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72429173 上传时间:2024-08-13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2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舜天船舶公司章程(年7月)课件(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目录第一章 总则 . 1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及方式 . 2第三章 股份 . 2股份发行 . 2股份增减和回购 . 4股份转让 . 5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股东 . 6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第五章 董事会 . 19董事 . 19董事会 . 22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第七章 监事会 . 28监事 . 28监事会 . 29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2、财务会计制度 . 31内部审计 . 33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3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1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通知 . 34公告 . 34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解散和清算 . 36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7第十二章 附则 . 382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条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 和其他有关规定,

3、制订本章程。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翁俊、李玖、王军民、余波、刘新宇、冯琪、钱永飞、宗小建、殷坚共 11 位股东同发起设立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第四条公司注册

4、名称:中文名称: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ainty Marine Corporation Ltd.第五条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21 号邮政编码:210012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00 万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1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

5、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总监。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及方式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按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以健全的公司治理为保

6、障,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船舶、船用品及配件、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电动工具和机电产品销售;船舶委托加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煤炭经营;化肥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十五条发。第十六条公司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后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第三章第一节股份股份发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发行。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7、份具有同等权利。2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九条第二十条集中存管。第二十一条数额和金额。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时,必须置备股东名册,标明股东持有股份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即由全体股东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4,7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为 11,000 万

8、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3,700 万股。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普通股总数为 110,000,000 股,每股金额 1.00 元。发起人认购 11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4.83%。发起人名称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王军民李玖翁俊刘新宇冯琪余波殷坚钱永飞宗小建合计股份(万股)3960.003740.001267.201056.00316.80165.00165.00110.00110.0055.0055.0011,000.00占总股本的比例36%34%11.52%9.6%2.88%1.5%1.5%1%1%0.5%0.5%100%第二十四

9、条公司签发的股权证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经董事长签署后方为3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有效。第二十五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七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八条公司在

10、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九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三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该条款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4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

11、)(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且予以公告。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13、,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5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五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三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

14、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5、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八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6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四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

16、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

17、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四十三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18、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9、,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案;(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8舜天船舶

20、公司章程(2019年7月)(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十六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本公司的对外担保额,达到或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

21、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任何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担保。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22、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九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决定的9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所列事项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三)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更;

23、(六)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第五十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验证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五)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五十一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2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第五十二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10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

25、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五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

26、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五十五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27、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11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五十六条司承担。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十七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

28、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第五十九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第六十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

29、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12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确认,不得变更。第六十一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以外

30、,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六十二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十三条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六十四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第六十五条个人股东亲自

31、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六十六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3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

32、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第六十七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第六十八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第六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

33、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第七十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第七十二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或者不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34、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4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七十三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第

35、七十四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第七十五条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七十六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6、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七十八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15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七十九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

37、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八十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公司年度报告;(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38、其他事项。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三)本章程的修改;(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五)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更;16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八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39、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一)关联股东或其他股东提出回避申请;(二)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第八十、八十三条规定表决。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关联交易制度,由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第八十五条公

40、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八十六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第八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当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17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当向

41、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一)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1、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提名董事候选人;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以多方搜寻合格的董事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4、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1、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十八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42、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第八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第九十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43、、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第九十三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18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九十四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第九十五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

44、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第九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第九十七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

45、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第五章第一节董事会董事第一百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19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46、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第一百零一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47、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董事的选聘程序:(一)董事候选人名单由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提出;(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通知的形式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四)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五)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六)改选董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第一百零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48、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20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

49、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将在担任董事期间知晓的公司核心机密透露给公司的关联方、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零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50、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第一百零四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21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第一百零五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二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51、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第一百零六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以及任期结束后的一年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第一百零七条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第一百零八条董事

52、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第一百零九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第二节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长 1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二)(三)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2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四)(五)(七)(八)(九)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53、变更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六) 听取公

54、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规定,制定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55、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或持股证明、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六)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与总经理等有关人员签订经营或岗位责任书;(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56、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第一百二十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至少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发出。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4舜天船舶公司章程(

57、2019年7月)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方式,但如有两名以上董事要求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的,则应当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不经召开会议而通过书面决议。经取得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决议所需人数的董事签署后,该决议于最后签字董事签署之日起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专人

58、送达、邮寄或者传真方式进行。当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半数以上董事认为拟讨论的议题不宜采用书面决议的方式时,则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预先通知;(二)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三)其议题必须是事务性的。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

59、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25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及总监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三十条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

60、理人员。本章程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三条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一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61、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有权审批单次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贷款。(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6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一)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第一百三

62、十六条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履行职权。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由董事会作出相关任免决定。副总经理接受总经理的业务领导,并在总经理的指挥、协调下行使各自分工的职权。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述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

63、(二)熟悉法律、法规、财务、证券等政策;(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事务能力。本章程第一百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第一百四十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27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五)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

64、或建议;(六)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访问公司的日常接待工作;(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八)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一百四十二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托一位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授权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职责与董事会秘

65、书的上述要求相同。第一百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第一节监事会监事第一百四十四条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一百四十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8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66、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或者建议。第一百五十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一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监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三分之二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67、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五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8、(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29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九)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协议;检查重大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必要时,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专门发表意见;(十)审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发表意见;(十一)列席董事会会议;(十二)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解答所关注的问题;(十三)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十四)公司章程规定

69、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第一百五十五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第一百五十六条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第一百五十七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事由及议题;(三)发出通知的日期。30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八章

70、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制作完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百六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

71、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72、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31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一)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73、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二)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应结合

74、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32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上同意。(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

75、策程序。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变更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

76、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33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九章通知和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77、(三)以公告方式进行;(四)以传真方式送出。第一百七十三条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方式进行。第一百七十六条方式进行。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第一百七十八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

78、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第二节公告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34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79、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80、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法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5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81、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

82、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九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法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36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

83、)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九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第一百九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

84、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九十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产清算。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一)公司法或有关

85、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37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 、第一百九十八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九十九条审批意见修改本章程。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第二百条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第十二章附则第二百零一条释义(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五十,但依其持有的

86、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第二百零二条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第二百零三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零四条本章程所称“以上” “以内” “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 “多于”不含本数。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38舜天船舶公司章程(2019年7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