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整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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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法票据概述汇票本票和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1票据法整合第一节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仅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仅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德、法、意、瑞士等:汇票和本票德、法、意、瑞士等:汇票和本票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对此也作同样分类;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对此也作同样分类;英国的汇票法:汇票、本票和支票;英国的汇票法:汇票、本票和支票;美国统一商法典: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美国统一商法典: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我国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我国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2票据法整合二、票据的种类汇票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

2、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根据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3票据法整合本票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允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是由出票人签发,允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分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分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4票据法整合支票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单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单位,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位,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

3、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属于委托证券和支付证券,支票付款人受支票属于委托证券和支付证券,支票付款人受出票人委托,以出票人的存款支付票款,而汇出票人委托,以出票人的存款支付票款,而汇票属于信用证券或委托证券,汇票付款人受出票属于信用证券或委托证券,汇票付款人受出票人委托,以自己的款项支付票款。票人委托,以自己的款项支付票款。5票据法整合思考:请对以下票据的性质予以请对以下票据的性质予以分析分析Blackett先生欠先生欠Andrew、Barbara、Carter三人各三人各1 000美元。他决定以票据方式向美元。他决定以票据方式向Andrew、Barbara、Carter三人付款

4、。三人付款。他将票据他将票据A交给交给Andrew,告诉,告诉Andrew他将在他将在2005年年1月月15日凭该票据支付日凭该票据支付1 000美元。美元。Andrew接受了这接受了这张票据。张票据。Blackett先生将票据先生将票据B交给交给Barbara,告诉,告诉Barbara他他现在没有现金,但现在没有现金,但2个月后个月后Arnold Bucks将还给他将还给他1 000美元,美元,Barbara可以于可以于2005年年2月月15日凭该票据直日凭该票据直接向接向Arnold Bucks收取收取1 000美元。美元。Barbara接受了接受了这张票据。这张票据。 对于对于Carte

5、r,Blackett先生决定从自己的银行存款中先生决定从自己的银行存款中直接支付于是他向直接支付于是他向Carter开出票据开出票据C。Carter接受了接受了这张票据。这张票据。6票据法整合三、票据的法律特征票据的法律特征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债权证券、金钱证券债权证券、金钱证券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7票据法整合思考: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

6、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8票据法整合思考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C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D请求从李某处受让票据的第三人返还票据9票据法整合思考被告被告A欠原告欠原告B款项款项55 000元。为偿元。为偿付欠款,付欠款,A于于3月月9日向日向B开出金额为开出金额为55 000元的转账支票。元的转账支票。3月月12日,该日,该支票因被告存款不足而遭银行退票,支票因被告存款不足而遭

7、银行退票,B遂将该支票退给遂将该支票退给A。3月月14日,日,A又又开出一张金额为开出一张金额为40 000元的转账支票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交给B,言明偿付欠款。,言明偿付欠款。B要求银行要求银行付款时,再次因付款时,再次因A的存款不足而遭退的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票。于是B起诉起诉A,要求,要求A按照第一次按照第一次遭退票的票据金额遭退票的票据金额55 000元承担票据元承担票据责任。责任。 A提出抗辩称:经过核对,发现提出抗辩称:经过核对,发现A欠欠B的款项不足的款项不足40 000元,实际应为元,实际应为38 000元,故元,故B无权要求无权要求A承担承担55 000元元的票据责任,也不应要

8、求按第二次开的票据责任,也不应要求按第二次开出的转账支票金额出的转账支票金额40 000元承担票据元承担票据责任。责任。(1)B是否有权要求是否有权要求A按照第一次遭退票按照第一次遭退票的票据金额的票据金额55 000元承担票据责任元承担票据责任? (2)如果经过核对,发现如果经过核对,发现A欠欠B的款项确的款项确实为实为38 000元,元,B是否有权要求是否有权要求A按第二按第二次开出的转账支票金额次开出的转账支票金额40000元承担票元承担票据责任据责任? (3)如果经过核对,确定如果经过核对,确定A欠欠B的款项为的款项为55 000元,元,B按第二次转账支票的金额按第二次转账支票的金额4

9、0 000元要求元要求A承担了票据责任之后,承担了票据责任之后,是否还有权要求是否还有权要求A偿还剩余款项偿还剩余款项? (4)如果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如果法院在审理中,发现A第二次第二次开给开给B的转账支票的转账支票(金额金额40 000元元)是用是用一张已经停止使用的旧式支票,此时一张已经停止使用的旧式支票,此时B是否有权要求是否有权要求A承担该转账支票承担该转账支票(金额金额40000元元)的票据责任的票据责任?10票据法整合四、票据法的基本原理票据法的基本原理票据转让不以通知票据债务人为生效的前提条件票据转让不以通知票据债务人为生效的前提条件强调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强调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联

10、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规定受保护的持票人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规定受保护的持票人(protected holder)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该票据是完整的;、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该票据是完整的;2、他在成为持票人时,对有关票据责任的抗辩不知情;、他在成为持票人时,对有关票据责任的抗辩不知情; 3、他对任何人对该票据的有效请求权不知情;、他对任何人对该票据的有效请求权不知情; 4、对该票据曾遭拒付的事实不知情;、对该票据曾遭拒付的事实不知情;5、该票据未超过提示付款的期限;、该票据未超过提示付款的期限;6、持票人没有以欺诈、盗窃手段取得票据也没有参与与、持票人没

11、有以欺诈、盗窃手段取得票据也没有参与与票据有关的欺诈或盗窃行为。票据有关的欺诈或盗窃行为。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相分离11票据法整合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关系是由票据表现出来的形式(抽象)关系;票据关系是由票据表现出来的形式(抽象)关系;而票据基础关系则是票据的实质关系。而票据基础关系则是票据的实质关系。A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原因关系(票据原因)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票据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票据的原因。的原因。B资金关系(票据资金)资金关系(票据资金)汇、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汇、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关系。人之间的关系。C预约关系(票据

12、预约)预约关系(票据预约)授受票据的当事人之间在授受票据的当事人之间在票据交付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人、票据交付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人、付款地等事项达成的合意。付款地等事项达成的合意。12票据法整合布鲁克先生向邓肯开出一张支票,金额布鲁克先生向邓肯开出一张支票,金额1 500美美元,邓肯凭该支票到银行要求付款。问:元,邓肯凭该支票到银行要求付款。问:(1)如果银行知道邓肯是一个毒品贩子,布鲁克先如果银行知道邓肯是一个毒品贩子,布鲁克先生向邓肯开出这张支票是用于购买毒品,银行是生向邓肯开出这张支票是用于购买毒品,银行是否应当付款否应当付款?(2)如果邓肯是通过敲诈手

13、段获得的该支票,银行如果邓肯是通过敲诈手段获得的该支票,银行亦知道这一事实,银行是否应当付款亦知道这一事实,银行是否应当付款? (3)如果邓肯通过敲诈手段获得该支票后,将其转如果邓肯通过敲诈手段获得该支票后,将其转让给杂货店主伍兹,购买日用品,银行是否应当让给杂货店主伍兹,购买日用品,银行是否应当向伍兹付款向伍兹付款?13票据法整合第二节汇票一、汇票的概念一、汇票的概念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的定日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票据。一种票据。基本特征:基本特征:属于票据的一种;属于票据的一种;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要求

14、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要求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定的金额;票人一定的金额;汇票关系中有出票人、付汇票关系中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事人。 14票据法整合二、汇票的出票二、汇票的出票(issue)英国票据法第英国票据法第2条条把形式上完整之汇票第把形式上完整之汇票第一次交付与持票人。一次交付与持票人。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20条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的票据行为。15票据法整合汇票应记载的事项汇票应记载的事项1、汇票文句。、汇票文句。2、无条件支

15、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汇票抬头汇票抬头)日内瓦法系国家不承认不记日内瓦法系国家不承认不记名汇票名汇票(又称来人式汇票又称来人式汇票)英美法则允许汇票不指定收英美法则允许汇票不指定收款人,允许空白抬头汇票。款人,允许空白抬头汇票。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也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也允许无记名汇票,即收款人允许无记名汇票,即收款人记载为非绝对事项。记载为非绝对事项。我国票据法与日内瓦统我国票据法与日内瓦统一法的规定一致一法的规定一致6、出票日期及地点。、出票日期及地点。出票日期在各国票据法出票日期在各国票据法中都是绝对记载

16、事项,中都是绝对记载事项,但出票地点如未在汇票但出票地点如未在汇票中载明,中载明,日内瓦统一法规定以出票日内瓦统一法规定以出票人姓名旁的地点为出票地,人姓名旁的地点为出票地,英美法和我国台湾地区英美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则以出票人的票据法则以出票人的营业所、住所或居住地为营业所、住所或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地。7、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16票据法整合思考某日资企业向大连新时旅行社开出一张汇票支付旅某日资企业向大连新时旅行社开出一张汇票支付旅游款项,收款人记载为游款项,收款人记载为“大连新时旅行社大连新时旅行社”,金额,金额记载为人民币记载为人民币“三万元正三万元正”及小写及小写3000000,付

17、,付款人为该日资企业的开户银行。大连新时旅行社凭款人为该日资企业的开户银行。大连新时旅行社凭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被拒付,理由: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被拒付,理由: (1)大连新大连新时旅行社全称应为时旅行社全称应为“大连新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名称记载与收款人印章不符;,收款人名称记载与收款人印章不符; (2)金额金额记载人民币记载人民币“三万元正三万元正”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3)该汇票上该汇票上只有出票人的财务专用章和该单位财务部主任的印只有出票人的财务专用章和该单位财务部主任的印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印章;(4)汇票没有付款日期

18、汇票没有付款日期的记载。的记载。 (1)付款人的付款人的4点拒付理由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点拒付理由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2)如果大连新时旅行社请出票人将收款人名称改为如果大连新时旅行社请出票人将收款人名称改为“大连新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并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章,该汇票是否有效章,该汇票是否有效?17票据法整合三、汇票的背书三、汇票的背书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又称完全背书、正式背又称完全背书、正式背书或特别背书书或特别背书即持票人在背书时,在即持票人在背书时,在汇票背面既要进行背书票背面既要进行背书人的签章,又要记载被人的签章,又要记载被背书人

19、的姓名或商号,背书人的姓名或商号,并签名。并签名。空白背书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或略式又称无记名背书或略式背书,指背书人仅在汇背书,指背书人仅在汇票背面进行背书人的签票背面进行背书人的签章,但不写上被背书人章,但不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商号名称。的姓名或商号名称。空白背书后的汇票,可空白背书后的汇票,可以仅凭交付而转让,其以仅凭交付而转让,其结果与无记名汇票相同。结果与无记名汇票相同。背书的方式18票据法整合背书的种类背书的种类转让背书转让背书即以转让汇票权利为目的即以转让汇票权利为目的的背书,是最常见的背书。的背书,是最常见的背书。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受让人受让人)因背书因背书而取得汇票的所有权

20、。而取得汇票的所有权。非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委托取款背书委托取款背书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授予被背书人利为目的,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代理权的背书。设质背书设质背书又称质权背书,是指持票又称质权背书,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的背书目的而在票据上的背书19票据法整合特殊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限制转让背书限制转让背书指背书人背书时加注了指背书人背书时加注了“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只付只付给某人给某人”等限制转让的等限制转让的文句。文句。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34条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记载“不得

21、转让不得转让”字样,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限制背书人责任的背限制背书人责任的背书书又称无担保背书,指背又称无担保背书,指背书人在背书时载明不负书人在背书时载明不负任何担保责任字句的背任何担保责任字句的背书,通常是背书时加注书,通常是背书时加注“免予追索免予追索” 等字样,等字样,免除担保承兑或付款的免除担保承兑或付款的义务。义务。我国法律不允许背书附我国法律不允许背书附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的效力。20票据法整合法定禁止背书法

22、定禁止背书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36条条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33条第条第2款款部分背书无效。我国法部分背书无效。我国法律不允许部分背书,即律不允许部分背书,即不允许将汇票金额部分不允许将汇票金额部分转让或分别转让给两人转让或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以上。21票据法整合思考A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B。A在背书时注在背书时注明明“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字样与注明字样与注明“免予追索免予

23、追索”字样有什么不同字样有什么不同?22票据法整合背书的连续性背书的连续性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31条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该条第该条第2款还规定,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款还规定,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这种背书连续性的要求主要是指形式上的连续,这种背书连续性的要求主要是指形式上的连续,但对于非经背书转让取得票据,而是以其他合法方式但对于非经背书转让取得票据,而是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时,不涉及背

24、书连续问题,如:因税收、继取得汇票时,不涉及背书连续问题,如:因税收、继承、赠与以及企业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票据的,只要承、赠与以及企业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票据的,只要持票人能够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合法方式,就可以享有持票人能够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合法方式,就可以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23票据法整合思考2月月10日,日,A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B公司,购买钢公司,购买钢材,该汇票经付款人、自己的开户银行材,该汇票经付款人、自己的开户银行C银行承银行承兑,付款日期为出票后兑,付款日期为出票后2个月。个月。B将该汇票背书给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冲抵欠款。公司,冲抵欠款。(1)如果如果D公司收到

25、该汇票不久,就被公司收到该汇票不久,就被E公司吞并,公司吞并,E公公司取得该汇票,又将它背书给司取得该汇票,又将它背书给F公司。付款人公司。付款人C银行是银行是否可以以背书不连续为理由对否可以以背书不连续为理由对F公司拒付票款公司拒付票款? (2)如果如果D公司收到该汇票不久,就将其遗失,被公司收到该汇票不久,就将其遗失,被E拾得,拾得,E伪造伪造D公司的背书,将它背书给公司的背书,将它背书给F商场购买物品。该商场购买物品。该汇票是否可以因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而遭拒付汇票是否可以因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而遭拒付?24票据法整合四、汇票的提示四、汇票的提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必须在汇票上记载的期限内必须在

26、汇票上记载的期限内或法定期限内进行。或法定期限内进行。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出票日起票日起1年内提示承兑,出票年内提示承兑,出票人可以缩短或延长提示期限,人可以缩短或延长提示期限,背书人只能缩短而不能延长提背书人只能缩短而不能延长提示期限。示期限。英美法规定提示应在英美法规定提示应在“合理时合理时间间”内进行。内进行。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39条条定日付款的汇票或出票后定期定日付款的汇票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第第40条规定,见票

27、后定期付款条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53条条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25票据法整合五、汇票的承兑五、汇票的承兑承兑的概念承兑的概念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

28、汇票金额的票据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行为。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承兑应于汇票上记载承兑应于汇票上记载“承兑承兑”或其他相或其他相等字样,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或特等字样,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或特别约定提示承兑期限的汇票,承兑人应别约定提示承兑期限的汇票,承兑人应当记载承兑日期。当记载承兑日期。英美法仅要求承兑必须有承兑人签英美法仅要求承兑必须有承兑人签名,未要求必须加注名,未要求必须加注“承兑承兑”字样。字样。我国票据法我国票据法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承兑”字样和承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自收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

29、兑的汇票,应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拒绝承兑;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 26票据法整合承兑的种类承兑的种类承兑依是否有限制,承兑依是否有限制,分为普通承兑和限制分为普通承兑和限制承兑承兑限制承兑又称不单纯承限制承兑又称不单纯承兑。兑。承兑通常都是普通承兑,承兑通常都是普通承兑,限制承兑属于例外情况。限制承兑属于例外情况。日内瓦统一法规定承日内瓦统一法规定承兑应为无条件的,不兑应为无条件的,不单纯承兑可以被视为单纯承兑可以被视为拒绝承兑,但承兑人拒绝承兑,但承兑人仍依所附条件负责任。仍依所附条件负责任。该法允许部

30、分承兑该法允许部分承兑英美法国家允许限制英美法国家允许限制承兑承兑我国我国不允许限制承兑不允许限制承兑27票据法整合思考 A公司为向公司为向B公司支付一笔货款,签发一张自己为出票人、公司支付一笔货款,签发一张自己为出票人、B为收为收款人、自己的开户银行款人、自己的开户银行C为付款人的汇票,并申请为付款人的汇票,并申请C银行对该汇票银行对该汇票予以承兑。予以承兑。C银行在汇票上记载了银行在汇票上记载了“承兑承兑”字样并签章,同时注明字样并签章,同时注明“以到期日出票人账户上有足够款项为付款条件以到期日出票人账户上有足够款项为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为。付款日期为2004年年9月月10日。日。 B公司

31、收到汇票后,向自己的开户银行公司收到汇票后,向自己的开户银行D银行申银行申请贴现。请贴现。D银行以电传向银行以电传向C银行查询该汇票是否真实,银行查询该汇票是否真实,C银行电传银行电传回复回复“承兑有效承兑有效”。据此,。据此,D银行向银行向B公司办理了贴现手续。公司办理了贴现手续。 2004年年9月月10日,日,D银行提示付款,遭银行提示付款,遭C银行拒绝,理由是出票人银行拒绝,理由是出票人A公司账户上没有足够款项支付票款,不符合承兑人注明的付款条公司账户上没有足够款项支付票款,不符合承兑人注明的付款条件。件。D银行则认为:银行则认为:C银行通过电传告诉银行通过电传告诉D银行银行“承兑有效承

32、兑有效”,属,属于再次承兑,这次承兑没有任何条件,于再次承兑,这次承兑没有任何条件,D银行按第二次承兄要求付银行按第二次承兄要求付款,款,C银行应无条件付款。银行应无条件付款。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它是否作出了有效承兑它是否作出了有效承兑?C银行通过电传告诉银行通过电传告诉D银行银行“承兑有效承兑有效”在票据法上的后在票据法上的后果是什么果是什么?28票据法整合六、汇票的付款六、汇票的付款(payment)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后,对持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后,对持票人而言,提示产生保全追索票人而言,提示产生

33、保全追索权的效力,持票人如不在规定权的效力,持票人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提示,就丧失对前手的期限内提示,就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对付款人而言,付款追索权。对付款人而言,付款人如不按时付款,应负债务迟人如不按时付款,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延履行的责任。例外,我国票据法第例外,我国票据法第61条,条,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以不经提示付动的,持票人可以不经提示付款,直接行使追索权。款,直接行使追索权。汇票的付

34、款汇票的付款是汇票的付款人或付款代理人是汇票的付款人或付款代理人依照汇票文义向持票人支付汇依照汇票文义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票据票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业汇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票的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提示期限,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提示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如果日。如果汇票金额为外币的,应按付款汇票金额为外币的,应按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但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但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5、。29票据法整合付款的效力付款的效力付款人如付清全部汇票金额,汇票的债权付款人如付清全部汇票金额,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 付款人因付款而取得了向出票人求偿的权付款人因付款而取得了向出票人求偿的权利。利。30票据法整合汇票如被伪造背书转让,善意的、无重大过汇票如被伪造背书转让,善意的、无重大过失的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后,是否就免除其失的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后,是否就免除其汇票责任汇票责任?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付款人只负背书连续合格之责,而不负辨认背书签名真伪之付款人只负背书连续合格之责,而不负辨认背书签名真伪之责。责。英美法,伪造背书没有任何效力。英美

36、法,伪造背书没有任何效力。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则采取折中态度,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则采取折中态度,该公约第该公约第16条,凡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的人,即条,凡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的人,即使其中任一背书是伪造的或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使其中任一背书是伪造的或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的,如果他对伪造签名或无权签名并不知情,他就应的,如果他对伪造签名或无权签名并不知情,他就应被认定为受保护的持票人;被认定为受保护的持票人;该公约第该公约第26条,被伪造背书的人或任何在伪造背书前条,被伪造背书的人或任何在伪造背书前在票据上签名的人,有权向伪造背书的人或无权代理在票据上签名的人,有权向

37、伪造背书的人或无权代理人以及从他们手中取得票据的人要求赔偿由此所受的人以及从他们手中取得票据的人要求赔偿由此所受的损失。损失。 31票据法整合我国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伪造的票据不具有任何法伪造的票据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律上的效力,因此,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因此,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也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得,也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对被伪造人和没有在票据上对被伪造人和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名义签章的伪造人也以自己名义签章的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伪造人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伪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任。但但“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

38、签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章的效力”。票据的变造票据的变造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当事人不知票据被变造的当事人不知票据被变造的事实而在票据上签章的,事实而在票据上签章的,如果签章是在票据被变造如果签章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则应按原记载内容之前,则应按原记载内容负责;如果签章是在票据负责;如果签章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后,则按变造之被变造之后,则按变造之后的内容负责后的内容负责 32票据法整合思考2004年年5月月11日,日,A百货公司开出一张由百货公司开出一张由B银行承兑银行承兑付款的银行

39、承兑汇票,交给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C电器经销公司购买一批电器经销公司购买一批家用电器,票面金额家用电器,票面金额200万元人民币,付款期万元人民币,付款期6个月。个月。C电器经销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电器经销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用于进货。公司用于进货。2004年年11月月15日,持票人日,持票人D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款,11月月18日日B银行向银行向D公司支付了票款,然后向公司支付了票款,然后向A百货公司求偿票款。但此时百货公司求偿票款。但此时A百货公司亏损累累,无百货公司亏损累累,无力偿付票款。于是,力偿付票款。于是,B银行凭票向银行凭票向D公司追索,要求公司

40、追索,要求D公司归还票款。公司归还票款。以我国票据法为依据,你认为持票人以我国票据法为依据,你认为持票人D公司是否在法公司是否在法定的付款提示期内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的定的付款提示期内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的?B银行是否有权向银行是否有权向D公司进行追索,要求公司进行追索,要求D公司归还票款公司归还票款?33票据法整合七、汇票的追索权七、汇票的追索权是指当汇票遭到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有是指当汇票遭到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有权向其前手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有权向其前手(所所有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背书人或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用的权利。票据权利由付款

41、请求权和追索权组成,这票据权利由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组成,这种追索权又被称为票据的二次请求权。种追索权又被称为票据的二次请求权。34票据法整合行使追索权的实质条件行使追索权的实质条件到期追索到期追索我国票据法,汇票到期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我国票据法,汇票到期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期前追索。这是指在汇票到期日前,法律赋予持票人的追索权。这是指在汇票到期日前,法律赋予持票人的追索权。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汇票之全部或一部分不获承兑时;汇票之全部或一部分不获承兑时;付款人破产时

42、,不论其是否已经承兑;付款人未经法院裁定而停止付款付款人破产时,不论其是否已经承兑;付款人未经法院裁定而停止付款时;或对其财产经过执行而无效果时;时;或对其财产经过执行而无效果时;不获承兑之汇票,其出票人破产时。不获承兑之汇票,其出票人破产时。”我国票据法我国票据法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35票据法整合行使追索权的形式要件行使追索权的形式要件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43、,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请求承兑或付款。在遭到拒绝后,或在法定事由请求承兑或付款。在遭到拒绝后,或在法定事由发生后,应作成拒绝证书、取得退票理由书或取发生后,应作成拒绝证书、取得退票理由书或取得其他合法证明。得其他合法证明。拒绝证书应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应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持票人还必须在遭到拒绝的法定期限内,将拒绝持票人还必须在遭到拒绝的法定期限内,将拒绝事实通知其前手。事实通知其前手。 36票据法整合思考2004年年7月月12日,日,A公司开出一张由本市公司开出一张由本市Y工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工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向B进出口公进出口公司支付一笔货款,出票后司支付一笔货款,

44、出票后3个月付款。个月付款。B进进出口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又将其背书给出口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又将其背书给C公公司用于购货。然而,司用于购货。然而,2004年年8月月30日日C公司公司得知:由于得知:由于A、B两公司因该汇票项下的供两公司因该汇票项下的供货发生纠纷,货发生纠纷,A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B公司,公司,受案法院于受案法院于8月月27日裁定冻结了该汇票的票日裁定冻结了该汇票的票款。问:你认为持票人款。问:你认为持票人C公司现在是否可以公司现在是否可以行使追索权行使追索权?37票据法整合第三节第三节 本票和支票本票和支票一、本票一、本票应记载的事项应记载的事项日内瓦统一汇票本

45、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 本票的主文内记载其为本票的文句,并以本票本文所使用的语言表明之;本票的主文内记载其为本票的文句,并以本票本文所使用的语言表明之; 无条件担任一定金额之支付;无条件担任一定金额之支付;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不允许签发无记名本票不允许签发无记名本票); 出票日期;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名。出票人签名。 我国票据法:我国票据法:(1)表明表明“本票本票”的字样;的字样; (2)无条件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出票日期;期;(6)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38票据法整合本票

46、的付款本票的付款即期本票和其他出票后可以确定付款日期的本票,即期本票和其他出票后可以确定付款日期的本票,持票人直接向付款人持票人直接向付款人(即出票人即出票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年内向出年内向出票人为见票提示。到期日为出票人在票上为见票签证之票人为见票提示。到期日为出票人在票上为见票签证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英美法未对此作专门规定,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英美法未对此作专门规定,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我国的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且限于记名本

47、票和即期我国的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且限于记名本票和即期本票,我国票据法第本票,我国票据法第79条,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条,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最长不超过款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个月。39票据法整合二、支票二、支票(cheque)支票与汇票相比:支票与汇票相比:(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包括经营银行业务的其他金融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包括经营银行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而汇票的付款人不以银行为限。机构,而汇票的付款人不以银行为限。(2)支票都是见票即付,签发支票以在银行有存款为条件,支票都是见票即付,签发支票以在银行有存款为条件,不允许签发不允许签发“空头支票空头支票”,因此支票在功能上主要是支付,

48、因此支票在功能上主要是支付工具;而汇票不限于见票即付,远期汇票也是常用的票据工具;而汇票不限于见票即付,远期汇票也是常用的票据形式,所以,汇票除作为支付手段外,远期汇票还有信用形式,所以,汇票除作为支付手段外,远期汇票还有信用手段的作用。手段的作用。 (3)支票无须承兑,出票人就是支票的主债务人;而承兑是支票无须承兑,出票人就是支票的主债务人;而承兑是汇票特有制度,未经承兑的汇票,出票人是主债务人,经汇票特有制度,未经承兑的汇票,出票人是主债务人,经承兑的汇票,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的汇票,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4)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资金关系对抗出票人,对存款不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

49、资金关系对抗出票人,对存款不足的支票拒付;但汇票的付款人原则上不能以资金关系的足的支票拒付;但汇票的付款人原则上不能以资金关系的理由对抗持票人。理由对抗持票人。40票据法整合支票应记载的事项支票应记载的事项日内瓦统一支票法第日内瓦统一支票法第1条规定的出票时条规定的出票时绝对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 表明其为支票的文字;表明其为支票的文字; 一定的票据金额;一定的票据金额;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相对记载事项则包括相对记载事项则包括“付款地付款地”与与“出票出票地地”两项。两项。41票据法整合我国票据法第我国票据法第85条规

50、定,支票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表明“支票支票”的字样;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字样; 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支票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支票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章。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可项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一是支票金以授权补记:一是支票金额;二是收款人名称。额;二是收款人名称。 42票据法整合思考:2004年年10月月25日,我国日,我国A国有独资

51、公司向国有独资公司向日本日本B重型机械制造公司订购了一台设备,重型机械制造公司订购了一台设备,价值价值120万美元。对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万美元。对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由由A公司于合同签订后公司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签发一张票面日内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金额为120万美元、收款人为万美元、收款人为B公司、出票公司、出票后后2个月到期的票据支付货款。个月到期的票据支付货款。我国我国A国有独资公司可以采用哪种票据付款国有独资公司可以采用哪种票据付款?43票据法整合支票的资金关系与空头支票支票的资金关系与空头支票支票的资金关系表现为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的支支票的资金关系表现为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的支票合同

52、和透支合同。票合同和透支合同。出票人将一定款项存人银行,约定由自己签发支出票人将一定款项存人银行,约定由自己签发支票,银行则按支票上记载的金额从存款中付款,票,银行则按支票上记载的金额从存款中付款,这种约定称为支票合同。这种约定称为支票合同。支票合同是出票人签发支票和银行付款的前提条支票合同是出票人签发支票和银行付款的前提条件。此外,出票人还可与银行订立透支合同,约件。此外,出票人还可与银行订立透支合同,约定在出票人的存款不足支付支票金额时,银行在定在出票人的存款不足支付支票金额时,银行在一定限额内垫付,事后再由出票人偿还。一定限额内垫付,事后再由出票人偿还。欠缺资金关系的支票为空头支票。各国

53、法律都规欠缺资金关系的支票为空头支票。各国法律都规定,签发空头支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定,签发空头支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44票据法整合思考2004年年10月月6日,北洋公司向云杉公司签发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日,北洋公司向云杉公司签发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60万元。云杉公司第二天将该支票交存自己的开户银行万元。云杉公司第二天将该支票交存自己的开户银行A银行,办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理转账结算。10月月8日,因相信这笔票款会及时到账,云杉公司向日,因相信这笔票款会及时到账,云杉公司向某公司签发一张某公司签发一张55万元的转账

54、支票,用于付款。然而,北洋公司的万元的转账支票,用于付款。然而,北洋公司的转账支票被其开户银行转账支票被其开户银行B银行以银行以“存款不足存款不足”为由,于为由,于10月月8日日(星星期五期五)退票。云杉公司于退票。云杉公司于10月月11日日(星期一星期一)得到消息,从自己的开得到消息,从自己的开户银行领取了退回的转账支票和退票理由书后,再次要求北洋公司户银行领取了退回的转账支票和退票理由书后,再次要求北洋公司付款,并立即通知某公司暂时不要使用云杉公司向其签发的转账支付款,并立即通知某公司暂时不要使用云杉公司向其签发的转账支票。北洋公司的票。北洋公司的60万元款项于万元款项于10月月20日划到

55、了云杉公司的账上。但日划到了云杉公司的账上。但此前,因担心支票过期,某公司已经于此前,因担心支票过期,某公司已经于10月月18日使用云杉公司签发日使用云杉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办理转账结算,并因云杉公司的账上当时只有的转账支票办理转账结算,并因云杉公司的账上当时只有18万元款万元款项,不足支付票款而被退票。云杉公司的开户银行因空头支票而对项,不足支付票款而被退票。云杉公司的开户银行因空头支票而对云杉公司罚款云杉公司罚款2万余元。万余元。云杉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签发空头支票云杉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签发空头支票?如果因北洋公司向云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导致云杉公司如果因北洋公司向云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导

56、致云杉公司对外签发空头支票,云杉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北洋公司承担对外签发空头支票,云杉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北洋公司承担2万余元的罚款损失万余元的罚款损失?如果北洋公司的存款充足,因其开户银行如果北洋公司的存款充足,因其开户银行B银行的失误而退银行的失误而退票,导致云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云杉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票,导致云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云杉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北洋公司承担北洋公司承担2万余元的罚款损失万余元的罚款损失?45票据法整合支票的特别规定支票的特别规定出票人出票人 支票的出票人对于收款人及其后手应以支票文义担保支票的支票的出票人对于收款人及其后手应以支票文义担保支票的付款。付款。支票的付款支票的付款

57、限于见票即付,因而有一定的提示付款期间限于见票即付,因而有一定的提示付款期间 划线支票(平行线支票)划线支票(平行线支票) 普通划线支票普通划线支票 在支票正面划平行线二道,该支票为普通划在支票正面划平行线二道,该支票为普通划线支票,仅能由银行代为收款人。线支票,仅能由银行代为收款人。特别划线支票特别划线支票 在支票正面划平行线二道,并在平行线内写在支票正面划平行线二道,并在平行线内写特定银行名称时,仅能由该特定银行收款。特定银行名称时,仅能由该特定银行收款。保付支票保付支票 支票付款人在支票上记载支票付款人在支票上记载“保付保付”字样的支票为保付支票。字样的支票为保付支票。保付支票为由付款银

58、行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支票。保付支票为由付款银行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支票。46票据法整合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涉外票据的法律适我国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用一、涉外票据的概念一、涉外票据的概念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5条规定,涉外票据是条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因此,所谓涉外票据,是根据票据行为的发生因此,所谓涉外票据,是根据票据行为的发生地是否有境外因素来制定的,而不考虑票据当地是否有境外因素来制

59、定的,而不考虑票据当事人一方是否为外国人。事人一方是否为外国人。47票据法整合二、票据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二、票据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票据行为能力票据行为能力是指票据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票据权利、是指票据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承担票据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国际上,关于票据行为能力应适用的法律,国际上,关于票据行为能力应适用的法律,大陆法国家多采用本国法主义,即票据行为能力依大陆法国家多采用本国法主义,即票据行为能力依票据行为地国家的法律;票据行为地国家的法律;解决汇票、本票及支票法律冲突的日内瓦公约则采解决汇票、本票及支票法律冲突的日内瓦公约则采用折衷主义,即票据

60、行为能力依当事人的本国法,用折衷主义,即票据行为能力依当事人的本国法,但依本国法无票据行为能力的外国人,如依签名地但依本国法无票据行为能力的外国人,如依签名地法为有行为能力时,应照样受拘束。法为有行为能力时,应照样受拘束。48票据法整合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产品责任法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第三节 德国、日本的产品责任法第四节 我国的产品责任法49票据法整合英国过失责任原则第一案(1932年)1928年8月26日,多诺霍偕其友到苏格兰Paisley地方的一家咖啡馆,其朋友为其购买了一瓶姜汁啤酒,侍者为多诺霍倒酒时,因酒瓶是不透明的,多诺霍并未发现有什么异样,就放心饮用。其后,当其朋友再

61、为其添酒之际,突然浮出腐败的蜗牛躯体。多诺霍看到这些,想到刚才所饮的不洁之物,深感震惊,随即便昏厥过去,而且还得了严重的胃肠炎,使其健康蒙受损害。于是她起诉生产者史蒂文森要求赔偿损失,后来又提起了上诉。50票据法整合第一节概述产品责任法的概念是调整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所制造、销售缺陷产品,而造成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所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1票据法整合产品责任法的法律特征调整的范围是消费者因缺陷产品所遭受的人身或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赔偿关系。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侵权关系。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产品责任法是侵权行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调

62、整的对象主要是侵权关系的一部分,即特殊的侵权关系。赔偿责任原则一般为严格责任或无过错责任。但不排斥过错责任原则。法律性质以私法为主、兼具公法性。52票据法整合产品责任构成1、产品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斯特拉斯堡公约把产品定义为“一切可移动的产品”,不论是未经加工的、还是加工过的,天然的还是工业的,甚至组合到另一个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东西中去的物品。欧盟的产品责任指令则把产品限于除初级农产品、狩猎产品以外的所有可移动的产品。53票据法整合产品责任构成2、产品缺陷是指产品未提供使用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或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缺陷必须是产品离开生产者或销售者的控制以前,即投入流通以前已经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原材料的

63、缺陷制造、装配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54票据法整合产品责任构成3、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产品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产品存在缺陷有损害的事实损害与产品的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5票据法整合第二节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一、重要概念界定1、产品美国1979年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c)项具有真正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作为部件、零件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本法所称相关产品是指引起产品责任索赔的产品及其部件和零件。56票据法整合2、缺陷产品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因

64、质量管理不善、技术水平差等原因而使个别产品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危险性。一般可分为原材料、零部件及装配方面的缺陷。产品设计缺陷是指产品的设计中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它往往是导致整批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原因。产品的警示缺陷是指产品提供者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做出必要的警告或安全、使用方面的指导,从而对使用者构成不合理的危险。57票据法整合3、责任主体根据美国1979年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104条、105条规定产品制造者是指在产品出售给使用者或消费者之前,设计、生产、制作、组装、建造或者加工相关产品或产品组件的自然人或实体:还包括不是但自称是制造者的产品销售者或实体;此外制造者还包括主要经营产品批

65、发、分销或者零售业务的产品销售者,但这些销售者局限于在销售前设计、生产、制作、组装、建造或者加工该产品的情形产品销售者是指从事产品销售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或者实体,而不论交易是为了使用、消费或者再消费。销售者包括产品制造者、批发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也包括产品的出租人和行纪人。58票据法整合4、请求赔偿的主体任何遭到缺陷产品侵害的产品的使用者、消费者或第三者,都构成产品责任法的请求赔偿主体。59票据法整合二、归责理论1、契约责任说温特博姆诉赖特(WinterbottomvWright)案1842年原告温特博姆是英国驿站雇用的马车夫,驿站事前与被告赖特订有一份由赖特提供合格安全的马车以运送邮件的契约。

66、被告赖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马车。可当温特博姆驾驶该车运送邮件时,车轮突然塌陷,车子破裂使之受伤。为此原告温特博姆向被告赖特提起了索赔之诉,被告赖特则以原告温特博姆不是供车契约当事人为由而提出抗辩。结果,英国最高法院认可了被告的理由,判其胜诉。法院认为,被告保证马车处于良好状态的责任是向另一签约方-驿站承担的契约责任,而无须对原告温特博姆负有责任。60票据法整合2、疏忽说托马斯诉温彻斯特(ThomasvWinchster)1852年,原告托马斯购买了一瓶误贴了标签的毒药,其妻服用后中毒,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法院认为:可以预见,误贴标签的毒药会致人伤害或死亡,该制药厂商应对最后消费者负赔偿

67、责任。法官认为:尽管原被告之间没有任何契约关系,但批发商将有毒颠茄错当成蒲公英出售,由于所出售的商品对生命及健康具有危险性,因而被告应对最终消费者托马斯所受的损害负赔偿责任。61票据法整合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公司”(Macphersonv,BuickMotorCompany)案原告麦克弗森从零售商处购买了一辆由被告别克汽车公司制造的汽车,当他驾车行驶时,因车轮破裂,汽车突然翻覆,原告被抛在外而受伤,于是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的律师在答辩中声称:制造商对此不负责任,并援用温特博姆诉赖特案认为:买车合同是与销售商订立的,与买受人无直接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赔偿问题。卡多佐法官代表上诉法院

68、多数意见表示拒绝接受英国判例的约束,并声明:“上述判例是以公共马车旅行的时代援引的,它不适用于今天的旅行条件。危险在所难免的原则固然没有变化,但适用该原则的事物已变化。”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败诉。62票据法整合3、违反担保说是指产品存在缺陷或瑕疵,卖方违反了对货物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如果原告由于产品有缺陷而遭受损失,他可以违反担保为由对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3票据法整合4、严格责任说又称侵权法上的无过失责任。按照这种理论,只要产品有缺陷,对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而使他们的人身遭受伤害或使他们的财产遭受损失,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对此负责。64票据法整合格林曼诉尤巴电器公司(Gree

69、nmanvYubaPowerProductsInc)案1955年,原告威廉格林曼之妻在零售商处购买了被告制造的一种多功能电动工具作为圣诞节的礼物送给原告。1957年原告使用该工具作为车床用的必要附件,当他按说明书要求使用该工具锯木时,一块木片突然从电器中飞溅出来并击中他的头部使其受伤,原告于是提起赔偿之诉,初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1963年1月24日经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审理,维持原判。特雷诺(Treynor)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只要制造商将其产品投放市场,又明知使用者对产品不经检验就使用,只要证明该产品的缺陷对人造成了伤害,则制造商就应对损害承担严格责任。”65票据法整合5、市场份额责任原则辛

70、德尔诉阿伯特实验室案原告的母亲因怀孕为防止流产服用过乙烯雌酚,导致原告成年后患有癌症,当时有190家公司制造生产这种药品,原告无法举证其母亲向哪家公司购买过该药,遂向法院控告当时在市场占有95%销售率的5家公司。为使消费者能得到补偿,法院最终判定各个被告可能给原告造成的损失额以他们在乙烯雌酚市场中各自拥有的比例来计算。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强调判决拘束力原则,因此法院的上述判决对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如此,美国司法所确定的市场份额责任原则对其他国家产品责任法的发展也有较大影响,如德国联邦法院就曾适用此原则处理过类似案件。66票据法整合三、原告举证与被告抗辩理由以严格责任为例,原告

71、要求产品提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必须证明(1)产品存在缺陷,并且根据侵权行为法重述的规定,受害人仅证明产品有缺陷也是不够的,还必须进一步证明产品的缺陷给消费者或使用者带来不合理的危险。(2)产品出厂时缺陷已经存在。如果受害人无法以有效的方法证明产品的缺陷在出厂时业已存在,那么他也可用自己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正确地使用了产品的方法反证缺陷在出厂前已经存在。(3)损害与产品缺陷之间有因果关系。67票据法整合被告可以提出抗辩的事由(1)疏忽责任中的抗辩的事由。根据疏忽责任理论的应有之意,被告得通过证明自己尽了“合理注意”的义务仍不能发现产品的缺陷证明自己无疏忽,从而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可以通过证明损

72、害是由于:原告自己的过失行为,如果双方均有过失,那么通过此项证明也可相应地减少被告赔偿的数额;原告明知产品有危险仍自主或故意加以使用;原告明显的危险或非正常使用或擅自改动而造成的,则被告可以获得免责。68票据法整合(2)担保责任中的抗辩的事由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和麦格纽森默斯保证条例的规定,卖方可在产品买卖合同或产品说明书或其他记载其品质担保义务的书面文件中对其担保责任进行限制或排除,如果卖方这样做了,那么他对限制或排除了的担保内容所造成的损害得以免责。但是如果此项限制或排除是针对默示担保的,法律将不承认其排除的效力,此时法律禁止产品提供者对于人身伤害的责任进行排除或限制。69票据法整合(3)严

73、格责任中的抗辩的事由(1)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2)产品投入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3)产品不是为了营利目的而生产、销售的。(4)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遵循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的。(5)产品缺陷是将其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的。(6)对于具有不可避免的危险性的产品,其缺陷不属于制造上的缺陷或该产品的提供者在采取了合理的行动,包括给予了充分而适当的警示,才予以销售的情况下,产品的提供者对产品的不可避免的危险性造成的损害不负担责任。70票据法整合四、损害赔偿的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受害人过去和将来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2)受害人生计上的损失以及

74、失去谋生能力的补偿。(3)受害人肉体及精神痛苦的补偿等。(4)因产品缺陷致人死亡,死者的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或死者的遗产继承人或受益人向产品提供者主张权利并获得赔偿。71票据法整合2、财产的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法上的财产损害通常是指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坏、毁灭,而对于产品本身则可依据买卖合同获得赔偿。财产损害的赔偿既受到损害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72票据法整合3、惩罚性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也称为警示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的方式实施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原告可以获得的除实际损害赔偿外的损害赔偿金。73票据法整合五、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新变化1、对缺陷产

75、品的分类及其认定标准1)制造缺陷如果在出售或分销时,产品偏离其设计,即具有制造缺陷,即使在制造和销售中用尽了所有的努力,该产品仍视为缺陷产品。据此,可以认为这一标准体现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第二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相比,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更为严格,删除了有争论的“不合理危险”一词。74票据法整合2)设计缺陷如果在出售或分销时,产品存在可预见的损害风险是销售者或其他分销者或商业流通链条中的前手通过采纳合理替代设计本来可以避免或减少的,但该合理替代设计未采纳而使该产品不够合理安全,则该产品的缺陷即为设计缺陷。据此,可以认为这一标准客观上体现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该产品在投入流通时

76、存在可预见的致害风险,且存在针对该产品和合理替代设计,而合理替代设计可减少或消除该致害风险,但是被告未采纳合理替代设计以减少或消除本来可预见到的致害风险。也就是说,被告可以采纳更好的设计避免或减少该致害风险时,却以此种方式避免或减少该致害风险,那么被告就具有过错。与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相比,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在设计缺陷上强调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75票据法整合3)指示和警示不足是指产品缺乏合理的指示和警示。如果在出售或者分销时,出售者未提供合理的指示和警示用以避免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可预见的产品致害风险,产品因此不具有合理的安全性,该产品的缺陷即为指示和警示不足缺陷。据此,同样可以认为这

77、一客观上体现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对设计缺陷和指示和警示不足缺陷没有采用消费者期待标准,而是采用了风险收益标准判断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即对该产品具有的社会效益和它可能带来的风险之间进行权衡。76票据法整合第三节德国、日本的产品责任法一、德国的产品责任法1、产品与缺陷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任何动产,即使已被装配(组合)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之内。产品还包括电。但未经初步加工的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养蜂业、渔业产品在内的农业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狩猎产品亦然。产品“缺陷”德国产品责任法采取了与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以下简称指令)完全一致的做法

78、,认为在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后,产品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安全预期,则构成产品缺陷。77票据法整合2、归责理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德国民法典第459条规定的卖方对商品适销性的默示担保义务,认为卖方应对买方承担保证商品适合销售并符合制造和销售的一般目的。只要买卖事实已经发生,且卖方是商人,买方就有权以产品不符合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及卖方违反担保为由,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德国的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如果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死亡、人身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害,制造者应当向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8票据法整合3、责任主体德国的产品责任法第4条规定,生产者为承担责任之主体,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成品制造者

79、、任何原材料的生产者和零部件的制造者。它还指将其名字、商标或其他识别特征标示在产品上表明自己是产品生产者的任何人。(2)任何人在商业活动过程中,为销售、出租、租借或为经济目的的任何形式的分销,将产品进口、引进到适用欧共体条约的地区,也当视为生产者。(3)在不能确认产品的生产者的情况下,供应者应当被视为生产者。除非他在接到确认要求的一个月内将产品生产者的身份或向他提供产品的人告知受害者。但是在进口产品的情况下,德国法对产品提供人采取了比产品责任指令更严格的做法,如果产品不能表明上述第(2)款规定的人员的身份,即使产品有生产者的名字,产品的供应者仍应当被视为生产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79票据法整合

80、4、抗辩理由(1)生产者未将商品置于市场销售。(2)依据情况判断,缺陷出现在生产者将商品置于市场上销售之后或销售当时并未有缺陷存在。(3)缺陷产品不是用于贩卖,或非用于经济销售目的,或非商业目的之供输。(4)产品缺陷是为配合政府颁布之强制法令所致。(5)商品销售时科技水准无法发现缺陷存在。(6)零件之缺陷系因产品设计所致,而且零件已经依制造商的指示符合设计标准者。如果产品缺陷是一种固有缺陷,如炸药、雷管等,或者损害是由消费者的过失引起的,或者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可以考虑作为减轻或免除生产者责任的依据。80票据法整合5、赔偿及限额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第l条规定,如果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死亡、人身

81、或健康伤害、财产损害,生产者应当就造成的损害对受害者予以赔偿。德国产品责任法分别规定了最高限额责任和财产损害的最低起点。最高限额是针对人身损害赔偿而设定的。81票据法整合二、日本的产品责任法1、产品与缺陷根据日本民法典第85条“本法称物者系指有体物”的规定,所有固体、气体、液体都是有体物,均可构成产品。此外,日本在近年的判例中,也倾向于将被人力所控制的电、热、声、光等自然力,按物处理。在“电气盗窃事件”的审判中体现了这样的思想,因此,这些无形物也可归入产品的范畴。缺陷产品责任法规定,缺陷指“考虑到影响该产品的诸多因素,如产品特性、可预见的通常使用方式及生产者或其他人交货时间等,该产品缺乏一般的

82、安全水平”。主要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指示缺陷和发展缺陷等。82票据法整合2、归责基础合同关系的产品责任工要依据日本民法典第570条的规定,即购买了具有隐蔽瑕疵产品的买方可以向直接卖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将这种产品责任仅局限在具有直接合同关系的相对人之间,除非卖方纯粹为生产者的代理人,否则任何人不得向没有合同关系的生产者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但如果合同关系的卖方是中间商,并且无力承担买方的索赔请求,买方可请求该卖方的直接卖方直至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83票据法整合2、归责基础日本对于产品责任的另一个归责基础建立在侵权关系上,同样源于日本民法典的规定。该法第709条确定了产品责任的过失责任原则

83、,规定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必须以其对产品缺陷的存在具有过失为前提,由受害者对于缺陷、缺陷造成的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缺陷的存在具有过失承担举证责任。但新的产品责任法放弃了过失责任的理论,要求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严格责任,除非他们能够证明原告赖以胜诉的三个构成要件产品存在缺陷、原告有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不成立,否则就因承担责任。84票据法整合3、关于责任主体日本法对于产品责任主体的规定与美国及欧洲一些国家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产品的制造者(包括零部件的制造者、原材料的提供者以及将自己标识为制造者的人)、中间商(包括进口商、批发商、运转商、

84、零售商)以及其他在产品流转过程中从事过商业行为的人(如修理商、出租人、委托者等)都应对消费者有关产品责任的请求承担责任。85票据法整合4、抗辩理由证明原告赖以胜诉的证据不成立;证明在交货时,在现有科技知识水平下不足以使生产者了解缺陷的存在。86票据法整合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责任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节 我国的产品责任法87票据法整合产品缺陷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主要意外灾害产品缺陷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主要意外灾害之一之一劳动事故、汽车事故和产品缺陷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主要意外灾害。产品缺陷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受到重视,60年代已经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日本的森永奶粉中毒事件,11891人受害,其中

85、113人死亡。88票据法整合前西德的孕妇安眠药沙利豆迈事件,孕妇服用安眠镇静剂造成畸形胎儿,受害人遍及全球,仅日本在1962年左右就有受害畸形婴儿300余名。1960年荷兰的人造黄油含有有毒物质,引起皮肤炎事件,仅我国台湾地区的受害者就多达千人。产品缺陷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主要意外灾害产品缺陷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主要意外灾害之一之一89票据法整合原原 因因1 1、科技、科技进步步(1)产品制造的技术化:(2)产品功能的复杂化:(3)产品产销的多层化:(4)产品的广告化:(5)产品的国际化:90票据法整合2 2、消、消费者保者保护思想思想消费者保护从20世纪60年代称为新兴的社会运动,并以消费者安全为其

86、基本课题。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向国会提出消费者保护国情咨文,明确肯定“消费者安全” 系消费者基本权利。产品具有缺陷造成损害的事例层出不穷。如:汽水瓶爆炸、电视机辐射超过法定标准、食品中渗入防腐剂、伪药劣药等,皆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原原 因因91票据法整合产品品质量法概述量法概述一、一、产品品质量法与民法的关系量法与民法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80年代上半期 ,对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科以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目的在于改变受害人的不利地位,以加强对消费者的民法保护。92票据法整合严格

87、责任是1963年美国在格林曼诉尤巴电力公司案中创设的。“格林曼格林曼规则” 民法通则第122条不失为当代先进立法例,但条文简略,且有的措词不当,增加了法院适用的困难。1993年2月22日通过产品质量法,2000年进行修改。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把产品责任的民事责任调整中所发生的重要的产品生产、销售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纳入了国家监督管理的范围,以国家行政手段来解决一般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关系,是现代经济法的重要特征。 93票据法整合二、二、产品的法律涵品的法律涵义广义的产品广义的产品是指一切经过工业处理过的物品。狭狭义的的产品品仅指可移动的工业制成品。如1976年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草案。产品质量法

88、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售的产品品。” 94票据法整合1、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包括农业原产品、猎物、矿产品等天然产品。2 2、产品是指用于销售、产品是指用于销售。3 3、不包括不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4 4、军工产品和核设施、核产品不适用、军工产品和核设施、核产品不适用。经过加工、制作,用于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售的产品品95票据法整合思考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以下哪些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银行办公大楼安装的电梯B小豆

89、C家中酿酒供自己饮用D伪钞印刷机96票据法整合思考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与建材公司乙签订了水泥和原沙的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时,水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号,原沙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压强标准,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关于此争议适用的法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这两种建材都适用产品质量法B这两种建材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C原沙适用产品质量法,水泥适用其他法律D水泥适用产品质量法,原沙适用适用其他法律97票据法整合三、产品质量三、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要求:1 1、不存在不合理的危不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2 2、具具备使用性能使用性能3 3、符合明示担保要求符合明示担保要求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

90、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98票据法整合产品品质量量责任法律制度任法律制度1、产品责任基本法律关系:产品责任基本法律关系:产品品责任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因其生产和销售有缺陷产品而使该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和其他相关者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 原料供应人 零件供应商 产品制造者 买受人、其他第三人 、使用产品人 进口商 批发商 零售商 买受人、其他第三人 、使用产品人 99票据法整合产品瑕疵品瑕疵损害害赔偿责任任请求权的法律基础请求权的法律基础一类是遭受损害的消费者与产销者(尤其是零售商及制造人)具有合同关系。另一类为遭受损害的消费者与产销者不具有合同关系

91、,可依侵权法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依具体情形并可发生合同与侵权请求权竞合。100票据法整合1 1、买卖合同中出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将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2 2)标的物的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101票据法整合表现为该标的物上负担着第三人的权利。主要有财产所有权、担保物权及用益物权。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

92、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交付房屋时,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已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主张抵押权。102票据法整合(3)标的物品质的瑕疵担保义务又称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其交付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所须负担的责任。可分:表面瑕疵/隐蔽瑕疵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103票据法整合2 2、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合同关

93、系引起的责任,是指在产品买卖中,出卖方向买受人作出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和承诺,如果产品存在瑕疵,出卖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明示担保:明示担保:买方证明其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合同、说明、广告或标签。默示担保:默示担保:是依据法律规定,卖方必须对产品应当具有的性能或特定产品的适用性进行的无条件的担保。104票据法整合产品缺陷品缺陷损害害赔偿1 1、产品缺陷的含品缺陷的含义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46条)产品不具有消费者可期待的安全性的,即具有缺陷 。105票据法整合2 2、 缺陷的构成

94、缺陷的构成:1、产品存在危险或不符合标准。2、危险是不合理的。理论上称为开发缺陷指将产品投入流通时依当时科学技术水平不可能发现的缺陷,即为合理危险3、该危险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106票据法整合3 3、产品的缺陷的种类、产品的缺陷的种类(1 1)设计上的缺陷:)设计上的缺陷:因设计错误制造的一系列产品,均具有缺陷。(2 2)制造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产品的设计虽无错误,但在生产制造及品质管理过程中,产生具有缺陷的脱线产品。(3 3)制造人对产品的特殊性及使用方法未作适当的)制造人对产品的特殊性及使用方法未作适当的指示、警告或说明,致消费者于使用之际遭受损害。指示、警告或说明,致消费者于使

95、用之际遭受损害。对这三类缺陷的发生均应无过错责任。107票据法整合 消消费者者权益保益保护法法一、我国消一、我国消费者保者保护政策的政策的发展展变化化1 1、消费者问题的发生。、消费者问题的发生。1979年以来,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日益突出。逐渐形成全国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开始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合会(CI)吸纳为正式成员。108票据法整合2 2、消费者政策的形成、消费者政策的形成1993年10月31日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实质在于:由国家承担保护消费者地职责,通过立法、行政等予以

96、消费者特殊保护,补救其弱者地位,维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地利益平衡,建立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其重心是对市场经济消极面的补救和对受害者消费者的救济。1996年3月15日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司。109票据法整合3 3、消、消费者政策的者政策的调整整90年代后期,两个因素导致我国消费者政策的调整。(1)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将消费者政策纳入经济政策,作为经济政策的重要一环。(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导致对消费之政策的重视。广广义上的消上的消费者者权益益保

97、护法包括广告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等的诸多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110票据法整合二、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二、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的权利表现为:安全权安全权公平交易公平交易权 求求偿权 选择权 知情知情权结社社权 受尊重受尊重权 获得知得知识权 监督督权 111票据法整合三、三、对消消费者者权益保益保护法第法第4949条的条的理解理解1 1、第第4949条的由来条的由来惩罚性性赔偿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建立在英美法系看来,当被告对原告的加害行为具有严重的暴力、压制、恶意或者欺诈性质,或者属于任意的、轻率的、恶劣的行为时,法院可以判决给原告超过实际财产损失的赔偿金。惩罚性损害赔偿(

98、Punitive Damages),也叫示范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或报复性赔偿(Vindictive Damages)是指由法院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112票据法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49条条1993年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我国刚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商品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的社会问题。为了制裁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借鉴了美国的惩罚性赔偿。这就是著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经营者提供

99、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113票据法整合2 2、王海对、王海对4949条的挑战条的挑战l王海利用第49条加倍赔偿的规定进行购假打假,掀起了一场全民打假运动,消费者保护意识空前高涨,形成了一只民间专业打假队伍。l一些地方法院先后判决购假打假者败诉,甚至有专业打假者被课以“诈骗罪”刑罚,王海也隐退购假打假江湖。 114票据法整合3 3、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4949条的条的解释与适用解释与

100、适用消费者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是消费者,另一方是经营者的合同。所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所谓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115票据法整合梁彗星的解释梁彗星的解释我国制定消法时,采用了不是消费者就是经营者的“二分法”。借鉴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消法第49条,其立法目的是要动员一切受欺诈的消费者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斗争。确实未预见到会发生以获得双倍赔偿为目的的“买假索赔”案件。“买假索赔”案件的原告,其订立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因此,按照消法第2条的规定,应当肯定他不是消费者,他的权益不受消法

101、保护,不应适用消法第49条。116票据法整合第第4949条的适用范围条的适用范围除“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这一合同目的要件外,还有“欺诈行为”要件。如北京的法院判决的电子词典案:如北京的法院判决的电子词典案:商店在价格标签上标明产地香港,而实际产地是“广东中山”,原告要求适用消法第49条判决双倍赔偿。被告承认价格标签上把产地标为香港是错的,但主张不是故意错标产地。并以商品的外包装上明文写着产地“广东中山”且字迹清楚、完好无损为证据,证明是售货员在填写价格标签时疏忽,因为香港公司的产品便填写为产地香港,属于过失而不是故意。如果是故意错标产地,就应当把商品外包装上的产地“广东中山”几个字去掉。117票

102、据法整合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概述国际货物买卖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第三节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义务卖方和买方义务第四节第四节 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第五节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118票据法整合不可撤销的要约纠纷案甲、乙公司是分处不同国家的外国公司。乙公司(买方)向甲公司(卖方)发盘,要求凭乙公司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并列出产品名、质量、数量、价格、付款、交货期等必要条件,规定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使甲公司有足够的时间研究决定是否能够按照买方提出的条件生产供应。甲公司收到发

103、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生产成本核算。两周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乙公司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并撤销发盘。此时,甲公司已因设计、询购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生产成本核算等付出了大量费用。接到乙公司撤销发盘通知后,甲公司被迫停止尚未完成的设计与成本核算等工作。乙公司的做法正确吗?119票据法整合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概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1980年在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于年在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于1988年正年正式生效。中国于式生效。中国于1986年被批准加入了该公年被批准加入了该公约。但中国加入时在口头形式和扩大适用

104、约。但中国加入时在口头形式和扩大适用上进行了保留。上进行了保留。销售合同公约共有销售合同公约共有101条,分四个部分,条,分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和总则;适用范围和总则;关于合同订立的内容;关于合同订立的内容;货物的销售包括了卖方义务、买方义务、违约的补货物的销售包括了卖方义务、买方义务、违约的补救及风险转移的内容;救及风险转移的内容;最后条款,是关于公约的批准、生效、保留和退出最后条款,是关于公约的批准、生效、保留和退出的内容。的内容。120票据法整合适用公约涉及的法律问题(一一)适用公约的合同适用公约的合同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1条第(条第(1)款的规定:本)款的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

105、家的当事人之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因此,我们所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因此,我们所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指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货物销售合同,是指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出口货物的协议。的当事人之间进出口货物的协议。 121票据法整合1、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应位于不同的国、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应位于不同的国家。家。确定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关键

106、确定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关键是要确定当事人的营业地。是要确定当事人的营业地。指固定的、永指固定的、永久性的,独立进行营业的场所。久性的,独立进行营业的场所。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在同一个国家,他们之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在同一个国家,他们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一般应受到该国的国内法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一般应受到该国的国内法律约束,而不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约束,而不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22票据法整合(1)代表机构所在地的处所)代表机构所在地的处所如外国公司在我国的常驻代表机构,就不是公如外国公司在我国的常驻代表机构,就不是公约意义上的约意义上的“营业地营业地”。其法律地位实际上是

107、。其法律地位实际上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不能把代理人所在地当作当事人的不能把代理人所在地当作当事人的“营业地营业地”。我国当事人和外国公司驻我国的常驻代表签订我国当事人和外国公司驻我国的常驻代表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买卖合同,仍具有公约意义上的仍具有公约意义上的“国际国际性性”。123票据法整合(2)如果当事人拥有两个以上的营业地,则)如果当事人拥有两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该合同及合同的履行有着密切联系的以与该合同及合同的履行有着密切联系的地点作为当事人的营业地。地点作为当事人的营业地。124票据法整合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

108、0条条(a)项。项。一个当事人在不同的国家设立营业地点,意味着其作一个当事人在不同的国家设立营业地点,意味着其作为同一个当事人在自己的主要营业地点之外还设立有为同一个当事人在自己的主要营业地点之外还设立有其他的营业分支机构,但所有这些营业分支机构都隶其他的营业分支机构,但所有这些营业分支机构都隶属于同一个当事人,即法人或自然人。属于同一个当事人,即法人或自然人。如果一个公司在其他国家投资设立独立的法人,则不如果一个公司在其他国家投资设立独立的法人,则不属于属于“一个当事人在不同的国家设立营业地点一个当事人在不同的国家设立营业地点”。在。在其他国家设立的法人和投资设立该法人的母公司在法其他国家设

109、立的法人和投资设立该法人的母公司在法律上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当事人。律上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当事人。125票据法整合日本日本A商社大连分社商社大连分社(分公司分公司)因业务需要,因业务需要,向山东某纺织厂订购价值向山东某纺织厂订购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万元人民币的布料,并在我国国内完成了交货付款等手布料,并在我国国内完成了交货付款等手续。随后,日本续。随后,日本A商社大连分社在大连将该商社大连分社在大连将该批布料加工,制成某规格的制服,并将这批布料加工,制成某规格的制服,并将这批制服销售给了日本本土的另一家公司,批制服销售给了日本本土的另一家公司,日本日本B公司。这里涉及两个合同:日本公司。这里涉及两个

110、合同:日本A公公司大连分社与我国山东某纺织厂的合同以司大连分社与我国山东某纺织厂的合同以及日本及日本A公司大连分社与日本公司大连分社与日本B公司的合同。公司的合同。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哪一个应当属于国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哪一个应当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际货物买卖合同?126票据法整合(3)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住地为准。127票据法整合2、必须与公约的缔约国有联系。、必须与公约的缔约国有联系。(1)直接联系)直接联系当事人的营业地点仅仅位当事人的营业地点仅仅位于不同的国家仍然不足以使他们之间的合同于不同的国家仍然不足以使他们之间的合同适用

111、公约。适用公约。只有有关的两个国家都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只有有关的两个国家都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才能使他们的合同适用公约公约的缔约国,才能使他们的合同适用公约的规定。的规定。128票据法整合(2)间接联系)间接联系因国际私法规则而导致的因国际私法规则而导致的扩大适用。扩大适用。依依(a)款的规定,本来公约只适用于双方营业款的规定,本来公约只适用于双方营业地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情况,双方均不位于缔地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情况,双方均不位于缔约国或只有一方位于缔约国均不适用公约。约国或只有一方位于缔约国均不适用公约。而依而依(b)款的规定,即使双方或一方的营业地款的规定,即使双方或一方的营业地

112、不在缔约国,但只要依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缔不在缔约国,但只要依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缔约国的法律,则适用公约。约国的法律,则适用公约。考虑各国加入公约时的态度,公约允许对此项考虑各国加入公约时的态度,公约允许对此项扩大适用进行保留。扩大适用进行保留。我国加入该公约时即对此进行了保留。我国加入该公约时即对此进行了保留。129票据法整合(二二)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 在范围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狭义的买卖合同,在范围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狭义的买卖合同,它的客体是货物即有体动产,不包括各种票据和它的客体是货物即有体动产,不包括各种票据和权利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劳务等。权利财产,也

113、不包括不动产和劳务等。因此,公约排除对房地产销售的适用,但公约适用于因此,公约排除对房地产销售的适用,但公约适用于活动房屋的销售;活动房屋的销售;公约不适用于提供无形资产的技术服务合同,但适用公约不适用于提供无形资产的技术服务合同,但适用于作为载体的计算机软件磁盘的销售,如果客户所强于作为载体的计算机软件磁盘的销售,如果客户所强调的是软件的内容,即该软件的内容是经修改后专门调的是软件的内容,即该软件的内容是经修改后专门针对该客户的则不适用公约。针对该客户的则不适用公约。 公约第公约第2条的规定用排除法确定了公约适用的货物条的规定用排除法确定了公约适用的货物销售的范围,销售的范围,130票据法整

114、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销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销售: 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通过拍卖的销售。通过拍卖的销售。 因执行法律令状所进行的销售。因执行法律令状所进行的销售。 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电力的销售电力的销售131票据法整合(三三)公约对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的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第条第(2)款规款规定,公约将不适用于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定,公约将

115、不适用于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和服务的合同。务在于提供劳务和服务的合同。排除适用:排除适用: 1、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 2、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贸、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贸结合。结合。132票据法整合公约第公约第3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133票据法整合(四四)公约没有涉及的

116、法律问题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第公约第4条:条: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134票据法整合公约未涉及下列的问题:公约未涉及下列的问题: 1、合同及惯例的有效性、或合同任何条款的有、合同及惯例的有效性、或合同任何条款的有效性以及任何惯例的有效性。效性以及任何惯例的有效性。 2、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 3、卖方对因货物造成的死亡或伤害。、卖方对因货物造成的死亡或伤害。135票据法整合我国合同法第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

117、当事人可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136票据法整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这两项法律适用原则的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这两项法律适用原则的说明:明: (1)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港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是外国法。但是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澳地区的法律或者是外国法。但是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和明示的。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和明示的。 (2)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

118、适用的法律时,对于国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际货物买卖合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所应适用的法律。通常情况下是: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通常情况下是: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立的,或者合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

119、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137票据法整合 一个中国商人在韩国汉城参加一个交易博一个中国商人在韩国汉城参加一个交易博览会时与一个日本商人相识,双方在汉城览会时与一个日本商人相识,双方在汉城就一批热带水果的交易达成一个协议:该就一批热带水果的交易达成一个协议:该日本商人将这批热带水果销售给中国商人,日本商人将这批热带水果销售给中国商人,交货地为菲律宾的马尼拉港。如果当事人交货地为菲律宾的马尼拉港。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该没有选择适用于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该合同应适用以下哪个国家的法律合同应适用以下哪个国家的法律? (1)卖方营业所

120、所在地日本的法律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日本的法律 (2)买方营业所所在地中国的法律买方营业所所在地中国的法律 (3)合同签订地韩国的法律合同签订地韩国的法律 (4)交货地菲律宾的法律交货地菲律宾的法律138票据法整合(五五)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条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第第12条规定,某缔约国在加入或批准公约时声明,条规定,某缔约国在加入或批准公约时声明,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则双方当事人必须遵要求合同必须

121、具备书面形式,则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不能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改变缔约国的声明。守,不能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改变缔约国的声明。139票据法整合 我国政府在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关于公约的核我国政府在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关于公约的核准书时声明对合同公约作出两项保留:准书时声明对合同公约作出两项保留: (1)关于适用范围的保留。关于适用范围的保留。我国声明不受合同公约第我国声明不受合同公约第1条第条第1款款(b)项的约束。项的约束。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1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或

122、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2)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我国对合同公约第我国对合同公约第11条、第条、第29条及有关规定提出保条及有关规定提出保留。合同公约第留。合同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限制。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第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第29条条的规定则涉及合同更改或终止的书面形式要求。的规定则涉及合同更改或终止的书面形式要求。140票据

123、法整合我国某航空公司向欧洲我国某航空公司向欧洲Airbus公司订购公司订购15架架A320型客机。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型客机。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未明确约定的,适用合同公约的规定。而根据合同适用合同公约的规定。而根据合同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围的规定,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围的规定,该公约不适用于飞机的买卖。该公约不适用于飞机的买卖。你认为我国某航空公司与欧洲你认为我国某航空公司与欧洲Airbus公司在合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这一条款是否有效同中规定的这一条款是否有效?141票据法整合(六六)当事人同意的惯例及他们之间的习惯做法当事

124、人同意的惯例及他们之间的习惯做法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条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关于惯例,公约规定的惯例产生约束力的条件有关于惯例,公约规定的惯例产生约束力的条件有两个:两个: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种惯例;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种惯例;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

125、所经常遵守。142票据法整合关于习惯做法,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对关于习惯做法,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原因与惯例相同,是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原因与惯例相同,是通过当事人的明示或默示地接受。通过当事人的明示或默示地接受。习惯做法只要在交易的地理范围内被知晓,且习惯做法只要在交易的地理范围内被知晓,且也被双方当事人知晓即应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被双方当事人知晓即应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143票据法整合思考下列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沙特人甲在中国购买20台洗衣机给其家人使用,后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案适用公约的规定B法国人甲与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签订

126、的购买船用设备的合同,不适用公约C德国人甲与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签订的购买小麦的合同,适用公约D德国人乙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票转让给中国人丙而订立的合同,不适用公约144票据法整合思考下列各公司营业地的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况适用公约?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145票据法整合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

127、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要约一、要约(一)概念(一)概念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受约束的意如果十分确定并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受约束的意思,即构成要约。思,即构成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或发价人,在实践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或发价人,在实践中也称为发盘人,对方则称为受要约人,或被发中也称为发盘人,对方则称为受要约人,或被

128、发价人,或受盘人。价人,或受盘人。要约可以用书面提出,也可以用口头提出。要约可以用书面提出,也可以用口头提出。146票据法整合根据合同公约的这一条款,并参考各根据合同公约的这一条款,并参考各国法律的规定,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国法律的规定,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下几项条件:1、要约应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应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公约第根据合同公约第14条的规定,一项订立销售合条的规定,一项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如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三方面同的建议,如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三方面的内容,就构成要约。的内容,就构成要约。147票据法整合某外贸公司业务员向外商发出信函:

129、某外贸公司业务员向外商发出信函:现有优质大现有优质大豆豆5000包,交货地大连,包,交货地大连,6月中旬交货,价格以交货月中旬交货,价格以交货当天国际市场价格为准当天国际市场价格为准”对于这份信函,你认为它的货物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是否对于这份信函,你认为它的货物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是否明确明确?能否构成一份要约能否构成一份要约?148票据法整合公约第公约第55条条对未定价合同规定了先成立合同,再确定价格的选择。对未定价合同规定了先成立合同,再确定价格的选择。实践中开口价的做法即是第实践中开口价的做法即是第55条运用的一个例证。条运用的一个例证。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的做法称为固定价或板价

130、。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的做法称为固定价或板价。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称为活价或开口价。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称为活价或开口价。公约对向非特定人发出的建议,原则上视为要约公约对向非特定人发出的建议,原则上视为要约邀请,除非建议人明确地表示了相反的意向。邀请,除非建议人明确地表示了相反的意向。149票据法整合2、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人提出。非向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约建议,如果提出建议非向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约建议,如果提出建议的人没有明确表示相反的意向,就不是要约,的人没有明确表示相反的意向,就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邀请。150

131、票据法整合3、要约应当表明,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约应当表明,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约人愿受其约束的意思。要约人愿受其约束的意思。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大部分要约并不明确说明要约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大部分要约并不明确说明要约人是否受要约的约束,一般认为,只要内容明确肯人是否受要约的约束,一般认为,只要内容明确肯定,当事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即可推定为要约定,当事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即可推定为要约人有受约束的意思。人有受约束的意思。151票据法整合雷恩一马歇尔公司诉普罗拉多过滤器分公司雷恩一马歇尔公司诉普罗拉多过滤器分公司(1982年年) 1977年,原告收到一份寄自被告的广告性通函,其中附年

132、,原告收到一份寄自被告的广告性通函,其中附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购买普罗拉多牌商品的订单。依通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购买普罗拉多牌商品的订单。依通函中说明,每购买一种商品,买方均可得到相应的回扣,回中说明,每购买一种商品,买方均可得到相应的回扣,回扣依订单金额大小而不同。其中一项规定,购买扣依订单金额大小而不同。其中一项规定,购买10万磅万磅重的普罗拉多牌产品,将赠送一辆重的普罗拉多牌产品,将赠送一辆1978年产全新的布依年产全新的布依克一厄勒克特拉牌汽车和一架柯达一次成像相机。汽车和克一厄勒克特拉牌汽车和一架柯达一次成像相机。汽车和相机零售价为相机零售价为17450美元,买主只须为此再付美元,买主

133、只须为此再付500美元。美元。 原告在阅读了该通函后,将一张认购原告在阅读了该通函后,将一张认购10万磅以上的普罗万磅以上的普罗拉多牌石油过滤器的订单寄给被告,并要求得到上述回扣。拉多牌石油过滤器的订单寄给被告,并要求得到上述回扣。在收到这一订单后,普罗拉多公司打电话给原告说,该订在收到这一订单后,普罗拉多公司打电话给原告说,该订单没有被接受。此后,被告没有交货和支付回扣,原告也单没有被接受。此后,被告没有交货和支付回扣,原告也没有付款。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没有付款。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 那么,在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已经产生了一个合同那么,在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已经

134、产生了一个合同?152票据法整合(二)要约的约束力(二)要约的约束力指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指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大陆法大陆法要约原则上是有约束力的。如德国民法典第要约原则上是有约束力的。如德国民法典第145条条规定:规定:“向他方要约订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约束,但向他方要约订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约束,但预先声明不受约束者不在此际。预先声明不受约束者不在此际。”英美法英美法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即使要约中指明了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即使要约中指明了作出承诺的期限,要约人也可以不受其约束。作出承诺的期限,要约人也可以不受其约束。153票据法整合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16条条在未订

135、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或或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要约可以被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要约可以被撤销。撤销要约

136、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被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被撤销:撤销: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做了准备工作。154票据法整合(三)要约的生效(三)要约的生效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大连某水产品进出口公司于大连某水产品进出口公司于5月月21日向一日本公日向一日本公司以商业信函方式发出一份要约,欲出售一

137、批货司以商业信函方式发出一份要约,欲出售一批货物。该要约中明确表示:请日本公司在物。该要约中明确表示:请日本公司在5月月26日日以前作出答复,大连公司在此前无论发生什么情以前作出答复,大连公司在此前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撤销该要约。预计这封商业信函将在况都不会撤销该要约。预计这封商业信函将在5月月24日到达日本公司处。然而,日到达日本公司处。然而,5月月23日大连公日大连公司就改变了主意,在当天以电传方式通知了日本司就改变了主意,在当天以电传方式通知了日本公司:取消公司:取消5月月21日发出的要约。问:日发出的要约。问:(1)5月月23日这天,大连公司能否取消自己于日这天,大连公司能否取消自己

138、于5月月21日日发出的那份要约发出的那份要约?(2)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什么区别?155票据法整合(四)要约的失效(四)要约的失效指要约失去其约束力。要约的失效主要有以指要约失去其约束力。要约的失效主要有以下原因:下原因:要约的有效期已过。要约的有效期已过。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要约人撤销要约。要约人撤销要约。此外,要约如果在生效之前即已被撤回,则此外,要约如果在生效之前即已被撤回,则该要约根本未生效,不产生任何要约的效力。该要约根本未生效,不产生任何要约的效力。156票据法整合例:例:Hyde v. Wrench(1840年年)被告在被

139、告在6月月6日向原告提出要约,愿以日向原告提出要约,愿以1 000英镑将自己的农场出售给原告。英镑将自己的农场出售给原告。6月月8日原日原告回答表示愿以告回答表示愿以950英镑购买该农场,被告英镑购买该农场,被告于于6月月27日表示拒绝。日表示拒绝。6月月29日原告又书面日原告又书面通知被告说,他愿意接受原来的报价即通知被告说,他愿意接受原来的报价即1000英镑,但为被告拒绝。原告于是向法英镑,但为被告拒绝。原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双方达成的合同。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双方达成的合同。157票据法整合二、承诺二、承诺(acceptance)(一)承诺的概念(一)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向要约

140、人作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表示。承诺在内容上必须和要约一致。承诺在内容上必须和要约一致。158票据法整合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19条作了如下规定:条作了如下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要约并构成要约。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要约并构成要约。但是,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但是,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的实质上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的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

141、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承诺通知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承诺通知内所载的更改条件为准。内所载的更改条件为准。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 159票据法整

142、合例例 卖方发出要约:现有卖方发出要约:现有M型水上飞机一架,单价型水上飞机一架,单价5 000美元,如同意购买,请将美元,如同意购买,请将5 000美元汇入美元汇入我银行账户,可以立即交货。买方答复:同意我银行账户,可以立即交货。买方答复:同意购买,已经将购买,已经将5 000美元汇至你开户的银行,美元汇至你开户的银行,交货后立即付款。卖方收到买方的答复后,却交货后立即付款。卖方收到买方的答复后,却将飞机卖给他人。将飞机卖给他人。问:卖方能否这样做问:卖方能否这样做?160票据法整合(二)承诺的生效和撤回(二)承诺的生效和撤回 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 大陆法大陆法 采用采用“到达主义到

143、达主义”原则,即承诺的通知于到原则,即承诺的通知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达要约人时生效;英美法英美法 采用采用“投邮主义投邮主义”原则,采取信件、电报方式原则,采取信件、电报方式作出承诺,承诺通知一经投邮立即生效。作出承诺,承诺通知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公约原则上采用合同公约原则上采用“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同时规定了,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例外情况。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18条第条第2款规定,承诺于表示承诺的通知送达款规定,承诺于表示承诺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时生效;第第18条第条第3款对例外作了规定,即如果按照要约的要求或依照款对例外作了规定,即如果按照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相互间确认的习惯

144、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某当事人相互间确认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方式种行为的方式(例如以发送货物或发送货物或支付货款有关的例如以发送货物或发送货物或支付货款有关的行为行为)来表示承诺,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则承诺来表示承诺,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则承诺于作出该行为时生效。于作出该行为时生效。161票据法整合(三)逾期承诺(三)逾期承诺 即迟到的承诺通知,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即迟到的承诺通知,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迟发迟到的承诺,另一种是非迟发而种是迟发迟到的承诺,另一种是非迟发而迟到的承诺。迟到的承诺。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21条对此分别作了规定:条对此分

145、别作了规定: 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要约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要约人。人。 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他的要约已经失效。人:他认为他的要约已经失效。162票据法整合三、当事人合意的真实

146、性三、当事人合意的真实性 影响合意真实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影响合意真实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掩盖事实真相而使他方陷是指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掩盖事实真相而使他方陷于错误的行为。于错误的行为。法国民法典第法国民法典第1116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实施欺诈,他方当事人决不会订立合同者,则该欺实施欺诈,他方当事人决不会订立合同者,则该欺诈构成契约无效的原因。诈构成契约无效的原因。德国民法典第德国民法典第123条规定,因欺诈而为意思表条规定,因欺诈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163票据法整合在英美法中

147、欺诈称为在英美法中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陈述欺骗性的不正确陈述”。不正确陈述只能针对事实,而不包括法律方面不正确陈述只能针对事实,而不包括法律方面(指国内指国内法法)的错误陈述,因为法律是公开的资料,不存在被隐的错误陈述,因为法律是公开的资料,不存在被隐瞒的问题;瞒的问题;对于事实的陈述,也必须是对方所不知悉的事实,并对于事实的陈述,也必须是对方所不知悉的事实,并且对方依赖该陈述订立了合同,才可能构成不正确陈且对方依赖该陈述订立了合同,才可能构成不正确陈述;述; 这种事实必须是过去的或现在的事实,而不应是对将这种事实必须是过去的或现在的事实,而不应是对将来的预测,如:预测某个项目的投资可以获

148、利一般不来的预测,如:预测某个项目的投资可以获利一般不构成不正确陈述;构成不正确陈述;对将来的保证则不能被理解为预测,这种保证可以构对将来的保证则不能被理解为预测,这种保证可以构成不正确陈述;成不正确陈述; 对事实的沉默原则上不构成不正确陈述,但如果这种对事实的沉默原则上不构成不正确陈述,但如果这种沉默是对整体事实的隐瞒,或合同属于最高诚信合同,沉默是对整体事实的隐瞒,或合同属于最高诚信合同,如保险合同,或双方存在信托关系,则一方的沉默也如保险合同,或双方存在信托关系,则一方的沉默也会构成不正确陈述,等等。会构成不正确陈述,等等。164票据法整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统一私法协

149、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第第3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可宣告合同无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可宣告合同无效,如合同基于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而订立。效,如合同基于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而订立。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如果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则合同无效。如果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则合同无效。165票据法整合2、胁迫、胁迫是指以使他人产生恐惧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是指以使他人产生恐惧

150、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法国民法典第法国民法典第1112条规定,如行为的性质促使条规定,如行为的性质促使正常人产生印象并使其担心自己的身体或财产面临正常人产生印象并使其担心自己的身体或财产面临重大且现实的危害者,即为胁迫。重大且现实的危害者,即为胁迫。我国我国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迫行为。英国普通法早期对胁迫的定义是狭

151、义的,仅限于对英国普通法早期对胁迫的定义是狭义的,仅限于对人身或财产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到人身或财产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到20世纪后期,英世纪后期,英国法律也开始接受商业上或经济上的胁迫作为取消国法律也开始接受商业上或经济上的胁迫作为取消合同的理由。合同的理由。166票据法整合但各国法律在胁迫问题中都考虑两个因素:但各国法律在胁迫问题中都考虑两个因素:居于优势地位的公司或企业利用其优势达成对自己有居于优势地位的公司或企业利用其优势达成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除非与所在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抵利的合同条件,除非与所在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抵触,一般不认为存在胁迫;触,一般不认为存在胁迫; 主张受到胁迫的一

152、方是否还有其他合理选择,也是确主张受到胁迫的一方是否还有其他合理选择,也是确定是否存在胁迫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果受到胁迫的定是否存在胁迫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果受到胁迫的一方还有其他合理选择但仍然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则一方还有其他合理选择但仍然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则不应再以胁迫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不应再以胁迫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大陆法和英美法都规定,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大陆法和英美法都规定,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构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构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9条规定,合同因胁条规定,合同因胁迫无效,如果胁迫是急迫的和严重的。迫无效,如果胁迫是急迫

153、的和严重的。167票据法整合3、重大错误、重大错误是指意思表示的错误,即行为人基于对合同的主体、客体是指意思表示的错误,即行为人基于对合同的主体、客体或内容等的误解。或内容等的误解。只有重大错误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重大错误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德国民法典第德国民法典第119条第条第2款规定,关于人的资格或物的性质的款规定,关于人的资格或物的性质的错误,如交易上认为重要者,视为意思表示内容的错误。错误,如交易上认为重要者,视为意思表示内容的错误。法国法律的规定,因严重错误而订立的合同无效,而德国法认为法国法律的规定,因严重错误而订立的合同无效,而德国法认为由于重大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154、可以撤销。由于重大错误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英美法对于英美法对于“错误错误”的要求比大陆法更为严格。英美法将错误分的要求比大陆法更为严格。英美法将错误分为单方错误和双方错误,双方错误又包括共同错误和相互错误。为单方错误和双方错误,双方错误又包括共同错误和相互错误。单方错误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错误只有在涉及合同的重大单方错误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错误只有在涉及合同的重大事项时,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合同。事项时,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合同。168票据法整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同,当

155、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对于造成误解有过错的一方,变更或者撤销,但对于造成误解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国

156、际商事合同通则第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4条指出,错误是指条指出,错误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对已存在的事实或法律所做的不正在合同订立时对已存在的事实或法律所做的不正确的假设。第确的假设。第35条规定,严重错误构成合同无条规定,严重错误构成合同无效的原因,但错误如由于错误方的重大过失所致,效的原因,但错误如由于错误方的重大过失所致,或错误的风险如应由错误方负担,错误方不能宣或错误的风险如应由错误方负担,错误方不能宣告合同无效。告合同无效。 169票据法整合4、显失公平或重大失衡、显失公平或重大失衡我国我国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57、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行为(包括合同在内包括合同在内),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以变更或者撤销。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10条条(重大失衡重大失衡) 规定,规定,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合同或其个别条款不合理地对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合同或其个别条款不合理地对另一方当事人过分有利,则一方当事人可宣告该合另一方当事人过分有利,则一方当事人可宣告该合同或该个别条款无效。同或该个别条款无效。对缺乏合意真实性的合同,我国

158、合同法第对缺乏合意真实性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4条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70票据法整合 K公司是一家经营进口及批发蓝筐制品的小公司,与购货公司是一家经营进口及批发蓝筐制品的小公司,与购货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为了交货,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为了交货,K公司又与承运人公司又与承运人A

159、快邮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将货物运交购货商。运输合同快邮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将货物运交购货商。运输合同开始履行后,开始履行后,A快邮公司发现自己计费有误,致使这次运快邮公司发现自己计费有误,致使这次运输所订的运价极不合算。于是输所订的运价极不合算。于是A快邮公司对快邮公司对K公司声称,公司声称,除非改变合同运价,否则他将终止运输。除非改变合同运价,否则他将终止运输。K公司的生意在公司的生意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那个购货商的合同,不能及时交货会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那个购货商的合同,不能及时交货会导致惨重损失,而且当时已经很难迅速找到其他承运人替导致惨重损失,而且当时已经很难迅速找到其他承运人替代。代。

160、K公司只好答应了公司只好答应了A快邮公司调整运费的要求,但合快邮公司调整运费的要求,但合同履行后,同履行后,K公司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公司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发生争议。(1)K公司是否可以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公司是否可以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2)A快邮公司可否认为:运费计费有误属于重大错误,快邮公司可否认为:运费计费有误属于重大错误,A快邮公快邮公司有权主张运输合同无效司有权主张运输合同无效? (3)如果如果A快邮公司以政府法令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调整运费,而未快邮公司以政府法令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调整运费,而未主张计费错误,主张

161、计费错误,K公司同意增加运费,但事后公司同意增加运费,但事后K公司发现并不存在公司发现并不存在政府法令发生变化导致调整运费的事实,政府法令发生变化导致调整运费的事实,K公司是否可以主张公司是否可以主张A快快邮公司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而要求其承担责任邮公司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而要求其承担责任?171票据法整合四、四、 约因约因(一)约因的概念(一)约因的概念 在英美法中,除签字蜡封合同外,约因在英美法中,除签字蜡封合同外,约因(或称对价或称对价)是合同的要件之一。这是因为,是合同的要件之一。这是因为,英美法认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许英美法认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许诺多如牛毛,但不可能都会

162、得到法院的强诺多如牛毛,但不可能都会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只有具有一定约因的许诺,法律制执行。只有具有一定约因的许诺,法律才会承认其有约束力,法院也才有可能予才会承认其有约束力,法院也才有可能予以强制执行,因为有约因的许诺才是以强制执行,因为有约因的许诺才是“订订约双方愿意接受法律约束的唯一证据约双方愿意接受法律约束的唯一证据”。172票据法整合(二二)约因的几项原则约因的几项原则 1、约因只要存在即可,而无须相当。、约因只要存在即可,而无须相当。2、过去的约因无效。、过去的约因无效。3、履行已经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约因。、履行已经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约因。173票据法整合例例 Stilk vMyr

163、ick(1809年年) 一条船从伦敦开往巴尔的摩时,船长发现一条船从伦敦开往巴尔的摩时,船长发现两位水手中途逃跑了,一时又无法找到合两位水手中途逃跑了,一时又无法找到合适的船员来代替他们的工作。于是船长许适的船员来代替他们的工作。于是船长许诺将这两位水手的工资分给留在船上的船诺将这两位水手的工资分给留在船上的船员,以鼓励他们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多分员,以鼓励他们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多分担工作,把船开回伦敦。但是,当船被开担工作,把船开回伦敦。但是,当船被开回伦敦后,船长拒绝履行他的许诺。船员回伦敦后,船长拒绝履行他的许诺。船员们将船长告上法庭。们将船长告上法庭。174票据法整合(三)约因原则的例外

164、(三)约因原则的例外1签字蜡封合同。签字蜡封合同。2诺言不得翻悔原则。诺言不得翻悔原则。3修改现有买卖合同的协议。修改现有买卖合同的协议。4弃权。弃权。175票据法整合(四)原因(四)原因大陆法中与大陆法中与“约因约因”相应的概念是原因。相应的概念是原因。例如,法国民法典第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无原因条规定,无原因的债、基于错误原因或不法原因的债,不发生的债、基于错误原因或不法原因的债,不发生任何效力。按照法国法的解释,债的原因就是任何效力。按照法国法的解释,债的原因就是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直接和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直接和最接近的目的。这里的债,就包括合

165、同问题在最接近的目的。这里的债,就包括合同问题在内。内。德国、瑞士等国的民法不采用德国、瑞士等国的民法不采用“原因原因”学说,学说,但这些国家的民法中有所谓但这些国家的民法中有所谓“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制的制度。可以说,这一制度的法律效果与原因或约度。可以说,这一制度的法律效果与原因或约因很类似,都是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原因或对价,因很类似,都是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原因或对价,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确定合同:关系,受益人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确定合同:关系,受益人必须归还从他人处取得的财产或利益。必须归还从他人处取得的财产或利益。176票据法整合第三节卖方和买方义务一、卖方的义务一、卖方的义务(一)交付货物的

166、义务(一)交付货物的义务卖方应首先按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地点和卖方应首先按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地点和时间交付货物。时间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既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也是其行使收取货交付货物既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也是其行使收取货款的权利的前提条件。款的权利的前提条件。177票据法整合1、交货方式实际交货实际交货指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实际控制指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实际控制象征性交货或拟制性交货,象征性交货或拟制性交货,是指由卖方将代表货物的单据交给买方,由买方在指定地是指由卖方将代表货物的单据交给买方,由买方在指定地点凭单向承运人提货点凭单向承运人提货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34条规定,条规定,如果卖方

167、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就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就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单据。这些单据主要有提单、发票、保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单据。这些单据主要有提单、发票、保险单、商检证明等,当事人还有权约定他们之间必须移交的其他险单、商检证明等,当事人还有权约定他们之间必须移交的其他单据种类、数量。单据种类、数量。此外,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以前已移交了单据,他可以在此外,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以前已移交了单据,他可以在这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但卖方这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但卖方行使这项权利不得

168、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行使这项权利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178票据法整合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买卖双方有权约定交货地点,如合同未规定交货地买卖双方有权约定交货地点,如合同未规定交货地点,则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或合同公约的规定确点,则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或合同公约的规定确定交货地点。各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接近,大定交货地点。各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接近,大陆法和英美法依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或非特定物陆法和英美法依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或非特定物而定。而定。如:法国、日本的民法典和瑞士的债务法典规定,特定如:法国、日本的民法典和瑞士的债务法典规定,特定物的交付地

169、点为订约时物的所在地;非特定物的交付地物的交付地点为订约时物的所在地;非特定物的交付地点,法国、德国和瑞士的法律规定为订约时卖方的住所点,法国、德国和瑞士的法律规定为订约时卖方的住所地,日本法规定为买方现时的住所地。地,日本法规定为买方现时的住所地。英国货物买卖法第英国货物买卖法第29条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条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8条和第条和第2-309条也规定,特定物的买卖,交货地点条也规定,特定物的买卖,交货地点是订约时货物存放地点;种类物的买卖,交货地点是卖是订约时货物存放地点;种类物的买卖,交货地点是卖方营业地或住所地。方营业地或住所地。179票据法整合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31条规定

170、,如合同未规定交货条规定,如合同未规定交货地点,应按下述三种情况分别处理:地点,应按下述三种情况分别处理:买卖合同如涉及货物运输,卖方应将货物交给第买卖合同如涉及货物运输,卖方应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以便运交给买方。一承运人,以便运交给买方。如不涉及运输,而又属于以下三类货物,即:特如不涉及运输,而又属于以下三类货物,即:特定物,特定化货物定物,特定化货物(从某批存货中划拨于合同项下,从某批存货中划拨于合同项下,待提取待提取),或是尚待制造或加工生产的货物,如双,或是尚待制造或加工生产的货物,如双方在订约时已知这些货物存放在某地点或将在某方在订约时已知这些货物存放在某地点或将在某地制造或加工,

171、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地制造或加工,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处置。除上述情况外,在订约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除上述情况外,在订约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180票据法整合3、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32条规定,如果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条规定,如果合同涉及货物运输,即合同要求卖方通过承运人把货物发运给买方时,即合同要求卖方通过承运人把货物发运给买方时,卖方应承担以下义务:卖方应承担以下义务:卖方可以在货物上加标记,或以填写装运单据的方式或以卖方可以在货物上加标记,或以填写装运单据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将货物划定在该项合同项下,即将货物特定化,其他方式,将货物划定在该项合同项下,

172、即将货物特定化,将该项货物划作履行某一合同的标的。将该项货物划作履行某一合同的标的。卖方如未按上述两种办法将货物划定在合同项下,他必须向买方卖方如未按上述两种办法将货物划定在合同项下,他必须向买方发出列明货物的发货通知。发出列明货物的发货通知。 根据合同公约第根据合同公约第67条第条第2款和第款和第69条第条第3款的规定,在货物未款的规定,在货物未特定化前,货物风险不转移给买方。特定化前,货物风险不转移给买方。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货物的运输,卖方必须订立必要的运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货物的运输,卖方必须订立必要的运输合同,按照通常的运输条件,用适当的运输工具,把货输合同,按照通常的运输条件,用适当的

173、运输工具,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物运到指定地点。如卖方没有义务对货物的运输办理保险,他必须在买方提如卖方没有义务对货物的运输办理保险,他必须在买方提出要求时,向买方提供一切现有的必要资料,使他能够办出要求时,向买方提供一切现有的必要资料,使他能够办理这种保险。理这种保险。181票据法整合而根据合同公约第而根据合同公约第33条,卖方必须按条,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 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应在该日期交货。如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如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

174、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通常由卖方确定具体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通常由卖方确定具体的交货日期,但如果合同规定由买方租船接货时,也交货日期,但如果合同规定由买方租船接货时,也可由买方选定具体交货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由买方选定具体交货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通知卖方船只的到达日期。应通知卖方船只的到达日期。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所谓合理时间,要视当事人之间时间内交货。所谓合理时间

175、,要视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或惯例而定。的习惯做法或惯例而定。182票据法整合沈阳沈阳A进出口公司向日本进出口公司向日本B公司出口一批罐公司出口一批罐装山野菜,合同约定卖方应不迟于装山野菜,合同约定卖方应不迟于3月底发月底发运货物。双方均知道这批货物将在沈阳以运货物。双方均知道这批货物将在沈阳以北的铁岭加工完毕并包装出口。如果双方北的铁岭加工完毕并包装出口。如果双方未对交货地进行具体约定,根据合同公未对交货地进行具体约定,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应当在哪个地点履行交约的规定,卖方应当在哪个地点履行交货义务货义务?183票据法整合(二)品质担保义务(二)品质担保义务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其品质、规

176、格和包装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其品质、规格和包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如合同未作具体规定,则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如合同未作具体规定,则应按合同所适用的有关国家的法律或国际公约应按合同所适用的有关国家的法律或国际公约办理。办理。大陆法国家将品质担保义务称为物的瑕疵担保大陆法国家将品质担保义务称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即卖方应担保货物在风险转移于买方之责任,即卖方应担保货物在风险转移于买方之前具有卖方所保证的品质;前具有卖方所保证的品质;英美法由于其判例法的传统,对于货物的品质英美法由于其判例法的传统,对于货物的品质担保义务较为详尽,合同公约在很大程度担保义务较为详尽,合同公约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英美法的许多

177、做法。上吸收了英美法的许多做法。184票据法整合1、英美法的规定、英美法的规定 英国货物买卖法第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3条至第条至第15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上应符合以下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上应符合以下默示要件:默示要件:凭说明书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如买卖合同中规定为凭说明书买卖时,应含有一默示要件,即货物应与说明书相符;如兼如买卖合同中规定为凭说明书买卖时,应含有一默示要件,即货物应与说明书相符;如兼用凭样品买卖和凭说明书买卖时,所交货物只与样品相符是不够的,还必须与说明书相符。用凭样品买卖和凭说明书买卖时,所交货物只与样品相符是不够的,还必须与说明书相符。对商品质量或适用性的

178、默示责任。卖方在出售货物的交易过程中默示要件:对商品质量或适用性的默示责任。卖方在出售货物的交易过程中默示要件: A买卖合同下的货物的品质是适合商销的,但有下列情况者除外:买卖合同下的货物的品质是适合商销的,但有下列情况者除外: 在缔约前已将货物的瑕疵特别提请买方注意者;或在缔约前已将货物的瑕疵特别提请买方注意者;或 买方在缔约前已检查过货物,而该项瑕疵是在检查中应能发现者。买方在缔约前已检查过货物,而该项瑕疵是在检查中应能发现者。 B如买方明示或默示地使卖方了解购买该项货物是为了特定用途时,则除非有证据表明买如买方明示或默示地使卖方了解购买该项货物是为了特定用途时,则除非有证据表明买方并不信

179、赖或不可能信赖卖方的技能或判断者外,卖方根据有关合同供应的货物,应合理方并不信赖或不可能信赖卖方的技能或判断者外,卖方根据有关合同供应的货物,应合理地适合该项特定用途,不管此类货物通常是否是为此目的而供应的。地适合该项特定用途,不管此类货物通常是否是为此目的而供应的。 C关于商品质量或对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要件或担保,可以因存在习惯做法而附加在买关于商品质量或对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要件或担保,可以因存在习惯做法而附加在买卖合同中。卖合同中。凭样品买卖。默示要件:凭样品买卖。默示要件:A 所交货物在质量上应与样品相符;所交货物在质量上应与样品相符;B买方应有合理机会去对货物和样品进行比较;买方应

180、有合理机会去对货物和样品进行比较; C所交货物不应存在有导致不合商销的瑕疵,而这种瑕疵是在合理检查样品时不易发现的。所交货物不应存在有导致不合商销的瑕疵,而这种瑕疵是在合理检查样品时不易发现的。185票据法整合美国统一商法典将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担保分为明示担保美国统一商法典将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担保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和默示担保:统一商法典第统一商法典第2-313条列举了明示担保的三种方式:条列举了明示担保的三种方式: 卖方对买方就货物所作的事实上的确认或许诺;卖方对买方就货物所作的事实上的确认或许诺;卖方对货物所作的任何说明;卖方对货物所作的任何说明;作为交易基础的样品或模型。作为交易基础的样

181、品或模型。 默示担保又分商销性的默示担保和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默示担保又分商销性的默示担保和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统一商法典第保。统一商法典第2-314条对货物的商销性提出以下几条对货物的商销性提出以下几项要求:项要求: (a)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本行业中可以毫无异议地通过;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本行业中可以毫无异议地通过; (b)如果所出如果所出售的货物是种类物,则货物在该规格内必须达到良好的平均品质;售的货物是种类物,则货物在该规格内必须达到良好的平均品质; (c)货物应适合它的一般用途;货物应适合它的一般用途; (d)除合同允许有差异外,货物的每除合同允许有差异外,货物的每一单位和所有单位在品种

182、、品质和数量方面都应相同;一单位和所有单位在品种、品质和数量方面都应相同; (e)货物应货物应按合同要求适当地装入容器、加上包装、贴上标签;按合同要求适当地装入容器、加上包装、贴上标签; (f)货物须与货物须与容器或标签上所许诺或确认的事实相符。容器或标签上所许诺或确认的事实相符。统一商法典第统一商法典第2-315条对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作了条对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作了如下规定如下规定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理应知道买方对货物所要求的特殊用途,而且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理应知道买方对货物所要求的特殊用途,而且买方信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能力来挑选或提供合适的货物,则卖方买方信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能力来挑选

183、或提供合适的货物,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必须适合这种特殊用途的默示担保。应承担货物必须适合这种特殊用途的默示担保。186票据法整合美国统一商法典第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16条规定,在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卖方可以排除或限制其对货物以下情况下卖方可以排除或限制其对货物品质的默示担保义务:品质的默示担保义务:卖方如要排除或限制默示担保义务,必须采用卖方如要排除或限制默示担保义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措词应尽量醒目、显眼;书面形式,措词应尽量醒目、显眼;卖方可使用诸如卖方可使用诸如“依现状依现状”(as is)、“有各种有各种残缺残缺”(with all faults)及其他按常识能引起及其他按常识能引起买方

184、注意的措词排除一切默示担保义务;买方注意的措词排除一切默示担保义务;买主如在订立合同前,已按其意愿充分地检验买主如在订立合同前,已按其意愿充分地检验过货物或其样品、模型,或买方拒绝进行检验,过货物或其样品、模型,或买方拒绝进行检验,则对于通过此种检验应能发现的缺陷,就不存则对于通过此种检验应能发现的缺陷,就不存在任何默示担保;在任何默示担保;默示担保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过去的交易做默示担保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过去的交易做法、履行过程或行业惯例排除或限制。法、履行过程或行业惯例排除或限制。187票据法整合美国统一商法典第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17条还规定,无论条还规定,无论明示担保或默示担保,都应

185、作相互一致和互为补明示担保或默示担保,都应作相互一致和互为补充的解释。如明示担保与默示担保互相抵触,则充的解释。如明示担保与默示担保互相抵触,则应按以下规则处理:应按以下规则处理:精确的或技术的规格说明取代不相一致的样品或模型精确的或技术的规格说明取代不相一致的样品或模型或一般的说明;或一般的说明;现存批量货物中的样品取代普通语言所作的不相一致现存批量货物中的样品取代普通语言所作的不相一致的说明;的说明;明示担保排除不相一致的默示担保,但适合特定用途明示担保排除不相一致的默示担保,但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除外。的默示担保除外。 但是,根据美国但是,根据美国1974年担保法,在消费交年担保法,在

186、消费交易中,卖方不得在合同中排除其各项默示担保义易中,卖方不得在合同中排除其各项默示担保义务。务。188票据法整合例例 一个农场主向一个二手农机经销商购一个农场主向一个二手农机经销商购买了一台买了一台(使用过的使用过的)拖拉机。在使用了一拖拉机。在使用了一个星期后,该农场主发现,这台拖拉机经个星期后,该农场主发现,这台拖拉机经常在耕作途中熄火,无法正常使用,延误常在耕作途中熄火,无法正常使用,延误农时,修理多次亦不见好转。当该农场主农时,修理多次亦不见好转。当该农场主向二手农机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时,二手向二手农机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时,二手农机经销商认为:买方应当知道这是一台农机经销商认为:买方

187、应当知道这是一台二手农机,其性能不可能非常理想,并且二手农机,其性能不可能非常理想,并且自己在销售时也未对该机器作出任何明确自己在销售时也未对该机器作出任何明确的担保。的担保。该二手农机经销商是否违反了自己的品质担保该二手农机经销商是否违反了自己的品质担保义务义务?189票据法整合2、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需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需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除双方当

188、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为与合同不符: 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对他是不合理的; 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

189、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但是,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货但是,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货物不符合同,卖方无须承担上述与合同不符的责任。物不符合同,卖方无须承担上述与合同不符的责任。190票据法整合法国法国A&P公司是一家种植马铃薯的农业公司。公司是一家种植马铃薯的农业公司。2003年底,年底,该公司决定向德国该公司决定向德国FM公司购买公司购买3台台X2型土豆捡理器。根型土豆捡理器。根据据FM公司的介绍,这种机器可以捡起地里的土豆并将它公司的介绍,这种机器可以捡起地里

190、的土豆并将它们按不同的重量进行分类。在答复们按不同的重量进行分类。在答复A&P公司的询问时,公司的询问时,FM公司认为这种公司认为这种X2型土豆捡理器完全可以适应收获马铃型土豆捡理器完全可以适应收获马铃薯的要求。在此之前,薯的要求。在此之前,A&P公司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机公司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机器。在双方的购货合同中,仅规定这种器。在双方的购货合同中,仅规定这种X2型土豆捡理器型土豆捡理器必须符合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但并未明确规定能适用于必须符合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但并未明确规定能适用于马铃薯的收获。马铃薯的收获。 2004年年4月,月,FM公司将机器交给了公司将机器交给了A&P公司。公司。5

191、月下旬,月下旬,在用这种机器收获马铃薯时,在用这种机器收获马铃薯时,A&P公司发现它存在许多公司发现它存在许多缺陷,使许多马铃薯在收获的过程中破碎。尽管这种缺陷,使许多马铃薯在收获的过程中破碎。尽管这种X2型土豆捡理器完全符合其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型土豆捡理器完全符合其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A&P公公司还是提出了退货要求。司还是提出了退货要求。问:你认为,根据联合国问:你认为,根据联合国1980年合同公约的规定,年合同公约的规定,A&P公司公司是否可以提出退货要求是否可以提出退货要求?191票据法整合(三)权利担保义务(三)权利担保义务亦称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亦称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卖方保证对其所出

192、售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卖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卖方保证在其所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卖方保证在其所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卖方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工业产权和卖方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工业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其他知识产权。192票据法整合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41条、条、42条,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条,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或要求的货

193、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件下,收取货物。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为限。 卖方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应对买方承担责任:卖方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应对买方承担责任: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转售某国,第三方根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转售某国,第三方根据该国法律主张权利或提出请求时,卖方应承担权利担保责据该国法律

194、主张权利或提出请求时,卖方应承担权利担保责任;任;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提出的权利或请求,卖方也应承担权利担保责任。的法律提出的权利或请求,卖方也应承担权利担保责任。 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不对买方承担责任;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不对买方承担责任;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会提出工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会提出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要求;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要求;第三方提出的权利或要求,是由于卖方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第三方提出的权利或要求,是由于卖方

195、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制造的货物而发生的。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制造的货物而发生的。193票据法整合沈阳沈阳A公司向香港公司向香港B公司出口一批机床,出公司出口一批机床,出口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批机床将被口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批机床将被B公司销往公司销往埃及。沈阳埃及。沈阳A公司经调查,得知:该批机床公司经调查,得知:该批机床在埃及不会遇到任何专利侵权问题。然而,在埃及不会遇到任何专利侵权问题。然而,因情况发生变化,这批机床被因情况发生变化,这批机床被B公司出口给公司出口给了意大利了意大利C公司,结果在意大利被公司,结果在意大利被D公司以公司以侵犯专利权起诉。侵犯专利权起

196、诉。 (1)沈阳沈阳A公司是否会因意大利公司是否会因意大利D公司提起的侵公司提起的侵犯专利权之诉而对香港犯专利权之诉而对香港B公司或者意大利公司或者意大利C公公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 (2)如果该批机床在香港被当地的一家公司提如果该批机床在香港被当地的一家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该机床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沈阳起诉讼,认为该机床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沈阳A公司应否对香港公司应否对香港B公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公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194票据法整合二、买方义务二、买方义务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53条对买方的基本义务的规条对买方的基本义务的规定支付价款和收取货物两项。定支付价款和收取货物两项。第第54

197、条至第条至第59条规定买方支付价款的具体内容条规定买方支付价款的具体内容第第60条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条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195票据法整合(一)支付价款(一)支付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关于价格。关于价格。关于重量的计算。关于重量的计算。关于付款的地点。关于付款的地点。关于付款时间。关于付款时间。196票据法整合(二)收取货物(二)收取货物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60条:条: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 接收货物。接收货物。 例例 买卖双方签订了一台重型设备的进口合同,买卖双方签订了一台重型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款价款1010万美元

198、。买方所在国是一个实行外汇管制万美元。买方所在国是一个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因此,买方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向本国政的国家,因此,买方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向本国政府申请这笔外汇,但不久即被驳回。于是,买方府申请这笔外汇,但不久即被驳回。于是,买方立即通知卖方:因外汇申请失败,无法支付货款,立即通知卖方:因外汇申请失败,无法支付货款,取消合同。卖方拒绝,认为这属于买方违约,而取消合同。卖方拒绝,认为这属于买方违约,而不是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是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这是否可以认为是买方违约这是否可以认为是买方违约? ?197票据法整合第四节第四节 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99、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违约行为,受违约损不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违约行为,受违约损害的一方由此依法得到的补偿称为补救或害的一方由此依法得到的补偿称为补救或救济。救济。198票据法整合一、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一、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1、卖方不交货、卖方不交货 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方法: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方法:要求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即实际履行;要求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即实际履行;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解除合同;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199票据法整合2、卖方交货迟延、卖方交货迟延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49条规定,卖方交货迟延,并条规

200、定,卖方交货迟延,并在买方规定的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内仍未在买方规定的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内仍未交货,买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交货,买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200票据法整合3、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合同公约规定了以下几种救济方法:合同公约规定了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要求交付替代货物 要求对不符合同货物进行修理要求对不符合同货物进行修理 要求减低价格要求减低价格 宣告合同无效宣告合同无效 此外,合同公约第此外,合同公约第52条还规定,如果卖方在规条还规定,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

201、以拒绝收取货物;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绝收取货物;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按合同价格付款。201票据法整合二、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二、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合同公约对买方违约时卖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方法:合同公约对买方违约时卖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方法:1、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 2、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3、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期限,让买方履行义务。、规定一

202、段合理的额外期限,让买方履行义务。 4、宣告合同无效。、宣告合同无效。202票据法整合三、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三、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律对这类问题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我国法律对这类问题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例如,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责任。其中,对于采取补救措施,我国合同法第其中,对于采取补救措施,我国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减少价款或条规定

203、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方式。者报酬等方式。203票据法整合第五节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一、所有权的转移一、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与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与买卖双方利害攸关,尤其是在当事人一方破产或死卖双方利害攸关,尤其是在当事人一方破产或死亡的情况下,货物所有权转移与否,将对另一方亡的情况下,货物所有权转移与否,将对另一方利益产生根本性影响。各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规利益

204、产生根本性影响。各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规定不同。定不同。204票据法整合(一)大陆法的规定(一)大陆法的规定大陆法国家将所有权转移归入物权变动的大陆法国家将所有权转移归入物权变动的范畴,是物权变动的一种形式。范畴,是物权变动的一种形式。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民法上的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如如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如抵押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权、质权、留置权等)以及占有等。以及占有等。205票据法整合1、法

205、国法的规定、法国法的规定法国民法典原则上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作法国民法典原则上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法国法认为,物权的变动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法国法认为,物权的变动是债权合同的效果,在债权合同之外,不再有引是债权合同的效果,在债权合同之外,不再有引起物权变动的其他合同存在,而交付和登记不过起物权变动的其他合同存在,而交付和登记不过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而已。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而已。206票据法整合2、德国法的规定、德国法的规定 德国法将合同分为债权合同和物权合同。德国德国法将合同分为债权合同和物权合同。德国法认为,债权合同仅发生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法认为,债权合同仅发生以物权变

206、动为目的的债权和债务,而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直接以交付权和债务,而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直接以交付(动产动产)或登记或登记(不动产不动产)为条件,即:在债权合同为条件,即:在债权合同之外还有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物权合同之外还有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物权合同(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奥地利、瑞士等国采取了折中主义,介于两奥地利、瑞士等国采取了折中主义,介于两者之间。者之间。207票据法整合(二)英美法的规定(二)英美法的规定 英美法国家没有像大陆法那样将合同分为债权合英美法国家没有像大陆法那样将合同分为债权合同和物权合同,而是通过判例的积累确立了所有权同和物权合同,而是通过判例的积累确立了所

207、有权转移的规则,并将它们纳入到成文法中。英美法国转移的规则,并将它们纳入到成文法中。英美法国家更倾向于区分货物是否已经特定化。家更倾向于区分货物是否已经特定化。208票据法整合1、英国法的规定、英国法的规定对于特定物的买卖,对于特定物的买卖,该法第该法第17条规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取决于缔约双方的条规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取决于缔约双方的意图。法院也有权根据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加以意图。法院也有权根据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加以的背景等因素来确定当事人的这种意思。的背景等因素来确定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该法第该法第18条还规定,凡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的买卖,在该特条还规定,凡无保留

208、条件的特定物的买卖,在该特定物处于可交付状态时,货物所有权在缔约时即移转给买方;定物处于可交付状态时,货物所有权在缔约时即移转给买方;对于非特定物对于非特定物(凭说明书买卖的货物或期货凭说明书买卖的货物或期货),该法第该法第16条规定,货物在未特定化以前,所有权不移转给买条规定,货物在未特定化以前,所有权不移转给买方。所谓特定化,该法第方。所谓特定化,该法第18条规则条规则5规定,是指把适于交货规定,是指把适于交货状态下的货物无条件地归拨给合同项下。状态下的货物无条件地归拨给合同项下。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特定化的货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都要看卖方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特定化的货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都要看卖方是

209、否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而定。是否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而定。209票据法整合2、美国法的规定、美国法的规定 美国统一商法典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权美国统一商法典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权转移时间,但转移时间,但“货物所有权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前不货物所有权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前不转移给买方转移给买方”是其基本原则是其基本原则(美国统一商法典第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条)。但须注意,卖方通过保留物权凭证但须注意,卖方通过保留物权凭证(如提单如提单)来保留对货物来保留对货物的权益并不影响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转移给买方,卖方的权益并不影响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转移给买方,卖方的行为仅理解

210、为对货物享有担保权益。的行为仅理解为对货物享有担保权益。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原则上货物所有权应于卖方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转移于间,原则上货物所有权应于卖方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包括:买方,包括:(1)当货物需要运输时,如合同要求卖方向买方运送货物,但没有当货物需要运输时,如合同要求卖方向买方运送货物,但没有规定具体的目的地,则货物所有权在装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给买规定具体的目的地,则货物所有权在装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给买方;如合同要求卖方在指定地点交货,则货物所有权在该地点交方;如合同要求卖方在指定地点交货,则

211、货物所有权在该地点交货时转移给买方。货时转移给买方。(2)如货物无须移动,则在卖方将物权凭证交付给买方时,货物所如货物无须移动,则在卖方将物权凭证交付给买方时,货物所有权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或者合同不要求交付物权凭证而货物有权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或者合同不要求交付物权凭证而货物于订约时已经确定在合同项下,则于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所有于订约时已经确定在合同项下,则于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所有权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权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10票据法整合例例 英国商人英国商人A以以CIF条件从阿根廷进口条件从阿根廷进口3 000吨小麦,并将其中吨小麦,并将其中1 000吨转卖给英国商人吨转卖给英国商人

212、B,B已经付清价款。但在货物运达英国港口之已经付清价款。但在货物运达英国港口之前,前,A宣告破产,其所有财产宣告破产,其所有财产(包括这包括这3 000吨吨小麦小麦)被列入破产财产清单进行破产清算。英被列入破产财产清单进行破产清算。英国商人国商人B得知消息后,向主持破产清算的官员得知消息后,向主持破产清算的官员提出:这提出:这3 000吨小麦中的吨小麦中的1 000吨已经被转吨已经被转卖给卖给B,并且,并且B已经付清价款,应归还给已经付清价款,应归还给B。这一要求被官员拒绝。这一要求被官员拒绝。 问:这问:这1 000吨已经转卖给吨已经转卖给B的小麦是否应的小麦是否应归还给归还给B?211票据

213、法整合(三)中国法律的规定(三)中国法律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则要求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我国合同法则要求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所有权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根据我国合

214、同法第133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第物交付时转移。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另外,我国合同法还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另外,我国合同法还规定,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规定,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212票据法整合例例 1999年年11月,龙江

215、公司从某油田购买了一船原油,欲月,龙江公司从某油田购买了一船原油,欲在上海进行加工销售,双方签有表明购油意向的书面协议在上海进行加工销售,双方签有表明购油意向的书面协议和补充协议,其中规定:和补充协议,其中规定: “在油款未到之前,油轮不得在油款未到之前,油轮不得离开浅海油区。离开浅海油区。”龙江公司将原油两次装入龙江公司将原油两次装入“长虹长虹901”轮。同年轮。同年11月月12日,因债务纠纷,泰安公司向某海事法日,因债务纠纷,泰安公司向某海事法院起诉龙江公司并申请对院起诉龙江公司并申请对“长虹长虹901”轮所载原油进行诉轮所载原油进行诉前保全。同年前保全。同年11月月13日,海事法院裁定日

216、,海事法院裁定“扣押装载在扣押装载在长虹长虹901轮属于龙江公司所有的原油轮属于龙江公司所有的原油4 000吨吨”,并于,并于1999年年12月对该批被保全的原油进行变卖,得款月对该批被保全的原油进行变卖,得款3187万元,由海事法院保存。万元,由海事法院保存。2000年年5月月30日,该海事法院判日,该海事法院判令龙江公司向泰安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共计人民币令龙江公司向泰安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共计人民币3187元。元。 在海事法院对被保全原油的所有权权属问题正式函告某在海事法院对被保全原油的所有权权属问题正式函告某油田后,某油田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根据协议,龙江公油田后,某油田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根

217、据协议,龙江公司尚未付清油款,被扣押的司尚未付清油款,被扣押的“长虹长虹901”轮所载原油的所轮所载原油的所有权属于某油田而不属于龙江公司。有权属于某油田而不属于龙江公司。 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扣押的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扣押的“长虹长虹901”轮所载原油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轮所载原油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213票据法整合(四)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四)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由于各国法律对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差异颇大,由于各国法律对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差异颇大,难于统一,并且涉及过多的民法理论问题,有难于统一,并且涉及过多的民法理论问题,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对这一问题大多采取了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公

218、约对这一问题大多采取了回避态度,没有作具体规定,但作为国际惯例回避态度,没有作具体规定,但作为国际惯例的的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第年华沙一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在条规定,在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在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合同中,货物所有权在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转移。国际惯例将更多的注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转移。国际惯例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风险转移问题上。意力集中到了风险转移问题上。214票据法整合二、风险的转移二、风险的转移国际货物买卖由于要跨越各国国境,环节多、国际货物买卖由于要跨越各国国境,环节多、风险大,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买卖双方的风险大,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买卖双方的利益影响更

219、为直接,因此它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利益影响更为直接,因此它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的一个核心问题。货物风险是指货物所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盗货物风险是指货物所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以及非正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以及非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各国法律大都对货物风险的转移问题作出了明各国法律大都对货物风险的转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的规定。215票据法整合(一)各国法律关于风险转移的原则(一)各国法律关于风险转移的原则1、“物主承担风险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即把风险转移同的原则,即把风险转移同所有权转移联系起来,风险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220、。所有权转移联系起来,风险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2、“交货转移风险交货转移风险”原则,即以交货时间确定原则,即以交货时间确定货物风险的转移。货物风险的转移。216票据法整合(二)国际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二)国际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1、买卖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风险转移、买卖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风险转移 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涉及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买卖合同交付第一承运人以转交买方时起,风险就照买卖合同交付第一承运人以转交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买方承担。移转买

221、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方承担。卖方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卖方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但是,在货物以加上标志、通过装运单据、向但是,在货物以加上标志、通过装运单据、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确定在合同项下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确定在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转移于买方。之前,风险不转移于买方。217票据法整合2、买卖路货时的风险转移、买卖路货时的风险转移根据合同公约第根据合

222、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中销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 如果情况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如果情况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这是因为在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这是因为在路货买卖中,有时很难确定意外损害发生的时间,因路货买卖中,有时很难确定意外损害发生的时间,因此将风险提前到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此将风险提前到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 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

223、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218票据法整合3、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69条规定,凡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从条规定,凡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者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接收货物,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者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接收货物,则从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他不接收货物而违反合同时则从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他不接收货物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负担。起,风险移转到买方负担。 此外,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

224、的某一地点接此外,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才移转给买方承担。但如果货物并未给他处置时,风险才移转给买方承担。但如果货物并未确定在合同项下,风险不能转移给买方。确定在合同项下,风险不能转移给买方。合同公约第合同公约第66条和第条和第70条还分别对风险转移的条还分别对风险转移的后果和根本性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作了规定:后果和根本性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作了规定: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并不因此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并不因此解除买方支付价款的义

225、务,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解除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即卖方对货物的灭失或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即卖方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有过错。损坏有过错。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即使货物风险已按合同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即使货物风险已按合同公约规定转移于买方,买方仍可以采取解除合同、要公约规定转移于买方,买方仍可以采取解除合同、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或请求损害赔偿等各种补救方法。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或请求损害赔偿等各种补救方法。219票据法整合例例 4月月10日中国日中国A公司以公司以CIF条件向加拿大条件向加拿大B公司订购了公司订购了2 000吨小麦。

226、吨小麦。5月月10日,加拿日,加拿大大B公司将公司将3 000吨小麦装船,并通知吨小麦装船,并通知A公司:公司:其中其中2 000吨属于吨属于A公司。公司。5月月20日,载货船日,载货船舶在运输途中遇险,致使该批货物损失舶在运输途中遇险,致使该批货物损失2 000吨,后来,只有吨,后来,只有1 000吨小麦运抵目的港。吨小麦运抵目的港。卖方认为出售给买方卖方认为出售给买方A公司的公司的2 000吨小麦已吨小麦已经全部灭失,因为根据经全部灭失,因为根据CIF条件,货物风险条件,货物风险已经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了买方。已经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了买方。 问:卖方的主张是否符合合同公约的问:卖

227、方的主张是否符合合同公约的规定规定?220票据法整合(三)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三)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2条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这是风险转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移的基本原则。221票据法整合此外,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此外,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

228、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3条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4条条);当事人未明确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标当事人未明确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5条条);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出卖人应于特定地点交付

229、标的物的,出卖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出卖人应于特定地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规定没有收取的,自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规定没有收取的,自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人(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6条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承担(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8条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

230、买受人承担的,并不意味着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承担的,并不意味着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如:根据合同法第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如:根据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条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但出卖人仍须负料,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但出卖人仍须负债务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法律责任。222票据法整合例例 9月月1日,大连某公司将一批玉米在大连装船,日,大连某公司将一批玉米在大连装船,发往菲律宾马尼拉港,预计发往菲律宾马尼拉港,预计9月月22日到达。在货日到达

231、。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该大连公司开始寻找买主,并于物运输过程中,该大连公司开始寻找买主,并于9月月14日与菲律宾日与菲律宾B公司签订了出售该批玉米的合公司签订了出售该批玉米的合同。菲律宾同。菲律宾B公司知道这批货物正在运输途中。公司知道这批货物正在运输途中。问:问: (1)如果事后得知,该批玉米于如果事后得知,该批玉米于9月月20日在海上焚日在海上焚毁,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菲律宾毁,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菲律宾B公司是公司是否有义务继续付款否有义务继续付款? (2)如果菲律宾如果菲律宾B公司收到这批货物后发现,货公司收到这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严重腐烂,但无法确定腐烂的物已经在运输途中严

232、重腐烂,但无法确定腐烂的时间,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批货物的风时间,根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批货物的风险应由谁承担险应由谁承担?223票据法整合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224票据法整合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范围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范围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各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各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提交给各方都同自愿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提交给各方都同意的仲裁机构审理、裁决的活动。这种裁决通意的仲裁机构审理、裁决的活动。

233、这种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常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225票据法整合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1、具有典型的国际性特点。、具有典型的国际性特点。一是在国际范围内确立了仲裁的管辖权;一是在国际范围内确立了仲裁的管辖权;二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二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2、国际商事仲裁以争议双方提交仲裁的书、国际商事仲裁以争议双方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为基础面协议为基础。226票据法整合3、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我国仲裁法规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是终局我

234、国仲裁法规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对仲裁双方具有约束力。227票据法整合4、与诉讼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易于保、与诉讼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易于保密、程序简便、节省费用等优点密、程序简便、节省费用等优点。5、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权威、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性。228票据法整合中国中国A公司以公司以FOB条件向日本条件向日本B公司出口公司出口50吨蔬菜,在大连港装船时由商检机构检验并吨蔬菜,在大连港装船时由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明书。但该批货物运抵日本时已出具合格证明书。但该批货物运抵日本时已经严重腐烂,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出口合同经

235、严重腐烂,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出口合同的条款,该争议被当事人提交中国国际经济的条款,该争议被当事人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结果为:日方应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结果为:日方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1)如果日方对裁决结果不服,是否可以向有关如果日方对裁决结果不服,是否可以向有关法院起诉,或者要求更换仲裁机构重新仲裁法院起诉,或者要求更换仲裁机构重新仲裁?(2)如果日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中方是否可以如果日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中方是否可以申请有关机构予以强制执行申请有关机构予以强制执行?229票据法整合三、各国商事仲裁立法三、各国商事仲裁立法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主

236、要在民事诉讼法中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主要在民事诉讼法中专章对商事仲裁程序作出规定,专章对商事仲裁程序作出规定,而英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则采取单行法的形而英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则采取单行法的形式规范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式规范商事仲裁法律制度。230票据法整合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可分为临时仲裁和常设仲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可分为临时仲裁和常设仲裁两种组织形式。裁两种组织形式。其中常设仲裁的仲裁机构一般附属于民间团体,其中常设仲裁的仲裁机构一般附属于民间团体,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自己的仲裁规则。有固定的组织

237、形式和自己的仲裁规则。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领域中的常设仲裁机构按其性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领域中的常设仲裁机构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和专门性的质不同,可分为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和专门性的三种:三种:231票据法整合1、国际性的仲裁机构、国际性的仲裁机构这种仲裁机构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国家,而这种仲裁机构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国家,而设立在某个国际性的机构之下。设立在某个国际性的机构之下。如国际商会下设立的如国际商会下设立的“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arbitration court)”和世界银行下设立的和世界银行下设立的“解决投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资争议国际中心(the int

238、ernational center of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232票据法整合2、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全国性的仲裁机构指按某一国家的国内法而设立的,但有权受理指按某一国家的国内法而设立的,但有权受理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纠纷的仲裁机构。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纠纷的仲裁机构。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设立这类仲裁机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设立这类仲裁机构。构。除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除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外,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这类机构有:委员会外,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这类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日本

239、国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际商事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意大利仲裁协会等。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意大利仲裁协会等。 233票据法整合3、专门性的仲裁机构、专门性的仲裁机构指设立在某一交易所或同业公会下的常设仲裁指设立在某一交易所或同业公会下的常设仲裁机构。这类机构只受理行会内部成员间的争议,机构。这类机构只受理行会内部成员间的争议,如:伦敦谷物公会下设的谷物和食品贸易仲裁如:伦敦谷物公会下设的谷物和食品贸易仲裁委员会,荷兰鹿特丹毛皮交易所下设的仲裁庭委员会,荷兰鹿特丹毛皮交易所下设的仲裁庭等。等。234

240、票据法整合二、国际上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二、国际上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一)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国际商会于国际商会于1923年设立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年设立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其目的是为了给其目的是为了给“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金融家、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金融家、制造商和商人制造商和商人”提供一个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提供一个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国际性组织,国际性组织,“而不使其求助于正式的司法程而不使其求助于正式的司法程序序”。大半个世纪以来,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已成为大半个世纪以来,国际商会

241、国际仲裁院已成为世界上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最重要、最有广泛世界上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最重要、最有广泛代表性的商事仲裁机构,其组织成员来自代表性的商事仲裁机构,其组织成员来自5大大洲的洲的60多个国家。自其创立以来,共处理涉及多个国家。自其创立以来,共处理涉及全世界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个国际性商万多个国际性商事仲裁案件。事仲裁案件。235票据法整合(二)伦敦国际仲裁院(二)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courtofinternationalarbitration)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常设性商事仲裁机构。需要特别注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常设性商事仲裁机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伦敦

242、国际仲裁院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董事会领意的是,伦敦国际仲裁院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导下工作。是英国最主要的国际商业商事仲裁机构,主要是为解决是英国最主要的国际商业商事仲裁机构,主要是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提供服务,目前所采用的仲裁规则是国际商事争议提供服务,目前所采用的仲裁规则是1998年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根据该规则,双方当年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根据该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事人可以约定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商事仲裁,但要指定该院为指定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商事仲裁,但要指定该院为指定机构,如需要该院提供事务性服务,应

243、当在商事仲裁协议或商如需要该院提供事务性服务,应当在商事仲裁协议或商事仲裁条款中明确约定。事仲裁条款中明确约定。最大的特色在于聘任商事仲裁员的标准,仲裁院十分重最大的特色在于聘任商事仲裁员的标准,仲裁院十分重视商事仲裁员的专业水准,因此,商事仲裁院的仲裁员视商事仲裁员的专业水准,因此,商事仲裁院的仲裁员名册中名列了名册中名列了30多个国家中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水准的多个国家中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水准的国际商事仲裁员,其专业性深获世界所认同。此外,关国际商事仲裁员,其专业性深获世界所认同。此外,关于商事仲裁员选任方面,若双方当事人国籍不同,仲裁于商事仲裁员选任方面,若双方当事人国籍不同,仲裁规则规定

244、独任商事仲裁员或首席商事仲裁员应选任中立规则规定独任商事仲裁员或首席商事仲裁员应选任中立国国籍的人士担任,这是该院的一项重要原则。国国籍的人士担任,这是该院的一项重要原则。236票据法整合(三)美国仲裁协会(三)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arbitrationassociation)是美国最主要的国际常设商事仲裁机构,它是由是美国最主要的国际常设商事仲裁机构,它是由1922年年成立的美国商事仲裁会和成立的美国商事仲裁会和1925年成立的美国基金会于年成立的美国基金会于1926年成立的,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的民间团体组织。总年成立的,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的民间团体组织。总部设在纽约,但分支机构遍

245、布美国部设在纽约,但分支机构遍布美国24个城市。目前,美国个城市。目前,美国商事仲裁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商事仲裁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500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民间商事仲裁机构。民间商事仲裁机构。宗旨是通过各种方式,用调解与仲裁的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宗旨是通过各种方式,用调解与仲裁的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在目前处理民商事纠纷时,一般适用在目前处理民商事纠纷时,一般适用2000年修改并生效的年修改并生效的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规则,除此之外,仲裁协会还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规则,除此之外,仲裁协会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

246、会仲裁规则进行商事仲裁。仲裁规则进行商事仲裁。美国商事仲裁协会受案范围较宽,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商美国商事仲裁协会受案范围较宽,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商事仲裁的争议,一律受理。事仲裁的争议,一律受理。美国仲裁协会备有仲裁员名册,共登记了美国仲裁协会备有仲裁员名册,共登记了600多名商事仲多名商事仲裁员,均是在各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并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裁员,均是在各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并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人士。仲裁协会内部有专门负责教育和培训商事仲裁识的人士。仲裁协会内部有专门负责教育和培训商事仲裁员的部门,定期对商事仲裁员进行商事仲裁知识和技巧的员的部门,定期对商事仲裁员进行商事仲裁知识和技巧的培训工作

247、。培训工作。237票据法整合(四)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四)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instituteoftheStockholmchamberofcommerce)成立于成立于1917年,是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的附设机构,是一年,是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的附设机构,是一个旨在促进工商、航运事业的民间组织。个旨在促进工商、航运事业的民间组织。成立之初,斯德哥尔摩商会商事仲裁院主要处理国内商事成立之初,斯德哥尔摩商会商事仲裁院主要处理国内商事仲裁案件。由于瑞典作为中立国的特殊地位。从仲裁案件。由于瑞典作为中立国的特殊地位。从1970年以年以后,美苏等国的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事仲裁条款

248、逐渐选择后,美苏等国的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商事仲裁条款逐渐选择了该仲裁院进行商事仲裁,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还在解了该仲裁院进行商事仲裁,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还在解决东西方贸易争议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已逐渐成为国决东西方贸易争议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已逐渐成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商事仲裁机构。际商事仲裁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商事仲裁机构。 主要宗旨是根据商事仲裁规则的规定,协助解决国内和国主要宗旨是根据商事仲裁规则的规定,协助解决国内和国际的商事争议;根据仲裁院采用的简易仲裁规则、保险仲际的商事争议;根据仲裁院采用的简易仲裁规则、保险仲裁规则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和仲裁规则中的裁规则以及

249、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和仲裁规则中的程序规定,协助解决商事争议;提供有关依规则解决争议程序规定,协助解决商事争议;提供有关依规则解决争议的咨询,以及提供有关商事仲裁和调解的信息。的咨询,以及提供有关商事仲裁和调解的信息。238票据法整合三、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三、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是指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是指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简称“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内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250、),包括深圳和上海两个分会,这两个分会是中国国际经济包括深圳和上海两个分会,这两个分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使用同一个仲裁规则和仲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使用同一个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裁员名单。由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于由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于1994年成为国际商年成为国际商会的国家会员后,同时启用了中国国际商会的名称,自会的国家会员后,同时启用了中国国际商会的名称,自2000年年10月月1日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使日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使用原有名称的同时,启用用原有名称的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商事仲裁院中国国际商会商事仲裁院” (t

251、he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的名称。的名称。199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仲裁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仲裁案件首次超过了伦敦国际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斯德案件首次超过了伦敦国际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为仅次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为仅次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世界第二大商事仲裁机构。世界第二大商事仲裁机构。 239票据法整合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一、仲裁协议的概念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

252、人仲裁的共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人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意思表示。240票据法整合二、仲裁协议的类型二、仲裁协议的类型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仲裁协议通常包括仲裁条款、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仲裁协议通常包括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仲裁协议书和其他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文件三种类型。议提交仲裁的书面文件三种类型。241票据法整合(一)仲裁条款(一)仲裁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在合同中规定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二)仲裁协议书(二)仲裁协议书指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单项书面协指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单项书面协议议。(

253、三)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三)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242票据法整合三、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三、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一)提交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一)提交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我国仲裁法第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条、第3条规定: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243

254、票据法整合(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二)仲裁协议的形式1、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是仲裁立法所普遍认可和适用的必备条件是仲裁立法所普遍认可和适用的必备条件。2、仲裁协议的口头形式、仲裁协议的口头形式我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我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都规定,仲裁协议须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都规定,仲裁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244票据法整合Nissho是一台集装箱吊车的货主和收货人。是一台集装箱吊车的货主和收货人。该吊车由发货人在韩国装上轮船的舱面运送该吊车由发货人在韩国装上轮船的舱面运送到美国的巴尔

255、的摩,在巴尔的摩卸下时已经到美国的巴尔的摩,在巴尔的摩卸下时已经处于严重破损状态。为此,处于严重破损状态。为此,Nissho在美国联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承运人提出抗辩: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承运人提出抗辩:依照提单所载的仲裁条款,该争议应当在东依照提单所载的仲裁条款,该争议应当在东京仲裁解决。京仲裁解决。Nissho认为:自己并没有在提认为:自己并没有在提单上签字,也未授权发货人签署这样的条款。单上签字,也未授权发货人签署这样的条款。 问:该纠纷是否应当仲裁解决问:该纠纷是否应当仲裁解决?245票据法整合四、仲裁协议内容四、仲裁协议内容(一)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一)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256、1、仲裁标的,即双方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标的,即双方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的事项的事项2、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3、仲裁规则、仲裁规则4、裁决的效力、裁决的效力246票据法整合(二)仲裁协议的标准格式(二)仲裁协议的标准格式为避免当事人的仲裁条款中因内容欠缺而影响其为避免当事人的仲裁条款中因内容欠缺而影响其效力,各国都有示范的仲裁条款格式。效力,各国都有示范的仲裁条款格式。例如,国际商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例如,国际商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有关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根据国际商会的仲裁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根据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仲裁解决。规则由一名

257、或多名仲裁员仲裁解决。”247票据法整合五、仲裁协议的效力五、仲裁协议的效力(一)仲裁协议的效力(一)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所载事项对双方当事人和仲裁者都有、仲裁协议所载事项对双方当事人和仲裁者都有约束力;约束力; 2、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3、仲裁协议是当事人提请仲裁和有关仲裁机构受、仲裁协议是当事人提请仲裁和有关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依据;理争议的依据; 4、仲裁协议是保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前、仲裁协议是保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前提条件。提条件。248票据法整合(二)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二)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为保证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为

258、保证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一般被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一般被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一个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在的一个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无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或效或无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的效力。 249票据法整合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包括裁决在作成国境内执行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包括裁决在作成国境内执行和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 仲裁机构作出裁决,需要在本国境内执行时,

259、一仲裁机构作出裁决,需要在本国境内执行时,一般都依据本国的国内立法,向法院提出申请,由般都依据本国的国内立法,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按法定程序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法院按法定程序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50票据法整合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包括两层含义:一裁决在作成

260、国境外执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本国所作的裁决要求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是本国所作的裁决要求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执行;另一是外国所作的裁决要求得到本执行;另一是外国所作的裁决要求得到本国的承认和执行。国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的问题,国际仲裁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的问题,国际上通常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方式解决。上通常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方式解决。251票据法整合 合同法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与保全第五节合同的担保(担保法)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七节违约责任252票据法整合甲选修合同法课程,到某书店购买甲选修合同法课程,到某书店购买“合同法合同法总则

261、总则”,发现有,发现有5本不同的著作,深思熟虑后,本不同的著作,深思熟虑后,决定购买某教授所著页数较少,价格较高的决定购买某教授所著页数较少,价格较高的A书。甲回家途中一直思考以下问题:书。甲回家途中一直思考以下问题:1、为何有多达、为何有多达5种的种的“合同法总论合同法总论”?2、为何我要购买订价较高的、为何我要购买订价较高的A书?书?3、为何任课教授未强制指定购买何种著作?、为何任课教授未强制指定购买何种著作?4、唷!我未与店员商定该书缺页时,应如何、唷!我未与店员商定该书缺页时,应如何处理,怎么办?处理,怎么办?253票据法整合希腊法学家与其门生的诉讼。此法学家曾招希腊法学家与其门生的诉

262、讼。此法学家曾招收一贫穷,但聪慧的门徒,未收学费,约定收一贫穷,但聪慧的门徒,未收学费,约定该生学业完成后,于赢得第一个法律案件时,该生学业完成后,于赢得第一个法律案件时,应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报酬。该生毕业多时,应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报酬。该生毕业多时,未承办案件。法学家乃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未承办案件。法学家乃提起诉讼,请求支付一定的报酬。在法庭上,学生辩称:一定的报酬。在法庭上,学生辩称:“若我若我赢此案件,当然不必支付报酬。若我输此案赢此案件,当然不必支付报酬。若我输此案件,则依契约不必支付。无论输赢,吾均不件,则依契约不必支付。无论输赢,吾均不必付款。必付款。”法学家则谓:法学家则谓:“若我赢

263、此案件,若我赢此案件,被告自应付款。反之,我若输此案例,则此被告自应付款。反之,我若输此案例,则此为被告所赢第一个案件,应依约定支付。无为被告所赢第一个案件,应依约定支付。无论输赢,吾应获付款。论输赢,吾应获付款。”254票据法整合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55票据法整合二、合同的分类1、典型

264、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依依法法律律是是否否明明确确规规定定了了一一定定合合同同的的名名称称为为标标准准所所作的分类。作的分类。凡凡法法律律上上明明确确规规定定了了合合同同的的名名称称,为为典典型型合合同同(有有名名合合同同);法法律律上上没没有有明明确确规规定定名名称称的的,为为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256票据法整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的15种典型合同种典型合同海商法、担保法、保险法、著作权法、商标海商法、担保法、保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单行法中规定的种种合同。法、专利法等单行法中规定的种种合同。由于经济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法律不可由于经

265、济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种类都罗列穷尽。更由于能将所有的合同种类都罗列穷尽。更由于“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无名合同大量存在。,无名合同大量存在。257票据法整合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是否相互承担义务为标准。以当事人双方是否相互承担义务为标准。双双务务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互互相相承承担担对对待待给付义务的合同。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单务务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不不互互相相享享有有权权利利和和负负担担义义务务,只只有有一一方方负负担担给给付付义义务务,另一方不负相对义务的合同。另一方不负相对义务的合同。258票据法整合3、为自己订立的合

266、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依依据据订订约约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目目的的是是否否为为自自己己谋谋取利益为标准。取利益为标准。为为自自己己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是是指指订订约约当当事事人人是是为为自自己己设设立立权权利利,使使自自己己直直接接取取得得和和享享有有利利益的合同。益的合同。259票据法整合为为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当当事事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目目的的,是是为为了了第第三三人人的的利利益益,约约定定合合同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同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合同。第第三三人人不不是是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只只能能为为第第三三人人设设立立权利而不能设立

267、义务。权利而不能设立义务。260票据法整合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合同自由甲甲在在某某镇镇开开设设唯唯一一的的电电影影院院,记记者者某某乙乙报报道道该该电电影影院院卫卫生生设设备备不不佳佳。某某日日该该电电影影院院放放映映“倩倩女女幽幽魂魂”,甚甚为为轰轰动动,乙乙前前往往购购票票,甲甲加加以以拒拒绝绝。乙乙主主张张甲甲有有缔缔约约义义务务,有有无无理理由由。设设乙乙所所批批评评的的是是该该镇镇唯唯一一经经允允许许设设立立的的甲甲煤煤气气公公司司时时,甲得否拒绝乙申请装设煤气甲得否拒绝乙申请装设煤气?合合同同的的成成立立与与否否取取决决于于当当事事人人的的意意志志,契契约约之之债债的

268、的效效力力来来源源于于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合合意意,称称之之为合同自由。为合同自由。261票据法整合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对方当事人的自由、决定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对方当事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以及变更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以及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或解除合同的自由。262票据法整合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法法律律主主体体在在从从事事民民商商事事活活动动时时,应应诚诚实实守守信信,以以善善意意的的方方式式履履行行其其义义务务,不不得得滥滥用用权权利利及及规规避避法法律律或或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义义务务;同同时时要要求求维维护护当当事事人

269、人之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263票据法整合四、从四、从“三足鼎立三足鼎立”走向统一的合同法走向统一的合同法1987年年1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民民法法通通则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债。1982年年7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经经济济合合同同法法,1993年9月2日修正,适用于国内经济合同关系。1987年年11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技技术术合合同同法法,适用于国内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的合同关系。1985年年7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涉涉外外经经济济合合同同法法,适用于国内企业组织与外国企业组织和个人间的经济合同关系,但不适用于国际运输合

270、同。1999年年10月月1日,实施合同法。日,实施合同法。264票据法整合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二节、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是当当事事人人为为设设立立、变变更更、解解除除一一定定民民事事权权利利义义务而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法律现象务而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法律现象。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般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般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要约一、要约1、要约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者为要约人,要约的相对人为受要约人发出要约者为要约人,要约的相对人为受要约人265票据法整合例:甲在某大学图书馆设置饮料自动贩卖器。例:甲在某大学图书馆

271、设置饮料自动贩卖器。乙投入乙投入20元,咖啡出来,乙饮毕,见机器故元,咖啡出来,乙饮毕,见机器故障,投入的障,投入的20元硬币又跳出,乙四顾无人乃元硬币又跳出,乙四顾无人乃取而放入口袋,适为甲的职员发现。试问甲取而放入口袋,适为甲的职员发现。试问甲得向乙主张何种权利。设乙投入得向乙主张何种权利。设乙投入20元,因机元,因机器故障,咖啡及投入的硬币均不出来时。乙器故障,咖啡及投入的硬币均不出来时。乙得向甲主张何种权利?得向甲主张何种权利?266票据法整合(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排除戏谑性行为)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排除戏谑性行为

272、)(3)须向受要约人发出。)须向受要约人发出。(4)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确定确定必须明确,足以使受要约人能够正确理解;必须明确,足以使受要约人能够正确理解;完整完整应包含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应包含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5)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267票据法整合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引诱)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是指指希希望望他他人人向向自自己己发发出出要要约约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 寄寄送送的的价价目目表表、拍拍卖卖广广告告、招招标标公公告告、招招股股说说明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书、商业广告等为

273、要约邀请。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268票据法整合下列情形,何者为要约,何者为要约的引诱下列情形,何者为要约,何者为要约的引诱1、价目表的寄送、价目表的寄送2、刊登家教广告、刊登家教广告3、超市标价陈列物品、超市标价陈列物品4、计程车排队等候顾客、计程车排队等候顾客269票据法整合3、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对要约人的效力)对要约人的效力不不得得随随意意撤撤回回、撤撤销销或或者者对对要要约约进进行行限限制制、变变更更或扩张。或扩张。(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取取得得依依其其承承诺诺而而成成立立合合同同的的法法律律

274、地地位位。这这种种资资格格不能随意转让,但可放弃。不能随意转让,但可放弃。270票据法整合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要约约人人在在发发出出要要约约后后,要要约约到到达达受受要要约约人人之之前,宣告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前,宣告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适用条件是:适用条件是:撤撤回回要要约约的的通通知知必必须须先先于于要要约约到到达达受受要要约约人人,最最起码同时到达。起码同时到达。271票据法整合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该要约取消,从而消灭该要约效力的意人将该要约取消,从而消灭该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

275、思表示。条件: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前到达受要约人。272票据法整合二、承诺二、承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条件:构成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73票据法整合承诺应当是无条件的,不得限制、扩展或变更要承诺应当是无条件的,不得限制、扩展或变更要约的实质内容。约的实质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视为是对原要约

276、的拒绝并作出否则不构成承诺,视为是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的新的要约(也称反要约)。的新的要约(也称反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为新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为新要约。要约。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宣告成立。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宣告成立。274票据法整合甲于甲于10月月1日发电报给商业上素有来往的瓷器日发电报给商业上素有来往的瓷器制造商人乙:制造商人乙:“以以1万元订购日前鉴定之万元订购日前鉴定之A瓶,瓶,到外地参展,甚急,即时交丙运送。到外地参展,甚急,即时交丙运送。”试问:试问:1、乙于、乙于10月月2日交丙运送后,获知有人愿出日交丙运送后,获知有人愿出高价

277、购买该瓶,即派人途中取回。甲查知其高价购买该瓶,即派人途中取回。甲查知其事时,向乙请求交付事时,向乙请求交付A瓶,有无理由?瓶,有无理由?2、设、设A瓶于运送途中因意外车祸灭失时,乙瓶于运送途中因意外车祸灭失时,乙得否向甲请求支付价金?得否向甲请求支付价金?275票据法整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998年年5月月1日,甲地某商场向乙地某纺织厂日,甲地某商场向乙地某纺织厂发出传真,请求该厂在一个月内提供两万米发出传真,请求该厂在一个月内提供两万米纯毛布料,价格纯毛布料,价格100元,由供货方送货到需方。元,由供货方送货到需方。5月月2日,纺织厂收到传真。日,纺织厂收到传真。5月月8日,纺织厂日,纺织厂

278、发回传真,提出每米价格发回传真,提出每米价格120元。元。5月月12 日商日商场收到传真后,回电:同意,请按时发货。场收到传真后,回电:同意,请按时发货。电报于电报于5月月15日到达纺织厂。问:日到达纺织厂。问:1、合同是否成立?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合同是否成立?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276票据法整合2、如果合同成立,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是什么?、如果合同成立,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是什么?3、如果商场于、如果商场于5月月1日发出传真后欲撤回要约,日发出传真后欲撤回要约,应符合什么条件?如果要撤销要约,又应符合什应符合什么条件?如果要撤销要约,又应符合什么条件?么条件?4、假设商场于、假设商场于5月

279、月12日发电后欲撤回承诺,应符日发电后欲撤回承诺,应符合什么条件?合什么条件?277票据法整合三、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合同同条条款款是是当当事事人人经经过过协协商商达达成成的的明明确彼此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确彼此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合同同条条款款是是否否完完整整、明明确确,与与合合同同是是否否成成立立具具有有密密切切的的关关系系。合合同同的的主主要要内内容容由由当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事人约定,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278票据法整合2、标的。这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种、标的。这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种类很多,标的也各不相同。类

280、很多,标的也各不相同。3、数量。、数量。4、质量、质量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8、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对合、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对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同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279票据法整合三、格式合同三、格式合同1、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又称称定定式式合合同同、标标准准合合同同、附附和和合合同同等等,是是指指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由由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事事先先拟拟订订,

281、对对方方只只能能表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不能进行协商的合同。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不能进行协商的合同。自自19世世纪纪以以来来发发展展起起来来的的一一种种新新型型书书面面合合同同,主主要要针针对对某某些些行行业业频频繁繁、重重复复进进行行的的交交易易,为简化同样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为简化同样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280票据法整合通常是具有较大规模并且具有垄断性通常是具有较大规模并且具有垄断性 的企业,的企业,如自来水、电、邮电、电信、保险、铁路、如自来水、电、邮电、电信、保险、铁路、海运等行业。特征:海运等行业。特征:A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B条款

282、由单方决定。条款由单方决定。C起起草草格格式式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的的一一方方往往往往在在经经济济上上具具有有较较强的实力。强的实力。281票据法整合2、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格格式式合合同同的的存存在在是是经经济济发发展展的的必必然然,也也是是高高效效发发展展生生产产力力、节节约约谈谈判判成成本本的的法法律律手手段段。由由于于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在在经经济济实实力力上上的的不不平平等等,难难免免形形成成合合同同关关系系上上的的不不自自由由和和不不平平等等。合合同同法法对对格格式式合合同同进进行行了严格限制。了严格限制。A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提请注意)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提请注意)

283、:提提供供格格式式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的的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应应采采取取合合理理的的方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那些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式提请对方注意那些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果要求说明的,还应对这类条款进行说明。如果要求说明的,还应对这类条款进行说明。282票据法整合B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C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按照通常理解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行解释。对格式条款

284、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按照不利于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按照不利于提供一方的解释。供一方的解释。如果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应采如果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合同条款。用非格式合同条款。283票据法整合五、缔约过失责任五、缔约过失责任1、概念:【案例研究】、概念:【案例研究】当当事事人人在在订订立立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因因违违背背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在合合同同订订立立之之前前,合合同同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本本无无义义务务;但但由由于订立合同这种活动使双方相互接触。于订立合同这种活动使

285、双方相互接触。根根据据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进进行行这这种种接接触触的的当当事事人人相相互互间间应负起协助保护、保密、通知的义务。应负起协助保护、保密、通知的义务。284票据法整合这种义务不是合同规定的,称为前合同义务。这种义务不是合同规定的,称为前合同义务。对前合同义务的违反,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对前合同义务的违反,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任。2、构成条件:、构成条件:A当事人之间存在前合同义务。当事人之间存在前合同义务。B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前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前合同义务。C对方因此遭受损失。对方因此遭受损失。D违反前合同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有过错。违反前合同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有过错。2

286、85票据法整合3、具体行为、具体行为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没没有有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目目的的,利利用用与与对对方方进进行行磋磋商商的的借借口口,损害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损害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B故故意意隐隐瞒瞒与与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有有关关的的重重要要事事实实或或提提供供虚虚假情况。假情况。C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D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E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86票据法整合案例研究1: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

287、力案情案情原告:马干乡电力排灌站(简称排灌站)被告:通沈机电设备公司(简称设备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设备公司决定将两台滞销的大马力发电机降价出售,以回笼资金购买其他电力设备,于是设备公司在本市晚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广告称:“我公司系专营机电设备的公司,现有两台红灯牌大马力发电机欲低价出售,有意购买者请于广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我公司洽谈购买事宜,价格面议,过期不候”。287票据法整合广告刊出后10日内,没有买主前来购买,设备公司见广告刊登的洽谈购买日期已过却无人前来购买,于是便向农村寻找购买对象。两周后,设备公司向排灌站发去信函一封,信函称:“我公司现有两台上海产红灯牌大马力发电机,该机器系1

288、998年11月2日出厂的,备有全部出厂证明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该发电机运抵我公司后,一直存放于我公司仓库妥善保管,因我公司资金紧张,现以每台发电机11万元的价格出售,如贵站想购买,请于5日内携款到我公司,运费自理”。排灌站因当时正值春耕,急需发电机排水灌溉,收信后认为价格比市价便宜许多,就决定购买。由于排灌站资金有限,于是便派人四处筹款。288票据法整合为了稳妥起见,排灌站在收信的第2天即打电话给设备公司,询问发电机是否已经卖出,机电公司称尚未卖出,只要排灌站在信中约定的时间内携款22万元到设备公司,该发电机即卖给排灌站。排灌站筹足货款后,便到县运输公司雇用了两台卡车,按照设备公司信中

289、约定的日期赶到设备公司付款提货,但到达设备公司时,该公司经理称两台发电机已于2日前被他人买走,现无货可供,排灌站方面的人员则称:“我站是按照你公司信函中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携款雇车来取货的,取货前,我站站长曾与你公司销售科通过电话,销售科称发电机还在,告知我站按信函中的要求来取货,现你公司以无货可供为由拒不付货,你公司必须赔偿我站的经济损失”。289票据法整合设备公司经理则称:我公司的信函并未说明该批货一定卖给你站,一物二卖是常见的现象,销售科通知你们按信函要求来我公司取货,是因为销售科不知道货物已卖出的情况,至于你站提出的经济损失,即雇用卡车支出的费用,我公司拒绝赔偿。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排灌站

290、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设备公司赔偿雇车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问题:如何处理?290票据法整合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要约人单方面违反要约,造成的是受要约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人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 1、缔约过失失责任的任的产生生 2 2、缔约过失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任的构成要件 3 3、缔约过失失责任的适用情形任的适用情形4 4、缔约过失失责任中信任中信赖利益利益损失的失的认定定 291票据法整合1 1、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原叫“契约缔结之际的过失”,也称为“先契约责任”。1861年,由德国学者耶林在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中提出。 “从事

291、缔结契约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完成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中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在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292票据法整合是为了解决的问题: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当事一方的不谨慎或者恶意而使将要缔结的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损失发生后,必须要有人承担损失,让谁来承担损失,正是法律所要解决的问题。293票据法整合2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

292、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对信任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因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损害,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1)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2)缔约一方违背了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3)缔约当事人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害。294票据法整合3 3、适用情形、适用情形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293、,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95票据法整合4 4、缔约过失责任中信赖利益损失的认定、缔约过失责任中信赖利益损失的认定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无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不成立等造成的损失。主要表现为一种费用的支出:(1)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赴订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296票据法整合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294、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当事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直接产生的法律拘束力。人直接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本意在于合意。合同法的目标是赋予合同的本意在于合意。合同法的目标是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法律效果。当事人的意志以法律效果。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的区别: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的区别:合同成立是事实判断,而生效是价值判断。合同成立是事实判断,而生效是价值判断。297票据法整合案例研究2:合同成立与生效案情介绍案情介绍:原告:兴发粉丝厂被告:通发实业总公司案由:口头购销合同价款纠纷1994年5月,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称:我厂因生产绿豆粉丝,急需原料绿豆,遂派业务员丁某到被

295、告处联系购买绿豆事宜,我厂业务员丁某与被告业务经理于某口头商定,被告向我厂出售一等绿豆2万斤,每斤价格058元,合同订立后10日内到被告仓库验货后付款。298票据法整合合同订立后,我厂经理及业务员丁某携款到被告处验货,双方对货物质量均无异议,但在结算时,被告却要求我厂按每斤065元的价格付款,我厂坚持要求按每斤058元的价格付款,不同意按每斤065元付款,被告便拒绝履行交货义务。故我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以每斤058元的价格收受货款,同时履行交货义务。通发实业总公司辩称:我公司从未提出按每斤058元的价格出售绿豆给原告,当时双方协商的是二等绿豆,每斤售价055元,一等绿豆每斤售价065元,原告不按

296、双方已经协商议定的价格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的,应是原告。299票据法整合法院查明:双方对绿豆的数量、验货付款方式、验货日期均说法一致,但对于单价各持己见,且均拿不出相应的证据。经物价机关检验证明,被告出售给原告的确属一等品,市场零售价在每斤062065元之间。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合同究竟是成立,还是生效?合同究竟是成立,还是生效?300票据法整合A订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案例研究)B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在外力的压力或不正当影响下作出的,法律不承认其效力,以免行为人受到损失甚至危及社会公共利益。C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D应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一、有效合同一

297、、有效合同1、有效的条件、有效的条件301票据法整合案例研究3:越权无效理论越权无效理论案情案情:原告:通达多种经营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被告:伟新粮油贸易货栈(以下简称贸易货栈)案由: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1994年5月,原告与被告经过协商在原告处签订一份购销钢材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供给被告平价建筑用螺纹钢300吨,每吨价格为2000元,总计货款为60万元,交货日期为同年11月上旬。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每天应按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302票据法整合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与东北某钢铁公司联系购买钢材事宜。同年11月2日,原告从东

298、北某钢铁公司购买的钢材运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A火车站,原告立即通知被告前来接货并支付货款,被告于11月4日电话通知原告:因银行贷款尚未到位,资金紧张暂不能付款,货物请原告代为接收保管。11月4日,原告办理完接货手续后,得知该型号钢材的市场价格已下跌,遂将该批钢材存放于某仓库后,立即催促被告收货,被告一直不予答复。303票据法整合12月26日,原告在多次索要货款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收受钢材、支付货款、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支付因保管钢材所支付的保管费。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合同内容没有异议,但提出本货栈系粮油贸易货栈,不具有经营钢材的资格,与原告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超越了经营范围,因此,

299、该合同为无效合同。问题:因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如何理解越权无效理论及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304票据法整合传统理论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和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之一就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其权利能力以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限。我国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我国公司法第11条第3款也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05票据法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

300、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均认定企业法人超经营范围从事的经营活动无效。我国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由于法人的行为能力是种特殊行为能力,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即为超越行为权利能力范围的行为,或称“越权行为”,是无效的。306票据法整合单纯的宣告超越范围的合同无效,弊大于利:(1)不利于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2)如果对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均认定为无效,这会使许多合同随时处于一种可能被确认为无效的状态中,因而不利于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3)如果对超越经营范

301、围的合同均确认为无效,极可能破坏合同必须遵守原则。(4)不利于鼓励交易,而且还会造成极大的财产浪费,增加交易成本。307票据法整合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050条条“法法人人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组组织织的的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负负责责人人超超越越权权限限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除除相相对对人人知知道道或或者者应应当当知知道道其其超超越越权权限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越权无效理论。但其与传统的越权无效理论并不完全相同:1、有条件地承认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即只有当相对人是善意时合同方有效。2、只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才有效。

302、308票据法整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其中,关于超越经营范围除外规定即国家限制、特许和禁止经营的三种情况,目前主要是指工矿等产品中的煤炭、天然气、成品油、军用车辆和原油等,以及农用产品中的粮食和棉花等。309票据法整合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虽虽然然成成立立,但但因因违违法法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规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

303、同。具有违法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性。种类:具有违法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性。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一一方方以以欺欺诈诈、胁胁迫迫的的手手段段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损损害害国国家家利益的合同;利益的合同;310票据法整合3、恶恶意意串串通通,损损害害国国家家、集集体体或或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的的合合同;同;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11票据法整合三、可撤销合同三、可撤销

304、合同又又称称相相对对无无效效的的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因因当当事事人人意意思思表表示示不不真真实实,通通过过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或或变变更更权权使使其归于无效或变更内容的合同。其归于无效或变更内容的合同。因因意意思思表表示示方方面面的的瑕瑕疵疵,致致使使合合同同效效力力处处于于不稳定状态。不稳定状态。如如果果当当事事人人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合合同同归归于于无无效效;如如果不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有效。果不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有效。312票据法整合无无效效是是解解决决严严重重欠欠缺缺有有效效条条件件的的,严严重重损损害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制度。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制度。确定权在国家

305、,而不在当事人。确定权在国家,而不在当事人。可可撤撤销销主主要要关关系系到到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物物质质利利益益分分配配是是否否公公正正,对对国国家家利利益益和和社社会会公公共共利利益益无无损损害害或或损损害害较较轻。轻。将将决决定定合合同同命命运运的的权权利利撤撤销销权权授授予予了受害人。了受害人。313票据法整合1、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常常见见的的有有对对当当事事人人的的误误解解(将将甲甲误误认认为为乙乙)、对对标标的的的的误误解解(将将复复制制品品当当作作真真品品)、对对合合同同性性质质的误解(把借用当作赠与)。的误解(把借用当作赠与)。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实实际际上上是是一一种种暴

306、暴利利行行为为,有有利利与与不不利利已已经经超超出出了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违背了公平原则。法律允许的范围,违背了公平原则。3、一一方方以以欺欺诈诈、胁胁迫迫手手段段或或乘乘人人之之危危,使使对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314票据法整合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表示的行为。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表示的行为。胁迫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

307、造成损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真实的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宜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宜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315票据法整合四、效力待定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虽虽然然已已经经成成立立,但但因

308、因其其不不完完全全符符合合有有效效合合同同的的要要件件,其其效效力力是是否否发发生生尚尚未未确确定定的的合合同同。其其效效力力往往往往取取决决于于享享有有某某种种权权利的人的追认,故又称可追认的合同。利的人的追认,故又称可追认的合同。1、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限限制制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人人未未经经法法定定代代理理人人许许可可与与相相对对人订立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人订立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316票据法整合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为为了了维维护护交交易易秩秩序序的的稳稳定定,同同时时也也为为了了平平衡衡法法定定代

309、代理理人人和和相相对对人人之之间间的的利利益益,法法律律赋赋予予相相对对人人催催告权和撤销权。告权和撤销权。纯纯获获利利的的合合同同或或者者与与其其年年龄龄、智智力力、精精神神健健康康状状态态相相适适应应而而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不不必必经经法法定定代代理人追认。理人追认。317票据法整合2、无权代理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

310、任。但表见代理除外:但表见代理除外:表表见见代代理理代代理理人人的的代代理理虽虽然然属属于于无无权权代代理理,但但由由于于无无权权代代理理人人与与被被代代理理人人之之间间的的特特殊殊关关系系,使使相相对对人人误误认认务务有有代代理理权权,从从而而由由被被代代理理人人首首先先承承担担行行为为后后果果的的代代理理行为。行为。(案例研究案例研究)318票据法整合本质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本质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但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法律但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赋予相对人可以对被代理人直接主张因代理行为赋予相对人可以对被代理人直接主张因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被

311、代理人遭受的损失,向无权代理产生的权利,被代理人遭受的损失,向无权代理人追偿。人追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有效”。319票据法整合案例研究案例研究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案情案情:原告:敖明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被告:建新机电公司(以下简称建新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2000年4月15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建新公司委托伟明建材商行的经理李志新(个体经营)到水泥厂联系购买水泥事宜。建新公司总经理王志亲自填写了授权委托书2份,授权范围是“以建新公司的名义为建新公司购买水泥200吨”。同时,王志交给李志新盖有建新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

312、空白合同书2份,要李志新“见机行事”。320票据法整合李志新到水泥厂购买了水泥200吨,以铁路货运的方式运抵建新公司,建新公司验货后,于2000年4月26日向水泥厂支付丁全部货款。2000年6月1日,水泥厂派人到建新公司索要水泥款,建新公司称其已于2000年4月26日向水泥厂支付了全部货款,水泥厂来人则称建新公司只支付了第一次所购水泥的水泥款,第二次货款尚未支付。建新公司则称自己只从水泥厂购买了一次水泥,从未买过第二次,水泥厂催款人员拿出李志新与水泥厂签订的购销水泥合同让建新公司过目,建新公司方知是李志新利用建新公司未及时收回的授权委托书和盖有建新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公章的空白合同又从水泥厂购买了

313、200吨水泥。321票据法整合但李志新第二次购买的水泥,根本未发运到建新公司。建新公司以李志新私自购买水泥,自己未收到货为由,拒付水泥款。水泥厂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新公司支付水泥款及其利息。建新公司答辩称:我公司只委托李志新从水泥厂购买了一次水泥,且我公司已支付了货款,第二次购买水泥乃是李志新个人所为,水泥又未运到我公司,我公司当然不负付款之责。现李志新下落不明,水泥厂索要水泥款不成,便向我公司索要,毫无法律根据,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水泥厂的诉讼请求。322票据法整合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虽然属于无权代理,但由于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314、使相对人误以务有代理权,从而由被代理人首先承担行为后果的代理行为。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323票据法整合构成要件: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必须基于善意。324票据法整合3、无无处处分分权权人人与与相相对对人人订订立立的的处处分分他他人人财财产产的合同。的合同。无无处处分分权权的的人人处处分分他他人人财财产产,经经权权利利人人追追认认或或无无处处分分权权的的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合合同同

315、后后取取得得处处分分权权的的,该该合合同有效。同有效。如如果果这这两两个个因因素素都都不不具具备备,合合同同也也不不当当然然无无效效,根根据据物物权权法法的的基基本本原原理理,还还取取决决与与相相对对人人主主观观是是善意或恶意,即善意取得制度。善意或恶意,即善意取得制度。325票据法整合原告单军(现年原告单军(现年11岁)去邻居家玩,发现床上放岁)去邻居家玩,发现床上放着一个精致的随身听,即在离开邻居家时随手拿着一个精致的随身听,即在离开邻居家时随手拿走。单军因迷恋游戏机需要用钱,便将随身听卖走。单军因迷恋游戏机需要用钱,便将随身听卖给张志峰(卖时称此随身听是捡的)。次日,邻给张志峰(卖时称此

316、随身听是捡的)。次日,邻居找到单军的父亲索要随身听,单父方知单军以居找到单军的父亲索要随身听,单父方知单军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志峰,邻居当即表明,此随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志峰,邻居当即表明,此随身听乃其好友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礼物,价值身听乃其好友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礼物,价值1500元。单父找到张志峰要求退款还物,张志峰元。单父找到张志峰要求退款还物,张志峰承认承认50元买了单军的随身听,只是又将此物以元买了单军的随身听,只是又将此物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不相识的人,无法退还。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不相识的人,无法退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张志峰偿还该随身听的价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张志峰偿还该随

317、身听的价款1500元。元。 1、判断单军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单军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单军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单军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4、假如本案的单军不是、假如本案的单军不是11岁而是岁而是18周岁,那么周岁,那么对于他与张订立的合同应如何认定?对于他与张订立的合同应如何认定?326票据法整合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与保全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与保全一、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合合同同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按按照照合合同同约约定定的的内内容容,全面、适当地完成义务,实现权利的行为。全面、适当地完成义务,实现权利的行为。不不仅仅是是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体体

318、现现,而而且且是是整整个个合合同同法法的核心。的核心。遵循全面、协作履行的原则。遵循全面、协作履行的原则。327票据法整合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对待给付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对待给付的合同。抗辩权抗辩权合合同同债债务务人人提提出出一一定定的的合合法法理理由由,对对债债权权人人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功能:功能:通通过过行行使使该该权权利利使使对对方方的的请请求求权权归归于于消消灭灭或或推推迟迟。同同时时履履行行抗抗辩辩权权和和不不安安抗抗辩辩权权,使使债债权权人人行行使使权权利的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推迟。利的时

319、间比合同约定的推迟。328票据法整合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双务务合合同同中中应应当当同同时时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的的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有有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在在同同时时履履行行的的时时间间不能(适当)履行时,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不能(适当)履行时,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其理论基础:其理论基础:双双务务合合同同的的牵牵连连性性。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权权利利与与义义务务之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329票据法整合适用条件:适用条件:(1)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由由同同一一合合同同产产生生,且且双双方

320、方权权利义务互为条件。利义务互为条件。(2)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即在同一时间相互对待给付。)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即在同一时间相互对待给付。(3)双方互负债务已经到期。)双方互负债务已经到期。(4)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有有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合合同同或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不能适当履行合同。(案例研究)330票据法整合案例研究5: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案情案情:原告:安徽省安庆市申申服装厂被告:安徽省六安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案由:购销合同纠纷1992年12月,安徽省安庆市申申服装厂(简称服装厂)与安徽省六安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协商购买羽绒服,并于同

321、月16日向开发公司支付了20万元预付款,开发公司经同安徽省六安豪华制衣厂联系,由六安豪华制衣厂于12月11日和安徽省商业开发联合公司签订了购销羽绒服合同。331票据法整合次日,六安豪华制衣厂又与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规定由开发公司在合肥仓库提货,15日前交20万元,货到黑河后交40万元。经服装厂看货后,开发公司同服装厂于12月20日签订了合同,规定:开发公司供给服装厂羽绒服15万件,总价款为1287万元,货到黑河后验证、验数,付总货款的40,其余货款分别于1993年1月、2月付清,运费由开发公司负担,如违约,每天按货款总额的2%进行罚款。签约后,开发公司于12月21日在提货时向安徽省商业开发联合公

322、司交付20万元,依据其与六安豪华制衣厂的合同规定,取得该批货物所有权。332票据法整合开发公司用汽车将货物于12月31日从合肥市运至黑河市并存放于服装厂指定的停靠地点,原货主安徽省商业开发联合公司亦随车押运。开发公司向服装厂提供了商检证明复印件(原件在安徽省商业开发联合公司处)。但由于服装厂只筹集到20万元货款,不能按约定交付总货款的40,故货物始终未卸车验数。开发公司等候数日后,于1993年1月7日带运货车队离开黑河,服装厂人员追至孙吴县继续与之协商,但由于服装厂仍不能按约定付足40货款(约计518800元),开发公司遂将货拉回合肥市。服装厂为此诉至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开发公司返还20万

323、元预付货款,并偿付违约金64350元。333票据法整合法律关系如图所示: 服装厂(原告)开发公司(被告)六安豪华 制衣厂商业开发联合公司334票据法整合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335票据法整合开发公司答辩称:本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运至黑河,但服装厂在放宽时间后仍不能给付合同规定的40的货款,本公司才将货运回。由于服装厂的违约行为,造成我公司往返运费损失

324、138225元,应由服装厂承担。问题:开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36票据法整合2、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必须同时履行,抗辩者无先为给付的义务。(3)互负债务已到清偿期,且是合法、有效的债务。(4)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双方均未履行各自债务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单方违约时的同时抗辩权,又被称为履行瑕疵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已经依照合同履行了义务,但未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如部分履行或瑕疵履行。(5)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337票据法整合3、适用范围学理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等双务合同。338票据法

325、整合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双双务务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后后,应应当当先先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的的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有有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有有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的的可可能能时时,在在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没没有有履履行行或或提提供供担担保之前,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保之前,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目的:目的:预预防防因因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一一方方发发生生信信用用危危机机、财财产产极极度度减减少少以以及及其其他他不不利利于于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的的情情形形,致致使使先先履履行行一方蒙受不测损失。一方蒙受不测损失。339票据法整合主要情形: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326、:主要情形: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1)经营状态严重恶化;)经营状态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程序:程序:举举证证责责任任暂暂时时不不履履行行通通知知对对方方取取得得担保(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担保(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340票据法整合四、合同的保全四、合同的保全是是指指法法律律为为防防止止因因债债务务人人财财产产发发生生不不当当减减少少而而给给债债权权人人的的债债权权实实现现带带来来危危害害,允允许许债债权权人人对对

327、债债务务人人或或第第三三人人的的行行为为行行使使一一定定的的权利以保护债权的制度。权利以保护债权的制度。A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B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C旨在保障合同债务人的权利实现,不在于限制旨在保障合同债务人的权利实现,不在于限制合同债务人的行为。合同债务人的行为。341票据法整合1、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当当债债务务人人怠怠于于行行使使其其对对第第三三人人享享有有的的权权利利而而有有害害债债权权实实现现时时,债债权权人人为为保保全全自自己己的的债债权权,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

328、利。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不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不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C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危及到债权实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危及到债权实现;D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E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42票据法整合2、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当当债债务务人人放放弃弃对对第第三三人人的的到到期期债债权权、实实施施无无偿偿或或低低价价处处分分财财产产的的行行

329、为为有有害害债债权权人人债债权权时时,债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适用条件:适用条件:A客客观观上上,实实施施了了一一定定有有害害于于债债权权人人债债权权的的行行为为:放放弃弃其其到到期期债债权权,或或无无偿偿转转让让财财产产,或或以以明明显显不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343票据法整合B主观上:债务人具有恶意。主观上:债务人具有恶意。C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D时时间间上上:自自债债权权人人知知道道或或应应当当知知道道撤撤销销事事由由之之日日起起1年年内内行行使使(诉诉讼讼时时效效

330、)。自自债债务务人人的的行行为为发发生生之之日日起起5年年内内没没有有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的的,该该撤撤销销权权消消灭灭(除斥期间)。(除斥期间)。E效效力力上上:取取得得的的财财产产或或赔赔偿偿,归归属属于于全全体体一一般般债债权权人人的的债债权权的的共共同同担担保保,债债权权人人按按债债权权额额比比例例分别受偿。分别受偿。344票据法整合一、保证一、保证1、概念、概念保保证证人人与与债债权权人人约约定定,当当债债务务人人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时时,保保证证人人按按照照约约定定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或或承承担担责责任任的的行行为。为。保保证证人人是是以以自自身身信信用用和和不不特特定定财财产产为

331、为他他人人债债务务提提供担保的人。供担保的人。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担保法)合同的担保(担保法)345票据法整合保证的法律关系债务人 债权人 保证人 主合同(债权债务)保证关系委托关系保证关系346票据法整合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保保证证合合同同约约定定,债债务务人人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时时,由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连带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时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

332、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47票据法整合2、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义务:义务:主主债债务务人人届届期期不不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时时,保保证证人人负负有有代代为为履履行债务、代为赔偿损失、代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行债务、代为赔偿损失、代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权利:权利:对对债债权权人人的的抗抗辩辩权权债债权权人人向向保保证证人人行行使使债债权权时时,保保证证人人依依据据法法定定事事由由对对抗抗债债权权人人行行使使请请求求权权的权利。的权利。348票据法整合(1)保证人主张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如主债)保证人主张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如主债务人

333、对产生债务的行为享有撤销权。务人对产生债务的行为享有撤销权。(2)保证人的检索抗辩权)保证人的检索抗辩权又称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又称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请强证债务时,保证人有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先执行物的担保;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制执行,或先执行物的担保;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证责任。仅限于一般担保仅限于一般担保(3)保证人作为从合同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主合)保证人作为从合同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主合同无效,从合同随之无效。同无效,从合同随之无效。349票据法整合保证人对

334、主债务人的权利:保证人对主债务人的权利:(1)反担保请求权)反担保请求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可以要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求债务人提供担保。(2)追偿权)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权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权人追偿。350票据法整合3、保证的范围与期间、保证的范围与期间保证的保证的 范围范围就是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就是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包括:主主债债权权、利利息息、违违约约金金、损损害害赔赔偿偿金金、实实现现债债权权的的费费用。用。351票据法整合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始于保证合同生效,终于保证消灭的一段时间。始于保

335、证合同生效,终于保证消灭的一段时间。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52票据法整合三、抵押三、抵押1、概念、概念债债务务人人或或第第三三人人不不转转移移对对特特定定财财产产的的占占有有,将将该该财财产产作作为为债债权权的的担担保保。在在债债务务人

336、人不不履履行行债债权权时时,债债权权人人有有权权依依法法律律规规定定以以该该财财产产折折价价、拍拍卖卖或变卖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或变卖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主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就是抵押权。主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就是抵押权。353票据法整合特征:特征:(1)从从性性质质上上看看,是是一一种种物物权权。抵抵押押权权是是对对抵抵押押物的直接支配权。物的直接支配权。(2)从从功功能能上上看看,以以担担保保主主债债权权实实现现为为目目的的,依依赖主债权而存在。赖主债权而存在。(3)从从结结构构上上看看,抵抵押押权权是是全全部部债债权权对对抵抵押押物物整整体所享有的完整权利,具有不可分

337、割性。体所享有的完整权利,具有不可分割性。354票据法整合(4)从追求的价值形态来看,抵押权为价值权。)从追求的价值形态来看,抵押权为价值权。一般禁止流押一般禁止流押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归主债权人所有。押物归主债权人所有。(5)从抵押物占有形态来看,在担保债权期间,)从抵押物占有形态来看,在担保债权期间,抵押物不转移占有。抵押物不转移占有。一方面可以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强有力一方面可以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又不致因设立抵押影响的保障,另一方面,又不致因设立抵押影响抵押物的利用。实现了安全与效益的统一。抵押物的利用。实现了安全与效益的

338、统一。355票据法整合 2、抵押的种类、抵押的种类(1)权利抵押)权利抵押以以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的的各各种种财财产产权权利利作作为为抵抵押押客客体体的的抵押。称为准抵押。抵押。称为准抵押。权权利利本本身身具具有有一一定定的的价价值值,在在市市场场条条件件下下可可以以转转化为金钱。化为金钱。包包括括:国国有有土土地地使使用用权权、依依法法经经发发包包方方同同意意抵抵押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356票据法整合(2)财团抵押)财团抵押抵抵押押人人(企企业业)以以其其所所有有的的动动产产、不不动动产产及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进行的抵押。权利

339、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进行的抵押。现现代代企企业业需需要要巨巨额额资资金金,以以其其所所有有的的全全部部财财产产为为抵抵押押,可可以以避避免免财财产产担担保保能能力力的的分分散散,能能为为企企业业谋取巨额的资金融通。谋取巨额的资金融通。357票据法整合(3)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保的抵押。可以使将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债权得到充分的担可以使将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债权得到充分的担保,又可避免就每次抵押签订合同及登记,非常保,又可避免就

340、每次抵押签订合同及登记,非常便利。便利。对现代金融、商品批发最为适用。对现代金融、商品批发最为适用。358票据法整合主要适用于借贷合同与就某一项商品在一定期间主要适用于借贷合同与就某一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定的合同。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定的合同。若实际发生额超过限度时,则以最高额为限;若实际发生额超过限度时,则以最高额为限;实际发生额低于最高额的,则以实际发生的债权实际发生额低于最高额的,则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额为限。359票据法整合3、抵押财产(抵押物)、抵押财产(抵押物)(1)具有流通性,至少有限制流通性。)具有流通性,至少有限制流通性。(2)是是抵抵押押权权人人有有权权处处

341、分分的的财财产产。抵抵押押权权的的实实现现可可能能导导致致抵抵押押人人对对抵抵押押财财产产的的丧丧失失,如如果果没没有有处处分权,将会构成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害。分权,将会构成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害。(3)用用于于抵抵押押的的财财产产价价值值大大于于或或等等于于其其所所担担保保的的债权。债权。360票据法整合4、抵押财产的登记、抵押财产的登记抵抵押押登登记记是是抵抵押押权权获获得得公公信信力力的的必必要要途途径径,对对维维护护交交易易安安全全,保保护护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避避免免纠纠纷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纷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我国国担担保保法法对对特特定定抵抵押押物物采采取取登登记记要要件件主

342、主义义,对其他抵押财产采登记公示主义。对其他抵押财产采登记公示主义。361票据法整合*登记要件主义登记要件主义抵抵押押权权的的成成立立除除有有当当事事人人的的抵抵押押合合同同外外,还还要要进进行行登登记记,非非经经登登记记不不产产生生抵抵押押权权,即即登登记记为为抵押权有效设立的必要条件。抵押权有效设立的必要条件。对对于于土土地地使使用用权权、建建筑筑物物、林林木木、交交通通工工具具、企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必须登记。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必须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公示主义登记公示主义当事人合意就产生抵押权,但这种抵押权的当事人合意就产生抵押权,但这种抵押权的

343、效力仅存在于当事人之间,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仅存在于当事人之间,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62票据法整合5、抵押的效力抵押的效力(1)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抵抵押押权权人人享享有有的的以以债债权权的的优优先先受受偿偿为为目目的的对对抵押物的支配处分力。抵押物的支配处分力。包括优先受偿的效力和对抵押物的物的效力。包括优先受偿的效力和对抵押物的物的效力。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本身及其从物和从权利。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本身及其从物和从权利。363票据法整合(2)对外效力)对外效力对对抵抵押押关关系系外外部部的的有有关关抵抵押押物物的的其其他他财财产产权权产生的一定限制和影响。产生的一定限制和影响。对对

344、抗抗效效力力对对物物权权的的影影响响:抵抵押押设设立立之之前前已已经经存存在在的的用用益益物物权权,不不受受影影响响;以以后后设设立立的的用用益益物物权,不能对抗抵押物的买受人(如租赁权)。权,不能对抗抵押物的买受人(如租赁权)。追追及及效效力力抵抵押押人人转转让让抵抵押押物物应应当当通通知知抵抵押押权权人人,并并告告知知受受让让人人转转让让物物已已经经抵抵押押的的情情况况。未未告告知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知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364票据法整合四、质押四、质押1、概念、概念将将特特定定的的财财产产移移交交债债权权人人占占有有,作作为为债债权权的的担担保保,在在债债

345、务务人人不不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时时,债债权权人人有有权权依依法法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2、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将将动动产产移移交交债债权权人人占占有有,以以担担保保债债权权实实现现。订立质押合同,并转移动产的占有。订立质押合同,并转移动产的占有。365票据法整合质权人的权利:质权人的权利:(1)留置质物的权利;)留置质物的权利;(2)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3)收取孳息的权利;)收取孳息的权利;(4)转质押的权利)转质押的权利质权人以出质人提供的质质权人以出质人提供的质物再设立质押,以保证质权人向另外特定自己所物再设立质押,

346、以保证质权人向另外特定自己所负的债务作清偿担保。负的债务作清偿担保。(5)救济质权损失的权利;)救济质权损失的权利;(6)请求偿还有关费用的权利。)请求偿还有关费用的权利。366票据法整合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在在可可转转让让的的权权利利上上为为债债权权人人设设立立质质权权,以以担担保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保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构构成成质质权权利利的的只只能能是是所所有有权权以以外外的的具具有有可可转转让性或交易性的财产权。包括:让性或交易性的财产权。包括:(1)债权: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债权: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股

347、份。(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后,出质人交付质权利凭证。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后,出质人交付质权利凭证。367票据法整合第六节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概念概念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后合同义务。复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后合同义务。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履行解除混同提存抵销免除368票据法整合一、合同解除一、合同解除合合同同生生效效后后,当当具具备备解解除除条条件件时时,因因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或或双双方方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使使合合同同自自始始或或向向将将来来消消灭的行

348、为。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灭的行为。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在在合合同同中中或或在在其其后后另另订订的的合合同同中中约约定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解除权产生的条件。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直接由法律加以规定。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直接由法律加以规定。369票据法整合法定解除的情形法定解除的情形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预期违约。、预期违约。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4、合同目的落空。、合同目的落空。370票据法整合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海啸、地震

349、、战争等。观情况。例如海啸、地震、战争等。(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事件)社会异常事件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71票据法整合预预期期违违约约在在履履行行期期限限届届满满之之前前,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明示毁约:源于英国1853年霍切斯特V.陶尔案 原 告 被 告4月1日起雇佣3个月5月11日不履行2、预期违约、预期违约372票据法整合默示毁约默示毁约:1894年

350、英国格辛夫V.辛格案原告被告第三人约定被告结婚后将房屋转让给原告结婚前出让给第三人373票据法整合迟延履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主主要要债债务务,经经催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迟延延履履行行是是指指债债务务人人能能够够履履行行,但但在在履履行行期限届满时却不履行债务的情况。期限届满时却不履行债务的情况。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374票据法整合合同目的落空:合同目的落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或或其其他他违违约约行行为为致致使使不不能能实实现现合同目的。合同目的。不不完完全全履履行行是是指指,债债务务人人虽虽然然履履行行了了义义务务,但

351、但不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合合同同解解除除不不影影响响当当事事人人要要求求赔赔偿偿损损失失的的权权利利,即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并存。即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并存。4、合同目的落空、合同目的落空375票据法整合第七节第七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概述一、违约责任概述违违约约责责任任是是当当事事人人不不履履行行合合同同债债务务依依法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征:1、是不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不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区别于缔约过失责任。区别于缔约过失责任。 2、是一种财产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376票据法整合3、具有相对性。、具有

352、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仅仅发生在特定的第三人之间,合同关是指违约责任仅仅发生在特定的第三人之间,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负违约责任。是合同相对性的体现。以外的第三人负违约责任。是合同相对性的体现。(1)违约方应对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不能将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对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不能将违约责任推卸给别人。推卸给别人。(2)因第三人的原因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债务人仍应对债权造成违约的,债务人仍应对债权人负违约责任,而不应由第三人向债权人负违约责任。人负违约责任,而不应由第三人向债权人负违约责任。(3)

353、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国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或第三人承担。377票据法整合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就是确定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根据和标准。就是确定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根据和标准。过错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378票据法整合1、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应应以以过过错错作作为为确确定定责责任任的的要要件件和和确确定定责责任任范范围的依据。围的依据。所所谓谓过过错错,是是指指行行为为人人实实施施违违约约行行为为时时某某种种应应受受非难的主观状态。非难的主观状态。体体现现了了法法律律对

354、对行行为为人人所所实实施施的的违违背背法法律律和和道道德德、侵害社会利益、他人利益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侵害社会利益、他人利益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379票据法整合2、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在发生了违约行为以后,法律直接推定违约在发生了违约行为以后,法律直接推定违约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从而应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从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违约行为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的一种归责原则。违约行为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以免除责任。过错,才可以免除责任。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本质上仍是过错责任。不过过错的存在是由法律本质上仍是过错责任。不过过错的存在是由法

355、律推定的,无须当事人举证加以证明。推定的,无须当事人举证加以证明。380票据法整合3、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违违约约责责任任的的成成立立无无须须当当事事人人主主观观上上具具有有过过错错,只只要要违违约约行行为为与与损损害害结结果果之之间间具具有有因因果果关关系系,违违约方就应对违约行为负责。约方就应对违约行为负责。违违约约行行为为与与违违约约后后果果之之间间具具有有因因果果关关系系,就就可可以以成成立立。不不需需要要考考察察违违约约方方的的主主观观过过错错,故成为客观归责。故成为客观归责。仅具有补偿性,而没有惩罚性。仅具有补偿性,而没有惩罚性。381票据法整合原告王某一年前向被告马某承

356、租一店面房屋开原告王某一年前向被告马某承租一店面房屋开餐馆,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餐馆,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年,月租金为月租金为500元,按年度开始提前一次性交清元,按年度开始提前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全年租金6000元。后双方均按约履行。元。后双方均按约履行。当王某营业当王某营业8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邻居方老太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邻居方老太太用火不慎秧及街坊,将其左右几间房屋和王太用火不慎秧及街坊,将其左右几间房屋和王某店内餐具、生活用品等全部烧毁。事后原告某店内餐具、生活用品等全部烧毁。事后原告王某找被告马某交涉,要求退还还未曾实际使王某找被告马某交涉,要求退还还未曾实际使

357、用的用的4个月租金共计个月租金共计2000元,及违约金元,及违约金200元。元。马某拒绝,遂提起诉讼。马某拒绝,遂提起诉讼。举例: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影响举例: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影响382票据法整合法律关系: 原告王某 被告马某 邻居方老太租赁合同 房屋383票据法整合比较不同归责原则导致的的责任差比较不同归责原则导致的的责任差异异1、过错原则:原告王某负举证责任因被告马某无过错,故支付:0l2、过错推定: l被告马某证明自己无过错。l因被告马某无过错,故支付: 0l3、无过错原则l因其违约,故支付:2000200=2200384票据法整合第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条规定:

358、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采纳了无过错责任的立场。采纳了无过错责任的立场。当然有些条文也规定了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当然有些条文也规定了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原则。因此,合同法采取了二元归责原则。因此,合同法采取了二元归责原则。385票据法整合三、违约行为预期违约实际违约违约行为明示毁约默示毁约(完全)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瑕疵给付加害给付386票据法整合种类:种类: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在合同规定

359、的履行时间到来之是指合同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到来之前毁弃合同的情况。前毁弃合同的情况。源于英美合同法中的制度不能履行源于英美合同法中的制度不能履行2、不能履行、不能履行是是指指债债务务人人在在客客观观上上已已经经没没有有履履行行能能力力的的情情况。况。3、拒绝履行、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实际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债务人能够实际履行,而故意不履行。387票据法整合4、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债债务务已已到到期期,当当事事人人能能够够履履行行而而不不按按照照约约定定的的的的时时间间履履行行。可可分分为为:债债权权人人迟迟延延履履行和债务人迟延履行。行和债务人

360、迟延履行。 5、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是是指指债债务务人人虽虽然然履履行行了了债债务务,但但履履行行不不符符合合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包包括括:数数量量上上不不完完全全、不不符符合合质质量量要要求求、履履行行时时间地点不当、履行方法不当。间地点不当、履行方法不当。388票据法整合6、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有偿合同中债务人对其给付应担保权利完整有偿合同中债务人对其给付应担保权利完整和标的物质量合格。违反义务的构成瑕疵给付。和标的物质量合格。违反义务的构成瑕疵给付。7、加害给付、加害给付因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因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造成

361、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益之外的其他损失。389票据法整合四、四、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是是指指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的的免免除除或或限限制制违违约约行行为为人人本本应应承承担担的民事责任的事由。主要有:的民事责任的事由。主要有: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性质或合理耗损。、货物的自然性质或合理耗损。3、债权人的过错。、债权人的过错。390票据法整合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又称称强强制制实实际际履履行行,指指在在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违违反反合合同同义义务务时时,

362、另另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请请求求法法院院强强制制违违约约方方继继续续履履行行合合同同债债务务的的责责任形式。任形式。其适用条件:其适用条件:(1)有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2)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3)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债务。)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债务。表现为限期履行和修理、重作、更换。表现为限期履行和修理、重作、更换。案例研究案例研究391票据法整合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其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其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主主要要是是

363、为为了了弥弥补补或或填填补补债债权权人人因因违违约约行行为为遭遭受受的的损损害害结结果果,赔赔偿偿数数额额的的确确定定是是以以实实际际发发生生的的损损害害为计算标准,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为计算标准,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392票据法整合赔偿范围遵循的规则:赔偿范围遵循的规则:(1)完全赔偿的原则)完全赔偿的原则违违约约方方对对于于违违约约行行为为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害害应应当当全全部部赔赔偿偿的的原原则则。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违违反反合合同同的的赔赔偿偿责责任任,应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完全赔偿期待利益固有利益393票据法整合可可得得利利益益合

364、合同同在在适适当当履履行行以以后后可可以以实实现现和和取得的财产利益。取得的财产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如果非违约方能够举证证明其遭受的可得利益的如果非违约方能够举证证明其遭受的可得利益的损失确实是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则违约方应赔偿。损失确实是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固有利益固有利益即积极损失,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即积极损失,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失和费用的支出。394票据法整合(2)限制性规则)限制性规则A.合理预见规则合理预见规则违约方承担的间接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违约方承担的间接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

365、见的损失。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B.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违违约约后后,对对方方应应当当采采取取适适当当措措施施防防止止损失的扩大;损失的扩大;没没有有采采取取适适当当措措施施致致使使损损失失扩扩大大的的,不不得得就就扩扩大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即减损规则。的损失要求赔偿。即减损规则。395票据法整合依依据据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债债权权人人应应积积极极协协助助债债务务人人履履行行,有有助助于于减减少少财财富富浪浪费费,有有效效利利用用资资源源,是是一一种法定义务。种法定义务。C.损益相抵规则损益相抵规则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是指受害

366、人基于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在其赢得的损害赔偿中应扣除其所获得利益时,在其赢得的损害赔偿中应扣除其所获得的利益部分。的利益部分。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因违约而遭受的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而不是使受害人获得不当利益。损失,而不是使受害人获得不当利益。如代售股票、保险。如代售股票、保险。(案例研究)396票据法整合案例讨论:案例讨论:原告某市牛奶公司与被告某地区水产肉蛋禽公司签订原告某市牛奶公司与被告某地区水产肉蛋禽公司签订了一份玉米籽兑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合同规定:被了一份玉米籽兑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合同规定:被告用每斤胡麻饼换取原告国家标准二级玉米籽告

367、用每斤胡麻饼换取原告国家标准二级玉米籽1.23斤。斤。原告于同年底向被告提供原告于同年底向被告提供100150吨玉米籽,被告吨玉米籽,被告按约定比例向原告提供相应的胡麻饼。双方的货物不按约定比例向原告提供相应的胡麻饼。双方的货物不得有霉变、掺假,被告向原告提供的胡麻饼中菜籽饼得有霉变、掺假,被告向原告提供的胡麻饼中菜籽饼含量不得超过含量不得超过1520。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2000年年9月从被告处兑换胡麻饼月从被告处兑换胡麻饼50余吨,余吨,喂养奶牛,未发现异常反映。同年喂养奶牛,未发现异常反映。同年10月再次兑换月再次兑换12.4397票据法整合吨。次日用胡麻饼喂奶牛,结果牛群出现中吨。

368、次日用胡麻饼喂奶牛,结果牛群出现中毒现象,造成毒现象,造成6头奶牛、头奶牛、10头犊牛死亡。后经头犊牛死亡。后经鉴定确认:奶牛急性发病致死,是由于食用鉴定确认:奶牛急性发病致死,是由于食用被告提供的不合格饲料所含的有毒物质所致。被告提供的不合格饲料所含的有毒物质所致。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4,5440元,间接损失元,间接损失2,1440元。元。问:问: (1)本案属于哪一种违约形态?)本案属于哪一种违约形态?(2)固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分别是什么?)固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分别是什么?(3)本案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398票据法整合四、违约金四

369、、违约金由由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或或由由法法律律直直接接规规定定的的,在在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违违约约后后向向对对方方支支付付一一定定数数额额的的货货币币或或代代表表一定价值的财物。一定价值的财物。违违约约金金从从性性质质上上可可分分为为赔赔偿偿性性和和惩惩罚罚性性赔赔偿偿金。金。赔赔偿偿性性违违约约金金在在功功能能上上是是为为了了弥弥补补一一方方违违约约后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后另一方遭受的损失。399票据法整合惩惩罚罚性性违违约约金金,是是固固有有意意义义上上的的违违约约金金,是是对债务人的过错违约实施惩罚。对债务人的过错违约实施惩罚。当当事事人人就就迟迟延延履履行行约约定定违违约约金金的的,

370、违违约约方方支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约约定定的的违违约约金金低低于于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失失的的,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请请求求法法院院或或仲仲裁裁机机构构予予以以增增加加;约约定定的的违违约约金金过过分分高高于于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失失的的,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请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适当减少。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适当减少。400票据法整合 五、定金五、定金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的的,为为保保证证合合同同的的履履行行,由由一方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替代物。一方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替代物。既既有有担担保保作作用用,又又是是责责任任形形式式。

371、不不能能与与违违约约金金同同时适用。时适用。当当事事人人既既约约定定违违约约金金,又又约约定定定定金金的的,一一方方违违约约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401票据法整合案例讨论:案例讨论:2001年年11月月1日,兴业商贸公司向阳光服装公司订购日,兴业商贸公司向阳光服装公司订购了特定款式的西服了特定款式的西服200套,总价款套,总价款50万元,万元,2001年年12月月31日前交货,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为保证合同的日前交货,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双方约定兴业商贸向阳光服装支付定金履行,双方约定兴业商贸向阳光服装支付定金10万元,万

372、元,货到后货到后1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总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总价款的价款的30偿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偿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兴业如约支付了定金。兴业如约支付了定金。12月月20日,正准备发货时,兴日,正准备发货时,兴业商贸突然来电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阳光服装业商贸突然来电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阳光服装提出必须来人洽谈违约赔偿的具体事宜,否则仍按合提出必须来人洽谈违约赔偿的具体事宜,否则仍按合同约定发货,兴业商贸未予答复,后拒收货物。阳光同约定发货,兴业商贸未予答复,后拒收货物。阳光服装不得不降价处理累计损失达服装不得不降价处理累计损失达20万元,遂起诉至法万元,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定金归其所有,按总价款的院,请求判决定金归其所有,按总价款的30偿付违偿付违约金约金15万元,并赔偿万元,并赔偿20万元的经济损失。万元的经济损失。问:问:1、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本案应如、本案应如何处理?何处理?402票据法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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