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系列教材之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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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培训系列教材之一安全培训系列教材之一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第一章 安全生产的内涵11安全生产的定义及其内容概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为了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必须从组织管理和技术组织管理和技术两方面采取有效措施。1、组织管理措施方面、组织管理措施方面 国家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安全制度,建

2、立安全生产监察和管理的组织机构,确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大检查;加强科学监测检验和科学研究;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等。2、技术措施方面、技术措施方面 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积极采用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发给职工防护用品用具等。一、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一、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建国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宪法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3、。劳动法中有三章24条是专门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的。这三章就是: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就专门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12 安全生产的意义 我国刑法第113,114,115条规定,对于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刑法第187条还规定,对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安全生产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安全生产1.搞好

4、安全生产是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2.搞好安全生产是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经济的需要3.搞好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力,保护社会财富的需要4.搞好安全生产是激励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决定性因素,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就会造成劳动力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 安全的需要,是人类除生理需要之外的基本需要,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满足劳动者保障安全和健康的需要,就能提高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3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工

5、作经验的总结,是血的教训的结晶。 它的含义是:在组织和指挥生产时,首先在想到和提出在安全上有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好预防性措施;当其他工作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求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对待事故要坚持预防为主,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一、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统一的一、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统一的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与生产顺利进行的矛盾,然后是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的矛盾,这些矛盾主要表现为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措施时,有时会影响生产,会增加生产上的开支,与生产进度和降低成本有矛盾。 同时,安全工作与

6、生产工作又是相互联系的,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特别是在某些生产活动中,如果没有起码的安全条件,生产根本无法进行。这就是生产和安全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二、安全工作必须强调二、安全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一疏忽,就会发生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工作放在事前做好,要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要在设计生产系统时,同时设计系统安全措施,以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

7、状态。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是相辅相成的,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本质安全化,实现安全第一。三、实施三、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克服的方针,要克服几种错误思想几种错误思想 1.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 2.安全与生产对立的思想 3.冒险蛮干思想 4.消极悲观思想 5.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四、实施四、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安全生的方针,要坚持安全生产五项基本原则产五项基本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生产组织者和科技工作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

8、安全的原则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岗位责任制中,从组织上、制度上固定下来,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2、“五同时”的原则 即生产组织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 它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之中去。这是解决生产管理中安全与生产统一的一项重要原则。3、“三同时”原则 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技术改造、挖潜和引进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 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物”的危险源,保证生产本质安全的一项重要原则。4、“三个同步”的原则 即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上同步规划、

9、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 这是要求把安全生产内容融化在生产经营活动各个方面中,以保证安全生产一体化,解决安全、生产两张皮的弊病。5. “四不放过”原则 即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14 安全生产的任务及要求一、安全生产的任务一、安全生产的任务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任务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与工伤事故作斗争,

10、力争减少或避免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2、积极与职业病作斗争,力争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4、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使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按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爱护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 通过学习,每个员工应做到“四懂”、“四会”、 “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 现象。“四懂”:懂火灾

11、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险情;会疏散逃生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第二章 电气安全技术一、电气事故的种类一、电气事故的种类 电气事故可分为触电事故、雷击事故、静触电事故、雷击事故、静电事故、电磁辐射事故和电气装置事故。电事故、电磁辐射事故和电气装置事故。(一)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由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它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分为局部电伤(电伤)和全身性电伤(电击)。电伤是电流转换成热能、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

12、电击是电流直接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伤害。1、局部电伤(电伤) 局部电伤局部电伤是指在电流或电弧的作用下,人体部分组织的完整性明显地遭到损伤。有代表性的局部电伤有:电灼伤、电标志、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和电光眼。(1) 电灼伤电灼伤 可分为接触灼伤(又称电流灼伤)和电弧灼伤。前者是人体与带电体直接接触,电流通过人体时产生热效应的结果,通常造成皮肤灼伤,只有在大电流通过人体时,才可能损伤皮下组织。后者是指电气设备的电压较高时产生强烈的电弧(温度高达8000)或电火花,灼伤人体,甚至击穿部分组织或器官,并使深部组织烧死或使四肢烧焦,此时,由于人体表面大面积灼伤或由于呼吸麻痹而致死。(2) 电标志电标志

13、亦称电印记或电流痕迹。电流通过人体时,在皮肤上留下青色或浅黄色的斑痕。(3) 皮肤金属化皮肤金属化 当带负荷拉断电路开关或刀闸开关时,形成弧光短路,被熔化了的金属微粒飞溅,渗入裸露的皮肤;或由于人体某部位长时间紧密接触带电体,使皮肤发生电解作用,电流将金属粒子带入皮肤。(4) 机械损伤机械损伤 电流通过人体时,产生机械电动力效应,致使肌肉抽搐收缩,造成肌腱、皮肤、血管及神经组织断裂。(5) 电光眼电光眼 眼睛受到紫外线或红外线照射后,角膜或结膜发炎。2、全身性电伤(电击) 电击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电击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前者是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也称

14、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后者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状态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故障状态下的电击。 遭受电击后,人体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心脏、肺等)和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活动受到破坏,甚至导致死亡。 (二) 雷击事故 雷击事故雷击事故是由自然界中相对静止的正、负电荷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三) 静电事故 静电事故静电事故是工艺过程中或人们活动中产生的,相对静止的正电荷和负电荷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四) 电磁辐射危害 电磁辐射危害电磁辐射危害是指电磁波形式的能量辐射造成的危害。 (五) 电气装置故障及事故 电气装置故障引发的事故包括异常停电、异常带电、电气设备损坏、电气

15、线路损坏、短路、断线、接地、电气火灾等。 异常停电异常停电指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供电突然中断。这种情况会使生产过程陷入混乱,造成经济损失。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造成事故和人员伤亡。 异常带电异常带电指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当带电的生产设施或其中的部分意外带电。异常带电容易导致人员受到伤害。 二、电流对人体的作用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能使肌肉产生突然收缩效应,产生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昏迷、心律不齐、心室颤动等症状。数十毫安的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停止,数十微安的电流直接流过心脏会导致致命的心室纤维性颤动。电流对人体损伤的程电流对人体损伤的程度与电流的大小、电流持续时间、电流种类、电流途径、人体的度

16、与电流的大小、电流持续时间、电流种类、电流途径、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感知电流是引起人有感觉的最小电流。人的工频感知电流(有效值,下同)为0.51。摆脱电流是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最大电流。人的工频摆脱电流为510。如果长时间不能摆脱带电体,摆脱电流能导致严重后果。室颤电流是通过人体引起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当电流持续时间超过心脏跳动周期时,室颤电流约为50。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后,如得不到及时抢救,数分钟甚至数秒即可导致生物性死亡。 流过人体的电流决定于人体接触电压和人体电阻。在接触电压100220、干燥、电流途径从左手到右手、接触面积501002的条件下

17、,人体电阻为10003000。三、触电的形式与原因1. 触电形式 按照人体及带电体的接触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击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况:(1) 低压单相触电 即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大部分触电事故都是单相触电事故。(2) 低压两相触电 即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这时由于人体受到的电压可高达220V或380V,所以危险性很大。(3) 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土壤中产生电压降,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电压(即跨步电压),由此引起的触电事故称为跨步电压触电。高压故障接地处或有大电流流过的接地装置附近,

18、都可能出现较高的跨步电压。(4) 高压电击 对于1000V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当人体过分接近它时,高压电能将空气击穿使电流通过人体。此时还伴有高温电弧,能把人烧伤。2. 触电的原因(1) 缺乏电气安全知识 如带电拉高压隔离开关;用手触摸被破坏的胶盖刀闸等。(2) 违反操作规程 如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或运输大型货物,施工工具和货物碰击高压线;带电接临时照明线及临时电源;火线误接在电动工具外壳上等。(3) 维护不良 如大风刮断的低压线路未能及时修理;胶盖开关破损长期不予修理等。(4) 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如电气设备漏电;电器设备外壳没有接地而带电;闸刀开关或磁力启动器缺少护壳;电线或电缆因绝缘磨损或

19、腐蚀而损坏等。 四、触电事故预防技术 为避免触电事故必须采取技术、组织等综合措施。(一) 技术措施1.采用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为了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限值是在任何情况下,任意两导体之间都不得超过的电压值。我国标准规定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50V。安全电压能限制人员触电时通过人体的电流在安全电流范围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身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人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特别危险环境使用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使用

20、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隧道内、矿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应采用12V安全电压;水上作业等特殊场所应采用6V安全电压。对于水下的安全电压值,我国尚未规定,国际电工标准委员会(IEC)规定为2.5V。 2.保证绝缘性能 电气设备的绝缘,就是用绝缘材料将带电导体封闭起来,使之不被人身触及,从而防止触电事故。一般使用的绝缘材料有瓷、云母、橡胶、塑料、布、纸、矿物油及某些高分子合成材料。作业环境不良时(潮湿、高温、有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工作环境,如铆工、锻工、电镀、漂染车间和空压站、锅炉房等场所),可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

21、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 此外,电工作业人员还应正确使用绝缘用具,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 3.采用屏护 屏护包括屏蔽和障碍,是指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安全装置。某些开启式开关电器的活动部分不便绝缘,或高压设备的绝缘不能保证人在接近时的安全,应有相应的屏护,如围墙、遮栏、护网、护罩等。 4.保持安全距离(间距) 间距是将可能触及的带电体置于可能触及的范围之外。带电 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树木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决定于电压高低、设备类型、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等因

22、素。5.合理选用电气装置 合理选用电气装置是减少触电危险和火灾爆炸危害的重要措施。选择电气设备时主要根据周围环境的情况,如在干燥、少尘的环境中,可采用开启式或封闭式电气设备;在潮湿和多尘的环境中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必须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中,必须采用防爆式电气设备。6.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器是一种在设备及线路漏电时,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装置,其作用主要是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并防止漏电引起的设备火灾,以及监视、切除电源一相接地故障。7.保护接地与接零(1)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把用电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出现危险的金属部分(如外壳等)用导

23、线与接地体连接起来,使用电设备与大地紧密连通。在电源为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或单相制的电力系统中,应设保护接地线。 接地装置广泛地选用自然接地极。例如,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敷设于地下的水管路等均可以用作自然接地极。但是要严禁将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自然接地极。(2)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外壳),用导线与低压电网的零线(中性线)连接起来。在电源为三相四线制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应采用保护接零。同时,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如果用电设备上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一旦设备漏电,触及设备的人体将承受近220V的相电压

24、,是很危险的。采取保护接零就可以消除这一危险。 保护接零的原理是当某相带电部分与设备外壳碰连时,通过设备外壳形成相线对零线的单相短路(即碰壳短路),短路电流能促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如熔断器)迅速动作,从而把故障部分断开,消除触电危险。零线回路中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二) 组织措施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如电气安装、运行、管理、维护、检修等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加强培训、教育,使工作人员懂安全用电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坚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实施事故隐患建档及跟踪治理;4.组织好事故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

25、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三)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1.使用电力驱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专门培训;2.操作前,应检查电线、电缆绝缘有无破损,不带电的金属构件是否接地或接零;3.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气元件,禁止乱拉临时线,禁止用裸体导线随意接地;4.操作者是否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操作岗位是否有绝缘垫;5.在特殊环境下,如潮湿、雨雪、存在爆炸性气体或粉尘,以及狭窄场所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五、雷电事故预防技术(一) 雷电的种类及危害1.雷电种类(1) 直击雷直击雷是带电积云接近地面至一定程度时,与地面目标之间的强烈放电。直击雷的每次放电包括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三个阶段。大约50的直

26、击雷有重复放电特征。每次雷击有三四个冲击至数十个冲击。一次直击雷的全部放电时间一般不超过500ms。(2) 感应雷感应雷也称作雷电感应,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静电感应雷是由于带电积云在架空线路导线或其他高大导体上感应出大量电荷,在带电积云与其他客体放电后,感应电荷失去束缚,以大电流、高电压冲击波的形式,沿线路导线或导体传播。电磁感应雷是由于雷电放电时,巨大的冲击雷电流在周围空间产生迅速变化的强磁场,从而在邻近的导体上产生的很高的感应电动势。(3) 球雷球雷是雷电放电时形成的发红光、橙光、白光或其他颜色光的火球。从电学角度考虑,球雷应当是一团处在特殊状态下的带电气体。 此外,直击雷和感应雷

27、都能在架空线路或在空中金属管道上产生沿线路或管道的两个方向迅速传播的雷电冲击波。2.雷电危害 雷电具有雷电流幅值大(可达数十kA至数百kA)、雷电流陡度大(可达50kAs)、冲击性强、冲击过电压高(可达数百kV至数千kV)的特点。其特点与其破坏性有紧密的关系。 雷电有电性质、热性质、机械性质等多方面的破坏作用,均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1) 火灾和爆炸 直击雷放电的高温电弧、二次放电、巨大的雷电流、球雷侵入可直接引起火灾和爆炸,冲击电压击穿电气设备的绝缘等可间接引起火灾和爆炸。(2) 触电 积云直接对人体放电、二次放电、球雷打击、雷电流产生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可直接使人触电;电气设备绝缘因雷

28、击而损坏,也可使人遭到电击。(3) 设备和设施毁坏 雷击产生的高电压、大电流伴随的汽化力、静电力、电磁力可毁坏重要电气装置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4) 大规模停电 电力设备或电力线路破坏后可能导致大规模停电。 (二) 防雷技术1.防雷建筑物分类 建筑物按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政治经济价值分为3类。不同类别的建筑物有不同的防雷要求。(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指制造、使用或储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危险物质,遇电火花会引起爆炸,从而造成巨大破坏或人身伤亡的建筑物。(2)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指对国家政治或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以及制造、使用和储存爆炸危险物质,但电火花不

29、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3)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指除第一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以外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2.直击雷防护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易受雷击部位、遭受雷击后果比较严重的设施或堆料、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发电厂和变电站等,应采取防直击雷的措施。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是直击雷防护的主要措施。避雷针分独立避雷针和附设避雷针。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3.二次放电防护 为了防止二次放电,不论是空气中或地下,都必须保证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与邻近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任何情况下,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

30、距离不得小于3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不能满足间距要求时应予跨接。4.感应雷防护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建筑物、重要的电力设施应考虑感应雷防护。 为了防止静电感应雷的危险,应将建筑物内不带电的金属装备、金属结构连成整体并予以接地。为了防止电磁感应雷的危险,应将平行管道、相距不到100mm的管道用金属线跨接起来。5.雷电冲击波防护 变配电装置、可能有雷电冲击波进入室内的建筑物应考虑雷电冲击波防护。 为了防止雷电冲击波侵入变配电装置,可在线路引入端安装阀型避雷器。阀型避雷器上端接在架空线路上,下端接地。正常时,避雷器对地保持绝缘状态;当雷电冲击波到来时,避雷器被击穿,将

31、雷电引入大地;冲击波过后,避雷器自动恢复绝缘状态。对于建筑物,可采用以下措施:(1) 全长直接埋地电缆供电,入户处电缆金属外皮接地。(2) 架空线转电缆供电,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阀型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金具等一起接地。(3) 架空线供电,入户处装设阀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一起接地。6.人身防雷 雷暴时,应尽量减少在户外或野外逗留;在户外或野外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如有条件,可进入有宽大金属构架或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汽车或船只。 雷暴时,应尽量离开小山、小丘、隆起的小道,尽量离开海滨、湖滨、河边、池塘旁,尽量避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以及旗杆、烟囱、宝塔

32、、孤独的树木附近,还应尽量离开没有防雷保护的小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雷暴时,在户内应离开照明线、动力线、电话线、广播线、收音机和电视机电源线、收音机和电视机天线,以及与它们相连的各种金属设备。 雷雨天气,应注意关闭门窗。 六、静电事故预防技术(一) 静电的特性及危害1.静电的产生 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小于2510-8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下列工艺过程比较容易产生和积累危险静电: 固体物质大面积的磨擦。 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过程;粉体物料的筛分、过滤、输送、干燥过程;悬浮粉

33、尘的高速运动。 在混合器中搅拌各种高电阻率物质。 高电阻率流体在管道中高速流动,液体喷出管口,液体注入容器。 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或高压蒸汽在管道中流动或由管口喷出时。 穿化纤布料衣服、高绝缘鞋的人员在操作、行走、起立等。2.静电的特点 静电电压高 静电能量不大,但其电压很高。固体静电可达20万V以上,液体静电和粉尘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气静电可达1万伏以上,人体静电也可达1万伏以上。 静电泄漏慢 由于积累静电的材料的电阻率都很高,其上静电泄漏很慢。 静电的影响因素多 静电的产生和积累受材质、杂质、物料特征、工艺设备(如几何形状、接触面积)和工艺参数(如作业速度)、湿度和温度、带电历程等因素的

34、影响。由于静电的影响因素多,静电事故的随机性强。3.静电的危害 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也可能给人以电击,还可能妨碍生产。(二) 防静电措施 静电最为严重的危险是引起爆炸和火灾。因此,静电安全防护主要是对爆炸和火灾的防护。这些措施对于防止静电电击和防止静电影响生产也是有效的。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静电引起爆炸和火灾的条件之一是有爆炸性混合物存在。为了防止静电的危险,可采取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等措施,控制所在环境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程度。2.工艺控制 为了有利于静电的泄漏,可采用导电性工具;为了减轻火花放电和感应带电的危险,可采用阻值为107109的导

35、电性工具。 为了限制产生危险的静电,烃类燃油在管道内流动时,流速与管径应满足以下关系: 2D0.64 式中 流速,; 管径,。 为了防止静电放电,在液体灌装过程中不得进行取样、检测或测温操作。进行上述操作前,应使液体静置一定的时间,使静电得到足够的消散或松弛。 为了避免液体在容器内喷射和溅射,应将注油管延伸至容器底部;装油前清除罐底积水和污物,以减少附加静电。3.接地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导体上的静电。金属导体应直接接地。为了防止火花放电,应将可能发生火花放电的间隙跨接连通起来,并予以接地。 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超过1M即可,对于金属导体,为了检测方便,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01000。 对

36、于产生和积累静电的高绝缘材料,宜通过106或稍大一些的电阻接地。4.增湿 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在50以上;为了提高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6570。增湿的方法不宜用于防止高温环境里的绝缘体上的静电。 5.抗静电添加剂 抗静电添加剂是化学药剂。在容易产生静电的高绝缘材料中加入抗静电添加剂之后,能降低材料的体积电阻率或表面电阻率以加速静电的泄漏,消除静电的危险。6.静电中和器 静电中和器又叫静电消除器。静电中和器是能产生电子和离子的装置。由于产生了电子和离子,物料上的静电电荷得到异性电荷的中和,从而消除静电的危险。静电中和器主要用来消除非导体上的静电。7.加强静电安全管理 静电安全管

37、理包括制定相关静电安全操作规程、静电安全指标和开展静电安全教育、静电检测等内容。第三章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一、压力容器概念 压力容器亦称受压容器压力容器亦称受压容器,指内部盛装工作介质(气体或液体)且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Pw不包括液体静压力);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0.0253;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二、压力容器分类1.按用途分类(1) 反应容器 主要用来完成介质的物理或化学反应的容器。如反应器、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等。(2) 换热容器 主要用来完成介质热量交换的

38、容器。如热交换器、蒸发器、消毒锅等。(3) 分离容器 主要用来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净化、分离等的容器。如缓冲器、干燥器、过滤器、吸收塔等。(4) 贮运容器 主要用来盛装生产和生活用的原料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的容器。如贮罐、槽车等。2.按压力分类 压力容器按其工作压力的大小可分为低压(0.1MPaP1.6MPa)、中压(1.6MPaP10MPa)、高压(10MPaP100MPa)、超高压(P100MPa)四类3.从安全监察角度分类 一类容器、二类容器、三类容器。三、压力容器的断裂形式及原因1.塑性断裂 是压力容器在内部压力作用下,器壁上产生的应力达到材料的强度极限而发生的。在塑性断裂前,器壁

39、产生较大的塑性变形,若此时内部压力继续增高,容器的变形就会不断增大,器壁的厚度将进一步减薄。当器壁上的应力达到材料的断裂强度时,容器即发生破裂。塑性断裂的容器一般不产生碎片,只是裂开一个破口。2.脆性断裂 发生脆性断裂的容器,破裂后经检查并没有发现有可见的变形现象,而且根据破裂时的压力进行应力计算,器壁上的应力水平远远低于材料的强度极限,有的甚至还低于屈服极限。造成脆性断裂的主要因素,一是容器存在缺陷;二是材料的韧性差。由于金属材料的韧性随着温度的降低而下降,所以脆性断裂一般都发生在温度较低的情况下。脆性断裂的过程是器壁裂纹迅速扩展的过程,预先没有明显的变形迹象,断裂往往在一瞬间发生,且容器承

40、受的压力在正常的工作压力范围内,所以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破坏形式。 3.疲劳断裂 金属构件在经过一定次数的反复交变应力作用下,会在远低于材料强度极限的应力下发生破坏。这种破坏通常都要经过一定时间,所以称之为疲劳破坏。压力容器疲劳断裂的特点是承受较高的交变应力,而应力交变的次数并不太多。这主要是由于容器的接管、开孔、转角、焊缝附近、钢材存有严重缺陷的区域等处都有程度不同的应力集中。如果容器频繁地加载或卸载,就会在这些局部应力较高的部位产生裂纹,随着应力的周期变化,裂纹不断缓慢地扩展,最后导致容器的破裂。4.应力腐蚀断裂 应力腐蚀断裂是容器在腐蚀性介质和拉伸应力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一种破坏形式。发生应

41、力腐蚀时,腐蚀和应力这两个因素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腐蚀使金属材料的有效承压面积减小,表面形成缺口,产生应力集中;另一方面,应力加速腐蚀的进展,使表面缺口向深处扩展,最后导致断裂。应力腐蚀破坏比其他的腐蚀形式(如均匀腐蚀、点腐蚀)更具危险性,因为它不在构件表面预先留下宏观的破坏痕迹,也不减小壁厚的尺寸,只是在容器内壁的纵深方向形成裂纹,所以往往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突然腐蚀损坏。 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要求1.对容器本体的安全技术要求 (1)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装有安全泄放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或爆破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温度

42、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高金属温度。(2) 制造压力容器的金属材料,应是容器专用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以保证容器在使用条件下(如温度、压力、介质特性等),具有规定的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3) 压力容器的壳体和封头的厚度,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进行计算,并根据容器的使用寿命和介质的腐蚀速率留有足够的腐蚀裕量。(4) 压力容器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防止结构上的形状突变;引起应力集中或削弱强度的结构应相互错开;避免产生较大的焊接应力或附加应力的刚性结构;防止部件的热胀冷缩受约束。(5) 焊缝的布置和焊接质量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焊缝或热影响区表面不

43、允许有裂纹、气孔、弧坑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6) 压力容器制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必要时还进行气密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为容器设计压力的1.25倍;气密试验的压力与容器设计压力相同。2.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要求(1)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及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对安全附件要加强维护和定期校验,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2) 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及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均不得大于容器的设计压力。(3) 对易燃、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

44、全地点。对盛装有毒、易燃、腐蚀、黏性介质或贵重介质的压力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与更换,可在安全阀(爆破片)与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门。(4) 安全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2)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3)安全阀选型错误。(5)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应在23年内更换。(6 ) 压力表的选用必须与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并有开启标志。盛装蒸汽介质的容器,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有存水弯管;盛装腐蚀性或高黏

45、性介质的容器,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7) 液面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液面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当液面计的玻璃板(管)有裂纹、碎裂,或液面计指示模糊不清,或阀件固死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五、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与管理1.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

46、划;压力容器技术资料的管理。3.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与安全教育。4.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如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容器的操作方法,如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5.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附件失效; 接管、紧

47、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过量充装;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6.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进入容器内部进行检验、修理前,必须做好清理、置换等准备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7.压力容器运行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六、

48、压力容器安全操作方法1.精心操作,动作平稳; 2.禁止超温、超压、超负荷;3.巡迴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4.紧急停止运行。 容器运行中出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紧急停止运行操作要做到:及时开放泄压装置,泄放容器内气体或其它物料,使容器压力下降。停止向容器内进气或投料。对连续性生产系统的容器,紧急停止运行时,必须和前后操作岗位取得联系。随时注意防止意外情况产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一、火灾与爆炸原因(一) 燃烧与火灾1.燃烧的定义 燃烧燃烧是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通常会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2.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49、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每个条件要有一定量,并相互作用时才会发生。可燃物 棉花、木材、纸、油类、酒精等助燃物 空气、氧气等 吸烟流动性大,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公司严禁吸烟点火源 明火:焊接与切割、喷灯、烟头火(表面200300、中心700800) 电火花: 电闸刀、短路 磨擦冲击产生火花 静电火花 雷击产生电荷 化学反应热 危险温度: 一般指80以上,电炉、烙铁、熔融金属3.燃烧的类型 闪燃 可燃液体(包括少量可直接气化的固体,如萘、樟脑等)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点火源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燃烧,叫做闪燃。闪燃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可燃性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

50、速度不快,蒸发出来的气体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以维持稳定的燃烧,故燃一下就灭。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汽油-43、苯-11、甲苯4.4、乙醚-41、乙醇13 着火 可燃物质在有足够助燃物的情况下,与点火源接触发生燃烧,并在点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自燃 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而发生的自然燃烧现象,叫做自燃。使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燃点。自燃现象按热的来源不同,又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 可燃物虽未与明火接触,但在外界热源的作用下,使温度达

51、到自燃点而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受热自燃。如在生产中,可燃物质如果接触高温设备、管道,受到加热就可能导致自燃。 某些可燃物在没有外界热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质本身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变化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积蓄,使物质的温度达到并超过自燃点所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本身自燃。如白磷遇空气所发生的自燃就属于此类。 4.火灾及其分类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根据物质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四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纸张火灾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沥青火灾等;C

52、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镁、钠、锂、铝镁合金等。5.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 建筑火灾的发展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期和熄灭期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期和熄灭期。初起期:一般固体物质燃烧时,10-15分钟内,火灾的面积不大,烟和气体的流动速度比较缓慢,辐射热较低,火势向周围发展蔓延比较慢,燃烧一般还没有突破房屋建筑外壳。初起期是火灾开始发生的阶段,这一阶段可燃物的热解过程至关重要,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发展期:燃烧强度增大、温度升高、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扩大,为控制火势发展和扑灭火灾,需一定灭火力量才能

53、有效扑灭。发展期是火势由小到大发展的阶段;最盛期:燃烧发展达到高潮,燃烧温度最高,辐射热最强,燃烧物质分解出大量的燃烧产物,温度和气体对流达到最高限度,建筑材料和结构的强度受到破坏,使其发生变形或倒塌。最盛期的火灾燃烧方式是通风控制火灾,火势的大小由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决定;减弱和熄灭期:火场火势被控制以后,由于灭火剂的作用或燃烧材料已烧至殆尽,火势逐渐减弱直到熄灭这一过程.减弱期是火灾由最盛期开始消减直至熄灭的阶段,熄灭的原因可以是燃料不足、灭火系统的作用等。由于建筑物内可燃物、通风等条件的不同,建筑火灾有可能达不到最盛期,而是缓慢发展后就熄灭了。灭火器在火灾初起期最有效。1.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

54、物质系统的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或转化过程,是系统蕴藏的或瞬间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和极短的时间内,骤然释放或转化的现象。在这种释放和转化的过程中,系统的能量将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等。2.爆炸的分类 按照能量的来源,爆炸可以分为三类: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系统释放物理能引起的爆炸。例如高压蒸汽锅炉当过热蒸汽压力超过锅炉能承受的程度时,锅炉破裂,高压蒸汽骤然释放出来,形成爆炸。陨石落地对目标的撞击等物体高速碰撞时,物体高速运动产生的动能,在碰撞点的局部区域内迅速转化为热能,使受碰撞部位的压力和温度急剧升高,碰撞部位材料发生急剧变形,伴随巨大响声

55、,形成爆炸现象。高压电流通过细金属丝时,温度可达2104,使金属丝瞬间化为气态而引起爆炸现象。此外,雷电、地震和火山爆发等现象也属于物理爆炸。总之,物理爆炸是机械能或电能的释放和转化过程,参与爆炸的物质只是发生物理状态或压力的变化,其性质和化学成分不发生改变。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由于物质在瞬间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分为: 简单分解爆炸 其爆炸所需的热量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属这类爆炸的物质只要受到轻微震动即可引爆,如乙炔银、碘化氮、三氯化氮等都属此类,是最危险的爆炸物。 复杂分解爆炸 这类爆炸的爆炸物较简单分解爆炸物的危险性稍低。主要是爆炸过程中伴有燃烧现象,燃烧所需的氧由本身分解

56、产生,氮的氧化物、苦味酸、炸药等都属此类。 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它是可燃气体或蒸气预先按一定比例与空气混合均匀,点燃以后发生异常激烈的燃烧甚至达到爆炸的程度。在煤矿井内发生的瓦斯爆炸,以及化工生产中的爆炸多属此类。 化学爆炸是通过化学反应,将物质内潜在的化学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来,使其化学反应产物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结果。一般气体爆炸和粉尘爆炸的压力可以达到2106Pa,高能炸药爆炸时的爆轰压可达21010Pa以上,二者爆炸时产物的温度均可达到31035103K,使爆炸产物急剧向周围膨胀,产生强冲击波,造成对周围介质的破坏。化学爆炸时,参与爆炸的物质在瞬间发生分解或化合,变成新的爆炸产物 。核

57、爆炸 核爆炸是核裂变(如原子弹是用铀235、钚239裂变)、核聚变(如氢弹是用氘、氚或锂核聚变)反应所释放出的巨大核能引起的。核爆炸反应释放的能量比炸药爆炸时放出的化学能大得多,核爆炸中心温度可达107K数量级以上,压力可达1015Pa以上,同时产生极强的冲击波、光辐射和粒子的贯穿辐射等,比炸药爆炸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化学爆炸和核爆炸都是在微秒量级的时间内完成的。 综上所述,爆炸过程表现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物质的(或系统的)潜在能以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强烈的压缩能;第二阶段,压缩急剧膨胀,对外做功,从而引起周围介质的变形、移动和破坏。不管由何种能源引起的爆炸,它们都同时具备两个特征,即能源具有

58、极大的能量密度和极大的能量释放速度。 按反应相态的不同,爆炸可分为以下三类:气相爆炸 它包括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气体的分解爆炸、液体被喷成雾状物在剧烈燃烧时引起的爆炸等。液相爆炸 它包括聚合爆炸、蒸气爆炸以及不同液体混合所引起的爆炸。固相爆炸 它包括爆炸性化合物和混合危险物质的爆炸。3.爆炸极限及其影响因素 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将这一浓度范围的混合气体(或粉尘)称作爆炸性混合气体(或粉尘)。可燃性气体、蒸气的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气体或蒸气在混合气体中的所占体积分数来表示;可

59、燃粉尘的爆炸极限用混合物的质量浓度(/3)来表示。 把能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作爆炸下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作爆炸上限。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气体(或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生成很多气体,气体受热膨胀,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爆炸极限值不是一个物理常数,它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其主要影响因素有:温度的影响 混合爆炸气体的初始温度越高,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即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危险性增加。这是因为,在温度增高的情况下,活化分子增加,分子和原子

60、的动能也增加,使活化分子具有更大的冲击能量,爆炸反应容易进行,使原来含有过量空气(低于爆炸下限)或可燃物(高于爆炸上限)而不能使火焰蔓延的混合物浓度变成可以使火焰蔓延的浓度,从而扩大了爆炸极限范围。压力的影响 混合气体的初始压力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这是因为,在高压下混合气体的分子浓度增大,反应速度加快,放热量增加,且在高气压下,热传导性差,热损失小,有利于可燃气体的燃烧或爆炸。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减小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到某一数值时,则会出现下限与上限重合,这就意味着初始压力再降低时,不会使混合气体爆炸。把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惰性介质的影响 若在混合气体中

61、加入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气、氩、氦等),随着惰性气体含量的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的浓度增加到某一数值时,爆炸上下限趋于一致,使混合气体不发生爆炸。这是因为,加入惰性气体后,使可燃气体的分子和氧分子隔离,它们之间形成一层不燃烧的屏障,而当氧分子冲击惰性气体时,活化分子失去活化能,使反应键中断。若在某处已经着火,则放出热量被惰性气体吸收,热量不能积聚,火焰不能蔓延到可燃气体分子上去,可起到抑制作用。同理,混合气体中氧含量增加,爆炸极限扩大,尤其对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 爆炸容器对爆炸极限的影响 爆炸容器的材料和尺寸对爆炸极限有影响。若容器材料的传热性好,管径越细,火焰在其中越难

62、传播,爆炸极限范围变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火焰就不能传播下去。这一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如甲烷的临界直径为0.40.5mm,氢和乙炔为0.10.2mm。点火源的影响 点火源的活化能量越大,加热面积越大,作用时间越长,爆炸极限范围也越大。当火花能量达到某一值时,爆炸极限范围受点火能量的影响较小。所以,一般情况下,爆炸极限均在较高的点火能量下测得。4.爆炸的破坏作用冲击波 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以极高的速度膨胀,像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递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产生突变,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称为冲击波

63、。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快,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和使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内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碎片冲击 机械设备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火灾 爆炸后由于从设备中流散到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或液体的蒸气遇到其它火源而被点燃,或设备爆炸飞出的灼热碎片点燃附近储存的燃料或其它可燃物,引起火灾。中毒和环境污染 在实际生产中,许多物质不仅是可燃的,而且是有毒的,发生爆炸事故时,会使大量有毒物质外泄,造成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此外,有些物质本身毒性不强,但在燃烧过程中可能释放出大量有毒气体和烟雾,造成人员中毒

64、和环境污染。例如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波及中俄两国。5.爆炸事故的特点(1) 突发性 爆炸往往在瞬间发生,难以预料;(2) 复杂性 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灾害范围及后果各异,相差悬殊;(3) 严重性 爆炸事故的破坏性大,往往是摧毁性的,造成惨重损失。(三) 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区别 火灾与爆炸事故的主要区别在于发展过程有显著不同。一般情况下,火灾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急剧增加。经验规律是:火灾损失大约与火灾持续时间的平方成正比关系。因此,要重视初起灭火,即在火灾初起时,一个人或几个人就

65、能将火灾扑灭。否则在火灾进入发展期和最盛期再进行扑救的话,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爆炸则是猝不及防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爆炸过程在瞬间完成,人员伤亡及物质损失也在瞬间造成。因此,对于爆炸事故,更应当强调对其的预防。 (四) 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原因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不善 如生产用火(如焊接、锻造、铸造和热处理等工艺)过程中,火源管理不当;对易燃物品缺乏科学的管理,库房不符合防火标准,没有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储存,将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或灭火要求不同的物质放在一起,将遇水燃烧的物质放在潮湿地点等。2.违反操作规程 生产过程中,使设备超温超压运行,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

66、火、吸烟或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3.绝缘不良 电器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出现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事故隐患。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火花。4.工艺布置不合理 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如应采用密闭式或防爆式的电气设备,没有按要求选用;设备缺乏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低劣。5.通风不良 生产场所的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并遇火源。6.工作环境零乱 如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自燃起火。 二、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措施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点火源

67、,消除危险因素。具体来说,我们把预防性措施分为两类:1.消除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1) 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可燃物 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进技术,以不燃物或者难燃物代替可燃物或者易燃物,以燃爆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这是防火防爆的一条基本性措施。(2) 生产设备及系统尽量密闭化 已密闭的正压设备或系统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及系统要防止空气渗入。(3) 采取通风除尘措施 对于因某些生产系统或设备无法密闭或者无法完全密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生产场所,要设置通风除尘装置以降低空气中可燃物浓度。(4) 合理选择生产工艺 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

68、工艺流程。性质不同但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5) 惰性气体保护 在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物及氧气浓度下降,可以降低或消除燃爆危险性。2.消除或者控制点火源(1) 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 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严禁穿带钉鞋进入;严禁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而应使用防爆工、器具或者铜制、木制工、器具;机械设备中凡会发生撞击、磨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火炸药工房应铺设不发火地面等。(2) 防止高温表面引起着火 对一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尤其需要注意。为此,高温表面应当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可燃气体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禁止在高温表面烘烤衣物;注意清除高温表面的油

69、污,以防其受热分解、自燃。(3) 消除静电 消除静电有两条途径:其一是控制工艺过程,抑制静电的产生。应当尽量选用在起电序列中位置相近的物质,但要完全抑制静电的产生是很难的;其二是加速所产生静电的泄放或者中和,限制静电的积累,使之不超过安全限度。为此,在爆炸场所,所有可能发生静电的设备、管道、装置、系统都应当接地。此外,在绝缘材料中添加导电填料(如在炼制橡胶过程中掺入一定数量的石墨粉);在容易产生静电的物质中加入抗静电剂;增加工作场所空气的湿度;使用静电中和器等,都是防静电的基本措施。(4) 预防雷电火花引发火灾事故 设置避雷装置是防止或减少雷击事故的最基本措施。(5) 防止明火 生产过程中的明

70、火主要是指加热用火、维修用火以及其它火源。加热可燃物时,应避免采用明火,宜使用水蒸汽、热水等间接加热。如果必须使用明火加热,加热设备应当严格密闭。对于维修用火,应当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此外,要特别注意,在生产场所因烟头、火柴引起的火灾也时有发生,应提起人们的警惕。三、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的原理,是破坏燃烧过程中维持物质燃烧的条件,只要失去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就会停止。但由于在灭火时,燃烧已经开始,控制火源已经没有意义,主要是消除另外两个条件,即可燃物和助燃物。通常采用以下四种方法:1.窒息灭火法 此法即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使燃烧物质因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71、在火场上运用窒息法灭火时,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沙土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将水蒸气、惰性气体通入燃烧区域内;在万不得已而条件又许可的情况下,也可采取用水淹没的方法灭火。用水灭火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电源,以防触电事故 窒息灭火法适用于扑救燃烧部位空间较小,容易堵塞或封闭的房间、生产及储运设备内发生的火灾。灭火后,要严防因过早打开封闭的房间或设备,新鲜空气流入,导致死灰复燃。 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2.冷却灭火法 将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来终止燃烧。也可用灭火剂喷洒在火场附近未燃的可

72、燃物上起冷却作用,防止其受辐射热影响升温而起火。3.隔离灭火法 将燃烧物质与附近未燃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质而停止。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隔离灭火法采用的具体措施有:将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和氧化剂从燃烧区移出至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用泡沫覆盖已着火的可燃液体表面,把燃烧区与可燃液体表面隔开,阻止可燃蒸气进入燃烧区。4.化学抑制灭火法 用含氟、氯、溴的化学灭火剂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从而抑制燃烧过程,使火迅速熄灭。目前常用的1211、1201、1301都属于起抑制燃烧反应作用的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也是化学

73、抑制作用。 四、常用灭火剂的灭火原理及适用范围1.水灭火原理 冷却、窒息。有些火灾不适宜用水扑救,如过氧化物、轻金属、高温黏稠的可燃液体、遇水燃烧物质(如电石)等火灾,以及其它用水扑救会使对象遭受严重破坏的火灾。2.泡沫灭火剂灭火原理 AL2(SO4)3+6NHCO3=3Na2SO4+2AL(OH)3+6CO2 冷却、窒息。泡沫灭火剂(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是通过化学反应或机械方法与水混合产生灭火泡沫的药剂。其灭火原理是,泡沫比重远小于一般可燃、易燃液体比重,因此它可以漂浮于液体表面,形成覆盖层。对于固体可燃物可粘附于表面,使燃烧物与空气隔绝、阻断火焰热辐射以及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的蒸发。同时,泡

74、沫析出,液体蒸发又可使燃烧温度下降,其水蒸气又能降低燃烧物附近的氧气含量。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开采、提炼加工、储存运输、装卸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以及储存液化烃的场所。中、高倍数适用于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木材、纸张、橡胶、纺织品等A类火灾,封闭带电设备场所的火灾,液化石油气流淌火灾。抗溶泡沫灭火器还可以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火灾。泡沫灭火剂不适宜扑救忌水化学物品、电气和C、D类火灾。 3.干粉灭火剂灭火原理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易于流动的细微固体粉末(碳酸氢钠、碳酸氢钾、磷酸铵盐等)。它是靠加压气体(液态二氧化碳或氮气)的压力将干粉从

75、喷嘴喷出,形成一股加压气体的雾状粉流,当干粉与火焰接触便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作用而把火扑灭。 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制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由于干粉有5万V以上的电绝缘性能,因此也能扑救带电设备火灾。4.卤代烷灭火剂的灭火原理 卤代烷灭火原理主要是通过氟、氯和溴等卤素氢化物的化学催化作用和化学净化作用大量捕捉、消耗火焰中的自由基,抑制燃烧的链式反应,迅速将火焰扑灭。 适用范围:电气、油类、有机溶剂、精密仪器、天然气、文物档案等火灾。不适宜扑救活泼金属、金属氧化物和能在惰性介质中自身供氧燃烧物质火灾。5.二氧化碳灭火原理 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是应用稀释氧浓度、窒息燃烧

76、和冷却等物理机理。 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救600V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但它不能扑救金属钾、钠、镁、铝火灾,因为二氧化碳与这类物质能起化学反应,加剧燃烧甚至发生爆炸。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使用者应站在上风处喷射,以防中毒窒息;灭火器要接近火源,否则效果不好;使用时手不要接触喷嘴,以免冻伤。6.建筑灭火器适用范围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泡沫、干粉、CO2、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CO2、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CO2、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A、B、

77、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使用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分类1.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爆炸品 这类化学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78、这类化学品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易燃液体 这类化学品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的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有时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状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

79、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振动或磨擦极为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振动或磨擦极为敏感。毒害品 这类化学品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放射性物品 这类化学品的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腐蚀品 这类化学品(固体或液体)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1、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

80、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活性或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5、放射性 放射性危

81、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控制和防护措施(一) 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保持卫生。1、替代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例如,用甲苯替代喷漆和涂漆中用的苯,用脂肪烃替代胶水或黏合剂中的芳香烃等。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往往是很有限的,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

82、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用乙炔制己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现在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氧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离的操作室内。4、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

83、浓度低于规定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则是用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中的污染物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进而稀释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从而

84、降低其浓度。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炼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5、个体防护 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它仅仅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

85、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躯干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6、保持卫生 保持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弃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入体内。(二)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从理论上讲,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1)替代。(2)密闭。(3)惰性气体保护。(4)通风置换。(5)安全监测及连锁。2、消除点火源 能引发事故的点火源

86、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明等。具体的做法有:(1)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2)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四、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根据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是:1.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储存数量必须经公安

87、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标志。6.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

88、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2.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4.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厢。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1.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操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包装(

89、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在转移和分装后容器上也应贴上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3.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4.使用单位可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的危害: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采用能减少

90、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5.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具有应急处理的方法。6.对盛装、输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应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7.对化学废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除,并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七、使用化学品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

91、当的防护用品。2.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3.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4.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5.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感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6.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7.定期检查身体。八、化学灼伤处理方法1.眼部灼烧 将患眼用手撑开,用流动清水(如自来水)冲洗或把面部浸入清水中,使头轻轻摇动,洗去化学物质,越快越好,越彻底越好。冲洗时间不低于20分钟,尔后将伤员送往医院继续治疗。2.皮肤接触 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就医。如污染的化学品遇水能反应,则应用干棉花、干棉布或软纸将液体吸干,再用大量水清洗。第六章

92、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劳动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卫生工作主要研究职业性有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探索职业性有害因素与职工身体健康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依据和措施。职业病防治,是指职业病的预防、治理和治疗。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61职业性有害因素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进行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由多种因素组成,这些与生产有关的因素统称为职业性因素(或生产性因素)。职业性因素对于生产者来说,有的起着有利的作用,有的起着有害的作用,这

93、主要取决于职业性因素的性质和数量(强度)。凡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有害作用的因素,都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和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一、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 这是目前引起职业病最多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砷、酚、氮氧化物、有机磷农药等)和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金属粉尘、有机性粉尘等)。2.物理因素 主要包括辐射、噪声、振动以及不良的气象和气压条件(如高湿、高温、高低气压等)。3.生物因素 主要指某些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炭疽

94、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等。2.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适应等。3.劳动者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和神经系统过度紧张等。4.劳动者长时间处于同一体位或某种不良体位,以及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不合理,不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等。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生产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措施,如没有有效的防毒、通风、采暖、降温、照明等措施。3.缺乏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或这些用品和设施有缺陷。62职业病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

95、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在职业活动中,接触铍可引致铍肺;氟可致氟骨症;氯乙烯可引起肢端溶骨症;焦油可引起皮肤黑变病等。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用工行为相联系。 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的,称为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及和工作有关的疾病。也可以说,职业病是职业病损的一种形式。 2001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96、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疗养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将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疗养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障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有依

97、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的权利。二、职业病分类 我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为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1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3.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9.职业性肿瘤8种;10.其他职业病5种。63生产性粉尘危害控制技术一、生产性粉尘概念 生产性粉尘(简称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 在职业病患者中,患有尘肺

98、病的约占职业病患者总数的80。因此,防止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劳动保护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二、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和分类(一)来源 生产性粉尘来源十分广泛,如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的粉碎、筛分、配料或岩石的钻孔、爆破和破碎等;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和陶瓷等工业中原料加工;皮毛、纺织物等原料处理;化学工业中固体原料加工处理,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和搬运等操作时产生的粉尘,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飞扬等。(二)分类根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可分为3类:1.无机性粉尘无机性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硅石、石棉、煤等;金属性粉尘,

99、如铁、锡、铝等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性粉尘,如水泥、金刚砂等。2.有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包括植物性粉尘,如棉、麻、面粉、木材;动物性粉尘,如皮毛、丝、骨质粉尘;人工合成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农药、合成树脂、炸药和人造纤维等。3.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是上述各种粉尘的混合存在,一般包括两种以上的粉尘。生产环境中最常见的就是混合性粉尘。三、粉尘危害 粉尘危害可以分为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对生产的影响和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三个方面。1.对人体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引起尘肺病。此外,粉尘还可以对人的呼吸道黏膜、皮肤、眼部等造成损伤,引起鼻炎、咽炎、毛囊炎、脓皮病、角膜炎等疾病;有毒性粉尘或放射性粉尘还可能引

100、起职业中毒或呼吸系统肿瘤。 所谓尘肺病,系指人体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的总称。 尘肺病患者从接尘到发病的时间,长则1520年,短则12年,甚至不到半年,一般为10年左右。尘肺发病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粉尘的粒径和吸入量。此外,劳动强度的大小、个人身体状况的强弱和个人防护的好坏等因素,对尘肺的发病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一般来说,粉尘的颗粒越小、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空气中粉尘浓度越大、作业时间越长,越易患尘肺。 习惯上,接触什么粉尘致病,诊断后就称什么尘肺。迄今发现的尘肺有矽肺、硅酸盐肺(石棉肺、滑石肺、云母肺、水泥肺等)、煤肺

101、(煤矿工人尘肺、类风湿性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活性炭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磨工尘肺20等多种。其中矽肺是尘肺中患病人数最多、发病最快、病情最重、死亡率最高的一种尘肺。 尘肺病通常还伴有并发性疾病,如并发肺结核、呼吸系统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原性心脏病、呼吸衰竭等。并发症常使尘肺病人的病情恶化、升级,加速死亡。尘肺病是一种发病率高、死亡率高的职业病,目前尚未找到理想的治疗方法。2.对生产的影响 空气混有粉尘落到机器的转动部件上,会加速转动部件的磨损,降低机器的精密度和工作寿命,有些小型精密仪表甚至不能正常工作。粉尘对油漆、胶片生产和某些电子产品的质量影响很大,轻者应返工,重者须降级处理

102、,甚至全部报废。粉尘弥漫的作业场所,降低了可见度,影响作业者的视野,妨碍工人操作,甚至会发生事故。3.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我国工业和生活窑炉每年排入大气的烟尘有1.4107,还有大量通风系统排出的粉尘。据统计,大中型水泥企业排入大气的粉尘量占水泥产量的10左右;炼钢电弧炉每冶炼1金属,可产生612的粉尘排放物。如果不对这些含有大量粉尘的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必然严重污染大气,造成公害。 综上所述,粉尘危害不仅给国家、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威胁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无论从政治上或经济上都会造成巨大损失,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护。四、生产性粉尘治理的工程技术措施 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103、,是治本的对策,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一)改革工艺过程 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二)湿式作业 湿式作业防尘的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较低。该方法已为厂矿广泛应用,如石粉厂的水磨石英和陶瓷厂、玻璃厂的原料水碾、湿法拌料、水力清砂、水爆清砂等。(三)密闭抽风除尘 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该方法。干法生产(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可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但其基础是首先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改革,理顺生产流程,实现机械化生产。在手工生产、流程紊乱的情况下,该方法是无法奏效的。密闭抽风除尘系统可分为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

104、除尘器等几个部分。(四)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当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标准水平以下时,应佩戴防尘护具并加强个人卫生,注意清洗。 另外,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等。综合防尘措施可概括为“宣、革、水、密、风、护、管、查”八字方针。 “宣”,即宣传教育。要经常向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全体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普及防尘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防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立搞好防尘工作的自觉性。 “革”,就是革新技术、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改革不合理的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实现生产工艺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从根本上治理粉尘。 “水”,即湿法防尘。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

105、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减少亲水性粉尘(过水后黏结性增加的粉尘)的产生。一般含硅的粉尘都具有亲水的特征。如将干法粉碎、研磨、筛分、混料等过程改为湿法作业,可以大大减少粉尘危害。湿法防尘还包括禁止干法打眼和洒水喷雾防尘的要求。 “密”,就是密闭尘源,使粉尘与操作人员隔离。这是从产尘源上消除粉尘危害的重要方法。如果能与通风除尘结合起来使用,效果更为理想。 “风”,即通风除尘。是利用通风净化原理,通过吸尘罩、通风管道、除尘器、通风机等部件和设备,将含尘气流净化到符合排放标准后排大气,以确保车间作业环境的卫生要求。这是一种常见的积极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 “护”,即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防止粉尘侵入人体的最后

106、一道防线,是防尘综合措施中的重要辅助措施。它是通过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面具等个体防护用具,来达到保护职工呼吸器官不受粉尘侵害的目的。 “管”,即防尘设备的维护管理。必须加强对防尘设备的维护保养等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运转记录。把防尘设备纳入生产设备整体管理之中,使其能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查”,即加强监督检查。要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检查防尘措施和设备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还要定期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尘肺病患者,及时调离接尘岗位,及时治疗。64生产性毒物危害与防毒措施一、生产性毒物概念 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是

107、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或有毒成分。二、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一)来源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性毒物主要来源于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有时也可能来自加热分解的产物,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分解产生氯化氢。(二)毒物形态 生产性毒物可以固体、液体、气体的形态存在于生产环境中。1.气体在常温、常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气体,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等。2.蒸气固体升华、液体蒸发时形成蒸气,如水银蒸气和苯蒸气等。3.雾混悬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如喷洒农药和喷漆时所形成雾滴,镀铬和蓄电池充电时逸出的铬酸雾和硫酸雾等。4.烟直径小于0.1

108、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熔铜时产生的氧化铜烟尘,熔镉时产生的氧化镉烟尘,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等。5.粉尘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0.110。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筛分、包装等可引起粉尘飞扬。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微粒,统称为气溶胶。了解生产性毒物的存在形态,有助于研究毒物进入机体途径,发病原因,且便于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及选择车间空气中有害物采样方法。三、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途径生产性毒物主要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其中最为常见的和危险最大的是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其次是经皮肤侵入人体。(一)呼吸道吸入 它是毒物进入人体的最主要途径。当毒物尘、雾的粒径

109、小于5m时,特别是小于3m时将如同气体或蒸气一样可直接进入人体肺泡。肺泡壁很薄,最薄处仅0.20.5,其血管丰富,表面湿润,总面积达751002,因此对毒物吸收迅速,吸收后很快进入血液循环分布到全身。通过呼吸道吸入毒物的量与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肺通气量、接触时间等有关。(二)皮肤进入 有些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或粘膜,经毛囊的皮脂腺肉吸收,有些则是从破坏的皮肤处侵入。由于皮下细胞富含醇磷酯,它能阻止水溶性物质侵入,脂溶性物质虽能通过,但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水溶性仍难以被血液吸收。只有像有机铅化物、苯和苯的同系物等这些同时具备脂溶性和水溶性的物质才容易被吸收。(三)消化道吸收 单纯从消化道吸收而引起的职

110、业中毒的情况很少见,这种情况多因误食或呑入被毒物污染过的食物等不洁饮食而造成。另一种情况是因呼吸道中吸收较慢或阻留的粉尘状毒物部分经气管、鼻咽部随痰呑入咽部而进入消化道。进入消化道的毒物主要在小肠内被吸收,经门脉系统入肺,在肺脏内转化后进入血液,只有部分未经解毒的物质进入血液循环,所以后果较轻。四、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分类1.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毒害作用,主要是引起职业中毒,此外还可以引起远期效应、职业性皮肤病和化学烧伤等。 职业中毒是我国法定职业病中的一大类,它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后,破坏了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根据接触毒物时间

111、长短、发病缓急等情况,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几种类型。 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大剂量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通常指一个工作班内)侵入人体而引起的中毒。往往起病急,病情变化快,症状凶猛。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此类中毒较为少见,多数是由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违章作业,违反设备维修规程以及设备事故所引起。引起急性中毒的毒物主要是有害气体,它们扩散性强、经呼吸道吸收速度快;少数情况下,金属烟尘、有机溶剂等也可引起急性中毒。 慢性职业中毒是指比较少量的毒物长期持续进入人体而引起的中毒。此类中毒多是由于生产设备密闭性差,通风排毒设施差,使用效果不好,而使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毒物

112、少量多次进入人体长期累积的结果。慢性中毒症状往往在从事生产后的几个月甚至几年后才出现。职业中毒以慢性中毒最为多见,但多因发病慢、早期症状不明显而易被忽视。 亚急性职业中毒是指较短时间内(一般指数日至一个月内)或多次接触毒物而引起的中毒。它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 毒物的远期效应即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也称为毒物的三致效应,近年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因为远期效应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毒物的致癌作用是指某些毒物引起生物机体的癌瘤作用。致畸作用是指毒物对胚胎产生的不良影响,如阻止胚胎的细胞分裂、胚胎的正常发育和组织分化等,从而造成死胎或畸胎。致突变作用是指机体的遗传物质(基因、染色体)在一

113、定条件下受毒物作用而发生突然的变异。2.常见生产性毒物的分类 生产性毒物种类繁多,影响面大,带来的后果较为严重。常见的生产性毒物一般可按其化学结构、存在形态、生物作用及工业用途等因素分为以下几类:(1)金属类(包括铅、汞、锰、铍、镉、铬、锌等)这类毒物可损害人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及生殖系统等。(2)有机溶剂类(包括苯类、氯化烃、醇、酯、醚、酮及汽油等)这类毒物可损害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甚至可以破坏人的造血机能。(3)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包括苯胺、硝基苯、三硝基甲苯等)这类毒物可损害人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并对人的视觉、肝、肾、心脏等器官造成损害。大多数此类毒物可经皮肤被人体

114、吸收而中毒。(4)窒息性与刺激性气体(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氯、氮、氟化物、氮氧化物、酸蒸气等)这类毒物可致人呼吸困难、肺水肿、痉挛、乏力,甚至窒息死亡。(5)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包括氯化烯、丙烯腈、氯丁二烯等)这类毒物可损害人的皮肤黏膜,刺激上呼吸道黏膜,常引起接触性皮炎、神经衰弱等症。(6)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类这类毒物经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可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并对人的肝、肾等器官造成损害,严重者可导致死亡。(7)沥青及其烟雾(包括煤油沥青、石油沥青和矿产沥青等)这类毒物可致人患光敏性皮炎、皮囊炎、皮肤色素沉着、中毒性黑皮病、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癌症等。五、

115、防毒综合措施 生产性毒物种类繁多,工业应用很广。因此,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必须从各方面采取防毒综合措施。1.组织管理措施 主要是加强防毒工作领导,制定防毒工作规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把防毒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2.防毒技术措施 主要是改革工艺,改进设备;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以无毒、低毒的物料或工艺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或工艺;以生产过程的密闭化、管道化、机械化和隔离操作控制毒源;用通风净化的办法降低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等。3.个体防护措施 作业者通过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口罩、头盔防护用品,达到呼吸道防护和皮肤防护的目的。4.卫生保健措施 定期对接触毒物作业的职

116、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有中毒病症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使其脱离接触,并及时治疗;开展生产性毒物毒性学的研究和分析,以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第七章 事故理论一、事故相关概念(一) 事故1、事故概念 事故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同时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如果事件的后果是人员死亡、受伤或身体的损害就称为人员伤亡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是非人员伤亡事故。2、事故分类 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117、分类标准(GB 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按伤害程度分类(GB 6441-1986):(1)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2)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天的失能伤害;(3)死亡,发生事故后当即死亡,包括急性中毒死亡,或受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死亡损失工作日为6000天。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118、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 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生产过程中,凭着对事故发生与预防

119、规律的认识,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事故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三) 危险 根据系统安

120、全工程的观点,危险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四) 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是危险源;原油的呼吸阀已经损坏,当储罐储存了

121、原油后,有可能因呼吸阀损坏而发生事故,因此损坏的原油储罐呼吸阀是危险源;一个携带了SARS病毒的人,可能造成与其有过接触的人患上SARS,因此携带SARS病毒的人是危险源。(五) 重大危险源 为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提出了重大危险源概念。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重大危险源危险源。 我国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解释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二

122、、事故原因 造成事故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1、直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1)物的原因,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原因,指人的不安全行为。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品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逗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劳保护品时忽略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错误。2、间接原因,是指使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1)技术原因,包括机械、建筑物、主要装置的设计、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

123、完善;室内照明、通风、机械工具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和报警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方面所存在的技术缺陷等。(2)教育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等。(3)身体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睡眠不足而疲劳等。(4)精神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5)管理原因,包括领导者对安全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人员配备不完善等管理上的缺陷。三、事故发生过程 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 加害物体 事故 管理原因 人员伤害 间接原因中存在管理原因,又由间接原因产生直接原因,通过加害物作为媒介,发生了事故,最终导致

124、人员伤害。 按照轨迹交叉理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实质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两者同时存在且交叉,以通过加害物体导致人员伤害。四、事故责任(一) 领导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安全投入不足),造成伤亡事故的。(二) 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25、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伤亡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三) 重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1、对发生的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

126、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五、事故预防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这两个直接原因(因素)是由许多间接原因(因素)决定的,正是由于这些因素以某种顺序相互作用造成事故,如果消除事故中某一因素,往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它象多米诺骨牌,当一块骨牌(因素)倒下时,所有其它骨牌也会随之倒下,直至(事故)骨牌倒下造成人员的伤害。如果拿掉任何一个骨牌(因素),剩下的就会仍然站立,即事故不会发生,这意味着只要排除其中一种因素就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遗憾的是,正象事故原因的复杂性一样,事故预防也是复杂的,究竟那一种因素

127、容易排除需认真分析。 例:假设车间里有一个人,沿着梯子而下时失足坠落,试分析事故原因。 这次事故调查如下: 车间里有一个缺一个梯凳的梯子(坏梯子);一名工人用此梯子干活(使用坏梯子);工作结束后,他没有记住梯子缺一梯凳而掉下来(工人没有充分注意)。 以上三个因素之中每一个都有可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条件。但是,只有这三个因素同时存在时,事故才能发生。如果能排除任何一个因素,事故就可能不会发生,分析排除哪一个因素最有可能防止事故发生,这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分析最后一个因素(工人没有充分注意)。要确保工人始终考虑工作,不允许有片刻分散注意力是十分困难的,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其次,再分析第二个因素(

128、使用坏梯子)。可以建立禁止使用坏梯子的制度,然而,并不能完全有效,因为阻止工人不去拿顺手就能拿到的梯子,而花费一定时间找好梯子,实际上也是难以保证的。 最后,分析第三个因素(车间里的坏梯子)。如果管理部门下达随时修理每一个坏梯子的指令,并使之落实,就很容易避免这一事故的发生。 分析结果,这一事故最容易避免的最好办法是拿掉车间里的坏梯子这块骨牌,即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注意要点:无论什么事故,识别和评价造成事故的每一个因素是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必要条件。 事故预防着眼点: 伤害事故发生前,往往有多次无伤害事故(未遂事故)为其前兆。 美国的海因里希统计分析55万多起事故结果:重伤(指休工一日以上事故

129、,包括死亡事故)占0.3%,轻伤(指不休工事故)占8.8%,无伤害事故(未遂事故)占90.9%,从中导出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之比为1:29:300。 这也就是说,每330起事故中,造成重伤1起,轻伤29起,换句话说,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前,平均发生过29起轻伤和300起无伤害事故。这一比率可能在一些行业、地区不太准确,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它并不仅仅是数学比率的意义,而是揭示了事故与伤害程度之间存在着偶然性的概率原则。 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前,有许多起轻伤和未遂事故发生是最普遍的。这好比大海中漂流的冰山,伤害事故只不过是露在海面冰山的一角,而无伤害事故就相当于沉在大海下面的冰山主体。因此,预防事故的着

130、眼点不是伤害事故,更不是死亡事故,而是无伤害事故。 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与控制包括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事故预防与控制包括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前者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不发生;后者是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后果尽可能减小。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是使人知道哪里存在危险源,如何导致事故,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如何,对于可能的危险应该怎么做。安全管理措施则是要求必须怎么做。第八

131、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在我国,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1994年7月5日,全国八届人大代表八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劳动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明确。 就国家来说,到目前为止,颁布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一、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

132、国基本大法,于1982年修订颁布。其中第42条、第43条和第48条对劳动保护的政策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有:“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颁布,其中规定了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或因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最高刑罚可达七年徒刑。 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是我国劳动工作

133、的 基本法,其中属于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方面的主要有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分别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在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及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的第九十、九十二至九十五条,对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法规、规定,将受到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作出规定。 三、技术法规由国家质量检验技术监督局或行业部(国家各部委)颁布。技术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由国家质量检验技术监督局制定;行业标准是指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

134、定。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对生产场所、生产过程、工艺、设备及其防护设施在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技术指标。技术标准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技术依据,同时,也是监察部门进行审查、监督、衡量企业单位是否达到国家安全卫生基本要求的技术依据。企业中常接触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主要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安全电压高处作业分级等。四、地方性法规由省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法规。五、规章 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各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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