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管形势下的企业资金管理及相关稽查案例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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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监管形势下的企业资金管理及相关稽查案例分析1大纲:1、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大额现金管理制度开始试点3、什么是可疑交易4、反洗钱监管5、CRS-共同申报准则6、私户避税稽查案例分析2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2016年12月28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5

2、重点监管:1、公对公或者公对私,当日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2、私对私或者私对公,国内当日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3、私对私或者私对公,国外当日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4、不管谁对谁,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6二、大额现金管理制度开始试点7大额现金管理制度拟开始试点: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8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

3、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9河北省-主抓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账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10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

4、、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11银行新政释放四大重要信号:重大信号1:银行负责反偷逃税款监控重大信号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重大信号3:行业秘密已不是秘密重大信号4:非现金支付方式监控到位1213三、什么是可疑交易?14(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15(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16(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173种情形,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

6、务”1.第一种是虚构支付结算情形即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2.第二种是公转私、套取现金情形即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3.第三种是支票套现情形俗称“支票串现金”,即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18二、最低违法所得超5万,或非法经营所得额超过250万,就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最低违法所得超25万,或非法经营所得额超过1250万,则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罚款,对责任人定罪!单位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

7、,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19案例一: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20案例二:2017年6月,眉山

8、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21四、反洗钱监管22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反洗钱工作纳入国务院金融委议事日程。2020年7月份央行公布

9、机构反洗钱处罚信息摘选(四川)2020年7月3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依法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104万元罚款,并对3名直接责任人员合计处以人民币8.6万元罚款。232020年7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对部分客户开展持续的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将部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或调整为高风险、部分大额交易报告要素不完整、未按规定对排除的部分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及识别、未按规定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法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190万元罚款,并对3名直接责任人员合计处以人

10、民币3万元罚款。24(大连)2020年7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因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依法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95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25支付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具体体现在特约商户实名制、非法集资平台的识别、预付卡业务的客户身份识别等方面。26持续关注客户信息变更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具体如下:了解客户的业务模式,关注客户日常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对涉及投诉的客户需特别关注。关于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性,在系统中设置相关校验功

11、能,对于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即将过期的客户,提示、要求客户及时更新身份证件;建立存量客户信息重检机制,对于工商状态已注销或异常的客户进行及时处理。对于支付机构客户风险评级模型,结合交易维度的动态指标,并与可疑交易监控、名单筛查结果相联动,从而更加准确掌握不同客户的洗钱风险。27加强反洗钱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利用支付机构动态数据丰富的特点,通过动态数据挖掘提高客户身份识别效率及效果。比如,通过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监测客户交易行为数据,发现交易行为与身份信息不匹配的情况(例如:老龄客户常在深夜发生交易),以促进持续、重新客户身份识别,有效降低洗钱风险。28五、CRS-共同申报准则29CRS就是通

12、过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信息,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30哪些信息会被交换?海外机构账户:几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各种金融投资产品的投资实体、特定的保险机构等。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有现金的基金或者保险合同、年金合约,都要被交换。个人信息:你的帐户、帐户余额、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都要被交换。31哪些资产不在CRS调查范围内?CRS主要关注的是海外金融资产,只申报有现金流,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账户。对于非金融资产如房产、艺术品、字画古董、贵金属、珠宝、飞机游艇、跑车等非金融资产,不在申报披露的范畴。32CRS正式落

13、地,中国高资产人士会面临:1、资金来源的解释;2、资金完税的证明;3、资金合法出境的调查;4、重新交税、补税的可能;5、巨额税务罚款的可能;6、刑事责任的可能;7、拘役、监禁的风险。33六、私户避税稽查案例分析34案例一: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补税近500万元,罚款近300万元!35事情大致经过: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14、。36处理结果: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近800万元!37案例二: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38案例三:

15、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最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39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2、大数据比对分析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4、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40大额现金存取、公对公、公对私大额转账被重点监控!41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一、加强企业单位账户管理二、加强对开户单位的柜台支付监管三、加强账户资金管理和实施资金归集四、加强总户资金运用管理五、加强结算业务稽核监督和后督检查42谢谢大家!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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