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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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GSP)及实施细则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立河 2005年05月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批发 第三章 药品零售第四章 附 则l、药品批发企业:132项,关键项目37项,一般项目95项。2、零售连锁企业:186项,关键项目54项,一般项目132项。3、零售企业:109项,关键项目34项,一般项目75项。4、农村零售企业100项,关键项目项,一般项目项。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 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

2、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缺陷; 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结果评定:严重缺陷0,一般缺陷10%,通过GSP认证严重缺陷,一般缺陷10-30%;或严重缺陷2,一般缺陷10%,限期3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严重缺陷2,一般缺陷10%;或严重缺陷2;或严重缺陷,一般缺陷30%;不通过GSP认证。 第一章 总则制订依据:药品管理法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专营或兼营企业目 的:为规范经营,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企业应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可解释为:在药品经营活动中,针对药品计划采购、购进验收

3、、储存养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标准和规程,以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其核心是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对售出药品实施有效的追踪管理,确保向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合格药品。第二章 药品批发 及零售连锁 第一节 管理职责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有准确了解,并按批准的方式和范围经营。在现场检查时,对在现场检查时,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核核准的经营范围中未开展经营的,如何检查准的经营范围中未开展经营的,

4、如何检查? 企业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企业申请并审核其相应条件依法批准的。如企业暂时未开展经营范围中的某一项目业务,也必须按照GSP要求,具备相应的管理制度、人员、硬件等条件。在GSP认证检查时,此类情况不作为合理缺项处理。批发:指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作为转售的经营活动。药品批发不包括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药品的经营活动零售连锁: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与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零售连锁是零售的一种特殊模式,零售连锁

5、分直营连锁和加盟连锁两种形式。零售连锁不得对连锁门店以外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向跨省跨区域连锁企业门店或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向乡镇村舍有连锁门店的诊所、零售店配送除外配送除外)。零售:指药品经营企业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病患者的经营活动。零售不得对其他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经营范围:按照相应级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不包括预防性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类毒素)。新审批经营范围: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

6、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诊断药品。 零售:需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乙类非处方药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中不得购入哪些药品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中不得购入哪些药品? 经过炮制加工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用药和有关医疗器械。罂粟壳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附: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草乌、生白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蟊、红娘虫、青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闹阳花、生天仙子、雪上一支蒿、红生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国家重点保护的42种

7、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家种、家养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上市的其他药品。(附:4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 一级:虎骨、豹骨、羚羊角、梅花鹿茸。 二级:马鹿茸、麝香、熊胆、穿山甲片、蟾酥、蛤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 三级:川(伊)贝母、刺五加、黄芩、天冬、猪苓、龙胆(草)、防风、远志、胡黄连、肉苁蓉、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蔓荆子、诃子、山茱萸、石斛、阿魏、连翘、羌活。)菌苗、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菌苗、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 的区别的区别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菌苗、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都是利

8、用微生物及其产物制造,用于防治传染病的生物制品,因制法、原料不同而有不同名称。菌苗:用某种疾病的致病细菌,经过灭活或减毒处理后制成的能够预防这种疾病的细菌制剂 ,如百日咳菌苗、流脑菌苗等。按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减毒活菌苗、死菌苗、纯化菌苗和亚单位菌苗等。 疫苗:用某种疾病的病毒或立克次体等经过培养、减毒或灭活等方式处理后制成的能够针对这种疾病起预防作用的生物制剂。疫苗也分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纯化疫苗、血源疫苗和基因工程疫苗等。如乙型肝炎疫苗、狂犬病疫苗等。类毒素:是人类了预防疾病,用某种疾病的致病菌所产生的毒素经解毒、加工精制而成的制剂。如破伤风类毒素、白喉类毒素等 。菌苗、疫苗和类毒素这三种

9、都是免疫抗毒,都可用以预防某种疾病用,国际上把这三种制剂统称为疫苗。 抗毒素:是一种含有抗体的血清制品,它是把类毒素给马注射,使其产生大量抗体,采取马血清,进行精制、浓缩而成,如破伤风抗毒素、白喉抗毒素。2、 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3、 企业质量领导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3、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质量管理机构专设,独立行使药品质量裁决权。质量管理组的主要职责:供货单位资格审查、销售单位资格审查、药品质

10、量情况的判定等。质量验收组的主要职责:按供货合同、质量条款、质量标准等对药品进行验收、按药品合格与否和储存条件指定药品的存放地点。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必须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不得隶属于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企业分支机构如有质量管理部门,其验收组织可隶属分支的质量管理组织,可不隶属法人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4 4、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十项职能,在部门职责中都要体现。执行情况,职能行使情况,包括制度的起草、执行及记录资料。5、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

11、督促制度的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起草要由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负责组织,从职责制度上能体现出来。 6、企业制定的制度应包括的内容:1、质量管理文件控制程序2、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3、质量方针、目标管理;4、质量体系的审核;5、质量责任;6、质量否决;7、质量信息;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9、质量验收的管理;10、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11、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12、特殊药品的管理;13、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14、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16、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17、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18、接受委托负责起设

12、立的连锁企业配送药品的企业应制定委托配送制度、协议和程序连锁企业管理制度增加的内容: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2、药品验收的管理3、药品陈列的管理4、药品养护的管理5、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6、拆零药品的管理7、服务质量的管理,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8、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符合中药饮片销售的管理规定9、委托上级法人配送药品的企业应制定委托配送制度、协议和程序文件要按照标准化规定和格式制定,体现出相应职能部门的人员起草、职能部门审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日期;发布范围等内容X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验收程序文件编号QYBG010012002密级起草部门

13、XXX起草人XXX起草时间 年 月 日审核部门XXX审核人XXX审核时间 年 月 日批 准 人XXX批准时间 年 月 日执行日期 年 月 日发放部门总经理、质量副总经理、质量部、采购部、销售部、验收组,存档X份文头格式(仅供参考)文件内容(仅供参考)1、目的:2、引用标准(依据):3、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购进药品 及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4、定义:5、职责: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验收过程的管理, 药品验收组负责本标准的执行6、验收程序: 6.1:药品抽样 6.1.1 6.2:药品验收7、结果判定:8、记录:9、程序修订:7、企业应定期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有记录。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须执行

14、;制度要定期检查和考核;定期是指一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企业根据情况确定;要分制度制定每项制度需考核的内容、评判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相对应的奖惩办法;检查考核记录。8、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应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包装、新剂型、新规格等)。首营企业并不都是首营品种,如商业进货;首营品种并不都是首营企业,如从已有业务关系的工业企业进货。9、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药品质量档案是企业按所经营药品建立的以该药品质量信息为主

15、要内容的档案资料,其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基本信息、质量标准、合法性证明文件、质量状况记录等。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确定并调整药品质量档案品种目录。 目前按照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建立质量档案的品种范围应包括:首营品种、主营品种、新经营品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药品质量不稳定的品种等。10、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质量查询既包括对供货方的查询,也包括对售出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查询;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报告要分步进行,有记录,有书面材料。11、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药品的验收。质量管理职责中规定有验收

16、职责,并以验收操作程序规范药品验收行为,在执行中能体现出来。药品验收工作由质量管理机构中的质量验收员负责。12、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通过培训使药品保管、养护、搬运、运输人员了解药品的特点,指导他们按药品的储藏、保管条件(温湿度)保管药品;指导他们根据药品特点制定养护周期、养护方法;培训指导运输人员注意运输过程中药品冷藏、阴凉、防破损、防震等条件要求。13、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直接判定:如外包装标示、澄明度、漏液、破损等;抽样检验:如对质量有怀疑的需送药检部门判定;质量管理组或

17、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判定,提出处理意见;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7号令)进行处理;假劣药品报当地药监部门监督销毁,销毁有记录(包括品种、批号、数量、供货单位、产品批号、原因、日期、方法、销毁人、监销人等)。14、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对包括官方、药品检验机构、供方、销方、消费者等各方面提供的质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收集。法定标准、地方标准及生产企业提供的药品标准是否与经营品种相符合。15、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教育培训方式分外部和内部两部分培训,培训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

18、表在内的全员培训;教育培训一般由教育或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但涉及质量方面的培训教材、培训范围、内容,考试考核项目等需由质量管理部门和主要培训部门协作进行。16、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验收、养护等组织。企业药品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应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成立组织的文件。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指不同规模的销售额(大中小型)及面积(大型1500平方米、中型1000平方米、小型500平方米)须配备的组织、人员,验收养护室面积。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17、 企业应定期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企业GSP内部评审指企业自身对GSP实施情况

19、进行判定。不同于一般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建立评审组织: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不是固定组织,但要长期开展工作;制定评审内容:GSP各条款;定期:一般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认证准备阶段可适当增加;检查:对GSP条款执行情况要逐条落实,判定结果;记录:每条检查情况都要记录,是符合要求还是有差距或达不到;报告:每次评审完成要对本企业实施GSP情况写出评审报告,包括实施情况、评审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GSP)、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再评审:下一周期还是按GSP条款重复进行,重点对上一次存在问题进行核查,看是否已整改。周而复始,层层提高。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

20、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最高管理者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和高低不限,主要看其是否掌握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知识。新开办批发及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再要求职称和学历,但企业负责人有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企业质重管理负责人,大中型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新开办批发、连锁、零售企业按新许可证验收标准执行。(批发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连锁企

21、业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跨地域零售连锁企业及分部分管质量负责人需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相当于主管药师,从业药师相当于药师。企业质量管理与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兼任。2、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以上规定指一把手;企业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所具备的技术职称。大中型中级以上职称,小型企业初级以上职称。新开办批发、连锁企业按新的许可证验收标准执行。(批发及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3 3、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药师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药师( (含含药师、中药师药师、中药师) )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

22、(含含) )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质量管理人员最低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看花名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是否与实际相符。新开办批发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执业药师注册单位是否是本单位。药师以上职称包含药师(中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4 4、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经专业培训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格证后方可上岗。批发、连锁质量管理人员经省局以上

23、(省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并持证上岗,看培训证书。零售企业质量管理、验收人员经市局以上培训、考核、持证上岗。5、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此四类人员最低高中学历,看花名册和学历证书。新开办批发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 零售及连锁门店营业员如为初中学历,应有5年以上从药经历。6 6、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 (含含) )以上药品监督管理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

24、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四类人经市局以上培训,持证。花名册和培训证书。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营业员需经市局以上培训、考核、持证上岗。7、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在职:必须是在职职工,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主要从档案、工资表、合同中体现(合同要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在岗:在分工的岗位上开展工作;相关人员名单应体现各自从事的工作和岗位。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上述人员不得内部兼职和外部兼职。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管理人员与验收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质量管理人员之一;零售企业不得在企业外兼职。8

25、 8、企业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企业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上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人员、计量管理人员;劳保部六号令(2000年10月):中药购销员,含中药材收购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含医用商品营业员、医用商品采购员、医用商品供应员;中药调剂员,含中药调剂员、中药临方制剂员。9 9、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及计量等、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 4(

26、 (最低不应少于最低不应少于3 3人人) ),并保持相对稳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计算比例数。保持相对稳定很重要,不经常变动。零售连锁企业上述人员比例大于2%(注).1010、企业每年应组织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企业每年应组织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四类岗位人员及零售营业员每年体检;建立体检人员台帐:姓名、性别、年份、合格与否、处理情况;档案资料:体检合格证、医疗单位的体检表、化验单、化验项目(血检、大便、肝功、结核、皮肤病、精神病、视力等);1111

27、、企业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企业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的岗位。对有此类疾病的人员的处理情况。职工每年的体检情况。1212、 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各类人员:包括企业领导人在内的全体职工,分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企业自身培训和参加外部培训;有培训制度;每年的培训计划(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记

28、录、考试资料(成绩、试题、考卷);考试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情况。建立档案:可按个人建立,也可按年份分部门建立。1313、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继续教育分层次,其教育内容同上一条;档案建立可与上一条一并建立。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也应接受省级SDDA组织的继续教育。第三节:设施与设备1、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29、的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营业场所:办理进货、业务洽谈、开票,零售营业室等;辅助、办公场所:仓库区装卸货物场所、办公室、会议室(培训用)、验收室、养护室、车库等。2、 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注意杂草、办公生活垃圾、下水道清洁。3 3、 企业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企业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所有顶棚。辅助作业区可在仓库区,生活区必须与仓库区分开;顶棚应能遮盖住货物和车辆,最好搭建顶棚区。4、 企业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与许

30、可范围一致;分类:药品非药品、人用药兽用药、内服外用、易串味及零售陈列中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分类保管;储存常温、阴凉、冷藏、危险品的要求;特殊药品的储存要求;中药材、中药饮片库房及其常温库、阴凉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入库、传递、分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入库、传递、分检、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检、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法人批发冷库需单独建立,非法人批发可根据需要配置冷柜;法人批发企业仓库高度需净高4.5米以上,非法人批发仓库高度可适当掌握,但都需要配置层高

31、1.2米以上的专用货架和高度不限的零货架;零货区需设置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货架用托盘需要根据货架数量或需要适当配置,不能过少;在库中使用的叉车需要配置电瓶式叉车,以免对药品造成污染;库区划分根据货架堆放药品的实际情况,可在货架上存放合格品、待验品、退货品、不合格品均在货架上存放,可以动态显示状态标志;批发企业应具有专用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计算机数量要根据审批和办事流程配组配好,一般需要12台以上。易串味药品有哪些?易串味药品

32、有哪些? 易串味药品是指药品成份中含有芳香类、易挥发等物质的药品,常见的有以下几类:内服制剂:如人丹、霍香正气水(液、胶囊)、十滴水、速效救心丸、正露丸等;外用贴膏:如狗皮膏、关节止痛膏、伤湿止痛膏、风湿膏、追风膏、骨痛膏等;外用擦剂:如风油精、红花油、清凉油、风湿油等;外用酊剂:如皮康王、皮炎宁酊、止痛酊、肤阴洁、洁尔阴等。5 5、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 (为为建筑面积,下同建筑面积,下同) )大型大型 15001500平方米,中型平方米,中型 10001000平平方米,小型方米,小型 500500平方米。平方米。仓库面积以建筑面积为

33、准;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如中药材、饮片;面积规定包含验收库区、合格库区、发货库区(包括为连锁企业配送的独立配送场所)、不合格库区、退货库区、危险品库区等药品储存作业区。6 6、企业设置的仓库,常温库、企业设置的仓库,常温库0-300-30,冷库温度,冷库温度为为210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20,各库房相,各库房相对湿度对湿度45457575之间。之间。调温湿措施应能在理论设计和配备上真正达到温湿度条件要求;各库房、冰箱要有温湿度计,显示温湿度并按规定时间填写记录。0-30 不能低于也不能高于;如夏天库内温度高,需要降温措施;冬天温度低于0时需有保温措施。7 7、 库房内墙

34、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结构严密。注意墙壁、顶棚不能有脱落,墙壁粉刷。阴凉、冷藏库要做到门窗严密、保温,不漏气。8 8、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防火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沙池、水桶、铁锨等安全设施:主要防盗,如经营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单位的防盗、报警、值班等;设施要完好,可用,现场要看灭火器的年检情况、消防栓有没有水,存放灭火器具的橱柜能否方便实用;安全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可用。9 9、仓库应划分待验库、仓库应划分待验库( (区区) )、合格品库、合格品库( (区区) )、发货库发货库

35、( (区区) )、不合格品库、不合格品库( (区区) )、退货库、退货库( (区区) )等专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 (区区) )。以上各库。以上各库( (区区) )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均应设有明显标志。标志:待验、退货 黄色合格、发货、零货称取绿色不合格 -红色退货:指售出药品客户退回,而非企业自身向供方退换货;零货称取专库区: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企业在仓库应设置大包装分装成小袋包装的场所,要具备分装台、分装工具、包装物料、除尘设施等。10、 仓库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垫板、防水、通风;二楼以上也要有垫板;高度在1

36、0厘米以上。与新开办批发企业要求不同11、仓库应有避光、通风的设备。防止阳光直射的窗帘、百叶窗;换气扇、地扇;房顶排水、仓库区下水道、地沟等注意需避光、遮光储存的药品。12、 仓库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检测设施、仪器,如温湿度计;调节温湿度设施如冷风机组、空调、制冷机、换气设施、除、加湿机等配备温湿度自动记录装置是大势所趋。13、 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防尘:吸尘器、抹布,避免长期放置的药品手摸有尘;防潮:除湿机、干燥剂;防霉:用于中药材、饮片的烘干机等;防污染:中药饮片分装时的离地用具、破包装的制剂包装时的设备,搪瓷盘、药匙等;防虫、防鸟:门口防

37、虫有诱虫灯、窗子、排风扇里或外有纱窗、防虫罩;防鼠:挡鼠板用于防鼠,粘鼠板鼠夹用于捕鼠,中药材、饮片库不能使用灭鼠药;14、 仓库应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灯具;储存易燃、易爆、强氧化、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如酒精、高锰酸钾、高浓度双氧水等)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仓库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防爆装置。须安装防爆灯、防爆开关、线路要暗铺。15、仓库应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拆零指打开内包装的过程,拼箱指不同品名或批号的药品装于一箱。拆零要有单独场所;拼箱发货要有与大库区隔离的场所,要具备操作台、工具、包装箱或周转箱、打包机、胶带等。目的是防混药、防

38、污染;包装物料储存场所指用于拼箱包装的周转箱、纸箱等存放地点。 16、 企业储存特殊管理的药品的专用仓库 应具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值班情况、记录报警装置完好程度门窗、货柜双锁完好程度双人管理实施情况17、 经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中药标本的收集和保管; 根据经营范围质量管理职责制度中是否有此规定; 标本的收集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包括正品、伪品、劣品,有收集记录;实物数量应与经营品种相符合。18、 企业应在仓库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根据需要设施

39、一个或多个验收养护室,如库房不在一处的应分设;验收养护可以在一起设置,但要注意环境和设施的配置;药收养护室不同于待验库区。1919、 企业的验收养护室,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企业的验收养护室,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分析仪、紫外荧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分析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标准比色液20、 企业的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防尘、防潮设备主要指仓库的防潮、防尘用,可在此存放。具备药品验收养护和验收养护室仪器工作条件的设备,如空调等。21、 企业对所

40、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包括仓库用冷风机组、空调、制冷机组及其系统、加、除湿机、排风扇、搬运车辆、冰箱、报警系统、保险柜、温湿度检测设备等;以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要有制度、有记录,否则不能证明定期;档案应包括随机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卡、保修单、检查、维修、保养记 录22、 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其面积和设备应与分装要求相适应。有相应的不掉屑的分装台、斗;封口机。一般有防尘罩。经营企业中药饮片分装下一步可能取消。23、企业分装中药饮片的固定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墙壁光洁、无起皮、裂缝等现象;要清洁、防尘、防潮;包装材料存

41、放应防污染,保证使用清洁的包装材料。24、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送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指零售连锁企业或受托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发货场所(库或区)单独设置,绿色管理;配货场所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便于配货活动展开;配货场所温湿度条件要符合药品储存条件,一般按阴凉条件设置;配货工具、容器应齐全。 第四节:进货1、 企业应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制定制度,列出进货程序审查流程,包括首营品种和非首营品种及就厂直调药品。从购进开始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2、企业进货应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看供货单位的合法证件,确定生产经

42、营企业合法资格;(亳州许可证、安国准许证)质量保证体系和能力,有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行为;供货方如是生产企业住外办事处、生产企业销售公司签定的合同,必须与生产企业签合同,必须是生产企业合同章,因办事处及绝大多数销售公司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确定药品的合法性,看企业的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照。3、 企业进货应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新药或仿制药品有证书;药品生产批文;首营品种出厂检验报告;4、 企业进货应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业务范围、委托时限、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签章等内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43、5、 企业进货应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能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要由验收环节体现出来。6、 企业购进的药品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未规定主要指中药材、饮片、进口药材中的一部分。7、企业购进的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原料和制剂药品都要有此两材料;要证明注册证和口岸报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供货方盖章问题:企业原印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目前有合法资格的口岸所全国共有17家,中央所及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成都、武汉、重庆、厦门、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和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海南省、广东省、陕西

44、省所,其他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无效。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大连市、青岛市、成都市、武汉市、重庆市、厦门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海口市、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18个省市局可发放进口药品通关单。自2004年5月1日起,不再限定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内直属海关所辖的具体进口口岸,即在上述18个城市直属海关所辖的所有口岸均可进口药品。药品进口口岸所在地海关凭已注明进口口岸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有关验放手续(关于进口药品通关口岸管理事宜的公告国食药监注2004115号) 。 8、 企业购进的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

45、要求。看包装上的运输、防震、怕压、避光等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9、 企业购进的中药材应标明产地。中药材包装上应有名称、产地、数量等中药饮片应标明生产单位、日期、合格证明中药饮片生产单位应有合法资格国家局文件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10、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首营企业要审核企业的法定资格(两证),质量保证体系GMP、GSP认证情况;首营企业也要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由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签字批准。11、首营品种的审核 只要是首营品种都要审批,坚决避免首营品种

46、不审批或先进货后审批现象。首营品种审批表除填写以上要求内容外,需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原因、质量管理部门审查情况、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物价部门意见、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质量负责人意见,签署时间后才可生效;首营品种审批时要附该条所要求的有关资料(许可证、执照、质量标准、生产文号批文、包装样品、标签、说明书);首营品种审批后相关资料可按药品质档案管理,以免重复劳动。首营品种审批一定要注意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的首营品种审批。中成药、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首营审批问题1、如果该类品种名称、规格、标准等药品重要项目发生变化,须按首营审批;2、如果仅仅变更批准文号,可不作首营审批,但要在该产品质量档案中收藏

47、其相关变更的质量信息如国家药品批文。12、 企业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首先有制度规定,计划要留存备查;购货计划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编制,业务部门按品种编制;质量管理部门对拟购进药品进行品种审核,包括首营品种、非首营品种,主要根据以前的经营情况确定品种的质量可靠性,质量管理部门应提出审查依据、审查意见。13、 企业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首先要有购进合同一式几联的每份合同上都要有质量条款。零售企业购进药品也应签订合同。14、 购销合同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

48、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合同条款可刻章加盖。 15、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合法票据:增值税发票,开具单位应是本企业,如批发企业派生出的连锁、不同法人企业间发票开到同一个法人等现象要避免;购进记录由采购部门填写,在合同已执行时记录,故有效期是填写的批准或备案药品效期,而非某批药品的实际效期;票帐货相符:从仓库、微机、帐册等不同环节抽取一批或几批药品倒查合同、发票、购进记录中购进数量、验收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等应相

49、符。购进记录一般保存6年以上16、 购入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主要看供需双方生产经营特殊药品的资格。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国食药监安200483200483号)号)一、2004年5月1日起,通过GSP认证且具有原料药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方能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其他药品经营企业现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库存销售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二、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方可经营该类制剂。三、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企业只能将该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经营企业以及

50、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购用单位。四、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经营企业只能将该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制剂生产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购用单位。五、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购销,严禁现金交易。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批发企业只能将该类精神药品销售给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购用单位。七、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规定剂量凭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处方销售该类精神药品,禁止超剂量销售、无处方销售。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八、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该类精神药品时,应严格审查购买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有关资料留存。九、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相

51、关的规章制度,有关购销、使用情况记录等材料和单据(包括处方)留存两年备查。十、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应在库房中设置相对固定的位置保存该类精神药品,并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17、 企业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评审结果存档备查。统计进货批次数,然后由企业分管负责人、业务、质量、储运等部门人员参加,对一年的购进情况进行评审,包括市场评价、质量情况、质量有问题的品种及下年采取的措施。 第五节:药品验收1、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记录。逐批,每进一批货,包括同品种不同批号、同批号不同进货时间都算一批次。按合同条款验收,

52、就要在验收记录上体现出质量条款内容;按质量标准就要有标准并执行;现场检查可能抽取多批号药品,查验收记录是否都进行了验收。2、 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要开箱验收,看有无产品合格证,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证明或文件主要指生产企业化验报告、注册证、口岸报告或通关单、生产经营特殊管理药品资格证明文件。3、 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二)药品包装、标签的规范要求 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八、药品标准与批准文号的管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

53、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逐条对照;贮藏条件一般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写明。4、 验收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相关记录上体现。5、 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包装和说明书应有中文名、中文主要成分、中文说明书、注册证号6、进口药品验收: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批件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54、进口药品验收一般有专门的验收记录;零售企业也应向供货方索取;连锁门店可由总部统一管理;中药材、饮片应有专门验收记录;批发企业直接进口药品应有注册证和口岸报告原件。7、 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8、 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抽样应有制度和抽样方法;一般参考:50件以下(含)抽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加抽1件;分上中下抽整件,整件分上中下抽取验收,质量有问题的加倍抽取;2件以内的应全部抽取验收。一般在抽取样品的包装箱上标注

55、抽样标志。9 9、验收药品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验收药品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贷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量、到贷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验收员应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中体现药品存放地点(性质分合格库、不合格库、危险品库;条件分常温、阴凉、冷库)连锁门店验收药品程序可简化,但验收人员要凭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

56、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签字。使用正确的书写工具。非法人企业验收人员可按其上级法人企业的随货同行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核对并签字后的随货同行凭证按验收记录要求保存。 10、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必须索取报告书。必须是该批药品。11、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退货药品验收应按进货验收程序验收,在验收记录上有显示。检验部门一般指药品监督检验部门12、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应有相应包括购销调存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专门验收记录。双

57、人验收签字13、 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应在验收制度中有规定,包括验收场所、验收时限、超过规定时限如何处理;抽样在待验区进行,验收在验收养护室操作。14、 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保管员凭入库通知单入库,要体现入什么库,不合格药品不能直接拒收,应放置不合格库区;质量管理部门有无收到质量异常、包装不牢、破损、标志模糊情况的申请处理通知。15、 用于药品验收、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等,应有登记、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看记录、台帐。16、 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

58、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是否有此规定;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看制度和记录。17、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专库(区),避免与合格、退货药品混存。标志应符合规范(红色醒目)18、对不合格药品应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不合格药品要核查原因,看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和责任,不合格药品处理是否及时,如大量不合格药品长期存放在不合格库区,说明处理不及时;不合格药品的预防措施是否有规定,是否落实。19、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确认:根据药品法直接确认假药或劣药;送药品检验部门

59、检测确认。报告:报企业相应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报当地或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损:看损益表是否有财务、质管、业务、相 关领导意见销毁:提出销毁的程序要完善,销毁记录要内容齐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单位、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日期、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20、 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定期汇总和分析。一季度或半年汇总一次,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第六节:储存与养护1、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指药品按常温、阴凉、冷藏分别储存。2、 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

60、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零货称取库(区)指经营中药材、饮片的企业。3、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现场操作应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堆垛,看高度是否超标,怕压药品是否及时翻垛。4、 药品与库内各项距离:与地面:10与墙、顶、散热器:30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距离5、 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按批号,同品种不同批号要尽量分开堆垛;不能分开的要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6、 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效期报表起到促销、停止销售作用,近效期药品警示板,每月及时填写效

61、期报表;软件管理系统宜有效期警示功能7、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分区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库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注意易串味药品及中药材、饮片阴凉储存要求。8、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专库存放;毒性药材、饮片可专柜存放。二者都需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货必须相符;二类精神药品要专区存放。9、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经营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

62、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 首先由经营部门确认是否本企业销售的药品;退回药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要按经营部门提供的退货凭证核对药品,暂时存放在退货库区;仓库保员填写退货记录,记录保存3年。10、 销后退回的药品经验收合格的,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在业务人员确认退回药品是本企业销售出的药品后按验收规定实施验收;按进货验收程序验收填写验收记录;保管员凭验收入库单规定的存放地点将药品存放于相应的库中;保管员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11、 药品养护人员应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药品养护员职责中要有规定;实施过程中是否

63、体现出养护员对保管员在药品储存中的指导作用。1212、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企业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行记录。企业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现场储存的药品是否按药品储存条件存放;温湿度检测记录是否由保管员填写,超出规定范围是否由养护员指导保管员采取相应措施的记录;温湿度测定时间应合理,一般在记录中应

64、有规定,上午10点、下午3点,此时能代表仓库的平均温度。温湿度记录上对温湿度超标要有超标前记录和采取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的温湿度记录;阴凉、冷库、常温库都需按以上两点操作,特别是常温库,容易引起忽视,要查超30度后采取的措施13、 药品养护人员应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养护记录是否体现。记录应能体现养护药品名称、养护周期、时间、养护人、养护方法、试剂等内容。14、 药品养护人员应对库存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养护记录。储存超过一季度药品及不同季节的养护措施、方法应有不同体现。15、 药品养护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

65、查处理。制度规定;实施情况及记录。16、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汇总、分析、上报资料。17、 药品养护人员应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有关仪器器具应建立管理台帐、仪器器具档案、定期校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18、 药品养护人员应建立药品养护档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抽查品种、总代理、总经销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易变质品种、储存时间长品种应建立药品养护档案;药品养护档案要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药品养护档案是企业记录药品养护信息的档案资料,其内容应包括重点养护品种及其养护记录、对库存药品根据流

66、转情况定期进行的养护检查记录、温湿度监测记录以及对养护工作情况的定期汇总和分析等。重点养护品种一般由质量管理机构确定,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有效期较短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及药监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等。19、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暂停发货标志;出库复核记录中对出现此类问题应有记载;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的资料和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第七节:出库与运输1、 药品出库应“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出库记录应能体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库存药品与出库记录相对照不应出现违反以上原则。2、 企业在药品

67、出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处理。(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4)药品己超出有效期。库存药品现场是否有以上几种情况如有是否采取措施,悬挂停止发货标志;出库复核记录上要体现相关内容。3、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中要有规定;出库复核记录要有双人复核记录,即除保管员签字外还要有两人核对。4、药品出库复核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为便于质量跟踪所做的复核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

68、、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出库复核记录应体现复核签字、质量状况;出库复核记录形式多样,但填写项目要齐全、不漏项,时间要及时,应有保管员、复核员两人签字;连锁企业出库复核记录可不填写质量情况。记录保存到效期后1年,但不得少于3年。5、 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运输工具要有相应冷藏、保温措施,如冷藏车、保温箱、干冰等降温用品;干冰的储存要有地点和容器。运输车辆的要求。6、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按特殊管理药品及危险品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注意安全性。7、 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69、。就厂直调药品一般在出现紧急情况如急救、救灾下使用;就厂直调药品在验收记录上一定要填写,可采取不同方法获取验收资料,并填写验收记录、出库复核记录,说明就厂直调原因、有关帐册上有记录。8、 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现场操作是否按规定执行,避免野蛮装卸。9、 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有防震、防破损、防雨、防混淆措施。10、企业配送药品应开具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11、企业已配送或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此两条指连锁

70、企业第八节: 销售与售后服务1、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按照本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药要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执照、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要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执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料2、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供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要有许可证和销售证明文件(国家及省SDA发布);需货方要有法定资格(许可证、执照、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麻卡等)零售特殊管理药品凭处方销售。3、 企业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销售人员介绍药品应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质量标准

71、或说明书介绍。杜绝以销售药品为目的开展行医活动在零售药店行医除医生具备相应资格外,还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 企业销售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工商、商商间开具增殖税发票、;商业与医疗机构间、零售与个人开具普通正规发票。票帐货相符要在发票、帐目、实货三项相对时无差错;票据管理参照销售记录保管时间执行。5、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载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项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销售记录有业务部门提供;需货方资格应合法;销售记录填写项目要齐全、及时;销售记录保存要符

72、合时间要求;连锁门店及零售销售记录不作要求。6、 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商商直调也是在出现紧急情况如急救、救灾下使用;商商直调药品在验收记录上一定要填写,可采取不同方法获取验收资料,并在验收记录、出库复核记录上说明商商直调原因、有关帐册上有记录。零售门店之间借调药品应由配送中心按程序办理。7、 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要经省以上DA批准;零售连锁门店和零售门店中张贴、悬挂的广告同样要符合相应规定。8、 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

73、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做好查询、投诉记录,内容包括查询、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时间、投诉事项(包括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接待人员、引发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客户满意程度等;抽查、销售中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参照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过程进行。9、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良反应(ADR):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

74、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以外的有害反应(过敏、致畸、致突变)生产、经营、零售门店、医疗机构都有责任报告ADR;应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做好本企业售出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不良反应类型副作用 毒性作用后遗效应 依赖性特异质反映 变态反应(过敏反应)致癌作用 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5章32条机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生产企业按季报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严重、罕见及新的不良反应15日内快速上报;经营企业收集本单位经营使用的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每季报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75、中心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严重、罕见及新的不良反应须调查分析并提出关联性意见,并在72小时内报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做出成绩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应报未报的给与不同行政处分。不良反应监测方法自发呈报系统:正式、非正式呈报,进行ADR登记或报告医药商、媒体;集中监测系统: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根据研究目的监测药物ADR;记录联结:通过独特方式把人的各种信息(出生、死亡、住院、使用的处方等)联结起来,可能会发现与药物有关的事件。 第三章 零售包括连锁门店和单个零售企业门店外标志的悬挂连锁企业名称、标志应统一标志,如外装修、颜色、字体等;连锁门店外应悬挂本连锁企业的统一标志,如商号、商标等。店

76、内外环境店外应整洁、卫生;店内应宽敞明亮、环境整洁、卫生清洁、环境优雅;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个柜组标志醒目;药品陈列设备应配备齐全,如药品展示设备、特殊药品专柜、保管设备、工具;省局推广使用微机化管理。门店内证照的悬挂连锁门店及零售店中应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许可证;悬挂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证件;经营人员中的药学技术人员应佩带胸卡。连锁门店药品购进连锁门店不得自行进货只能由自己企业配送中心或委托配送的母公司(法人批发企业)配送连锁门店之间借货销售问题门店药品储存及管理销售毒麻中药材应配备存放药品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冷藏存放设备;毒麻中药材应执

77、行双人验收制度;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零售药品陈列按剂型或用途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药品非药品、内服外用、一般与易串味药品分开;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非处方药标示明确、规范,用语正确;双跨:既有可能是处方药又有可能是非处方药,按国家批准的适应症区分,标注处方药功能的按处方药,未标注处方药功能的按非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不陈列;双轨制药品。门店药品验收连锁门店验收药品可简化验收手续,凭配送中心配送单由验收员核对实物及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商和数量核对;验收员在凭证上签字并按零售验收记录保存要求保存,效期后1年,不少于2年;零售企业验收记录与连锁门店不同,应填写

78、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商、效期、验收结论、验收员,并签字。零售企业对经营的受营品种应做首营审核。药品拆零销售制定药品拆零制度,建立药品拆零记录;配备拆零专柜或其他专用设施;配备专用拆零工具,如盘、药匙、卫生棉球、包装袋;对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包装袋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连锁门店所用包装袋应统一标志并区分开不同销售门店。如何界定药品拆零?拆零药品销如何界定药品拆零?拆零药品销售有哪些具体要求?售有哪些具体要求? 药品拆零是指零售药店在销售中,药品需要拆开包装出售,而且拆开的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

79、部内容。药品拆零销售应设有拆零专柜,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袋等。为保证拆零药品销售过程的完整、准确、有效,拆零药品在销售期间应予以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拆零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拆零起止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剩余数量、生产企业、质量状况、经手人等。在实际操作中,药品拆零分为破坏最小包装单元和保留最小包装单元两种情况。破坏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并做好拆零记录。保留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如针剂)可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也可存放于原品种柜台,并做好拆零记录。处方药销售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处方药类别:输

80、液、粉针、注射剂、特殊药品、国家公布单个药品、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处方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备查;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或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签字后再行调配、销售;特殊药品销售二类药品经营资格门店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包括二类精神药品)特殊管理药品销售应符合相关规定,凭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售及复核员签字,保存两年。危险品销售危险品只能摆放样品、管理应符

81、合国家危险品有关规定;饮片销售中药饮片装斗前应作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门店不得销售未经炮制的中药材,饮片炮制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调配处方和临放炮制设备(老国粹)拒绝有奖销售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方式;举例零售企业如何对陈列药品按月进零售企业如何对陈列药品按月进行检查?行检查?陈列药品的检查与库存药品的养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店堂陈列环境可能不完全适宜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因此必须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以及随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对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一般采用按月循检的方式,对于陈列超过一个月的药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82、便民措施门店应提供咨询服务;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顾客意见薄,对顾客意见、批评要虚心接受,及时处理,处理有记录;便民措施,饮水、休息; 以上为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谢谢大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在其大包装、中包装、小包装的标签上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 委托加工的药品,其包装、标签还应标明委托双方企业名称、加工地点。 (二)药品包装、标签的规范要求 SDDA(二)药品包装、标签的规范要求 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年月。如有效期至2001年10

83、月,也可表达为有效期至2001.10或2001/10或200110等。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1至9月份数字前须加0以两位数表示月份。SDDA(三)设计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由于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及其细则中一些项目的表述与药品管理法不一致,国家药监局补充通知(国药监注200232号)进行了订正,如: 生产批号 产品批号 禁忌症 禁忌 用法与用量 用法用量 功能与主治 功能主治SDDA(三)设计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药品通用名称:字体、大小、颜色要一致,并不得分行和使用繁体字。如果通用名称太长需要分行,则只能在通用名称和剂型间分行。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

84、,咀嚼片可以另起一行,但字体、大小、颜色必须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一致。 SDDA(三)设计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文字商标的字体不得大于药品的通用名称,且必须放在包装标签的左上角或者右上角。如果文字商标也是经国家局批准的商品名称,商品名称的大小不得大于通用名称的2 2倍。 概括起来,包装标签中的文字,除商品名称可以大于通用名称,其他文字均不得大于通用名称。 SDDA(三)设计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原化学药品地方标准药品的通用名称可以作为曾用名称使用,但必须加括号并注明为曾用名称。其字号不得大于国家药品标准的通用名称。曾用名称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SDDA(三)设计

85、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包装标签中的内容,应与说明书一致。特别是适应症的内容等不得随意增加或者改变。 包装标签中的企业名称,应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致,其前后不得印有“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国”等字样。(三)设计药品包装、标签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由于包装尺寸的原因不能注明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的,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四)药品说明书的规范要求 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基本科学信息;印制说明书,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其内容必须与国家局核准的说明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生产企业索取修改说明书的国家批件及新说明书。(四)药品说明书的规范要求 说明书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特

86、别是适应症的内容等不得随意增加或者改变;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不得随意减少。 根据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国家药监局不定期发布药品说明书的更正内容信息,请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的网站() )。(六)药品组合包装药品组合包装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具有独立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药物制剂组成的包装 。管理文件:关于加强药品组合包装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81号)关于药品注射剂配注射器、输液器组合包装问题的复函(药监办函200226号)国家局对药品组合包装的定义、申请范围、申请要求以及相关的其它说明分别作了明确;同时指出,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药品组合包装,自2004年6月30日不得再出厂销售,此前已上市的可以在药品

87、有效期内使用。111八、药品标准与批准文号的管理(一)(一)药品批准文号格式药品批准文号格式的基本格式: 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批准文号中的字母代表药品类别: H H 化学药品 Z Z 中药 B B 原为中药保健药品 S S 生物制品 T T 体外生物生物诊断试剂 F F 药用辅料 J J 进口分包装药品SDDA批准文号中8位数字的意义: 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来源代码: 1010 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 1919、20 20 SDASDA和和SFDASFDA批准的药品批准的药品 3737等等 省卫生厅批准的药品省卫生厅批准的药品SDDA批准

88、文号中8位数字的意义: 第第3 3、4 4位代表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位代表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来源于省卫生厅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来源于省卫生厅的批准文号均为的批准文号均为“0202”(2002(2002年年) ) 第第5 5至至8 8位为批准文号的顺序号。位为批准文号的顺序号。SDDA新药、仿制药品的判断:批准文号的第批准文号的第5 5位数字可作为判断依据位数字可作为判断依据国药准字国药准字00000000-0000299900000000-00002999为新药为新药国药准字国药准字0000300000003000以上为仿制药品以上为仿制药品SDDA 批准文号格式实例: 卫生

89、部批准新药和仿制药品:卫生部批准新药和仿制药品: (93)卫药试字卫药试字X-50-2号号 国药试字国药试字H10930007(1998)卫药准字卫药准字XF-0178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10983026SDDA批准文号格式实例:批准文号格式实例:SDASDA批准新药和仿制药品:批准新药和仿制药品:国药准字国药准字(1998)X-293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19980009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X20010002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20010002国药准字国药准字(1998)XF-1498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19983028国药准字国药准字XF20010340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2001

90、3023SDDA 批准文号格式实例批准文号格式实例 省省卫生厅核发的批准文号卫生厅核发的批准文号卫生厅核发的批准文号卫生厅核发的批准文号鲁卫药准字鲁卫药准字(1995)第第032077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37020258鲁药准字鲁药准字(2001)第第176001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H37020335SDDA 批准文号格式实例 通过通过SDASDA整顿的中药保健药品整顿的中药保健药品 鲁卫药健字鲁卫药健字(1996)(1996)第第00430043号号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B20020221B20020221 SDDA 批准文号格式实例 20022002年年SDASDA批准的生物制品、药用辅料:批准的生物制品、药用辅料: 生物制品生物制品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S20020050S20020050 药用辅料药用辅料 国药准字国药准字F20020001F200200013 3SD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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