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检查标准及总公司应急预案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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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检查标准及总公司应急预案培训讲义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汇报提纲 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1、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合同造价以及施工面积以及配备足够数量的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职安全

2、管理人员应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其数量不得少于3人。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n2、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3、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在广州市建委注册备案的企业签定用工合同,并购买工伤保险。n4、从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有关资料报驻地监理单位部审核,业主备案,业主备案。总承包单位必须和与分

3、包单位必须签定合同。分包单位必须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n5、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工地监理例会。每周监理例会内容应包含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专项安全文明施工内容)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9、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员、变换工种工人和复工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必须亲笔签名签字,并按广东省安全统一用表登记成册。n10、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n11、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办理“建设工程平安卡”。n12、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包括本作业过程存在

4、的危险有害因素,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等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13、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含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压力容器操作、爆破等特种作业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建档造册管理。n14、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作业班前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活动,说明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岗位的危险点、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并规范填写班前教育活动记录表。n15、监理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培训进行旁站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16、每月组织

5、由项目经理、总监组织,按照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n17、驻地监理部应单独或会同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每月、每周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进行旁站,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作好书面记录。n18、安全检查应具备书面记录,组织落实整改。与监理确认,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工作必须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19、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有包括主要

6、工序作业的施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的专篇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保障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n20、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21、安全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面高度为1.0m1.2m,下横杆离地面高度0.5m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钢管必须是标准管材。采用钢筋做防护栏时,钢筋上杆直径应大于16mm,下杆直径应

7、大于14mm,栏杆柱直径应大于18mm。n22、应急预案: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针对根据工程特点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的危险源作出辨识、评价,开展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建立工程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针对各项工程相应的危险源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公示并制定专项管理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实际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23、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悬挂六七牌一图:施工标牌、组织机构牌、安全制度牌、防火管理牌、文明

8、施工管理牌、危险源公示牌、民工维权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管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于1.8m的围挡.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食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编制临时设施消防方案与消防设备配置图,现场合理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定期对消防方案进行演练。n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存放于专用仓库,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张挂危险化学口品并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24、临时用电:由电气专业技术人

9、员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应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审核合格后,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中包括: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n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重复接地点不少于3处,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每个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得大于4。PE线与N线必须分开,不得混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三级配电: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两级

10、保护: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26、起重设备:安装前,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到广州市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井架物料提升设备、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有相应政府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现场检测验收记录,检验报告资料齐全,并办理备案登记牌手续完备。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具有检测报告。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应有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将安装单位资质证

11、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以及起重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报监理审查。n27、大型设备设备基础应经过设计计算,基础土层经处理后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由监理验收通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持有相关资质证书(证件),证书(证件)经过年审以及相关考核门式起重机必须有如下的保护装置:超高、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护圈。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n28、塔式起重机应有如下的保护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回转行程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n29、井架物料提升设备必须有如下的保护装置:超高限位保险装置。

12、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n30、非标起重设备:没有国家或行业制造标准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如非标架桥设备、竖井提升设备、非标门式起重机、贝雷架式或扒杆式起重装置等。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工艺文件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检验检测项目与标准。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和盖法人公章。起重设备制作材料的材质,应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专业资质,安装及参建单位单位共同进行自检验收。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施工机械设备: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动部件防护罩、料斗保险挂钩齐全。钢丝绳完好并润滑良

13、好,端部固定符合要求。作业时过程中,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不得站人,严禁在作业期间进入机械的作业半径内。作业时,机械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范围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贮气罐应每三年进行水压试验,压力表与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进行校验。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及传动部件防护罩齐全。32、脚手架作业:作业脚手架以及作为模板支撑系统的脚手架施工搭设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验算说明),并经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程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实行。门架及其配件的规

14、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明书,钢管应平直。严禁使用有硬伤及锈蚀的钢管。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3号普通钢管,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严重锈蚀、压扁、弯曲、裂纹、打孔的钢管不得使用。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无裂纹、变形、滑丝。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3、爆破作业:爆破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专家论证并报经公安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具有相应的资质,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

15、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严格按爆破设计和操作规程进行。存放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库内应设消防设备。炸药和雷管应分开储存。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仓库制度与爆破品领用登记制度。34、焊接:乙炔瓶应具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应具有减压器和防震胶圈。氧气、乙炔瓶不得卧放。气瓶间距不小于5m。施焊场所10m范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施焊场所应配有符合防火要求的消防器材。35、起重吊装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准吊”的规定,不得超载吊装,起重臂起落范围和回转半径内无人作业,不得斜拉斜吊,起吊物体上无零散物品。起吊

16、重物不得长时间悬挂空中,停止吊装后,起重臂应放下。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6、人工挖孔桩:地面应配有孔内送风的的专用设备,班前应对施工的桩孔抽水通风,并采用毒气检测仪器和活体进行气体检测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孔口应至少高出地面的围档20cm,孔口周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机具杂物和堆土。桩孔内作业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灯具符合防爆要求。孔内作业时,孔口必须有人监护配合,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个小时。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采用爬梯,严禁乘吊桶上下。孔口必须具有加盖防护网,盖好保护洞口并做好警示。37、钻孔灌注桩与连续墙:桩基机设备用电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箱,

17、箱内应安装防止过载、短路、漏电的保护装置。38、明挖施工:基坑土石方进行爆破开挖时,必须编制爆破方案,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必须制定对支护变形和对毗邻建筑物及重要管线、道路的沉降观测方案和措施。基坑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应在土方挖至其设计位置后及时施工横撑或锚杆,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及时支护。基坑分段开挖应设置台阶或放坡,台阶的步距、高度和放坡坡度应符合施工方案。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具备有效的抽排水措施。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9、暗挖施工:暗挖隧道施工前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作业面开挖的坡度应设置合理,及时清理危石浮块,处理渗流。开

18、挖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对作业面的安全状态进行看护检查,保证支护牢固,顶板及两帮稳定,无松动石块,土块,无发展性裂缝。遇松软地层(松软破碎、软夹层,流砂层,流塑性岩层,高应力区,水没复杂地带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各项工程工序(钻孔作业、爆破作业、开挖支护、格栅安装、混凝土喷射、衬砌施工等)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隧道开挖后,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对洞内以及沿线各项指标进行监测。爆破作业后应对洞内进行通风除尘。现场通风风量应具有设计计算,符合每人0.5m3的要求。40、隧道盾构法施工:盾构机下井、安装、调试方案,盾构隧道掘进施工方案,地面建筑(构造)物、管线监测方案、消防方案,事故应急

19、救援预案。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作业专项方案如:桩基托换,地面加固,大坡度区段施工,压气及常压开仓检查,刀具更换,小半径区段施工,过重点建筑物、管线密集区等。盾构隧道掘进遇到施工参数异常、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必须暂停施工,落实处理方案后再继续施工。遇特殊地层、瓦斯、局部瓦斯、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必须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才能复工。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1、车辆停驶时应及时安放轨档器或铁靴,设置车辆停驶标识,轨道两端配备限位装置。运输牵引设备的牵引能力应满足牵引隧道最大纵坡和重量的要求。设置限速标志,电机车运行速度隧道内不超过10km/h,距洞门30m及始发井区域不超过5

20、km/h。42、开仓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更换作业尽量选择在中间竖井、过站车站或地质条件较好、地层较稳定的地段进行。如在较差的地层开仓时,必须具有带压更换或对地层进行预加固等方案措施,确保开挖面的稳定。常压或加压开仓以及更换刀具必须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作业前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仓作业前必须经监理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程序确认表做好记录。43、拼装管片时,拼装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和障碍物。举重臂与管片连接使用专用连接销子。管片连接螺栓要重复拧紧。隧道内每隔10环安装一盏照明灯,每隔50环设置一盏应急灯。人行通道有分隔措施,采用钢性栏杆,高度不小于1.2m,下部围护

21、符合0.5m高度。人行通道走道板宽不小于450mm。走道板铺设符合采用标准板件。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1、车辆停驶时应及时安放轨档器或铁靴,设置车辆停驶标识,轨道两端配备限位装置。运输牵引设备的牵引能力应满足牵引隧道最大纵坡和重量的要求。设置限速标志,电机车运行速度隧道内不超过10km/h,距洞门30m及始发井区域不超过5km/h。42、开仓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更换作业尽量选择在中间竖井、过站车站或地质条件较好、地层较稳定的地段进行。如在较差的地层开仓时,必须具有带压更换或对地层进行预加固等方案措施,确保开挖面的稳定。常压或加压开仓以及更换刀具必须由经专门培训的人

22、员进行。作业前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仓作业前必须经监理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程序确认表做好记录。43、拼装管片时,拼装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和障碍物。举重臂与管片连接使用专用连接销子。管片连接螺栓要重复拧紧。隧道内每隔10环安装一盏照明灯,每隔50环设置一盏应急灯。人行通道有分隔措施,采用钢性栏杆,高度不小于1.2m,下部围护符合0.5m高度。人行通道走道板宽不小于450mm。走道板铺设符合采用标准板件。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法律、

23、法规的规定发包建设工程,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未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三)组织或督促对施工活动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建设前期工作的负责部门,应对其负责的拆除、迁改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统一负责对各前期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四)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齐全施工许可证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五)积极协助和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

24、。(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

25、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五)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六)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

26、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每个监理标段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负责所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部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查、审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安全专项方案并签署意见。(二)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三)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与施工同步的平行巡检。(四)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六)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

27、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七)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八)协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每个监理标段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负责所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部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查、审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安全专项方案并签署意见。(二)把安全生

28、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三)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与施工同步的平行巡检。(四)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六)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七)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八)协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班组)

29、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二)在开工前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安全前提条件的书面资料。(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四)按有关技术安全和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防护器材、机具和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

30、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五)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特殊作业环境对作业人员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七)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规定提取并保证专款专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八)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九)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审查其安全资质并备

31、案,统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专业分包队伍必须符合安全资质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总包单位对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十)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十一)施工承包单位应当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施工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管理、操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32、办法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七)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规定提取并保证专款专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八)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九)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审查其安全资质并备案,统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专业分包队伍必须符合安全资质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总包单位对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十)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

33、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十一)施工承包单位应当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施工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管理、操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十二)施工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4、。(十三)施工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十四)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十五)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十六)施工承包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对非标准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有关

35、非标准产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十七)施工承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十八)员工宿舍不得与施工区域、仓库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施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十九)施工承包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二十)两个以上施工承包单位在

36、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二十一)施工承包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二十二)施工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缴纳保险费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1、工程开工前,建设事业总部负责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报监手续,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

37、料设备供应配合,并及时提供报监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施工承包单位应认真落实现场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措施,具备施工许可及开工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2、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3、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内,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类别、证号等基本情况(列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建设事业总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4、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需要变更时,必须按有关规

38、定得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新任项目经理除应具备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管理资格。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每个驻地监理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二)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类别、证号等基本情况(列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建设事业总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三)监理规划、

39、监理实施细则应有安全生产专篇,并明确安全控制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四)驻地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措施、方案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修改完善。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每个驻地监理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二)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40、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类别、证号等基本情况(列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建设事业总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应有安全生产专篇,并明确安全控制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四)驻地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措施、方案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修改完善。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每个驻

41、地监理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二)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类别、证号等基本情况(列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建设事业总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应有安全生产专篇,并明确安全控制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四)驻地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措施、方案应及时

42、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修改完善。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管理(一)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应及时按有关要求报送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进行审核、审批。(二)每一个作业过程都必须有施工方案,且经过审核、审批。(三)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

43、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四)下列工程应由施工承包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承包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一)事故发生后,现场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现场项目领导,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

44、预案,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及时按事故的性质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如下:1、电话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或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或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或险情救援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2、书面报告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填写,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三)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和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

45、、绘图等方式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一)事故发生后,现场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现场项目领导,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及时按事故的性质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如下:1、电话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或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或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或险情救援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

46、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2、书面报告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填写,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三)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和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式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第六十二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应与当地居民、村民和社区搞好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应按照公安消防主管部

47、门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第六十三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建筑物的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第六十四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的距离要符合防火规定。第六十五条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临建搭建要全部采用防火材料搭建,每人占有2平方米,适当分隔,单人单床,按25人一个直接出入口,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M,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

48、好,栋与栋之间距离不应少于6M。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第六十六条一切架空线路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第六十七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第六十八条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第六十九条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第七十条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公安部门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有

49、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规定进行施工。第七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确保财产安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工作卡。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第七十二条生活区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夜间出入人员要登记,未经批准不允许施工人员夜间外出,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七十三条集体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并实行宿舍内和门前三包轮值制,落实治安、计生管理责任人。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第三条发生以下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一)基坑围护结构坍塌或出现坍塌的迹象(出

50、现涌水、流砂,基坑边位移超过标准值等)必须组织进行抢险时;(二)隧道土方开挖(含盾构施工)中出现的涌水、流砂、坍塌、地陷;(三)因工程施工直接引起周边建筑物出现险情,居住人员需紧急疏散时;(四)构筑物(含大型支顶模板、主体结构、附属结构、临时结构、高悬提升设备等)坍塌;(五)隧道内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可能引起在场人员窒息的事故;(六)因台风暴雨引起的水浸、水淹、倒塌、坍塌;(七)因食物引起的集体中毒;(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九)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其他治安事件。非典及危害性传染病按总公司相关预案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小范围的坍塌、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暑等所造

51、成的工伤死亡事故按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理。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一)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含政府、社会的力量),立即制止或控制事故的扩大,抢救受伤或被困人员;(二)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和危及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救援现场秩序并保护好现场;(三)抢救、转移国家和人民财产;(四)协调、调度救援物资、设备和器材;(五)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六)消除危险源,恢复正常施工;(七)查明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八)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第五条参与地铁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各自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52、,并报驻地监理部审批。事故、事件一旦发生,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同时报告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报警。(应由业主确定是否上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二条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名称、人员组成分别如下:(一)抢险方案审查小组,由总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指定的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建设事业总部项目分管领导、建设事业总部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建设事业总部副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人,总体设计单位总工或负责人,工点设计单位总工或负责人,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成。(二)疏散群众、警戒、水

53、电供给小组,由建设事业总部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总公司保卫处领导,建设事业总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工会有关领导,建设事业总部项目部、前期部、总体部、综合部有关人员组成。(三)物资补给小组,由分管物资公司的总公司领导任组长,物资公司总经理、建设事业总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建设事业总部项目部、前期部、总体部、综合部有关人员组成。(四)后勤协调小组,由建设事业总部总体部经理任组长,建设事业总部综合部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建设事业总部项目部、前期部、总体部、综合部有关人员组成。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二条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

54、小组,名称、人员组成分别如下:(五)信息发布小组,由总公司新闻发言人任组长,建设事业总部党总支书记、总公司宣传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办公室公关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建设事业总部综合部有关人员组成。(尽量回避记者采访,委腕告诉由总公司统一发报消息)(六)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指定的总公司副总工程师任组长,技术委员会主任、建设事业总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建设事业总部总工室、项目部、总体部有关领导,地铁设计院,工点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组成。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六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监

55、督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每一个工序均符合规范、标准、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二)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并督促落实;(三)事故发生时,积极配合现场进行紧急救援,提供施工过程的有关技术数据及相关资料,并做好事故发生及抢险过程的记录,履行各抢险小组的职责。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九条重大事故或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建设事业总部项目部、总体部质安室报告,并视事故的严重程度报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质监站

56、。第二十条指挥部在启动此应急救援预案后,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一条事故或险情报告内容:(一)电话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或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或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或险情救援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二)书面报告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填写。第二十二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

57、做好标志和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式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救救援和应急处理。第二十四条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到达事发现场后,根据事故单位的救援情况及事态发展的变化分析后,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此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小组的有关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视事故类型需要)的有关人员,迅速到达规定岗位,履行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进行抢险救灾。汇报完毕!谢谢!恳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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