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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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管理规定 1.目的 1.1 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提高电子文档的保密性,防止病毒以及人为恶意侵害,降低网络资源的消耗,确保网络办公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郡威物业经营有限公司,规定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要求、使用管理规定、安全保密要求、检查考核等内容。 2. 职责 2.1 行政人事部是实施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有效控制和管理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2 各部门(中心)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2.3 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购置、硬件维修、网络维护及使用情况检查考核。 2

2、.4 仓库保管负责计算机调配及验收、发放工作。 3. 管理 3.1 购置(调配、领用) 各部门需配备计算机时, 按其职位要求提报所需配置, 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需新购置的由公司统一购置,可调配使用的,由仓库调配。 3.1.1 购置 a)计算机购置由网络管理员依据批准后的采购单实施采购, 并确保所购置计算机各项配置、指标满足申购部门需求。 b)新购置电脑入库前网络管理员应与仓库保管进行现场验收,双方对计算机品牌、配置、附带配件、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1.2 调配 计算机调配由仓库保管依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的调拨单实施调配,并确保所调出的计算机各项配置、指标

3、满足申请调配部门需求。必要时可由仓库、申请调配部门、网络管理员共同进行现场验货。 3.1.3 领用 a)使用人初次使用计算机时,均需办理固定资产领用,领用人为计算机保管人,. . 负责对计算机以及随机资料和其它附件进行保管。 b)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随机软件进行统一保管。 3.2 计算机使用及维护 3.2.1 使用 a) 使用人严禁在操作系统内安装游戏软件、娱乐软件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软件和程序,严 禁擅自删除计算机中的系统文件, 如确实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和程序, 应当向网络管理 员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统一安装或删除。 b)计算机使用过程中遇到不能排除的故障, 不得强行排除, 需立即通知公司

4、网络管理员进行维修,由于擅自排除故障不当对机器造成损坏,损失由使用人承担。 d)使用人不得随意对计算机进行拆卸和更换部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承担。 e)外来人员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一律不得使用本公司计算机,未经其它部门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它部门计算机。 f)所有计算机必须设置操作系统登录密码、 屏幕保护密码, 对于保密文件, 必须进行加密保护。 g)使用人应将重要文件保存在除C 盘外的其它盘符里, 不得保存在桌面及 “我的文档”里,以免系统瘫痪后丢失数据。 h)计算机易损件基本为键盘、鼠标、光 /软驱一般使用时间为2 年以上。如下列情况由个人承担: -使用人使用保护不当(如带电拔插)而造成

5、故障或部件损坏。 -使用人自己增加配置(配件)或升级带来的系统故障问题等。 -使用人自己拆卸维修后的机器损坏。 -使用人下班前、 或长时间外出公务, 必须将计算机主机、 显示器以及电源关闭,未及时关闭电源引起的计算机损坏,由使用人全部承担。 3.2.2 维护 a)公司每台计算机必须明确到个人进行保管和维护。 b)使用人必须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计算机硬盘和所有存储设备(软盘、U 盘、. . 移动硬盘等)进行查毒和杀毒。 c)各部门在使用存储设备拷贝文件之前,必须对该设备进行检测,确定无病毒后方可在计算机之间相互拷贝,拷贝文件需经计算机管理者或部门经理批准。 d)外来存储盘必须经过查毒后方可在我

6、公司计算机上使用。 e)使用人必须定期清洁计算机屏幕、键盘、鼠标和机身,计算机卫生将作为个人评分的一部分纳入公司考核。 f)若计算机需专业维护,使用部门应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维护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 3.3 网络的使用 3.3.1 本地网络的使用 a)新接入本地网络的部门或个人,需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进行调试后,方可使用。 b)使用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接入交换机、 集线器等网络设备、 不得私自进行网络布线。 因房屋调整确需移动或增加信息点时,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调整。 c)联网计算机,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才能使用 IP 地址

7、资源。使用人仅可使用公司分配的 IP 地址和物理接口,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更改。重装计算机系统之前必须记录好本机的 IP 地址;由于其它情况造成IP 地址不清的,必须与网络管理员联系,以免发生非法使用 IP 资源或使用他人IP 地址的情况。 d)本地网络为公司办公服务, 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e)使用人不得利用共享文件夹来保存、 传递公司秘密文件。 涉及重大机密的文件、资料、图纸必须通过软盘、U 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传递。 3.3.2 因特网的使用 a)使用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散播不利于国家、企业的言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

8、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公司秘密信息。 b)使用人不得在上班时间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 . c)使用人不得利用互联网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如玩网络游戏、 在线聊天、传播娱乐性信息等) 。 d)使用人利用互联网获取资源,特别是计算机软件,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 e)使用人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f)除网络管理员对网络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外禁止非法登录网内未授权服务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禁止使用各种黑客工具。 3.4 网络管理员职责 3.4.1 计算机购置后,由网络管理员统一安装操作系统、OFFICE 等软件,如无特殊情况,统一安装

9、WindowsXP 操作系统。 3.4.2 网络管理员定期检测下载各种操作系统的更新, 并将更新安装文件发送给计算机使用人, 使用人在收到更新安装文件后必须立即按照操作说明更新计算机系统。 3.4.3 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 网络管理员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 3.4.4 维护 Internet 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4. 处罚 4.1 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的检查与考核。 4.2 一经违反本办法3.3 条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由行政人事部对其个人评分考核,进行相应处罚并通报批评。 4.3 使用人在收到

10、更新安装文件后如未立即按照操作说明更新计算机系统。一经查出,给予 50 元-100 元处罚。 4.4 对于网络用户传播、复制、制造计算机病毒或采用黑客技术而致使计算机网络瘫痪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4.5 对于一贯遵守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以及积极检举和揭发重大泄密事件的工作人员和发现重大泄密隐患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5. 保密 5.1 刻意或无意泄漏经营数据的或市场经营决策的,一经查实,视其后果,处以. . 罚款、调离岗位、辞退等处罚,后果严重者,移交法律机构进行处理。 5.2 严格保密本公司的数据和文件,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拷贝或抄写。也不得私自通过互联网发送本公司涉密的数据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以进行操作。 6此制度于 2012 年 3 月 10 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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