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4ST中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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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2、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7212 号)、证券交易所信息1、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3、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及各子(分)公司的负责人;(二)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三)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责人、直接

4、经办人员;(四)涉及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2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第二章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

5、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6、 万元;(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第七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第八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

7、-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第三章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

8、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第十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定标准: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或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且未予说明;2、未对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进行说明;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未予说明;4、合并及合并报表披露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要求不符,未予说明;5、各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披露总额与该报表项目存

9、在重大差异,未予说明;6、关联方披露存在遗漏、或者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与实际交易总额存在重大差异,且未予说明;(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1、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差错;2、公司诉讼、担保、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差错。3、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第十一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5、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

10、,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第十二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的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第十四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11、大差异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四章责任的认定及追究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6、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影响的;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12、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7、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

13、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查实原因,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1、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7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素所致的;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3、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4、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2、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3、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

14、处理的情形的。第十八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第十九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4、赔偿损失;5、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8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补充,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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