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企业破产法律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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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辅导三、经典主观题强化三、经典主观题强化4 4涉及“重整程序”(涉及“重整程序”(20092009 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案例2009 年】【考点】【考点】破产债权申报+重整2008 年 1 月 8 日,A 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1 月 21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 月 21 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 申报到期债权 1000 万元;B 申报到期债权 1000 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 申报债权 50 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 D 申报债权 120

2、0 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 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 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 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6 月 10 日,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E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 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 6 月 30 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

3、押向银行借款1000 万元。10 月 10 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 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 年 5 月, 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

4、债务之后, 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答案】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公告之日为1 月 21 日,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 月 21 日。(2)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 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B、 C 和 D 申报债权

5、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答案】对 B 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对 C 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C 有权申报债权;对 D 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必须申报。(3)甲公司能否拒绝 D 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页考试辅导【答案】甲公司可以拒绝D 的要求。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应暂停

6、行使。(4) 在重整期间, 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答案】甲公司的做法合法。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且其担保债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批准重整计划。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是获得了本金的全额清偿,但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未得到公平补

7、偿, 因此,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答案】甲公司不能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清偿的款项。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5 5涉及“债权人会议”(涉及“债权人会议”(20162016 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案例 12016 年】【考点】【考点】破产申请的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 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受理了债权人提出的针对A 公司的破产申请。法院向A 公司送达受理裁

8、定,并要求其在 15 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有关资料, A 公司以企业管理不善、资料保存不全为由拒绝。管理人在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发现下述情况:(1)2015 年 1 月,A 公司向 B 公司出售一台机床,B 公司验货后,将机床暂存于A 公司库房。双方约定,在 B 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前,A 公司保留机床所有权。2015 年 10 月,B 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但尚未提货。(2) 2015 年 2 月, A 公司向 C 银行借款 20 万元, 由 D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到期后 A 公司未能清偿,C 银行已就 20 万元借款及利息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同时要求D 公司承担连带

9、责任保证,D 公司遂向管理人预先申报此笔债权,遭到拒绝。在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时, 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共计30 人 (全体债权人人数为 45 人),债权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其中赞成的为28 人,代表债权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45。在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破产宣告前,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以债权人名义提出对A 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 公司拒不提交相关材料,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何种处罚措施?【答案】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2)A 公司销售给 B 公司的机床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10、【答案】A 公司销售给 B 公司的机床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2页考试辅导根据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等法律关系占有、 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在本题中,2015年 10 月,B 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后,B 公司即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尽管B 公司尚未提货,但 A 公司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该机床不属于债务人财产。(3)管理人拒绝 D 公司预先申报债权,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拒绝 D 公司预先申报债权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证债权,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不能再申报债权。(4)债权人会议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是

11、否达到通过表决方案的法定最低比例要求?并说明理由。【答案】未达到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作出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 以上。在本题中,赞成该决议的人数为 28 人,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但是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5,不足1/2 的法定要求。(5)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是否有权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答案】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无权提出重整申请。根据规定,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享有重整申请权。【案例 22016 年】【考点】【考点】债

12、务人财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A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 年 4 月 1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A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在清理 A 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 公司的股东甲于 2014 年 3 月认缴增资 2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应于 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底,至多分 4 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1日,甲已经实缴100 万元出资。2016 年 4 月 6 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 万元,甲以其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2016 年

13、4 月 7 日,B 公司获悉 A 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 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 B 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2016 年 4 月 11 日,C 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 公司所主张的对 A 公司的 50 万元债权,未得到 A 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C 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 C 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 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要求:根据上述内

14、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拒绝缴纳剩余 100 万元出资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答案】甲拒绝缴纳剩余100 万元出资的理由不成立。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3页考试辅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管理人拒绝 B 公司取回家具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拒绝 B 公司取回家具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等费用, 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3)管理人拒绝将 C 公司主张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的理由是否成立

15、?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拒绝将 C 公司主张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登记在债权登记表上,不允许以其认为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不能成立等为由拒绝编入债权登记表。(4)管理人拒绝 C 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拒绝 C 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参加对其债权的核查、确认活动,并可依法提出异议。(5)管理人指定本所注册会计师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指定本所注册会计师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完全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管理人无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四、主观题考点汇总(必背条文)四、主观题考点汇总(必背条文)具体内容详见“资料下载”专区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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