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顾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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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人顾海浪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常用监管制度索引常用监管制度索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原则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原则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体制框架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体制框架三、

2、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三、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原则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原则我们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实行审慎监管原则,就是监管我们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实行审慎监管原则,就是监管工作重点在于防范行业风险。工作重点在于防范行业风险。实行审慎监管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实行审慎监管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融资担保公司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两重属性,在经融资担保公司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两重属性,在经营过程中体现出一种信用放大和财务杠杆的效应;营过程中体现出一种信用放大和财务杠杆的效应;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其高融资担保公司

3、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其高风险性为世界公认;风险性为世界公认;审慎监管有利于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控制行审慎监管有利于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控制行业风险。业风险。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审慎监管原则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融资担保公司审慎监管原则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则,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对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对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

4、推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推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担保放大倍数、风险拨备、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担保放大倍数、风险拨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集中度、关联交易、信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集中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实行审慎监管。披露、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实行审慎监管。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体制框架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体制框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系会议管部际联系会议省金融办省金融办市级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部门县(区)级监管部门县(区)级监管部门负

5、责制定发展政策和拟定监管制度,协调解决负责制定发展政策和拟定监管制度,协调解决行业重大问题,指导省级政府监管工作行业重大问题,指导省级政府监管工作负责对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对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加强管理,对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工作加加强管理,对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工作加强统筹指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强统筹指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全面监管辖内融资担保公司、抓好风险防负责全面监管辖内融资担保公司、抓好风险防范处置,定期向省金融办报告行业发展情况、范处置,定期向省金融办报告行业发展情况、机构概览和监管报告,并对辖内县(区)监管机构概览和监管报告,并对辖

6、内县(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负责基本监管,对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负责基本监管,对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申请辅导、日常持续动态监测和风险处置。终止的申请辅导、日常持续动态监测和风险处置。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三、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三、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第一层次第一层次国家法律国家法律第二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三层次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规范性文件)文件)公司法公司法、担保法担保法、合同法合同法等等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正在制定)(正在制定)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

7、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银监会等七部委令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年第3号)号)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235号)号)3.省金融办山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省金融办山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指引(试行)(晋金发批指引(试行)(晋金发201229号)号)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概述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的几点说明: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的几点说明: 目前,最高层级的是法律制度,但是对融资担保行目前,最高层级的是法律制度,但是

8、对融资担保行业最根本的制度是业最根本的制度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年第3号),在号),在融资担保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公司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出台之前,严格执行暂行尚未正式出台之前,严格执行暂行办法。办法。使用最频繁的和最实用的是省金融办具体的规范性使用最频繁的和最实用的是省金融办具体的规范性文件。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二、经营范围二、经营范围三、资本金托管监管三、资本金托管监管四、客户保证金监管四、客户保证金监管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监管

9、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监管六、经营指标合规性六、经营指标合规性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八、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八、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十、其他监管关注的风险事项十、其他监管关注的风险事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1.前置审批:前置审批: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监管实行前置审批,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监管实行前置审批,即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只有先经即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只有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

10、才能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2.变更事项内容:变更事项内容:变更名称变更名称变更组织形式变更组织形式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住所变更公司住所调整业务范围调整业务范围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持有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以上股权的股东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3.变更审批程序:变更审批程序:变更前,注册资本变更前,注册

11、资本1亿元(含)以上,县级监管部门初审、市级监管亿元(含)以上,县级监管部门初审、市级监管部门审核、省金融办审批;部门审核、省金融办审批;变更前,注册资本变更前,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县级监管部门初审、市级监管部门审亿元以下,县级监管部门初审、市级监管部门审批、省金融办备案;批、省金融办备案;增加注册资本和合并事项,直接报市级监管部门审核后金融办审批增加注册资本和合并事项,直接报市级监管部门审核后金融办审批(备案)即可。(备案)即可。u单一名称变更由市级监管部门审批;单一名称变更由市级监管部门审批;u单一地址变更:县内变更由县级监管部门批准,市内跨县变更由市单一地址变更:县内变更由县级监管部门批

12、准,市内跨县变更由市级监管部门批准,省内跨市变更由省金融办批准;级监管部门批准,省内跨市变更由省金融办批准;u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不含)以下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涉亿元(不含)以下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涉及变更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市级监管部门批准,及变更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市级监管部门批准,但增加注册资本同时涉及变更股东、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但增加注册资本同时涉及变更股东、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仍有省金融办批准;仍有省金融办批准;u以上三项变更事项涉及附带修改章程的,由相应层级监管部门批准。以上三项变更事项涉及附带修改章程的,由

13、相应层级监管部门批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4.变更间隔期:变更间隔期:u对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等一般性变更事项取消设立审批指引中对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等一般性变更事项取消设立审批指引中6个月间隔期的限制;个月间隔期的限制;u但是,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大股东的时间必须距上次变但是,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大股东的时间必须距上次变更(设立)一年时间以上。更(设立)一年时间以上。5.变更受理:变更受理:u从从2013年年4月月15日,注册资本金不足日,注册资本金不足1亿元(不含)融资担保公司,亿元(不含)融资担保公司,

14、监管部门原则上只受理与增加注册资本相关的变更事项,其他变更事监管部门原则上只受理与增加注册资本相关的变更事项,其他变更事项不再予以批准,增资到项不再予以批准,增资到1亿元的可以申请其他变更。亿元的可以申请其他变更。1亿元以上的不亿元以上的不受此规定限制。受此规定限制。6.变更申请资料:变更申请资料: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近近6个月加盖银行印章的经营业务明细和资金使用情况个月加盖银行印章的经营业务明细和资金使用情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6.变更申请资料:变更申

15、请资料:市级监管部门对近两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的书面说明市级监管部门对近两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的书面说明市级监管部门对变更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意见市级监管部门对变更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意见具体变更事项的资料:具体变更事项的资料:a.变更住所,提供住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迁入地监管部门同意函、变更住所,提供住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迁入地监管部门同意函、场所外观照片、场所(房屋)租赁协议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场所外观照片、场所(房屋)租赁协议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b.变更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报告(注意:市级监管部门审查资料完毕变更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报告(注意:市级监管部门审查资料完毕后向

16、省金融办提交时报,附询证函和对账单)、出资人征信资料、基本情后向省金融办提交时报,附询证函和对账单)、出资人征信资料、基本情况表(指引附件况表(指引附件3、4)、出资资金来源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明资料、个)、出资资金来源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明资料、个人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含新股东的全体股东承诺书(指引附件人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含新股东的全体股东承诺书(指引附件5)。)。c.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申请表和任职资格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申请表和任职资格个人申请书(指引附件个人申请书(指引附件6、7)、征信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变)、征信资料、无犯罪记录证

17、明,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还要报送基本情况、关联情况和身份证明。更法定代表人还要报送基本情况、关联情况和身份证明。d.变更股东:新股东材料(指引附件变更股东:新股东材料(指引附件3、4)、含新股东的全体股)、含新股东的全体股东承诺书(指引附件东承诺书(指引附件5)。)。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变更事项监管一、变更事项监管6.变更申请资料:变更申请资料:资本金托管协议(含托管银行账户对账单或流水)以及在监管部门资本金托管协议(含托管银行账户对账单或流水)以及在监管部门的资本金托管备案材料的资本金托管备案材料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管理情况(含银行专户对账单或流

18、水)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管理情况(含银行专户对账单或流水)法律意见书(尤其要对出资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出资人之间关联法律意见书(尤其要对出资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出资人之间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代持股权、实际控制人情况和有无重大违法违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代持股权、实际控制人情况和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诉讼情况作出明确的法律意见)规诉讼情况作出明确的法律意见)7.变更事项的特别规定:变更事项的特别规定:u为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股东进入融资担保行业,从为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股东进入融资担保行业,从2014年年2月月15日日起,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大股东(关联股东合并计算,包起,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

19、人、大股东(关联股东合并计算,包括省金融办认定的其他变相更换控股股东情况),须报省金融办审批,括省金融办认定的其他变相更换控股股东情况),须报省金融办审批,两次间隔期应在两次间隔期应在1年以上,同时提供新股东资金来源、可持续出资能年以上,同时提供新股东资金来源、可持续出资能力资料、变更理由、全额资本金托管协议、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和经力资料、变更理由、全额资本金托管协议、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计划等有关材料,变更后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营计划等有关材料,变更后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并且新增部万元并且新增部分不少于分不少于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由控股股东或董事长等担任。万元,法定代

20、表人原则上应由控股股东或董事长等担任。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二、经营范围二、经营范围1.融资性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2.可以兼营的其他业务:可以兼营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21、有资金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二、经营范围二、经营范围3.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经营的业务: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经营的业务:再担保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债券发行担保4.禁止性业务(监管红线):禁止性业务(监管红线):吸收存款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受托投资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活动5.特别说明:几乎每家公司特别说明:几乎每家公司1和和2所列业务都写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所列业务都写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禁止

22、性业务也写在经营许可证上,作为特别提醒。围中,禁止性业务也写在经营许可证上,作为特别提醒。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三、资本金托管监管三、资本金托管监管1.托管比例:托管比例: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1亿(含)以上,托管亿(含)以上,托管60%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1亿以下,托管亿以下,托管80%2.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实践中有的是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两方协议,有的是属地监管部门、实践中有的是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两方协议,有的是属地监管部门、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三方协议(如晋中市),我们推荐三方协议形式,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三方协议(如晋中市),我们推荐三方协议形式,

23、协议经属地监管部门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备案。协议经属地监管部门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备案。3.托管资金用途:托管资金用途:仅限于融资担保业务费用支出、代偿支付、零风险仅限于融资担保业务费用支出、代偿支付、零风险理财和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用途。理财和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用途。4.资本金托管协议报送:资本金托管协议报送:当变更、经营许可证年审时需要报送资本金当变更、经营许可证年审时需要报送资本金托管协议的,必须一同附带报送托管银行账号的对账单或流水记录。托管协议的,必须一同附带报送托管银行账号的对账单或流水记录。5.易范问题:易范问题:托管比例不足,仍有多家因托管比例不足没有通过年审。托管比例不足,仍有多家因托

24、管比例不足没有通过年审。托管协议不规范,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按照托管协会规定执行。托管协议不规范,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按照托管协会规定执行。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四、客户保证金监管四、客户保证金监管1.制度:制度: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客户保证金管理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客户保证金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客户保证金收取、退还及代偿的标准、条有关制度,明确客户保证金收取、退还及代偿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以及专户管理等要求,报送监管部门备案。同时件和程序以及专户管理等要求,报送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对收取的客户保证金逐笔登记(台账),按月向监管部门对收取的

25、客户保证金逐笔登记(台账),按月向监管部门报送客户保证金余额和明细,并及时报告客户保证金专户报送客户保证金余额和明细,并及时报告客户保证金专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2.专户存储:专户存储:开设开设“客户担保保证金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得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等其他账户混用,在理、不得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等其他账户混用,在1家家银行金融机构职能开设一个专户,专门用于客户保证金的银行金融机构职能开设一个专户,专门用于客户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4.会计核算:会计核算:通过通过“存入保

26、证金存入保证金”科目核算。科目核算。3.用途:用途:仅用于客户违约代偿。仅用于客户违约代偿。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四、客户保证金监管四、客户保证金监管5.易范问题:易范问题:没有制定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专户存储没有设立专户存储没有建立登记台账没有建立登记台账挪用挪用拖欠扣留拖欠扣留等同于向银行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存出保证金)等同于向银行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存出保证金)以变相截留客户贷款收取保证金以变相截留客户贷款收取保证金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监管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监管

27、u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即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即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u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任职资格申请表和任职资格个人申请书任职资格申请表和任职资格个人申请书(指引附件(指引附件6、7)、任命文件和董事会(股东会)决)、任命文件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征信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还议、征信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还要报送基本情况、关联情况和身份证明。要报送基本情况、关联情况和身份证明。u易范问题:兼职易范问题:兼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经济组织兼

28、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高级管理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兼任党政机关职务高级管理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兼任党政机关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职务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六、经营指标合规性六、经营指标合规性1.相关规定:相关规定:u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不高于净资产亿元以下的不高于净资产20%;1亿元(含)以上的,不高于净资产的亿元(含)以上的,不高于净资产的40%,且单笔投资不高,且单笔投资不高于可投资额的于可投资额的10%。(全国首例)。(全国首例)再担保公司可以在再担保公司可以在40%基础上

29、适当上浮。基础上适当上浮。u对外担保比例:对外担保比例: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倍;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的30%。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六、经营指标合规性六、经营指标合规性不得为

30、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不得为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u准备金提取比例准备金提取比例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的,实行差额提取。实行差额提取。2.易范问题:易范问题:对外投资超比例,甚至有注册资本对外投资超比例,甚至有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公司投亿元以上的公司投资超比例;资超比例; 对单个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超对单个被担保人的担保责

31、任余额超10%;不提或没有提足两项准备金(考虑会亏损等原因)不提或没有提足两项准备金(考虑会亏损等原因)没有正确列报准备金的提取情况(非金融企业报表)没有正确列报准备金的提取情况(非金融企业报表)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1.公司治理方面常见问题:公司治理方面常见问题:治理架构不健全,没有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架构不健全,没有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制衡、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决策机制,很多高级管理层相互制衡、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决策机制,很多公司每一个层级都是只有一个人,

32、股东公司每一个层级都是只有一个人,股东1人、执行董事人、执行董事1人、总人、总经理经理1人、监事人、监事1人(甚至有公司股东兼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人(甚至有公司股东兼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职务;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治理运行不合规,比如增资扩股事项,股东会上拟投资公司治理运行不合规,比如增资扩股事项,股东会上拟投资的新股东也参与表决,还比如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关的新股东也参与表决,还比如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没有回避表决等等。联董事没有回避表决等等。u建议: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逐步完善,但是对于一些股份公

33、建议: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逐步完善,但是对于一些股份公司因股东人数众多,应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决策机制。司因股东人数众多,应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决策机制。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2.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常见问题: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常见问题: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够很好的执行,代偿多,有个别公司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够很好的执行,代偿多,有个别公司甚至是做一笔业务代偿一笔;(原因:一方面肯定有制度不执甚至是做一笔业务代偿一笔;(原因:一方面肯定有制度不执行,风险把控不严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地方社会诚信行,风险

34、把控不严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地方社会诚信有问题)有问题)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公司仍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公司仍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号第八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另外,有些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另外,有些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只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等等。计凭证只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等等。资金管理不规范,比如公司的资金存在股东的账户上等。资

35、金管理不规范,比如公司的资金存在股东的账户上等。公司章程不符合要求,没有专门列出一条,明确重申融资公司章程不符合要求,没有专门列出一条,明确重申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和公司法第条和公司法第150条内容。条内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八、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八、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1.信息披露对象:信息披露对象: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鼓励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鼓励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2.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原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

36、性;3.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内容: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规定披露的其他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规定披露的其他信息。4.披露时间:披露时间:年度报告在次年年度报告在次年4月月30日前,如不能披露,至少提前日前,如不能披露,至少提前10个工作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应同时报送监管部门。日向监管部门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应同时报送监管部门。临时报告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临时报告自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披露。个工作日内披露。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八、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八、信息披露

37、和监管信息报送5.向监管部门信息报送的内容:向监管部门信息报送的内容:及时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及时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按季度报送资本金的运用情况;按季度报送资本金的运用情况;及时报送资本金托管和变动情况。及时报送资本金托管和变动情况。6.中介机构选聘:中介机构选聘:根据山西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中介机构备选制度试运行管理根据山西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中介机构备选制度试运行管理办法规定,从办法规定,从2013年年10月月1日起,山西省辖内融资性担保公日起,山西省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须按照司聘请中介机构须按照“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方式,从纳入备选的中的方式

38、,从纳入备选的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取委托。介机构中自主选取委托。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1.设立分支机构条件:设立分支机构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亿元;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在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在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50%;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2.设立分支机构数量:设立分支机构数量:3亿元亿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亿元,可以

39、跨市设立亿元,可以跨市设立1个分支机构个分支机构5亿元亿元注册资本,可以跨市设立注册资本,可以跨市设立2个以上分支机构个以上分支机构3.设立分支机构申报程序:设立分支机构申报程序:直接向省金融办申请,但需取得公司所属市级监管部门和拟直接向省金融办申请,但需取得公司所属市级监管部门和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的书面同意。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九、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4.申请资料:申请资料: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和申请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和申请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40、报告包括是否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连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包括是否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连续盈利、资本大于盈利、资本大于3亿、放大倍数大于亿、放大倍数大于1.5等情况说明等情况说明市级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有无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市级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有无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其他资料参照新设融资担保公司申报。其他资料参照新设融资担保公司申报。5.分支机构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要求总公司必须能够控制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支要求总公司必须能够控制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支机构同时接受所在地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机构同时接受所在地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日常监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常监管中关注的

41、重点问题十、其他监管关注的风险事项十、其他监管关注的风险事项1.以大额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委托贷款等名目抽逃资本金;以大额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委托贷款等名目抽逃资本金;2.以大额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名目吸收存款的;以大额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名目吸收存款的;3.股权结构、关联关系、第三方代持的情况;股权结构、关联关系、第三方代持的情况;4.超过超过6个月没有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或业务很小的公司;个月没有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或业务很小的公司;5.资产债务划分不清的;资产债务划分不清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一、推行分类监管制度一、推行分类监管制度二、管理条例

42、即将出台二、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三、做好规范工作的几点建议三、做好规范工作的几点建议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一、拟推行分类监管制度一、拟推行分类监管制度1.分类监管制度背景:分类监管制度背景:有效实施融担保公司差异化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有效实施融担保公司差异化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效率;省领导座谈调研作出差异化监管的指示,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省领导座谈调研作出差异化监管的指示,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可持续健康发展。2.分类监管评级(征求意见稿):分类监管评级(征求意见稿):评级指标评级指标评级方法评级方法评级类别划分评级类

43、别划分评级组织实施评级组织实施评级结果运用评级结果运用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二、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二、管理条例即将出台2.总体内容变化:总体内容变化:由办法上升为条例后更加强调监管强制措施和行政由办法上升为条例后更加强调监管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监管力度加大;处罚,监管力度加大;明确要求建立监管评价制度,明确分类监管理念;明确要求建立监管评价制度,明确分类监管理念;进一步明确股东资格条件,强调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进一步明确股东资格条件,强调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不得以他人委托、债务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债务资金入股;对连续一年以上未经营融资担保

44、业务的,由监管部门吊销其对连续一年以上未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由监管部门吊销其许可证。许可证。1.条例制定背景条例制定背景监管措施尤其是行政处罚方法有待完善;监管措施尤其是行政处罚方法有待完善;融资担保行业经营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融资担保行业经营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明确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下一步监管政策展望和建议1.增强规范意识,提升规范主动性增强规范意识,提升规范主动性2.参加培训和学习,掌握基本的监管法规参加培训和学习,掌握基本的监管法规三、做好规范工作的几点建议三、做好规范工作的几点建议3.和属地监管部门多沟通了解政策动向和属地监管部门多沟通了

45、解政策动向4.将规范工作平时落到实处将规范工作平时落到实处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常用监管制度索引常用监管制度索引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银监会等七部委令令2010年第年第3号)号)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年第6号)号)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银监发201099号)号)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通银监会关于印发融

46、资性担保公司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银监发知(银监发2010100号)号)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银监发知(银监发2010101号)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235号号)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指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晋金发引(试行)的通知(晋金发201229号)号)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常用监管制度索引常用监管制度索引省金融办关于促进

47、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的通知(晋金省金融办关于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的通知(晋金发发201318号)号)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金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金发2013119号)号)省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融省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晋金发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晋金发20149号)号)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规范

48、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金发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金发【2012】15号)号)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个别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长期不开展担保业务有关风险的提示个别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长期不开展担保业务有关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晋金发函的通知(晋金发201247号)号)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近期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室关于近期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晋金发(晋金发

49、20135号)号)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常用监管制度索引常用监管制度索引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中介机构备选库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中介机构备选库制度试运行管理办法和山西省融资担保行业纳入备选制度制度试运行管理办法和山西省融资担保行业纳入备选制度(试运行)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晋金发(试运行)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晋金发201348号)号)省金融办关于明确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省金融办关于明确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合作事宜及风险提示的通知(晋金发关合作事宜及风险提示的通知(晋金发201258号)号)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省金融办关于转发融资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消费贷款担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消费贷款担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晋金发(晋金发201356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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