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与支付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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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与支付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20162016年年1111月月1818日日1 1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连云港市实施细则等2 2一、简介一、简介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

2、一次性伤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3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二)

3、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住院治疗工伤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目前每天目前每天2020元元)。)。4 4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4、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按标准支付(按标准支付(按标准支付(目前食宿费每天目前食宿费每天目前食宿费每天目前食宿费每天150150150150元元元元)。)。)。)。(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

5、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 5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6、安装假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

7、事故伤害(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位按月支付。位按月支付。位按月支付。6 6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工在停工留薪期需

8、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准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40%、50%,分别对应为部分护理依赖、大部分,分别对应为部分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依赖、完全护理依赖。7 7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伤残为2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2

9、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23个月的本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五级伤残为18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为16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13个月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11个月的本人工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资;九级伤残为9 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残为7 7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8 8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九)伤残津贴。(九)伤残津贴。 1.1.职职工工因因

10、工工致致残残被被鉴鉴定定为为一一级级至至四四级级伤伤残残的的,从从工工伤伤保保险险基基金金按按月月支支付付伤伤残残津津贴贴,标标准准为为:一一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90%90%,二二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85%85%,三三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80%80%,四四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75%75%。伤伤残残津津贴贴实实际际金金额额低低于于当当地地最最低低工工资资标标准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9 9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九)伤残津贴。(九)伤残津贴。 2.2.职职工工因因工工致致残残被被鉴鉴定定为为五

11、五级级、六六级级伤伤残残的的,保保留留与与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的的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由由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安安排排适适当当工工作作。难难以以安安排排工工作作的的,由由用用人人单单位位按按月月发发给给伤伤残残津津贴贴,标标准准为为:五五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70%70%,六六级级伤伤残残为为本本人人工工资资的的60%60%。伤伤残残津津贴贴实实际际金金额额低低于于当当地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1010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十十)一一次次性性伤伤残残就就业业补补助助金金和和一一次次性性工工伤伤医医疗疗补补助助金金。职职工工因因工工

12、致致残残被被鉴鉴定定为为七七级级至至十十级级伤伤残残的的,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期期满满终终止止,或或者者职职工工本本人人提提出出解解除除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由由工工伤伤保保险险基基金金支支付付一一次次性性工工伤伤医医疗疗补补助助金金,由由用用人人单单位位支支付付一一次次性性伤伤残残就就业业补补助助金金。一一次次性性工工伤伤医医疗疗补补助助金金和和一一次次性性伤伤残残就就业业补补助助金金的的具具体体标标准准由由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人人民政府规定。民政府规定。 1111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

13、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12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我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

14、次性我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五级五级1818万元,六级万元,六级14.414.4万元,七级万元,七级10.810.8万万元,八级元,八级7.27.2万元,九级万元,九级4.54.5万元,十级万元,十级2.72.7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五级标准为:五级8.558.55万元,六级万元,六级7.657.65万元,万元,七级七级4.054.05万元,八级万元,八级3.153.15万元,九级万元,九级2.252.25万元,十级万元,十级1.3

15、51.35万元。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40%。 131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省政府省政府省政府省政府103103号令号令号令号令第第第第28282828条条条条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定退休年龄不足定退休年龄不足定退休年龄不足5 5 5 5年的,一次

16、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 5 5 5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80%80%80%80%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4 4 4 4年的,按照全年的,按照全年的,按照全年的,按照全额的额的额的额的60%60%60%60%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3 3 3 3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

17、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40%40%40%40%支付;支付;支付;支付;不足不足不足不足2 2 2 2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年的,按照全额的20%20%20%20%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支付;不足1 1 1 1年的,按年的,按年的,按年的,按照全额的照全额的照全额的照全额的10%10%10%10%支付,支付,支付,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达到

18、法定达到法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金的具体办

19、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1414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助金为6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主要生活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515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

20、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供养养亲亲属属抚抚恤恤金金标标准准为为:配配偶偶每每月月40%40%,其其他他亲亲属属每每人人每每月月30%30%,孤孤寡寡老老人人或或者者孤孤儿儿每每人人每每月月在在上上述述标标准准的的基基础础上上增增加加10%10%。核核定定的的各各供供养养亲亲属属的的抚抚恤恤金金之之和和不不应应高高于于因因工工死死亡亡职职工工生生前前的工资。的工资。 1616二、项目及标准二、项目及标准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一次次性性工工亡亡补补助助金金标标准准为为上上一一年年度度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0倍。倍。 201620

21、16年年工工亡亡的的,一一次次性性工工亡亡补补助助金金为为3119531195元的元的2020倍,即倍,即62.3962.39万元。万元。1717三、单位支付的项目三、单位支付的项目 社保法第社保法第3939条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18

22、三、单位支付的项目三、单位支付的项目 条例条例第第3333条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款)(第三款)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负责。 1919三、单位支付的项目三、单位支付的项目 社保法第社保法第4141条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未依法

23、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20三、单位支付的项目三、单位支付的项目 条例)第条例)第1717条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4、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以适当延长。 (第(第4 4款)款)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单位负担。2121 哪些是哪些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规的处理意见(苏人社规201620163 3号)号)“十三十三”:是指在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是指在用

25、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请前发生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安装配置、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具安装配置、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住宿等费用。以外就医交通住宿等费用。2222三、单位支付的项目三、单位支付的项目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伤保险待遇。伤保险待遇。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

26、处理意见(苏人社规意见(苏人社规意见(苏人社规意见(苏人社规20162016201620163 3 3 3号)号)号)号)“二十一二十一二十一二十一”:职:职:职: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停缴、欠缴期间停缴

27、、欠缴期间停缴、欠缴期间停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劳动关系时发给的

2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323四、如何理解条例第

29、四、如何理解条例第62条第条第3款?款? 条例第条例第条例第条例第62626262条第条第条第条第3 3 3 3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新发生新发生新发生的费用的费用的费用的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

30、保障部关于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0162016201629292929号)号)号)号)“三三三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

31、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处理:处理:2424四、如何理解条例第四、如何理解条例第62条第条第3款?款?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32、、辅助器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2525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工伤待遇申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伤待遇申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伤保险费的;2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33、、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3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2626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一)工伤医疗费(门诊、住院报销)(一)工伤医疗费(门诊、住院报销)(一)工伤医疗费(门诊、住院报销)(一)工伤医疗费(门诊、住院报销)1.1.1.1.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2.2.2.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3

34、.3.3.3.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及明细清单每页必须单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及明细清单每页必须单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及明细清单每页必须单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及明细清单每页必须加盖住院处章或财务收费专用章),门诊发票及加盖住院处章或财务收费专用章),门诊发票及加盖住院处章或财务收费专用章),门诊发票及加盖住院处章或财务收费专用章),门诊发票及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检查要有对应的检查报告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检查要有对应的检查报

35、告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检查要有对应的检查报告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检查要有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如单,如单,如单,如CTCTCTCT、彩超检查);、彩超检查);、彩超检查);、彩超检查);4.4.4.4.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全称。银行全称。银行全称。2727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1.1.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

36、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2.2.2.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印件;印件;印件;3.3.3.3.鉴定费发票原件;鉴定费发票原件;鉴定费发票原件;鉴定费发票原件;4.4.4.4.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全称

37、。银行全称。银行全称。2828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三)工伤(三)工伤1-41-4级领取工伤伤残津贴级领取工伤伤残津贴1.1.连云港市工伤职工离岗审批表一式两连云港市工伤职工离岗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件及复印件;3.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4.提供工伤职工本人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提供工伤职工本人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件及复印件。 2929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8、1.1.1.1.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章;章;章;2.2.2.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书原件及复印件;书原件及复印件;书原件及复印件;(五到六级的还需提供自愿解除劳动(五到六级的还需提供自愿解除劳动(五到六级的还需提供自愿解除劳动(五到六级的还需提供自愿解除劳动

39、合同申请书)合同申请书)合同申请书)合同申请书)3.3.3.3.人员减少表人员减少表人员减少表人员减少表( ( ( (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 ) );4.4.4.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5.5.5.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失业待遇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失业待遇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失业待遇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失业待遇审核表原件、复印件;6.6.6.6.领取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有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有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有

40、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有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7.7.7.7.工伤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者其他银行卡)并注明工伤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者其他银行卡)并注明工伤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者其他银行卡)并注明工伤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者其他银行卡)并注明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3030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葬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1.1.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因

41、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连云港市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火化证、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申报单位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全称。3131五、待遇支付五、待遇支付(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工亡职(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工亡职(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工亡职(五)因工死亡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工

42、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2.2.2.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连云港市工亡职工遗属抚恤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连云港市工亡职工遗属抚恤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连云港市工亡职工遗属抚恤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连云港市工亡职工遗属抚恤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的关系

43、证明;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

44、关证明;提供被供养人的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被供养人的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被供养人的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被供养人的江苏银行存折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3232六、小小建议六、小小建议1 1 1 1、工伤认定书中申请人名称、受伤人姓名、受伤时、工伤认定书中申请人名称、受伤人姓名、受伤时、工伤认定书中申请人名称、受伤人姓名、受伤时、工伤认定书中申请人名称、受伤人姓名、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经过、责任认定、受理时间、间、受伤地点、受伤经过、责任认定、受理时间、间、受伤地点、受伤经过、责任认定、受理时间、间、受伤地点、受伤经过、责任认定、受理时间、认定时间等

45、信息是否正确;认定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认定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认定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2 2 2 2、职工受伤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咨询工伤认定部、职工受伤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咨询工伤认定部、职工受伤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咨询工伤认定部、职工受伤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咨询工伤认定部门,为提请工伤认定争取时间;门,为提请工伤认定争取时间;门,为提请工伤认定争取时间;门,为提请工伤认定争取时间;3 3 3 3、职工外伤证明应当具体、客观,应当注明受伤时、职工外伤证明应当具体、客观,应当注明受伤时、职工外伤证明应当具体、客观,应当注明受伤时、职工外伤证明应当具体、客观,应当注明受伤时间、地点、原因、与单位(工作)有无关系;间、地点、原因、与单位(工作)有无关系;间、地点、原因、与单位(工作)有无关系;间、地点、原因、与单位(工作)有无关系;4 4 4 4、相互理解,加强联系。、相互理解,加强联系。、相互理解,加强联系。、相互理解,加强联系。3333联系方式医保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 85685958 85685958工伤生育科工伤生育科 85985956 859859563434不妥此处,请多谅解!不妥此处,请多谅解! 谢谢!谢谢!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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