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指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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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浙江省消防总队技术处2014.3.20技术指南技术指南 为解决近年来我省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全省消防设计和审查标准,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组织国家标准建规管理组、高规管理组、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的有关专家以及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建审、验收业务的相关人员,在2013年研讨会纪要的基础上,编制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本指南按照消防设计审查顺序进行编写,分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室内外装修防火、特殊场所

2、十个方面,共计167个条文,将作为我省一段时期内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依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一)建筑类别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夹层的楼地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楼梯及自动扶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3.2条的规定“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研讨会讨论意见:按现行建规执行,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暂不计入建筑高度,待建规 合订稿发布后,根据建规合订稿执行。中庭、有顶步行街的顶棚以及电影院等斜屋面应按顶棚或屋面的最高点来计算建筑高度。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对于

4、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 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执行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上部分考虑时,应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2)不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较高的室外地坪应沿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执行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上部分考虑时,应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一、建筑类别和

5、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2、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可不按高层厂房考虑。3、电子厂房是指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的工业建筑。电子元器件是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包括:电阻、电容器、电位器、电子管、散热器、机电元件、连接器、半导体分立器材、电声器材、激光器材、电子显示器材、光电器材、传感器、电源、开关、微特电机、电子变压器、继电器、印刷电路板、集成电路、各类电路、各类电路、压电、晶体、石英、陶瓷磁性材料、印刷电路用基材基板、电子功能工艺专用材料、电子胶(带)制品、电子化学材料及部品等4、木器厂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生产、加工各类木质板材、家具、构配件、工艺

6、品、模具等成品、半成品的工业建筑。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5、与建规中“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 类似用途的劳动密集型的丙类厂房应参照“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的消防设计要求执行。 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而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低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是一个相对范畴,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上有不同的标准。当前,在我省范围内,单体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 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30人且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企业,可按照劳动密集

7、型企业要求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以最多时为准,建设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消防监督人员予以核实。6、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7、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的建筑内部工艺与布置、危险品储存与运输等设计内容可不予审核,且应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和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上述标准中关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建筑外部的消防设计要求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8、规范(GB 50016)的规定时,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8、住宅建筑的层数计算应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执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 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 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00m 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 的楼层按 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 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 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 于或等于1.50m

9、 时,多出部分按1 层计算; 3. 层高小于2.20m 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 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9、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楼不得与其他公共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 高层宿舍楼走道和房间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上述用房均需设置完全独立的疏散楼梯。规划部门认可

10、按照成套住宅功能:以规划部门正式出意见为准。涉及宿舍或公寓的建筑,均需设置完全独立的疏散楼梯。宿舍楼的配套用房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10、裙房是指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主体相连且与主体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11、高层商住楼或办公综合楼下部主体投影范围内的附属建筑,可按裙房进行消防设计, 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附图)(1)该附属建筑与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2)该附属建筑与主体塔楼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11、的楼板分隔。 (3)该附属建筑与主体塔楼的疏散完全独立。(4)该附属建筑外墙与主体塔楼外墙相接处设置不小于1.2m的窗槛墙。其他功能综合楼与下部主体投影范围的附属建筑的做法。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配套营业用房(办公、卫生间、仓储和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的小卖部等除外)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该配套用房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处于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且疏散完全独立或者处于不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时,可按其实际功能进行消防设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2、计算最大容纳人数时,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连接厅室的公共走道面积不计入在内。13、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12周岁之前儿童的活动场所。儿童活动场所是指一幢建筑中儿童活动的房间部分,不包括建筑中其他功能用房。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4、鉴于监狱医院综合楼建筑的特殊性,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在相关规定中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可按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执行。15、建筑设计防火规

13、范(GB500162006)条款中出现的“重要公共建筑”可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附录B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物认定的标准来界定。16、半地下汽车库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的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的消防设计应按地下汽车库的要求执行。17、摩托车库、电动汽车库应按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库的消防设计要求执行。摩托车库应按照每40折算成1个汽车车位确定其防火分类,折算时余数不足40的按1个汽车车位考虑。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二)建筑耐火等级(二)建筑耐火等级18、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14、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1)单层丙类厂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2)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一)消防车道(一)消防车道19、高层厂(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20、高层住宅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该边裙房高度不应大于5 m、进深不应

15、大于4m,并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相关要求。该条为住宅建筑规范和高规冲突的条文, 关于消防车道,住宅建筑规范明确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高规规定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此处规定按住宅建筑规范执行。至于裙房高度和进深仍按现行高规执行。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21、按规范要求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消防车道距离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30m,按规范要求不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每个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60m。该条文的前题是所有建筑均应设置消防车道,然后分为需设环形车道(应、宜设均按需设考虑)和不需设环形车道两类。这里是以建筑为单位,提的是建筑的每个主要出入口

16、,而非以建筑的单元或防火分区为单位。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22、高层、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不小于高层、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不小于12m、9m,可采用作图法画,可采用作图法画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4m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如下图)如下图)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23、消防车道净宽以车道路面相对较窄部位以及车道4m净空高度内两侧突出物最近距离处进行计算,以最小宽度确定;消防车道净高以消防车道正上方距车道相对较低的突出物进行计算;不规则回车场以消防车可以利用场地为回车

17、场地。24、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应采用硬质铺装面层。研讨会讨论意见:硬质铺装面层不得用水泥植草砖。25、当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要分清环形消防车道和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关系。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2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每段登高操作

18、场地长度不小于15m,间隔距离不大于30m,且该范围内的裙房、雨蓬等净高不大于5 m、进深不大于4m时,可视作连续布置;场地长度不小于15m,场地离建筑两端距离不大于15 m,且该范围内的裙房、雨蓬等净高不大于5 m、进深不大于4m时,也可视作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对于建筑高度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如下图)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对于住宅下部(端部)设置商铺或商业服务网点时的做法( 满足15米,

19、与建筑间距不宜小于5 米 ) 。但对于公共建筑下部的此类做法必须要在其他部位补足。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27、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应能保护居住建筑的每个单元和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侧的每个消防救援口。28、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入口可以为通往楼梯间的门厅、走道。研讨会讨论意见:通往楼梯间的门厅、走道也可以作为入口;主要登高操作面应能进入,非主要登高操作面,补充面可不考虑设置入口, 架空空间可以在

20、背面设置入口。29、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其认可文件,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灭火救援(三)灭火救援30、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消防救援口应便于到达相对安全的室内公共区域。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m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3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研

21、讨会讨论意见:关于灭火救援口的设置,确保消防登高操作面侧和消防车道的长边,并尽量确保靠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均应涉及。 灭火救援口可采用打开或固定易碎非玻璃的其他易碎物 。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防火间距(四)防火间距31、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确需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组合建造在上述建筑的地下室;(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3)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4)开口部位与上述建筑的外墙之间应保持6m的水平距离(楼梯间的开口除外)。开口部位与上述建筑的

22、外墙之间应保持6m的水平距离(楼梯间的开口除外),采取一定措施后可减少距离。地下汽车库和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在首层完全分隔到位且分别直通室外,可以允许。地下汽车库不应与上述功能在地下室组合建造。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3232、当、当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下列规定执行: (1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

23、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15m及以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1.00h, 或相邻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小于4m4m。3333、屋顶停车场的汽车坡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与建筑其它部分或相邻建筑的间、屋顶停

24、车场的汽车坡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与建筑其它部分或相邻建筑的间距按地面停车场与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地面机械式车位应按汽车库控制防火间距。距按地面停车场与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地面机械式车位应按汽车库控制防火间距。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34、1m3液氧折合标准状态下800m3气态氧。氧气储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湿式氧气储罐总容积V1000m3时,防火间距25m;1000V50000m3时,防火间距30m;V50000m3,防火间距35m。35、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

25、大储罐直径的0.75倍。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3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除办公室、休息室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厂(库)房间防火间距的规定。37、与明火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产生明火的固定点进行控制;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当相邻建筑通

26、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两个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当其连接物为封闭时,应设置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38、丙类液体埋地储罐可在建筑不同侧设置,但每侧储量不得超过15m3,总储量不得超过30m3。总容量不大于15m3的室外丙类液体埋地储罐与多层民用建筑及高层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单、多层民用建筑及厂房与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的直埋地下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甲乙类厂(库)房与民用建筑及明火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可以缩小。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39、同一座回字形、U型、L

27、型民用建筑两翼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回字形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距离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U型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两个建筑用连廊连接不能视作U形建筑,仍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确有困难,可在两窗之间“U”形底边处挑出一片垂直防火隔墙,该隔墙的外端应与相对的两个窗的最外边平齐。(附图)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40、住宅内天井应设置成U型,确有困难,可在两窗之间“U”形底边处挑出一片垂直防火隔墙,该隔墙的外端应与相对的两个窗的最外边平齐。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

28、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一)建筑墙体构造(一)建筑墙体构造41、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用不燃材料封堵,并满足墙体相应耐火极限要求。4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与其它楼层的分隔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43、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工业建筑中,当采用钢框架、钢梁支撑防火墙时,钢框架、钢梁的防火保护措施宜采用不燃烧体包覆。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

29、队浙江省消防总队44、公共建筑(住宅部分除外)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应小于1.2m或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建筑的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备注:公共建筑水平开口之间的墙体的要求,同一防火分区内不限,防火分区间按防火墙间距离控制。 住宅建筑外墙上户与户的水平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备注:住宅建筑外墙上、下层户内开口之

30、间距离不限;上、下层户与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0.8m;住宅建筑外墙户内的水平开口之间距离不限;户与户的水平开口之间的墙体不应小于1.0m 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各.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中:住宅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和水平开口之间的距离均不应小于1.2m二、总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置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45、当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18层及以下单元式高层住宅,当设有竖向及横向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其挑檐宽度不小于0.

31、6m,位于单元墙两侧的防火挑檐宽度不小于1.0m,且垂直方向挑檐应上下连通,横向挑檐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两边各加0.3m时,每个单元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附图)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46、当建筑未设置不低于1.00 h外墙体耐火极限时,双层幕墙中靠室内侧的幕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可开启外窗应采用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消防登高面侧外墙不宜设置双层玻璃幕墙;内外玻璃幕墙应在楼板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隔板,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层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 h、高度不低于0.8 m的不燃性实心墙。双层玻璃

32、幕墙及其相对应的房间应形成防火单元,该防火单元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双层玻璃幕墙在首层出口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挑檐等防碎片击伤措施;内层玻璃幕墙设计应符合高规关于建筑幕墙的要求。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47、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当汽车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

33、于10m;当汽车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防火分隔部位是指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相接的部位。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中庭的回廊与中庭间的防火卷帘,在中庭无可燃物的情况下,沿中庭区域可不采用按背火面温升判定条件测试的防火卷帘,且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中庭回廊与其他用房之间的防火卷帘采用按背火面温升判定条件测试的防火卷帘。不应使用水平、侧向等开启方式和弧形、L型等不规则型防火卷帘。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48、地下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可不设防火门。49、住宅底层楼梯不通过门厅直通室外时,

34、其直通室外的楼梯门最小有效净宽(不含门框) 可按0.9m控制。50、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当在洁净手术室设乙级防火门有 困难时,可在洁净手术部设置乙级防火门。51、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封堵。52、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顶棚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净高6米以上的高大空间 区域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储烟仓(或挡烟垂壁)下檐且不低于1.5米, 净高不足6米的区域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室内净高的1/2且不低于1.2米, 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开窗面积不应计入有效自然开窗面积,对 于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以及规

35、范、标准等有特殊规定的其它场所除外。自然排烟 窗的有效面积计算按第150条执行。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防火分区(二)防火分区53、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若有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54、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 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

36、、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55、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 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消 防水池;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 梯间;敞开连廊。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 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以及封闭楼梯间扩大部分虽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核算疏散宽度。 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

37、场的冰面面积 仍应考虑疏散距离。楼梯梯段和电梯井道、管道井道等不考虑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技术指南技术指南56、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其他仓库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可开设开设门、窗、洞口57、冷库的冷藏间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占地面积可按规范增加1倍,但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增加。58、银行内部使用的地下金库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银行地下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三、

38、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一)安全出口(一)安全出口59、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等场所不宜设置在集贸市场内。当必须设置时,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应与集贸市场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招待所(旅馆)、公共娱乐等场所和集贸市场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均应能直通室外。60、餐饮场所的营业面积是指餐厅面积,不包括厨房面积;餐厅应明确餐厨布置,其疏散人数应按餐厅面积1.3/人或座位数的1.1倍计算取较大值,有独立隔间(用固定构件分隔)的包厢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等候区和包厢两侧走道可不算)。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

39、1.0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0.5人/计算。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不小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的20%计算。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62、 核算疏散宽度商业营业厅应参照人员密集的厅室考虑,地上与地下部分完全分隔且安全疏散完全独立时,地下一层且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大于10米可按0.75米/百人考虑。63、对于专业的建材商店、大件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规范规定值的30%确定。64、当每层

40、疏散总宽度符合规范要求,且任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其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不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70时,可利用在与之相邻的防火分区墙上开设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且其宽度可计入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两个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该疏散楼梯宽度不能重复计算。 关于借用出口的问题,取消了原先相邻的防火分区墙上开设甲级防火门与安全出口距离不大于30米的要求。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65、地下商业可利用通往避难走道的门作为任一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使用,但应满足以下要求:(附图)(1)地下商业每层疏散总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41、的门以及疏散楼梯的宽度计入疏散总宽度,通向避难走道门的宽度不应计入疏散总宽度。(2)任一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但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避难走道和相邻防火分区进行疏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和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之和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50%。(3)任一防火分区仅有1个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或疏散楼梯时,可利用避难走道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70%。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4)避难走道内

42、任一点至室外、疏散楼梯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的距离不应大于60米。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避难走道不能用于人员疏散外的其他用途;其顶板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烧体,顶板下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避难走道的其他做法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第5.2.5条执行。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备注:1. A1+B150%防火分区1疏散宽度;C1+D150%防火分区1疏散宽度 A2+B230%防火分区1疏散宽度;C2+70%防火分区2疏散宽度 A350%防火分区1疏散宽度;B3+C350%防火分区1疏散宽度 2.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

43、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通向避难走道的门宽度不计入每层疏散总宽度,通往下沉式广场的门宽度计入每层疏散总宽度。 4.避难走道内任一点至室外、疏散楼梯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的距离不应大于60米。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66.下沉式广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的要求,地下室朝向下沉式广场的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的回廊进深不应超过6m,该外墙上符合人防规范间距要求的疏散门可按安全出口考虑。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可不划分防火分区面积。通往室外地坪的楼梯应不小于进入该下沉广场计算总宽度30%且不小于任一防火分区的设

44、计疏散总净宽度。(附图)当下沉式广场(在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地下、半地下商店中使用的下沉式广场除外),当其不设置防风雨棚且地下室朝向下沉式广场的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不设置回廊时,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安全出口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通往室外地坪的楼梯应不小于进入该下沉广场计算总宽度30%且不小于任一防火分区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其余消防设计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关于下沉式广场的要求。(附图)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安全疏散四、安

45、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67、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当墙上设置普通窗(洞)时(窗台离地1.5m以上的高侧窗(洞)除外),从房间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当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可增加25%,行走距离不应增加。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68. 当民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

46、的距离以及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可增加25%,规范或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增加25%。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餐厅、营业厅等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米;当该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可增加25%,行走距离不应增加。当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餐厅、营业厅的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米的疏散走道(该疏散走道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长度不可增加

47、)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多厅电影院的观众厅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按规范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要求执行(该疏散距离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长度不可增加)。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69、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

48、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或房间;(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建筑底部(地上)直接对外或二层直接开门至室外连廊(此连廊通过疏散楼梯通至室外地面)的商铺可按上述要求执行。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70、三个及以上防火分区不得共用同一个疏散楼梯。(不得用疏散宽度,但可用于疏散距离的

49、借用)71、高层综合楼中办公用房不应与对外营业的商场、营业厅、娱乐、餐饮等场所(宾馆及其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出入口。为商场、营业厅、娱乐、餐饮等场所配套,且为其服务的办公用房可与其共用疏散出入口。供单位内部使用不对外营业的职工食堂允许与办公共用疏散出入口72、单元式住宅建筑各单元的层数不同且单元间墙符合防火墙要求(较高单元比相邻较低一单元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较低一单元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1h)时,可按各独立单元的层数来确定其楼梯间形式、消防电梯的设置。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73、汽车坡道可不考虑防火

50、分区和疏散距离.汽车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用房、室内消火栓箱、消防管道井的正常使用。地下车库内最远疏散直线距离的计算不必考虑车辆对路线的阻挡,但应考虑实体墙等障碍物对路线的阻挡。 汽车坡道可能出现穿越功能空间的可能,这种做法应区别对待。7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含商住楼)应设置避难层(间)。 底部为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超过100米时,可按现行规范不设置避难层(间)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75、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如隔墙上需要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该附属库房不得储存甲乙类和丙

51、1类物品;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超过500的地上和超过200地下附属库房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在商场内第二安全出口可利用商业营业厅疏散;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500的地上和200地下附属库房可不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可利用商业营业厅疏散,该商业营业厅所在防火分区和利用该商业营业厅疏散附属库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开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卫生间、办公等可不计入营业厅面积,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人数和宽度。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76、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77、红外线感应自动

52、门、旋转门设于安全出口时,该门附近应另设便于人员疏散的平开门78、“丁”字型内走道上的房间的门在计算安全疏散距离时,可按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疏 散距离的要求考虑,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长度应加倍计算。79、除类汽车库外,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都必须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安全 出口。80、水泵房、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不得利用直通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坡道)作安全出口81、与地下锅炉房、消防水泵房、消控中心直通的疏散楼梯,可作为其直接对外的安全出 口。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5米的疏散走道(走道两侧应与用房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至最近的安全出口。82、住宅疏散楼梯到达建筑裙房

53、的屋面后,应通过独立的疏散楼梯到达室外地面,此楼梯的数量及疏散宽度应满足疏散要求。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疏散楼梯(二)疏散楼梯83、楼梯间及前室的围护结构不应采用防火卷帘。84、用于敞开楼梯间(到室外的距离不大于15米)疏散的门厅以及不用于其他楼梯间疏散的门厅与建筑其他部分之间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或安全疏散通道直通室外。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高层建筑核心筒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应通过不同空间疏散,核心筒的疏散楼

54、梯至室外的距离不超过30米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超过30米时,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通道两侧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应通过防火隔间进入)通室外。其中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的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在首层可利用同一无功能的门厅(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直通室外。其他疏散楼梯至室外的距离不超过15 米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分隔),超过15米时,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通道两侧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应通过防火隔间进入)通室外。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

55、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85、当敞开楼梯间与内走道连接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应叠加计算。当敞开楼梯间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可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86、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商店、旅馆、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87、层数不超过4层且不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的建筑,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或等于15m处。88、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

56、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89、关于剪刀楼梯间:(1)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任一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50平方米;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各单元之间的墙应为防火墙;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楼梯间两个梯段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共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短

57、边不应小于2.4m。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相邻前室之间的门应向户数较少一侧开启;楼梯间前室共用时,两个梯段当设置加压送风系统时应分别设置。(2)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其前室应分别设置;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00h的防火隔墙;当需设置加压送风系统时,两个梯段的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设置。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3)商业等建筑用于解决疏散宽度的楼梯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得仅设一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

58、出口使用。(4)地下车库也可设置剪刀楼梯间,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得仅设一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人员安全出口使用。地下室非人员密集场所所在防火分区不可利用通向相邻人员密集场所所在防火分区的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90、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附图)(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2)住宅部分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应分别按规范中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

59、,其中住宅部分的层数确定应包括其他功能部分的层数。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91、住宅的地下汽车库,与上部建筑共用同一楼梯间的,其楼梯最小净宽可与上部住宅楼梯净宽一致。92、通向仅供一户疏散用的楼梯间的敞开阳台面积不应小于3,该户通至阳台的门窗及阳台通向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窗,当楼梯间门与户门、窗及开口部位之间的最近直线距离大于1m时,该户通至阳台的门窗可采用普通门窗,但阳台开向楼梯间应采用乙级防火门。93、住宅建筑的户门开启方向可不限。高层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用乙级防火门,且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

60、于3樘(敞开外廊以及敞开凹廊不受此限制)。9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1条第1款第2项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应设置封闭楼梯间。”中“任一层建筑面积”是指“单元内任一层建筑面积”。95、住宅套内自用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96、防烟楼梯间及封闭楼梯间内不得设置管道井、电缆井,当符合下列条件时,10层、11层住宅的楼梯间内及其他建筑的消防前室内可设置管道井和电缆井:竖井每层封堵;检修门采用乙级防火门。97、大开间的自行车库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98、除采用敞开楼梯间或采

61、用阳台作为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外,其它楼梯间及前室的内墙上均不得开设普通的门窗及洞口。99、疏散楼梯净宽为梯段一侧的扶手中心线或墙面到梯段另一侧的扶手中心线或墙面之间最小水平距离。100、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等直接开向室外或室外平台的疏散门,可采用普通门。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消防电梯、普通电梯、避难层间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三)消防电梯、普通电梯、避难层间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101、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普通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

62、库分隔。102、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103、需设置消防电梯的公共建筑,裙房可不设消防电梯,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超过24m的辅楼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宜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 关于住宅的跃层消防电梯是否可以不考虑停靠。根据是否设置入户门来考虑是否设置消防电梯。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四、安全疏散四、安全疏散104、消防电梯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05、避难层的设备用房应通过防火隔间进入

63、避难区。106、直升机停机坪的尺寸为直径不小于21m,直升机救助设施的场地尺寸为长、宽分别不小于15m、12m。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一)消防水源(一)消防水源107、当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箱设置在建筑最高点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建筑的较高处,且水箱底标高应高于最高楼层消火栓栓口( 停机坪消火栓除外); 与喷淋系统合用的消防水箱的稳压系统仍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7.4.8条执行。108、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气压罐增压设施不可替代屋顶消防水箱,规范另有规定除外。109、在水务部门同意且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

64、且仍能满 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110、在火灾情况下,高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考虑补水;适用建规的建 筑,当市政管网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111、高层建筑群的水泵接合器宜分散布置,便于消防车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112、用于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113、屋顶停车场的消火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114、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串联或并联供水系统,消防干管压力 不应大于2.4MPa。115、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

65、当分别设置两个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在同一个消火栓箱内 设置两个栓口,但应分别由两根消防竖管接出。116、室内消火栓不应设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非合用前室内,住宅建筑执行确 有困难时除外。117、商业服务网点需设置室内消火栓时,消火栓的设置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 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消火栓可设置在建筑外墙上;多层住宅 建筑隔间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和高层住宅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每个隔间内 应设置一个消防软管卷盘。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消防水泵(三)消防水泵118、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挡水措施;设置在

66、地下时,还应采取防淹措施。消 防水泵若选用恒压切线泵时,当消防泵的扬程小于1.0MPa可不设超压泄压装置。119、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20、在新建单体建筑中设置的大、中型幼儿园,单体建筑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 人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21.住宅建筑(群)每个防火分区小于500的地下室储藏间或自行车库,当该建筑(群)设有喷淋系统时应设自动喷淋系统,当该建筑(群)未设喷淋系统时可不设自动喷淋系统。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2

67、2、地下复式汽车库自动喷淋系统应按中危险级级设计,流量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 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的相关规定确定。123、局部设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办公建筑,当设置空调系统部 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 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24、湿式报警阀不得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在确有困难时,湿式报警阀可设于管道井内, 但应便于操作并应设置排水设施。水力警铃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125、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和无可燃物的技术层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按建筑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

68、140的要求配置灭火器。126、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宿舍楼房间可采用边墙型喷头。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五)其他灭火系统(五)其他灭火系统127、净高超过12m的中庭(办公楼无可燃物的中庭除外)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应 设置固定消防炮等自动灭火系统。128、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 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 置。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 装置。129、地下汽车库的建筑灭火器配置可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地下

69、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坡 道在直通室外处可不设置防火卷帘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五、消防给水五、消防给水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六、消防电气六、消防电气(一)消防电源(一)消防电源130、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应按规范确定,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参照依据。131、在一、二级负荷等级的广播电视中心、医院、电厂等建筑内的特殊场所,若采取自 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方式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可采用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方式。(二)配电线路及电器设备防火(二)配电线路及电器设备防火132、在建筑物内(变配电室除外)敷设的高压供电线路应按消防配电线路要求敷设。133、用于防火分隔且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多

70、个防火卷帘,当涉及2个以上(不含2个) 防火分区时,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如下图)134、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六、消防电气六、消防电气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三)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三)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135、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应急照明应设置专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三级负荷可不设。 按一、二级消防负荷供电的建筑底部设置小型商业服务网点时,如采用自带电源型 消防应急灯具,可不设置专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但应设置专用的配电线路 。六、消防电气六、消防电气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

71、(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36、除建规、高规规定的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外,下列建筑或场所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自动自然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二类高层建筑中旅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新建单体建筑中设置的大、中型幼儿园。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当设有防火卷帘时,应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火灾探测器,联动防火卷帘下降。六、消防电气六、消防电气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37、

7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应按门洞风速法计算,开启门的数量应按防火规范的有关要求确定。门洞断面风速宜按以下确定:当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前室(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取v=0.7m/s;当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前室不送风时,门洞断面风速取v=1.0m/s;当防烟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前室送风时,门洞断面风速取v=1.2m/s。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封闭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设计时, 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取40-50Pa;门洞断面风速取v=1.0-1.2m/s。138.楼梯间和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加压送风量与余压值两者均应满足规范要求。在检测及验

73、收时,均应测试余压值。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39、除设置在室外的风机,建筑内的排烟风机和加压送风机应各自独立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该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当空间条件受到限制时,可设置在专用空间内,该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两侧应有足够的安装维修空间。当排烟风机需与其他风机合用机房时,除应符合上述专用机房的耐火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机房内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机房内不得设有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3)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上不宜设有软接管。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

74、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40、住宅建筑如果地下室2层或地下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非营业性场所,楼梯间的地上部分采用自然排烟时,其地下部分可不设置防烟设施;楼梯间地上部分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时,其地下部分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可不设置防烟设施。141、对于多层建筑中净高大于12m的高大空间(含中庭)的排烟,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9.1.3条的条文说明设置自然排烟设施。142、建筑

75、高度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中,仅服务于50m以下功能空间的符合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143、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烟楼梯间与地上楼梯间均需设置加压送风系统时,宜分别独立设置。受建筑条件限制时,可与地上部分的楼梯间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应分别计算地上、地下的加压送风量,共用加压送风的系统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满足地上、地下的送风量要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44、设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四层(含)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排烟设计应

76、满足以下要求:(1)当房间面积50时应设置排烟口,房间面积50时宜设置排烟口;内走道应设置排烟口,且其排烟宜设置成独立的排烟系统;(2)当多个相邻的房间均设有排烟口时,可根据需要多个房间合并成一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不得小于12000m3/h;当房间面积较小(面积50)且未设有排烟口时,房间面积应计入内走道的排烟计算面积。(3)当设置机械补风时,系统宜独立设置。内走道和面积较大的房间(面积50)应设置补风口,补风口的布置应有利于排烟和人员疏散。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45、水泵房、制冷机房、

77、空调机房、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燃油(燃气)锅炉(机组)的机房等机电用房,可不设置排烟设施。146、档案馆内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147、地下非机动车库,当建筑面积大于500或分隔成多个隔间且建筑总面积大于200时,应设置排烟设施。当设置机械排烟时,未分隔且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非机动车库的排烟量可按其体积的不小于6次/h换气计算,分隔成多个隔间且建筑总面积大于200的地下非机动车库的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设计应按60m3/.h计算。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48、

78、地下汽车库、半地下室汽车库及地下建筑、半地下建筑在自然排烟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最不利点到自然排烟口的距离不超过30m且自然排烟口总有效面积不小于占地面积的2%时,可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149、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开放式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5%,且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50、排烟窗的有效面积按下列方式确定:(1)对于悬窗、平开窗、顶开窗等,当开窗角大于等于70时,其有效排烟面积可按其窗面积计算;当开

79、窗角小于70时,其有效排烟面积应按窗的开启投影面积计算;(2)侧拉窗的有效排烟面积按可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3)百叶窗的有效排烟面积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4)其它可开启外窗型式的有效面积计算按有关规范、标准等的规定进行。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七、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八、动力专业八、动力专业151、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机组)和直燃式溴化锂机组机房的消防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有关锅炉房的规定执行,并应采取有效防爆泄压措施。152、锅炉、柴油发电机的排烟

80、管不应穿越建筑内防火墙、楼梯间、前室等部位,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越时,排烟管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53、设置于半地下室或首层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超过10t/h,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不应大于7MW;设置在地下室或其他层的锅炉房,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超过4t/h,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不应大于2.8MW。 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九、室内外装修防火九、室内外装修防火 154、在新标准发布前,外保温材料及构造应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要求。155、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

81、墙体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156、电影厅、法院审判厅等为固定座位时,其厅室面积及相关消防设计应参照观众厅要求执行;高层建筑中的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电影厅、法院审判厅等确有困难时,厅室面积可大于400,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厅室应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2)厅室应选用合适的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的喷头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3)厅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4)当厅室建筑面积不大于600,该厅室座位数不得超过300座;当厅室建筑面积大于6

82、00,厅室座位数不得超过400座且该厅室座位数与面积比不应大于1/2。设置在四层及以上宴会厅、餐厅、员工食堂、体育比赛、训练用房等可不考虑厅室面积限制。电影院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 至少应设置一个完全独立的安全出口和完全独立的疏散楼梯。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57、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158、一、二级耐火等级菜市场的防火分区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范规定增加1.0倍,单层敞开式菜市场(四周敞开)的防

83、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一、二级耐火等级菜市场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且应符合疏散距离要求,可不考虑疏散宽度。单层菜市场的钢结构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单层菜市场总面积不超过防火分区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注:对于菜市场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均参照商市场要求做,要求过高,所以作此规定。)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59、排屋、别墅户内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该楼梯地下与地上部分在首层可不作防火分隔。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上部分层数不超过3层;地下部分层数不超过1层;(2)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设置在离该楼梯小于等于

84、15m处。(3)户内任一点到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时,疏散距离可增加25%,其中楼梯疏散距离按其水平投影计算。(4)户内楼梯的宽度可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关于套内楼梯的要求执行。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60、关于公路隧道:(1)公路隧道项目项目分级及消防设施配置应按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D71-2004)执行,其中长度不超过500m的公路隧道可不设置消火栓系统。(2)长度超过5000m的公路隧道采用纵向通风时,应设置通风竖(斜)井,并在通风竖(斜)井前后各200m范围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3)长度超

85、过500m的公路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间距宜为250300m;长度超过1000m的公路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间距宜为7501000m。人行横通道和车行横通道的设置应考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防止烟气蔓延的措施。(4)长度超过3000m的公路隧道应限制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61、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建筑局部超过24米时,可按照单、多层建筑执行,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主体建筑为单层,配套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m;(2)主体与配套用房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完全独立。162、体育场馆比赛大厅(含看台和场地)和观众休息厅可按一个

86、防火分区设计,看台人员可通过观众休息厅疏散至安全出口。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观众休息厅仅可用于人员通行和休息,观众休息厅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休息桌椅应为不燃材料,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2)比赛大厅看台任一点至比赛大厅通至观众休息厅的疏散门距离不应超过37.5m;休息厅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最大步行距离不应超过40m。(3)休息厅与比赛大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4)观众休息厅与相邻功能用房(卫生间和淋浴间除外)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分隔。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5)观众休息厅和比赛

87、大厅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排烟设施。泳池看台区和戏水池区在计算排烟量或自然排烟口开窗面积时,水区面积可不计入。(6)休息厅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喷头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游泳馆的泳池上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体育馆看台应采用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观众席和运动场地应急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20lx。主要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8)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63、体育场馆比赛大厅看台、观众休息厅的钢柱、钢梁、屋顶承重钢构件距楼面垂直距离不超过8m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超过8m的部位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

88、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64、关于商业服务网点:(1)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高度不应大于7.8m,内部可设一座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可不限,其室内任一点到封闭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22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时,疏散距离可增加25%,其中楼梯疏散距离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2m。(2)物业用房、居委会办公、社区活动等小区配套服务用房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的,可以参照住宅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3)独立建造的不超过2层的商店建筑,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的,可以参照住宅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4)设置在非住宅建筑首层及二层的商店全部符合商业服务

89、网点要求,可以参照住宅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5)设置在非住宅建筑首层及二层的商店局部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且与首层、二层其他功能之间符合防火间距要求(较高面墙比相邻较低面墙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较低面墙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商店,可以参照住宅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6)设置在非住宅建筑底部的商店参照住宅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时,其消防设施仍应按整体建筑控制。商业服务网点中7.8米是指一、二层层高之和,首层室内地面至二层屋面结构板面。十、特殊场

90、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65、关于物流建筑:(1)物流建筑应按分拣等作业和储存功能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储存区与其他功能空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2)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应按按本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其中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的丙类2项(除自动化控制的高架仓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仓库外)和丁、戊类物品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当库区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可按规范(不含注)的规定增加3.0倍。 (3)作业区的防火要求可按有关厂房的规定确定。(注:对于物流建筑,现行规范未作明确,

91、建议保留)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166、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要求:(1)平时需要关闭或营业时需要关闭的安全出口的门应设置报警式逃生门锁系统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能就地打开的门锁系统。(2)疏散通道上平时需要常开或经常性开启的防火门可按常开式防火门要求设置。(3)消火栓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周围应用固定标线划定不小于1m1m的操作场地,防火卷帘下方应用固定标线划定范围防止堆物影响防火卷帘降落。(4)商场、超市等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两侧应采用固定黄色标线,防止疏散通道被占用。(5)商场、市场、超市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92、场所疏散走道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疏散导流标志,并应符合下列条件: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长度不宜小于30;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当间断布置时,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3m;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6)宾馆酒店的房间及KTV包厢内应设置视屏切换或语音提示系统。167、新建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地上1层或直通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消防控制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O,每人使用面积

93、不应小于4。关于大型商业的做法:中庭;有顶步行街;内天井;敞开天井。十、特殊场所十、特殊场所技术指南技术指南关于技术指南的执行问题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一、自本一、自本指南指南实施之日起,实施之日起,20072007年省建设厅与省公安消防总年省建设厅与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印发的队联合印发的20062006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建(建设发设发200720073636号)、号)、20082008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浙江省高层居浙江省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住建筑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

94、浙公消(浙公消20082008180180号)和号)和20132013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2013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研讨会纪要(浙公消(浙公消201320134242号)废止。号)废止。二、本二、本指南指南实施之前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实施之前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指南指南有有冲突时,应按本冲突时,应按本指南指南执行。执行。三、已经专家评审同意但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当消防设计三、已经专家评审同意但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当消防设计与本与本指南指南有冲突时,应按原专家评审纪要执行。有冲突时,应按原专家评审纪要

95、执行。技术指南技术指南 四、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本四、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本指南指南第第6363、6565、161161、162162、165165条进行审条进行审批时,应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公安消防总队请示,省公安消防总队按本批时,应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公安消防总队请示,省公安消防总队按本指指南南的要求进行批复后,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方可出具审批意见;各市公安消的要求进行批复后,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方可出具审批意见;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本防支队按本指南指南第第5454、106106、160160条进行审批时,应将工程概况和审批意条进行审批时,应将工程概况和审批意见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案。见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案。

96、五、各市公安、建设部门要迅速将五、各市公安、建设部门要迅速将指南指南精神传达至辖区内设计单位精神传达至辖区内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省公安厅和省建设厅也将适时组织宣贯。今后,本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省公安厅和省建设厅也将适时组织宣贯。今后,本指指南南作为我省消防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各地公安、作为我省消防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各地公安、建设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应严格执行。六、执行中如遇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六、执行中如遇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总队防火和灭火的关系1.商场排烟和广告牌的设置2.消防电梯的做法(排水问题,与客梯合用问题,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3.消防操作场地设置设计和功能的关系1.防火门的设置(常开、常闭问题)2.两间商业的连通问题3.不同营业时间功能相互借用出口的问题整体与局部的关系1.建筑定性:高层、高层裙房、多层2.5层建筑(1-3层使用,4、5层不用)技术指南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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