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9939391 上传时间:2024-07-31 格式:PPT 页数:12 大小:58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PPT模板下载:/moban/ 行业PPT模板:/hangye/ 节日PPT模板:/jieri/ PPT素材下载:/sucai/PPT背景图片:/beijing/ PPT图表下载:/tubiao/ 优秀PPT下载:/xiazai/ PPT教程: /powerpoint/ Word教程: /word/ Excel教程:/excel/ 资料下载:/ziliao/ PPT课件下载:/kejian/ 范文下载:/fanwen/ 试卷下载:/shiti/ 教案下载:/jiaoan/ 字体下载:/ziti/ 第二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一节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第二节

2、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 的复核程序的复核程序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第一节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特殊性: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对象的特定性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终审程序3.引起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具有特殊性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死刑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适用死刑一贯坚

3、持的严肃与谨慎、少杀与慎杀的方针政策,对于正确适用死刑,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诉讼程序保障。1.死刑复核程序有利于保证适用死刑的准确性,防止错判错杀;2.死刑复核程序有利于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3.死刑复核程序有利于国家法律的统一执行。第二节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序一、死刑核准权的发展变化一、死刑核准权的发展变化20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规定了死刑复核的裁判方式和控辩双方的参与,减少死刑案件数量,防止死刑案件的错误裁判,统一适用法律以保障死刑案件中被告人的权利,形成了控、辩、审三方参与的死刑复核程序

4、。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对于人民检察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应当将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

5、准。6.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要求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要求1.报请死刑复核的案件,必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诉讼文书齐备。2.报请死刑复核的案件,应当一案一报。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1.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

6、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第三节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的复核程序一、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一、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根据这一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3.中级人民法院在报送死刑复核案件时,应当一案一报。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1.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合议庭应当审查报送的诉讼案卷和证据,讯问被告人,并对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诉讼程序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20条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