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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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一、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二、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二、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四、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四、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五、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五、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 我国我国宪法宪法、劳动法劳动法、普通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公平竞争、平等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就业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2、的内容内容:3 3、公平竞争权公平竞争权 毕业生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除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外,求职者不能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户籍、身高、相貌等因素受到歧视。4 4、平等择业权平等择业权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法律主体地位平等,信息知情应对称,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等内容享有协商的权利。5 5、隐私保护权隐私保护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随意发布和使用;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侵犯毕业生个人的隐私权。6 6、要求赔偿权要求赔偿权 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后,因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在权益受到损害且

3、无法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毕业生有寻求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保护的权利,或寻求劳动部门的调解、仲裁及人民法院的裁决。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2、招聘过程出现歧视条款3、侵犯求职者隐私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5、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6、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条款(1)主体合格(合法)的用人单位召开专场招聘会,名为招聘,实际上却大肆宣传单位形象;或者以提供实习机会为名,窃取毕业生的智力成果,如创意或设计等。(2)主体不合格(非法)的机构,如非法人才中介机构借收取信息介绍费为目的,发布过时或子虚乌有的招聘信息;传销机构假借某知名企业的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高薪诱骗毕业生进

4、入传销队伍。(1)性别、户籍、身高、相貌、学校出身、学历、专业、家庭关系、血型等歧视。 (2)工作经验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需要大学生有实际工作经验)。 (1)将求职者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转让给他人或中介机构。(2)询问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如询问女性求职者有无男朋友,有无结婚计划等。(3)非行业需要,强行要求求职者检查乙肝指标。4 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1)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2)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1)签订就业协议时,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对工作内容、合同

5、期限、工资福利等协商条款不明确注明。(2)签订劳动合同时,为逃避责任,签订口头合同、“两张皮”合同、生死合同等。(3)只签订就业协议,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4)只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1)就业协议签订后,违约或不按时接收毕业生到职。(2)不按就业协议安排工作岗位、不能兑现协商好的工资福利等。(3)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4)不按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延长试用期、不支付加班费、不按时加薪等),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不支付补偿金。1 1、就业协议书的内涵就业协议书的内涵2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签订3 3、劳动合同的内涵劳动合同的内涵4 4、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

6、订5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1)就业协议书的概念 毕业生就业协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就需要以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2 2)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名、盖章(下面以湖北省高校就业协议书为例)(1)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基本原则1.1主体合法原则签订

7、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必须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的主体。高校而言,要如实介绍毕业生情况,如实将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1.21.2 平等协商原则平等协商原则u 就业协议书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u 学校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的单位(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高额的风险金、保证金等。2.1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2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主要指

8、无人事权的单位)。2.3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2.4 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一份。3.1 毕业生要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内(一般1个月)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3.2 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3.3 学校经审核就业协议书后,列入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派遣手续。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责任。就业协议书的变更是指协议当事人对依法签订的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下列情况允许变更就业协议:4.1 订立就业协议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9、已经修改或废止。4.2 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就业协议规定的义务。4.3 用人单位转产或者调整生产任务、改变生产任务。4.4 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4.5 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的其他情况。就业协议的解除包括单方和三方解除5.1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解除 单方擅自解除是指未经另两方同意,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解除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5.2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三方均不担

10、承法律责任。 所谓无效协议是指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6.1 用人单位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没有营业资执,无录用权力而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6.2 毕业生采取多头签约的方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1)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或空白不填。(案例见下页)档案和户口涉及到职称评审、办理社会保险,出具相关证明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档案、户口接收权(人事权),民企、私企、外资企业没有档案、户口接收权,其应委托当地的人才交流机构(中心)代理毕业生档案、户口。人才交流机构(中心)即为此类企业的人事主管理部门。提示:提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

11、就业协议书时,往往在附加条款中明确报到时间、毕业资格、体检要求及违约金等。因用人单位事先拟好,所以毕业生没有协商的余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履行协议,否则浪费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抢夺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对学校的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用人单位从此不招该校的毕业生)。 违约金对用人单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有关部门曾规定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违约金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所以对用人单位设置的过高甚至天价违约金要协商,争取限制在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毕业生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为8%左右,他们以往在就业过程中遇到无法跨越的障碍,屡因体检 “不合格”而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 为了保障毕业生公平的就

12、业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发通知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外,就业体检一律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强制进行乙肝检查,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3)劳动合同的类别:固定期限、无固定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13、事项。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1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1.2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1.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相互了解、考察的时期。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2.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三三三个月以上不满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1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4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为保障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各地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它不含津补贴、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3.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15、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u5.1 5.1 区别区别: :(1)(1)主主体体不不

16、同同: :就就业业协协议议主主体体为为三三方方,合合同同的的主主体体为为两方。两方。(2)(2)签签订订的的时时间间不不同同: :就就业业协协议议签签订订在在毕毕业业之之前前,合合同签订在毕业正式上班之后。同签订在毕业正式上班之后。(3)(3)目目的的不不同同: :协协议议表表明明达达成成就就业业意意向向,合合同同是是确确立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4)(4)有有效效期期不不同同: :就就业业协协议议有有效效期期至至正正式式报报到到上上班班止止, ,合同则以约定的时间为准。合同则以约定的时间为准。u5.2 5.2 联系联系: : 就就业业协协议议书书是是毕毕业业生生派派遣遣的的依依据据,与与用用

17、人人单单位位建建立立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的的前前提提条条件件;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是是就就业业协协议议内内容容的落实。的落实。4.1 违约责任(1)劳动合同文本中未载明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试用期违规约定,应支付赔偿金。(4) 用人单位违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应限期退还劳动者。(5)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及补偿

18、金的,应限期支付,否则加付补偿金。(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7)用人单位使用强迫手段给劳动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的争执。(2)劳动争议的范围 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处理

19、程序为“一调一裁两审”制,主要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审理。 调解不成解不成当事人不服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组组织织内内部部的的劳劳动动委委员员会会调调解解劳劳动动争争议议仲仲裁裁机机构构裁裁决决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审审理理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帮助公民抵御各种生活危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社会保险保险生育生育保险保险医疗医疗保险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保险养老养老保险保险工伤工伤保险保险社会保社会保险项目险项目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养老保险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给合的模式。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20%,个人缴费

20、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并计入个人帐户。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 所有组织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失业保险缴满1年符合规定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医疗保险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给合的模式。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并计入个人帐户。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主要支付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按月发放的生育津贴。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主要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伤残护理费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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