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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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集团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物业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职工食堂(含振华饭店)第二章第二章组织领导组织领导第三条第三条因饮食安全工作涉及面广 ,后勤集团成立安全领导组,指导和监督各饮食单位的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第三章第三章设施及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设施及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第四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第五条设施设

2、备布置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及用餐场所。第六条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二)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三)制售冷荤菜的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必须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第七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应当有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消毒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 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消毒

3、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第十条经营性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第四章第四章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统一采购关。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肉类等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4、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第十二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第十三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第

5、十四条炊事人员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和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第十五条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不得向就餐者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异常,可能影响就餐者健康的食物。第十六条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第五章第五章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第十七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第十八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

6、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第十九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第六章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 各监管部门建立分管负责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 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

7、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第二十三条食堂及其他饮食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餐饮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食堂内不得私自设立饮食摊点。第二十六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按后勤集团后勤服务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七条建立饮食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二十八条对违反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出售腐烂、变质以及非加工的食品,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团及其他各级负责人根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神新物业管理公司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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