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71767532 上传时间:2024-08-12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608.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瑞能煤矿工伤管理办法 为促进职工的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规范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工伤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 成 员:党委书记 安全经理 生产经理 工会主席 安监部 人力资源部长 资产财务部长 调度室主任 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群工作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伤保险专员负责日常业务经办。 工伤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伤事故追查、 处理、 申报、审批、监管、协调及月度对工伤伤情鉴定等相关事宜。 二、工伤人员的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

2、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3、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在 10 分钟内简明扼要的将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原因、事故现场情况及伤者的姓名、受伤部位、伤情等详细情况向矿调度室、安监部汇报清楚(单独作业人员由本人汇报) 。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 2、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工伤管理领导小组及事故单位汇报或通知; 3、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对事故现场保护,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积极抢

4、救,及时护送伤员上井,事故单位必须派人护送,护送车辆由我矿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力资源部应积极安排伤员到我矿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全程负责伤员入院治疗的相关手续。 4、安监部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及时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勘察并召开工伤事故调查会,相关职能科室、事故单位负责人、跟班班组长、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员参加,安监部专人负责记录相关内容,并填写工伤人员伤亡事故登记表 。 四、工伤申报管理 1、由事故单位写出书面工伤事故报告书,并由事故单位负责人领导签字、盖章,经分管经理审批。 2、提供书面工伤事故追查处理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建议等。 3、事故单位携上述材料到

5、安监部开具工伤事故证明书 。 4、工伤事故证明书经事故单位,安监部、矿办公室盖章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规定办理工伤申报事宜。申报工伤的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 7 小时内将瑞能煤矿工伤快报及工伤职工的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12 小时内将工伤快报送达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 对提供工伤快报及工伤认定资料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工伤职工被送往定点医院治疗后,工伤事故单位应在 7 日内将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事故报告书、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伤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身份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及申报工伤所需其他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

6、 10 日内将上述材料报送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 6、非因工负伤处理程序。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案(交警部门) ,并通知所在单位、安监部、人力资源部。伤者所在单位应在 12 小时内把受伤人员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三天内将工伤快报报送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伤职工或家属在 18天内,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线路图等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 2 日内将上述材料报送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工伤治疗: 1、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治疗的,事故单位必须持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证明, 经人力资源部登记后, 办理治疗手续,持工伤治疗介绍信到

7、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如伤情严重,急需救治者,可以先安排伤员就医,事后按规定再补办工伤治疗介绍信 。 2、工伤人员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在陕西苍村社区中心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的,必须征得治疗医院的同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指定治疗。凡工伤人员未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私自转院,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工伤人员办理转院就医的,由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人员填写借款单,部室负责人签字,报经理审批签字后,到资产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办理书面手续后治疗费交指定护理人员管理; 4、工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就医治疗,凡未按照规定要求治疗的,或发生事故未上报的事故单位,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所发生费用均由工伤本人或所在

8、单位自行承担; 5、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人力资源部要定期检查了解工伤人员伤情及住院情况。 六、停工留薪与工伤护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破皮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 个月,轻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重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3、我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我矿按月支付。 4、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进行内固定取出术的,可另行

9、增加 12 个月停工留薪期; 5、工伤人员发生轻伤,住院治疗及休养在 3 个月(含 3个月)以内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人员在治疗或休养 3 个月以后,仍不能上班的,所在单位将工伤人员关系介绍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6、我矿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接受治疗,伤情较重的,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者,医疗机构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出据护理说明,由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由工伤事故单位负责人根据伤情安排适当人员护理。停工留薪期间治疗的重工伤人员的护理费按我矿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50%标准按月发放。 7、工伤人员在住院治疗期,所在单位月末报工时,工伤人员

10、必须附医疗部门的工伤假条,否则,不予支付工资; 8、工伤人员停止治疗,离开本矿休养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 并有医疗卫生部门的休养证明, 否则,矿拒付离开期间的工资。 七、工伤医疗费用管理: 1、工伤医疗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分月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办理。 2、人力资源部核对发生工伤人数与次数以及受伤住院时间等是否准确,经核对无误,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 3、人力资源部办理结束后,指定医疗机构持已签字票据到资产财务部核对签字后,经矿分管领导审批,资产财务部方可办理费用支付。 4、人力资源部每月初审理指定医疗机构上月度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票据,必须对所有的费用清单和医疗情况进行审核。对

11、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或非指定医院费用予以拒付; 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医疗费用,资产财务部不得支付。 八、劳动能力鉴定: 1、根据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矿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工伤人员参加一次工伤鉴定;参加工伤鉴定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进行过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的工伤认定; 治疗终结出院; 2、工伤事故伤情鉴定标准 微伤: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一天小于 30 天的事故; 轻伤: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 30 天小于 105 天的事故; 重伤: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 105 天的事故。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九、本办法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