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75912678 上传时间:2024-08-19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64.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日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馆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以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

2、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二借书时间、借阅期间及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三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四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应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应签报议处; 五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随时呈请董事长裁决; 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