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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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企业与公司法(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章第一章 企业和公司法概述企业和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 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 一、企

2、业、公司的概念一、企业、公司的概念 (一)企业的概念(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 ;作为概括的资产、作为概括的资产、某种营业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的经营体,企业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某种营业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的经营体,企业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体。 (二)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概念 公司和企业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其外延上的差别,而在于二者是从公司和企业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其外延上的差别,而在于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 来描述某一团体或组织的特性。公司的概念,着重反来描述某一团体或组织的特性。公司的概念,着重反映某一组织的民

3、事法律地位及其成员和资本的联合性,较具有法律映某一组织的民事法律地位及其成员和资本的联合性,较具有法律性。性。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二)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二) 二、企业的基本分类 (一)传统的典型企业 1. 1.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sole proprietorship) 2.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3.3.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的公司 (二)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合作社合作社 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三)我国企业的类型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法的

4、概念和体系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 (一)(一) 一、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调整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法。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调整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法。 (二)企业法的特征 企业法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组织法,通过它规定企业的各种企业法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组织法,通过它规定企业的各种组织形式,供投资经营者选择采用。组织形式,供投资经营者选择采用。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 (二)(二) 二、企业和公司法的体系 (一)特殊企业法 特殊企业法是调整特殊企业的专门法规。特殊

5、企业法是调整特殊企业的专门法规。(二)普通企业法 普通企业法在国外大体存在着四种立法模式。普通企业法在国外大体存在着四种立法模式。 1 1. 纳入民法典的模式。纳入民法典的模式。 2. 2. 纳入商法典和制定单行法的模式纳入商法典和制定单行法的模式 3. 3. 制定公司法典的模式制定公司法典的模式 4. 4. 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模式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模式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 一、企业法的性质 企业法规范企业这种社会经济和法律关系的主体,属于主体法律企业法规范企业这种社会经济和法律关系的主体,属于主体法律制度的范畴。

6、制度的范畴。 二、企业法与民商法、经济法以外其他有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企业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二)企业法与刑法的关系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四)企业法与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章第二章 企业法的沿革企业法的沿革 第一节第一节 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 第二节第二节 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由来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由来 第三节第三节 现代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的由来现代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的由来 第四节第四节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 第五节第五节 我国现行企业制度的由来我国现行企

7、业制度的由来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 一、官工官商传统与亚细亚生产方式 二、中国古代的工商组织形式 (一)传统的工商企业形式 1.1.牙行牙行 2.2.典当铺典当铺 3.3.票号票号 4.4.账局账局 5.5.钱庄钱庄 6.6.店铺店铺 7.7.作坊作坊 8.8.洋行洋行 (二)中国传统的行会 中国传统的行会主要有中国传统的行会主要有1. 1. 团行团行 2. 2. 会馆会馆 3. 3. 公所公所 4.4.公行公行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

8、由来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由来 一、近代企业的起源 自自1111世纪,西欧地中海沿岸的城市出现了现代企业的三种雏形:世纪,西欧地中海沿岸的城市出现了现代企业的三种雏形: 1.1.船舶共有船舶共有 2.2.康枚达(康枚达(commendacommenda)契约或组织)契约或组织 3.3.家族经营体或家族企业家族经营体或家族企业 二、古代的其他企业萌芽形式 三、早期企业制度的习惯法特征 四、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现代国有企业和现代国有企业和 合作制企业的由来合作制企业的由来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由来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国有企业 德国国有企

9、业德国国有企业 日本国有企业日本国有企业 苏联及东欧国家国有企业苏联及东欧国家国有企业二、现代合作制企业的由来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 一、概说二、私有化的主要举措 (一)西方国家实行私有化的主要措施 1.1.政府不放弃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公司制改革政府不放弃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公司制改革 2.2.出售企业的全部资本或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出售企业的全部资本或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 3.3.发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发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 4.4.限制外国人购股或收购本国国有企业限制外国人购股或收购本国

10、国有企业 5.5.向职工售股和股份的向职工售股和股份的“ “大众化大众化” ” (二)原苏联东欧国家的私有化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我国现行企业制度的由来我国现行企业制度的由来一、中国近现代企业及其法制的初步形成 (一)中国最早的近代企业 (二)洋务运动中兴办的近代企业(三)中国最早的民营企业、公司 (四)中国近现代企业法制的形成 1.1.清末的公司或企业立法清末的公司或企业立法 2.2.民国时期的公司和企业立法民国时期的公司和企业立法 二、新中国企业制度的建立(一)国有企业制度的建立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制度的建立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

11、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章第三章 企业登记管理企业登记管理 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概述 第二节 企业家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第五节 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概述企业登记管理概述 一、企业登记管理的概念一、企业登记管理的概念 二、企业登记的效力二、企业登记的效力 三、企业登记管理的意义三、企业登记管理的意义 (一)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行使和实现经济管理(一)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行使和实现经济管理职能的方式之一职能的方式之一 (二)企业登记管理是

12、配合市场准入控制的手段(二)企业登记管理是配合市场准入控制的手段之一之一 (三)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三)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人合法权益 (四)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规范企业登记行为(四)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规范企业登记行为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 一、现代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由来 二、我国近代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四、企业登记管理陷于衰退和暂时停止时期五、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在新时期的恢复和完善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

13、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 (一)许可主义 许可主义又称许可主义又称“ “核准主义核准主义” ”、“ “审批主义审批主义” ”,是指设立企业,除了需要符,是指设立企业,除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个别报请主管行政机关审核批准,方能申请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个别报请主管行政机关审核批准,方能申请登记成立。记成立。 (二)准则主义 准则主义又称准则主义又称“ “登记主义登记主义” ”,是指设立企业不需要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是指设立企业不需要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即可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

14、记,经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即可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授予合法主体的资格。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授予合法主体的资格。 (三)特许主义(三)特许主义 这是指根据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企业,或由国家领导人特许这是指根据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企业,或由国家领导人特许设立企业,所设立的通常是不适用商事企业法的特殊企业。设立企业,所设立的通常是不适用商事企业法的特殊企业。 (四)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指法律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不予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可以自由自由主义是指法律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不予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可以自由设立企业及从事经营,无需履行法律上的手续。设立

15、企业及从事经营,无需履行法律上的手续。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一)企业的变更(一)企业的变更 1.1.企业合并企业合并 吸收合并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新设合并2.2.企业分立企业分立 3.3.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4.4.企业组织形式转换企业组织形式转换 5.5.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变更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变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二、企业的变更和

16、终止 (二)企业的终止 1.1.企业解散的事由企业解散的事由 (1 1)依法被撤销)依法被撤销 (2 2)歇业或自行解散)歇业或自行解散 (3 3)法院宣告破产或解散)法院宣告破产或解散 2.2.清算和注销清算和注销 (1 1)清算的概念)清算的概念 清算是指企业解散后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了结企清算是指企业解散后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了结企业的业务和债务,向出资者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以终结企业所有业的业务和债务,向出资者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以终结企业所有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 2)清算的类型)清算的类型 清算有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普通清算和特别

17、清算之分。清算有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之分。 (3 3)清算组织)清算组织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四)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四)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二)企业的终止 2.2.清算和注销清算和注销 (4 4)清算程序)清算程序 首先为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人。首先为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人。 其次为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其次为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再次为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再次为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 又次为清偿债务。又次为清偿债务。 (5 5)企业

18、注销)企业注销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一)(一)一、企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一)企业名称的概念 如同自然人的姓名一样,企业名称是表明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法律人如同自然人的姓名一样,企业名称是表明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法律人格的标志。既是人身权,含有人格和由此派生的名誉、荣誉等内容,格的标志。既是人身权,含有人格和由此派生的名誉、荣誉等内容,同时又是知识产权。同时又是知识产权。(二)企业名称的特征 1.1.标志性或区别性标志性或区别性 2.2.排他性排他性 3.3.必要性和法定性必要性和法定性 4.4.地域性较强而时间性较弱地域

19、性较强而时间性较弱 5.5.法律救济的多样性法律救济的多样性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二)(二)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 1.1.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后受法律保护,在规定的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后受法律保护,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2.2.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 3.3.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

20、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4.4.除了使用所从属控制企业的字号、联营企业的字号和国家工商行除了使用所从属控制企业的字号、联营企业的字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或者法人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或者法人的名称的名称 5.“5.“中国中国” ”、“ “中华中华” ”、“ “全国全国” ”、“ “国家国家” ”、“ “国际国际” ”等字样的使等字样的使用限制用限制 6.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另有规定

21、除外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另有规定除外 7.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欺骗或误解的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企业的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企业的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内已登记的同行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机关所辖区域内已登记的同行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三)(三

22、)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 8.8.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名称前须冠以其所从属的企业的名称,但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名称前须冠以其所从属的企业的名称,但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其所从属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9.9.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或外文名称的缩写,并在企业章程中载明。企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或外文名称的缩写,并在企业章程中载明。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并报登记机关备案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10.10.企业名称

23、可以转让,但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可以转让,但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 11.11.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以及国际条约规则处理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以及国际条约规则处理 12.12.登记主管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有权更正登记主管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有权更正 13. 13. 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 14.14.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 企

24、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一)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一) 一、企业登记管辖和登记事项 (一)企业登记主管机关 (二)企业登记管辖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的企业 2.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的企业 3.市(地区)、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登记的企业 (三)企业登记的范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二)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二) 一、企业登记管辖和登记事项 (四)企业主要登记事项 1.1.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2.2.企业的住所企业的住所 3.3.经营场

25、所经营场所 4.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5.5.注册资本或出资额、资金数额注册资本或出资额、资金数额 6.6.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7.7.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8.8.经营方式经营方式 9.9.经营期限经营期限 10.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11.11.分支机构分支机构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三)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三) 二、企业登记的类型 (一)企业设立登记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网站名称注册和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 3.设立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26、 (二)企业变更登记 (三)企业注销登记 (四)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四)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四) 三、企业登记的一般程序 1.1.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 2.2.核准登记核准登记 3.3.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证照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证照 4.4.公告公告 四、登记费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六节第六节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企业登记监督管理 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的含义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的含义 二、登记主管机关的义务二、登记主管机关的义

27、务 三、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三、企业年度检验制度 四、企业证照管理四、企业证照管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管理办法等关于证照管理有以下若干规定等关于证照管理有以下若干规定: 1.: 1.除主管机关依除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证照。毁坏企业证照。 2.2.企业必须将证照正本置于企业住所或营业场所的企业必须将证照正本置于企业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众对其进行检查监督。醒目位置,

28、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众对其进行检查监督。3.3.证照及其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证照及其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转让。4.4.企业证照的正本、副本样式以及企业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企业证照的正本、副本样式以及企业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 5.5.其他有关规定。其他有关规定。五、企业登记档案管理五、企业登记档案管理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章第四章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 第一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 第二

29、节 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出台及 其含义 第三节 小 结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一)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一) 一、问题的提出 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 (一)原苏联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 (1)商品所有权观点 (2)信托所有权观点 (3)“总分式”所有权观点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二)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二) 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 (二)我国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二)我国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

30、1.1.我国学者提出的若干我国学者提出的若干“ “双重所有权双重所有权” ”观点观点 (1 1)占有权观点)占有权观点 (2 2)用益权观点)用益权观点 (3 3)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观点)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观点 (4 4)法人所有权观点)法人所有权观点 2.“2.“经营权经营权” ”观点观点 3.3.关于公司财产权和股权的讨论关于公司财产权和股权的讨论 (1 1)公司是唯一所有权主体的观点)公司是唯一所有权主体的观点 (2 2)股东与公司双重所有权观点)股东与公司双重所有权观点 (3 3)股东所有权观点)股东所有权观点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

31、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三)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三) 三、“双重所有权”观点若干评析 (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所有权概念 (二)现代股份制企业财产权的本质 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真谛,在于把所有权人的财产作量的分割,使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真谛,在于把所有权人的财产作量的分割,使之在交易中仅以分出去投入某企业、公司营运的那部分财产承担有之在交易中仅以分出去投入某企业、公司营运的那部分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鼓励其投资积极性,即使该企业破产也不会殃及出资者的限责任,鼓励其投资积极性,即使该企业破产也不会殃及出资者的其他企业或财产,从而减少投资经营的风险。其具体表现,就是通其他企业或财产,从而减少

32、投资经营的风险。其具体表现,就是通过法人制度,赋予公司或企业以法律上的人格,使之享有权利能力过法人制度,赋予公司或企业以法律上的人格,使之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的名义参加民事流转、起诉、应诉和承担法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的名义参加民事流转、起诉、应诉和承担法律责任,便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方便政府对其进行管理。律责任,便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方便政府对其进行管理。 (三)“双重所有权”小结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 出台及其含义(一)出台及其含义(一)一、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出台 中共中央关于

3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 出台及其含义(二)出台及其含义(二)二、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其争议 (一)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本身的含义 第一,企业法人的出资者或股东可依所有者身份,对企第一,企业法人的出资者或股东可依所有者身份,对企业享有所有者权益,并对企业施加控制业享有所有者权益,并对企业施加控制 第二,企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法人,对于法律上明确第二,企业作为独立民事

34、主体的法人,对于法律上明确由企业法人支配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由企业法人支配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并就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就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根据所有权或私有权的原则,财产的孳息或收益第三,根据所有权或私有权的原则,财产的孳息或收益应归财产的所有者所有应归财产的所有者所有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 出台及其含义(三)出台及其含义(三)二、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其争议二、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其争议 (二)法人财产权规定出台以后的有关争议(二)法人财产权规定出台以

35、后的有关争议 1.1.关于产权的含义和性质关于产权的含义和性质 (1 1)财产所有权说)财产所有权说 (2 2)物权说)物权说 (3 3)与人身权对应的财产权说)与人身权对应的财产权说 (4 4)财产功能说)财产功能说 (5 5)资产经营或企业法人财产权利说)资产经营或企业法人财产权利说 2.2.关于法人财产权的其他争议关于法人财产权的其他争议 (1 1)法人财产权是否包括债权和知识产权)法人财产权是否包括债权和知识产权 (2 2)法人财产权是否就是经营权)法人财产权是否就是经营权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小结小结 (一)(一)一、法人财产权与产权一

36、、法人财产权与产权二、法人财产权与二、法人财产权与“ “两权分离两权分离” ” (1 1)商品所有)商品所有权观点权观点 三、法人财产权与法人三、法人财产权与法人“ “所有权所有权” ”和股东权和股东权 四、法人财产权与法人及其有限责任四、法人财产权与法人及其有限责任 (一)关于法人的本质(一)关于法人的本质“ “法人拟制说法人拟制说” ”、“ “法人实在说法人实在说” ”、“ “法人否认法人否认说说” ” (二)法人财产权与公有制企业法人(二)法人财产权与公有制企业法人 (三)法人与有限责任(三)法人与有限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小结小结 (

37、二)(二)四、法人财产权与法人及其有限责任四、法人财产权与法人及其有限责任(四)关于(四)关于“ “刺破法人面纱刺破法人面纱” ”的原则或制度的原则或制度 1.1.以英国公司法为例,其适用该原则的情形以英国公司法为例,其适用该原则的情形 (1 1)如果公司明显是假的,其设立者的目的是借以规避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明显是假的,其设立者的目的是借以规避法律责任或作为某违法或作为某违法 行为的伪装行为的伪装 (2 2)公司股东在知道公司不足法定人)公司股东在知道公司不足法定人数的情况下继续经营达到数的情况下继续经营达到6 6个月,即须对公司在不足法定人数期间个月,即须对公司在不足法定人数期间所发生的债务

38、直接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3 3)工业和贸易主管部门有权调查关)工业和贸易主管部门有权调查关联企业的情况,以确定某企业集团的控股结构及股东身份,必要时联企业的情况,以确定某企业集团的控股结构及股东身份,必要时可直接追究应对某企业的行为负责的个人或其他企业的法律责任。可直接追究应对某企业的行为负责的个人或其他企业的法律责任。 (4 4)公司在清算中如果继续从事某些经营活动,且这些活动具有)公司在清算中如果继续从事某些经营活动,且这些活动具有欺诈债权人或其他人的性质,法院可以判决参加活动者承担公司的欺诈债权人或其他人的性质,法院可以判决参加活动者承担公司的债务。(债务。(5 5)战时

39、由敌国国民控制的公司,可揭开其面纱。()战时由敌国国民控制的公司,可揭开其面纱。(6 6)对)对封闭性公司,可揭开其面纱封闭性公司,可揭开其面纱 (7 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签署公司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签署公司的汇票、支票、本票等票据时,如果未写明或写错了公司名称,除非汇票、支票、本票等票据时,如果未写明或写错了公司名称,除非公司及时付款,否则签署票据者应就该票据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及时付款,否则签署票据者应就该票据承担个人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小结小结 (三)(三)四、法人财产权与法人及其有限责任(四)关于“刺破法人面纱”的原则或制度2.2.

40、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20052005年修订后的年修订后的公公司法司法第第2020条规定条规定: :(1 1)出资者或股东于法人停业或清算时尚未缴)出资者或股东于法人停业或清算时尚未缴清其认缴的出资或股份。清其认缴的出资或股份。(2 2)企业解散后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以致债)企业解散后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以致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的。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的。(3 3)欺诈或利用法人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欺诈或利用法人名义从事违法活动。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章第五章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的语源和特征公司的语源和特征 第二节第二

41、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法的概念、意义和适用公司法的概念、意义和适用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公司的设立和成立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 第十节第十节 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民主管理公司职工权益保障

42、及其参与民主管理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的语源和特征(一)公司的语源和特征(一)一、公司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一、公司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一)公司的语义和基本含义(一)公司的语义和基本含义 公司是指不同主体为实现共同目的及从事共同事业之结社,这种通公司是指不同主体为实现共同目的及从事共同事业之结社,这种通常为经济目的的结社在现代受到法的调整和规范。常为经济目的的结社在现代受到法的调整和规范。 (二)公司的基本特征(二)公司的基本特征 1.1.公司是一种团体或组织公司是一种团体或组

43、织 (1 1)公司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不同利益的主体联合而成)公司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不同利益的主体联合而成的的 (2 2)公司的人格和财产在不同程度上同其成员的人格和财产相分)公司的人格和财产在不同程度上同其成员的人格和财产相分离离 (3 3)公司具有)公司具有“ “永续永续” ”性性 2.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1 1)公司依法设立的含义)公司依法设立的含义 (2 2)公司必须遵守法定的组织形式)公司必须遵守法定的组织形式 (3 3)公司依法设立而获得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依法设立而获得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3.3.公司必须在既定的合法目的下从事活动

44、公司必须在既定的合法目的下从事活动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的语源和特征(二)公司的语源和特征(二)二、公司与事业 三、公司与法人 四、公司概念的引申含义和特殊用法 五、小结 公司的概念将性质迥异的企业和组织囊括其中,并可在公司的概念将性质迥异的企业和组织囊括其中,并可在许多引申的意义上使用许多引申的意义上使用; ;而通常所称公司,是指依形式意而通常所称公司,是指依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设立和运作的企业组织。义上的公司法设立和运作的企业组织。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一)(一)一、以

45、公司适用法律的性质和范围为标准的分类 (一)由“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调整的公司 (二)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的公司 依特别法或行政命令设立的公司则为特殊公司,属于特依特别法或行政命令设立的公司则为特殊公司,属于特殊企业或法定机构的范畴,是为经济法的公司。这类公殊企业或法定机构的范畴,是为经济法的公司。这类公司在世界上普遍存在,其数量在公司中虽不占多数,但司在世界上普遍存在,其数量在公司中虽不占多数,但往往具有重要地位。它们依法或经政府授权从事政策性、往往具有重要地位。它们依法或经政府授权从事政策性、公益性经营活动或兼顾营利,也可能承担一定的管理职公益性经营活动或兼顾营利,也可能承担一定

46、的管理职能。能。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二)(二) 二、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二、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方式为标准的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 1.1.有限公司的特点有限公司的特点 (1 1)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 (2 2)有限公司由数量不多且相对稳定的若干特定股东组)有限公司由数量不多且相对稳定的若干特定股东组成成 (3 3)有限公司的资本可以分为均等的份额,也可以不分)有限公司的资

47、本可以分为均等的份额,也可以不分成均等的份额成均等的份额 (4 4)有限公司的筹资和经营具有)有限公司的筹资和经营具有“ “封闭性封闭性” ”或非开放性或非开放性 2.2.英美法上的非开放公司和保证责任有限公司英美法上的非开放公司和保证责任有限公司 (1 1)非开放公司()非开放公司(private companyprivate company) (2 2)保证责任有限公司)保证责任有限公司 3.3.有限责任公司优劣略说有限责任公司优劣略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三)(三) 二、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二、以公司

48、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 (二)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股份公司在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点上,与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在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点上,与有限公司是一样的。但是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相比,其股东的人数可能较多,公司一样的。但是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相比,其股东的人数可能较多,公司资本须分为等额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也可以向公众募股资本须分为等额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也可以向公众募股 2.2.英美法上的开放性公司英美法上的开放

49、性公司 一般来说,开放性公司可以公开募股,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一般来说,开放性公司可以公开募股,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3.股份有限公司优劣略说股份有限公司优劣略说 (1 1)股份公司是一种募集、积聚资本的有效手段和途径)股份公司是一种募集、积聚资本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2 2)股份的流动性,为股份公司的经营和活动提供了一)股份的流动性,为股份公司的经营和活动提供了一种社会评价和监督的机制种社会评价和监督的机制 (3 3)股份公司的弊端)股份公司的弊端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三)(三) 二、

50、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三)无限公司(三)无限公司 1.1.无限公司的由来无限公司的由来 2.2.无限公司制度及其与合伙的异同无限公司制度及其与合伙的异同 3.3.无限公司的若干优点无限公司的若干优点 (1 1)无限公司和合伙是建立在当事人相互信任基础上)无限公司和合伙是建立在当事人相互信任基础上 (2 2)由于其股东是公司债务的法定保证人,尤其是股东)由于其股东是公司债务的法定保证人,尤其是股东的财力、能力和信用卓著的,公司反而较易与他人成交的财力、能力和信用卓著的,公司反而较易与他人成交或取得贷款或取得贷款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

51、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四)(四) 二、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四)两合公司 1.1.两合公司概述两合公司概述 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无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其出资额为限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2.两合公司制度及其与合伙的异同两合公司制度及其与合伙的异同 3.3.两合公司优劣略说两合公司优劣略说 (五

52、)股份两合公司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五)(五)三、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1.1.资合公司资合公司 这是指以资本的结合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这是指以资本的结合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 2.2.人合公司人合公司 这是指以股东的能力、财力、声望和信誉等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这是指以股东的能力、财力、声望和信誉等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司。 3.3.资合兼人合的公司资合兼人合的公司 这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这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两合公司和股份

53、两合公司。其典型形式为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六)(六) 四、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分类四、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分类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一)母公司和子公司 在这种表现于公司外部的组织关系中,处于控制和被依附地位的公在这种表现于公司外部的组织关系中,处于控制和被依附地位的公司是母公司,处于被控制和依附地位的则是子公司。司是母公司,处于被控制和依附地位的则是子公司。 (二)关联公司(企业)(二)关联公司(企业)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控制公司的各个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属于一个

54、母公司或控制公司的各个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或连锁控制的几个公司之间,都属于关或附属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或连锁控制的几个公司之间,都属于关联公司(企业)。联公司(企业)。 (三)总公司和分(支)公司(三)总公司和分(支)公司 其特征是其特征是: : (1 1)分(支)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分(支)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或者在总公司或者在总公司 的名称后面加上的名称后面加上“ “分公司分公司” ”、“ “支公司支公司” ”字样字样; ; (2 2)分(支)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和独立于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分(支)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和独立于总公司的组

55、织机构,它代表或代理它代表或代理 总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总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 (3 3)分(支)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从事活动的财产是由总公)分(支)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从事活动的财产是由总公司拨付的,依司拨付的,依 法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法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 (4 4)分(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分(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担,并由总公担,并由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该债务负清偿责任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该债务负清偿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七)

56、(七)五、以公司股本的来源和性质为标准的分类 1.1.国有公司国有公司 这是指由有权以国有财产投资的机构、部门、企事业等单独或联合这是指由有权以国有财产投资的机构、部门、企事业等单独或联合投资的公司。投资的公司。 2.2.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公司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公司 3.3.私营公司私营公司 4.4.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 5.5.混合公司混合公司 六、以公司国籍为标准的分类 七、以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是否局限于一国为标准的分类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 (八)(八)八、以公司股东和资本是否具有联合性为标准的分类 (一)实质上具有

57、联合性的公司 (二)形式上具有联合性的公司 (三)“一人公司” 1.“1.“一人公司一人公司” ”的概念及其实践的概念及其实践 2.2.关于关于“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 ”的学理解释的学理解释 (1 1)立法政策说)立法政策说 (2 2)特别财产说)特别财产说 (3 3)潜在社团说)潜在社团说 (4 4)股份社团说)股份社团说 (5 5)营利财团说)营利财团说 3.3.关于关于“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 ”的评价的评价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法的概念、意义和适用公司法的概念、意义和适用 一、公司法的概念和意义 我国公司法具有以下基本作用:我国公司

58、法具有以下基本作用: 1.1.有利于建立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建立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 2.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 3.3.有利于维护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4.4.有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经济文化有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经济文化 二、我国公司法的适用 1.1.公司法公司法适用的时间效力适用的时间效力 2.2.公司法公司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公司社会责任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企业公司社会责任在本质上是

59、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企业的客观要求,表现为社会对企业的期待,是企业对社会的客观要求,表现为社会对企业的期待,是企业对社会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守法、做好企业本身和对社会的道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守法、做好企业本身和对社会的道义承担。义承担。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 (一)守法责任 (二)“做好自己”的责任(三)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三、对公司法“社会责任条款”的理解 法律的规定未必就形成法律义务,法律的规定未必就形成法律义务,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 5条实际条实际上是以法律条文发出了一个道德号召。上是以法律条文发出了一个道德号召。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的设

60、立和成立公司的设立和成立 一、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 二、公司设立行为的主体 三、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 四、公司设立的两种方式 1.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 这是指由拟设立公司的人或发起人认缴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额,这是指由拟设立公司的人或发起人认缴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额,不向他人招募资本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不向他人招募资本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2.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这是指由拟设立公司的人或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或筹集的部分股这是指由拟设立公司的人或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或筹集的部分股份或资本,其余部分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公司设立方式。份或资本,其余部分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公司设立方式。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

61、(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的名称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中华任命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任命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8 8条规定,依照该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条规定,依照该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该法设立的股份依照该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有限公司,必须

62、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公司的住所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010条规定条规定:“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所谓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指执行法人的业规定,所谓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指执行法人的业务活动、决定和处理法人事务的法人机构所在地。务活动、决定和处理法人事务的法人机构所在地。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意义 1.1.公司章程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具公司章程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具有公司发起

63、人或股东间合同的性质,对股东和由股东利有公司发起人或股东间合同的性质,对股东和由股东利害关系派生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及其害关系派生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及其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2.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和政府对公司进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和政府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一)必要记载事项 1.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2.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二)任意记载事项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和

64、行为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一)公司权利能力的概念(二)公司权利能力的特点 1.1.公司不能承受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公司不能承受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义务 2.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其设立宗旨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其设立宗旨和经营范围的限制 3.3.公司的权利能力须受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公司的权利能力须受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或特殊的限制或特殊的限制 (1 1)公司法上的具体限制)公司法上的具体限制 (2 2)法律、法规的其他限制)法律、法规的其他限制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5、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一)公司行为能力的特点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其行为能力的基本特点是,必须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其行为能力的基本特点是,必须通过公司的机关及其授权人员的职务行为,来为公司取得、行使权利过公司的机关及其授权人员的职务行为,来为公司取得、行使权利(力)及设定、履行义务。(力)及设定、履行义务。 (二)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和诉讼能力 1.1.公司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司的民事责任能力 2.2.公司的行政责任能力公司的行政责任能力 3.3.公司的刑事责任能力公司的刑事责任能力 4.4.公司的诉讼能力公司的诉讼能力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九

66、节第九节 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一)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一)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一)我国公司法上的资本概念(一)我国公司法上的资本概念 1.1.资本资本 2.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3.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4.4.资产资产 5.5.净资产净资产 (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资本的一些概念(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资本的一些概念 1.1.授权资本(授权资本(authorized capital stockauthorized capital stock或或authorized share capital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2.2.名义资本(名义资本(

67、nominal capitalnominal capital) 3.3.发行资本或发行股本(发行资本或发行股本(issued share capitalissued share capital) 4.4.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paid up capitalpaid up capital或或paid up share capitalpaid up share capital) 5.5.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uncalled capitaluncalled capital或或uncalled share capitaluncalled share capital

68、) 6.6.保留资本或保留股本(保留资本或保留股本(reserve capitalreserve capital或或reserve share capitalreserve share capital)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二)公司资本及其立法原则(二) 二、公司资本二、公司资本“ “三原则三原则” ” (一)资本确定原则和授权资本制(一)资本确定原则和授权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或募足甚至缴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或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在成立时就有相当的财产基础。

69、足。其目的是使公司在成立时就有相当的财产基础。 1.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 2.2.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 3.3.折中授权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二)资本维持原则(二)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成立以后尽可能实际保有与其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相当的资产,公司成立以后尽可能实际保有与其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 (三)资本不变原则(三)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确定以后,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确定以后,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或增加。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70、第十节第十节 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一、外国公司的确认一、外国公司的确认 (一)外国公司的确认概说(一)外国公司的确认概说 (二)外国公司国籍的确定(二)外国公司国籍的确定 1.1.设立准据法说设立准据法说 2.2.股东国籍说股东国籍说 3.3.设立行为地说设立行为地说 4.4.住所地说住所地说 (三)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许(三)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可 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1.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的组成部分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的组成部分 2.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依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71、依照公司法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在中国境内设立 3.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节第十节 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二)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二)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 (二)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三)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四、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被缴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被缴销营业执照后,方可将其剩余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营业执照后,

72、方可将其剩余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概说(一)概说 (二)(二)公司法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一)概说(一)概说 (二)忠实义务(二)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73、益发生冲突时,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牺牲公司利益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牟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牺牲公司利益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牟利。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二)(二)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二)忠实义务 1.1.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 2.2.不得擅自利用或处置公司财产不得擅自利用或处置公司财产 3.3.自我交易的规制自我交易的规制 4.4.与公

74、司间不当竞争的规制与公司间不当竞争的规制 5.5.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6.6.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三)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必须以一个具有相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必须以一个具有相当学识和经验的人通常具有的,并与自己担负的职责相称的合理注意,学识和经验的人通常具有的,并与自己担负的职责相称的合理注意,善意、谨慎地处理事务。善意、谨慎地处理事务。 (四)其他义务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人员的资格和

75、义务 (三)(三)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追究 (一)股东直接诉讼 1.1.股东直接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直接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直接向公司或董事等提起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直接向公司或董事等提起的诉讼。的诉讼。2.2.股东直接诉讼的类型股东直接诉讼的类型 (1 1)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撤销之诉)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撤销之诉 (2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查阅请求之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查阅请求之诉 (3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损害赔偿之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损害赔偿之诉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

76、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四)(四)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追究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追究 (二)股东派生诉讼(二)股东派生诉讼 1.1.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和意义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公司的权益受到他人特别是控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的权益受到他人特别是控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的,股东以其自身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行为人提起的诉公司怠于行使诉权的,股东以其自身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行为人提起的诉讼。讼。 2.2.股东派生诉讼

77、和直接诉讼的区别股东派生诉讼和直接诉讼的区别 (1 1)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同;()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同;(2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主体不同;)提起诉讼的权利主体不同;(3 3)诉讼程序规则不同;()诉讼程序规则不同;(4 4)诉讼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的法律后果不同。 3.3.公司法公司法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 (1 1)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资格)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资格 (2 2)提起派生诉讼的前置条件)提起派生诉讼的前置条件 (3 3)诉讼事由)诉讼事由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

78、民主管理民主管理 一、职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717条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条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二、职工依法组织工会的权利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1 1款规定,公司职工有权依照款规定,公司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工会法的的 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2 2款、第款、第3 3款规定,公司依照

79、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款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一)与清算(一)一、公司的变更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 1.概说 2.公司合并的具体程序 (1 1)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合并方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合并方案 (2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特别决议)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 3)签订公司合并协议或合同)签订公司合并协议或合同 (4 4)公司股东会批准合并合同)公司

80、股东会批准合并合同 (5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 (7 7)实施合并)实施合并 (8 8)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二)与清算(二)一、公司的变更一、公司的变更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一)公司合并的程序 3.3.公司合并的效力公司合并的效力 (1 1)公司设立、变更、消灭的效力)公司设立、变更、消灭的效力 (2 2)股东转换公司股份或出资的效力)股东转换公司股份或出资

81、的效力 (3 3)公司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效力)公司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1 1)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分立方案;(2 2)公司)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特别决议;(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特别决议;(3 3)签订分立协议)签订分立协议或合同,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或合同,并经股东(大)会批准;(4 4)编制公司资产)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 5)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6 6)实)实施分立;(施分立;(7 7)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82、)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三)与清算(三)一、公司的变更一、公司的变更 (三)公司组织形式的转换(三)公司组织形式的转换 1.1.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概念和形式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概念和形式 公司组织形式转换又称为公司组织变更,是指公司在存续的情况下,由一公司组织形式转换又称为公司组织变更,是指公司在存续的情况下,由一种类型的公司变更为其他类型的公司。种类型的公司变更为其他类型的公司。 2.2.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程序及条件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程序及条件 (1 1)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公司

83、组织形式转换的方案;(的方案;(2 2)股东(大)会对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作出)股东(大)会对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作出特别决议;(特别决议;(3 3)出资额或股份的核定及认缴;()出资额或股份的核定及认缴;(4 4)验)验资及出具验资证明;(资及出具验资证明;(5 5)召开股东(大)会或创立大)召开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会;(6 6)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7 7)关于通知、公告原公司)关于通知、公告原公司债权人及其异议程序的问题;债权人及其异议程序的问题;3.3.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效力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的效力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

84、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四)与清算(四)一、公司的变更 (四)公司的其他变更 1.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1 1)在不吸收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在不吸收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 (2 2)吸收新股东认缴公司拟增加的资本)吸收新股东认缴公司拟增加的资本 (3 3)前两种方法相结合)前两种方法相结合 2.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如下: (1 1)由董事会提出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编制资产负)由董事会提出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表和财产清单。 (2 2)股东(大)会就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就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作出决议。(3

85、3)履行通知、)履行通知、 公告债权人和债权人异议公告债权人和债权人异议的程序。(的程序。(4 4) 由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由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5 5)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五)与清算(五)二、公司的清算二、公司的清算 (一)概说(一)概说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进行的清算有两种情形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进行的清算有两种情形: :一是公司财产能够抵偿其债务一是公司财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通过非破产清算程序,公司财产抵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人格终的,通过非破产

86、清算程序,公司财产抵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人格终止止; ;二是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二是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最终终止公司人格。还债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最终终止公司人格。 (二)清算组及其成员的义务(二)清算组及其成员的义务 1.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有关清算的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有关清算的决议,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决议,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2.在清算期间,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

87、动在清算期间,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3.3.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4.4.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和责任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和责任 (三)清算组的职权(三)清算组的职权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六)与清算(六)二、公司的清算 (四)公司清算的程序 1. 1.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自成立之日

88、起10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3.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4.清偿债务清偿债务 5.5.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6.6.清算终结。清算终结。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院确认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六章第六章 有限责任

89、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六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 (1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和其他机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和其他机构股东 (2 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3 3)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90、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1.订立股东协议订立股东协议 2.2.制订公司章程制订公司章程 3.3.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4.股东认缴及缴付出资股东认缴及缴付出资 5.5.选举或确定公司的机关选举或确定公司的机关 6.6.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期限问题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91、(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一) 一、出资的概念和意义一、出资的概念和意义 二、股东出资的方式二、股东出资的方式 (一)出资方法(一)出资方法 1.1.出资均等主义出资均等主义 2.2.出资可不均等主义出资可不均等主义 3.3.出资均等与不均等结合主义出资均等与不均等结合主义 (二)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二)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三)出资的形式(三)出资的形式 1.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 2.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 3.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4.4.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5.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四)出资义务的履行(四)出资

92、义务的履行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二) 三、股东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 1.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232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2.股东名册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333条规定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册,记载下列事项: :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 (二)股东的出资额(二)股东的出资额

93、; ;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经股东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各种涉及股东营管理和各种涉及股东 利益的事宜拥有最高决策权的公利益的事宜拥有最高决策权的公司权力机构。司权力机构。 (一)股东会的组成 (二)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三)股东会行使职权的方式 (四)股东会会议的召集、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 1.1.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的召开 2.2.股东会的表决权依据、表决程序或

94、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依据、表决程序或方式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二)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和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关。公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和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关。公司不设股东会的,董事会同时也是公司的权力机关或意思机关。司不设股东会的,董事会同时也是公司的权力机关或意思机关。 (一)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1.1.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组成 2.2.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 (二)中外合资、合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三)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1.董事会会议的召

95、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2.2.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 三、经理 (一)经理的法律地位 经理又称经理人,是公司中负责公司的具体业务和行政工作的高级经理又称经理人,是公司中负责公司的具体业务和行政工作的高级职员,是辅助董事会等机关进行工作的行政负责人。职员,是辅助董事会等机关进行工作的行政负责人。(二)经理的职责 四、监事会或监事 1.1.监事会的设置监事会的设置 (1 1)英美模式)英美模式 (2 2)德国模式)德国模式 2.2.监事会

96、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 3.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公司法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制 1.1.相对严格的注册资本制度相对严格的注册资本制度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959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 2.2.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和

97、该自然人股东不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和该自然人股东不得再设一人有限公司得再设一人有限公司 3.3.必要信息的公示及财务监督必要信息的公示及财务监督 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060条规定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第第6363条规条规 定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4.4.一人有限

98、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20条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适用于一人有限条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适用于一人有限 公司的机会公司的机会也更多。也更多。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运作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运作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五节第五节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

99、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1.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一人有限公司 2.2.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 3.3.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人须经国家特别授权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人须经国家特别授权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二)董事会;(三)(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二)董事会;(三)经理;经理; (四)监事会(四)监事会 1.1.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国有独

100、资公司监事会的性质 2.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 3.3.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职责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六节第六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的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二、强制执行股权时的股权转让 三、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制度 异异议议股股东东股股权权收收购购请请求求权权是是指指对对公公司司重重大大交交易易事事项项表表示示异异议议的的股股东东,得得请请求求公公司司以以公公平平的的价价格格买买回回其其出出资资的的股股本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本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 四、股权的继承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

101、七章第七章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上市公司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1.发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人数 2.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3.股份发行、公司筹办事项等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公司筹办事项等符合法律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一)订立发起人协议 这是指由

102、发起人协商订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这是指由发起人协商订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 (二)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三)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四)发起设立的步骤 1.1.以以书书面面形形式式认认足足公公司司章章程程规规定定其其认认购购的的股股份份,所所有有发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额 2.2.缴纳所认缴股份的首期或全部股款缴纳所认缴股份的首期或全部股款 3.3.选举董事和监事,组成

103、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董事和监事,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 (五)募集设立的步骤 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之前,同发起设立的股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之前,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一样,需经过订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和份公司一样,需经过订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和必要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程序,必要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程序, 除此之外,还需履行或经过以下步骤除此之外,还需履行或经过以下步骤: :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三) (五)募集设立的步骤 1.1

104、.由发起人认购不低于法定数额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由发起人认购不低于法定数额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股份 2.2.公开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公开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 (1 1)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 2)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3 3)由证券公司承销股份发行)由证券公司承销股份发行 (4 4)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3.3.缴纳股款缴纳股款 4.4.召集创立大会召集创立大会 (六)申请设立登记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四

105、)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 (1 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2 2)对对于于认认股股人人已已缴缴纳纳的的股股款款,负负返返还还股股款款并并加加算算银银行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发起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3.发起人的出资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一)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一)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的概念 (一)股份的概念(一)股份的概念 (二)股票的概念(二)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资本有价证券。

106、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资本有价证券。 二、股份和股票的分类 (一)记名股和无记名股(一)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二)额面股和无额面股(二)额面股和无额面股 (三)普通股和特别股(三)普通股和特别股 (四)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五)(五)A A股、股、B B股、股、H H股等股等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二)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二) 三、股份或股票的发行 (一)股份或股票发行的概念(一)股份或股票发行的概念 (二)股份或股票发行的原则(二)股份或股票发行的原则 1.1

107、.公开原则公开原则 这这是是指指公公司司发发行行股股份份或或股股票票时时,应应将将有有关关发发行行情情况况和和公公司司的的基基本本 情况向社会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开。 2.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同同次次发发行行的的同同种种类类股股票票,每每股股的的发发行行条条件件和和价价格格应应当当相相同同; ;任任何何单单位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3.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 在在股股份份或或股股票票的的发发行行中中禁禁止止内内幕幕交交易易、欺欺诈诈等等不不公公正正行行为为,对对投投资资者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者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企业与公司

108、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三)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三) 三、股份或股票的发行 (三)股份或股票发行的价格 股股票票价价格格 = = 股股票票面面额额 预预期期的的股股本本年年收收益益率率 / /交交易易当当时时银银行存款年利率行存款年利率 (四)新股发行 1.新股发行的条件 证券法证券法第第1313条条 2.新股发行的程序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34134137137条条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四)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四) 四、股份或股票的转让 (一)股份或股票转让

109、概说 1.1.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交易 2.2.场外交易场外交易(二)记名股票的转让 公公司司法法第第140140条条规规定定,记记名名股股票票由由股股东东以以背背书书方方式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三)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五)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五) 四、股份或股票的转让 (四)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1.1.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的的发发起起人人持持有有的的本本公公司司股股份份,自自公公司司成成立之日起立之日起1 1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 2

110、.2.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份份前前已已发发行行的的股股份份,自自公公司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 1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 3.3.公公司司董董事事、监监事事、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应应当当向向公公司司申申报报所所持持有有的的本本公公司司的的股股份份及及其其变变动动情情况况,在在任任职职期期间间每每年年转转让让的的股股份份不不得得超超过过其其所所持持有有本本公公司司股股份份总总数数的的25%;25%;所所持持本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1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 4.4.公司原则上不得

111、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5.5.对股票质押的限制对股票质押的限制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六)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六) 四、股份或股票的转让 (四)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6.6.对特定主体买卖股票的限制对特定主体买卖股票的限制 (1 1)对对上上市市公公司司董董事事、监监事事、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和和大大股股东东买买卖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卖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2 2)对收购公司的投资者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对收购公司的投资者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 (3 3)对证券服务机构和有关人员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

112、对证券服务机构和有关人员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 (4 4)对对证证券券内内幕幕信信息息的的知知情情人人和和非非法法获获取取内内幕幕信信息息的的人人所持证券转让的限制所持证券转让的限制 (5 5)对达到一定比例的投资者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对达到一定比例的投资者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七)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七) 五、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处理 1.1.依依公公示示催催告告程程序序宣宣告告股股票票无无效效 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规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简略如下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简略如下: : (1 1)申申请请公

113、公示示催催告告。(2 2)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决决定定受受理理申申请请的的,应应当当同同时时通通知知支支付付人人停停止止支支付付,并并在在3 3日日内内发发出出公公告告。(3 3)支支付付人人停停止止支支付付。(4 4)利利害害关关系系人人应应当当在在公公示示催催告告期期间间向向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申申报报。(5 5)没没有有人人申申报报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应应当当根根据据申申请请人人的的申申请请,作作出出判判决决宣宣告告股股票票无无效效。(6 6)利利害害关关系系人人因因正正当当理理由由不不能能在在判判决决前前向向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申申报报的的,自自知知道道或或者者应应当当知知道道判判决决公公告告之

114、之日日起起l l年年内内,可可以以向向作作出出判判决决的的人人民民法院起诉。法院起诉。 2.申请补发股票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 一、股东大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1.1.概述概述 2.2.中小股东保护问题中小股东保护问题 保保护护小小股股东东体体现现在在公公司司法法的的诸诸多多制制度度之之中中,如如以以下下及及前前述述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召召集集权权、提提案案权权、质质询询权权、表表决决权权排排除除、累累积积投投票票权权、异异议议权权等等,最最重重要要的的则则归归结结为为诉诉权权,即即诉诉诸

115、诸法法院院请请求求保保护护其其作作为为股股东东得得享享有有的的各项合法权益的权利。各项合法权益的权利。 (1 1)直接诉讼)直接诉讼 (2 2)派生诉讼()派生诉讼(derivative suitderivative suit)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二)一、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 1.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2.2.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召开 3.3.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 (1 1)直接投票制)直接投票制 (2 2)

116、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董事会中心主义(一)董事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董事会中心主义 (二)董事会的组成(二)董事会的组成 (三)董事会的职权(三)董事会的职权 (四)董事会会议(四)董事会会议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三、经理 公公司司法法第第114114条条规规定定,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设设经经理理,也也即即经经理理是是股股份份公公司司的的必必设设机机关关,由由其其主主持持公公司司的的生生产产经经营营管管理理工工作作,组组织织实实施施董董事会决议。事会

117、决议。 四、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性质及设置 公公司司法法第第118118条条规规定定,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必必须须设设监监事事会会,监监事事会会成成员不得少于员不得少于3 3人。人。 (二)监事会的任期及职权 (三)监事会会议及决议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上市公司(一)上市公司(一) 一、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一)上市公司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二)上市公司的独

118、立董事(二)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1.1.独立董事的概念及意义独立董事的概念及意义 (1 1)定定义义:独独立立董董事事又又称称外外部部董董事事、独独立立非非执执行行董董事事,是是独独立立于于公公司司的的管管理理层层,不不存存在在与与公公司司有有任任何何可可能能严严重重影影响响其其作作出出独独立立判判断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董事。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董事。 (2 2)功能)功能 2.2.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二)(二)一、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

119、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三)董事会秘书 1.1.董事会秘书的概念董事会秘书的概念 2.2.我国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若干规定我国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若干规定 (四)关联董事表决回避(四)关联董事表决回避 董董事事与与董董事事会会会会议议决决议议事事项项所所涉涉及及的的企企业业有有关关联联关关系系的的,应应当当回回避避董事会会议对该项事项的表决。这也是董事忠实义务的一种体现。董事会会议对该项事项的表决。这也是董事忠实义务的一种体现。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

120、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三)(三)三、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及其暂停与终止(一一)证证券券法法第第5050条条的的规规定定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证证券券法法第第5555、5656条条规规定定了了上上市市公公司司股股 票票的的暂停和终止交易的具体情况暂停和终止交易的具体情况 四、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 (一)定期报告(一)定期报告 1.1.中期报告中期报告 2.2.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四)(四)四、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 (二)临时报告 1

121、.1.重大事件公告重大事件公告 2.2.上市公司收购公告上市公司收购公告 (1 1)收购过程中的公告)收购过程中的公告 第一,上市收购中的公告;第一,上市收购中的公告; 第二,协议收购的公告。第二,协议收购的公告。 (2 2)收购完成后的公告)收购完成后的公告 证证券券法法第第100100条条规规定定,收收购购行行为为完完成成后后,收收购购人人应应 当当在在1515日日内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八章第八章 国有企业法国有企业法 第一节 国有企

122、业法概述 第二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 第三节 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第四节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 第五节 国有企业重整问题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一)国有企业法概述(一)一、国有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有企业的概念 国国有有企企业业应应该该包包括括国国家家或或政政府府可可以以根根据据资资本本联联系系,对对其其实实施施控控制制 或控制性影响的各种企业。或控制性影响的各种企业。 (二)国有企业的特征 1.1.国国有有企企业业的的资资本本全全部部或或部部分分地地来来源源于于国国家家,也也即即国国家家是企业的是企业的“ “老板老板

123、” ”或企业主或企业主 2.2.国国有有企企业业在在不不同同程程度度上上受受中中央央或或地地方方政政府府的的控控制制,其其行为必须符合或不违背政府的意志和利益行为必须符合或不违背政府的意志和利益 3.3.国有企业及其运行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联系国有企业及其运行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联系 4.4.转型期的国有企业法律适用具有相当的政策性特征转型期的国有企业法律适用具有相当的政策性特征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国有企业法概述(二)(二)二、国有企业的分类 (一)国有企业分类概述(一)国有企业分类概述 (二)若干发达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借鉴(二

124、)若干发达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借鉴 1.1.德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德国国有企业的分类 2.2.日本国有企业的分类日本国有企业的分类 3.3.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分类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分类 4.4.美国国有企业的租赁和承包经营形式美国国有企业的租赁和承包经营形式 5.5.法国、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分类法国、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分类 (三)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三)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 1.1.普通国有企业和特殊国有企业普通国有企业和特殊国有企业 2.2.单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单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 3.3.传统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制企业传统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制企业 4.4.单一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和多

125、元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单一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和多元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 5.5.国有企业法人和非法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法人和非法人国有企业 6.6.营利性、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和政策性、非竞争性的国有企业营利性、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和政策性、非竞争性的国有企业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三)国有企业法概述(三)三、我国的国有企业法及其立法现状我国的国有企业法大致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1.宪法宪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2.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及其配套法规及其配套法规 3.3.公司法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和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及其相关法规

126、和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 4.4.有关特殊国有企业的法规有关特殊国有企业的法规 5.5.与国有企业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与国有企业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要素 (一一)所所有有者者支支配配,也也即即企企业业切切实实为为其其投投资资者者所所控控制制,并并服服从从其其意意志和利益进行运作志和利益进行运作 (二二)企企业业及及其其资资本本经经营营的的市市场场化化、契契约约化化,使使所所有有者者得得以以从从供供略略大大于于求求的的劳劳动动力力市市场场

127、上上自自由由挑挑选选合合意意的的企企业业经经营营者者,从从而而保保证证企企业业的有效经营管理及投资的保值增值的有效经营管理及投资的保值增值 (三三)对对于于国国有有企企业业或或由由公公有有主主体体主主导导的的企企业业来来说说,要要建建立立现现代代企企业业制制度度,还还需需要要第第三三个个特特殊殊要要素素,就就是是国国家家要要有有一一套套高高效效廉廉洁洁的的文文官制度官制度 二、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 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来加强国有主体及其主导的企业的经济责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来加强国有主体及其主导的企业的经济责 任任制建设制建设: 1.: 1.尊重并完善企业法固有的一般责权利制衡机制尊

128、重并完善企业法固有的一般责权利制衡机制;2.;2.发展、发展、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一、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概述 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具有三重性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具有三重性 二、政府作为所有者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政政府府一一方方面面不不能能放放弃弃国国有有资资产产“ “总总老老板板” ”职职能能,它它有有权权也也有有义义务务监监督督管管理理各各个个国国有有企企事事业业机机关关团团体体在在投投资资于于企企业业的的情情况况下下依依法法履履行行股股东东职职责责,防防

129、止止国国有有资资产产的的流流失失、浪浪费费和和贪贪污污腐腐败败,同同时时又又要要放放手手国国有有企企业业的的出出资资者者或或股股东东依依法法投投资资经经营营,不不得得凭凭借借行行政政权权力力对对其其不不充充当具体股东的任何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指手画脚,任意干预。当具体股东的任何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指手画脚,任意干预。 三、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政政府府作作为为社社会会经经济济管管理理者者的的职职能能应应当当与与其其作作为为国国有有企企业业 “ “老老板板” ”的的职职能能分分开开,对对国国有有企企业业老老板板的的职职能能,再再作作“ “总总老老板板” ”(国国家家所所有有权代表职

130、能)和权代表职能)和“ “具体老板具体老板” ”(出资人或(出资人或 股东的职能)的区分。股东的职能)的区分。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 法法人人治治理理(corporate corporate governancegovernance),是是对对企企业业法法人人内内外部结构及其运作机制的一种概括。外部结构及其运作机制的一种概括。一、厂长(经理)负责制与原苏联的“一长制” 二、我国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由来三、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新老“三会”(一)“老三会” 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构成的传统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党委会、职

131、工代表大会、工会构成的传统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新三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的现代法人制及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的现代法人制及结构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五节第五节 国有企业重整问题国有企业重整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二、我国国有企业重整制度及其完善 (一)传统的国有企业重整制度及其缺陷 从从理理论论和和实实践践效效果果看看,我我国国传传统统国国有有企企业业重重整整制制度度的的主主要要缺缺陷陷,在在于于没没有有引引进进债债权权人人参参与与的的机机制制,因因此此既既不不能能令令企企业业有有效效整整顿顿、起起死死回回生生,也也无无法法通

132、通过过债债务务和和产产权权重重组组,有有效效地地维维护护债债权权人人的的眼眼前前利利益益和长远利益,从而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长远利益,从而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现代企业重整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破产法破产法第第7 7条第条第2 2款与第款与第7070条规定了两种重整制度。条规定了两种重整制度。(三)小结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九章第九章 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组织) 的基本法律分类 第三节 我国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的 主要内容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

133、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概概 述述 一、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 合合作作制制暨暨集集体体所所有有制制企企业业,是是指指由由企企业业成成员员或或某某一一集集体体投投资资举举办办,按照合作制原则经营管理的企业。按照合作制原则经营管理的企业。 二、我国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由来及其法的调整 城城镇镇集集体体所所有有制制企企业业条条例例、乡乡村村集集体体所所有有制制企企业业条例条例 三、我国现行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类别 从根据从根据“ “城乡出身城乡出身” ”分类转为根据法律属性进行分类分类转为根据法律属性进行分类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合作

134、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 (组织)的基本法律分类(组织)的基本法律分类 一、农村社区性合作组织一、农村社区性合作组织 社区性合作组织与社区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主要区别是社区性合作组织与社区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主要区别是: : 1.1.主体成员不同主体成员不同 2.2.二者的性质和功能不同二者的性质和功能不同 3.3.由于性质和功能的不同,二者在社区的范围上可以是不一致的由于性质和功能的不同,二者在社区的范围上可以是不一致的 4. 4. 合作社是法人,社区集体则不是法人合作社是法人,社区集体则不是法人二、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二、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 (一)社区性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

135、(一)社区性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一般企事业机关单位举办的合作制暨集体(二)一般企事业机关单位举办的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制企业 三、成员直接所有或控制的企业三、成员直接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我国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 企业法的主要内容企业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设立 我国对农村社区性合作组织没有统一的法律调整。我国对农村社区性合作组织没有统一的法律调整。 从事工商经营的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则和一般企从事工商经营的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则和一般企业一样,经许可设立后或直接依法律规

136、定的条件办理工业一样,经许可设立后或直接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办理工商登记。商登记。二、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地位和治理机构 三、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权关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章第十章 关联企业关联企业 第一节 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类型 第二节 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调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类型(一)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类型(一)一、关联企业及其相关概念一、关联企业及其相关概念 关关联联企企业业也也称称关关系系企企业业,是是指指企企业业在在资资本本、经经济济技技术术和和管管理理等等方方面面的的关关联联

137、达到相当程度,以致法律上对其关联性和交易加以控制的企业。达到相当程度,以致法律上对其关联性和交易加以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二、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一是是股股权权标标准准或或客客观观标标准准,即即一一企企业业拥拥有有另另一一企企业业的的一一定定份份额额的的资资本本或或股股权权; ; 二二是是实实际际标标准准或或主主观观标标准准,即即一一企企业业对对另另一一企企业业在在经经营营、人人事事、购购销销、筹筹资、盈利分配等方面实际上拥有控制权。资、盈利分配等方面实际上拥有控制权。 公公司司法法也也对对关关联联关关系系和和规规制制关关联联交交易易的的原原则则与与措措施施作作了了基基本本规规

138、定定 1.1.对对公公司司控控股股股股东东、实实际际控控制制人人、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等的界定等的界定2.2.对对“ “控制控制” ”的界定的界定3.3.关联关系的主要形式关联关系的主要形式 4.4.国有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国有企业间的关联关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类型(二)关联企业的概念和类型(二)三、关联企业的类型 1.控制企业与从属企业 这这种种类类型型包包括括垂垂直直控控制制和和同同受受某某主主体体控控制制的的从从属属企企业业间间的的关关系系。垂垂直直控控制制可可以以是是基基于于股股权权的的绝绝对对控控股股或或相相对对控控

139、股股,也也可可以以是是一一方方有有能能力控制另一企业的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力控制另一企业的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 2.相互出资或施加影响的企业 这这是是平平行行的的相相互互控控制制关关系系,与与垂垂直直控控制制一一样样,控控制制或或施施加加影影响响的的方方式式也也可可以以是是绝绝对对或或相相对对的的股股权权控控制制,或或者者互互相相可可以以控控制制他他企企业业的的人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事、财务或业务经营。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调整(一)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调整(一)一、对企业关联程度的控制 (一)对企业结合的控制 我我国国反反垄垄

140、断断法法中中称称企企业业结结合合为为“ “经经营营者者集集中中” ”,其其第第2020条条规规定定: : “ “经经营营者者集集中中是是指指下下列列情情形形: :(一一)经经营营者者合合并并; ;(二二)经经营营者者通通过过取取得得股股权权或或者者资资产产的的方方式式取取得得对对其其他他经经营营者者的的控控制制权权; ;(三三)经经营营者者通通过过合合同同等等方方式式取取得得对对其其他他经经营营者者的的控控制制权权或或者者能能够够对对其其他他经经营营者者施施加决定性影响。加决定性影响。” ” (二)限制企业持股(三)拟控制他企业的通知义务(四)限制董事或企业人员兼任 二、关联企业的连带责任 企

141、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调整(二)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调整(二)三、关联企业报表合并 我我国国财财政政部部合合并并会会计计报报表表暂暂行行规规定定主主要要采采取取母母公公司司理理论论,是是将将母母公公司司得得以以绝绝对对控控制制的的从从属属企企业业纳纳入入合合并并报报表的范围。具体包括表的范围。具体包括: : (1 1)母母公公司司拥拥有有其其超超过过半半数数的的“ “权权益益性性资资本本” ”的的被被投投资资企业企业 (2 2)其他四种情况)其他四种情况四、对从属企业向控制企业上交盈余的控制 五、对关联交易的控制 六、对转让定价的控制七、

142、我国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制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公司债和企业债券 第一节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 第二节 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和转让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 (一)(一)一、公司债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债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债的概念(一)公司债的概念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发行具有流通性的公司债券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发行具有流通性的公司债券的方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而发生的金钱债权债务关系。式

143、,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而发生的金钱债权债务关系。 (二)公司债的特征(二)公司债的特征 1.1.公司债与公司债务之异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之异同 (1 1)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产生原因不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产生原因不同 (2 2)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权利主体不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权利主体不同 (3 3)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标的不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标的不同 (4 4)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偿还办法不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偿还办法不同 (5 5)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债权凭证不同)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债权凭证不同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和

144、企业债券的概念 (二)(二)一、公司债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债的特征 2.2.公司债与股份之异同公司债与股份之异同 (1 1)公司债的债权人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的债权人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而股份持有而股份持有人则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者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人则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者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2)公司债的标的物为金钱)公司债的标的物为金钱; ;而认缴股份的股东可以用金钱出资,而认缴股份的股东可以用金钱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145、财产作价出资。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 3)不论公司是否盈利或盈利多少,公司债的利率是固定的)不论公司是否盈利或盈利多少,公司债的利率是固定的; ;而股而股份的红利率是不固定的,它要视公司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而定。份的红利率是不固定的,它要视公司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而定。 (4 4)公司债期限届满,公司应向债权人归还本金)公司债期限届满,公司应向债权人归还本金; ;而对于股份来说,而对于股份来说,除公司解散后可向股东分派剩余财产等法定情形外,公司一般不得除公司解散后可向股东分派剩余财产等法定情形外,公司一般不得向股东退还其认缴的股本。向股东退还其认缴的股本。 (5 5)公司解散时,公司债

146、优先于股份得到分配,即公司债与其他)公司解散时,公司债优先于股份得到分配,即公司债与其他公司债务得到清偿后,公司有剩余财产时,股份持有者才可参与分公司债务得到清偿后,公司有剩余财产时,股份持有者才可参与分配。配。 3.3.公司债的特征小结公司债的特征小结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概念 (三)(三)二、企业债券的概念二、企业债券的概念 与与股股票票和和股股份份的的关关系系一一样样,公公司司债债券券或或企企业业债债券券是是公公司司债债的的表表现现形形式式,是是债务证券化、流通化的一种形式。债务证券化、流通化的一种形

147、式。三、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分类三、公司债和企业债券的分类(一)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一)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 (二二)可可转转换换公公司司债债、不不可可转转换换公公司司债债和和带带股股票票买入权的公司债买入权的公司债 可可转转换换公公司司债债,是是指指公公司司债债的的债债权权人人可可根根据据自自己己的的意意志志在在一一定定期期限限内将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内将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公司债。 (三)担保公司债和无担保公司债(三)担保公司债和无担保公司债 (四)参加公司债和非参加公司债(四)参加公司债和非参加公司债 (五)普通公司债和金融公司债(五)普通公司债和金融公司债 (六)本

148、币公司债和外币公司债(六)本币公司债和外币公司债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公司和企业债券的 发行、上市和转让(一)发行、上市和转让(一) 一、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一、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 (一)公司和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一)公司和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 1.1.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条件 2.2.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条件 (1 1)对发行债券的公司净资产的要求)对发行债券的公司净资产的要求 (2 2)对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的限制)对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的限制 (3 3)对发行债券的公司经济效益的要求)对

149、发行债券的公司经济效益的要求 (4 4)对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的要求)对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的要求 (5 5)债券利率水平的限制)债券利率水平的限制 (6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对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对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公司和企业债券的 发行、上市和转让(二)发行、上市和转让(二) 一、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一、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 (二)公司和企业债券发行的程序(二)公司和企业债券发行的程序 1.1.由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发行公

150、司债券的方案 2.2.股东(大)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3.3.报请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报请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4.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5.募集债款募集债款 (三)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制作与公司债券存根簿(三)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制作与公司债券存根簿 (四)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制度(四)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制度 根根据据证证券券法法的的规规定定,证证券券登登记记结结算算机机构构是是为为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提提供供集集中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

151、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公司和企业债券的 发行、上市和转让(二)发行、上市和转让(二) 二、公司和企业债券的上市二、公司和企业债券的上市 1.1.公司和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公司和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2.2.公司和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及审核公司和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及审核 三、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转让三、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转让 1.1.公司和企业债券转让的场所公司和企业债券转让的场所 2.2.公司和企业债券转让的程序公司和企业债券转让的程序 3.3.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 4.4.公司债券的质押和继承公司债券的质押和继承 四、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

152、四、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 (一)一般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一)一般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 (二)可转换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二)可转换公司和企业债券的还本付息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 第二节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财产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财产 第三节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第四节第四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第五节第五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六节第六节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第

153、七节第七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一)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一)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类型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类型 (一一)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与与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企企业业、隐隐名名合合伙伙企业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依法成立、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依法成立、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有有限限合合伙伙由由无无限限责责任任合合伙伙人人和和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合合伙伙人人共共同同组组成成,实实际际从从事事企企业业经经营营管管理理的的合合伙伙人人必必须须就就合合伙伙

154、企企业业债债务务对对外外承承担担无无限限责责任任; ;而而仅仅对对企企业业出出资资、不不参参与与企企业业经经营营管管理理的的合合伙伙人人仅仅就就其其出出资资额额为为限限对对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债债务务承承担担有有限责任限责任 隐隐名名合合伙伙是是国国外外法法律律上上普普遍遍承承认认的的一一种种事事实实上上的的合合伙伙,通通常常构构成成经经营营关关系系而属于企业范畴。而属于企业范畴。 (二)个人合伙企业与法人合伙企业(二)个人合伙企业与法人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的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的合伙企业 法法人人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是是指指法法人人之之间间的的合合伙伙型型联

155、联营营或或有有法法人人充充当当合合伙伙人人的的合合伙企业。伙企业。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二)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二)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一)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 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是是基基于于合合伙伙人人之之间间的的相相互互信信任任而而成成立立并并维维系系的的,其其信信用用和和经营状况取决于合伙人的信用、能力和健康状况等经营状况取决于合伙人的信用、能力和健康状况等 第二,合伙企业的人格同合伙人的人格不完全分离 第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同合伙人的财产不完全分离 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财财产产仅仅相相对对独独立立于于合合伙伙人人,依依

156、法法也也可可以以不不形形成合伙财产。成合伙财产。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财产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财产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根根据据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法法第第1414条条的的规规定定,设设立立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应应当当具具备备下下列列条条件件: :有有二二个个以以上上合合伙伙人人,合合伙伙人人为为自自然然人人的的,应应当当具具有有完完全全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 ;有有书书面面合合伙伙协协议议; ;有有合合伙伙人人认认缴缴或或者者实实际际缴缴付付的的出出资资; ;有有合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1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合伙企业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一)合伙企业的出资 1.1.出资形式;出资形式; 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一、合伙事务的执行一、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2626条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条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二、合伙事务的决议二、合伙事务的决议 三、合伙人的竞业禁止和诚信义务三、合伙人的竞业禁止和诚信义务 四、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四、

158、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五、入伙五、入伙 六、退伙六、退伙 1.1.自愿退伙自愿退伙 2.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 3.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一、合伙人和经理对合伙企业的代表或代理权 由由合合伙伙的的性性质质所所决决定定,各各合合伙伙人人均均可可执执行行合合伙伙事事务务,也也可可由由合合伙伙人人共共同同委委任任一一个个或或数数个个执执行行合合伙伙人人,当当然然,合合伙伙协协议议或或者者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也也可可以以对对合合伙伙人人执执行行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事事务务及及对对外外代代表表合

159、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权权利利加加以以限制限制, ,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与渊源 二、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 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法法第第5757条条的的规规定定,一一个个合合伙伙人人或或者者数数个个合合伙伙人人在在执执业业活活动动中中因因故故意意或或者者重重大大过过失失造造成成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债债务务的的,应应当当承承担担无无限限责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合合伙伙

160、企企业业法法第第5959条条 也也作作了了相相应应的的规规定定:“ :“特特殊殊的的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应应当当建建立立执执业业风风险险基基金金、办办理理职职业业保保险险。执执业业风风险险基基金金用用于于偿偿付付合合伙伙人人执执业业活活动动造造成成的的债债务务。执执业业风风险险基基金金应应当当单单独独立立户户管管理理。具具体体管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六节第六节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61、三、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转化 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法法第第8282条条规规定定: : 除除合合伙伙协协议议另另有有约约定定外外,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人人转转变变为为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人人,或或者者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人人转转变变为为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人人,应应当当经经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七节第七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根根据据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法法第第8585条条的的规规定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在在下下列列七七种种情情况况下下应应当当解解散散: :(1 1)合合伙伙期期限限届届满满,合合伙伙人

162、人决决定定不不再再经经营营; ;(2 2)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约约定定的的解解散散事事由由出出现现; ;(3 3)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决决定定解解散散; ;(4 4)合合伙伙人人已已不不具具备备法法定定人人数数满满3030天天; ;(5 5)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约约定定的的合合伙伙目目的的已已经经实实现现或或者者无无法法实实现现; ;(6 6)依依法法被被吊吊销销营营业业执执照照、责责令令关关闭闭或或者者被被撤撤销销; ; (7 7)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的的其其他他原原因因。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解解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后,应当进行清算。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163、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名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能力和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名称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除除了了非非相相对对稳稳定定、持持续续经经营营的的流流动动摊摊贩贩、业业余余制制作作贩贩卖卖外外,对对个个体体经经营营不不应应人人为为地地区区分分所所谓谓个个体体工工商商户户和和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无无论论从从理理论论、法法律律还还是是从从企企业业运运作作和和政政府府对对其其的的管管理理等等各各方方面面,也也是是无无法法作作此此区区分

164、的。分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 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法法第第1111条条规规定定,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的的名名称称应应当当与与其其责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国国家家工工商商行行政政管管理理局局颁颁布布的的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登登记记管管理理办办法法第第6 6条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能力和责任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能力和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法法第第8 8条条规规定定,设设立立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应应当当具具备备的的

165、条条件件是是: :投投资资人人为为一一个个自自然然人人; ;有有合合法法的的企企业业名名称称; ;有有投投资资人人申申报报的的出出资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能力和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 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法法第第1717条条规规定定,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投投资资人人对对本本企企业业财财产的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产的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会计 第

166、一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节 企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第四节 企业利润分配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一) 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含义 企企业业财财务务是是企企业业通通过过货货币币资资金金的的筹筹集集、支支配配、使使用用而而与与各各有有关关方方面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发生的经济关系 企企业业会会计计是是指指对对企企业业的的业业务务经经营营进进行行核核算算和和分分析析,作作出出预预测测,参参与与决策,实行监督,具有反映和控制职能的企业经济管理活动。决策,实行监督,具有反映和控制职能的企

167、业经济管理活动。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意义 1.1.有利于保护股东或出资者的利益有利于保护股东或出资者的利益 2.2.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3.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和资源的合理流动、配置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和资源的合理流动、配置 4.4.有利于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取得财政收入 5.5.有利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及对企业实行监督管理有利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及对企业实行监督管理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二) 三、企业财务会计的法律适用 公司法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168、条例、企业财务企业财务通则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四、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法的现状和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会计册会计师法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三) 五、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五、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 1.1.企企业业应应当当依依照照有有关关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

169、规和和国国务务院院财财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的的规规定定,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2.2.企业必须以统一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从事记录行为企业必须以统一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从事记录行为 3.3.财财务务会会计计报报告告应应当当根根据据登登记记完完整整、核核对对无无误误的的账账簿簿记记录录和和其其他他有有关资料编制关资料编制 4.4.企企业业法法人人应应当当定定期期向向出出资资者者或或股股东东、债债权权人人和和其其他他报报表表使使用用者者提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供财务会计报告 5.5.企企业业的的各各项项会会计计报报表表应应按按规规定定报报送送当当地地财财税税机机关关、开开户

170、户银银行行和和有有关主管部门关主管部门 6.6.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7.7.我我国国企企业业的的会会计计期期间间按按年年度度划划分分,以以日日历历年年度度即即公公历历每每年年1 1月月1 1月月至至1212日日31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与财政年度一致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与财政年度一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

171、编制和对外提供(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内容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二)损益表 (三)现金流量表(三)现金流量表 (四)利润分配表(四)利润分配表 (五五)相相关关附附表表、会会计计报报表表附附注注和和财财务务情情况况说说明明书书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企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一、公积金的含义和种类 公公积积金金又又称称公公积积或或准准备备金金,是是指指企企业业根根据据法法律律和和企企业业章章程程的的规规定定提提留备用,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

172、所得或收益。留备用,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二、公积金的用途 1.1.弥补企业亏损弥补企业亏损 2.2.扩充企业资本扩充企业资本 3.3.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公益金 公公益益金金是是企企业业于于税税后后利利润润中中,在在法法定定公公积积金金之之外外,依依法法提提取取的的用用于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四节第四节 企业利润分配企业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企业业应应按按以以下下顺顺序序分分配配其其利利润润: : (1 1)弥弥补补公公司司以以前前年年度度的的亏亏损损(在在不不超超

173、过过税税法法规规定定的的弥弥补补期期限限之之内内); ;(2 2)缴缴纳纳所所得得税税; ;(3 3)弥弥补补以以税税前前利利润润弥弥补补亏亏损损后后仍仍存存在在的的亏亏损损; ;(4 4)提提取取法法定定公公积积金金; ;(5 5)支支 付优先股股利付优先股股利; ;(6 6)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7 7)支付普通股股利)支付普通股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违反企业法的法律责任违反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企业和出资者或股东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董事、监事、经理(厂长)和职

174、工的法 律责任 第四节 中介及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第一节第一节 概概 述述 一、现代企业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 在在社社会会化化条条件件下下,法法的的调调整整日日趋趋专专业业化化和和综综合合性性,对对任任何何领领域域的的社社会会关关系系均均采采用用各各种种手手段段进进行行调调整整,行行为为后后果果不不仅仅有有民民事事责责任任,而而且且包包括括行行政政的的、刑刑事事的的、褒褒奖奖的的、专专业业及及社社会会性性的的等等各各种种后后果果或或责责任任形式,这在企业关系的法律调整中也不例外。形式,这在企业关系的法律调整中也

175、不例外。 二、承担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 1.1.企业和出资者、股东企业和出资者、股东 2.2.董事、监事、经理(厂长)和职工董事、监事、经理(厂长)和职工 3.3.中介及服务机构中介及服务机构 4.4.政府及其管理部门政府及其管理部门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和出资者或企业和出资者或 股东的法律责任(一)股东的法律责任(一) 一、违反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一、违反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1.提提供供虚虚假假证证明明文文件件或或采采取取其其他他欺欺诈诈手手段段隐隐瞒瞒重重要要事事实实取得企业登记及其法律责任取得企业登记及其法

176、律责任 2.2.未未经经依依法法审审批批、登登记记冒冒用用企企业业名名义义或或擅擅自自设设立立企企业业及及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 3.3.虚假出资及其法律责任虚假出资及其法律责任 4.4.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及其法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及其法律责任 5.5.违法设立分支机构及其法律责任违法设立分支机构及其法律责任 6.6.企业成立后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法律责任企业成立后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法律责任 7.7.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及其法律责任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及其法律责任 8.8.企业年检的违法责任企业年检的违法责任 9.9.违反营业执照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营业执照管理规定的法律

177、责任 10.10.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责任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和出资者或企业和出资者或 股东的法律责任(二)股东的法律责任(二) 二、企业在运行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二、企业在运行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1.违法发行股票、债券及其法律责任违法发行股票、债券及其法律责任 2.2.在法定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及其法律责任在法定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及其法律责任 3.3.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 4.4.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法律责任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

178、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法律责任 5.5.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及其法律责任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及其法律责任 6.6.抽逃出资及其法律责任抽逃出资及其法律责任 7.7.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活动及其法律责任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活动及其法律责任 8.8.商业银行违法发放贷款或出具信用证等及其法律责任商业银行违法发放贷款或出具信用证等及其法律责任 9.9.损害国有资产利益及其法律责任损害国有资产利益及其法律责任 10.10.违法任免企业领导人及其法律责任违法任免企业领导人及其法律责任 11.11.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12.12.公公司司合合并

179、并、分分立立或或者者减减少少注注册册资资本本时时不不依依法法通通知知或或者者公公告告债债权权人人以及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法律责任以及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法律责任 13.13.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法律责任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法律责任 14.14.隐隐匿匿或或者者故故意意销销毁毁依依法法应应当当保保存存的的会会计计凭凭证证、会会计计账账簿簿、财财务务会会计报告及其法律责任计报告及其法律责任 15.15.拒绝或规避接受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拒绝或规避接受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和出资者或企业和出资者或 股东的法律责

180、任(二)股东的法律责任(二) 三、企业在终止、清算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1.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及其法律责任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及其法律责任 2.2.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及其法律责任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及其法律责任 3.3.清清算算组组或或清清算算人人不不按按规规定定报报送送清清算算报报告告、报报送送清清算算报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及其法律责任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及其法律责任 四、出资者、股东或发起人的主要民事责任 1.1.违反股东协议或合伙合同的民事责任违反股东协议或合伙合同的民事责任 2.2.违反出资者共同利益或企业利益的民事责任违反出资者共

181、同利益或企业利益的民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董事、监事、经理(厂长)董事、监事、经理(厂长) 和职工的法律责任(一)和职工的法律责任(一) 一、董事、监事、经理(厂长)、职工的一般民事过错责任和内部纪律责任 二、董事、监事、经理(厂长)、职工利用职权或职务索贿受贿,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企业财产及其法律责任 (一)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罪(一)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罪 (二)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关联交易罪(二)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关联交易罪 (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疏忽职守、徇私舞弊罪(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疏忽职守、徇私舞弊罪

182、(四)侵占罪(四)侵占罪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三节第三节 董事、监事、经理(厂长)董事、监事、经理(厂长) 和职工的法律责任(二)和职工的法律责任(二) 三三、董董事事、监监事事、经经理理(厂厂长长)、职职工工利利用用职职权权或或职职务务挪挪用用企企业业资资金金或或者者将将企企业业资资金金借借贷贷给给他他人人及其法律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四四、董董事事、经经理理(厂厂长长)以以企企业业资资产产为为本本企企业业股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及其法律责任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及其法律责任 五五、董董事事、经经理理(厂厂长长)自自营营或或者者为为他他人人经经营营

183、与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及其法律责任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及其法律责任 六六、公公有有制制企企业业经经营营管管理理者者的的过过失失和和玩玩忽忽职职守守及及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 七七、企企业业负负责责人人和和有有关关经经营营管管理理者者滥滥用用职职权权侵侵犯犯职工合法权益,报复陷害职工的法律责任职工合法权益,报复陷害职工的法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四节第四节 中介及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中介及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一、资资产产评评估估、验验资资、验验证证、会会计计、审审计计、法法律律服务等机构的法律责任服务等机构的法律责任 1.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其法律责任

18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其法律责任 2.2.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及其法律责任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及其法律责任 二、证券承销和交易机构的法律责任二、证券承销和交易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证券公司违法买卖证券及其法律责任(一)证券公司违法买卖证券及其法律责任 (二二)证证券券交交易易和和服服务务机机构构提提供供虚虚假假信信息息及及其其法法律责任律责任 (三三)证证券券公公司司等等违违背背客客户户意意愿愿买买卖卖或或处处理理证证券券、挪用客户资金的法律责任挪用客户资金的法律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第五节第五节 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设立审批部门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 三、证券管理机关的法律责任 四、政府向国有企业外派的监事的法律责任 五、政府机关的侵权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企业与公司法电子(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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