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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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签证法律实务 杨松森 2010.041内内 容容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二、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三、工程签证的分类以及分类的意义;四、工程签证的重要性及签证存在的问题;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六、签证的效力及过失签证、恶意签证的效力;七、施工单位如何进行工程签证;八、建设单位如何防范乱签证(包括恶意签证与过失签证)。 2一、工程签证的概念一、工程签证的概念 (一)签证(一)签证 所谓所谓签证签证,按照,按照新华字典新华字典的解的解释,就是签署文件,而且是办理出入境释,就是签署文件,而且是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出入境机构办理的有关文件。手续时,出入境机构办理的有关文件。3 工程签证概念的由来工程

2、签证概念的由来 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实践 (二)工程签证的概念(二)工程签证的概念4 现有文献对工程签证的定义:现有文献对工程签证的定义: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2年发布的年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规程中,将工程签证定义为:中,将工程签证定义为:“按承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5 08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规范 术语术语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发包人现

3、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认证明。608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规范 现场签证表现场签证表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19条: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程中形成的签证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

4、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8 从法律角度从法律角度 对工程签证的定义对工程签证的定义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等在等在施工过程及施工过程及结算过程中结算过程中对对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所所达成一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致意见的补充协议。 9二、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二、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首先,首先,工程签证具有补充协议的性质,工程签证具有补

5、充协议的性质,是双方协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其次,工程签证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其次,工程签证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的。的内容而发生的。再次,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或者在履行再次,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或者在履行后确定,可直接或者与签证对应的履行资料一后确定,可直接或者与签证对应的履行资料一起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起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最后,最后,对于国内工程而言,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对于国内工程而言,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中的例行工作,签证前的有关书面或口头证据签证前的有关书面或口头证据的取得、保管、书

6、面化显得并不重要,因为签的取得、保管、书面化显得并不重要,因为签证已经明确了相关内容。证已经明确了相关内容。10三、工程签证的分类以及三、工程签证的分类以及分类的意义分类的意义(一)从项目控制的目标来分(一)从项目控制的目标来分 11(二)从签证的表现形式来分(二)从签证的表现形式来分 签证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签证的表现形式有很多: 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单、 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 备忘录、备忘录、 报告、报告、 预算书等预算书等12 (三)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分(三)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分 变更合同约定的签证变更合同约定的签证 补充合同约定的签证补

7、充合同约定的签证 澄清合同约定的签证澄清合同约定的签证 13 (四)从签证时签证事项是否已经发生或(四)从签证时签证事项是否已经发生或 者履行完毕的角度来分者履行完毕的角度来分 签证时签证事项已经发生或履行签证时签证事项已经发生或履行完毕的签证完毕的签证 签证时签证事项还没有发生或履签证时签证事项还没有发生或履行完毕的签证。行完毕的签证。 14 (五)从签证主体之一建设单位签证人员(五)从签证主体之一建设单位签证人员 的主观方面来分的主观方面来分 正常签证正常签证 过失签证过失签证 恶意签证恶意签证 15(六)从签证的时间来分(六)从签证的时间来分 正常签证正常签证 补签证补签证 16(七)从

8、签证载明的价款确定方式是否完善的角(七)从签证载明的价款确定方式是否完善的角 度来分度来分 从签证载明的价款确定方式是否完善的角从签证载明的价款确定方式是否完善的角度,工程签证可以分为度,工程签证可以分为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签证和和价款签证价款签证。 如果当事人提出来,某个签证的工程量如果当事人提出来,某个签证的工程量不对。这个签证能不能被推翻呢不对。这个签证能不能被推翻呢? 17四、工程签证的重要性及四、工程签证的重要性及签证存在的问题签证存在的问题(一)工程签证的重要性(一)工程签证的重要性18(二)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中(二)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中 通常存在的问题:通常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常见

9、问题一:施工单位常见问题一: 应该办理的签证没有办理。应该办理的签证没有办理。 【案例案例1】19 施工单位常见问题二:施工单位常见问题二: 办理了工程签证,但因缺乏必要的构成要办理了工程签证,但因缺乏必要的构成要件,不能作为增加合同价款或者工期顺延的直件,不能作为增加合同价款或者工期顺延的直接证据。接证据。 【案例案例2】 (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 20(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签证中(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签证中 通常存在的问题:通常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常见问题一:办理了过失签证。建设单位常见问题一:办理了过失签证。 【案例案例3】 (六、签证的效力及六、签证的效力及 过失签

10、证的效力过失签证的效力)建设单位常见问题二:办理了恶意签证。建设单位常见问题二:办理了恶意签证。 【案例案例4】 (恶意签证的效力恶意签证的效力)21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1) 签证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签证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不位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不是签证;是签证;(2) 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2223(3)签证的内容必须涉及工期顺延和或费)签证的

11、内容必须涉及工期顺延和或费用的变化、工程量变化等内容;用的变化、工程量变化等内容;(4)签证双方必须就涉及工期顺延和或费)签证双方必须就涉及工期顺延和或费用的变化等内容协商一致,通常表述为双用的变化等内容协商一致,通常表述为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批准,方一致同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批准,等等。等等。 分析分析 【案例案例2】中的工作联系单是否属中的工作联系单是否属于工程签证于工程签证 24六、签证的效力及过失签证、六、签证的效力及过失签证、恶意签证的效力恶意签证的效力 【引例引例】 (一)签证具有合同的性质(一)签证具有合同的性质 签证是双方当事人就工程费用、工期顺延签证是双方当事人

12、就工程费用、工期顺延协商一致的结果。显然,签证具有合同的性质。协商一致的结果。显然,签证具有合同的性质。而而合同的效力分为四种,那签证的效力也应该合同的效力分为四种,那签证的效力也应该有四种有四种。分别是:第一,签证是有效的;第二,。分别是:第一,签证是有效的;第二,签证是无效的;第三,签证是可变更、可撤销签证是无效的;第三,签证是可变更、可撤销的;第四,签证的效力是待定的。的;第四,签证的效力是待定的。25 (二)过失签证的效力(二)过失签证的效力 过失签证归纳起来有两种形成原因:过失签证归纳起来有两种形成原因: 一种原因是重大误解;一种原因是重大误解; 另一种原因是不公平。另一种原因是不公

13、平。 【案例案例3】 过失签证理论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过失签证理论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签证。签证。 26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4条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的合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14、构变更或者撤销。更或者撤销。 27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71条规条规定: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两点: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两点:第一,表意人因为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第一,表意人因为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

15、;第二,表意人的误解须为重大误解。第二,表意人的误解须为重大误解。 28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72条的条的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构成显失公平需要具备两个要件:构成显失公平需要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第一,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第二,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

16、原则。第二,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9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30 过失签证理论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过失签证理论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签证,但司法实践中常被作有效处理。的签证,但司法实践中常被作

17、有效处理。31(三)恶意签证的效力(三)恶意签证的效力 恶意签证理论上属于无效合同,但司恶意签证理论上属于无效合同,但司法实践中被作有效处理。法实践中被作有效处理。 【案例案例4】3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18、强制性规定。(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3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一般要具备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一般要具备哪些要件呢?哪些要件呢? 主观要件主观要件为恶意串通,即当事人双方具有为恶意串通,即当事人双方具有共同目的,希望通过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共同目的,希望通过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事先达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事先达成的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对方成的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当事人明知其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接受。当事人明知其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接受。 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是合同损害国家

19、、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人的利益。34 恶意签证理论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恶意签证理论上属于无效合同,但司法实践中被作有效处理。司法实践中被作有效处理。 35工程师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工程师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基于基于职务职务取得签字权取得签字权工程师工程师 总总 监监基于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取得签字权取得签字权36甲方代表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甲方代表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情形一情形一:施工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施工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情形二情形二:建设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建设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37总监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总监超越权限所签署的签证的效力:

20、情形一情形一:建设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建设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情形二情形二:施工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施工单位主张该签证有效38七、施工单位如何进行工程签证七、施工单位如何进行工程签证 (一)必须注意勤签证。(一)必须注意勤签证。(二)办理签证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二)办理签证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 【案例案例5】(三)签证必须符合工程签证的四个构成要件:(三)签证必须符合工程签证的四个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的签证;第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的签证; 第二,签证人员必须要有授权;第二,签证人员必须要有授权; 第三,签证的内容必须是直接涉及工期的第三,签证的内容必须

21、是直接涉及工期的顺延、费用的增加;顺延、费用的增加; 第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第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39八、建设单位如何防范乱签证八、建设单位如何防范乱签证 (包括恶意签证与过失签证)(包括恶意签证与过失签证) (一)选择诚实可靠的人员担任甲方代表(一)选择诚实可靠的人员担任甲方代表 (二)设置签证前置程序(二)设置签证前置程序 (三)(三) 对甲方代表签证权利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对甲方代表签证权利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 (四)签证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四)签证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五)建立甲方代表每月汇报制度(五)建立甲方代表每月汇报制度 (六)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补

22、签证的发生(六)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补签证的发生 如如【案例案例5】 (七)对于费用签证必须经过索赔程序进行(七)对于费用签证必须经过索赔程序进行40(四)签证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四)签证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1. 通过草图、示意图形式而避免单纯的文字通过草图、示意图形式而避免单纯的文字形式进行签证原则。形式进行签证原则。 2. 签事实而不直接签结果原则。当然,这并签事实而不直接签结果原则。当然,这并非前面所说的签证,而是一个广义的签证。非前面所说的签证,而是一个广义的签证。 3. 签事实而不直接签工程量原则。签事实而不直接签工程量原则。 4. 签工程量而不直接签单价原则。签工程量而不直接签单价原则。 5. 签单价而不直接签总价原则。签单价而不直接签总价原则。 6. 以前述原则为优先原则。以前述原则为优先原则。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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