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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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行政科行政科2011年年3月月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公积金基础知识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办理3一、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一、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1.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41.2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

2、、特点性质、特点义务性互助性工资性保障性51.3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用途包括: (1)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61.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

3、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整数。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按政策文件要求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进行缴存额调整。 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目前公司公积金缴存比例公司、个人各8%7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开户信息对账簿信息变更转移封存提取81.开户信息:开户信息: 每个单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开户时,系统自动生

4、成单位登记号(6位数)。 个人:个人账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码+00生成,已存在的须办理转移(转入新单位)。个人编号是根据个人在单位内部的排序产生的。 注:存量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系统为其生成身份证号码+01、02、03的多个账户,有此类情况的职工,需通过账户合并的手续将几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行合并,合并后保留唯一一个账户,其余的注销。92.对账簿对账簿单位填写单位填写公积金对账簿办理申请书公积金对账簿办理申请书申请,选择制簿发放银行申请,选择制簿发放银行 中心网点录入中心网点录入 中心发送数据给银行中心发送数据给银行 银行制簿银行制簿 银行网点通知单位领取银行网点通知单位领取 根据职工的账户状

5、态分为三种:根据职工的账户状态分为三种: 不发簿封存,可发簿-信息齐全,不可发簿-信息不齐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职工发现对账簿有误的,可到银行网点查询或变更。 2. 原公积金专用折只作查询2010年6月30日前在银行系统缴存的明细之用。 3. 在原承办行申领新的对账簿后,不得变更银行。如需变更,需向中心申请。 103.信息变更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办理条件: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等发生变化时 个人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个人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2、职工个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

6、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3、若属于单位经办填报错误的,另需提交单位报告或证明;对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另需提交公安局的相关证明。 4.职工账户封存且信息不齐的,另需提交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公积金专用卡或折等。 5、集中封存户职工变更的,另需提交曾是原单位职工证明(劳动手册、合同、社保、劳动部门、街道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公积金专用卡或折。114.转移转移 转移分为本地转移(系统内)、转出(转到异地或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和转入(异地或分中心、集中封存户转入)。 注意事项: 1. 办理转移前,转出单位须先办理账户封存。 2. 职工从集中封存户转出时,转移通知书不需加盖单位公

7、章。124.1 本地转移本地转移办理条件:办理条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中心系统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办理人员:办理人员:转入单位、转出单位、转移职工本人均可办理需提交的资料:需提交的资料: 1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内职工的调动需提供任职证明; 2填妥并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3多人转移时,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 4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启封。转入单位持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

8、网点为转入职工办理启封手续。 2. 并户。职工有多个账户的需办理账户合并,原则“保留现用账户,合并原有账户”。先将原账户转移到现用账户所在单位名下,账户信息一致的,持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到网点办理。 134.2 转入转入办理条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异地或公司转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两种情况。办理条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异地或公司转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两种情况。 从异地或分中心转入(异地转入)从异地或分中心转入(异地转入) 单位为调入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或转入单位经办人到中心网点开具缴存证明 职工持该证明到转出单位所在中心或广铁分中心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 资金到账后,中心网点通知单位办

9、理转入确认手续(持填妥并盖公章的转移通知书汇缴变更清册) 注意:汇款单上需注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等。注意:汇款单上需注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等。从集中封存户转入(内部转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内部转入) 职工或转入单位经办人持转移通知书(多人转移的还需转移清册)、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到经办网点办理。144.3 转出转出办理条件:办理条件:转到异地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转到异地(异地转出)转到异地(异地转出) 职工到异地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为职工办理内部封存手续后,持填好并盖章的转移通知书转移清册及转入单位的缴存证明到网点办理 网点将职工账户转到封存库

10、中心财务部从封存库将资金转到异地或分中心转到集中封存户转到集中封存户 单位为职工办理内部封存手续后,持填好并盖章的转移通知书转移清册及转入单位的相关材料到网点办理手续 经办人员核对身份信息等,无误的,转入A户;身份证等信息不全的,转入B户155.提取提取申请条件申请条件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租房自住的 销户提取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

11、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16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三、住房公积金提取1.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新的接收单位的;(四)户口迁出广州市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具体规定另行文);(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的。17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三、住

12、房公积金提取1.2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夫妻双方工作或户口购房时都不在购房所在地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应在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年的,视同自动放弃提取,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建设工程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房屋动工建造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年的,视同自动放弃提取,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在省内跨地区调动工作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封存。18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三、住房公积金提取19培训内容仅作参考!请关注新的政策和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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