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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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关于严格考试的管理规定 一、考试是监测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督促学生学习的有效方法,只有严格考试,才能有效地达到目的,因此要任课教师认真执行。 二、考试的方式包括:随堂检测、单元或章节评估、学月考试、期中阶段性检测、期末考试、毕业考试等。任课教师应重视平日成绩的考核,以便查缺补漏,及时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以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为例,其余考试参照执行。 命题原则: 1重视双基考查 2重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3试题结构形式要多样化 4根据课程标准,试题要有梯度、难度系数适中 5要有 B 卷题(参照“中考试题” ) 四、命题程序: 1制定试题考查目标

2、2拟定试题草案、答案和评分标准 3草案拟定后交教研组或教导处审核 4审核批准后,正式命题上交教导处 五、认真组织监考,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和考场纪律,要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作弊者除本科试卷判零分外,根据有关规定要给予批评教育,考试结束后,密封试卷上交。 六、认真阅卷,严格按评分标准,密封试卷,流水阅卷,不得随便改变标准。若确需改动的,须上报教导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更改。阅卷、复核与合分者须签字以备核对。 七、成绩统计:阅卷结束后,由教导处或教研组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后,试卷交教研组拆封,各班登记、讲评。每位任课教师将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上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将其成绩处理

3、、分析和归档。 八、提供成绩分析的相关数据(此数据作为学校了解的一种方法) 1分别以班级和所任所有班级为单位计算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标准差。 2以学科为单位计算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标准差。 3各年级前若干名名单及在各班的分布情况 4学科前若干名名单及在各班的分布情况 九、尊重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公布学生的成绩 关于考场纪律的规定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无故缺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作旷考论处,并不予补考。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按指定位置就座。迟到者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迟到 15 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开始后不论完卷与否,在半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 三、学生考试前必须准备好应试所需文具用品,不得携带教师未指定的考试用具或书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存放。 四、遇到试题不清时,可以举手请监考老师回答,但不得提问其他问题。 五、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卷面力求干净、整齐,字迹清楚。 六、学生考试必须独立答卷,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串通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论处。 七、在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者,须得到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暂离考场者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八、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喧哗或互对答案。 九、对作弊学生给以记过处分,并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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