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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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0241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主讲:安徽省国税局培训中心主讲:安徽省国税局培训中心林虹林虹8/9/20242授课依据授课依据:n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n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n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n最最高高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关关于于执执行行行行政政诉诉讼讼法法若若干干问问题题的解释的解释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n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n其他相关法律和理论其他相关法律和理论8/9/20243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一一.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实施现状、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实施现状、成因成因二二.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的主要内容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的主要内容三三.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改革方向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改革方向8/9/20244一.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现状与成因(一)现状(一)现状1.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起诉率偏低,败诉率偏高起诉率偏低,败诉率偏高3.原告撤诉率较高原告撤诉率较高8/9/20245(二)成因(二)成因1.程序违法程序违法2.规定不一规定不一3.理解不同理

3、解不同4.证据缺陷证据缺陷8/9/202462003年年8月月1日日,江江苏苏省省甲甲县县某某回回收收公公司司运运输输两两车车废废钢钢途途径径安安徽徽省省乙乙县县城城。由由于于公公司司使使用用的的运运输输车车辆辆挂挂的的是是乙乙县县车车牌牌,当当车车停停留留在在乙乙县县时时,受受到到当当地地公公安安部部门门的的检检查查。公公安安部部门门认认为为回回收收公公司司收收购购手手续续不不齐齐,于于是是连连车车带带货货一一同同扣扣押押,并并协协调调当当地地国国税税部部门门处处理理。国国税税部部门门检检查查中中发发现现甲甲县县某某回回收收公公司司运运输输废废钢钢没没有有持持固固定定工工商商业业户户外外出出

4、经经营营管管理理证证明明单单,并并且且使使用用的的是是已已经经作作废废的的发发票票,于于是是根根据据发发票票管管理理办办法法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对对其其作作出出了了罚罚款款3000元元的的处处罚罚。当当事事人人因因赶赶路路心心切切,愿愿意意当当即即缴缴纳纳罚罚款款,执执法法人人员员嫌嫌告告知知手手续续麻麻烦烦,便便当当场场收收缴缴了了款款项项。04年年2月月16日日甲甲县县某某回回收收公公司司上上级级内内审审部部门门认认为为,当当时时安安徽徽乙乙县县国国税税部部门门对对其其罚罚款款未未制制作作书书面面处处罚罚决决定定书书,并并且且又又未未告告知知其其复复议议和和诉诉讼讼的的权权利利,以以罚罚款

5、款太太多多为为由由,不不予予列列支支,并并责责令令该该公公司司复复议议。该该公公司司书书面面向向安安徽徽省省乙乙县县国国税税局局及及其其上上级级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提提出出了了复复议议申申请请。安安徽徽省省乙乙县县国国税税局局认认为为,虽虽然然当当时时处处罚罚未未履履行行告告知知手手续续,但但事事隔隔已已半半年年,依依法法该该纳纳税税人人既既不不能能复复议议也也不不能能起起诉诉了了。遂遂作作出出不不予予受受理理的的决决定定。于于是是江江苏苏省甲县某回收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结果乙县国税局败诉。省甲县某回收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结果乙县国税局败诉。8/9/20247n黄山市黄山区宴宾酒楼被查出开具餐

6、黄山市黄山区宴宾酒楼被查出开具餐饮收入收款收据饮收入收款收据7676份,金额份,金额2138721387元,元,开具国税商业零售发票开具国税商业零售发票2121份,份, 金额金额3133431334元。黄山区地税处罚如下:追缴元。黄山区地税处罚如下:追缴税款外,根据税款外,根据征管法征管法对偷税行为罚对偷税行为罚款一倍款一倍38223822元,根据元,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针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罚款针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罚款98009800元。征纳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元。征纳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8/9/20248二二.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主要内容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主要内

7、容(一)概念解析(一)概念解析8/9/20249税务行政复议n是指是指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税务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n主体:税务行政相对人税务行政相对人n标准:标准:“认为认为”n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时,同时附带审查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时,同时附带审查)n效果:行政侵权效果:行政侵权n机构:

8、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机构: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n审查: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合法性、合理性8/9/202410税务行政诉讼n是指是指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n主体:税务行政相对人税务行政相对人n标准:标准:“认为认为”n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n效果:行政侵权效果:行政侵权n机构:人民法院机构:人民法院n审查:合法性审查:合法性8/9/202411行

9、政救济司法救济内外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监督行为司法监督行为8/9/202412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提起主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提起主体(申请人;原告)(申请人;原告)n纳税人纳税人n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n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人n其他税务当事人其他税务当事人8/9/202413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被提起主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被提起主体(被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被告)n税务机关: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税务机关: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税务局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税务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

10、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省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8/9/202414(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原则(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原则复议复议:1.全面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3.一级复议原则一级复议原则4.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不适用调解的原则5.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诉讼诉讼:1.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2.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不适用调解的原则3.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4.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诉讼期

11、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的原则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的原则8/9/202415(三)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三)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复议:复议: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行为 4.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5.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6.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

12、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7.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8.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9.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

13、3. 13.部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部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 8/9/202416诉讼:诉讼: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案件2.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不服的案件3.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案件4.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行为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行为不服的案件5.对税务机关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案件6.对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案

14、件7.认为税务机关对要求颁发有关证件的申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认为税务机关对要求颁发有关证件的申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8.认为税务机关有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案件认为税务机关有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案件9.认为税务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认为税务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10.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11.对税务机关复议行为不服的案件对税务机关复议行为不服的案件1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税务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税务行政案件8/9/202417(四)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管辖(四)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管辖复议

15、:n上级机关上级机关n法第法第12条第一款条第一款本级政府本级政府第二款第二款(重点)(重点)县政府(转送)县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的本级管辖行政复议的本级管辖行政复议实行上一级管辖行政复议实行上一级管辖对总局对总局不服时不服时的管辖的管辖8/9/202418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一)地税行政复议的管辖(一)地税行政复议的管辖县局县局市局市局省局省局总局总局 省政府省政府(二)国税(二)国税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管辖县局县局市局市局省局省局总局总局(三)计划单列市局(三)计划单列市局省局(所在地)省局(所在地)8/9/202419税务局内部结构的行政复议的管辖税务局内部结构的行

16、政复议的管辖税务分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税务所稽查局稽查局扣缴行为扣缴行为代征税款行为代征税款行为国地两局的共同行为国地两局的共同行为国税与其他机关的共同行为国税与其他机关的共同行为8/9/202420复议规则的特别规定(第复议规则的特别规定(第12条第条第1款款第第4项):项): 国税局(稽查局、税务所)与地国税局(稽查局、税务所)与地税局(稽查局、税务所)、税务机关税局(稽查局、税务所)、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调查的涉税案件,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调查的涉税案件,应当根据各自的法定职权,经协商分应当根据各自的法定职权,经协商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共同作出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共同作出具体行

17、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8/9/202421诉讼:诉讼:n级别管辖n地域管辖8/9/20242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n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8/9/20242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n(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

18、府,且基层(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8/9/202424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n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8/9/202425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n1经复议的

19、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管辖。n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8/9/202426裁定管辖裁定管辖n移送管辖移送管辖n指定管辖指定管辖n管辖权的转移管辖权的转移8/9/202427(五)复议审查前和应诉的准备(五)复议审查前和应诉

20、的准备工作工作n5日日n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人。n不予受理的情形(下页)不予受理的情形(下页)n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法制工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8/9/202428不予受理的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形n(一

21、)(一)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二)(二) 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 (三)(三) 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 (四)(四) 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被受理; (五)(五) 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经受理; (六)(六) 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 (七)(七)

22、 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8/9/2024297日日10日日 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期间有关行政复议期间

23、有关“5日日”、“7日日”的规定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8/9/202430应诉前的准备应诉前的准备1.准确把握时间阶段:税务机关在收到人准确把握时间阶段:税务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原告起诉状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原告起诉状副本后副本后法庭开庭前法庭开庭前2.税务机关需要做的工作:税务机关需要做的工作:n委托代理人:税务机关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税务机关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一至二名代理人进行诉讼。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一至二名代理人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可以是税务人员,也可以是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可以是税务人员,也可以是律师或其他人员

24、。其他人员。8/9/202431复查复查起诉状:起诉状:n原告的资格原告的资格n法院的管辖权法院的管辖权n纳税争议,是否经过了复议程序纳税争议,是否经过了复议程序n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8/9/202432原告的资格原告的资格(1)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原告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害关系(3)原告)原告认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合法合法权益权益8/9/202433法院的管辖权法院的管辖权被被告告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在在接接到到法法院院的的应应诉诉通通知知书书后后,如如果果认

25、认为为法法院院对对原原告告与与自自己己的的税税务务行行政政争争议议没没有有管管辖辖权权的的,可可以以在在法法定定期期限限内内提提出出异异议议,要要求求法法院院审审查查。法法院院应应在在实实体体审审理理前前作作出出本本院院是是否否有有管管辖辖权权的的裁裁定定。当当事事人人对对管管辖辖权权异异议议不不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8/9/202434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一、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案件一、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案件二、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不服的案件二、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不

26、服的案件三、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案件三、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案件四、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行为不服的案件四、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行为不服的案件五、对税务机关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案件五、对税务机关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案件六、对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六、对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七、认为税务机关对要求颁发有关证件的申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七、认为税务机关对要求颁发有关证件的申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复的案件八、认为税务机关有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案件八、认为税务机关有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案件九、认为税务机关侵犯法定

27、经营自主权的案件九、认为税务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十、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十、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十一、对税务机关复议行为不服的案件十一、对税务机关复议行为不服的案件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税务行政案件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税务行政案件8/9/202435复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复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n主主权权目目程程证证法法n执法主体执法主体n执法权限执法权限n执法目的执法目的n执法程序执法程序n执法证据执法证据n法律依据法律依据8/9/202436执法主体执法主体n是否合法是否合法是否具备主体资格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权、名、责)(

28、权、名、责)8/9/202437执法权限执法权限n是否超越了法定职权(是否超越了法定职权(1)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是否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依据。的权力是否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依据。(2)是否超越自身的管辖权(级别、地)是否超越自身的管辖权(级别、地域、专属)。(域、专属)。(3)是否部分行使了整体)是否部分行使了整体的权力(稽查局法律主体地位)。(的权力(稽查局法律主体地位)。(4)行政机关再委托某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行政机关再委托某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外)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外行

29、使了权力。行使了权力。8/9/202438执法目的执法目的n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否滥用职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否滥用职权。(1)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以权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以权谋私。(私。(2)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目的。)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目的。(3)是否不适当的考虑。()是否不适当的考虑。(4)是否违反平等)是否违反平等原则。(原则。(5)是否违反比例原则。()是否违反比例原则。(责任应责任应与行为过错程度相适应。与行为过错程度相适应。如有多种选择,应如有多种选择,应选择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轻的方式选择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轻的方式实施是具实施是具体

30、行政行为时要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关系。)体行政行为时要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关系。)8/9/202439执法程序执法程序n是否遵循四个方面:是否遵循四个方面: 步骤、顺序、时限、方式。步骤、顺序、时限、方式。8/9/202440执法证据执法证据n是否确凿(充分明确)(是否确凿(充分明确)(1)是否全部满)是否全部满足法定事实要件(偷税的主观要件)足法定事实要件(偷税的主观要件)(2)证据是否属于可定案证据或有无证)证据是否属于可定案证据或有无证据效力。(证据三性:客观性、关联性、据效力。(证据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合法性)(3)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足够的)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足够的量:量:是否形成证据

31、锁链。(连接起来,是否形成证据锁链。(连接起来,可排除)可排除)双方都有证据,但行政机关双方都有证据,但行政机关数量要明显占优。数量要明显占优。8/9/20244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n(1)是否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作了错误)是否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作了错误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解和解释。(2)是否忽略了法律规)是否忽略了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时间、空间、对象范围范的适用范围(时间、空间、对象范围等)(等)(3)是否忽略了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是否忽略了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合法有效性(如果适用了的法律规范的合法有效性(如果适用了不合法的法律规范,仍会被撤消。)不合法的法律规范,仍会被撤消。)(4)是否

32、片面适用法律规范。)是否片面适用法律规范。8/9/202442(二二)诉权应用和义务履行诉权应用和义务履行1.权利权利应诉答辩权应诉答辩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回避权纠错权纠错权8/9/202443答辩状答辩状n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依据证据、依据)。n后果:后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甚至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甚至法院可缺席判决;不提交证据、依据,法院可法院可缺席判决;不提交证据、依据,法院可认定该具

33、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8/9/202444答辩状应载明以下内容:答辩状应载明以下内容:n(一)法律文书的名称;(二)应诉税务机关(一)法律文书的名称;(二)应诉税务机关的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的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务;(三)委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务;(三)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务;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务;(四)原告或上诉人的姓名及案由、案件性质(四)原告或上诉人的姓名及案由、案件性质或诉讼请求;(五)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或诉讼请求;(五)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34、及所认定的事实;(六)应诉税务机关律依据及所认定的事实;(六)应诉税务机关的主要观点和诉讼请求;(七)送达人民法院的主要观点和诉讼请求;(七)送达人民法院的名称,答辩日期及应诉税务机关的公章;的名称,答辩日期及应诉税务机关的公章;(八)所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种类、数量等。(八)所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种类、数量等。8/9/202445所附证据清单和证据提示(证所附证据清单和证据提示(证据说明)的准备和制作:据说明)的准备和制作:证明纳税主体的证据证明纳税主体的证据1.证证明明纳纳税税主主体体是是公公民民的的证证据据:户户口口簿簿、居居民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护照等。2.证证明明纳纳税税主主体

35、体是是法法人人的的证证据据:营营业业执执照照、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表表、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身身份份证证明明等。等。3.证证明明纳纳税税主主体体是是个个体体工工商商户户的的证证据据:营营业业执执照照、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表表、户户口口簿簿、居居民民身份证等。身份证等。8/9/202446证明纳税人违法违章事实的证据证明纳税人违法违章事实的证据1.账账簿簿材材料料:会会计计帐帐簿簿、会会计计凭凭证证、会会计计资资料料、销销售售记记录录、有有关生产销售的材料。关生产销售的材料。2.纳税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会

36、计报表、完税凭证。3.发发票票、发发票票换换票票证证、发发票票领领购购簿簿及及领领购购单单、发发票票领领、用用、存存月报表。月报表。4.外调材料。外调材料。5.协查函。协查函。6.纳纳税税人人自自述述: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自自述述、财财务务会会计计人人员员自自述述、其其他他相相关人员自述。关人员自述。7.证证人人证证言言:纳纳税税人人会会计计证证言言、纳纳税税单单位位员员工工证证言言、纳纳税税人人邻邻里证言、见证人证言、知情人证言。里证言、见证人证言、知情人证言。8.询问笔录。询问笔录。 9. 9. 鉴定结论:文书鉴定、会计鉴定、审计鉴定。鉴定结论:文书鉴定、会计鉴定、审计鉴定。8/9/202

37、447证明税务机关适用程序的主要证据证明税务机关适用程序的主要证据1.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2.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3.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及其清单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及其清单4.应纳税款核定书应纳税款核定书5.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6.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税款通知书8.限期纳税通知书限期纳税通知书9.询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10.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11.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税务文书送达回证8/9/202448附:有关材料和证据附:有关材料和证据225225份份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份;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

38、登记证复印件2份;份;3、举报材料举报材料1份份4、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2份;份;5、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询问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复印件通知书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份6、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及其送、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及其送达回证复印件各达回证复印件各3份;份;7、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复印件、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复印件3份;份;8、定额核定通知书复印件、定额核定通知书复印件1份;份;9、询问笔录复印件、询问笔录复印件22份份(55页页);10、工资册复印件工资册复印件9份份(78页页);11、销货清单复印件销货清单复印件162份;份;12、材料供应商外调材料复印件材料供应商外调材料复印件21份;份

39、;13、发票领购证明材料复印件、发票领购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份;14、安徽省合肥市工业品销售发、安徽省合肥市工业品销售发票复印件票复印件3份;份;15、税务稽查底稿复印件、税务稽查底稿复印件1份;份;16、纳税稽查表、纳税稽查表1份;份;17、税务检查报告复印件、税务检查报告复印件1份;份;18、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其送达回证复印件各及其送达回证复印件各2份;份;19、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回证复印件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份;20、听证申请书复印件听证申请书复印件1份;份;21、听证会记录复印件听证会记录复印件l份;份;22、审理报告复印件

40、、审理报告复印件1份;份;2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件1份。份。8/9/202449申请回避权申请回避权n提出理由提出理由税税务务机机关关认认为为审审判判人人员员以以及及书书记记员员、翻翻译译人人员员、鉴鉴定定人人、勘勘验验人人与与本本案案有有利利害害关关系系或或者者其其它它关关系系,可可能能影影响响公公正正审审判判的的,有有权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申请上述人员回避。n提出时间提出时间应应在在案案件件开开始始审审理理时时提提出出,回回避避事事由由在在案案件件开开始始审审理理后后知知道道的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n提出方式提出方式可以

41、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n救济方式应用救济方式应用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如如对对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的的决决定定不不服服,可可以以在在接接到到决决定定时时申申请请复复议议一次。一次。8/9/202450纠错权纠错权n税务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本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本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可以在开庭审理之前变更、行政行为确有错误,可以在开庭审理之前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书面通知人民法院。撤销或部分撤销,并书面通知人民法院。n后果:后果: 原告认可,据此申请撤诉。法院同意后,原告认可,据此申请撤诉。法院同意后,诉讼终结。诉讼终结。原告不认可或申请撤

42、诉未获法院准许,法原告不认可或申请撤诉未获法院准许,法院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只能按原告的原院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只能按原告的原诉讼请求作出相关判决。诉讼请求作出相关判决。8/9/2024512.义务义务n及时参诉及时参诉n举证责任举证责任n禁止诉中取证禁止诉中取证8/9/202452举证责任举证责任n提供证据的截止期限及其后果:提供证据的截止期限及其后果:其一,(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其一,(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第26条第条第2款、款、行诉证据规定第行诉证据规定第1条)在通常情况下,被条)在通常情况下,被告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告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日内履行提供证据的责任。不

43、提供或无正当履行提供证据的责任。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理由逾期提供,都将被法院视为没有证,都将被法院视为没有证据,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据,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违法。8/9/202453其二,其二,(据行诉证据规定第(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条第条第2款)被告在有款)被告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必须在正当事由消除后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必须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败诉风险。日内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败诉风险。其三,(据行诉证据规定第其三,(据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若被告已经在条)若被告已经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或在正当事由消日

44、内或在正当事由消除后除后10日内提供了证据,而原告或第三人又在日内提供了证据,而原告或第三人又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之中,提出了在行政程序中没第一审程序进行之中,提出了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此时,被告经法院准许,可以有提出的证据,此时,被告经法院准许,可以不受以上所说期限的限制,在一审程序中进一不受以上所说期限的限制,在一审程序中进一步补充证据。步补充证据。8/9/202454了解法院采信证据的规则:了解法院采信证据的规则:n未未经经法法庭庭质质证证的的证证据据不不能能作作为为法法院院裁裁判判的依据(司解第的依据(司解第31条第条第1款)款)n复复议议机机关关在在复复议议过过程程中中收收集集和

45、和补补充充的的证证据据,不不能能作作为为法法院院维维持持原原具具体体行行政政行行为为的根据。(司解第的根据。(司解第31条第条第2款)款)n被告在一审裁判后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被告在一审裁判后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8/9/202455禁止诉中取证禁止诉中取证n(行行诉诉法法第第33条条,司司解解第第3条条)在在诉诉讼讼中中被被告告及及其其诉诉讼讼代代理理人人不不得得自自行行向向原原告告和和证证人人收收集集证证据据(这这一一原原则则符符合合法法治治原原则;遵循则;遵循“先取证,后裁决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的规则)。n例例外外:(司司解解第第2条条)原原告告或或第第三

46、三人人提提出出其其在在行行政政程程序序中中没没有有提提出出的的反反驳驳理理由由或或证证据据的的,经经法法院院准准许许,被被告告可可以以在在第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证据。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证据。8/9/202456(六)复议决定和诉讼裁判(六)复议决定和诉讼裁判n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请人提出要求或者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n合法性和适当(合理)性审查

47、合法性和适当(合理)性审查 n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n有关有关“规定规定”、“依据依据”审查时,复议活动中审查时,复议活动中止止 1、一并提出对、一并提出对“规定规定”的审查的审查 2、复议机关发现、复议机关发现“依据依据”不合法的审查不合法的审查8/9/202457复议审查过程中的一个技术问题:复议审查过程中的一个技术问题:(一)对孤立的处罚行为的审查(一)对孤立的处罚行为的审查(二)对附着在主行为上的处罚行为的审查(二)对附着在主行为上的处罚行为的审查案例:某县局经依法

48、检查确定赵某偷税,决案例:某县局经依法检查确定赵某偷税,决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处1倍罚款。赵某仅倍罚款。赵某仅就处罚行为申请复议。受理否,受理后怎样就处罚行为申请复议。受理否,受理后怎样审查?审查?8/9/202458复议决定复议决定n维持决定维持决定n限期履行决定限期履行决定n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n不提交书面答复的撤消决定不提交书面答复的撤消决定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

49、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前述限制。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前述限制。不提交书面答复是否属于违法法定程序?不提交书面答复是否属于违法法定程序?8/9/202459复议审查的期限复议审查的期限n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

50、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日n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n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8/9/202460诉讼:一审n审理前的准备n开庭审理n宣告判决8/9/202461一审判决的种类1.维持判决2.撤消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6.确认判决8/9/202462上诉与申诉上诉与申诉n税务机关不

51、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定税务机关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定或者裁定的,应于接到行政判决书之日或者裁定的,应于接到行政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接到行政裁定书之日起十起十五日内或接到行政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院提起上诉。8/9/202463n税务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税务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或裁定不停止执行。诉,但判决或裁定不停止执行。对人民法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已经发对人民法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税务机关可以请求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税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8/9/202464三三.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改革方向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改革方向8/9/202465推进税收法治推进税收法治 任重道远任重道远n思必及法思必及法n言必循法言必循法n行必合法行必合法8/9/2024668/9/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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