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的地权及地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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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权利 目 录一、土地一、土地权利的概念利的概念二、我国二、我国现阶段土地段土地权利的构成利的构成三、土地所有三、土地所有权四、土地使用四、土地使用权五、土地他五、土地他项权利利六、土地六、土地权利登利登记 一、土地权利的概念 (一)定义 所所谓土地土地权利,是指某一利,是指某一权利主体利主体对某一特定区某一特定区域的土地所享有的某种支配域的土地所享有的某种支配权。现阶段,我国土地段,我国土地权利体系主要包括利体系主要包括: 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土地权利利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土地他土地他项权利利(或称或称:土地其他土地其他权利利) 一、土地权利的概念 (二)土地(二)土地权利的基

2、本特征利的基本特征 排他性排他性 (1、一物一权;2、直接支配;3、排除不法防碍) 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1、土地所有权主体特定; 2、集体土地使用 权主体特定) 权利的法定性利的法定性(土地权利的种类和权能均由国家法律规定) 权利的分离性利的分离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并通过使用权实现 价值) 权利的利的设定与定与变更以登更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公示方式 (登记生效与登记对 抗)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权利构成 国家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权 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役权 土地他项权利 抵押权 担保物

3、权 三、土地所有权 (一)定(一)定义: 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利。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是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其他和土地其他权利利产生的生的基基础和前提。和前提。 三、土地所有权(二)(二)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的法律特征: 1、所有、所有权主体特定,主体内部成主体特定,主体内部成员之之间属于共同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共有关系; 2、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依

4、照国家法令行使,土地所有依照国家法令行使,土地所有权不得不得流流转; 3、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具有追及力(国有土地永久追及,集具有追及力(国有土地永久追及,集体土地适体土地适应占有占有时效);效); 4、国家、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对集体土地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行使征收(征用)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权; 5、国家土地所有、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可具有不可变性;性; 6、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不得设定担保物定担保物权(抵押(抵押权);); 三、土地所有权(三)我国土地所有(三)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的主体: 1、国家土地所有、国家土地所有权(俗称:国有土地):所有(俗称:国有土地

5、):所有权主主体是国家(全民)。其体是国家(全民)。其权利行使方式是:由国利行使方式是:由国务院代表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行使权利,委托利,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管理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管理权。 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俗称:集体土地):所(俗称:集体土地):所有有权主体是本集体主体是本集体组织成成员。其所有。其所有权按下列按下列规定行使:定行使: 三、土地所有权 (四)集体土地所有(四)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及行使主体及行使 属于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或者村民委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分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属于

6、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各该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注注:以上集体土地三大主体之以上集体土地三大主体之间无隶属关系,彼此之无隶属关系,彼此之间相互平等(一物一相互平等(一物一权原原则)。)。 三、土地所有权 (五)(五)关于农民集体成员的几点说明:关于农民集体成员的几点说明: 享有集体土地所有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必必须是本集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成员; 只要是依法取得了本集体成只要是依法取得了本集体成员资格的,其土

7、地格的,其土地权利一律平等;利一律平等; 因死亡、出嫁、国家因死亡、出嫁、国家录用、整体移民等原因而用、整体移民等原因而丧失集体成失集体成员资格的,不再享有原集体成格的,不再享有原集体成员权利;利; 一个一个农民只在一个集体内享有成民只在一个集体内享有成员权利利。 三、土地所有权 (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围: 1、城市市区土地;、城市市区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已被依法征收的土地;村和城市郊区已被依法征收的土地;国有土地国有土地3、依法被没收、征收、征、依法被没收、征收、征购、收、收归为国家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土地;4、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依法属

8、于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地、荒地、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涂及其他土地。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法律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岭、草地、荒地、滩涂。涂。 三、土地所有权 (五)我国土地所有(五)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取得的取得 由于我国土地属于公有制的特性,国家禁止任何形由于我国土地属于公有制的特性,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式的土地所有权流流转,因此,我国土地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只的取得只能由国家能由国家法律所确定的法律所确定的。除国家和。除国家和农民集体外,其他任民集体外,其他任何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取得土地所有位和个人都无法取得土地

9、所有权。 国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对集体土地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征收,将集体土地所有行征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国家所有,并依法对集集体土地所有者体土地所有者给予予补偿。 四、土地使用权 (一)定(一)定义: 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定,在法律允许的范的范围内,内,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法律和合同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定进行行处分分的的权利。利。国有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土地使

10、用权国有国有农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集体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四、土地使用权 (二)国有建(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1、定、定义: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是指建是指建设用地用地权利人利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利,有权使用使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及其附属设施。施。 四、土地使用权 2、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的的设立(取得)方式:立(取得)方式:划划拨无无偿 设立方式立方式出出让租租赁有有偿作价出作价出资(入股)(入股)国家授国家授权经营其中:作价出其中:作价出资(入股)和国家授(入股)和国家

11、授权经营方式只适方式只适应于国有企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土地改革中的土地资产处置。置。四、土地使用权 3、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的一般法律特征:的一般法律特征: 主体的广泛性;主体的广泛性;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可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可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 设立,但不及于地下立,但不及于地下矿藏;藏;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以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位设置置权利;利;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出出让行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以以权利主体利主体发生生变化化为转移要素移要素;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的的设立与立与变更自登更自登记时发生物生物权

12、效力。效力。不登不登记不不发生物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效力。效力,但不影响合同效力。 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的,附着于或者抵押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施一并处分。分。 住宅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期期满,自,自动续期。期。 四、土地使用权 4、关于划、关于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1)划)划拨建建设用地的用地的设立受范立受范围限制;限制;(2)历史沿用(史沿用(1982年年5月月14日前)的建日前)的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一般一般归并并为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3)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属于无

13、属于无偿取得,使用取得,使用权人无人无处分分权,其,其财产权及及处置置权均属于国家。均属于国家。(4)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一般不得一般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租和抵押,并并严格格执行有关土地用途的行有关土地用途的规定;定;(5)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可以随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可以随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设定抵押定抵押权;(6)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经有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依法补办了出了出让手手续后,按出后,按出让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管理;管理;(7)划)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没有期限限制。为了公共利益了公共利益

14、需要,政府可依法收回划需要,政府可依法收回划拨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并。并对地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给予予补偿,同,同时对土地土地进行适当行适当补偿。 四、土地使用权 5、关于出、关于出让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1)出)出让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属于有属于有偿取得,可以取得,可以单独独设立抵押立抵押权,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可以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可以转让(含出(含出资、互、互换、赠与),也可以作与),也可以作为财产权依法依法继承;承;(2)设立出立出让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属于民事法律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出,出让权由政府由政府垄断,必断,必须与与县级以上国土行政主管部以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出

15、让合同,合同,权利人利人不得改不得改变出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定的土地用途;(3)出)出让最高年限法定。最高年限法定。实际出出让年限及其起算日期和交地日期年限及其起算日期和交地日期按合同按合同约定;定;(4)出)出让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自登自登记(含(含预告登告登记)之日起)之日起设立,并立,并以按以按规定或合同定或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出定交清全部出让金和相关税、金和相关税、费为登登记要件;要件;(5)以)以权利人利人变更更为转让要件,并要件,并订立合同,出立合同,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定权利利和和义务全部全部转移,年期移,年期为剩余年限,自剩余年限,自办理了理了变更登更登记时生效;生效;(6

16、)出)出让应采取招采取招标、拍、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挂牌)等方式公开竞价。价。(7)使用期届)使用期届满权利利灭失。因公公利益需要政府可提前收回,但失。因公公利益需要政府可提前收回,但必必须依法依法对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行补偿。 四、土地使用权 6、关于宅基地使用、关于宅基地使用权 (1)定)定义:是指是指农村居民依法在村居民依法在本集体所有本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上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上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施的土地使用权。(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本集体主体的特定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成员; 由由农民居住,民居住,经集体集体经济组织

17、成成员或代表集体研究或代表集体研究分配,分配,经依法批准,一依法批准,一户一宅,并不得超一宅,并不得超过法定面法定面积; 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使用权人人对依法依法设立的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立的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的权利,不得出租、抵押和向本集体以外利,不得出租、抵押和向本集体以外转让; 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使用权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设立;立; 未未经登登记的宅基地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抗善意第三人。 四、土地使用权 7、关于集体建、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1)定)定义:是指是指农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或农民依法民依法获取取的,用于的,用于兴办乡镇村企村企业

18、、个体企、个体企业,或者,或者进行公共行公共设施、公益事施、公益事业建建设,或者是与其他,或者是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位、个人以土地使用用权入股、入股、联营等形式等形式兴办企企业的所占用的建的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地使用用权。()法律特征:()法律特征:所有所有权性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属于集体所有;权利主体必利主体必须是本集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或其设立的企立的企业;用途只能是用途只能是兴办乡镇村村办企企业或或进行公共行公共设施和公施和公益事益事业建建设;依法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和理土地使用和农用地用地转用用审批手批手续;用于生用于生产的的可以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特同地上建筑特设定抵押定抵押权,但需,但

19、需要改要改变集体土地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性性质时必必须依法依法审批。批。五、土地他项权利(一)地役权、定、定义:地役地役权是指地役是指地役权人按照合同人按照合同约定,定,利用他人的土地,以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而利用他人的土地,以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而获取取的一种的一种权力。他人的土地力。他人的土地为供役地,自已的土地供役地,自已的土地为需役地。需役地。 、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地役()地役权自地役自地役权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时设立。立。 ()地役()地役权可以向登可以向登记机构申机构申请登登记。 ()未()未经登登记的地役的地役权,不得,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抗善意第三人。人。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

20、抵押(二)土地抵押权、定、定义: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是指是指为但保但保债务的履行,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土地占有,将移土地占有,将该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给债权人,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或者发生当事人生当事人约定的定的实现抵押抵押权的情形的情形时,债权人有人有权就就该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处置置价款价款优先受先受偿。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抵押人和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人,客体客体为抵押的已登抵押的已登记的土地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只是一种(只是一种权利,而利,而不是具体的某一不是具体的某一块土地)。土地)。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

21、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的法律特征:()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必必须在依法在依法设立的土地使用立的土地使用权上上设立,立,具有从属性,并且不具有从属性,并且不转移抵押移抵押标的物;的物;()()设立抵押立抵押权当事人当事人应采取采取书面形式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立抵押合同;()以建()以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否抵押。否则视为一并抵押。一并抵押。()集体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不得不得单独抵押,只能随同厂房独抵押,只能随同厂房一并抵押。但一并抵押。但实现抵押抵押权后,未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法定程序,

2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的性的性质和土地用途。和土地用途。()()设立土地抵押立土地抵押权,当事人,当事人应当采取当采取书面形式面形式订立抵立抵押合同,属于主押合同,属于主债权的从合同。的从合同。()以土地使用()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的,应当当办理抵押登理抵押登记。抵押。抵押权自登自登记时设立;立;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的法律特征: ()同一土地使用)同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向两个以上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但人抵押,但后后设立的抵押立的抵押权不溯及先不溯及先设立的抵押立的抵押权;(8)土地抵押)土地抵押权一一经设立,即具有不可分性,

23、不受土立,即具有不可分性,不受土地分割或地分割或转让的影响。的影响。 (9)禁止流押。抵押禁止流押。抵押权人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履行期届满前,不得前,不得与抵押人与抵押人约定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人所有。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下列土地不得、下列土地不得设立抵押立抵押权:a、土地所有、土地所有权;b、耕地、宅基地使用、耕地、宅基地使用权;c、学校、医院等以公益、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位、社会团体的教育、医体的教育、医疗和和 其他社会公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占的土地使用施所占的土地使用权;d、存有、存有产权争争

24、议的土地使用的土地使用权;e、依法被、依法被查封、扣押、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管的土地使用权;f、依法、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情形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情形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关于土地抵押人的、关于土地抵押人的权利和利和义务(1)权利:利: a、对抵押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抵押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利;b、有、有权在同一土地上在同一土地上设立一个或数个抵押立一个或数个抵押权;c、在征得抵押、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有人同意的前提下,有权处分抵押的土分抵押的土地使用地使用权而而获取收益,不影响抵押取收益,不影响抵押权的存的存续。 (2)义务:a、合理

25、利用土地,保持土地的担保价、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土地的担保价值;b、保、保证抵押抵押权人能充分人能充分实现抵押抵押权。 五、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5、关于土地抵押、关于土地抵押权人的人的权利和利和义务(1)权利:利:a、在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在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申,申请处分抵押物;分抵押物;b、按抵押、按抵押权设立的先后立的先后顺序序优先受先受偿;c、保、保权抵押抵押权的的权利;利;d、处分抵押分抵押权。将抵押。将抵押权连同同债权一起一起让与。与。(2)义务:a、处分抵押分抵押权时应事先告知抵押人;事先告知抵押人;b、返、返还剩余的土地使用剩余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价款。 五

26、、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抵押(二)土地抵押权 6、关于土地抵押、关于土地抵押权的的终止止(1)主)主债权消消灭,抵押,抵押权随之随之终止;止;(2)抵押的土地)抵押的土地灭失,抵押失,抵押权随之随之终止。如止。如获赔偿金金等,等,则视为抵押抵押财产。(3)抵押)抵押权实现,抵押,抵押权随之随之终止。不及于止。不及于债务是否是否全部得到清全部得到清偿。(4)抵押)抵押权人人应当在主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效期间内行使抵押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六、土地权利登记 (一)概念:(一)概念:土地地权利登利登记是是对土地物土地物权进行公示的一行公示的一项法律制度

27、,法律制度,通常称通常称为“土地登土地登记”。 土地土地权利的利的设立、立、变更、更、转让和消和消灭,经依法登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生效力。土地登土地登记效力分效力分为登登记生效生效和和登登记对抗抗两两类。建。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和土地抵押权实行登行登记生效。其他物生效。其他物权如土如土地所有地所有权、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使用权、地役、地役权以以及一些非依法律行及一些非依法律行为而而发生的生的权利利变动的情况等,都是的情况等,都是登登记对抗。抗。 六、地权登记 (二)特征:(二)特征: 1、统一性。即在一个土地登一性。即在一个土地登记区域内(区域内(县级以上以上

28、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对每一宗土地只能有一个地每一宗土地只能有一个地权确确认标准和准和登登记机关。机关。 2、唯一性。即在一个土地登、唯一性。即在一个土地登记区域内,区域内,对一宗土一宗土地而言,只能有一个地地而言,只能有一个地权登登记结果。果。 3、完整性。地、完整性。地权登登记是一是一项由法律、法由法律、法规、规章章体系所支撑的一个系体系所支撑的一个系统工作,它的内容必工作,它的内容必须涵盖着涵盖着现行行法律、法法律、法规和和规章的全部内容,体章的全部内容,体现完整性。完整性。 4、连续性。地性。地权登登记从初始到从初始到变更必更必须不断不断进行,行,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不是一次性的工

29、作,而是连续性的。性的。 5、可信性。凡、可信性。凡经依法登依法登记的地的地权必必须保保证真真实可可靠,必靠,必须具有公信力。具有公信力。 六、地权登记 (三)土地登(三)土地登记的特殊的特殊规定定()申()申请人自我人自我举证制度。制度。()登()登记过失失实行国家行国家赔偿制度。制度。()按宗收()按宗收费制度。制度。()登()登记机构禁止机构禁止滥用用职权制度。如制度。如强行要求行要求评估,估,以年以年检名名义重复登重复登记,超,超职责范范围登登记等。等。()地()地权登登记以以登登记簿簿为法律凭法律凭证。自。自记载于不于不动产登登记簿簿时发生效力。登生效力。登记簿由登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30、机构管理。()未()未办理物理物权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规定了非依法律行定了非依法律行为而而发生的地生的地权登登记。主要有。主要有更正登更正登记、异、异议登登记、预告登告登记和和查封登封登记。 六、地权登记 (四)关于土地更正登(四)关于土地更正登记: 土地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土地登记簿簿记载的事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的,可以申请更正登更正登记。 登登记机构机构发现地地权登登记错误的,可的,可报经政府批准政府批准进行更正登行更正登记,但必,但必须征得土地登征得土地登记簿簿记载的的权利人同意。利人同意。 土地登土地登记簿簿记载的的权利人利

31、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据证明登明登记确有确有错误的,登的,登记机构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予以更正。 六、地权登记 (五)关于土地异(五)关于土地异议登登记: 不不动产登登记簿簿记载的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人可以申请异异议登登记。登登记机构予以异机构予以异议登登记的,异的,异议登登记申申请人人应当在当在异异议登登记之日起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逾期不起诉,或者起,或者起诉法院不受理和不支持的,异法院不受理和不支持的,异议登登记自自动失效。失效。异异议登登记不当,造成不当,造成权利人利人损害的,害的,权利人可以

32、向利人可以向申申请人人请求求损失失赔偿。 六、地权登记 (六)关于土地(六)关于土地预告登告登记: 当事人当事人签订买卖地地权或者其他不或者其他不动产特特权协议,为保保障将来障将来实现物物权的安全,按照的安全,按照约定可以向登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机构申请预告登告登记。预告登告登记后,未后,未经预告登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利人同意,处分分该不不动产的,不的,不发生物生物权效力。效力。预告登告登记后,后,预告登告登记申申请人人应当在自当在自债权消消灭,或者自能或者自能够进行不行不动产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物物权登登记。逾期不申逾期不申请物物权登登记的,的,预告登告登记自自动失效。失效。

33、 六、地权登记 (七)关于土地(七)关于土地查封登封登记: 1、 查封登封登记是地是地权登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机构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封裁定书和和协助助执行通知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情况封情况记载于土地登于土地登记簿的行簿的行为; 2、查封登封登记实行形式行形式审查。地。地权登登记机构机构发现法律法律文文书错误的,可提出的,可提出审查建建议,但不停止,但不停止办理理协助助执行行事事项。 3、两个了上法院、两个了上法院对同一地同一地权进行行查封的,先送达的封的,先送达的办理理查封登封登记,后送达的,后送达的办理理轮候候查封登封登记手手续。查封封解除后,排列在先的解除后,排列在先的轮候登候登记自自动转为查封登封登记。 六、地权登记 (七)关于土地(七)关于土地查封登封登记: 4、法院将、法院将查封的土地全部封的土地全部处理的,理的,轮候候查封自封自动失效。部分失效。部分处理的,排列在后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候查封自封自动转为查封。封。5、查封期届封期届满或人民法院解除或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封的,查封登封登记自自动失效。失效。6、土地、土地权利在利在查封期封期间不得不得变更,或者新更,或者新设权利。利。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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