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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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系列培训劳动合同法系列培训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应对之策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n劳动合同法的突破劳动合同法的突破n劳动合同法下员工招聘、选拔、录用、试用n企业的法律:规章制度n劳动合同的签订及风险应对n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及风险应对n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风险应对n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大突破n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证据为王n企业在年初需做的工作目录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 1.1、劳动合同法的突破、劳动合同法的突破n1、单位不签合同,要付员工双薪、单位不签合同,要付员工双薪n

2、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立的突破(确立的突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者建立劳动关系。)n3、 规章制度的突破(规章制度的突破(规章制度违法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违法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n4、告知义务的突破、告知义务的突破n5、担保禁止的突破、担保禁止的突破n6、必备条款的突破、必备条款的突破(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纪律属规章制度,没有必要在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纪律属规章制度,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个别约定。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必劳动合同中个别约定。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

3、同的责任条款。必备条款不足,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备条款不足,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n7、三类情况要签长期合同、三类情况要签长期合同n8、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有新规定、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有新规定n9、合同终止也要付补偿金、合同终止也要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劳动合同法的突破、劳动合同法的突破n10、竞业禁止要付封口费、竞业禁止要付封口费n11、员工炒老板鱿鱼不付违约金(、员工炒老板鱿鱼不付违约金(违约金只存在两种情形违约金只存在两种情形)n12、劳动派遣的突破、劳动派遣的突破(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义务的划分、派遣劳(派遣单位

4、、用工单位义务的划分、派遣劳动者的特别规定、自派及转包的禁止、岗位的限制)动者的特别规定、自派及转包的禁止、岗位的限制)n13、非全日制用工的突破、非全日制用工的突破(复数劳动关系的承认、口头协议的承认、合同(复数劳动关系的承认、口头协议的承认、合同的随时终止与经济补偿金的免除)的随时终止与经济补偿金的免除)n14、劳动合同终止的突破、劳动合同终止的突破(从约定到法定: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不可约定终止从约定到法定: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不可约定终止 )n15、“忠诚义务忠诚义务”的突破的突破(劳动合同的附属义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劳动合同的附属义务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16、集体劳动关系中、集体劳动关系中工会作用的突破(工会作用的突破(因履行集体合同发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2.1、严把质量关:劳动合同法下员工招聘、选拔、录用、试用n第第8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

6、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3.1、签订主体、原则、订立签订主体、原则、订立形式形式n第第2条条【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n第第3条【基

7、本原则】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n第第10条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4.1、企业的法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特点:管理和约束双方规章制度的特点:管理和约束单方第第4条【规章制度】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

8、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见律师:管理文件)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4.2、企业的法律:规

9、章制度n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n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4.3、企业的法律:规章制度n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n【应对策略】1、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履行公示程序;2、对旧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删除;n3、公

10、示方法与技巧: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4.5、企业的法律:规章制度n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提示: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内容违法、制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5.1、合同与管理文件(主要指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关系:相互支持和配套相互支持和配套劳动

11、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5.2、管理文件n企业管理制度文本企业管理制度文本n企业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n一、公司员工行为规范n二、人员招聘制度n三、员工辞职管理办法n四、考勤管理制度n五、福利待遇制度n六、加班管理办法n七、薪酬管理办法n八、工资保密制度n九、员工着装管理办法n十、公司形象标识广告宣传工作管理制度n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n十二、办公秩序管理制度n十三、印鉴管理制度n十四、保密制度n十五、档案管理

12、制度n十六、通讯工具使用管理制度n十七、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n十八、总台工作管理制度n十九、安全消防管理制度n二十、车辆管理制度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n二十一、晋升管理办法n二十二、员工奖惩管理办法n二十二、岗位责任制n二十三、集体宿舍管理规定n二十四、财务管理办法n二十五、合同管理n二十六、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n二十七、企业计划管理工作制度n二十八、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n二十九、企业销售管理制度n三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n三十一、企业设备管理制度n三十二、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n三十三、企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n三十四、企业文件管理制度n三十五、企业会议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

13、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6.1、合同制订:必备条款、可备条款、风险应对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三)劳动合同期限;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六)劳动报酬;n(七)社会保险;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n(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n问题1: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签定

14、无固定期合同了,所谓的“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包括08年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n问题2:公司每周上六天班,只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另外一天算加班吗?n问题3:哪些收入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n问题4:公司是包食、宿的,食、宿的费用可以计算在员工的最低工资内吗?n问题5: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n(见律师: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6.2、合同条款:必备条款、可备条款n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4)增加了社会

15、保险条款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6.3、合同条款:必备条款、可备条款n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n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n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n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7.1、合同附件:那些文件可以成为合同附件?附件的作用?(见律师:管理文件)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8.1、签订时的注意事项生效形式签字盖章各执一份是否要备案、鉴证才生效?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8.2劳动合同签订问答n劳动者应聘到

16、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

17、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n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所提到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十分重要,因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资双方可能已经数次连续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于此,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新法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9.1劳动关系的整理、续签合同、终止合同

18、当前的工作和今后需注意的事项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案例1:n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订立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n某公司引进一套新型加工设备,公司与李某签订培训协议后,送李某出国培训,某公司引进一套新型加工设备,公司与李某签订培训协议后,送李某出国培训,回国后,公司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利用这套设备解决技术难关,取得丰厚的经济效回国后,公司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利用这套设备解决技术难关,取得丰厚的经济效益。三月后,另外一家公司用高薪挖走了李某。公司不放人,李某一纸辞职书交益。三月后,另外一家公司用高薪挖走了李某。公司不放人,李某一纸辞职书交给公司,第二天就不来公司上班。公司无奈,

19、只得将李某告到仲裁委,要求李某给公司,第二天就不来公司上班。公司无奈,只得将李某告到仲裁委,要求李某按照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按照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结果结果:仲裁支持了公司的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违约金。:仲裁支持了公司的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违约金。公司还可以提什么要求?公司还可以提什么要求? ( 见法条见法条22、50、89、90、91)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案例2:用人单位能否通过用人自主权调整劳动者的岗位?用人单位能否通过用人自主权调整劳动者的岗位?王小姐担任公司行政秘书。因怀孕公司书面通知将其调到仓库任统计员并随之降薪,

20、王小姐认为,公司行为不合理,要求撤销决定,公司未予理会。因此,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1、请求撤销调岗降薪决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按原工资标准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及15%的工资赔偿金;3、被诉人承担诉讼费用。公司辩称:王小姐任职行政秘书期间,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岗位要求,在员工中造成负面影响,经教育未改,经领导研究决定,调整工作岗位。岗位调整后,薪资作相应调整。结果:仲裁支持了王小姐的请求。结果:仲裁支持了王小姐的请求。点评: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主要体现在招用劳动者之前工资岗位及工资待遇的设置,招用劳动者后用人自主权则会受到很大限制;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员工

21、不同意的不得强行调岗调薪;单位可以通过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劳动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等实现对员工工作岗位和薪资的调整,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和对员工进行依法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对员工进行考核得出的结果,例如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业绩等,判断该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符合,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岗位。如经过考核,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调换其工作岗位,若其不同意调岗的,企业可以按照违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于确实不能胜任岗位的员工有权调整其岗位,但企业应提供证据证明调岗的合理性;调岗后的工资待遇一般不能随意减少,如需调整待遇既考虑调岗后工资待遇的合理性又不能导致劳动者

22、收入明显减少,亦不能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n提问-互动15分钟n课间休息10分钟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0.1、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及风险应对n劳动合同履行:全面履行、劳动报酬、加班、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n劳动合同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内容变更;单位合并和分立n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n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1.

23、1、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6大类什么叫解除?什么叫终止?以下是劳动合同法归纳6类情况的合同解除:n1、员工无需理由提前通知解除合同n2、企业过失,导致员工提出解除合同n3、用人单位单方可以解除合同n4、非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n5、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分两种:员工提出,单位提出)n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1、员工无需理由提前通知解除合同:n1.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2.一般情况提前30天通知单位;(不包括不包括:1.给单位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给单位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

24、; 2.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n(见法条37)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2、企业过失,导致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n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n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n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n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n6.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或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n7.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见法条38)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

25、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过失,解除合同,单位可即时解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事先通知工会(见法条39、43、46)n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n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n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n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n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n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见法条39)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4、非劳动者

26、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通知工会;2.支付经济补偿金。n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n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n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一致;n4.企业符合规定条件,依据破产法实行经济性裁员。n(见法条40、41)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5、协商一致,解除合同:n企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见法条36)n员工提出,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6、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

27、同的情形: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劳动者非过失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见法条42)n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n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门丧失劳动能力;n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n4.女职工三期内;n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n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违反规定解除的,恢复关系或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见法条48、87)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2.7劳动合同解除小问答n劳动关系跨越

28、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解答: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分别计算,再合并相加。n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解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

29、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动合同终止: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n(

30、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见法条44)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3.3、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的补偿n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n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31、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刘军律师点评】:劳动者具备上述条件不代表有了“护身符”,如有第39条之情形的,同样可被辞退。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3.4、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的补偿n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

32、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4.1【企业对合同终止的应对策略

33、】n、正确理解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情况的被删除;、正确理解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情况的被删除;n、正确对待和使用劳动合同的终止;、正确对待和使用劳动合同的终止;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运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运用;n、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把握和理由把握;、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把握和理由把握;n5、重视终止合同书的送达问题;、重视终止合同书的送达问题;n6、特定员工的合同不得终止;、特定员工的合同不得终止;n7、慎重对待发出通知后的撤消问题;、慎重对待发出通知后的撤消问题;n8、终止意向调查表的使用,明确终止的提出主体;、终止意向调查表的使用,明确终止的提出主体;合

34、同终止补偿、赔偿:合同终止补偿、赔偿:(见法条46、44、87)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5.115.1、总结: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总结: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种情形(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种情形n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

35、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5.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种情形情形n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n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

36、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5.3、(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情形:n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n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n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

37、防范15.4、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情形:n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n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n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5.5、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向劳动者

38、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情形:n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n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n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5.6、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情形:n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

39、动合同的;n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n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6.116.1、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1 1、适用标准:(、适用标准:(第第4747条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2、上线限制:(、上线限制:(第第4747条条)nA 高薪员工: 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nB 两个上限 :na

40、月薪标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nb 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C月工资标准: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7.1、违约金问题。违约金问题。n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n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41、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n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n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8.1、劳动合同的效力n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42、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第86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9.1、六类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n这六类争议是:n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43、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9.2、解决争议的方式nn专门调解机构组织调解、仲裁、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手段;n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n2、劳动者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n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n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

44、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19.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突破n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取费用n仲裁时效从60天延长至一年n“一裁终局制”杜绝恶意诉讼n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用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20.1、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n证据为王证据为王在举证方面新法有何突破性规定在举证方面新法有何突破性规定 ?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特别是在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劳动者在举证方面往往存在一些困难。新法在这方面作出了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新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

45、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指定证据的,仲裁庭应当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裁决。n注意时效注意时效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21.1、企业在年初需要做的工作n现有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清理;n规章制度与做法调整;n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调整;n绩效管理流程、评估标准以及应用n薪酬管理注重同工同酬n招退工规范n保密规定和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22.1结语:应对之道n学习,培训!n找对机构和对象n重视人力资源管理n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员工关系专员)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23.1、案例n1 1、小王不能完成工作

46、定额,工厂炒人要给经济补偿吗?、小王不能完成工作定额,工厂炒人要给经济补偿吗?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企业制定劳动定额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通过以上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劳动定额标准的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n2 2、公司实行、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末位淘汰”,小李因业绩在班组中是最后一名,公司因此,小李因业绩在班组中是最后一名,公司因此解除与小李的合同合法吗?解除与小李的合同合法吗?解答:“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

47、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规章制度的制订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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