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71547663 上传时间:2024-08-11 格式:PPT 页数:186 大小:1.4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_第1页
第1页 / 共186页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_第2页
第2页 / 共186页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_第3页
第3页 / 共186页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_第4页
第4页 / 共186页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_第5页
第5页 / 共1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29(18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徐坚荣徐坚荣讲师介绍姓名:徐坚荣姓名:徐坚荣来自广东美丽小乡村来自广东美丽小乡村-揭阳揭阳爱好:登山、发呆、算命、旅游爱好:登山、发呆、算命、旅游星座:双鱼座星座:双鱼座经济学研究生经济学研究生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营销总监助理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营销总监助理20052005年加入广发证券年加入广发证券20062006年开始组织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年开始组织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珠海市香洲区义工联督导员珠海市香洲区义工联督导员电话:电话:1380980618213809806182微

2、信:微信:x13809806182x13809806182:798405260798405260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考点: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考点: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层级的主要法规。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人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证券市场法律制度证券市场法律制

3、度与监督管理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法律、证券市场法律、证券市场法律、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法规概述法规概述法规概述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的意义和原则 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的目标和手段 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保护基金制度 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的重点内容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自律管

4、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执业行为准则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自律管理第二节第二节公司法公司法考点:考点: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

5、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调整范围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6、会经济秩序。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 1)总则)总则 (2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3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4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5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6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7 7)公司债券)公司债券(8 8)公司财务、会计)公司财务、会计(9 9)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010)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7、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111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121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公司的分类一、公司的分类一、公司的分类二、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的分类1.1.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2.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3.3.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4.4.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5.5.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6.6.本

8、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公司的设立的概念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及法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的过程,因此,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人资格的过程,因此,公司的设立程序与法人的成立程序基本相同。根据国家对设法人的成立程序基本相同。根据国家对设立公司的态度,采取的方针大致有四种情立公司的态度,采取的方针大致有四种情形:形:1 1是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2 2是特许主义,是特许主义,3 3是许可是许可主义,主义,4 4是准则主义。我国采取许可主义兼是准则主义。我国采取许可主义兼准则主义。准则主义。 二、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

9、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沿革与地位(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沿革与地位(三)国有独资公司(三)国有独资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 2个以上个以上5050个以下股东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由2 2个以上个以上5050个以下的股个以下的股 东共同出资设立。东共同出资设立

10、。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固定

11、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3.公司章程的制定设设立立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必必须须依依照照公公司司法法的的规规定定制制定定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公公司司股股东东应应当当在在公公司司章章程程上上签签名名、盖盖章章。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对对公公司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4.股东的出资股东出资的方式股东出资的方式关于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关于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关于股东出资权利的规定关于股东出资权利的规定5.公司登记( 1 1)公司的设立登记)公司的设立登记( 2 2)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929条规定:条规定:“设立设立

12、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应当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五)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管理公司事务和监督公司有关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管理公司事务和监督公司有关部门的机构。部门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内

13、部组织机构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3 3个:个: 一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即公司的股东会。一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即公司的股东会。二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即公司的二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即公司的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三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即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三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即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的组成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设设立立董董事事会会,其其成成员员为为3 3人人至至1313人。人。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国国有有企企业业或或者者其其他他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国国有有投投资资主主体体投投资资设设立立的的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其其董董事事会会成成员员

14、中中应应当当有有公公司司职职工工代代表表。董董事事会会中中的的职职工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董事事会会设设董董事事长长1 1人人,可可以以设设副副董董事事长长1 1至至2 2人人。董董事事长长、副副董董事事长长的的产产生生办办法法由由公公司司章章程程规规定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及监事的职权根根据据公公司司法法第第5454条条的的规规定定,监监事事会会或或者者监监事事行行使使下下列列职权:职权: (1)(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 (2)(2)对对董董事事、经经理理执执行行公公司司职职务务时时违违反反法法律律、法法

15、规规或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3)当当董董事事和和经经理理的的行行为为损损害害公公司司的的利利益益时时,要要求求董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16、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式(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2.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3.3.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章程的制定4.4.发起人的出资发起人的出资5.5.股份的公开募集股份的公开募集6.6.公司创立大会公司创立大会7.7.设立公司的审批和登记设立公司的审批和登记 8.8.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发起人的法律责任9.9.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17、司的法律规定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资本最低限额;3.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5.有有公公司司名名称称,建建立立符符合合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要要求求的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6.6.有有固固定定的的生生产产经经营营场场所所和和必必要要的的生生产产经经营营条条件。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

18、立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形式。此种类型的股份有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形式。此种类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转化为上市公司。限公司不能转化为上市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份的1 1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司。公司法公司法第第8383条规定:条规定:“以募集设立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

19、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35%,其余股份应当,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向社会公开募集。”3.公司章程的制定设设立立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必必须须依依照照公公司司法法制制定定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对对公公司司、股股东东、董董事事、监监事事、经经理理有约束力。有约束力。 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的的章章程程应应当当载载明明的的事事项项共共1313项项(详见(详见公司法公司法7979条)条)4.发起人的出资(1)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20、作价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20%。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人。(2)发起人出资的交付公司法公司法第第8282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

21、工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5.股份的公开募集根据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的有关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股份总数的35%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开募集股份。 经国务院

22、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做出特别规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做出特别规定。定。发发起起人人、认认股股人人缴缴纳纳股股款款或或者者交交付付抵抵作作股股款款的的出出资资后后,除除未未按按期期募募足足股股份份、发发起起人人未未按按期期召召开开创创立立大大会会或或者者创创立立大大会会决决议议不不设设立立公公司司的的情情形形外外,不不得得抽抽回回其股本。其股本。6.公司创立大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

23、当在3030日内主持召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15日前将会议日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代表股份总数1/2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行。 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共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共7 7项(详见项(详见9292条条) ) 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7

24、.设立公司的审批和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25、结束后30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1.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3.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4.4.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5.5.验资证明;验资证明; 6.6.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 7.7.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 设立公司的审批和登记(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应于创立大会结

26、束后30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请之日起3030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8.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

27、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9.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合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照公司法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

28、司司依依法法经经批批准准变变更更为为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时时,折折合合的的股股份份总总额额应应当当相相等等于于公公司司净净资资产产额额。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依依法法经经批批准准变变更更为为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为为增增加加资资本本向向社社会会公公开开募募集集股股份份时时,应应当当依依照照公司法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限公司承继。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

29、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2.2.董事会董事会3.3.监事会监事会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 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程所规定人数的2/32/3时;时;(2)(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股本总额1/31/3时;时;(3)(3)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0%10%以上的股以上的股东请

30、求时;东请求时;(4)(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5)监事会提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议召开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董事会董事会的设立和组成董事会,其成员为董事会的设立和组成董事会,其成员为5 5至至1919人。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董事会设董事长1 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 1至至2 2人。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的职权(见董事会的职权(见112112条)条)

31、董事长的职权及董事的任期董事长的职权及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议事规则3.监事会监事会的设立和组成监事会的设立和组成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 3人。监事会应在其成员人。监事会应在其成员中推选中推选1 1名召集人。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和监事的任期监事会的职权和监事

32、的任期 4.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经理的设立、聘任和解聘经理的设立、聘任和解聘经经理理由由董董事事会会聘聘任任或或者者解解聘聘。公公司司董董事事会会可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份的发行(一)股份的发行的概念(一)股份的发行的概念 ( (二二) )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发行的原则四、股份的转让(一)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及限制(一)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及限制(二)转让股份的场所和方式(二)转让股份的场所和方式(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或者购买股份(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或者购买股份(四)股票的收购与抵押(四

33、)股票的收购与抵押 ( (五)记名股票的失效和补发五)记名股票的失效和补发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公司的合并(一)公司的合并1.1.公司合并的形式公司合并的形式2.2.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的程序3.3.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公司的分立1.1.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的形式2.2.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的程序3.3.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节第三节证券法证券法考点: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考点: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三公”原则;掌握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

34、为的规定。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

35、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

36、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证券法的概念与调整范围(一)证券法,是调整有关证券的发行、(一)证券法,是调整有关证券的发行、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及相关法律责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任的法律规范。(二)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二)证券法的调整范围:1、证券的发行制度。、证券的发行制度。2、证券交易中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证券交易中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3、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所。4、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职权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职权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37、一)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核心原则,主要是信息披露公开原则是核心原则,主要是信息披露(二)发行、交易自由原则(二)发行、交易自由原则私法自私法自治的体现治的体现(三)发行、交易有偿原则(三)发行、交易有偿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原则(五)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原则证券的发行和上市一、证券发行的概念一、证券发行的概念(一)证券发行的概念:指证券的发行(一)证券发行的概念:指证券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出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出售证券并由购买者购买证券的法律行为。售证券并由购买者购买证券的法律行为。中国证券法只调整公开发行。在证券

38、发中国证券法只调整公开发行。在证券发行方式上,国外证券法也接受投资者身行方式上,国外证券法也接受投资者身份标准的分类方法,但通常采取份标准的分类方法,但通常采取“公募公募发行发行”和和“私募发行私募发行”的概念。的概念。证券发行的概念(一)中国证券法规定了公开发行的概(一)中国证券法规定了公开发行的概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法律、行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概念最早见于概念最早见于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司规范意见,股票条例股票条例第第8

39、1条条进一步规定了该术语的含义,即指发行进一步规定了该术语的含义,即指发行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就发行人股票作出的要约邀请、会公众就发行人股票作出的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要约或者销售行为。证券发行的概念除公开发行者外,其他方式都属于非公开除公开发行者外,其他方式都属于非公开发行。如根据发行。如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股份公司设立时,可采取定向规定,股份公司设立时,可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发行股票。也就是说,拟设立募集方式发行股票。也就是说,拟设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应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应由发起人认购一部

40、分股份外,其余股份向其他法人发一部分股份外,其余股份向其他法人发行,经批准也可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行,经批准也可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但不得向社会公众发行。但不得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1、保荐人制度: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保荐人制度: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向不特定对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聘象发行证券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2、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1)发行人申请首次发行股票的,在提)发行人申请首次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

41、定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文件。预先披露有关文件。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2)证券公开发行前应当予以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前应当予以公开发行信息,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信息,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信息公开前任何知情人均不得公开或泄信息公开前任何知情人均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露该信息。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发行审核委员、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发行审核委员会要公正对待所有的发行申请人。有利会要公正对待所有的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要回避,不得接受任何馈赠和害关系的要回避,不得接受任何馈赠和私下接触,以及不得持有发行的股票或私下接触,以及不得持有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者

42、债券。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证券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但不包括补充、修改文不核准的决定,但不包括补充、修改文件时间。件时间。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5、发行核准的撤销。证监会或国务院授、发行核准的撤销。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发行程权部门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发行程序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序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后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后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

43、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过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发行人的控制股股东、错推定责任),发行人的控制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证券发行审核的法律后果1、证券发行人资格之形式适法性、证券发行人资格之形式适法性虽然证券监管机构在进行形式审查的同时,有虽然证券监管机构在进行形式审查的同时,有权就发行申请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但证券监权就发行申请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但证券监管机构审核显然无法根本和彻底消除劣质证券管机构审核显然无法根本和彻底消除劣质证

44、券的发行,而是尽力减少劣质证券的发行机会。的发行,而是尽力减少劣质证券的发行机会。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虽然包括实质性审查,但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虽然包括实质性审查,但依然侧重形式审查,即发行申请人必须向证券依然侧重形式审查,即发行申请人必须向证券监管机构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券监管机构依监管机构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券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就报送文件的适法性进行审核;即照法律规定就报送文件的适法性进行审核;即使证券监管机构极尽审核职责,也依然难以排使证券监管机构极尽审核职责,也依然难以排斥申请人报送文件中的某些不真实、不准确和斥申请人报送文件中的某些不真实、不准确和遗漏事项。遗漏事项。证券发行审核的法律

45、后果2、证券发行之程序合法性、证券发行之程序合法性严格地说,获得核准或审批,只意味着证券发严格地说,获得核准或审批,只意味着证券发行在程序上具有合法性,而不意味着证券发行行在程序上具有合法性,而不意味着证券发行在本质上符合法定条件。如前所述,证券监管在本质上符合法定条件。如前所述,证券监管机关虽然有权对发行申请进行实质审核,但审机关虽然有权对发行申请进行实质审核,但审核重点依然是发行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文件,故核重点依然是发行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文件,故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核准或者审批属于形式审核,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核准或者审批属于形式审核,而非严格的实质审核。在此意义上,证券审核而非严格的实质审核。在此意

46、义上,证券审核机关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只表明证券发行具机关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只表明证券发行具有程序合法性,而不意味着证券发行在实体上有程序合法性,而不意味着证券发行在实体上合乎法律规定。合乎法律规定。证券发行审核的法律后果3、发行人和投资者自行承受经营及投资风险、发行人和投资者自行承受经营及投资风险。证券法证券法第第19条规定,条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有种观点认为,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兼。有种观点认为,我国证

47、券发行审核制度兼采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故审核机关应对所发采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故审核机关应对所发行的劣质证券承担责任。另种观点认为,审核行的劣质证券承担责任。另种观点认为,审核机关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因为即使最严格的审机关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因为即使最严格的审查,也无法排除证券发行申请中存在的个别不查,也无法排除证券发行申请中存在的个别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信息。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信息。证券的承销1、证券承销的概念:向不特定人发行或、证券承销的概念:向不特定人发行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采取承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采取承销方式发行。发行人有全自主选择承销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有全自主选

48、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1、承销的方式、承销的方式证券的承销1、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期满如果没有能够发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期满如果没有能够发行出去的证券达到拟公开发行的行出去的证券达到拟公开发行的70%的,为发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在证券代销方式下,证券发行人承担证券未售在证券代销方式下,证券发行人承担证券未售出的全部责任

49、,证券公司则无须承担发行失败出的全部责任,证券公司则无须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的风险。证券的承销以代销方式发行证券时,证券发行人通以代销方式发行证券时,证券发行人通常是信誉很好或发行成功率较高的公司,常是信誉很好或发行成功率较高的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拥有良好的客户群,按照或者证券公司拥有良好的客户群,按照证券发行人和证券公司的共同预期,几证券发行人和证券公司的共同预期,几乎可以完全避免证券发行失败。否则,乎可以完全避免证券发行失败。否则,不宜采取证券代销方式。在国外证券实不宜采取证券代销方式。在国外证券实践中,证券代销是一种适用范围广泛的践中,证券代销是一种适用范围广泛的证券承销方式,在私募发行中

50、更为常见。证券承销方式,在私募发行中更为常见。在我国,证券代销主要用于公司债券发在我国,证券代销主要用于公司债券发行,不宜广泛适用于股票发行。行,不宜广泛适用于股票发行。证券的承销2、证券包销: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证券包销: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在售后剩余证券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在证券包销中,证券公司积极促销显然会证券包销中,证券公司积极促销显然会减少证券公司的资金占压,包销协议约减少证券公司的资金占压,包销协议约定证券公司承担积极促销义务,有利于定证券公司承担积极促销义务,有利于证券发

51、行人利益,也有助于提高证券发证券发行人利益,也有助于提高证券发行人的知名度和声誉。行人的知名度和声誉。证券上市(一)证券上市的概念。是指证券发行(一)证券上市的概念。是指证券发行人在其证券依法发行后,按照法定程序人在其证券依法发行后,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法律将其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法律行为。行为。1、证券上市后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之、证券上市后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之间形成契约关系。间形成契约关系。2、公司上市的利弊、公司上市的利弊股东既可以获得投资机会和获利机会,股东既可以获得投资机会和获利机会,上市可以使公司获得广泛的资金来源,上市可以使公司获得广泛的资金来源,证

52、券上市上市具有巨大的广告效应,公司的控制上市具有巨大的广告效应,公司的控制权减弱,容易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权减弱,容易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管理层为了迎合投资者的需求会有短期管理层为了迎合投资者的需求会有短期行为,申请上市和维持上市要花费很大行为,申请上市和维持上市要花费很大的费用。的费用。(二)证券上市的条件(二)证券上市的条件1、股票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的条件:(1)已公开发行;)已公开发行;(2)股本总额不少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万元;(3)公开发行比例达到公开发行比例达到25%以上或为以上或为10%;证券上市(4)公公司司最最近近三三年年无无重重大大违违法法行行为

53、为,财财务务会会计计报报告告无无虚虚假假记记载载;(5)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可可以以规规定定比比上上述述条条件件更更高高的的条条件件,报报证券监管机构批准。证券监管机构批准。2、债债券券上上市市的的条条件件:(1)债债券券期期限限为为1年年以以上上;(2)实实际际发发行行额额不不少少于于5000万元;(万元;(3)上市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市符合发行条件。(三)上市文件(三)上市文件证券上市1、股票上市文件、股票上市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经审计的公司成立最近照;经审计的公司成立最近3年或公司成年或公司成

54、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证券上市的保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证券上市的保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明书。2、债券上市的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债券上市的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债券的实际发行额。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一)股票上市的暂停和终止(一)股票上市的暂停和终止1、股票上市暂停:当上市公司出现影、股票上市暂停:当上市公司出现影响股票正常交易的情况,为了维护投资响股票正常交易的情况,为了维护投资者的

55、合法权益和交易秩序,而暂时停止者的合法权益和交易秩序,而暂时停止该股票的交易,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该股票的交易,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正常交易。正常交易。(1)客观事件: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客观事件: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公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2)违法行为: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违法行为: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记载;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股票上市的终止,即摘牌由证券交易、股票上市的终止,即摘牌由证券交

56、易所决定。所决定。(二)债券上市的暂停和终止(二)债券上市的暂停和终止(1)债债券券上上市市的的暂暂停停:公公司司有有重重大大违违法法行行为为;公公司司情情况况发发生生重重大大变变化化不不符符合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集集的的资资金金不不按按照照核核准准的的用用途途使使用用;未未按按照照公公司司债债券券募募集集办办法法履履行行义义务务;公公司司最最近二年连续亏损近二年连续亏损(2)债债券券上上市市的的终终止止:由由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决决定定,主主要要有有以以下下情情形形:违违法法和和违违约约行行为为后后果果严严重重;亏亏损损、

57、不不符符合合上上市市条条件件、所所募募集集的的资资金金不不按按照照核核准准的的用用途途使使用用在在限限期期内内没没有有消消除除的的;公公司司解解散散、被被宣宣告告破破产。产。信息公开制度一、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一、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证券的发行和上市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证券的发行和上市交易过程中,将与证券的发行和影响证交易过程中,将与证券的发行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的法律券交易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的法律制度。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可以降低市场主体的博弈信息公开制度可以降低市场主体的博弈成本,保证市场交易的公正。成本,保证市场交易的公正。(二)信息披露

58、的理论基础(二)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一)真实性要求(一)真实性要求1、描述性信息,是上市公司经营中既存、描述性信息,是上市公司经营中既存事实的描述。事实的描述。比如主营业务收入,不能把分期收款结比如主营业务收入,不能把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中没有到期的收入确认为收入,算方式中没有到期的收入确认为收入,长期工程合同,要按照工程进度法或者长期工程合同,要按照工程进度法或者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不能一次性确认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不能一次性确认为收入。为收入。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2、评价性信息,是对既存事实的性质、评价性信息,是对既存事实的性质、结果或者影响的分析和价值判断,判断结果或者影响的

59、分析和价值判断,判断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在既存事实得出合理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在既存事实得出合理的判断。的判断。3、预测性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对自身经营、预测性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对自身经营状况的未来预测信息。包括:对财务事状况的未来预测信息。包括:对财务事项预测,如利润、收入、每股盈利等;项预测,如利润、收入、每股盈利等;公司管理者对未来运营的计划和目标的公司管理者对未来运营的计划和目标的陈述;对未来经济表现的陈述。陈述;对未来经济表现的陈述。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二)准确性要求(二)准确性要求是指上市公司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明确表明是指上市公司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明确表明其含义,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使公众其含义,

60、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使公众产生误解,使信息的发布者与受信者能够产生误解,使信息的发布者与受信者能够小对信息的理解上一致,如果该语言的表小对信息的理解上一致,如果该语言的表述有法定标准的,应当依照该标准。述有法定标准的,应当依照该标准。(三)完整性要求(三)完整性要求一半的真言无异于是谎言,信息发布者一半的真言无异于是谎言,信息发布者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应当对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信息均应当应当对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发布。所以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应予以发布。所以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应有质和量的标准,即有质和量的标准,即“质质”上保证对证上保证对证券价格有影响的重大信息,量上必须使券价格有影响

61、的重大信息,量上必须使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判断依据。证券法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判断依据。证券法第第63条规定:条规定:“不得有重大遗漏不得有重大遗漏”。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四)及时性要求(四)及时性要求是指上市公司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可是指上市公司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可能迅速的公开信息不得迟延。能迅速的公开信息不得迟延。信息公开的种类(一)证券发行信息公开:以招股说明(一)证券发行信息公开: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书为核心。招股说明书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主要包括(1)公司的名称、住所;)公司的名称、住所;(2)发起人和发行人简况;)发起人和发行人简况;(3)筹资的目的;公司股本总额、每股)筹资的目的;公

62、司股本总额、每股面值、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和发行结束面值、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信息公开的种类(4)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预测(5)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的)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6)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事项;(7)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8)财务报告和由)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

63、的审计报告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信息公开的种类(二)证券上市信息公开(二)证券上市信息公开上市报告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上市报告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经审计的最近经审计的最近3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荐书。(三)持续信息公开:证券上市后的信(三)持续信息公开:证券上市后的信息公开息公开1、中期报告、中期报告信息公开的种类2、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三)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三)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64、尚未知道的重大事件时的公告。尚未知道的重大事件时的公告。(1)公司重大决策,如经营方针的重大)公司重大决策,如经营方针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资产购置;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资产购置;订立重要合同。订立重要合同。(2)重大风险的发生。)重大风险的发生。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股东大会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股东大会、信息公开的种类董事会会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董事会会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公司涉嫌犯罪;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公司涉嫌犯罪;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亏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外部经营亏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外部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3、公司管理层和控制权的变化。、

65、公司管理层和控制权的变化。4、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或者终止、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或者终止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一)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一)信息公开义务主体1、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2、上上市市公公司司董董事事、监监事事、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对对上上市市公公司司的的信信息息披披露露的的真真实实、准准确确、完整承担义务。完整承担义务。3、承承销销的的证证券券公公司司、保保荐荐人人的的核核查查义义务务4、发发行行人人、上上市市公公司司的的控控股股股股东东、实实际际控控制制人人不不得得滥滥用用控控制制权权使使得得信信息息出出现现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66、遗漏。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二)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民事责任(二)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民事责任1、责任属性。发行人、上市公司与投资、责任属性。发行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其责任类似于者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其责任类似于违约责任。承销的证券公司、保荐人责违约责任。承销的证券公司、保荐人责任类似于保证人的责任。上市公司董事任类似于保证人的责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称做特殊法定责任的责任称做特殊法定责任2、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1)证证券券法法明明确确了了发发行行人人和和上上市市公公司司的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责任是无过错责任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67、)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发行的承销的证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发行的承销的证券公司、保荐人承担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公司、保荐人承担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3)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股东、)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是过错责任。实际控制人责任是过错责任。(4)对于中介机构的过错推定归责)对于中介机构的过错推定归责3、请求权主体、请求权主体证券法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为信息的证券法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为信息的信赖者信赖者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二)前置程序(二)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是指在案件受理时,除了要符所谓前置程序,是指在案件受理时,除了要符合民事诉讼法

68、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要强调原告据以起诉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要强调原告据以起诉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仍存在出生效处罚决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时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参与侵权的机构和人员在有一定的数量发生,参与侵权的机构和人员在有一定的数量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屏障,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屏障,案件数量可能很大。设置该程序,在目前法律案件数量可能

69、很大。设置该程序,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是非常必要的。更主要的是我国民事诉框架下是非常必要的。更主要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人提起诉讼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讼法规定,原告人提起诉讼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为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前提,为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前提,可以解决原告在起诉阶段难以取得相应可以解决原告在起诉阶段难以取得相应证据的困难。同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证据的困难。同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代表国家对证券市场行使监出机构,是代表国家对证券

70、市场行使监管职权的政府机关,由其对专业性较强管职权的政府机关,由其对专业性较强的市场行为作出是否违法的判断并决定的市场行为作出是否违法的判断并决定处罚与否,也是人民法院不可比拟的。处罚与否,也是人民法院不可比拟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三)诉讼形式,采取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三)诉讼形式,采取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尽管这两种诉讼形式可能使受诉人民法院审判尽管这两种诉讼形式可能使受诉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相应增加,但因单独诉讼(包括共同诉讼)任务相应增加,但因单独诉讼(包括共同诉讼)参与人相对固定、案情相对简单、赔偿责任和参与人相对固定、案情相对简单、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较易确定,故而是可行的。有种

71、意见赔偿数额较易确定,故而是可行的。有种意见是引进美国的集团诉讼,考虑到集团诉讼,由是引进美国的集团诉讼,考虑到集团诉讼,由于诉讼参与人数可能众多,情况会很复杂,特于诉讼参与人数可能众多,情况会很复杂,特别是各个当事人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数量、别是各个当事人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数量、价位均会有所不同,目前难以通过集团诉讼的价位均会有所不同,目前难以通过集团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同时,以集团诉讼形式处理也容形式来解决。同时,以集团诉讼形式处理也容易影响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证券市场秩序和易影响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易产生较大影响社会稳定易产生较大影响。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

72、(四)因果关系:(四)因果关系:(1)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有)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有直接关联的证券;(直接关联的证券;(2)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披露日或者更正日前买入该证券;及以后,至披露日或者更正日前买入该证券;(3)投资人在披露日或者更正日后卖出证券受到)投资人在披露日或者更正日后卖出证券受到损失。损失。如被告能证明投资人存在以下事由的,认定虚假如被告能证明投资人存在以下事由的,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虚假陈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在虚假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在虚假陈

73、述揭露日陈述揭露日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或或者者更更正正日日及及以以后后进进行行的的投投资资;明明知知虚虚假假陈陈述述存存在在而而进进行行的的投投资资;损损失失或或者者部部分分损损失失是是由由证证券券市市场场系系统统风风险险等等其其他他因因素素所所导导致致;属属于于恶恶意意投投资资、操操纵纵证证券券价价格的。格的。损失范围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所缴股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所缴股款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证券交易市款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投资人因虚假陈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

74、失、投资述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该两项资金自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该两项资金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的按银行同期活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发行市场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发行市场虚假陈述的证券得以上市交易并且发行市场投资假陈述的证券得以上市交易并且发行市场投资人持续持有该证券,其有权按交易市场赔偿范人持续持有该证券,其有权按交易市场赔偿范围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损失。围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损失。投资损失第一,投资人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第一,投资人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

75、失,以买入证券平均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第二,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第二,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券数量计算。投资损失基准日计算投资人的损失,首先须确定虚假陈计算投资人的损失

76、,首先须确定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后股价回到摆脱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后股价回到摆脱虚假陈述影响的相对正常位置,所要经过的一述影响的相对正常位置,所要经过的一段合理运行期间。确定合理期间的目的,段合理运行期间。确定合理期间的目的,是将虚假陈述影响股价的因素从其他引是将虚假陈述影响股价的因素从其他引起股价波动的因素中分离出来,或曰虚起股价波动的因素中分离出来,或曰虚假陈述行为人只对其虚假陈述致使投资假陈述行为人只对其虚假陈述致使投资人所发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人所发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投资损失基准日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

77、投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情况确定:(一)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一)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投资损失基准日(二)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二)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

78、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个交易日为基准日。(三)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三)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四)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四)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基准日。可以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基准日。上市公司的收购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一)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购买一家上(一)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获得该公司控制权的法市公司的股份以获得

79、该公司控制权的法律行为律行为(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特征(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特征1、收购标的的证券化、收购标的的证券化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2、收购目的的明确性、收购目的的明确性公司收购局限于收购者意欲或计划持有公司收购局限于收购者意欲或计划持有的股票达到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总的股票达到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之一定比例者,如数之一定比例者,如5%、10%、20%3、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根据国外的证券、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根据国外的证券法理论,收购绝大多数仅仅指公开的法理论,收购绝大多数仅仅指公开的“要约收购,而不包括私下的协议收购。要约收购,而不包括私下的协议收购。4、收购行为的规范化、收购

80、行为的规范化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原则(一)信息公开原则(一)信息公开原则1、首首次次披披露露义义务务。通通过过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的的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投投资资者者持持有有或或者者通通过过协协议议、其其他他安安排排与与他他人人共共同同持持有有一一个个上上市市公公司司已已发发行行的的股股份份达达到到5%时时,应应当当在在该该事事实实发发生生之之日日起起三三日日内内,向向证证监监会会、交交易易所所报报告。告。2、持股增减变化披露义务。、持股增减变化披露义务。3、公开收购要约、公开收购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原则(二)股东平等待遇原则(二)股东平等待遇原则1、收购要约人必须向除与一致行动人以、收购要约人

81、必须向除与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外的其他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要约。2、按比例收购规则。、按比例收购规则。3、收购要约人必须向所有受要约人支付、收购要约人必须向所有受要约人支付相同的对价相同的对价(三)目标公司经营者忠于股东利益原(三)目标公司经营者忠于股东利益原则则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原则(1)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采取任何可)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收购失败或令股东没有机会权衡能导致收购失败或令股东没有机会权衡收购要约利弊等阻挠行动。收购要约利弊等阻挠行动。(2)为禁止目标公司的经营者擅自采取)为禁止目标公司的经营者擅自采取反收购措施。反收购措施。

82、5、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1)收购方应当审慎收购)收购方应当审慎收购(2)反垄断)反垄断第四节第四节基金法基金法考点:考点: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禁止行为;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熟

83、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关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 1、调整范围、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的调整范围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调整范围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动,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及管理、托管等活动,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

84、资基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 1)总则)总则 (2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3 3)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4 4)基金的募集)基金的募集 (5 5)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交易 (6 6)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 7)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8 8)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 9)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1010)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111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85、 法律关系构成因素(1)主体:)主体: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客体:)客体:基金财产基金财产(3)内容:)内容:法定或合同约定权法定或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利义务(1)主体:第四十九条基金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为投第四十九条基金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为投资人。资人。公开募集基金的受托人为基金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基金托管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受托。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受托人为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合同约定聘用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聘用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人为共同受托人。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人为共同受

86、托人。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第五十三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第五十三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三)依法转让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

87、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

88、账簿等财务资料。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第三条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履行受托职责。基金管理人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

89、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人分配收益;(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90、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托管人第三十四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第三十四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商

91、业银行行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担任。认定的其他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第三十八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第三十八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二)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整与独立;(三)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三)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

92、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理清算、交割事宜;(五)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五)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六)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六)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七)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七)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赎回价格;(八)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八)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九)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93、职责。(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2)客体:基金财产第五条第五条基金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基金份额基金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但本法另,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

94、基金财产。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募集、交易与运作一、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二、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三、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前款所称公

95、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96、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理机构规定。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基金行业协会

97、履行登记手续第九十条第九十条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人不得使用“基金基金”或者或者“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字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

98、内容: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义务;(二)基金的运作方式;(二)基金的运作方式;(三)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三)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四)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四)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六)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六)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八)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八)基金份额的认购

99、、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九)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九)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十)基金财产清算方式;(十)基金财产清算方式;(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管理机构报告。应当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

100、投资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证券投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有规定外,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资产投资范围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101、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基金资产投资范围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一)承销证券;(一)承销证券;(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02、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定禁止的其他活动。第五节第五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考点:考点: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

103、解期货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期货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责任的规定。2.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四)保证合约的履行;(四)保证合约的履行;(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3.3.期货交易所应当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一)保证金制度;(一)保证金制度;(二)当日无负债

104、结算制度;(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三)涨跌停板制度;(三)涨跌停板制度;(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五)风险准备金制度;(五)风险准备金制度;4.4.异常情况异常情况,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一)提高保证金;(一)提高保证金;(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四)暂时停止交易;(四)暂时停止交易;设立期货公司的条件:设立期货公司的条件:(一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万元;(二二)董

105、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至少少3人),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至少人),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至少15人);人);(三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四四)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五五)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六六)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

106、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交易基本规则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员。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07、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1.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员;(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

108、单位和个人;(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令。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最高价与最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交价、持仓量、最高价与最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准确。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准确。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未经期

109、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未经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交易即时行情。2.客户交易与交易所行情发布3.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期货公

110、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一)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一)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二)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二)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应当严格

111、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期货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期货结算业务的资格,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国资格,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期货结算制度、期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

112、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持仓。5 5、保证金追加、保证金追加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

113、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损失由该客户承担。6.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出具虚假仓单;(一)出具虚假仓单;(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出库;(三)泄露

114、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三)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交割总量,7.违约处理违约处理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

115、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8 8、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员收取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

116、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代为承担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由结算会员执行。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由结算会员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金进行期货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担保业务的资格,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117、机构批准。资格,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9.9.特别注意特别注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1.证监会职责:证监会职责:(一)制定有关期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权;(一)制定有关期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权;(二)对品种的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二)对品种的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管理;(三)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三)对期货交易

118、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市场相关参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市场相关参与者的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者的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制定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四)制定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五)监督检查期货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五)监督检查期货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六)对期货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对期货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七)对违反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七)对违反期货市

119、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八)开展与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八)开展与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2.证监会可采取的措施:证监会可采取的措施:(一)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一)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交割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交割仓库进行现场检查;(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

120、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做出说明;件有关的事项做出说明;(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期货交易记录、(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期货交易记录、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资料,可以予以封存;(六)查询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的保证金账户和银行账户;(六)查询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的保证金

121、账户和银行账户;(七)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经国务(七)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个交易日;国家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国家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基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证金安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

122、、健全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设立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存管监控制度,设立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3.投资者保障投资者保障(一)限制或者暂停部分期货业务;(一)限制或者暂停部分期货业务;(二)停止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二)停止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酬、提供福利;(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务部门、(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

123、务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限制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六)限制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七)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七)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4.4.期货公司行为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期货公司行为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证监会采取下列措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证监会采取下列措施:期货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期货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可以对该期货可以对该期货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司

124、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七七.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

125、得不满10万万元的,并处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一)接受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一)接受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二)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二)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办理各变更事项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办理各变更事项的;(四)违反规定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的;(四)违反规定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的;(五)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的;(五)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

126、货自营业务的;(六)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对外担保(六)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的;的;(七)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七)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八)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八)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送有关文件、资料的;(九)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九)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要求以及

127、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要求的;的;(十)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十)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十一)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十一)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资料的;(十二)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十二)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十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期货业务许可证或者经(十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期货业务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营许可证的;(十四)进行混码交易的;(十四)进行混码交易的;(十五)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

128、(十五)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给予警告,并处1 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 5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2.期货公司有下列欺诈客户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期货公司有下列欺诈客户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129、不满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万元的,并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证:(一)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的;(一)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的;(二)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二)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三)不按照规定接受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的;(三)不按照规定接受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的;(四)隐瞒重要

130、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的;(四)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的;(五)向客户提供虚假成交回报的;(五)向客户提供虚假成交回报的;(六)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所的;(六)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所的;(七)挪用客户保证金的;(七)挪用客户保证金的;(八)不按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客户保(八)不按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客户保证金的;证金的;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31、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3.内幕信息处罚内幕信息处罚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幕信

132、息进行期货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1倍以上倍以上5 5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10万元的,处万元的,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50万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 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33、,并处违法所得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134、或者期货交易量的;(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易量的;(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4.操纵价格处罚操纵价格处罚5.对交割仓

135、库处罚对交割仓库处罚交割仓库有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所列行为之一交割仓库有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期货交易所暂停或者取消其交割情节严重的,责令期货交易所暂停或者取消其交割仓库资格。仓库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告,

136、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6.国有企业违反处罚国有企业违反处罚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违反本条例和国务院国有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违反本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单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单位、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位、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倍以上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倍以下的

137、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开除的纪律处分。7.非法从事境外期货处罚非法从事境外期货处罚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不满20万元的,并处万元的,并

138、处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对直接负责的主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万元以上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8.变相设立交易所处罚变相设立交易所处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

139、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万元的,处20万元万元以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9.期货软件商的处罚期货软件商的处罚期货公司的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供应商拒不配合期货公司的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供应商拒不配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国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国务

140、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相关软件资料,或者提供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相关软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软件资料有虚假、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处的软件资料有虚假、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处3万万元以上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万元以下的罚款。下的罚款。10.其他服务机构的处罚其他服务机构的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141、、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业务收入入,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业务收入1倍倍以上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11.11.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予警告

142、,没收违法所得:(一)违反规定接纳会员的;(一)违反规定接纳会员的;(二)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二)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三)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三)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四)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四)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五)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五)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六)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六)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的;(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健

143、全结算担保金制度的;(八)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八)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九)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九)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十)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的;(十)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的;(十一)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十一)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12.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所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上

144、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一)未经批准,擅自办理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事项的;(一)未经批准,擅自办理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事项的;(二)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二)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三)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或者违反规定从事与其职责(三)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或者违反规定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的;无关的业务的;(四)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挪用保证金的

145、;(四)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挪用保证金的;(五)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五)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料的;(六)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六)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的;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的;(七)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七)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八)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八)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14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处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节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考点: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考点: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

147、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148、;有关规定;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和要求。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证券公司市场准入条件 必必需需的的非非货

149、货币币性性出出资资总总额额不不得得超超过过注注册册资资本的本的30%30%。 有有规规定定四四种种情情形形之之一一的的单单位位或或个个人人,不不得得成为持股成为持股5%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应有有3 3名名以以上上在在证证券券业业担担任任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满满2 2年的高管。年的高管。 禁禁止止信信托托持持股股、委委托托代代持持或或托托管管管管理理证证券券公司的股权。公司的股权。 股东资质限制的四种情形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 毕未逾毕未逾3 3年;年; 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50%,或者

150、或有,或者或有 负债达到净资产的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50%;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 独独立立董董事事不不得得在在本本证证券券公公司司担担任任除除董董事事会会、董董事事会会专专门门委委员员会会成成员员以以外外的的职职务务,不不得得与与本本证证券券公公司司存存在在可可能能妨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薪薪酬酬与与提提名名委委员员会会、审审计计委委员员会会的的负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证证券券公公司司经经营营证证券券经经纪纪、证证券券资资产产管管理理业业务

151、务、融融资资融融券券和和证证券券承承销销与与保保荐荐业业务务中中两两种种以以上上业业务务的的,董董事事会会应应当当设设薪薪酬酬与与提提名名委委员员会会、审审计计委委员员会会和和风风险险控制委员会,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行使经营管理权之专门机构设设立立行行使使证证券券公公司司经经营营管管理理职职权权的的机机构构(董董事事会会执执行行委委员员会会、管管理理委委员员会会等等),应应在在公公司司章章程程中中明明确确其其名名称称、组组成成、职职责责和和议议事事规规则则,该该机机构构的的成成员员为为证券公司的高管人员。证券公司的高管人员。合规负责人对对证证券券公公司司

152、经经营营管管理理行行为为的的合合法法合合规规性性进进行行审审查查、监监督督或或者者检检查查。系系证证券券公公司司高高管管人人员员,由由董董事事会会聘聘任任,并并应应当当经经监监管管机机构构认认可可。合合规规负负责责人人不不得得在在证券公司兼任负责经营管理职务。证券公司兼任负责经营管理职务。公司章程变更报备证证券券公公司司变变更更注注册册资资本本、业业务务范范围围、公公司司形形式式或或者者公公司司章章程程中中的的其其他他重重要要条条款款的的,应应当当经经国国务务院院证证券券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机构批准。机构批准。 章程其他重要条款 公司的名称、住所公司的名称、住所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公

153、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 议事规则议事规则 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的类型、金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的类型、金 额和内部审批程序额和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证监会要求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证监会要求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证券公司规范经营监管要求u 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u 高管人员监管要求高管人员监管要求u 从业人员资格及道德风险防范从业人员资格及道德风险防范 u 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要求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要求u 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 首次明确了证券公司分公司的法律地位。首次明确了证券公司分公司

154、的法律地位。 指指从从事事业业务务经经营营活活动动的的分分公公司司、证证券券营营业业部部等证券公司下属的等证券公司下属的非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证券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竞业禁止要求。证券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竞业禁止要求。 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证证券券公公司司受受同同一一单单位位、个个人人控控制制或或者者相相互互之之间间存存在在控控制制关关系系的的,不不得得经经营营相相同的证券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同的证券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管人员监管要求 不不得得聘聘任任、选选任任未未取取得得任任职职资资格格的的人人员员担担任任高高管管,已已聘聘任任、选选任任的的,聘聘任任、选任的决议、决定无效。选任的决议

155、、决定无效。 高高管管离离任任,应应当当自自其其离离任任之之日日起起2 2个个月月内内将将审审计计报报告告报报送送监监管管部部门门;未未报报送送审审计计报报告告的的,离离任任高高管管不不得得在在其其他他证券公司任职。证券公司任职。 从业人员资格及道德风险防范严严格格业业务务经经办办人人的的资资质质要要求求,没没有有取取得得证证券券从从业业资资格格的的不不能能从从事事一一线线的的客客服工作。服工作。应应建建立立并并实实施施有有效效的的管管理理制制度度,防防范范从从业业人人员员直直接接或或者者以以化化名名、他他人人名名义义持持有有、买买卖卖股股票票,收收受受他他人人赠赠送送的的股股票。票。证券经纪

156、人的监管要求应应当当具具有有证证券券从从业业资资格格,办办理理业业务务时时应应当当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遵遵守守证证券券公公司司从从业业人人员员管管理理规规定定,在在证证券券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不得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不得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每每个个会会计计年年度度结结束束4 4个个月月内内,向向监监管管机机构构报报送送年年度度报报告告;每每月月结结束束7 7个个工工作作日内,报送日内,报送月度报告月度报告。 依依法法向向社社会会

157、公公开开披披露露其其基基本本情情况况、参参股股及及控控股股情情况况、负负债债及及或或有有关关负负债债情情况况、经经营营管管理理状状况况、财财务务收收支支状状况况、高管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高管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四、主要业务的规则和风控措施u 强化客户识别及评估义务强化客户识别及评估义务u 细化客户服务工作要求细化客户服务工作要求u 内部隔离墙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墙风险控制u 投资咨询业务的禁止性规定投资咨询业务的禁止性规定u 强化了监管责任及处罚力度强化了监管责任及处罚力度客户识别及评估义务经纪业务开户环节应当审查经纪业务开户环节应当审查客户身份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的真实性,资金帐户与证券账户应

158、一致。,资金帐户与证券账户应一致。资管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及证券金融产资管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及证券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应品销售业务应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资管、融资融券及销售金融产品业务资管、融资融券及销售金融产品业务的客户资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方式的客户资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方式分分别保存别保存。细化客服工作要求 建立信息查询制度建立信息查询制度 指定专人讲解业务规则指定专人讲解业务规则专门部门处理客户投诉专门部门处理客户投诉交易费用标准公示交易费用标准公示细化客服工作要求 应应建建立立信信息息查查询询制制度

159、度,保保证证客客户户在在营营业时间内随时查询业时间内随时查询有关信息有关信息。 除能查询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等信除能查询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等信息外,还能就息外,还能就“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进行查询。细化客服工作要求 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应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应按月或按月或约定约定编制对帐单寄送客户。编制对帐单寄送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合同时,应当事先指定券等业务合同时,应当事先指定专人向客户

160、专人向客户讲解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确认确认。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投资咨询业务的禁止性规定证证券券公公司司向向客客户户提提供供投投资资建建议议,不不得得对对证证券券价价格格的的涨涨跌跌或或者者市市场场走走势势做做出出确定性判断确定性判断。内部隔离墙风险控制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自自营营与与资资管管帐帐户户之之间间、各各资资管管帐帐户户之之间的交易隔离。间的交易隔离。客客户户资资产产与与证证券券公公司司自自有有资资产产相相互互独独立、分别管理的原则。

161、立、分别管理的原则。内部隔离墙风险控制自自营营业业务务与与控控股股股股东东或或重重大大利利害害关关系系人人所所发发证证券券因因利利益益冲冲突突而而产产生生的的回回避避义务。义务。除除有有充充分分的的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已已依依法法实实现现有有效效隔隔离离之之外外,自自营营与与资资管管帐帐户户之之间间、各各资管帐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资管帐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内部隔离墙风险控制明明确确了了客客户户交交易易结结算算资资金金、证证券券资资产产管管理理客客户户的的委委托托资资产产属属于于客客户户的的法法律律属属性性,并并重重申申客客户户资资产产应应与与证证券券公公司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的原则。自有资

162、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的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及处罚力度强强化化证证券券监监管管机机构构与与央央行行等等金金融融监监管管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协作、联动机制。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协作、联动机制。重重申申并并强强调调了了监监管管机机构构的的检检查查与与调调查查手段手段。强化监管责任及处罚力度细细化化了了监监管管机机构构可可予予采采取取的的监监管管问问责责措措施。施。明明确确了了法法律律责责任任,问问责责对对象象多多涉涉及及“直直接接负负责责的的主主管管人人员员”,使使得得证证券券公公司司业业务务部部门门负负责责人人及及高高管管人人员员的的责责任任风风险险加加大。大。五、客户资产保护监管要求 条例对客户资产保护做

163、了三方面规定:条例对客户资产保护做了三方面规定: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性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性质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制度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制度 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的寄送、查询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的寄送、查询 客户资产的性质 客客户户的的交交易易结结算算资资金金、委委托托资资产产属属于于客客户户,应应与与证证券券公公司司、指指定定商商业业银银行行、资资产产托托管管机机构构的的自自有有资资产产分分别别管管理理,互互相独立相独立。客户资产的存管、托管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指定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资管业务,客户的委托资产交由指定资管业务,客户的委托资产交由指定商业银行等资产托管机构托管。商业银行等资产托管机构托管。融资融券,参照第三方存管办法对客融资融券,参照第三方存管办法对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管理。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管理。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的寄送、查询 应应建建立立信信息息查查询询制制度度,保保证证客客户户在在营营业时间内随时查询业时间内随时查询有关信息有关信息。 资资产产管管理理业业务务、融融资资融融券券业业务务,应应按按月或约定月或约定编制对帐单寄送客户。编制对帐单寄送客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