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宁达:总经理工作细则(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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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1 年 10 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第四

2、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第五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5、制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制度,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人员的任免;8、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福利、奖惩与辞退;9、提议召开董

3、事会临时会议;10、召集、主持高级管理人员会议;11、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12、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性文件;13、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投资计划,决定公司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下(含 3000万元)金额的项目投资事项(不包含股权投资);14、根据董事会决定,处理公司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交易金额低于 3000 万元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贷款、资产的处置、财务支出款项、签订重大合同、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15、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管理权力,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16、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

4、董事会;1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六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1、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2、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全部或部分职权。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2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七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2、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3、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

5、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4、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第八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九条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

6、、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3第十条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7、完整;11、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须对公司承担的其他忠实、勤勉义务。总经理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还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

8、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第十四条 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总经理工作细则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第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

9、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第十九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3、担任破产清算

10、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5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上述情形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聘任无效。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水。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办理。第二十四条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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