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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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6.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第十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十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

2、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第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但不能同时获得。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十三条 每年 9月 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 10月 31日前,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 11月 15日前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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