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讲稿(jian).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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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论国际私法的概论8/10/20241111122228/10/2024211112222国际私法产生的条件国际私法产生的条件:1 1、n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复杂,产生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复杂,产生了大量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了大量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2 2、各国遵守国际法。一国要进行正各国遵守国际法。一国要进行正常的国际交往,必须遵守国际法,常的国际交往,必须遵守国际法,既然按照国际法,一国负有保护住既然按照国际法,一国负有保护住在本国境内外国人的权利的责任,在本国境内外国人的权利的责任,就有制定国际私法的必要。就有制定国际私法的必要。 3 3、一、一国具有

2、独立的司法权。国具有独立的司法权。4 4、各国民法、各国民法内容不同。如果各国民法对同一案内容不同。如果各国民法对同一案件的处理规定相同,就没有必要另件的处理规定相同,就没有必要另行专门制定国际私法来调整。行专门制定国际私法来调整。8/10/2024311112222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一、调整对象一、调整对象即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以下即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以下特点:特点:1 1、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表现为:、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表现为:(1 1)主体涉外。即主体的一方)主体涉外。即主体的一方或各方或各方是

3、外国自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如日本人某甲,死于中然人、法人或国家。如日本人某甲,死于中国,在中国遗有财产,其妻为韩国人,在中国,在中国遗有财产,其妻为韩国人,在中国法院请求继承遗产时,与本案有关的国家国法院请求继承遗产时,与本案有关的国家为中、日、韩,而本案的当事人为外国人。为中、日、韩,而本案的当事人为外国人。 8/10/2024411112222 (2)(2)客体位于外国客体位于外国(3 3)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2 2、是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8/10/2024511112222二、

4、调整方法二、调整方法1 1、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通过冲突规范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通过冲突规范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冲突规范:指明涉外民系的方法。冲突规范:指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8/10/20246111122222 2、直接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用统一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用统一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统一实体规范:以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法。统一实体规范:以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如一涉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如一涉外合同纠纷,要确定合同是否成立时运用直外合同纠纷,要确定

5、合同是否成立时运用直接调整方法来处理。这种方法在国际经济贸接调整方法来处理。这种方法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运用最为广泛,易领域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运用最为广泛,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这部分的规范已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这部分的规范已组成另一独立的法律部门组成另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因此,可以说,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主要仍因此,可以说,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主要仍然是冲突法调整的方法。然是冲突法调整的方法。8/10/2024711112222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n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 1、国际私法只包括冲突规范。英美国家的学者认为

6、,、国际私法只包括冲突规范。英美国家的学者认为,国际私法只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法院在国际私法只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对一个涉外民事案件有管辖权,第二什么情况下对一个涉外民事案件有管辖权,第二个问题是一国法院在确定自己对某一涉外案件有个问题是一国法院在确定自己对某一涉外案件有管辖权后,应决定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管辖权后,应决定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个问题是在什么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个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因此,他们认为,下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因此,他们认为,国际私法的范围就是由管辖权规范、冲突规范及国

7、际私法的范围就是由管辖权规范、冲突规范及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规范组成。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规范组成。8/10/20248111122222 2、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和统一实、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规范体规范3 3、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统一、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和国内法专用实体规范。实体规范和国内法专用实体规范。8/10/2024911112222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P26P26u一、国内立法一、国内立法在成文法的国家,是国际私法在成文法的国家,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的主要渊源u二、国内判例二、国内判例8/10/20241011112222三、国

8、际条约三、国际条约u国际条约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要国际条约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要注意两个问题:注意两个问题:1 1、条约只对参加、条约只对参加国有效。但参加国声明保留的条国有效。但参加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款除外。 2 2、当国际条约与国内、当国际条约与国内立法规定不同时,适用国际条约立法规定不同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的规定。8/10/20241111112222四、国际惯例四、国际惯例包括强制性惯例和非强制性惯例。作包括强制性惯例和非强制性惯例。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惯例绝大部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惯例绝大部分是非强制性惯例。如国际贸易惯分是非强制性惯例。如国际贸易惯例。非强制性惯例的适用必须符

9、合例。非强制性惯例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以下条件:1 1、当事人所在国承认;、当事人所在国承认;2 2、当事人选用了该惯例;、当事人选用了该惯例;3 3、法律、法律对该问题没有规定的。对该问题没有规定的。8/10/20241211112222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私法学国际私法学一、国际私法及国际私法学的名称一、国际私法及国际私法学的名称 P20P201 1、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2 2、冲突法(、冲突法(Conflicts Law) Conflicts Law) 或法律或法律冲突法冲突法(the Law of the Conflict (the Law of the Conflict of L

10、aws)of Laws)3 3、国际私法、国际私法8/10/20241311112222二、国际私法的性质二、国际私法的性质P21P21对国际私法性质的认定直接影响到司对国际私法性质的认定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国际私法的运用。十分法实践中对国际私法的运用。十分重要。重要。三、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三、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P23P23(一)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一)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二)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二)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8/10/20241411112222四、国际私法的定义四、国际私法的定义综合各学派的见解,对国际私法作出以下定义:综合各学派的见解,对国际私法作出以下定义:国际

11、私法是指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规定应由何国际私法是指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规定应由何国法院管辖,及适用何国法律的法律规范的总国法院管辖,及适用何国法律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定义包含下列含义:和。这定义包含下列含义:1、国际私法并非国际公认的国际行为规则,而是、国际私法并非国际公认的国际行为规则,而是一国自己制定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一国自己制定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则。它是用以处理私法关系的,而且是内用法则。它是用以处理私法关系的,而且是内国的私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其性质与国的私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其性质与民法相同,是内国法律的组成部分民法相同,是内国法律的组成部分2、国际私

12、法是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及法律、国际私法是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间接法。适用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间接法。3、国际私法仅规定内外国的私法适用领域,不包、国际私法仅规定内外国的私法适用领域,不包括公法。括公法。8/10/20241511112222第五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第五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家主权原则一、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私法上,国家主权原则主要表现在:在国际私法上,国家主权原则主要表现在:1 1、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涉外民事案、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涉外民事案件,有权规定本国法院管辖范围和解决办法。件,有权规定本国法院管辖范围和解决办法

13、。2 2、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海关、税收、外、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海关、税收、外汇、进出口管理的法律和制度,遵守我国领汇、进出口管理的法律和制度,遵守我国领土主权和我国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土主权和我国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3 3、尊重国家财产豁免权。即一个国家的财产、尊重国家财产豁免权。即一个国家的财产要受到特殊保护,不受任何其他国家的管辖。要受到特殊保护,不受任何其他国家的管辖。4 4、适用外国法时,不得损害本国主权,不得、适用外国法时,不得损害本国主权,不得违反本国公共秩序。违反本国公共秩序。8/10/20241611112222二、平等互利原则二、平等互利原则 即要求彼此法律地位平

14、等,经济上互相有利。即要求彼此法律地位平等,经济上互相有利。具体表现在:具体表现在:1 1、当事人在订立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当事人在订立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件时,或者法院在审判中,应当照顾双方的利时,或者法院在审判中,应当照顾双方的利益,不能以损害一方的利益来满足另一方的益,不能以损害一方的利益来满足另一方的利益。利益。2 2、法律适用上要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相互对、法律适用上要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相互对等地给予方便,在诉讼程序上相互对等地给等地给予方便,在诉讼程序上相互对等地给予协助。予协助。3 3、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对抗法律对抗”的的办法。办法。“法律

15、对抗法律对抗”,也是平等互利原则的,也是平等互利原则的延伸。延伸。8/10/20241711112222小结:小结:涉外民事法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律关系调整方法国际条约间接调整方法法律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直接调整方法国际惯例8/10/202418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2 2、国际私法有哪些调整方法?、国际私法有哪些调整方法? 3 3、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些?、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些?4 4、国际私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国际私、国际私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民法的关系如何?法与国际公法、民法的关系如何?5 5、试述国际

16、私法的基本原则。、试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参考书目:参考书目:国际私法新论国际私法新论韩德培主编韩德培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8/10/20241911112222第二章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国际私法发展史第一节国际私法学说史第一节国际私法学说史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1、代表人物:巴托鲁斯、代表人物:巴托鲁斯2、主要观点:、主要观点:巴托鲁斯概括了三条法则:巴托鲁斯概括了三条法则:1 1、人法:人的法律关系应以个人、人法:人的法律关系应以个人居住地法作法律标准。居住地法作法律标准。2 2、物法:、物法:物依物之所在地法。物依物之所在地法。3 3、行为的法、行

17、为的法律关系以行为地法作标准,即场律关系以行为地法作标准,即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所支配行为原则。3 3、评价:、评价:8/10/20242011112222二、二、法国的法则区别说法国的法则区别说1、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n杜摩兰:意思自治原则杜摩兰:意思自治原则n达让特莱:严格属地主义达让特莱:严格属地主义2、评价、评价8/10/20242111112222三、荷兰的国际礼让说三、荷兰的国际礼让说1、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 荷兰学者胡伯提出。他认为,一国的荷兰学者胡伯提出。他认为,一国的法律原则上只应在其境内有效,别法律原则上只应在其境内有效,别国承认它的效力并

18、适用它,完全是国承认它的效力并适用它,完全是出于对该国的礼让。出于对该国的礼让。2 2、评价、评价8/10/20242211112222四、法律关系本座说。法律关系本座说。1 1、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1919世纪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他认为,世纪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他认为,任何法律关系,按其本质都与一定任何法律关系,按其本质都与一定的法域相联系,该法域就是法律关的法域相联系,该法域就是法律关系的本座,本座在外国,就应该适系的本座,本座在外国,就应该适用外国法。用外国法。2 2、评价、评价8/10/20242311112222五、既得权说五、既得权说. .1919世纪英国学者戴赛

19、提出。他认为,世纪英国学者戴赛提出。他认为,根据一个国家法律而取得的权利,根据一个国家法律而取得的权利,在其他国家也应得到承认。在其他国家也应得到承认。8/10/20242411112222六、政府利益分析说(六、政府利益分析说(InterestAnalysis) P43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8/10/20242511112222七、里斯与冲突法重述(第二次)及最密切联系原则P44The Most Significant Replationship 8/10/20242611112222第二节 国际私法立法史一、国内立法史二、国际立法史8/10/20242711112222第三

20、节 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一、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二、中国国际私法学说史8/10/20242811112222第二章冲突规范第二章冲突规范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国际私法的中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了解心内容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了解法律冲突的原因及解决法律冲突的法律冲突的原因及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及其基本理论冲突规范及其基本理论第一节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和外国法第一节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和外国法适用的理论适用的理论8/10/20242911112222一、法律冲突的产生一、法律冲突的产生(一)法律冲突的概念(一)法律冲突的概念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涉外民事

21、法律关系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法律,各国法律对该法律关系有同国家的法律,各国法律对该法律关系有不同处理规定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不同处理规定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状态。状态。8/10/20243011112222(二)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二)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1 1、一国承认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一国承认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2 2、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大量产生、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大量产生3 3、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4 4、一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一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域内效力:即属地律的域外效力。域内效力:即属地效力

22、,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位于本效力,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位于本国的一切人和物所具有的效力,这国的一切人和物所具有的效力,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域外效力:即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域外效力:即属人效力,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对属人效力,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对本国的一切人都有效,无论本国人本国的一切人都有效,无论本国人在国内还是国外。在国内还是国外。8/10/20243111112222(三)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三)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1 1、统一实体规范、统一实体规范 2 2、冲突规范、冲突规范二、适用外国法的理论二、适用外国法的理论( (国际私国际私法学说)法学说)(一)法则区别说(一)法则区别说巴托鲁斯概括了三条

23、法则:巴托鲁斯概括了三条法则:1 1、人法:人的法律关系应以个人人法:人的法律关系应以个人居住地法作法律标准。居住地法作法律标准。2 2、物、物法:物依物之所在地法。法:物依物之所在地法。3 3、行为的法律关系以行为地法作行为的法律关系以行为地法作标准,即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标准,即场所支配行为原则。8/10/20243211112222(二)国际礼让说(二)国际礼让说荷兰学者胡伯提出。他认为,一国的荷兰学者胡伯提出。他认为,一国的法律原则上只应在其境内有效,别法律原则上只应在其境内有效,别国承认它的效力并适用它,完全是国承认它的效力并适用它,完全是出于对该国的礼让。出于对该国的礼让。(三)既得

24、权说(三)既得权说.19.19世纪英国学者戴赛世纪英国学者戴赛提出。他认为,根据一个国家法律提出。他认为,根据一个国家法律而取得的权利,在其他国家也应得而取得的权利,在其他国家也应得到承认。到承认。(四)法律关系本座说。(四)法律关系本座说。1919世纪德国世纪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他认为,任何法学者萨维尼提出。他认为,任何法律关系,按其本质都与一定的法域律关系,按其本质都与一定的法域相联系,该法域就是法律关系的本相联系,该法域就是法律关系的本座,本座在外国,就应该适用外国座,本座在外国,就应该适用外国法。法。8/10/20243311112222第二节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第二节冲突规范的

25、概念、结构和类型conflict rules conflict rules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一、冲突规范的概念规定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规定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也称法律适用规范的规范。也称法律适用规范rules of rules of application of law application of law 。如:如:“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地法。”“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实体规范:如婚姻法规定:实体规范:如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结婚年龄,男不得早

26、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少于二十周岁。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少于二十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不动产继承不动产所在地法依范围系属范围8/10/20243411112222与实体规范相比,与实体规范相比,冲突规范具有以下特点:冲突规范具有以下特点:1 1、从内容看,、从内容看,只指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只指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国法律,不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国法律,不规定具体权利义务。2 2、从作用看,通过冲突法所调整的法从作用

27、看,通过冲突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要和它所指定的实体法结合律关系要和它所指定的实体法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调整的目的。起来,才能达到调整的目的。8/10/20243511112222二、冲突规范的结构二、冲突规范的结构由范围和系属构成,范围是指冲突规由范围和系属构成,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系属是指范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系属是指该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在系属该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在系属中又包含了连结点。中又包含了连结点。8/10/20243611112222连结点的意义n在冲突规范中,连结点的意义表现在在冲突规范中,连结点的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形式上看,两个方面,从形式上看,连结点是一

28、种点是一种把冲突把冲突规范中范中“范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系起来的纽带或或媒介。从媒介。从实质上看,上看,这种种纽带或媒介或媒介又反映了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的联系或隶系或隶属关系,它表明某种法律关系属关系,它表明某种法律关系应受一受一定国家法律的定国家法律的约束。束。 8/10/20243711112222如图示:如图示:不动产所在地法系属范围依依不动产继承不动产继承8/10/20243811112222“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

29、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结构如何?的结构如何?8/10/20243911112222三、冲突规范的类型三、冲突规范的类型(一)单边冲突规范(一)单边冲突规范unilateral 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 conflict rules 系属指明只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系属指明只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如:如:“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10/20244011112222(二)、

30、双边冲突规范(二)、双边冲突规范bilateral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 all-sided conflict rules, all-sided conflict rules conflict rules 系属不直接指明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系属不直接指明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而只是规定一个原则,再根据此原而只是规定一个原则,再根据此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某则,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某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如如“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8/10/20244111112222(三)、选择性冲突

31、规范(三)、选择性冲突规范choice choice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s of laws 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只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只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指定的法律。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指定的法律。1 1、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例:例:“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均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均为有效:(为有效:(1 1)遗嘱人立遗嘱行为地)遗嘱人立遗嘱行为地法;(法;(2 2)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本国法;(

32、本国法;(3 3)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住所地法;(亡时住所地法;(4 4)遗嘱人立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时或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5 5)遗嘱涉及的不动产的所在地法。遗嘱涉及的不动产的所在地法。”8/10/202442111122222 2、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例:日本例:日本法例法例规定:亲子关系,规定:亲子关系,依父之本国法;无父时,依母之本依父之本国法;无父时,依母之本国法。国法。8/10/20244311112222(四)重叠性冲突规范(四)重叠性冲突规范double rules double rules for r

33、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s laws 例:离婚的条件,适用夫妻的本国法例:离婚的条件,适用夫妻的本国法和法院地法。和法院地法。特点: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特点: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必须同时适用这些连结点指定点,必须同时适用这些连结点指定的法律。的法律。8/10/20244411112222在现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当中,在现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当中,上述四类冲突规范常常交替出现,这显然涉上述四类冲突规范常常交替出现,这显然涉及到立法技术问题,但它远远不只是一个及到立法技术问题,但它远远不只是

34、一个立法技术问题。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国家立法技术问题。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国家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特别需要依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特别需要依自己的实体法处理,就常采用单边冲突规自己的实体法处理,就常采用单边冲突规范;如果国家要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范;如果国家要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从严掌握,可采用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从严掌握,可采用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而且常要求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如果国家而且常要求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如果国家认为某些涉外法律关系可以从宽掌握,便认为某些涉外法律关系可以从宽掌握,便可采用双边冲突规范或选择适用的冲突规可采用双边冲突规范或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范。8/10/2

35、0244511112222因此,冲突规范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公因此,冲突规范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公式,它与一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具式,它与一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具体采用哪一种冲突规范来解决某一涉外民事体采用哪一种冲突规范来解决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常常取决于该国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常常取决于该国的实体政策。目前,双边冲突规范,特别是的实体政策。目前,双边冲突规范,特别是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中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加,这大概由于它们能够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加,这大概由于它们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频繁而复杂的国际经济、民商适应当今世界

36、频繁而复杂的国际经济、民商事交往的实际需要,在法律适用方面提供了事交往的实际需要,在法律适用方面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从而有利于保障涉外民商事较大的灵活性,从而有利于保障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稳定使然。法律关系的稳定使然。8/10/20244611112222思考:下列冲突规范是属于何种类型思考:下列冲突规范是属于何种类型冲突规范?冲突规范?1 1、“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有,仍适用法国法?”2 2、“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的行为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的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3 3、“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离婚,适用受理案件

37、的法院所在地法。所在地法。“8/10/20244711112222第三节系属公式第三节系属公式一、系属公式的含义一、系属公式的含义 把一些解决法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应注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应注意,系属公式本身并不意,系属公式本身并不系属公式本系属公式本身并不是冲突规范,仅是冲突规范身并不是冲突规范,仅是冲突规范的系属部分,只有与冲突规范的范的系属部分,只有与冲突规范的范围部分结合起来,才构成完

38、整的冲围部分结合起来,才构成完整的冲突规范。突规范。 8/10/20244811112222二、几种常用的系属公式二、几种常用的系属公式(一)属人法(一)属人法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习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惯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人的身份、能力的法律适用问解决人的身份、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题。8/10/202449111122221 1、本国法、本国法 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以当事人本国法来大陆法系国家通常以当事人本国法来解决当事人的能力、身份问题。解决当事人的能力、身份问题。2 2、住所地法

39、、住所地法 当事人住所地国的法律,当事人住所地国的法律,英美法系通常以住所地法来解决当英美法系通常以住所地法来解决当事人的身份能力问题。事人的身份能力问题。8/10/20245011112222(二)物之所在地法(二)物之所在地法法律关系客体物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律关系客体物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解决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8/10/20245111112222(三)行为地法(三)行为地法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国的法律。主要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国的法律。主要解决法律行为尤其法律行为方式的解决法律行为尤其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问题。由于法律行为的多法律适用问题。由于法律行为的多

40、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下列系属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下列系属公式:公式:1 1、合同缔结地法。、合同缔结地法。2 2、合同、合同履行地法。履行地法。3 3、婚姻举行地法。、婚姻举行地法。4 4、侵权行为地法。包括加害行为发生侵权行为地法。包括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结果地法。地和损害结果地法。8/10/20245211112222(四)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四)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国家的法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律。主要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问题。(五)法院地法(五)法院地法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

41、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法律。主要解决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也有很多国家用来解决涉外适用,也有很多国家用来解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8/10/20245311112222( (六)旗国法六)旗国法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船舶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船舶或航空器的法律适用问题。或航空器的法律适用问题。(七)最密切联系地法(七)最密切联系地法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合同以及侵国家的法律。主要解决合同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8/10/20245411112222第四第

42、四节准据法节准据法applicable lawapplicable law,lexlex causaecausae 一、准据法的概念一、准据法的概念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来调整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来调整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国家的实体法。有三个特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国家的实体法。有三个特点:点:1 1、经冲突规范指定。、经冲突规范指定。2 2、是特定国家的法律。、是特定国家的法律。3 3、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如某、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如某英国男青年英国男青年2020岁,要求与中国某女子(岁,要求与中国某女子(2121岁)在岁)在中

43、国结婚,其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首先要确定中国结婚,其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首先要确定适用何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适用何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14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中国婚姻法,就是解决本案的准据法。中国婚姻法,就是解决本案的准据法。8/10/20245511112222二、确定准据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特二、确定准据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特殊问题殊问题(一)发生区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一)发生区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确定

44、 即当一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即当一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某一多法域国家的法律时究竟应以某一多法域国家的法律时究竟应以该国何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的问题。该国何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的问题。P64P64(二)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二)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确定P65P658/10/20245611112222三、先决问题三、先决问题(一)先决问题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一)先决问题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一个

45、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本问题”或主要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或附带问题。8/10/20245711112222(二)构成先决问题必须具备三个条(二)构成先决问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件:(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必须)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必须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需要先行解决的问题具有独立性,)需要先行解决的问题具有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供援用。并且有自己的冲突

46、规范可供援用。(3)在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在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与主要问题准地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与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均不相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均不相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8/10/20245811112222 (三)先决问题的准据法1、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来决定2、适用法院地的冲突规范来决定8/10/20245911112222小结小结涉外民事关系大量产生一国承认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选择性冲突规范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单边冲突规范一国承认外国民事立法的域外效力

47、各国法律规定不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重叠性冲突规范冲突规范解决外国法内国法准据法因为8/10/202460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 1、什么是法律冲突?为什么会产生法、什么是法律冲突?为什么会产生法律冲突?律冲突?2 2、什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结构、什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结构如何?如何?3 3、冲突规范有哪些类型?、冲突规范有哪些类型?4 4、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哪些?、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哪些?5 5、什么是准据法?它有什么特点?、什么是准据法?它有什么特点?8/10/20246111112222第三章与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第三章与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和掌握识别、教学目的和

48、要求:了解和掌握识别、反致、公共秩序保留、对法律规避反致、公共秩序保留、对法律规避的措施、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的概念的措施、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的概念和作用。和作用。第一节识别第一节识别(Classification)Classification)一、识别的概念一、识别的概念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或法律观念,对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或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作出有关事实构成作出“定性定性”或或“分分类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认而确定应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识过程。8/10/20246211112222二、识别问题的提出二、识别问题的提出各国法

49、律观念和法律概念不同导致对各国法律观念和法律概念不同导致对同类案件的同类案件的“定性定性”不同。不同。三、识别的标准三、识别的标准在理论上主要有四种主张:在理论上主要有四种主张:(一)依法院地法(一)依法院地法(二)依准据法(二)依准据法(三)依共同认识和普遍性概念(三)依共同认识和普遍性概念(四)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标准(四)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标准8/10/20246311112222识别的原则n识别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国际民事交往,保护民事关系的稳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案件处理的目的出发,来确定识别标准。n具体作法:一般依法院地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但:(1)如果应依

50、法院地法识别,而法院地法中没有关于该法律关系的概念,就应按照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外国法确定它的概念;(2)如果有关冲突规范是由条约规定的,就应依该条约作为识别的依据;(3)特殊的或专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如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就应根据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8/10/20246411112222第二节反致第二节反致( (RenvoiRenvoi Remission) Remission)一、反致的概念一、反致的概念(一)反致(一)反致法院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按照其冲突规范本法院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按照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国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国冲

51、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甲国反致乙国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8/10/20246511112222福果案福果案1 1、一审法院审理的过程:、一审法院审理的过程:识别识别 本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本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国法) 巴伐利亚巴伐利亚 实体法实体法2 2、二审法院:识别、二审法院:识别 本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本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 巴伐利亚冲突规范巴伐利亚冲突规范 本国实体法本国实体法8/10/20246611112222(二)转致(二)转

52、致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其冲突规范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而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而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甲国乙国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丙国转致8/10/20246711112222特鲁佛特案n特鲁佛特瑞士人,在法国定居,在法国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教子,其在英国的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该遗嘱无效。(瑞士继承法规定:亲生子女应继承其父母的90以上的遗产。英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8/10/20246

53、811112222(三)间接反致(三)间接反致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根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时,根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而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而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自己的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实体法。间接反致甲国乙国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丙国8/10/20246911112222二、反致产生的原因二、反致产生的原因(一)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根据冲突(一)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的外国法应包括规

54、范的指定应适用的外国法应包括外国的冲突法。外国的冲突法。(二)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民(二)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连结点不同。事法律关系规定的连结点不同。三、各国立法和实践对反致的不同态三、各国立法和实践对反致的不同态度度8/10/20247011112222四、我国的立法和实践四、我国的立法和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意见(试行)第第178178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应

55、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表明我国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表明我国不接受反致。不接受反致。8/10/20247111112222第三节公共秩序保留第三节公共秩序保留(Public order (Public order exception,exception, Public policy) Public policy)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一国法院根据其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一国法院根据其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果认为该外国法的适用国法时,如果认为该外国法的适用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就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就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度。排

56、除该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度。8/10/20247211112222二、公共秩序的含义国际上主要有以二、公共秩序的含义国际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解释:下几种不同的解释:(一)没有办法规定明确具体的含义(一)没有办法规定明确具体的含义(二)公共秩序是善良风俗和本国法(二)公共秩序是善良风俗和本国法追求的目的。追求的目的。(三)以分类和举例方法说明公共秩(三)以分类和举例方法说明公共秩序的含义。序的含义。(四)公共秩序是一国政治和法律的(四)公共秩序是一国政治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8/10/20247311112222三、运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几个问题三、运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几个问题(一)排除外国法的

57、适用,是仅仅因(一)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是仅仅因为该外国法的内容与本国公共秩序为该外国法的内容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还是因为该外国法的适用相抵触,还是因为该外国法的适用的结果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的结果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大多数国家规定,外国法的适用的结大多数国家规定,外国法的适用的结果损害了本国公共秩序时,法院将果损害了本国公共秩序时,法院将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8/10/20247411112222(二)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二)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以后,是否只能用法院地用的外国法以后,是否只能用法院地法代替法代替一般仍以法院地法代替一般仍以法院地法

58、代替四、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四、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规定规定我国民诉法和民法通则对这种制度我国民诉法和民法通则对这种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如民法通则第如民法通则第150150条规定:依照本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8/10/20247511112222第四节法律规避第四节法律规避( (FraudentFraudent creation creation of points of contact of points of contact 连结点

59、虚伪连结点虚伪的创立)的创立)) )一、法律规避的概念一、法律规避的概念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人为利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该适用的法律,从而点,以避开本该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种行为。8/10/20247611112222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一)当事人在主观上要有规避法律(一)当事人在主观上要有规避法律的动机的动机(二)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对当事人(二)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对当事人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本应适用的强制

60、性或禁止性的法律。当事人是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连当事人是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连结点来达到法律规避的目的。如改结点来达到法律规避的目的。如改变国籍、住所、物之所在地等。变国籍、住所、物之所在地等。8/10/20247711112222三、对法律规避采取的措施与公共秩三、对法律规避采取的措施与公共秩序保留的异同序保留的异同相同点:结果都排除了外国法的适用。相同点:结果都排除了外国法的适用。不同点: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原因不同。不同点: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因为当事人规避法律的行为前者是因为当事人规避法律的行为引起,后者是因为适用外国法的结引起,后者是因为适用外国法的结果会损害法院地国的社会公

61、共利益。果会损害法院地国的社会公共利益。8/10/20247811112222四、法律规避的效力四、法律规避的效力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规避内国法无效,规避外国法有效。(一)规避内国法无效,规避外国法有效。(二)规避内国法和规避外国法都无效(二)规避内国法和规避外国法都无效8/10/20247911112222五、我国的立法和实践五、我国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在立法上未明确规定法律规避的我国在立法上未明确规定法律规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

62、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194条条指出:指出:“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性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8/10/20248011112222第四节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第四节外国法内容的查明一、外国法内容查明的含义及产生的一、外国法内容查明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原因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外国法,突规范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外国法,应如何证实该外国法的存在并确定应如何证实该外国法的存在并确定其具体内容。产生原

63、因:其具体内容。产生原因:1 1、法官难、法官难以通晓世界各国的法律;以通晓世界各国的法律;2 2、各国对外国法的性质认定不同。一、各国对外国法的性质认定不同。一种认定为种认定为”事实事实“,一种认定为,一种认定为”法律法律“,从而导致解决这一问题的,从而导致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不同。做法不同。8/10/20248111112222二、外国法查明的方法二、外国法查明的方法(一)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一)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举证责任查明。负举证责任查明。(二)把外国法看作(二)把外国法看作”法律法律“,由法,由法官负责查明。官负责查明。(三)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既不同(三)对外国法内

64、容的查明,既不同于查明内国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查于查明内国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查明明”事实事实“的程序,原则上应由法的程序,原则上应由法官负责查明,当事人也负有协助的官负责查明,当事人也负有协助的义务。义务。8/10/20248211112222三、我国关于外国法内容查明的途径三、我国关于外国法内容查明的途径我国立法没有明文规定外国法内容查我国立法没有明文规定外国法内容查明的方法。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明的方法。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65、第193193条指出: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条指出: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 1、由当、由当事人提供;事人提供;2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 3、由我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由我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4 4、由该、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5 5、由中外法、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律专家提供。8/10/20248311112222四、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解决办法四、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解决办法(一)适用内国法(一)适用内国法(二)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二)驳回当事人

66、的诉讼请求(三)适用同本该适用的外国法相类似的适用同本该适用的外国法相类似的法律法律(四)适用一般法理(四)适用一般法理我国:适用我国法律我国:适用我国法律8/10/20248411112222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一)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一)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即法官对冲突规范理解错误导致适用即法官对冲突规范理解错误导致适用外国法的错误:法官根据内国冲突外国法的错误:法官根据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却适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却适用了内国法,或者本应适用内国法用了内国法,或者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或者本应适用甲却适用了外国法,或者本应适用甲国法却适用了乙

67、国法。国法却适用了乙国法。解决办法:允许上诉解决办法:允许上诉(二)适用外国法的错误即对外国(二)适用外国法的错误即对外国法的内容理解错误而导致适用的法的内容理解错误而导致适用的错误。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错误。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1 1、允许上诉;允许上诉;2 2、不允许上诉。、不允许上诉。我国:允许上诉。我国:允许上诉。8/10/202485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 1、什么是识别?识别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是识别?识别的依据是什么?2 2、什么是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什么是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3 3、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效力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效力如何?如何?4

68、 4、在国际私法上,各国法院是采用什、在国际私法上,各国法院是采用什么方法查明外国法的内容的?我国么方法查明外国法的内容的?我国是如何规定的?是如何规定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1 1、对识别问题的反思对识别问题的反思叶惟叶惟 载载武汉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社会科学版)学版)20022002年第年第4 4期期 2 2、反致制度反致制度反思与展望反思与展望于飞于飞政法论坛政法论坛20012001年第年第5 5期期 3 3、金彭年金彭年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研究上的公共秩序研究法学研究法学研究19991999年第年第4 4期期8/10/20248611112222第四节国际私法的主体第

69、四节国际私法的主体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内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熟悉外掌握内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熟悉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各种制度,学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各种制度,学会解决自然人国籍、住所的冲突,会解决自然人国籍、住所的冲突,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问题。题。8/10/20248711112222第一节第一节 自然人自然人一、自然人的国籍(一、自然人的国籍(Nationality)Nationality)(一)国籍的概念一)国籍的概念国籍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籍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

70、一个国家的国民的法律资格。具有两个方面的国民的法律资格。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国家方面来看,某人意义。一是从国家方面来看,某人具有某国国籍,就应该受该国法律具有某国国籍,就应该受该国法律管辖和保护;二是从国民方面来看,管辖和保护;二是从国民方面来看,某人具有某国国籍,就享有该国国某人具有某国国籍,就享有该国国民特定的权利和承担该国国民特定民特定的权利和承担该国国民特定的义务。的义务。8/10/20248811112222在国际私法上研究国籍的意义。在国际私法上研究国籍的意义。第一,在确定民事关系主体是否具有第一,在确定民事关系主体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时候,需要确定当事人涉外因素的时候,需要确

71、定当事人的国籍;第二,某涉外民事关系需的国籍;第二,某涉外民事关系需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时,要确定当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时,要确定当事人的国籍。事人的国籍。(二)国籍唯一原则(二)国籍唯一原则 即一个人应该有即一个人应该有一个国籍,也只能有一个国籍。一个国籍,也只能有一个国籍。8/10/20248911112222(三)国籍的冲突及其解决(三)国籍的冲突及其解决1 1、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1 1)国籍积极冲突的含义)国籍积极冲突的含义(2 2)国籍积极冲突的产生)国籍积极冲突的产生8/10/20249011112222(3 3)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第一

72、,当事人具有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第一,当事人具有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就以内国国籍为准。国籍,就以内国国籍为准。第二,当事人具有的国籍中,有一个是敌国第二,当事人具有的国籍中,有一个是敌国国籍,就以敌国国籍为准。第三,当事人国籍,就以敌国国籍为准。第三,当事人具有的国籍中都是外国国籍,同时也没有具有的国籍中都是外国国籍,同时也没有敌国国籍,有三种不同的解决办法:一是敌国国籍,有三种不同的解决办法:一是以后取得的国籍为优先;二是以当事人住以后取得的国籍为优先;二是以当事人住所或习惯居所所在国国籍为优先;三是以所或习惯居所所在国国籍为优先;三是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优先。与当事人

73、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优先。举例:卡内伐罗案举例:卡内伐罗案8/10/202491111122222 2、国籍消极冲突及其解决、国籍消极冲突及其解决(1 1)国籍消极冲突的含义)国籍消极冲突的含义(2 2)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当事人无国籍,以其住所地国为国籍当事人无国籍,以其住所地国为国籍所属国,如无住所,以居所所在国所属国,如无住所,以居所所在国为其国籍属国。为其国籍属国。8/10/202492111122223 3、我国关于国籍问题的立法。、我国关于国籍问题的立法。(1 1)国籍法国籍法的规定的规定(2 2)我国关于国籍冲突解决的规定)我国关于国籍冲突解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74、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181条、条、182182条的规定表明条的规定表明:A A、无国籍人应以当事人无国籍人应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国为其国籍所属国;如无住所,以的住所地国为其国籍所属国;如无住所,以其居所地国为其国籍所属国其居所地国为其国籍所属国。B B、双重或多双重或多国籍的外国人住所所在国或与其有最密切联国籍的外国人住所所在国或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为其国籍所属国系的国家为其国籍所属国. .8/10/2024931

75、1112222二自然人的住所二自然人的住所Domicile Domicile (一)住所的概念(一)住所的概念住所是一个人依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某一处所。住所是一个人依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某一处所。构成住所有两个条件构成住所有两个条件:1:1、有居住的事实。、有居住的事实。2 2、有永久、有永久居住的意思。居住的意思。8/10/20249411112222(二)英美法关于住所的原则:(二)英美法关于住所的原则:1 1、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特定住所,否则、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特定住所,否则住所地法就无法确定住所地法就无法确定。Every Every person has a domicile at

76、all person has a domicile at all times times 2 2、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住所,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住所,从而使他置于某一特定的法律。从而使他置于某一特定的法律。no no person has more than one person has more than one domicile at a time. domicile at a time. 3 3、住所取得后,除非取得新的住所代住所取得后,除非取得新的住所代替旧的住所,否则不得废弃。替旧的住所,否则不得废弃。4 4、无、无行为能力的人没有选定住所的权利,行为能力的人没有选定住所

77、的权利,有行为能力的人有选定住所的自由。有行为能力的人有选定住所的自由。8/10/20249511112222(三)住所的种类(三)住所的种类1 1、原始住所。自然人出生时取得的住所。、原始住所。自然人出生时取得的住所。2 2、选择住所。自然人出生后自己选择所取得、选择住所。自然人出生后自己选择所取得的住所。的住所。3 3、法定住所。依法律规定取得的住所。如法、法定住所。依法律规定取得的住所。如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的人以代理人的监护律规定:无行为能力的人以代理人的监护住所为准;妻子以丈夫的住所为准。住所为准;妻子以丈夫的住所为准。举例:怀特诉坦奈特遗产继承案举例:怀特诉坦奈特遗产继承案8/10

78、/20249611112222(四)住所的冲突(四)住所的冲突1 1、住所的积极冲突、住所的积极冲突2 2、住所的消极冲突、住所的消极冲突8/10/202497111122223 3、我国关于住所问题的立法、我国关于住所问题的立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515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居住地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第183183条规定: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条规定:

79、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为住所。8/10/20249811112222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1 1、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1 1)开始和结束)开始和结束(2 2)失踪和死亡宣告)失踪和死亡宣告2 2、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权利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1 1)一般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一般适用当事人属人法。(2 2)对失踪和死亡宣

80、告有不同的主张)对失踪和死亡宣告有不同的主张:A A、适用法院适用法院地法。地法。B B、适用当事人本国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8/10/20249911112222(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1 1、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1 1)成年人的年龄)成年人的年龄(2 2)禁治产宣告)禁治产宣告2 2、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1 1)一般原则)一般原则 适用当事人属人法。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即依当事人属人法有行为能力,当即依当事人属人法有行为能力,当事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有行为能力。事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有行为能力。8/10/202410

81、011112222(2 2)一般原则适用的例外:)一般原则适用的例外:A A、依当事人属人法没有行为能力,但依行为地法有依当事人属人法没有行为能力,但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B B、不动产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不动产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所在地的法律。8/10/202410111112222(三)我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三)我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我国对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我国对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3143条以及条以及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

82、司法解释第的司法解释第180180、181181、182182条对条对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其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其内容如下:内容如下:1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如行为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如行为是我国所为的,适用我国法律;在是我国所为的,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的适用定居国法律。定居国所为的适用定居国法律。8/10/2024102111122222 2、外国人在我国从事民事活动。其行、外国人在我国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3 3、如外国人在我国从事民事活动,依、如外国人在

83、我国从事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但依我国法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但依我国法律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律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4 4、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居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居所地法律。所地法律。8/10/2024103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 法人法人一、法人的国籍一、法人的国籍法人不具有自然人那种意义上的国籍,法人不具有自然人那种意义上的国籍,但法人总要和特定的国家存在固定但法人总要和特定的国家存在固定的法律联系,这种法人与特定国家的法律联系,这种法人与特定国家的法律联系的表现,称之为国籍。的

84、法律联系的表现,称之为国籍。与法人存在固定法律联系的国家,与法人存在固定法律联系的国家,就是法人国籍所属国。就是法人国籍所属国。法人国籍是确定内外国法人的标志。法人国籍是确定内外国法人的标志。关于法人国籍的确定,国际上没有统关于法人国籍的确定,国际上没有统一标准,主要有以下主张:一标准,主要有以下主张:1 1、以法人的管理中心地为国籍、以法人的管理中心地为国籍2 2、以法人的营业中心所在地为国籍、以法人的营业中心所在地为国籍8/10/2024104111122223 3、以法人资本实际控制国为国籍。、以法人资本实际控制国为国籍。4 4、以法人成立时登记注册国为法人国、以法人成立时登记注册国为法

85、人国籍。籍。5 5、复合标准、复合标准8/10/202410511112222二、我国关于法人国籍确定的实践和二、我国关于法人国籍确定的实践和立法立法1 1、解放初期,以资本实际控制情况来、解放初期,以资本实际控制情况来确定法人的国籍。确定法人的国籍。2 2、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有关立法规定,我国采取以及其他有关立法规定,我国采取以下标准:以下标准:(1 1)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为其)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为其国籍所属国。国籍所属国。(2 2)在我国设立的)在我国设立的“三资企业三资企业”是中是中国法人。国法人。8/10/202410611112

86、222三、法人的住所三、法人的住所1 1、以法人的管理中心地为其住所、以法人的管理中心地为其住所2 2、以营业中心地为住所、以营业中心地为住所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适用法人属人法,即适用法人的一般适用法人属人法,即适用法人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但在某些情况本国法或住所地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外国法人还必须在内国许可的下,外国法人还必须在内国许可的范围内,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范围内,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力,因此,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还必须重叠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还必须重叠适用内国法。适用内国法。8/10/20

87、2410711112222五、外国法人的认五、外国法人的认许许(admission)(admission)(一)概念一)概念 内国根据外国法人的本国内国根据外国法人的本国法律对该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法律对该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它在内国从事涉外民事承认并允许它在内国从事涉外民事活动的过程。活动的过程。 对外国法人的认许包括两个方面的对外国法人的认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关外国法人依外国法内容:一是有关外国法人依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内国法律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内国法律是否也承认它作为法人而在内国存是否也承认

88、它作为法人而在内国存在与活动。在与活动。8/10/202410811112222(二)外国法人认许的方式(二)外国法人认许的方式1 1、特别认许制、特别认许制2 2、一般认许制、一般认许制3 3、相互认许制、相互认许制我国关于外国法人的认许,对外国法我国关于外国法人的认许,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承认,采取特别人常驻代表机构的承认,采取特别认许制认许制。19801980年年1010月国务院颁布的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第2 2条规定:外国企业确条规定:外国企业确有需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有需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必

89、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记手续。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展常驻业务活动。展常驻业务活动。“8/10/2024109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 国家国家一、国家作为民事关系的主体,是以一、国家作为民事关系的主体,是以国家的名义,由它的机关和负责人国家的名义,由它的机关和负责人代表进行,以国库的财产对其民事代表进行,以国库的财产对其民事活动负责。活动负责。二、有两种情况要与国家作为涉外民二、有两种情况要与国家作为涉外民事关系的主体加以区别:事关系的主体加以区别:1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国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

90、,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地位与其他法人相同,不享其法律地位与其他法人相同,不享有国家作为主体的各种特殊权利。有国家作为主体的各种特殊权利。8/10/202411011112222国家的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参加一般国家的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参加一般的民事活动,如购买食品、日用品、的民事活动,如购买食品、日用品、n等,完全受当地法律管辖,不以国等,完全受当地法律管辖,不以国家参加民事活动论处。家参加民事活动论处。8/10/202411111112222第四节第四节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n是指是指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哪些民事权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哪些民

91、事权利的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利的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内国给予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哪些是内国给予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哪些民事权利:二是内国以什么方式给民事权利:二是内国以什么方式给予或限制外国人的民事权利。予或限制外国人的民事权利。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8/10/202411211112222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一)国民待遇一)国民待遇内国赋予外国人以内国国民同等的民内国赋予外国人以内国国民同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如: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如: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

92、起诉、应诉,同中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8/10/202411311112222现代的国民待遇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现代的国民待遇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现代的国民待遇是一种互惠的待遇。、现代的国民待遇是一种互惠的待遇。2、外国人与内国国民享有相同的民、外国人与内国国民享有相同的民事待遇,只是就一般原则而言,并事待遇,只是就一般原则而言,并非在具体民事权利的享有上,外国非在具体民事权利的享有上,外国人与内国人完全一样。如:日本和人与内国人完全一样。如:日本和美国的许多州就规定外国人

93、不得享美国的许多州就规定外国人不得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有土地的所有权。3、各国一般都把国民待遇控制在一定、各国一般都把国民待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的范围。8/10/202411411112222(二)最惠国待遇(二)最惠国待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通常通过条约中的最的优惠待遇。通常通过条约中的最惠国条款给予。惠国条款给予。8/10/202411511112222与国民待遇的区别:与国民待遇的区别:1、规定的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

94、必须、规定的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条约为基础,国民待遇既可在国以条约为基础,国民待遇既可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也可在国际条约中内立法中规定,也可在国际条约中规定。规定。8/10/2024116111122222、待遇标准不同。、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以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最惠国待遇以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的待遇为标准。本国国民的待遇为标准。3、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在一国境内不同外国人处于平使在一国境内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使外国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本国人的民事法

95、人在某些领域与本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律地位平等。8/10/2024117111122224、适用的范围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船舶遇难救助、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船舶遇难救助、知识产权保护、民事诉讼地位等方知识产权保护、民事诉讼地位等方面。最惠国待遇则适用关税与贸易面。最惠国待遇则适用关税与贸易方面。方面。8/10/202411811112222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下列情况不属于最惠国待遇待遇的范下列情况不属于最惠国待遇待遇的范围:围:1、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和优惠;、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和优惠;2、边境或地区贸易中的特权和优惠;、边境或地区贸易中的特权和优惠;3、经

96、济集团内部的特权和优惠。、经济集团内部的特权和优惠。8/10/202411911112222(三)普遍优惠制(三)普遍优惠制(GeneralSystemofPreference)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出口其工业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出口其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应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应给予减免关税的优惠,发达国家向给予减免关税的优惠,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工业制成品或半制发展中国家输出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不需要给予同样优惠。普成品时,不需要给予同样优惠。普惠制有三项原则:惠制有三项原则:8/10/2024120111122221、普遍性。即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普遍性。即所

97、有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2、非歧视性。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非歧视性。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的、无例外地享受到普遍都无歧视的、无例外地享受到普遍的优惠待遇。的优惠待遇。3、非互惠性。即由发达国家单方面给、非互惠性。即由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别的关税减让,予发展中国家以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对等。而不要求对等。8/10/202412111112222(四)不歧视待遇(四)不歧视待遇(Non-discrimination)一国不得把低于内国或第三国自然人、一国不得把低于内国或第三国自然人、法人的权利以及某种限制或禁止措

98、法人的权利以及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适用于另一国的自然人和法人,施适用于另一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一般以条约形式确认。一般以条约形式确认。8/10/202412211112222小结小结自然人作为主体:自然人作为主体:1、国籍、国籍国籍的含国籍的含义义国籍冲突的解决国籍冲突的解决2、住所、住所住住所的含义所的含义住所冲突的解决住所冲突的解决3、民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法人作为主体:法人作为主体:1、法人国籍的确定、法人国籍的确定2、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适用3、外国法人的承认、外国法人的承认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制度:国民待遇

99、、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待遇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待遇8/10/2024123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义?如何解决国籍冲突问题?义?如何解决国籍冲突问题?2、自然人的住所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自然人的住所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义?如何解决住所冲突问题?义?如何解决住所冲突问题?3、法、法人国籍的确定有几种主张?我国是人国籍的确定有几种主张?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规定的?3、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制、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制度的内容如何?度的内容如何?8/10/202412411112222第六

100、章第六章涉外物权涉外物权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国家财产豁免权、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国家财产豁免权、国有化及其补偿等制度。国有化及其补偿等制度。8/10/202412511112222第一节第一节物权的法律冲突及物之所在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及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法原则一、物权的法律冲突一、物权的法律冲突8/10/202412611112222二、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与发展二、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与发展最初只适用于不动产,后来很多国家也将它作为动产最初只适用于不动产,后来很多国家也将它作为动产的法律适用原则。的法律适用原则。各国之所以要普遍采用物之所在地法来解决涉外物权各国之所以要普遍采

101、用物之所在地法来解决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的法律冲突,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一个国家对位于本国境内的物有管辖支配权;、一个国家对位于本国境内的物有管辖支配权;2、只有依物之所在地法作出的判决才能有效地执行;、只有依物之所在地法作出的判决才能有效地执行;3、当事人比较容易理解、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内容,、当事人比较容易理解、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内容,有利于他更好地行使权利;有利于他更好地行使权利;4、物权往往需要登记,只有依物之所在地法才能履、物权往往需要登记,只有依物之所在地法才能履行这样的手续。行这样的手续。5、只有物之所在地法所提供的保护才是最有效的。、只有物之所在地法所提供的

102、保护才是最有效的。8/10/202412711112222(三)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范围(三)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范围1、物权的范围、物权的范围2、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种类和内容3、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4、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5、物权的保护方法、物权的保护方法8/10/202412811112222(四)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四)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1、运输途中的物品、运输途中的物品2、船舶、航空器和其它运输、船舶、航空器和其它运输3、无主土地上的物、无主土地上的物4、外国国家财产、外国国家财产8/10/2024129111122

103、22二、我国的立法和实践二、我国的立法和实践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4条规定:条规定:“不动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土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8/10/2024130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国家财产豁免权国家财产豁免权一、国家财产豁免权的

104、概念和内容一、国家财产豁免权的概念和内容由于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特殊的法由于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特殊的法律地位而享受的特殊待遇,具体要律地位而享受的特殊待遇,具体要求一国对外国国家财产不得采取与求一国对外国国家财产不得采取与该财产所属国尊严不相容的措施。该财产所属国尊严不相容的措施。即,国家财产在任何国家都受到特即,国家财产在任何国家都受到特殊保护,在没有被财产所有国的允殊保护,在没有被财产所有国的允许,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管辖,不能许,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管辖,不能采取扣押、没收、及其他法律措施。采取扣押、没收、及其他法律措施。8/10/202413111112222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财产豁免

105、权的内容1、司法管辖豁免、司法管辖豁免2、诉讼保全豁免、诉讼保全豁免3、强制执行豁免、强制执行豁免8/10/202413211112222二、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限制二、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限制(一)绝对豁免主义(一)绝对豁免主义(二)相对豁免主义(二)相对豁免主义8/10/202413311112222三、我国的立场三、我国的立场民诉法的规定、民诉法的规定、外交特权与豁免条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例第第4条规定、我国条规定、我国1980年参加年参加的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第11条的规定表明我国的立场是:条的规定表明我国的立场是:1、坚持绝对豁免主义;坚持绝对豁免主义;2、承认

106、通过签、承认通过签订协议订协议,国家可以自愿放弃豁免权;国家可以自愿放弃豁免权;3、国有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国有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4、如果、如果外国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对我国财外国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对我国财产强行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保留产强行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保留对该国进行报复的权利。对该国进行报复的权利。5、我国在、我国在外国法院出庭主张豁免权的抗辩,外国法院出庭主张豁免权的抗辩,不得视为接受外国法院管辖。不得视为接受外国法院管辖。8/10/2024134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一、概述一、概

107、述国有化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的所国有化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的所有权法律制度,按照本国经济发展有权法律制度,按照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将私人的某类财产收归国的需要,将私人的某类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措施。有的法律措施。国有化的法律意义:国有化的法律意义:1、国有化改变了所有权的主体。、国有化改变了所有权的主体。8/10/2024135111122222、国有化法令对外国人在内国的财产、国有化法令对外国人在内国的财产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根据是(其法律根据是(1)根据国家主权原则,)根据国家主权原则,每个国家可以根据本国的经济制度每个国家可以根据本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颁布国有化

108、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颁布国有化法令,国有化法令具有属地效力。令,国有化法令具有属地效力。(2)根据国民待遇,外国人与内国)根据国民待遇,外国人与内国国民具有相同的民事待遇,既然内国民具有相同的民事待遇,既然内国国民的的财产要国有化,外国人国国民的的财产要国有化,外国人的财产也应实行国有化。的财产也应实行国有化。8/10/2024136111122223、国有化法令对本国人在外国的财产、国有化法令对本国人在外国的财产具有域外效力。具有域外效力。根据: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根据: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国有化法令既有属地效力,又有的国有化法令既有属地效力,又有属人效力。属人效力。8/10/

109、202413711112222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拒绝承认的的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拒绝承认的理由:理由:1、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保留2、以法院地法将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刑、以法院地法将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刑法法3、“没有被实际占有没有被实际占有”。4、以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以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为由为由5、外国国家没有被承认、外国国家没有被承认8/10/202413811112222二、国有化的补偿问题二、国有化的补偿问题(一)不予补偿(一)不予补偿(二)要求给予(二)要求给予”充分、有效、和即充分、有效、和即时时“的补偿的补偿发达国家的主张发达

110、国家的主张(三)给予适当的、合理的补偿(三)给予适当的、合理的补偿8/10/202413911112222小结小结1、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物之所在地、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范围和例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范围和例外外2、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财产、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限制问题豁免权的限制问题3、国有化的补偿问题、国有化的补偿问题8/10/2024140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物之所、什么是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物之所在地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在地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2、试述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范围和例、试述物之所在地

111、法适用的范围和例外。外。3、什么是国家财产豁免权?我国应对、什么是国家财产豁免权?我国应对国家财产豁免权采取什么立场和态国家财产豁免权采取什么立场和态度?度?4、在国有化补偿问题上,国际上有哪、在国有化补偿问题上,国际上有哪些主张?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些主张?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哪些分歧?哪些分歧?8/10/202414111112222第六章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法律制掌握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度8/10/202414211112222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内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内容知识

112、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的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专有权利。内容内容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是由国家机关依法所确认的一种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所确认的一种权利。利。8/10/2024143111122222、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3、具有严格的地域性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限制。4、是有期限性限制的权利、是有期限性限制的权利8/10/2024144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一、专利权的概述一、专利权的概述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合专利

113、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合法受让人对发明人的发明成果在一法受让人对发明人的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定年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1、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取得(1)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2)先使用原则)先使用原则8/10/2024145111122222、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取得专利权的条件、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8/10/2024146111122221990年11月19日,香港某电话公司向我国专利局申请HA73550型电话机外观设计专利,经专利局核准。1992年8月2日,中国某市有线电厂收

114、到香港某电话公司的一封信函。信函中称:你厂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本公司已在中国专利局获得专利权的HA73550型电话机外观设计专利,为此,本公司要求你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某市有线电厂收到该函后,给香港某电话公司回了一封信,承认其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与香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相近似,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香港某公司收到回信后,立即向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有线电厂停止生产、销售HA90电话机,撤销其从邮电部申请到的电话机入网许可证,赔偿该公司损失100万元人民币。8/10/202414711112222二

115、、国内立法中关于外二、国内立法中关于外国在内国申请取得专利国在内国申请取得专利权的问题权的问题8/10/202414811112222(一)无条件的国民待遇(一)无条件的国民待遇(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即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专即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专利享有与本国人同样的权利。这种利享有与本国人同样的权利。这种待遇又可分为:根据对等原则给予待遇又可分为:根据对等原则给予国民待遇。国民待遇。2、根据国际条约给予国、根据国际条约给予国民待遇。民待遇。3、根据住所或营业所的情、根据住所或营业所的情况给予国民待遇。况给予国民待遇。8/10/20241491111222

116、2三、我国专利法关于涉外专利方面的三、我国专利法关于涉外专利方面的规定规定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等在中国申请专利,国人、外国企业等在中国申请专利,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的条约或互惠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的条约或互惠原则,根据中国专利法办理,外国原则,根据中国专利法办理,外国人的一切专利事务应委托中国专利人的一切专利事务应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机构进行。2、中国单位或个人、中国单位或个人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应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请专利,应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经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代理

117、经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机构办理。3、外国人申请专利,可、外国人申请专利,可依条约或互惠享有优先权依条约或互惠享有优先权。8/10/202415011112222四、保护专利权的国际条约四、保护专利权的国际条约(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2、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3、强制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4、专利独立原则、专利独立原则8/10/202415111112222(二)专利合作条约(二)专利合作条约简化了专利的国际申请手续。简化了专利的国际申请手续。8/10/2024152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商标权的国际保护商标权

118、的国际保护一、商标权的法律规定一、商标权的法律规定(一)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权的取得1、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2、先使用原则、先使用原则(二)商标权的客体、禁止使用的名(二)商标权的客体、禁止使用的名称和标记。称和标记。(三)商标注册的强制性(三)商标注册的强制性(四)商标权的期限(四)商标权的期限8/10/202415311112222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有关商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有关商标权国际保护的原则标权国际保护的原则(一)国民待遇(一)国民待遇(二)商标注册优先权(二)商标注册优先权(三)在确认各成员国独立原则的基(三)在确认各成员国独立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对侵犯他人商标

119、权的础上,规定了对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制裁措施。公约第六条规定:一个制裁措施。公约第六条规定:一个商标如已为他人所有,并受巴黎公商标如已为他人所有,并受巴黎公约保护,该成员国有权拒绝他人在约保护,该成员国有权拒绝他人在行申请注册。如对于伪造、模仿或行申请注册。如对于伪造、模仿或翻译已在某成员国已经驰名商标,翻译已在某成员国已经驰名商标,该成员国可以依职权,也可依有关该成员国可以依职权,也可依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取消注册。并禁止当事人的请求,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类假冒的商标。使用这类假冒的商标。8/10/202415411112222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商标注册的

120、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国际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协定成员国的国民或、申请人必须是协定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成员国里有工商营业所。者在成员国里有工商营业所。2、申请人必须在其所属国进行了商标、申请人必须在其所属国进行了商标注册。注册。申请注册的手续:申请注册的手续:作用:简化商标国际注册的手续。作用:简化商标国际注册的手续。8/10/202415511112222第四节第四节著作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一、一、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约(一)公约确立的原则(一)公约确立的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3

121、、独立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4、最底限度保护原则、最底限度保护原则8/10/202415611112222(二)实质性条款(二)实质性条款1、受保护的作品、受保护的作品2、作者的专有权利、作者的专有权利(1)复制权)复制权(2)翻译权)翻译权(3)表演权)表演权(4)广播权)广播权(5)改编权)改编权8/10/202415711112222(三)(三)3、作者的精神权利、作者的精神权利作者的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仍保作者的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仍保留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并享留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并享有反对对其作品进行任何歪曲、割有反对对其作品进行任何歪曲、割裂或其他更改,或有损其声誉的

122、权裂或其他更改,或有损其声誉的权利。精神权利包括下列三种:(利。精神权利包括下列三种:(1)出版权(出版权(2)确定作者身份权()确定作者身份权(3)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8/10/202415811112222(四)版权保护期限(四)版权保护期限规定了最低保护期限规定了最低保护期限8/10/202415911112222二、二、世界版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下签定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下签定的公约所确立的主要原则:公约所确立的主要原则:8/10/2024160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保护工业产权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确定确定了哪些原则?了哪

123、些原则?2、中国人到外国申请专利和外国人在、中国人到外国申请专利和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我国在法律上有什中国申请专利,我国在法律上有什么要求?么要求?3、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么?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要内容是什么?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与世界版权世界版权公约公约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8/10/202416111112222第七章第七章债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债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懂得掌

124、握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懂得处理涉外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的处理涉外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的法律冲突问题法律冲突问题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一、债的概念一、债的概念二、债的分类二、债的分类8/10/202416211112222非合同之债通过冲突规范调整一般合同之债有大量的统一实体规范调整对外贸易合同之债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8/10/202416311112222第一节第一节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一、涉外合同之债的概念一、涉外合同之债的概念1、具有涉外因素、具有涉外因素2、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者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者营业所分处两个不同的国家业所分处两个不

125、同的国家二、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整体法和分二、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整体法和分割法割法(一)整体法(一)整体法(二)分割法(二)分割法8/10/202416411112222二、合同准据法确定的方法二、合同准据法确定的方法(一)意思自治原则一)意思自治原则1、概念、概念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意思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自由选择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表示自由选择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法律选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意思自治原则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除了它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除了它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优点外,还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优点外,还有更

126、为深刻的原因:有更为深刻的原因:资本主义自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发展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由经济的发展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生提供了社会基础;当时盛行的当时盛行的平等、自由思想为意思自治原则的平等、自由思想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私法上的私法上的契约自由和私法自治原则必然要求契约自由和私法自治原则必然要求法律适用领域有与之配套的制度,法律适用领域有与之配套的制度,这就使意思自治原则应运而生。这就使意思自治原则应运而生。8/10/2024165111122222、意思自治原则的具、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运用体运用(1)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8/

127、10/202416611112222(2)当事人选择法律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的范围(3)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限制)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限制P2368/10/202416711112222(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合同准据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法的确定国际上大致有以下主张:国际上大致有以下主张:8/10/2024168111122221、采用固定的客观标志明确规定合同、采用固定的客观标志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准据法2、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当事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当事人可能选择的法律。可能选择的法律。3、以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以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为合同的准据法。为

128、合同的准据法。确定最密切联系法律的方法:(确定最密切联系法律的方法:(1)美)美国的国的“合同要素分析法合同要素分析法”。(。(2)大)大陆法系国家的陆法系国家的”特征履行特征履行“说说8/10/202416911112222三、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三、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在采用整体法的国家,合同的准据法在采用整体法的国家,合同的准据法适用于涉外合同的一切法律冲突。适用于涉外合同的一切法律冲突。采用分割制的国家,其合同准据法的采用分割制的国家,其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合同的各个方面的法适用范围以及合同的各个方面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如下:律适用的规定如下:缔约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兼行为地缔约能力适

129、用当事人属人法兼行为地法,合同的形式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法,合同的形式适用合同缔结地法,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释大多数国家都适履行、合同的解释大多数国家都适用合同的准据法。用合同的准据法。8/10/202417011112222四、我国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四、我国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规定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5条、条、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26条。条。1、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用的法律。8/10/202417111112222(1)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和范围。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和范围

130、。关于当事人应于何时选择法律的问题,关于当事人应于何时选择法律的问题,解答解答采取了相当宽松和灵活的采取了相当宽松和灵活的规定,指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规定,指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在发生争议后,甚至在人民法或者在发生争议后,甚至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都可以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都可以作出选择。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指作出选择。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指实体法实体法.(2)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对于法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对于法律选择的方式,律选择的方式,解答解答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必须是明示的,从而排除了默示选必须是明示的,从而排除了默示选择的方式。择的方式。8/10/2024172111

131、12222(3)准据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准据法的适用范围。根据解答解答,凡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凡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属合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属合同争议。据此可以认为,当事人协同争议。据此可以认为,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除不适用于合同的议选择的法律,除不适用于合同的形式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外,其适形式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外,其适用范围包括其他所有方面。用范围包括其他所有方面。8/10/202

132、4173111122222、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3、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我国法律。源合同适用我国法律。8/10/2024174111122224、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规定。5、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

133、例。8/10/2024175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含义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含义二、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之债的新二、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之债的新发展发展(一)侵权行为之债涉及的问题,范(一)侵权行为之债涉及的问题,范围扩大了。围扩大了。1、交通事故、交通事故2、油污损害、油污损害3、产品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产品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4、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8/10/202417611112222(二)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也发生了(二)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大变化(三)损害赔偿与社会

134、保险结合在一(三)损害赔偿与社会保险结合在一起起8/10/202417711112222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一)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理由是理由是:1、有利于保护侵权行为地的公共利益。、有利于保护侵权行为地的公共利益。因为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发生一般都因为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发生一般都给当地的社会秩序或社会利益带来一定的危害,给当地的社会秩序或社会利益带来一定的危害,如果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则能够籍此对违法行为如果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则能够籍此对违法行为实行适当的制裁,对当地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加实行适当的制裁,对当地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加以维护。

135、以维护。8/10/2024178111122222、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期、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期待。因为侵权行为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待。因为侵权行为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能引起民事债务的事件,从对引起一种能引起民事债务的事件,从对引起事件的当事人实行制裁的角度来看,唯事件的当事人实行制裁的角度来看,唯有侵权行为地法是他所能预见的,因此有侵权行为地法是他所能预见的,因此适用这一法律才会对他起到法律应有的适用这一法律才会对他起到法律应有的作用,从受害人来看,他一旦进入了某作用,从受害人来看,他一旦进入了某一个国家,他就将自己置于该国家所有一个国家,他就将自己置于该国家所有的风险和利益之

136、下,这种风险包括潜在的风险和利益之下,这种风险包括潜在的侵权行为在内,而这种利益也应包括的侵权行为在内,而这种利益也应包括对给他造成的损害用法律的方式加以的对给他造成的损害用法律的方式加以的保护。保护。8/10/2024179111122223、是从法院的角度来看,侵权行为地、是从法院的角度来看,侵权行为地法具有明确、简易的特点,也可以减法具有明确、简易的特点,也可以减少由于适用法院地法可能带来的挑少由于适用法院地法可能带来的挑选法院的现象。选法院的现象。 4、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的产生是由于加害人违反了行为地的产生是由于加害人违反了行为地的法律或社会公共秩序而引起的,的法律或社会公共秩

137、序而引起的,因此,它与侵权行为地法律有着密因此,它与侵权行为地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切的联系。8/10/2024180111122222、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当加害行为地和损害结果地不一致时,当加害行为地和损害结果地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地,国际上有应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地,国际上有以下不同主张:以下不同主张:8/10/202418111112222(1)加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加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2)损害结果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3)由受害人选择)由受害人选择8/10/2024182111122222、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限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限制(1

138、)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家有住所,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所地法8/10/202418311112222(2)有些国家对侵权行为的)有些国家对侵权行为的构成和赔偿金额还要重叠适用法院地构成和赔偿金额还要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如德国法。如德国民法施行法民法施行法第第12条条“对于德国人关于其在外国所为的对于德国人关于其在外国所为的不法行为,不得为大于德国法所认不法行为,不得为大于德国法所认许的请求。许的请求。”8/10/202418411112222(二)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二)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的国家的

139、法律最密切联系因素:加害行为地、损害最密切联系因素:加害行为地、损害发生地、当事人住所地、居所地、发生地、当事人住所地、居所地、国籍地、公司登记地和营业地、当国籍地、公司登记地和营业地、当事人各种关系的集中地事人各种关系的集中地8/10/202418511112222三、我国关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三、我国关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规定规定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6条及其司法解释条及其司法解释第第187条。包含三个内容:条。包含三个内容:(一)把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作为一(一)把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另说明,侵权行为项基本原则。另说明,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地包括侵权行为实

140、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时,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时,由法院选择。由法院选择。8/10/202418611112222(二)如果当事人有相同国籍(二)如果当事人有相同国籍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也可以适用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三)在我国境外发生的行为是否构(三)在我国境外发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要重叠适用侵权行为成侵权行为,要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我国法律。地法和我国法律。8/10/202418711112222四、几种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之债四、几种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之债(一)海上侵权行为(一)海上侵权行为1、发生在领

141、海内、发生在领海内2、发生在公海上、发生在公海上(二)空中侵权行为(二)空中侵权行为韩国一航空公司韩国一航空公司飞机在上海发生空难,飞机上有中、飞机在上海发生空难,飞机上有中、日、美、韩、印等国乘客,毁坏了日、美、韩、印等国乘客,毁坏了上海一片正在开发的房产上海一片正在开发的房产1、发生在航空器内,如在无主土地上、发生在航空器内,如在无主土地上空或公海上空发生,依登记国法。空或公海上空发生,依登记国法。如在一国领空发生,适用一般侵权如在一国领空发生,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8/10/2024188111122222、航空器相撞。在公空发生,如同属、航空器相撞。在公空

142、发生,如同属一国,适用其登记国法,分属不同国一国,适用其登记国法,分属不同国家的,依法院地法。家的,依法院地法。3、航空器坠毁对地面上的人身和财产、航空器坠毁对地面上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适用造成损失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对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因航空器事故对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因航空器事故使旅客受到伤亡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使旅客受到伤亡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侵权行为,目前主要适用国际公约侵权行为,目前主要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的规定。P2868/10/202418911112222(三)产品责任(三)产品责任8/10/202419011112222一个美国小孩在玩从中

143、国进口的鞭炮一个美国小孩在玩从中国进口的鞭炮时炸伤眼睛,其母亲向美国起诉中国时炸伤眼睛,其母亲向美国起诉中国制造商制造商)大多数国家对法律适用没有作出专门大多数国家对法律适用没有作出专门的规定,一般依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规定,一般依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的法律适用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目前国际上出现一些新的规定和趋目前国际上出现一些新的规定和趋势主要有:势主要有:1、适用法院地法、适用法院地法2、由原告选择适用法律、由原告选择适用法律3、1973年在海牙订立的年在海牙订立的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的规定。8/10/202419111112222思

144、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意思自治原则?、什么是意思自治原则?2、什么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应如何运、什么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应如何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用最密切联系原则?3、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题是如何规定的?4、侵权行为的准据法如何确定?我国、侵权行为的准据法如何确定?我国立法是如何规定的?立法是如何规定的?8/10/202419211112222第十章第十章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原则。掌握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原则。8/10/202419311112222第一节第一节结婚结

145、婚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及其法律适用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及其法律适用(一)结婚的实质要件(一)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和是指结婚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和必须排除的条件。必须排除的条件。8/10/202419411112222(二)法律适用(二)法律适用1、适用婚姻举行地法、适用婚姻举行地法以美国为代表。以美国为代表。2、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英国、英联邦国家等采用。英国、英联邦国家等采用。3、适用当事人本国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1)适用当事人一方本国法)适用当事人一方本国法(2)适用当事人双方各自本国法。)适用当事人双方各自本国法。8/10/20241951111

146、2222二、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二、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一)形式要件(一)形式要件是指成立合法婚姻的方式。主要有民是指成立合法婚姻的方式。主要有民事登记和宗教仪式。事登记和宗教仪式。(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1、依举行地法、依举行地法2、依本国法、依本国法3、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领事婚姻,可以按照领事婚姻方式。即结婚双方当事人经驻在国方式。即结婚双方当事人经驻在国同意,到其本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同意,到其本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都记手续,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都适用派遣国的法律。适用派遣国的法律。8/10/20241961111222

147、2三、我国涉外结婚的立法和实践三、我国涉外结婚的立法和实践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7条:中国公民和条: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涉外结婚在实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涉外结婚在实践中可分为以下情况来处理:践中可分为以下情况来处理: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应、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应适用我国法律,包括实质要件和形适用我国法律,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式要件。2、在中国境内,外国人之间结婚,适、在中国境内,外国人之间结婚,适用我国法律。如果双方当事人同属用我国法律。如果双方当事人同属一国国籍,且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一国国籍,且该

148、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可以到其本国驻我国使领或互惠,可以到其本国驻我国使领馆办理领事婚姻。馆办理领事婚姻。8/10/2024197111122223、在中国境外,中国公民同、在中国境外,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外国人结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都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都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4、双方都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结、双方都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结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可适用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可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如果今后要回婚姻缔结地法律,但如果今后要回国定居的,不能违背我国法律的基国定居的,不能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本原则。8/10/2024198111122

149、22在我国境外,外国人之间的结在我国境外,外国人之间的结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若符合婚婚,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若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我国予以承认。姻缔结地法律,我国予以承认。8/10/202419911112222第二节离婚第二节离婚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一)由当事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一)由当事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二)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二)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权。二、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二、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一)适用当事人本国法。(一)适用当事人本国法。(二)适用法院地法(二)适用法院地法(三)同时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和法院(三)同时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和法院地法

150、地法8/10/202420011112222三、我国对离婚案件的处理三、我国对离婚案件的处理(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22条条(二)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二)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7条条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应适用我国法律应适用我国法律2、中国公民同境外外国人离婚,向我、中国公民同境外外国人离婚,向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予受理并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予受理并按我国法律处理。按我国法律处理。8/10/2024201111122223、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

151、、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公民和华侨或双方都是华侨,在外国公民和华侨或双方都是华侨,在外国法院起诉离婚,由外国法院依该国法院起诉离婚,由外国法院依该国法律判决的,如该国与我国存在条法律判决的,如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且该判决不违反我国社约或互惠,且该判决不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可予以承认。会公共利益,我国可予以承认。如果双方都是华侨,且该国同我国存如果双方都是华侨,且该国同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可到我国驻该国使在条约或互惠,可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领馆办理离婚手续。8/10/2024202111122224、双方都是外国人,在外国根据、双方都是外国人,在外国根据外国法律离婚,我国

152、一概予以承认外国法律离婚,我国一概予以承认8/10/2024203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收养收养一、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一、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收养的实质要件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收养的实质要件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收养是否需被收养人自人的年龄、收养是否需被收养人自愿等。国际上大致有以下主张:愿等。国际上大致有以下主张:1、适用收养人属人法适用收养人属人法2、适用被收养人属人法、适用被收养人属人法3、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属人法、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属人法4、适用法院地法。、适用法院地法。二、收养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二、收养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依依“场所支配行为场所支配行为”

153、原则,适用收养原则,适用收养成立地法。成立地法。8/10/202420411112222我国对收养问题的规定我国对收养问题的规定1991年我国颁布的年我国颁布的收养法收养法第第20条条和和1998年的年的收养法收养法第第21条规定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国公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

154、或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证机关或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认证,该收养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认证,该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起成立。”8/10/202420511112222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外国人在中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第第三条规定:三条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的规定,并不得

155、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国的法律。这表明,外国人在我住国的法律。这表明,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要重叠适用我国收养国收养子女,要重叠适用我国收养法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法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8/10/2024206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试述国际上关于结婚的法律适用。、试述国际上关于结婚的法律适用。2、简述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的立、简述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的立法和实践。法和实践。3、国际上关于涉外离婚案件主要采用、国际上关于涉外离婚案件主要采用哪些法律适用原则?我国对涉外离哪些法律适用原则?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是婚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如

156、何规定的?4、我国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问题是、我国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规定的?8/10/202420711112222第十一章涉外继承第十一章涉外继承第一节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第一节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一、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和区别制。一、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和区别制。(一)同一制(一)同一制把遗产看作一个整体,不分动产和不把遗产看作一个整体,不分动产和不动产,适用同一法律适用原则。动产,适用同一法律适用原则。(二)区别制(二)区别制把遗产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把遗产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8/10/202420811112222二、涉外

157、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一)适用遗产所在地法(一)适用遗产所在地法(二)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二)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三)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三)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四)动产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四)动产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8/10/2024209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一、遗嘱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一、遗嘱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一)适用立遗嘱人本国法(一)适用立遗嘱人本国法(二)适用立遗嘱人住所地法(二)适用立遗嘱人住所地法(三)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三)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

158、所在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8/10/202421011112222二、遗嘱的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二、遗嘱的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传统的国际私法根据传统的国际私法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以立遗嘱地法为遗嘱形的原则,以立遗嘱地法为遗嘱形式要件的准据法。目前,遗嘱形式式要件的准据法。目前,遗嘱形式要件的准据法的确定正向多元化的要件的准据法的确定正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如方向发展。如1961年有关遗嘱方式年有关遗嘱方式法律冲突的海牙公约规定,只要符法律冲突的海牙公约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法律之一,遗嘱的方式均为合下列法律之一,遗嘱的方式均为有效:有效:1、行为地法;、行为地法;2、立遗嘱人、

159、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3、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住地法;4、不动产依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依不动产所在地法。法。8/10/2024211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无人继承财产无人继承财产一、国家以特殊的继承人的资格取得一、国家以特殊的继承人的资格取得无人继承财产无人继承财产二、国家以先占权取得无人继承财产二、国家以先占权取得无人继承财产8/10/202421211112222我国对涉外继承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对涉外继承的立法和实践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继承法继承法第第36条。条。民法通则民

160、法通则第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不动产所在地法。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能否采用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能否采用反致?二是能否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反致?二是能否采用公共秩序保留?8/10/202421311112222二、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二、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可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没有规定。可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处理。用处理。8/10/202421411112222三、无人继承财产三、无人继承财产外国人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如我外国人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如我国与死者的所属

161、国有条约规定的,国与死者的所属国有条约规定的,按条约。无条约的收归国有。按条约。无条约的收归国有。8/10/2024215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同一制和区别制?、什么是同一制和区别制?2、国际上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国际上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的确定有哪些主张?我国是如何规的确定有哪些主张?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定的?3、国际上关于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国际上关于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我要件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如何解决?国如何解决?4、国际上对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有哪、国际上对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有哪些主张?我国是如何处理的?些主张?我国是如何处

162、理的?8/10/202421611112222第十一章第十一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国际民事诉讼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制度,学会运用处理涉的基本法律制度,学会运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外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第一节第一节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也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一国法院也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各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专门程种民事诉讼活动必

163、须遵守的专门程序。序。8/10/2024217111122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条、238条的规定,我国法院适用程序性条的规定,我国法院适用程序性规范的顺序是:第一,在我国缔结规范的顺序是:第一,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立法规定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立法规定不同的情况下,首先适用国际条约不同的情况下,首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只有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的规定,只有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没有国际条约规定,除外。第二,没有国际条约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第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第三,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三,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

16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都没有专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都没有专门规定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其门规定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其他各编的一般规定。应该明确的是,他各编的一般规定。应该明确的是,只有国际条约中有关国际民事诉讼只有国际条约中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的规范和国内法中有关涉外民事诉的规范和国内法中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才属于国际民事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才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范畴。诉讼程序规范的范畴。8/10/202421811112222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内民事诉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讼程序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适用范围不同2、基本原则不同、基本原则不同3、判决的

165、执行不同、判决的执行不同4、法律渊源不同、法律渊源不同8/10/202421911112222第二节第二节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一、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意义一、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意义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审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权限。意义: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权限。意义:1、是各国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是各国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2、管辖权直接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管辖权直接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在确定涉外案件管辖权时应明确:在确定涉外案件管辖权时应明确:1、一国除因参加国际条约或国际法的一国除因参加国际条约或国际法的惯例而承担有关

166、管辖权的义务外,惯例而承担有关管辖权的义务外,国际法上没有对各国行使涉外民事国际法上没有对各国行使涉外民事管辖权作出限制,一国对某类涉外管辖权作出限制,一国对某类涉外民事案件是否行使管辖权,完全属民事案件是否行使管辖权,完全属于该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于该国主权范围内的事。8/10/2024220111122222、国际社会的发展需要各国法律制度的国际社会的发展需要各国法律制度的协调。事实上,各国在法律制度上协调。事实上,各国在法律制度上也形成了许多相同和近似之处。也形成了许多相同和近似之处。8/10/202422111112222二、各国立法中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管二、各国立法中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管辖

167、权的规定辖权的规定(一)普通管辖(一)普通管辖1、以被告住所地、居所地为标志确定、以被告住所地、居所地为标志确定管辖权。管辖权。2、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志来确定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志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的管辖权3、“有效管辖原则有效管辖原则”。一国法院作出。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只要能有效执行,该国法院的判决只要能有效执行,该国法院对案件就有管辖权。对案件就有管辖权。8/10/202422211112222(二)专属管辖(二)专属管辖一国规定专门属于它拥有的管辖权。一国规定专门属于它拥有的管辖权。专属管辖是针对竞争管辖而言。所专属管辖是针对竞争管辖而言。所谓竞争管辖是专属管辖以外的各种谓竞争管辖是

168、专属管辖以外的各种法定管辖,各国在规定自己有管辖法定管辖,各国在规定自己有管辖权的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同类权的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同类案件的管辖。而专属管辖则是排除案件的管辖。而专属管辖则是排除其他国家管辖权的管辖。其他国家管辖权的管辖。8/10/202422311112222(三)协议管辖(三)协议管辖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确定法院的管辖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协议管辖应注意下列问题:权。协议管辖应注意下列问题:1、协议管辖的范围一般为合同、财产协议管辖的范围一般为合同、财产权益等商事纠纷。关于人的身份、权益等商事纠纷。关于人的身份、能力、家庭关系是不允许当事人协能力、家庭关系是

169、不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的。议选择法院的。2、协议管辖须用书面形式。、协议管辖须用书面形式。3、选择的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的联系。、选择的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的联系。4、协议管辖可以改变属地管辖和属人、协议管辖可以改变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但违反专属管辖的协议管辖管辖,但违反专属管辖的协议管辖约定无效。约定无效。5、只能协议选择一审法院。、只能协议选择一审法院。6、协议管辖权的确定应是当事人平等、协议管辖权的确定应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协商的结果。8/10/202422411112222默示协议管辖默示协议管辖在接到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后,原本对在接到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后,原本对争议无管辖权的法院因另一

170、方当事争议无管辖权的法院因另一方当事人以被告身份答辩而视其同意了该人以被告身份答辩而视其同意了该法院的管辖权。各国都承认这种默法院的管辖权。各国都承认这种默示协议管辖。但应与示协议管辖。但应与“特别出庭特别出庭”制度相区别。制度相区别。“特别出庭特别出庭”是指被是指被告出庭的目的不是就争议的实质问告出庭的目的不是就争议的实质问题进行辩论,而是针对法院的管辖题进行辩论,而是针对法院的管辖错误提出异议,要求将争议移交给错误提出异议,要求将争议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为了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为了要求解除扣押而出庭的。这种出庭不求解除扣押而出庭的。这种出庭不得视为被告已接受该法院的管辖。得

171、视为被告已接受该法院的管辖。8/10/202422511112222还有一种情况应注意:还有一种情况应注意:如被告既对管辖提出异议,又对争议如被告既对管辖提出异议,又对争议实质问题提出答辩,能否视为已默实质问题提出答辩,能否视为已默示同意管辖?示同意管辖?8/10/202422611112222二、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二、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一)属地管辖(一)属地管辖(二)专属管辖(二)专属管辖(三)协议管辖(三)协议管辖8/10/202422711112222三、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及其三、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法解决方法(一)国际民事诉讼管

172、辖权冲突的一)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产生产生(二)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方法(二)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方法1、通过缔结国际条约和双边条约、通过缔结国际条约和双边条约防止管辖权冲突。防止管辖权冲突。2、通过国内立法解决管辖权冲突。、通过国内立法解决管辖权冲突。(1)尊重他国主权原则。尊重他国主权原则。8/10/202422811112222(2)承认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承认当事人的协议管辖。(3)采取一事不再理原则。采取一事不再理原则。(4)采取不方便法院原则。采取不方便法院原则。不方便法院是指一国法院根不方便法院是指一国法院根据内国法或国际条约,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享有管据内国法或国际条约,对某一涉外民事

173、案件享有管辖权,但因其本身审理该案非常不方便或不公平而辖权,但因其本身审理该案非常不方便或不公平而拒绝行使管辖权,使当事人在另一个更为方便的法拒绝行使管辖权,使当事人在另一个更为方便的法院进行诉讼的制度。院进行诉讼的制度。8/10/202422911112222确认不方便法院时应考虑下确认不方便法院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列因素:A、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是否对当事人不、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是否对当事人不方便。方便。B、当事人的住所。当原告为法、当事人的住所。当原告为法院地的居民时,受诉法院一般很少以不院地的居民时,受诉法院一般很少以不方便法院的理由驳回诉讼,旨在保护本方便法院的理由驳回诉讼,旨在保护本地

174、居民。地居民。C、证据所在地,以及获取这、证据所在地,以及获取这种证据的程序、时间和费用。种证据的程序、时间和费用。D、期间、期间的长短。的长短。E、送达的简繁。、送达的简繁。F、对应适用、对应适用的准据法,本国法院是否熟悉,是否能的准据法,本国法院是否熟悉,是否能够及时查明。够及时查明。G、法院地判决判决被承、法院地判决判决被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同时还应考虑案件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同时还应考虑案件是否涉及本国的公共秩序等。是否涉及本国的公共秩序等。8/10/202423011112222不方便法院原则,一般需要被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要求举证证明存在另一个更方便的法院,法院在考察上述因素后,可以

175、裁定中止诉讼。 此原则的意义在于,谋求当事人诉讼方便和法院审判方便之统一,防止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冲突,促成国际民事司法合作(一个不方便法院作出的判决往往很难得到有关国家的承认和执行。8/10/202423111112222第三节第三节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一、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一、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有条件的国民待有条件的国民待遇遇二、诉讼费用担保制度二、诉讼费用担保制度外国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时,须依照法律规定预先提供外国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时,须依照法律规定预先提供一定的金钱或实物作为担保,以防止其败诉时逃避交纳一定的金钱或实物作为担保,以防止其败诉时逃避

176、交纳诉讼费用义务的一种制度。诉讼费用义务的一种制度。三、诉讼代理制度三、诉讼代理制度法院地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领事代理。法院地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领事代理。8/10/202423211112222六、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一)国家财产豁免权的概念和内容一)国家财产豁免权的概念和内容 1、概念、概念 由于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特殊的法律地由于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特殊的法律地位而享受的特殊待遇,具体要求一国对外国国家财产位而享受的特殊待遇,具体要求一国对外国国家财产不得采取与该财产所属国尊严不相容的措施。即,国不得采取与该财产所属国尊严不相容的措施。即,国家财产在任何国家都受到特殊保护,在没有

177、被财产所家财产在任何国家都受到特殊保护,在没有被财产所有国的允许,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管辖,不能采取扣押、有国的允许,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管辖,不能采取扣押、没收、及其他法律措施。没收、及其他法律措施。 2、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 (1)司法管辖豁免)司法管辖豁免 ( 2)诉讼保全豁免)诉讼保全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强制执行豁免8/10/202423311112222(二)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限制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限制1、绝对豁免主义、绝对豁免主义2、相对豁免主义、相对豁免主义8/10/202423411112222(三)我国的立场我国的立场民诉法的规定、民诉法的规定、外交特权与豁免

178、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第4条规定、我国条规定、我国1980年参加的年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事责任公约第第11条的规定表明我国的立场是:条的规定表明我国的立场是:1、坚持绝对豁免主义;、坚持绝对豁免主义;2、承认通过签订协议、承认通过签订协议,国家可以自愿放弃豁免权;国家可以自愿放弃豁免权;3、国有企业是具、国有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4、如果外国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对我国财产、如果外国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对我国财产强行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保留对该国进行报强行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保留对该国进行报复的权利。复的权利

179、。5、我国在外国法院出庭主张豁免、我国在外国法院出庭主张豁免权的抗辩,不得视为接受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抗辩,不得视为接受外国法院管辖。8/10/202423511112222第四节第四节司法协助司法协助一、司法协助的概念和内容一、司法协助的概念和内容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行为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行为的活动,包括诉讼文书送达、传询证人、调查取证以的活动,包括诉讼文书送达、传询证人、调查取证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及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二、涉外文书的送达二、涉外文书的送达(一)涉外文书送达的概念(一)涉外文书送

180、达的概念(二)送达方式(二)送达方式1、外交途径、外交途径2、中央机关送达中央机关送达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司法协助协定中,我国一般指定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司法协助协定中,我国一般指定司法部为我方的中央机关。司法部为我方的中央机关。8/10/2024236111122223、领事途径送达、领事途径送达n其过程为:受案法院将委托书其过程为:受案法院将委托书u送给本国驻被请求国的领事;送给本国驻被请求国的领事;2、该领事把委托书转交给被请求国该领事把委托书转交给被请求国的管辖法院或当事人。从目前的的管辖法院或当事人。从目前的国际实践看,多数国家在互惠的国际实践看,多数国家在互惠的基础上允许外国领事馆

181、向本国公基础上允许外国领事馆向本国公民直接送达文书,但禁止向该国民直接送达文书,但禁止向该国公民以外的人直接送达。如需要公民以外的人直接送达。如需要通过领事途径向本国公民以外的通过领事途径向本国公民以外的人送达,文件发出国可利用领事人送达,文件发出国可利用领事途径将文书送交其驻在国的指定途径将文书送交其驻在国的指定机关,委托其代为送达。以条约机关,委托其代为送达。以条约为基础。为基础。8/10/2024237111122224、法院送达、法院送达请求国法院将需要送达的文书直接交请求国法院将需要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给被请求国主管法院并由其送达给给被请求国主管法院并由其送达给当事人。须以条约为基础。当

182、事人。须以条约为基础。8/10/2024238111122225、不通过司法协助的送达方式、不通过司法协助的送达方式即不需要外国司法机关协助送达的即不需要外国司法机关协助送达的方式。方式。(1)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我国规定,如果受送达人在中国专我国规定,如果受送达人在中国专门为接受法律文书指定了某个代门为接受法律文书指定了某个代理人,则向该代理人送达即视为理人,则向该代理人送达即视为向受送达人送达。向受送达人送达。(2)向代表)向代表机构送达。机构送达。8/10/202423911112222三、调取域外证据三、

183、调取域外证据(一)通过司法协助取证(一)通过司法协助取证根据根据海牙取证公约海牙取证公约,通过司法协助进行,通过司法协助进行域外取证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域外取证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首先由审理或将要审理有关案件的法院、首先由审理或将要审理有关案件的法院制作请求书,请求有关的外国法院代为调制作请求书,请求有关的外国法院代为调查取证。查取证。2、请求书应直接交给被请求国为此目的而、请求书应直接交给被请求国为此目的而指定的中央机关,由其转交给具体执行请指定的中央机关,由其转交给具体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关于取证应依据的准据法,求的主管机关。关于取证应依据的准据法,为取证法院地的法律,该法院也可请

184、求法为取证法院地的法律,该法院也可请求法院要求的特殊方式取证。院要求的特殊方式取证。8/10/202424011112222(二)通过外交官、领事人员或特派(二)通过外交官、领事人员或特派员取证员取证!、外交官或领事人员取证、外交官或领事人员取证由一国驻外国的外交官或领事人员直接向居留在由一国驻外国的外交官或领事人员直接向居留在该国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取证。但如对本国侨民该国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取证。但如对本国侨民以外任何其他人的取证,必须得到该取证人所在以外任何其他人的取证,必须得到该取证人所在国主管机关的许可,并且遵守主管机关许可时规国主管机关的许可,并且遵守主管机关许可时规定的条件。定的条件

185、。2、特派员取证、特派员取证受诉法院的特派员,在法院的授权下,代表法院受诉法院的特派员,在法院的授权下,代表法院调查取证。是普通法系中的一种制度。调查取证。是普通法系中的一种制度。8/10/202424111112222(三)我国关于涉外取证的规定(三)我国关于涉外取证的规定1、涉外调查取证的前提是我国与有关国家之间缔结了有、涉外调查取证的前提是我国与有关国家之间缔结了有关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存在互惠关系。关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存在互惠关系。2、我国允许外国驻华使领馆向在我国境内的该国侨民直、我国允许外国驻华使领馆向在我国境内的该国侨民直接调查取证。但这种取证行为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也接调查取证。但

186、这种取证行为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也不许采取强制措施。不许采取强制措施。3、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如要在我国境内向其本国侨民以、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如要在我国境内向其本国侨民以外的其他人调查取证,须征得我国主管机关的许可。外的其他人调查取证,须征得我国主管机关的许可。4、在我国境内调查取证,原则上应适用我国法律关于调、在我国境内调查取证,原则上应适用我国法律关于调查取证的规定。但如请求国法院要求按其本国法的特查取证的规定。但如请求国法院要求按其本国法的特殊规定取证时,我国法院应审查该外国法的适用是否殊规定取证时,我国法院应审查该外国法的适用是否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如其仅仅是一些形式性或技术违反我国的公共

187、秩序,如其仅仅是一些形式性或技术性的要求,并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则可考虑性的要求,并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则可考虑适用该外国法的特殊规定。适用该外国法的特殊规定。8/10/202424211112222(3)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如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我国如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我国法院可以直接将法律文书邮寄给被法院可以直接将法律文书邮寄给被送达人。我国在加入送达人。我国在加入海牙送达公海牙送达公约约时,对邮寄送达方式作了保留。时,对邮寄送达方式作了保留。(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三)关于域外送达文书的国际公约(三)关于域外送达文书的国际公约P3798/10/20242

188、4311112222第四节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第四节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一、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概一、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概念念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指允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指允许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在内国发生法许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在内国发生法律效力,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则律效力,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则是指在内国强制执行该判决的内容。是指在内国强制执行该判决的内容。8/10/202424411112222二、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二、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三、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三、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一)发给执行令程序(一)发给执行令

189、程序(二)重新起诉程序(二)重新起诉程序四、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四、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决的规定(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8/10/2024245111122221、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成国、判决作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3、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利益。(二)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二)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8/10/202424611112222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民、什么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2、各国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各国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规定?我国又是如何规定的?规定?我国又是如何规定的?3、什么是司法协助?、什么是司法协助?4、国际上关于涉外文书送达又哪些途、国际上关于涉外文书送达又哪些途径?径?我国对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和程我国对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序是如何规定的?8/10/2024247111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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