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5产品责任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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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法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人身伤使用者或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

2、损失所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害和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责任法的产品责任法的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调整的范围是由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所引起的赔、调整的范围是由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所引起的赔偿关系;偿关系;2、调整对象是完全的侵权行为责任;、调整对象是完全的侵权行为责任;3、调整的手段是强制性的;、调整的手段是强制性的;4、法律性质上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法律性质上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相关概念:相关概念:1、产品、产品:(:(1)必须是经过人类劳动而获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人类劳动

3、而获得的产品;(2)必)必须是已经投入流通领域的产品;(须是已经投入流通领域的产品;(3)必须是可供使用的产)必须是可供使用的产品。品。案例:温特诉帕特南父子公司案;弗路尔公司诉杰帕逊公司。案例:温特诉帕特南父子公司案;弗路尔公司诉杰帕逊公司。2、产品缺陷、产品缺陷:产品未提供使用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或具有不合:产品未提供使用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或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缺陷必须在产品离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控制以理的危险性;缺陷必须在产品离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控制以前,即投入流通以前就已经存在。前,即投入流通以前就已经存在。(1)设计上的缺陷;)设计上的缺陷;(2)原材料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 ;(3)制造、装

4、配上的缺陷;)制造、装配上的缺陷;(4)指示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5)科学上尚不能发现的缺陷。)科学上尚不能发现的缺陷。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经过生产加工的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后,是指经过生产加工

5、的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后,因具有缺陷,而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该因具有缺陷,而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该产品生产与销售环节中的诸多相关的人对受害者所造成产品生产与销售环节中的诸多相关的人对受害者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产品确实存在缺陷:缺陷产品(不同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缺陷产品(不同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与危险产品);产品与危险产品);2、给产品的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给产品的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3、产品缺陷与产品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产品缺陷与产品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6、。案例:案例:Dugen v.SEARS 1、损害的事实;、损害的事实;2、损害的承担者应、损害的承担者应做广义的理解。做广义的理解。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无合同无责任原则(一)无合同无责任原则:合同在缔约当事:合同

7、在缔约当事人中占有绝对的法律效力,而且合同仅在当人中占有绝对的法律效力,而且合同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根据合同事人之间生效,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根据合同取得利益或者负任何义务。取得利益或者负任何义务。案例:温特诉赖特案(案例:温特诉赖特案(1842年英国)年英国)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二)疏忽责任原则(二)疏忽责任原则:疏忽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商:疏忽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生产或销售的过程中,因主观上的疏忽或销售商在生产或销售的过程中,因主观上的疏忽导致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产品的消费者或使用者遭导致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产

8、品的消费者或使用者遭到损害所要承担的责任。到损害所要承担的责任。案例:案例: 1916年美国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公司案。年美国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公司案。受害者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受害者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1.被告没有尽到被告没有尽到“合理注意合理注意”的义务;的义务;2.产品的缺陷是由被告的疏忽所致;产品的缺陷是由被告的疏忽所致;3.被告的疏忽造成了原告的损害。被告的疏忽造成了原告的损害。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担保责任原则(三)担保责任原则: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了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了对产品的明示或默示担保义务,使买方因产

9、品的缺对产品的明示或默示担保义务,使买方因产品的缺陷而遭受损害,原告可以被告违反担保为理由起诉,陷而遭受损害,原告可以被告违反担保为理由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要求赔偿损失。1 1、明示担保、明示担保:把产品的性能、质量、规格、用途,:把产品的性能、质量、规格、用途,所有权等用声明或陈述表现出来,常见于产品说明所有权等用声明或陈述表现出来,常见于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广告中。书、标签和广告中。2 2、默示担保、默示担保:默示担保是指法律推定卖方交付的货:默示担保是指法律推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它并不取决于制造商或销售物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它并不取决于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口头或书面表示,而是依法产

10、生。商的口头或书面表示,而是依法产生。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严格责任原则(四)严格责任原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对使用: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对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并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并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该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该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案例:艾斯科拉诉可口可乐瓶装公司案(案例:艾斯科拉诉可口可乐瓶装公司案(1944)受害者须证明:受害者须证明:1.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2.产品出厂时缺陷已经存在;产品出厂时缺陷已经存在;3.损害是由产品缺陷所造成的。损害

11、是由产品缺陷所造成的。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美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表现为美国各州的普通法判例,以及美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表现为美国各州的普通法判例,以及各州的相关制定法。各州的相关制定法。(一)重要术语:(一)重要术语:1、产品、产品

12、:具有内在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产生的,能够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产生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作为零部件而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的组织器官包组装整件或作为零部件而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的组织器官包括血液及其组成成分除外。括血液及其组成成分除外。2、缺陷、缺陷:具有:具有“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缺陷包括产品的制造缺陷。缺陷包括产品的制造缺陷(Brandenburger vs. Toyota Motor Sales)、产品的设)、产品的设计缺陷(计缺陷(Matthew vs. Lawnlite Company)、产品的警告)、产品的警告缺陷(瓦克维尔工程有限公司诉缺陷(瓦克维尔工程有限公司诉

13、BDH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案)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案)、违反品质担保的缺陷、开发缺陷。、违反品质担保的缺陷、开发缺陷。3、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产品的制造者和产品的销售者。:产品的制造者和产品的销售者。4、权利请求者、权利请求者:受害者。:受害者。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二)归责理论:(二)归责理论:1、疏忽责任理论、疏忽责任理论: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其在产: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其在产品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产品存在缺陷,品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产品存在缺陷,从而应对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产品责任。从而应对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产品责任

14、。2、担保责任理论、担保责任理论: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对产: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对产品的品质担保义务而承担的责任。品的品质担保义务而承担的责任。3、严格责任理论、严格责任理论:对于产品存在的缺陷,即使产品:对于产品存在的缺陷,即使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应当对缺陷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应当对缺陷产品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产品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三)产品责任的抗辩:(三)产品责任的抗辩:1、不可预见性;、不可预见性;2、业内技术发展水平;、业内技术发展水平;3、显而易见的危险;

15、、显而易见的危险;4、产品固有的危险;、产品固有的危险;5、产品的误用和改造;、产品的误用和改造;6、合同中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合同中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7、原告的过错。、原告的过错。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损害赔偿:(四)损害赔偿:1、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3、惩罚性赔偿: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出、惩罚性赔偿: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出于恶意或存有重大过失,因而法院在判令支于恶意或存有重大过失,因而法院在判令支付补偿性赔偿金的基础上,再要求侵权行为付补偿性赔偿金的基础上,再要求侵权行为人向受

16、害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人向受害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指令(一)产品责任指令1、产品、产品:所有的动产,包括组装在其他动产:所有的动产,包括组装在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中的动产;包括或不动产中的动产;包括

17、“电电”。2、缺陷、缺陷:如果一个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如果一个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产品即为有缺陷。待的安全性,产品即为有缺陷。3、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产品的供应商:产品的生产者;产品的供应商(在生产者不能被确认的情况下)。(在生产者不能被确认的情况下)。4、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5、责任的免除或减轻、责任的免除或减轻:(1)生产者尚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生产者尚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造成损害的缺陷是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并不存在或在产品)造成损害的缺陷是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并不存

18、在或在产品投入流通后形成的;投入流通后形成的;(3)产品并非用于销售或以经济为目的的任何形式之分销,)产品并非用于销售或以经济为目的的任何形式之分销,也并非由生产者在商业经营过程中制造或分销;也并非由生产者在商业经营过程中制造或分销;(4)产品的缺陷是由于执行政府的强制性法规所致;)产品的缺陷是由于执行政府的强制性法规所致;(5)依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的存在;)依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的存在;(6)对于零部件的生产者,零部件产品缺陷因为须符合成品)对于零部件的生产者,零部件产品缺陷因为须符合成品之设计或依照成品生产者的指示所致;之设计或依照成品生产者的指示所致;6

19、、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7、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年。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二)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二)通用产品安全指令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产品:任何产品;关于)产品:任何产品;关于“二手产品二手产品”和和“服务服务”的特殊规定;的特殊规定;(2)安全产品:产品在正常适用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安全产品:产品在正常适用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适用情况下,不构成任何危险或只构成最低程度的适用情况下,不构成任何危险或只构成最低程度的危险;危险;(3)生产者;)生产者;(4)销售者。)销售者。国际商法国际商法

20、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2、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安全义务:、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安全义务:(1)生产者的义务:提供信息;对产品安全)生产者的义务:提供信息;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实施监督;(2)销售者的义务:应该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销售者的义务:应该尽合理的注意义务确保产品安全,特别是不应销售其已经知道确保产品安全,特别是不应销售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或应当知道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

21、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一)相关概念(一)相关概念:1、产品、产品: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适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适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2、缺陷、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

22、、他人财产安全: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指不符合该标准。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二)法律责任:(二)法律责任:1、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对生产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销售者实行过失责任原则;生产者和销售对销售者实行过失责任原则;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2、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财

23、产损失、精神损失。精神损失。3、时效、时效:二年。:二年。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一、产品责任法概论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四、美国产品责任法四、美国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五、欧洲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六、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七、产品责任法的国际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简称海牙公约,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简称海牙公约,1977年年10月月1日生效。日生效。(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24、适用于货物进口国的产品使用者适用于货物进口国的产品使用者而非产品的购买者,在因使用产品有缺陷而受到伤而非产品的购买者,在因使用产品有缺陷而受到伤害后,依侵权理由起诉出口国的产品制造者或进口害后,依侵权理由起诉出口国的产品制造者或进口国的产品进口商。国的产品进口商。(二)法律适用原则:(二)法律适用原则:以侵害地所在国的国内法为以侵害地所在国的国内法为基本使用法律。但是,只有侵害地同时又是直接受基本使用法律。但是,只有侵害地同时又是直接受害人的惯常居所地或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要营业害人的惯常居所地或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是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侵害地所地,或者是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侵害地所在国的国内法才能使用。在国的国内法才能使用。国际商法国际商法5产品产品责任法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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