司实行裁员计划,小潘在合同终止前被解除,并支付了补偿金,双方订立了解除合前被解除,并支付了补偿金,双方订立了解除合同协议。同协议。 后来,小潘体检,发现自己患有脑瘤。后来,小潘体检,发现自己患有脑瘤。她认为自己在不知有重病的情况下,订立的解除她认

67、为自己在不知有重病的情况下,订立的解除合同协议无效,要求回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享合同协议无效,要求回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享受医疗期待遇。受医疗期待遇。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

68、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偿。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

69、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双倍补偿金)(双倍补偿金)的,的,不再支付经济补

70、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71、付违约金: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人单

72、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8经济裁员情形,从政策首次上升为法律:经济裁员情形,从政策首次上升为法律: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人数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的,应提以上的,应提前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员(

73、解除劳动合同)。裁员后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9有下列情形的可裁员:有下列情形的可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有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74、人员;有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2.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单位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单位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缴付社保金。缴付社保金。八经济补偿金标准八经济补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条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支付条件支付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6个月个月(1)月工资为本人)月工资为本人离职前离职前12月的平均月的平均工资;(工资;(2)月工资)月工资金额为当地上年度职金额为当地上

75、年度职工社平工资工社平工资3倍及以倍及以上的,实行双高限:上的,实行双高限:l月工资标准限于月工资标准限于3倍社平工资金额;倍社平工资金额;l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过12年。年。半个月工资半个月工资6个月个月1年年1个月工资个月工资每满每满1年年计发计发1个月工资个月工资例:例:5年年3个月个月2000/月的经济补偿金月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元/月)月)5.5个月个月=11000元;元;15年年7个月个月5000元元/月经济补偿金月经济补偿金=960(元(元/月)月)3 12个月个月=34560元元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1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0-95条条l劳动行政等部门法

76、律责任(第劳动行政等部门法律责任(第95条):条):n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主体: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卫生及职业病预防主管部门卫生及职业病预防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n部门和工作人员违法行为:部门和工作人员违法行为:1.主观故意,并构成客观事实(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主观故意,并构成客观事实(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行使职权)。2.造成后果: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造成后果: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n责任内容责任内容1.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2.直接责任人

77、(部门主管、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直接责任人(部门主管、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2l用人单位其他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其他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执行(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执行(第83-85、89条):条):责令限期退还身份证等证件、财物、劳动者档案或责令限期退还身份证等证件、财物、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并予罚款(其他物品,并予罚款(500-2000元)至承担损害赔偿责元)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任。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差额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差额部分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

78、支付的,责令加付按应付金额分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按应付金额50-100%赔偿金的情形:赔偿金的情形:1.未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包括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包括加班费);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3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第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第87-89条)条)下列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担下列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

79、形:赔偿责任的情形: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害。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需按经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补偿2倍标准支付赔偿金(第倍标准支付赔偿金(第86条)

80、。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行政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证明的,行政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第89条)。条)。用人单位招用其他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用人单位招用其他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91条)条)注意用人单位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二种情况:注意用人单位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二种情况:(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用人单位变

81、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33条)。条)。(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有效且由继)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有效且由继承其权力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承其权力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34条)条)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8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

83、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任。 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5l劳务派遣单位法律责任(第劳务派遣单位法律责任(第92条)条)单位违反本法,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位违反本法,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每人情节严重的,处以每人1000-5000元罚款,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元罚款,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销营业执照;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l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第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第93条)条)1.

84、该单位和出资人依法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该单位和出资人依法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补偿、赔偿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该单位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单位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l个人承包经营法律责任(第个人承包经营法律责任(第94条)条)违反本法招用劳动者给其造成损害的,由发包组织与个人承违反本法招用劳动者给其造成损害的,由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九法律责任九法律责任6l劳动者法律责任劳动者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约定保密义务及竟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85、或者违反约定保密义务及竟业限制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限制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90条)。条)。2.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擅自到其他单位就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擅自到其他单位就业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业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91条)(其他条)(其他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法不包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所规定的:警告、记过、本法不包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所规定的: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除名、罚款、赔偿、撤职、降职及降工资级别等记大过、开除、除名、罚款、赔偿、撤职、降职及降工资级别等劳动者负法律责

86、任的情形。劳动者负法律责任的情形。十劳务派遣十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条劳务派遣范围:劳务派遣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第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第66条)。条)。依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依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第万元(第57条)。条)。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年以上(第(第58条)。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协议”,不得分割多个短期协,不得分割多个短期协议,协议内容有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87、,且议,协议内容有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且“用工(人)单位用工(人)单位”不得不得“内内部派遣部派遣”,并履行,并履行“用工(人)单位用工(人)单位”义务(第义务(第59、60-62、67条)。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无工作时按月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报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无工作时按月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报酬,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有酬,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有“同工同酬同工同酬”的权力,不得(包括派遣及用工的权力,不得(包括派遣及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第59、60、63条)。条)。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解除条件与劳动合同解派遣劳动者

88、提出解除或者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解除条件与劳动合同解除一致,解除主体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第除一致,解除主体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第65条)。条)。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

89、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者。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附则规定:实施条例附则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

90、报,县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企业管理过程中实际运用法规注意事项:企业管理过程中实际运用法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是企业管理中具有对抗性的内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是企业管理中具有对抗性的内容,应提高重视程度容,应提高重视

91、程度掌握并有效运用劳动法规是现代企业提高员工关系掌握并有效运用劳动法规是现代企业提高员工关系管理、降低风险的基本要求管理、降低风险的基本要求强化管理的法律意识是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的基础强化管理的法律意识是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的基础法律运用需要注意操作、手续等细节完美。法律运用需要注意操作、手续等细节完美。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劳动合同仲裁调节法劳动合同仲裁调节法员工冲突的分类处理员工冲突的分类处理员工违纪被解除合同冲突员工违纪被解除合同冲突裁员、调整引发的员工冲突裁员、调整引发的员工冲突员工合同到期终止的冲突员工合同到期终止的冲突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和特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和特点一裁两审一裁两审时间长、变化大

92、时间长、变化大规范效力低,执行标准不一规范效力低,执行标准不一易与当时当地相关事件关联,不能完全依照法易与当时当地相关事件关联,不能完全依照法律处理,增加了不确定性律处理,增加了不确定性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性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性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弱者重证据,重程序重证据,重程序用人单位负有较重的管理、举证等职责用人单位负有较重的管理、举证等职责调解是主要手段调解是主要手段预防与应对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劳动争议l完善自身管理,慎重作出决定完善自身管理,慎重作出决定l强化合同意识,堵塞各种漏洞强化合同意识,堵塞各种漏洞l积极借用外脑,积极化解纠纷积极借用外脑,积极化解纠纷一、总则一、总则1.适用范围

93、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94、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根据事实根据事实遵循合法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着重调解3.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争议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争议处理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

95、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4.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

96、担不利后果。二、调解二、调解1.调解组织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

97、任。 2.申请调解的方式申请调解的方式书面书面口头口头3.调解过程注意事项:调解过程注意事项: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

98、五日内未达成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4.特殊事项调解特殊事项调解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

99、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三、三、 仲仲 裁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100、。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企业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企业方面代表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

101、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任审判员的;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

102、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劳动争议管辖权与当事人劳动争议管辖权与当事人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动争议仲

103、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管辖权与当事人劳动争议管辖权与当事人2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104、。委托他人参加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

105、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106、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

107、,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08、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五日内,认为符,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动争议仲裁委员

109、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五日内将仲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十日内向劳动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后,应当在五日内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

110、程序的进行。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2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

111、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以口头或者书

112、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3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接受请客送礼)(接受请客送礼)情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三日前请求延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期开庭。是

113、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4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

114、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15、。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5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

116、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章。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17、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时作出裁决。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

118、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十五日。逾期未。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7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仲

119、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8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裁决书应当

120、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名,也可以不签名。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9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

121、金额的争议;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十五日内向人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10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

122、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三十日内向劳动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123、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日起十五日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11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十五日内

124、向人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附附 则则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

125、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政予以保障。本法自本法自2008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立法原则:立法原则: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管辖权限:管辖权限:国务院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全国

126、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研究就业工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就业导向:就业导

127、向: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各级组织权责:各级组织权责: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

128、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为促进就业给予的政策支持国家为促进就业给予的政策支持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129、: 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业;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业;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对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对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

130、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金融政策,增加,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导向: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导向: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

131、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

132、件。加强区域协作,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政府支持系统加强区域协作,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政府支持系统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

133、,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提供帮助和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公平就业公平就业 1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

134、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结婚、生育的内容。公平就业公平就业 2各民

135、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但是,经医学鉴定

136、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服务和管理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

137、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和和职业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服务和管理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

138、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从事

139、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服务和管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性的职业中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

140、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则。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

141、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经依法许

142、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143、;动者收取押金;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统计调查与失业预警统计调查与失业预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

144、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 1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

145、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形式的培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 2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

146、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定的职业技能。 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地方各级人

147、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国家对从事涉及

148、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院规定。就业援助就业援助 1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

149、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定给予岗位补贴。就业援助就业援助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

150、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援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办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由国务院规定。就业援助就业援助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

151、岗位范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适当的就业岗位。国家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

152、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国家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

153、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考核和监督。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予以核实处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

154、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

155、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

156、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

157、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正,并依法给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

158、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追究刑事责任。附附则则本法自本法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年假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年12月月7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享受年休假的人员范围:享受年休假的人员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

159、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收入。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5天;天;已满已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天;已满20年年的,年休假的,年休假15天。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

160、天数的;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的;的;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 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

161、休假。 年休假在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经职工本人同意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工资报酬

162、。年休假执行情况维权组织:年休假执行情况维权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

163、,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4、。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青岛市)的各类企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青岛市)的各类企业。法律定义:法律定义: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

165、性质特殊,需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种工时制度。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的职工;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

166、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 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连续休息的职工;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连续休息的职工;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一线职工;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一线职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中

167、,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职工;不均衡的企业中,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按以下规定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应按以下规定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分别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分别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属企业和驻市内四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市属企业和驻市内四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地驻青企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资企业

168、、外地驻青企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内四区区属企业、私营企业,报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市内四区区属企业、私营企业,报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障局审批;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保税区、高新区和五市的外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保税区、高新区和五市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地驻青企业和区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地驻青企业和区(市)属企业、私营企业报所在区(市)劳动和社会保(市)属企业、私营企业报所在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障局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将申请的岗位(工种)和休息休假计划在企业内应将申

169、请的岗位(工种)和休息休假计划在企业内公示不少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个工作日,并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制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一式二份;表,一式二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公示;岗位(工

170、种)公示;企业实行特殊工时职工休息休假计划;企业实行特殊工时职工休息休假计划;工会委员会决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工会委员会决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劳动保障部门收到企业提报的材料后,应进行审查。劳动保障部门收到企业提报的材料后,应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书。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71、,并向其出具并向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审批程序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审批程序受理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受理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员在5个工作日内到申请单位进行核查。个工作日内到申请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作出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制决定,出具核查合格的,作出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制决定,出具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书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书。核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实行特殊工时决定,出具核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实行特殊工时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

172、告知救济权利。,并告知救济权利。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自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准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其他相关规定: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企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工作岗位(工种)名称发生变化和企业法人名业,工作岗位(工种)名称发生变化和企业法人名称发生变化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申请程序重新申称发生变化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申请程序重新申报。报。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由实际用工企业按本法规定的程算工时工作制的,

173、由实际用工企业按本法规定的程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联系电话主管部门联系人企业职工人数工时类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工种名称不定时工作制工种名称合计工种(个)合计人数(人)单位地址公示时间主要理由:单位工会意见:工会根据公司提出的协商意见和劳动法有关规定于 月 日会议讨论,对实行工时制提出以下意见: 年月日单位意见: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年月日 备注:谢谢 谢!谢!4F7JaMdPhSkVnZq

174、$u*x-A2D5G8KbNfQiTlXo#r%v(y0B3E6I9LcOgRjVmYp!t&w)z1C4F7JaMePhSkWnZq$u*x+A2D5H8KbNfQiUlXo#s%v(y0B3F6I9LdOgRjVmYq!t&w-z1C4G7JbMePhTkWnZr$u(x+A2E5H8KcNfQiUlXp#s%v)y0B3B3F6IaLdOgSjVmYq!t*w-z1D4G7JbMeQhTkWoZr$u(x+B2E5H9KcNfRiUmXp#s&v)y0C3F7IaLdPgSjVnYq$t*w-A1D4G8JbNeQhTlWoZr%u(x+B2E6H9KcOfRiUmXp!s&v)z0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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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lXp#s&v)y0C3F6IaLdPgSjVnYq!t*w-A1D4G8JbMeQhTlWoZr%u(x+B2E6H9KcOfRiUmXp#s&v)z0C3F7IaLdPgSkVnYq$t*w-A1D5G8JbNeQhTlWo#r%u(y+B2E6H9LcOfRjUmXp!s&w)z0C4F7IaMdPhSkSkVnZq$t*x-A2D5G8KbNeQiTlXo#r%v(y+B3E6H9LcOgRjUmYp!s&w)z1C4F7JaMdPhSkWnZq$u*x-A2D5H8KbNfQiTlXo#s%v(y0B3E6I9LdOgRjVmYp!t&w-z1C4G7JaMePhSkWnZr$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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